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_20180913
保理管理制度
保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和控制,保证保理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保理业务和保理管理工作的监管、执行和控制。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理管理体系,明确保理业务的执行流程和责任划分,确保保理业务的合规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保理管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控制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二章保理管理第五条公司保理管理应由专门的保理部门负责,设立独立的保理管理岗位。
第六条保理业务应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包括资产采购、合同签订、实施审批等各个环节。
第七条保理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保理业务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具备一定的市场风险意识和分析能力。
第八条保理业务采购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保理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需求,及时跟进核对保理资金的流转和使用情况,定期报告保理业务情况。
第十条保理业务应依法纳税,并及时偿还相关融资款项,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保理管理应与相关机构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理管理策略,确保保理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监控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保理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理业务策略,预防和控制市场风险。
第十四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五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账款核查机制,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和监控,预防假账款和坏账的发生。
第十六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资产质押保单,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和监控,确保资产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七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流动资金监管机制,对保理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确保资金的流转和安全。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保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权限分配,提高工作效率。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一、概述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保理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业务。
为了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提高业务管理效率,本文档确定了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流程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包括客户开发、合同签订、融资审核、账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2.1 客户开发商业保理公司的客户开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市场调研和客户筛选: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定位,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潜在的客户,并进行筛选。
2.客户洽谈和合作意向确认:商业保理公司组织专业团队与潜在客户进行洽谈,了解其资金需求和合作意向,并确认合作意向。
3.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商业保理公司对潜在客户进行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察,以确定是否具备合作资格。
4.合作协议签订: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业务合作关系。
2.2 合同签订商业保理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协议,确立具体的合同签订流程,并命名专人负责跟进。
合同签订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合同起草和审核: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的内容起草合同,并进行内部审核。
2.合同商务谈判: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进行合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要求,并达成一致。
3.合同签订和归档: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归档。
2.3 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提出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融资决策。
融资审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融资申请材料收集和整理:商业保理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融资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实和整理。
2.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评估其融资能力和风险程度。
3.决策会议和融资审核:商业保理公司组织决策会议,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融资决策。
4.融资合同签订和放款: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放款手续。
保理事务管理办法
保理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风险控制,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指本公司受让供应商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并为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坏账担保等一项或多项综合金融服务。
第三条保理业务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规经营的原则,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客户申请供应商向本公司提出保理业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发票、发货凭证、应收账款明细等。
第五条尽职调查本公司对供应商和买方进行尽职调查,核实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估供应商和买方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六条业务审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定保理业务的额度、期限、费率等关键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经审批通过后,本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应收账款转让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并通知买方。
第九条放款在完成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发放融资款项。
第十条贷后管理本公司对保理业务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供应商和买方的经营状况变化等。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信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对供应商和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管理。
加强对交易背景的审查,防范虚假交易和欺诈风险。
第十二条操作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防范操作失误和内部舞弊风险。
第十三条法律风险管理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确保保理业务的开展符合法律规定。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法律风险,明确相关条款,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市场风险管理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防范因市场波动和行业风险给保理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商业保理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商业保理业务的运作,提高交易效率,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设立商业保理业务部门,负责商业保理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2.商业保理部门设有部门经理,负责整体管理和业务拓展。
3.商业保理部门下设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4.商业保理部门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保理融资的风险管控。
三、业务流程1.业务申请:客户通过商业保理平台提交融资申请,包括融资金额、融资期限、抵押品等资料。
2.资料审核:商业保理团队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融资资格。
3.合同签署: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商业保理合同。
4.保理融资:客户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发放融资款项给客户。
5.账款核查:商业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确保账款真实有效。
6.账款收回:商业保理公司收取客户应收账款所得,将应收账款的金额扣除融资本金和利息后,将余额返还给客户。
7.结算:商业保理公司对融资款项进行结算,并向客户出具结算报告。
四、风险管理1.信用风险: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控制融资风险。
