北京农学院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离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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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4]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4]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4〕1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现就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201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思路是:继续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毕业生就业指导力度,提升就业指导课程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201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保持就业率基本稳定;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人数与实际需要相匹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新突破;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有新提升。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具体的就业工作目标。

二、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并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当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人数继续增长,达23万人。

面对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确保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打造北京就业工作品牌。

2014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及离校日程安排

2014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及离校日程安排
毕业生体检(梁林校区)
校医院
5月21日前
各学院完成毕业成绩鉴定(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各学院、教务处
5月24日
中国工商银行来校办理毕业生还贷确认手续
学生处、各学院
5月30日前
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各学院
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毕(结)业学生名单,学位授予名单。
5月31日
组织校级毕业论文答辩
教务处
2、寄发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学生处、各学院
学位授予
6月11-12日
学生离校。购买票签、行李托运等,归还家具等
学生处
资产经营公司
6月15日前
毕业生成绩卡、体检表、体育合格卡等材料送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体军部
校医院
6月29日
1、形成2013届毕业生就业方案
学生处
2、制作户口迁移证(分批制作)
保卫处
6月30日
1、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发到各学院
学生处、保卫处
2014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及离校日程安排
日期
具 体 事 项
责任部门
5月4日
毕业实习结束,毕业生返校
教务处、各学院
5月9日-14日
完成毕业班学生所有考试
教务处、各学院
5月14日
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欠费名单通知到各二级学院(第一次)
计财处
资产经营公司
5月10、11日
毕业生体检(越秀校区)
校医院
5月17、18日
6月3日
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欠费名单及贷款名单反馈到各二级学院(第二次);各二级学院收交欠费毕业生学杂费缴纳承诺书。
计财处、学生处、资产经营公司、各学院
6月4日前

宁夏大学2014年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模板】

宁夏大学2014年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模板】
计财处
团委
保卫处
17.6月8日~9日,后勤集团办理学生退宿手续。
各学院
后勤集团
18.6月10日上午召开毕业典礼。下午各学院
统一到校办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创中心领取报到证。
校办
学生处
就创中心
19.6月13日后勤集团、各学院检查、清理毕业生宿舍。
后勤集团
各学院
20.6月1日~13日,各学院要加强值班,落实
宁夏大学2014年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作内容
月12日~6月13日,重点抓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同时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毕业季”系列活动,关心关爱毕业生,增进师生友情,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
学生处
各学院
2.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按专业分类和学号的降序整理后,于5月16日前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9.6月3日,教务处将毕业生、结业生名单交学
生处教育管理科。
教务处
10.5月21~30日,开始办理毕业生欠缴学费的清理工作。
计财处
各学院
11.6月3日各学院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领取
《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学生处
12.5月30日前,各学院认真做好因未修够学分、欠费、受处分等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摸底、统计和上报工作,不能按期毕业生学生名单上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要重点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校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家长做好说明情况。
各学院
学生处
3.做好毕业生本学期的综合测评及最后一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将结果于5月20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各学院
学生处
4.5月16日前各学院统一收齐已签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分专业按学号整理后(附汇总表)交就创中心办理报到证。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时间安排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时间安排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我校毕业研究生派遣阶段时间安排如下:1、6月5~9日以班级为单位做个人总结,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并于6月9日中午12:00前上交学院森工楼418。

相关下载链接: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6月10日前毕业生上交“单位录用证明”、“各类确认函”、“缓派证明”等材料(见《关于2012年毕业研究生户口档案的有关说明》)。

3、6月11日保卫处为毕业研究生(已落实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

4、6月中旬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6月17~19日领学位服、照合影。

6、6月19日学校召开2012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7、6月21日办理离校手续。

8、7月5日后学校档案馆转寄毕业研究生档案。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材料学院就业服务中心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关于2012年毕业研究生户口档案的有关说明各位毕业生:为保证各位毕业研究生落户地点名称、就业派遣单位以及毕业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寄的准确性,请2012年毕业研究生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办理有关手续:1、已确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包括硕转博研究生)、录取为博士后和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必须在6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所属学院(森工楼418)审核后送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主楼207)。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必须在6月10日前把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交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其他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等类别的毕业生,请携带单位录用函等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到学院(森工楼418)办理相关手续。

3、用人单位正在办理审批指标的毕业研究生,务必于6月10日前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审核后交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户档暂时保留在学校,最晚留存时间不超过8月20日。

