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他税收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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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第六章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

税收基础第六章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
• 6. 了 解 其 他 税 种 的 基 本内容。
学习重点
• 1. 增 值 税 一 般 计 税方式下销项税 额和进项税额。
• 2. 消 费 税 15 个 具 体税目。
• 3.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税额的计算。
• 4. 个 人 所 得 税 11 类征税范围。
• 5. 其 他 税 种 应 纳 税额的计算。
• (3)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可以促进生产的 专业化和纳税人的横向联合,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产品出口和促进 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 增值税概述
(二)增值税的类型
当前,国际上增值税的类型有以下三种类型:
1 生产型
增值税
2 收入型
增值税
3 消费型
增值税
• 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不允许纳 税人从本期销 项税额中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 的进项税额。
3.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 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 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 纳税人。
四 税率及征收率
(一)税率
A
B
C
D
E
四 税率及征收率
(二)征收率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 •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
生的服务。 •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
用的无形资产。 •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
用的有形动产。 •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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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1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考情分析
本章以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主要涉及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

本章在初级经济法基础近三年考试中各种题型均有涉及(包括与实体法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每年分数在10分左右,预计2013年分数有所下降。

◆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重要)
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重要)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
◆ 本章课程讲解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

【提示】不适用征管法的是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构成的三个组成部分:主体、客体、内容。

(一)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 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但法律地位平等。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
保管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表三、纳税申报
方式
具体内容
自行申报
传统方式
邮寄申报
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
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其他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
简并征期
【注意】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享受减、免税待遇,在减税、免税期间的均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具体措施
⑴书面通知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⑵“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注意】强制执行的金额包括滞纳金(无罚款)
共同特征
批准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不适用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表六、税务行政复议
要点
具体内容
必经复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税行为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不缴
强制执行+责令提供担保
担保
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情形
⑴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

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5分,2006年的分值为6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分值2004年2005年2006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多选题2题4分1题2分判断题2题2分2题2分2题2分合计5题7分3题3分5题6分200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07年考试大纲、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是:在第三节对“税款征收措施”进行了重大调整。

针对2007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本章考点不多、重点突出,复习难度并不大,考试中不能丢分;(2)注意“税收征收措施”、“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在简答题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1.税务机关的权利(P287)(1)税务管理(2)税款征收(3)税务检查(4)行政处罚【例题】根据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务管理B.税款征收C.税务检查D.税务处罚【答案】ABCD【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2.纳税人的权利(P288)第二节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P290)1.开业登记(P292)(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当出示的证件和资料(P293)①营业执照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银行账号证明④居民身份证⑤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C.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D.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答案】B2.变更登记(P29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登记(P298)(1)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

税收概论

税收概论

《税收概论》2015年12月期末考试指导第一章税收概述1、掌握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根据其社会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税收产生的条件(一)经济条件——私有制的存在(二)政治条件——国家的产生(1)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2)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3、税收的基本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确定性(固定性)4、税收存在的必要性(1)社会需要有两种方式: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

(2)社会活动的两中形式:私人事物和公共事物。

(3)国家取得资源的最佳方式是税收。

第二章税制要素和税制结构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是税款的直接承担者。

在税款可以转嫁出去的情况下,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

2、扣缴义务人——是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中设置扣缴义务人的目的主要在于源泉控制,便于征管。

3、税率的基本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4、运用定义法和速算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法的公式为:应纳税额=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5、税收的各种分类和税制结构按税收缴纳的形式分类:(1)力役税(2)实物税(3)货币税按计税依据(税收计算标准)分类:(1)从价税(2)从量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2)价外税税收收入归属分类:(1)中央税(2)地方税(3)共享税按征税对象分类:(1)商品和劳务税(2)所得税(3)财产税(4)资源税(5)行为税第三章税收负担1、宏观税收负担宏观税收负担——国家在一定时期年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它反映出一个国家税收的总体负担水平,是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

2、国民生产总值。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税务登记 证件及使 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申请减免退税、申请办理延期 纳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 税务事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 主管机关 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税务登记的内容及程序
(1)内容 开业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

(2)程序 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

纳税人 纳税人
税务 机关
税务 机关
纳税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开 业

报送
1.建立

税 务 登 记
税务 登记 申请 报告 和有
填写 税务 登记 表及 附表
审核及 核定 纳税 事项
本章按税收征管法概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 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分节进行阐述。
学习目标
熟悉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程序; 掌握税款征收的方式和措施; 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行为
所受的法律制裁; 了解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权限; 了解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票种类
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时使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 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 证,保险凭证;话务、电报等收据;国有铁 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 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税收实体法名词解释