2.市场风险:商业保理公司需密切关注市场风险,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3.操作风险:商业保理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商业保理公司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避免法律风险。
五、费用标准1.融资利率: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和客户信用情况确定融资利率。
2.手续费:商业保理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收取相应手续费。
3.管理费:商业保理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融资进行管理,并收取相应管理费。
4.其他费用:商业保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额外费用。
六、监督检查1.商业保理公司应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合规运作。
2.相关监管部门可对商业保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七、违约处理1.客户如发生违约行为,商业保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暂停融资、追回融资款项等。
保理公司业务规章制度
保理公司业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理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核心业务的顺利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作出超出规定的决策或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内部培训、考核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并加以执行。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时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章业务规范第六条公司制定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发、业务拓展、保理款项管理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坚持以诚信为本,维护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第八条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与涉及利益冲突的交易。
第九条公司规定了业务操作的流程和步骤,员工在进行业务处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决策,将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审计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将设立内部监察组织,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客户对公司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对业务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客户的风险管理,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设立风险准备金,降低风险暴露。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进行应对和处理,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应对各类风险。
第五章外部合作第十九条公司将与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第二十条公司将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业务的合规性。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贸易的逐渐扩大和逐渐复杂化,企业融资的形式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和创新。
商业保理是一种融资方式,它在加速企业资金流动、降低企业风险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保理业务,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融资效益,本文将探讨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二、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简介商业保理是指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由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帮助企业管理账款、催收款项等业务的一种金融服务。
商业保理公司在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能够实现整个账款管理的流程优化,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和风险把控能力。
商业保理公司一般会提供以下几种业务:1、应收账款保理:企业将其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转让,由保理公司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并负责管理账款、催收款项等相应业务。
2、非保理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对某些企业的非应收账款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是企业在账簿上的流动资产。
3、催收服务:商业保理公司会帮助企业管理和催收账款,从而保证由优秀的账款管理人员来处理催款、清账等业务。
4、风险控制:商业保理公司会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开发相应的信用保障措施,从而降低企业的业务风险。
三、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其业务管理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
以下是商业保理公司在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方面应考虑的几个方面:1、管理结构建设商业保理公司的管理结构,应该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业务部门等。
在制定业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制定相应的职责和管理范围,以便更好地实现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2、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商业保理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包括风险控制原则、评估方法、监控安排等内容。
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充分评估企业的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
3、业务运营流程设计商业保理公司在实现整个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的优化时,应该制定相应的业务运营流程。
保理业务管理制度
保理业务管理制度一、保理业务的定义和范围1.保理业务是指一种金融服务形式,包括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两类,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和风险管理。
2.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和仓单保理,国际保理主要包括出口保理和进口保理。
3.保理业务发生的范围包括了个人、企事业单位等多个主体,但是保理业务的核心仍然集中在中小企业。
二、保理业务的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向保理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包括融资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
2.资信调查:保理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包括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评估。
3.合同签订: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应收账款转让:客户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购买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融资。
5.账款管理:保理公司对购买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包括账款核查、催收等。
6.融资支付:保理公司按约定的方式将融资支付给客户。
7.还款和结算:客户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款,保理公司核实后进行结算。
三、保理业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客户准入制度:明确客户准入的条件和流程,包括资信调查、合同签订等。
2.贷款审批制度:规定贷款审批的流程和相关的决策程序,保证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3.账款管理制度:包括对应收账款的核查、催收等管理措施,确保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保理公司对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措施,包括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5.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保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流程和要求,保证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障。
6.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保理公司对客户信息的披露要求,包括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7.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管理保理业务的各个环节,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8.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与保理业务相关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客户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考核。
四、保理业务管理制度的意义1.规范和管理保理业务的进行,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保理事务管理办法
保理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风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保理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设立专门的保理业务部门,负责保理业务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保理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分析。