4、参加北京市就业项目(村官、支教、社区工作者、服务北京基层等)的研究生,务必于6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户档留存手续,最晚留存时间不超过8月20日。

北京联合大学毕业生网上离校办理流程

北京联合大学毕业生网上离校办理流程

毕业生网上离校办理流程
毕业生:通过学校门户()进入离校系统查询各项事务办理状态,需要办理的事项完成后,可打印转单;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在校外使用,需先登录VPN系统(https://)之后,再登录门户。

登录帐号均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系统后尽快修改密码。

(1)有欠费的毕业生,需到财务处补交,系统自动将数据同步到离校系统;
(2)有欠书的毕业生,需要到图书馆归还图书,系统会自动将还书情况同步到离校系统;
(3)没有完成网上调查问卷的毕业生,需要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问卷答题系统,完成调查问卷。

招就处老师负责到处数据同步到离校系统;
(4)户籍待迁的毕业生,首先在离校系统填写相应信息,然后到保卫处办理迁出手续,保卫处老师在离校系统中修改状态。

具体操作示意图
如有问题可联系如下电话:
1.网络不通: 64900617 王晓震
2.登录账号、密码有误:64900607 白丽媛
3.离校系统问题
4.数据问题64900073 刘丹阳
5.打印问题。

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毕业,安全有序离校,现将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宣传工作。

学生工作处(团委)、党委办公室、各学部,要坚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做好毕业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骨干座谈会和毕业生班会,教育毕业生热爱母校,奉献母校,自觉发挥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文明示范作用,树立毕业生良好形象,杜绝不文明现象的发生、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

2.学生工作处、各学部,要继续做好毕业生推荐、用人单位引进工作,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利用4至6月继续组织好校园招聘会。

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城市、面向西部、面向基层就业和参加“三支一扶”、自主创业等,千方百计努力提高2010年的就业率。

3.教务处、各学部,组织完成好毕业生课程考试、毕业生的实习、毕业设计、答辩、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学士学位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

4.学生工作处、各学部,组织完成毕业鉴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上报工作。

5.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学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和统计好各学部毕业生就业率工作。

6.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部,要做好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工作,按照热烈、简朴的原则,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

学生工作处(团委)要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表彰和毕业生晚会工作。

7.学生工作处要按规定的时间做好毕业生户档托管及档案整理寄发工作,各学部按时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并移交学生工作处、并协助后勤保卫处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8.图书馆、教材中心、后勤保卫处要提前为毕业生做好有关图书、教材、物品的偿还和结帐手续。

9.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部要继续抓紧做好毕业生欠交学费的清理和催交工作。

10.党委办公室、院团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高校毕业生已基本离校,就业工作进展总体平稳顺利,但当前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

他们的就业问题,事关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是教育部门和高校的重要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开展双向选择招聘活动。

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针对毕业生离校和返回家乡所在地等特点,动员各方力量,持续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

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努力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将推出网上“2014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服务”专题,并组织多场网络招聘会,请各地各高校及时组织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

二、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院系,责任到人。

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采用电话、电邮、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

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湖师办〔2014〕15号关于我校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及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直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原则,现就我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一)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 1 —办法,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

(二)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通常师范类毕业生回生源地(学前户籍所在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回生源地人事局毕办(政策以当地具体情况为准)。

如有正当理由(如继续考研等)需将户口、档案留在学校的,由毕业生本人在6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批。

(三)被湖北省(或外省)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应届毕业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的要求,直接列入就业方案,其档案寄往地市州组织部,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地市州组织部。

(四)入选“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也可直接转入接收县(市、区);入选村官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其档案寄往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五)严肃对待和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一方违约,须征得另外一方同意,并报学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备案,违约方按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积极稳妥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

提高毕业生的思想认识,认清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新观念。

帮助毕业生正确处理好个人意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各企业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自主择业、自由流动的良好环境,鼓励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就业,依据国家现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持毕业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报到,办理申报户口、接转档案等相关手续。

离校后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后实现初次就业时,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就业报到证》上一次性签注就业手续。

已在京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工作的,不再办理在《就业报到证》上签注调整意见的手续,工作变动时,均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档案接转手续。

二、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除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情况以外,不再统一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变动时,《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转正定级手续不再作为人事档案接转的必备材料。

三、离校后未就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由家庭户籍所在区县政府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负责保管档案,毕业之日起到初次就业前免收档案管理费,同时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201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时间安排表