税收实体法名词解释

税收实体法名词解释税收实体法是指制定在法律实体层面,对税收征收和纳税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

其基本理念是,税收征收和纳税应该只涉及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而不涉及经济实体本身,从而避免将税收征收和纳税行为与经济实体联系起来,避免税收歧视。

税收实体法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名词解释:1. 税务实体:指在税法中被视为纳税义务人的实体,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等。

税务实体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税法对该实体的纳税规定。

2. 税务机构:指国家税务机构或地方税务机构等,负责税收征收和管理。

税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取决于其所处的国家或地区,以及其法律地位和组织结构。

3. 税收减免:指国家或地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实行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取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规定,通常涉及税收幅度、减免条件、减免对象等方面。

4. 源泉扣缴:指在纳税人购买货物、提供劳务、出售财产或提供服务时,从购买方或服务接受方收取的款项,作为纳税人的税收义务来源的一种征收方式。

源泉扣缴的优点是能够避免直接见面的税收争议,缺点是无法保证扣缴义务人的真实申报情况。

5. 非源泉扣缴:指通过书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在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之间进行的扣缴义务,非源泉扣缴的优点是能够保持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和信任,缺点是可能存在信息传递不准确的风险。

6. 纳税义务人: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是居民和非居民,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等。

纳税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取决于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和税法的规定。

除了以上名词解释外,税收实体法还有很多其他的概念和术语,如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检查等。

税收实体法的应用范围广泛,涉及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处理、投资决策等方面,因此,了解税收实体法的概念和术语对于企业管理者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点精讲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提示】划分标准不同,分类不同。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法的职能与作用,税法可分为()。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D.中央税法和地方税法【答案】B【解析】选项A是按照内容与效力划分;选项C是按照征税对象划分;选项D没有这种分类。

★六、税收执法(一)税务机构设置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的管理体制表述错误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B.同级政府领导C.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D.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答案】ABC【解析】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同级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征管范围的划分1.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

2.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城建税、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名词: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具法人的治理机构设在本国,这么不管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实际治理和操纵地: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治理和操纵地,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普通依照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推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而别论该法人的治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3、常设机构标准:一具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在本国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具企业举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经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经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别征税(2)引力原则:假如非居民公司在一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经过那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办法。

普通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7、经济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别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对来源国因采纳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赋予抵免的措施。

税收饶让别是一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彻底受其操纵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操纵的公司。

《税法基础》课后习题及答案

《税法基础》课后习题及答案

练习题第1章导论第一部分练习题一、术语解释1税收制度2课税对象3税法4起征点5税制体系术语解释答案1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2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亦称课税客体。

3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4起征点是课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课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5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计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

二、填空题1以课税对象划分税种分为商品或劳务、收益额、财产、资源和人身等五大类。

2税率的三种主要形式包括财产、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3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4按照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5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

7减免税规定是对特定的纳税人和特定的课税对象所做的某种程序的减征税款或免征税款的规定。

8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9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单位。

10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单一比率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率税率和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1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2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3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即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我国现行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关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5我国的税收诉讼法规仅在《税收征管法》中做了具体规定。

〔〕6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税区别费的主要标志。

外国税收征管税法介绍

外国税收征管税法介绍

外国税收征管税法介绍和对修订我国征管法的借鉴思考征管法修改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后,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借鉴国外税收立法的先进经验,提高《税收征管法》修订水平,经总局领导批准,我们于2009年3月启动外国税收征管税法翻译工作。

分别委托中央编译局翻译德国的《税收通则》、法国的《税收程序法》、日本的《国税违法取缔法》等,委托深圳国税局组织翻译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委托江苏国税局组织翻译澳大利亚的《1953年税收征管法》等五个国家的税收征管税法,委托吉林地税局组织翻译了韩国的《课税资料指南》。

我们组织了编审和借鉴工作,召开了2次评审、借鉴会,聘请系统内外专家和高校学者对上述税法的翻译文稿进行评审,得到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可,目前翻译工作已基本结束。

现分三个部分,将外国征管税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如何借鉴国外税法修订我国征管法谈一些粗浅认识。

第一部分外国税法概况一、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美国国内收入法典》是美国法典中第26标题的内容。