第七条法律合规部门负责审查保理业务相关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客户管理第八条对保理业务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将客户分为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和风险客户。
第九条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信用记录等。
第十条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信用变化情况,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客户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章保理业务流程第十一条业务受理客户提出保理业务申请,保理业务部门对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发票、发货单、应收账款清单等。
第十二条尽职调查对受理的保理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贸易背景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根据尽职调查结果,风险管理部门对保理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业务审批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对保理业务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经审批通过的保理业务,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商业保理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
GGG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流程控制、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应收账款管理能力,降低坏账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管理”是指,我司与应收账款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围绕受让应收账款而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建立、应收账款导入、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风险预警、应收账款催收及纠纷解决等综合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卖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第四条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工作。
第二章账户建立与应收账款导入第五条业务部与卖方企业签订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应提交风控部备案登记;综合管理部根据经备案登记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为卖方企业在公司数字管理平台中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即销售分户账)。
我司受让应收账款并为卖方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是我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基础。
第六条我司可以仅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或应收账款催收服务,亦可以同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或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等多项服务。
我司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为其提供保理融资。
第七条我司为卖方提供全面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卖方需将现有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并账,制作《应收账款清单(未清偿部分)》(附件一)列明应收账款编号、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到期日期、应收账款总额等内容,并提供交易合同原件、物流单据、验收清单、会计账务及会计原始凭证等材料,将经并账处理后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我司。
我司应将上述受让应收账款导入至卖方应收账款管理账户。
我司仅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但不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业务部应对受让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与核实,着重查明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卖方应收账款的质量及卖方的业务情况。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业务的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持商业保理业务的合法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向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匡助企业加速资金回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合规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业务风险的评估、控制和监管。
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标准,确保合规经营。
第七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可控,防范业务风险。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业务操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时常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和流程第十条商业保理业务的分类:(一)单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单一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二)双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既向客户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又为客户提供对付账款催收伏务。
(三)逆向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在客户授权或者允许的前提下,向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匡助客户实现采购货款的融资。
第十一条商业保理业务的流程:(一)申请:客户向商业保理公司提出申请,提交商业保理公司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二)审批:商业保理公司审核客户的信用及应收账款,制定合适的融资方案及融资额度。
(三)签订合同: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融资:商业保理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将融资款划入客户指定账户。
(五)催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对逾期款项进行催收。
(六)清算:客户的应收账款到期或者已结清,商业保理公司将融资款从客户指定账户中划出,完成融资清算。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风险与管理
客户风险
客户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等可能导致坏账 或逾期账款的风险。
市场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 可能导致业务收益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操作风险
业务流程不规范、操作失误等可能导致业 务操作失败或出现问题的风险。
法律风险
合同纠纷、法律诉讼等可能导致公司损失 的风险。
国际化发展
商业保理公司逐步走向国际化,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03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建设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是指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业 务流程、操作规范、风控措施、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 全面规定和管理的制度体系。
特点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规范性 :制度必须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使各项工作有 章可循;2)风控性:制度应考虑风险控制,确保公司 业务风险最小化;3)效率性:制度应有利于提高工作 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4)激励性:制度应设 立考核标准,激励员工积极拓展业务和提高服务质量 。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及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风险应对 措施,防止风险扩大。
风险处置
依据预警和应对措施,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如中止 合作、追索欠款、法律诉讼等,对风险进行处置。
风险监控
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实施持续的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 得到有效控制。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风险优化
总结词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风险优化是一种主动管理 策略,通过改进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等
法律风险管理
加强法律合规管理,确保业务合规 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从传统风险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20180913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保理业务发展,规范公司保理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保理即保付代理,是指卖方(债权人)将其向买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根据公司是否保留对卖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买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第四条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无追索权(买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无权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第五条公开保理是指公司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及时通知买方的保理业务。