201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时间安排表

64289499

23
招聘会
3月24日
9:00-13:00
北京人才市场雍和宫桥分部(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9号)
64289499

24
进校园活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3月25日 专场招聘会)
9:00-13:00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体育馆(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
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
场次 活动名称 日 期 时 间 地 点 主办单位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朝阳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中国传媒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网 址
26
进校园活动(中国传媒大学专场 3月26日 招聘会)
84409912 89704431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
62274339
62217508

31
13:00-17:00
北方工业大学体育馆(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
64289499

32
北京现代汽车专场招聘会
3月27日
9:00-11:30
顺义区人才市场(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9:00-11:30
福良苑酒店北厅(房山区良乡镇苏庄东街9号)
房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69366119
69373071
6
招聘会
3月14日
8:30-11:00
延庆县人力资源市场(延庆县妫水北街26号)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9188767

7
招聘会
3月15日
9:00-11:00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 门头沟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69843854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1]1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1]1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营造毕业生文明、安全、感恩离校的良好氛围,现就近阶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高度认识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其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统筹谋划。

2、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对于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做好相关思想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加强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杜绝毕业生就业过程的安全隐患,引导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尤其对毕业生聚餐饮酒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防患于未然。

各学院要对毕业生离校期间的集体活动加强管理,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

4、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正确引导参加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时还款。

(二)统筹安排,优化服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1、学生离校日各学院要确保责任落实,做好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班主任、辅导员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事件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强化服务意识,想学生所想,及时解决学生所反映的问题,优化服务流程,精心组织,充分准备。

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落实责任,专项负责,确保毕业生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项目内容时间及地点负责单位欠费名单统计欠费学生名单,下发各学院5月31日财务处学生处助学贷款名单统计助学贷款学生名单5月31日学生处助学贷款会议请各学院通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于毕业典礼当天带好笔、身份证、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号,务必参加与工商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的会议。

(附助学贷款学生名单)6月7日、8日11:00JX14-101学生处党员关系转接各学院党总支处必须在离校前给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迁出6月7日、8日各学院团员关系转接学生团组织关系转移于毕业典礼当天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其他时间来办理者于9:00-16:00可直接到学生活动中心401办理。

现代物流学院关于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安排的通知

现代物流学院关于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安排的通知

现代物流学院关于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安排的通知各位2014届毕业生:根据学校《》精神,现代物流学院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时间定于2014年6月16日—2013年6月19日,其中6月16日返校,6月17日前办理离校手续,6月18日上午8:30召开毕业典礼,6月19日离校,详见附件一。

请全体2014届毕业生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的做好毕业离校工作,提醒以下注意事项:1、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交清所欠学费,2014届毕业生四年总学费结算查询网址:在“财务公告”栏中,找到“2014届毕业生学费结算明细查询表”打开后录入本人登录信息,查询到本次结算的详细信息。

如有疑问,可财务部联系,电话。

2、具体离校手续办理时间为:6月10日—6月13日,6月16日—20日,请班长或者团支书负责,尽可能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离校手续单办理顺序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可以自行办理。

离校手续单经各部门盖章完毕由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交辅导员,离校手续单办理情况作为学院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

3、图书馆还书手续:截止6月17日17:00前,请首先办理所借图书归还手续,并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退证手续。

(未还清大学园区图书馆图书的同学,应先还清大学园区图书馆图书,并持该馆图书还清证明办理退证手续)办理地点在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6月23日上午8:00起,校园一卡通禁用,6月24日卡内余额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打入学生银行卡。

为此,6月25日前请不要注销银行卡。

4、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请到行政楼106室组织部石老师处办理手续,联系电话;党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请到学院办理手续,6月17日14:00在62234学生会办公室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5、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毕业班团支书在6月17日下午3:30将本班学生团员证收齐交62234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由学院团总支交学校团委统一办理。

6、请所有在校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19日14:00图书馆报告厅准时出席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会议,并现场签订助学贷款补充协议。

西安工大北信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安排

西安工大北信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安排

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工作要求的通知教质发【2013】093号各教学单位:为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将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完成。

应成立由系院主任牵头,教研室主任(负责人)、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人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加强对设计(论文)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制定计划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和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安排。

应根据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见附件2),制定本系院工作计划,并于11月8日前(11周)交教务处质监科陈老师处。

三、学习动员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系院应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范》和《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等管理文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工作,明确设计(论文) 任务、目标及计划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团队精神教育。

四、选题工作(一)选题原则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每名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最多指导学生10名。