此标题包括“法律规定”、“来源”、“说明”、“历次修订过程”、“背景”等多项内容,我们仅对截止到2007年3月1日的“法律规定”部分做了翻译,其篇幅仅约占整个26标题的三分之一,译成中文约276万字,涉及的章节条款如图所示:本法典是一部实体法与程序法高度统一的税法,整个法典共11个分标题,其中实体法占5个分标题,程序法占1个分标题,其他占5个分标题。

已翻译的是A至H共8个分标题。

其中第F分标题是关于“征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的内容,包括“申报”、“缴税时间及地点”“评定”“征收权”、“税款的免抵退”、“利息”、“各种罚款”、“贴花缴税”、“税收风险、破产清算”、“许可与登记”、“犯罪、其他违法行为与没收”、“司法程序”、“义务的发现和所有权强制执行”以及“杂项规定”等主要具体内容。

此外,在实体法部分,也有一些相关程序性规定。

二、澳大利亚《1953年税收管理法》澳大利亚税收管理法是1953 年澳大利亚颁布的第1号修订案,也是澳大利亚税收税法体系中的程序税法。

税法[1]

税法[1]

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例1-5】多选题 下列企业中,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 有( ) A.2002年1月在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的私营企业 B.2002年1月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集体企业 C.2001年12月31日进行工商登记,2002年1月 进行税务登记的新设合伙企业 D.2002年某中央企业与某地方企业合并新设重 新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九)减税免税 (十)罚则 (十一)附则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四、税法的分类(了解)
五、税法的作用(了解)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税法能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 靠保证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案例演示:
销售彩电
消费 者
长百 大楼
统一征 增值税
送货上门 服务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照相 业务
不分别核算 交增值税
蓝梦婚纱摄影
销售 相框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行政、事业、企业) 个人(个体经营者、其他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1994年1月1日起) 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 扣缴义务人(境内未设立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
流转 税类
资源 税类
所得 税类
特定 目的 税类
财产和 行为 税类
二、税收制度沿革(了解)
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 税权的制度。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 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如企业合并、分立的报 告义务等)
【练一练】
(2015年单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D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是( )。
A.税务管理 B.税务检查 C.税款征收 D.宣传税法
【练一练】
(2015年单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C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 )。
1.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 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 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 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领用分类管理制度
税收风险程度 较低 中等
管理制度 按需供应发票 正常供应发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税收征收 管理法》有不同规定的, 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
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征税主体的权利
包括: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税 税收立法权 收政策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关于
税收征管的部门规章等
税务管理权
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 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B.宣传税收法律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税款征收
第二节 税务管理
16
一、税务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 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对纳税人 和扣缴义务人实施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 提和基础。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使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信息分类: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生成日期:2018-07-05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B00270-0602-2018-295105责任部门:(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

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及知识点变动整理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及知识点变动整理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大纲(知识点)及考点变动整理考试大纲中,将对知识点的学习要求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类。