隐蔽保理是指根据卖方与公司的约定,不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但在卖方与公司约定的条件发生或公司认为必要时,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的保理业务。
第六条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第七条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卖方)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所处行业稳定,企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三)销售的产品适销对路,流通性强,周转快,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已经通过国际或国内权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四)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六)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A 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未进行信用评级的申请人(卖方)需提供类似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七)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商业保理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
X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流程控制、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应收账款管理能力,降低坏账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管理” 是指,我司与应收账款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围绕受让应收账款而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建立、应收账款导入、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风险预警、应收账款催收及纠纷解决等综合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卖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第四条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工作。
第二章账户建立与应收账款导入第五条业务部与卖方企业签订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应提交风控部备案登记;综合管理部根据经备案登记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为卖方企业在公司数字管理平台中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即销售分户账)。
我司受让应收账款并为卖方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是我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基础。
第六条我司可以仅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或应收账款催收服务,亦可以同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或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等多项服务。
我司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为其提供保理融资。
第七条我司为卖方提供全面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卖方需将现有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并账,制作《应收账款清单(未清偿部分)》(附件一)列明应收账款编号、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到期日期、应收账款总额等内容,并提供交易合同原件、物流单据、验收清单、会计账务及会计原始凭证等材料,将经并账处理后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我司。
我司应将上述受让应收账款导入至卖方应收账款管理账户我司仅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但不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业务部应对受让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与核实,着重查明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卖方应收账款的质量及卖方的业务情况。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风险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第三条开展保理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设立专门的保理业务部门,负责保理业务的市场拓展、客户营销、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资金投放、贷后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保理业务进行风险审查和监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资金清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七条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保理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章客户准入与授信管理第八条保理业务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和违约行为;(四)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真实、合法、有效,基础交易合同条款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五)应收账款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和争议。
第九条对保理业务客户进行授信管理,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交易记录等因素,综合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第十条授信额度的审批应遵循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授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保理业务流程第十一条业务受理客户提出保理业务申请,保理业务部门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发票、发货单、验收单等。
第十二条尽职调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客户,保理业务部门进行实地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交易背景等,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业保理公司内部的各类业务管理活动。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权限第三条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保理、国际保理、信用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
第四条商业保理公司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业务审批、业务合同签署、资金管理等。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的相关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做出决策。
第三章业务流程控制第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七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商业保理公司应按照客户交付的资料和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制定相应的业务方案。
第八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对业务中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商业保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判断风险,并及时向相关方进行说明。
第十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
第四章业务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商业保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合同,应遵循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业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的相关流程和责任。
第十三条商业保理公司应严格执行业务合同的约定,保证合同的履行和权益的实现。
第五章业务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全面评估业务风险和信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第十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及时关注市场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动态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保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新业务评审机制,对新业务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批,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定义和目的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商业保理公司的运营活动,确保公司实施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则和流程,商业保理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保护客户利益,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1. 客户至上: 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商业保理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2. 风险控制: 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业务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3. 合规运营: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业务合规性,防范风险。