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学生每人一题。

大题目一样的,应该在小标题上加以区分。

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变动,必须经过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两级审查、备案。

(二)选题程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各系院组织指导教师申报,经系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列出选题汇总表,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选题,选题结果呈送教务处备案。

五、其它1、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从2013年10月15日开始至6月6日结束,起始时间各系院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但不能早于规定时间。

北京农学院文件

北京农学院文件

北京农学院文件北农校发〔2017〕72号关于印发《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已经学校2017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农学院2017年8月4日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农学院章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北京农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由新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办公室书面提出请假申请,且应当说明理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未经请假或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只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真实,且与新生本人相符,即为审查合格。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因伤病需要治疗或休养康复,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二)因本人或家庭的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三)因其他客观原因,致使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到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应当由新生本人向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014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

2014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
曾妮 王寅枚 黄明浩 王志军(博)
胡健 王春雨(专) 王鹏(专)
夏辉(专)
王丹(专)
谢超林(专)
葛天喆(专)
张月 潘坤坤 程光远(专) 陈纯槿(博) 杜锋(专) 陈金涛(专) 肖瑶(专)
孙召鹏(专)
邢学玮(专)
1
脑与认知科学研究 院(3人)
体育与运动学院 (3人)
雷廷举 李旭龙 李诗景
李雨
张明霞(博)
罗兰(专) 孙小强(博)
物理学系 (4人)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人)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 院(2人)
殷隆晶 唐琐 张红阳
孙彦彦 鲁明(博)
蔡华雨
化学学院 (6人)
翟伟 岳岭(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徐聪
地理学与遥感科学 学院(5人)
环境学院 (4人)
张玉韩 江建斌
刘玉立 刘琦
马慧娇 陈钗
詹铭峰 朱莹雪
陶闪闪 杨沛琦 肖琳
生命科学学院 (7人)
陈新萌(专) 高亮(专)
郭毅
诸雨辰
文学院 (16人)
蔡文娇
刘梦颖
孙晓博
林长山(专) 李秋雅(专) 张芳(专)
林玮(博)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5人)
古明
林予婷
历史学院 (6人)
于泳 许曾会(博)
宋健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 究院(1人)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 究院(1人)
关鹏飞 闵德龙
数学科学学院 (7人)
胡潇
卢玉峰
2014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
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的意见》、学校2013年出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和相关通知要求,经各院系初评推荐 、学校复审,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 期: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反映,联 系方式:58805182,ygb@。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京教函[2014]56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1.19【实施日期】2014.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4〕566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4〕29号),我委将在201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中发布各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情况。

为确保数字准确客观,请按如下要求做好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一、市教委已经将各高校截止2014年10月底的就业统计数据发布在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及资源管理系统中。

各高校是本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复核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及时登陆“数据统计”栏目,对本校数据进行认真核对。

二、充分发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要求认真复核,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

三、填写《关于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函》(见附件),经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校章,于12月5日前报送市教委学生处。

四、今后,各高校如需发布本校截至2014年10月底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要以本次复核后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王英辉联系电话:66074439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604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11月19日附件关于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函市教委学生处:我校对截止10月底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

我校知悉数据不实的不良影响,因此在核对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要求,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校章)2014年月日附表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情况表学校名称(盖校章):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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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离校须知
各处(部)、学院、各位本专科毕业生:
经过学校毕业生离校协调会讨论,现将2014届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项手续的办理通知如下:
1、各项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毕业生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离校手续转单(见附件)等
理。

4、领取报到证和个人档案的同学。

要保存好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否则遗失不补。

5、未签订三方协议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档案暂留学校,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寄手续。

6、2014届毕业生校园一卡通个人账户及校园网账号将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2点停止使用,学校负责将毕业生校园一卡通卡内余额和校园网账户余额通过银行划转的方式划入毕业生工商银行学补卡个人账户,请持有工商银行学补卡的2014届毕业生于7月10日后到工商银行查询。

凡未办理工商银行学补卡的2014届毕业生请持校园一卡通于2014年6月23日、24日、25日(下午2点前)到卡务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卡内余额退款手续。

(退款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
7、学校坚决杜绝毕业生离校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对毕业离校前出现违纪行为的毕业生,要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一律停发报到证和档案。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前程似锦、事业辉煌!
北京农学院学生处
2013年6月19日附件:2014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转单
2013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转单
姓名:学院:学号:
注:以上手续办理时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毕业生将离校转单盖完章之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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