其中,了解是指对《税法(I)》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进行理解;熟悉是指能够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商品和服务流转过程中的实务问题;掌握是指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在相对复杂的职业环境中,能够全面、科学地处理经营过程中复杂的涉税实务问题。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2024年2023年变化一、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税法的原则掌握掌握/(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熟悉熟悉/(四)税法的作用了解了解/(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了解了解/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熟悉掌握下调(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熟悉熟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了解了解/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要素的主要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了解了解/四、税法的运行(一)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熟悉熟悉/(三)税收司法的相关规定了解了解/五、税收制度沿革(一)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了解了解/(二)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熟悉熟悉/第二章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类型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的性质及计税原理熟悉熟悉/(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了解了解/(四)增值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五)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及依据熟悉熟悉/(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及管理掌握掌握/(四)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范围、程序及管理掌握掌握/三、征税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二)境内销售范围的界定熟悉熟悉/(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四)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特殊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六)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概述了解了解/(二)我国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熟悉熟悉/(三)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掌握掌握/(四)零税率的适用范围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一)法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二)特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三)临时优惠规定掌握掌握/(四)即征即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五)先征后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六)扣减增值税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七)起征点规定和免税规定掌握掌握/六、计税方法(一)一般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二)简易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三)扣缴计税方法熟悉熟悉/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销项税额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二)特殊方式的销售额掌握掌握/(三)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掌握掌握/(四)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掌握掌握/(六)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八)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掌握掌握/(九)增值税汇总纳税熟悉熟悉/八、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熟悉掌握下调(二)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了解了解/(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了解了解/(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征税熟悉熟悉/十、出口环节增值税(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熟悉熟悉/(二)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熟悉熟悉/(四)海南自贸区有关退税政策了解了解/(五)综合保税区增值税试点政策了解了解/十一、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二)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三)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五)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熟悉/(六)加油站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无新增十二、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掌握下调(二)纳税期限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掌握熟悉上调十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无熟悉删除(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无掌握删除(三)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无了解删除(四)发票违章处理无了解删除(五)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无熟悉删除(六)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管理无了解删除第三章消费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熟悉熟悉/(二)消费税的特点掌握掌握/(三)消费税的演变了解了解/(四)消费税的征税原则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二)消费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消费税税目掌握掌握/(二)消费税税率熟悉熟悉/(三)进口卷烟适用税率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了解上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掌握掌握/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熟悉熟悉/(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掌握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无掌握删除七、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基本规定掌握掌握/(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了解了解/(三)部分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了解无新增八、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二)电子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三)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熟悉掌握下调(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熟悉了解上调(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了解了解/十、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掌握掌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三)纳税期限熟悉了解上调(四)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熟悉熟悉/四、税率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熟悉熟悉/六、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八、征收管理熟悉熟悉/第五章土地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土地增值税特点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熟悉熟悉/(二)纳税义务人的特点了解了解/三、征税范围和税率(一)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一)应税收入掌握掌握/(二)扣除项目掌握掌握/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掌握掌握/2.房地产开发成本掌握掌握/3.房地产开发费用掌握掌握/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掌握掌握/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掌握掌握/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掌握掌握/五、税收优惠(一)转让普通标准住宅、转让旧房作为安置住房、公租房的税收掌握掌握/优惠(二)国家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熟悉熟悉/(三)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掌握掌握/(四)其他税收优惠熟悉了解上调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额的确定掌握掌握/(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定义熟悉了解上调(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掌握掌握/(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掌握掌握/(四)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间掌握掌握/(五)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确认掌握掌握/(六)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掌握掌握/(七)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熟悉了解上调(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受理了解了解/(九)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熟悉了解上调(十)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了解了解/ (十一)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掌握掌握/ (十二)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掌握掌握/ (十三)清算后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掌握掌握/八、征收管理(一)预征土地增值税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第六章资源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资源税的改革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资源税税目掌握掌握/(二)资源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资源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资源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规定了解了解/(四)其他减免税规定掌握了解上调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三)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应纳资源税的规定掌握无新增(四)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的规定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期限了解了解/(三)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七、水资源税(一)纳税义务人熟悉了解上调(二)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税率熟悉了解上调(四)税收优惠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熟悉了解上调第七章车辆购置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的作用了解了解/二、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及税率(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掌握掌握/(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税收优惠(一)车辆购置税法定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二)车辆购置税其他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具体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四)减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七、征收管理(一)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二)纳税环节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四)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八章环境保护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环境保护税概述(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环境保护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环境保护税不征税项目掌握掌握/三、税目及税率(一)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熟悉熟悉/(二)环境保护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一)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三)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二)纳税地点熟悉掌握下调(三)纳税期限掌握掌握/(四)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了解了解/第九章烟叶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烟叶税概述(一)烟叶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烟叶税的发展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对象及税率(一)烟叶税的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二)烟叶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熟悉熟悉/五、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熟悉熟悉/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熟悉/(二)纳税地点熟悉熟悉/(三)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十章关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及特点了解了解/(二)关税的分类了解了解/(三)我国现行关税制度基本法律依据了解了解/二、纳税人及征税对象(一)关税纳税人规定熟悉熟悉/(二)关税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三、税率及税率的适用(一)进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二)出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三)关税税率适用熟悉熟悉/四、减免税及管理(一)法定减免税掌握掌握/(二)暂时免税熟悉熟悉/(三)特定减免税熟悉无新增(四)临时减免税了解了解/(五)减免税管理基本规定了解了解/五、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三)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熟悉熟悉/(四)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熟悉熟悉/(五)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掌握/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熟悉/(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七、征收管理(一)关税缴纳掌握掌握/(二)关税滞纳金、保全及强制措施熟悉了解上调(三)关税退还熟悉了解上调(四)关税补征和追征熟悉熟悉/(五)关税纳税争议熟悉了解上调(六)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管理了解了解/第十一章非税收入2024年2023年变化一、非税收入概述(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特点熟悉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分类掌握无新增(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了解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内容(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掌握熟悉上调(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熟悉无新增(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掌握无新增(四)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掌握无新增(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熟悉无新增(六)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掌握无新增(七)石油特别收益金熟悉无新增(八)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熟悉无新增(九)国家留成油收入熟悉无新增(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一)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二)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了解无新增(十三)水土保持补偿费熟悉无新增(十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熟悉无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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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其他税收实体法一、单项选择1、下列情形中,应该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是( )。