4. 信息保密: 严格保护客户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节: 业务管理流程1. 客户开发和风险评估- 客户开发部门负责开拓新客户并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客户的背景、信用状况和业务需求。
- 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客户提交的信息和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定级,确定是否接受客户合作。
2. 合同签订和业务结构设计- 商业保理部门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和合作条款。
- 制定适合客户需求的业务结构和产品方案,包括应收账款转让方式、费用计算规则等。
3. 资产调查和尽职调查- 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客户的资产调查,核实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可质押的资产情况。
- 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审核客户的财务报表、合作伙伴信用情况、行业背景等。
4. 合同管理和业务操作- 设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 商业保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核销和催收等业务操作。
5. 风险监控和控制- 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掌握客户的风险和变化情况。
- 风险管理部门根据监控结果,制定相应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6. 绩效评估和客户服务- 根据客户的业务量、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调整合作方式和费用标准。
- 客户服务部门定期与客户沟通,解答疑问,处理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节: 信息化建设1. 信息系统建设- 商业保理公司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业务的数字化、集约化管理。
商业保理公司保理档案管理制度
商业保理公司保理档案管理制度某某某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在保理融资款本息结清或保理业务执行完毕前,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兼)职保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理档案管理,并负责本公司保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三条分类根据保理档案形成特点,可按照保理资产质量分类进行档案分类管理,按季调整其分类形态。
一级保理资产:根据尽调报告或季度报告,基础资产状况评级为优良的保理融资产品;二级保理资产:根据尽调报告或季度报告,基础资产状况评级为中的保理融资产品;三级保理产品:根据尽调报告或季度报告,基础资产状况评级为下,易发生风险的保理融资产品。
第四条保管期限各类保理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下:1、正在执行中的保理融资款,应按照资产分类及时调整进行管理。
2、对保理业务已经执行完毕的保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年(从保理业务执行完毕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二章操作程序第五条整理立卷每笔保理业务发生后,风控部经办人员应及时将保理档案材料向综合管理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综合管理部对本公司执行中保理业务档案集中管理。
保理档案的整理立卷要求如下:2、每个案卷,均应编制《保理档案卷内目录》(详见附件2)。
立卷完成后,对于保理业务从保理融资发放至保理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归档材料,保理档案管理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
2、保理档案管理员应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执行完毕的保理业务档案整理完毕。
办理档案借阅时,应严格按借阅范围查阅、借用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借阅人员姓名、时间、借阅内容和借阅用途,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公司外部人员借阅保理业务档案。
本公司保存的各类保理档案主要是供本公司内部使用,原则上不对外借阅,若遇特殊情况,如出现经济纠纷、案件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查阅、影印时,必须持有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其它有效法律文书,以及查阅人的工作证明,并经分管副总批准。
商业保理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
X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保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流程控制、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应收账款管理能力,降低坏账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管理”是指,我司与应收账款债权人签订《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围绕受让应收账款而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建立、应收账款导入、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风险预警、应收账款催收及纠纷解决等综合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卖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本办法所称“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方,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第四条业务部、风控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工作。
第二章账户建立与应收账款导入第五条业务部与卖方企业签订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应提交风控部备案登记;综合管理部根据经备案登记的《商业保理业务合同》为卖方企业在公司数字管理平台中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即销售分户账)。
我司受让应收账款并为卖方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账户是我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基础。
第六条我司可以仅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或应收账款催收服务,亦可以同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或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等多项服务。
我司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为其提供保理融资。
第七条我司为卖方提供全面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卖方需将现有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并账,制作《应收账款清单(未清偿部分)》(附件一)列明应收账款编号、交易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应收账款金额、到期日期、应收账款总额等内容,并提供交易合同原件、物流单据、验收清单、会计账务及会计原始凭证等材料,将经并账处理后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转让给我司。
我司应将上述受让应收账款导入至卖方应收账款管理账户。
我司仅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但不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业务部应对受让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与核实,着重查明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卖方应收账款的质量及卖方的业务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保理业务发展,规范公司保理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保理即保付代理,是指卖方(债权人)将其向买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由公司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根据公司是否保留对卖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买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第四条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无追索权(买断型)保理是指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公司无权向卖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第五条公开保理是指公司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及时通知买方的保理业务。
隐蔽保理是指根据卖方与公司的约定,不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但在卖方与公司约定的条件发生或公司认为必要时,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的保理业务。
第六条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第七条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卖方)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所处行业稳定,企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三)销售的产品适销对路,流通性强,周转快,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已经通过国际或国内权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四)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六)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A 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未进行信用评级的申请人(卖方)需提供类似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七)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卖方与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后,该卖方与某一特定买方之间自保理合同生效后因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原则上均要求无条件地转让给公司。
