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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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11·24”事故教训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汲取江西“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长:王治文
副组长:李立、胡希志、陈卫国
成员:马文江、赵艳辉、尚永强、赵志辉、康澈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生产车间及锅炉房的安全管理情况。
3、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和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情况
4、消防设施完善情况。
5、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6年11月28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11月28日—12月1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12月2日—12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科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