A.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B.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自营的几5C.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D.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正确答案] C2、下列房产转让的情形中,产权承受方免予缴纳契税的是( )。

A.将房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B.以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D.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正确答案] D3、某企业2018年初占用土地2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400平方米,其余为生产经营用地; 6月购置一栋办公楼,占地300平方米。

该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6元/平方米,则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118350元B.119400元C.118500元D.118650元[正确答案] C4、下列关于矿产资源享受资源税减征优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依法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减征40%B.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减征30%C.铁矿石减按60%征收D.对纳税人开采销售的未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共伴生矿减征50%[正确答案]B5、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取得销售许可证满1年仍未销售完毕的B.转让未竣工结算房地产开发项目50%股权的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D.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竣工但已销售面积达到50%的[正确答案]C6、某企业2016年3月投资1500万元取得5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面积为3万平方米的厂房,建筑成本和费用为2000万元,2016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对该厂房征收房产税时所确定的房产原值是( )。

A.2900万元B.3500万元C.5000万元D.3800万元[正确答案]B7、赠与房屋时,确定契税计税依据所参照的价格或价值是( )。

A.房屋原值B.摊余价值C.协议价格D.市场价格[正确答案]D8、某企业2016年度拥有位于市郊的一宗地块,其地上面积为1万平方米,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面积为4千平方米(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该市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2元/平方米。

则该企业2016年度就此地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0.8万元B.2万元C.2.8万元D.2.4万元[正确答案]D二、多项选择1、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C.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D.纳税人出租房产,自合同约定应付租金日期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正确答案]AB2、下列合同中,按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征印花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B.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C.版权转移书据出让合同D.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确答案]ACD3、下列方式获取的房屋权属中,可以免征契税的有( )。

A.以实物交换取得的房屋权属B.因买房拆料取得的房屋权属C.全资子公司承受的母公司划转的房屋权属D.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房屋权属[正确答案]CD4、下列取得房产的情形中,先征契税的有()。

A.个人购买家庭唯一非公有住房B.城镇职工首次取得公有制单位集资建成普通住房C.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D.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正确答案] BD5、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B.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纳税C.纳税人出借房产,自交付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纳税[正确答案] ABC6、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正确答案]BCD7、下列土地中,属于法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用地B.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C.名胜古迹自用土地D.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用地[正确答案]BCD8、下列合同中,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有()。

A.商品房销售合同B.专利实施许可合同C.股权转让合同D.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正确答案]ABC三、简述问题1、简述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特征?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以土地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与会计核算中计算会计利润的方法基本相似。

增值税的增值额只扣除与其销售额直接相关的进货成本价格。

(2)征税范围较为广泛。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

(4)实行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2、简述印花税的概念和特征?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它由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是一种行为税。

印花税属于地方税,与其它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税源广泛,征收普遍。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共分5大类13个税目,涉及经济活动的多个方面,包括:①税法列举的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账簿;④权利、许可证照;⑤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轻税负、重处罚。

印花税分定额及定率两种征收方式。

定率征收中税率最高的为千分之一,如财产租赁合同;税率最低的仅为万分之零点五,如借款合同;定额征收的每件只为5元。

印花税税负轻微,但如果纳税人不自觉贴花缴纳税款,一经查实有偷税行为,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3)自行完税,征收简便。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销花的缴税方式,操作起来较为简易。

与此同时亦对纳税人自觉缴税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当然,如果纳税人经常有纳税义务发生,也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采用汇总缴纳税款的方法。

3、试述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简述资源税的减免税政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①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②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①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②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③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④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①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②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四、计算题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1) 2015年12月以10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3月25号,2019年1月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开发费用3400万元。

(3)该项目所属物业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已移交物业公司使用,物业用房开发成本500万元。

(4) 2019年4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6)计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答案及解析](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本题虽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2)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42000/ (1+5%) ×5%=2000 (万元)[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3)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00×(5%+3%+2%)=200(万元)(4)允许扣除的土地支付金额=10000× (1+4%) =10400 (万元)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7000 (万元)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10400+7000×10%=1740 (万元)(5)加计扣除= ( 10400+7000) ×20%=3480 (万元)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0400+7000+1740+200+3480=22820 (万元)(6)不含税收入=42000-2000=40000 ( 万元)增值额=40000-22820=17180 (万元)增值率=17180/22820=75.28%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17180×40%-22820×5%=573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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