卖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赊销是指采取除现金、支票、本票、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之外的以非即时清结支付方式进行的销售;(二)卖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抵消,卖方未对应收账款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四)应收账款债权证明完整,能够提供如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等文件以及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五)应收账款的买卖双方不应互为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或同为控股公司的成员、或为同一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六)申请转让的应收账款距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不少于1个月且不超过1年,申请人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的不超过2年;(七)应收账款原则上要求以人民币计价标示并支付,申请人与付款人(或其中之一)在我国保税区内注册的,应收账款可以外币计价标示并支付;(八)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商务合同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如果买方是非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的,应先取得其所属法人或总公司对其签订商务合同或叙作保理的授权;(二)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付款人(买方)的信用等级达到AA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付款人(买方)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如果付款人(买方)未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则按如下原则比照办理:(1)付款人(买方)为全球500强企业在我国投资(独资或合资)开办的企业,或央企的子公司以及具有行业垄断地位的国企、上市公司,可比照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办理;(2)付款人(买方)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卖方有一年以上的商务合作且无恶意拖欠货款记录,可比照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办理;(3)提供类似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四)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较好,所购商品用途合理明确;(五)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六)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七) 原则上要求该买方与卖方客户有一年以上的商务合作且无拖欠货款记录;(八)公司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卖方向公司申请办理保理业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基础资料。
如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有权机构的授权书或相关决议等;(二)保理业务申请书,包括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和转让清单、买方基本情况表;(三)应收账款债权证明文件及辅助材料,如商务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定金证明、通过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的证明材料等;(四)经过人民银行年检的贷款卡(证);(五)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范围和条件第十一条可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范围:(一)因向企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二)由县市级(含)以上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政府采购行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由军队团级(含)以上单位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军队采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军队采购行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所属专业部队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使用国防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卖方因向学校、医院等事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政府采购行为除外)而形成的应收账款;(五)公司认定的其他可以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十二条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卖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二)卖方与买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转让的条款;(三)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应在1年以内,对买方信用等级在AA 级(含)以上,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三条以下应收账款不得办理保理业务:(一)已到期的应收账款;(二)因个人或家庭消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三)涉及特许经营、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市场不易定价的产权交易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四)卖方计划提供或约定提供(但目前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预计将于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五)公司认定的其他不宜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
第四章融资金额、期限、利息及费用第十四条保理融资金额应综合考虑买卖双方资信状况、应收账款质量、结构、期限、付款进度安排及前提条件、预期坏账比率、购销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等因素合理确定。
融资本息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80%;对买卖双方资信状况良好、购销关系稳定、应收账款质量优良的,最高可放宽至90%。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销售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第十五条保理融资期限应根据应收账款还款期限、合理在途时间等因素确定,融资到期日自购销双方约定的应收账款还款日起,且不得晚于应收账款还款日后3个月。
保理融资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和再融资。
第十六条有追索权保理融资可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及需求采取预扣利息或后收利息的方式。
(一)对预扣利息的,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融资利率:1、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2、参照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利率确定;如融资提前收回或卖方以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融资的,公司应将多收的利息及时退还卖方。
(二)对后收利息的,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融资利率。
第十七条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利息须在融资发放前扣除,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融资利率:(一)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二)参照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利率确定。
如融资提前收回或卖方以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融资的,公司应将多收的利息及时退还卖方。
第十八条保理业务的费用结构、计收标准及计收方式为:(一)费用结构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保理服务项目向卖方收取保理融资利息、管理费、二次保理管理费、逾期违约金等各项费用。
(二)计收方式1、保理融资利息由公司根据卖方支用的保理融资日余额和日利率按日计算,于每月20日收取。
计算公式为:各日保理融资利息=当日保理融资支用余额*保理融资月利率/30天;2、管理费由公司根据卖方申请的保理服务品种的收费标准,分项测算、综合报价,在受让时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和管理费率计算,向卖方逐笔一次性计收;3、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卖方申请继续委托公司提供应收账款催收服务的,公司将在申请批准后按该笔应收账款金额和相关费率计算二次保理管理费,向卖方逐笔一次性收取;4、卖方应该回购但未能回购,公司将自卖方应当回购之日的次日起根据该笔保理融资款的未支付回购价款乘以逾期违约金率计算逾期违约金,按月向卖方收取。
每个计结日未收回的逾期违约金作为新增的逾期未支付的款项,并入下一期逾期违约金的计算;5、公司索偿担保付款款项收取利息的利率与保理合同中确定的保理预付款利率一致。
第五章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九条公司受理卖方保理业务申请后,由业务部牵头对卖方和买方资信及交易情况进行调查与审查,重点分析以下内容:(一)应收账款及买卖双方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二)买卖双方资信状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三)买卖双方的购销关系是否良好稳定,买卖双方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主要产品组成、周转率、坏账率等情况,买卖双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判断买方的付款意愿、付款能力以及卖方的回购能力;(四)买方是否确实收妥货物,并确认债务;购销合同、应收账款发票和买方验货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必要时还应索取出库单、发货单、提货单等单据,判断本笔交易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五)应收账款发票所对应货款的已回笼情况,核实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六)对买卖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付款进度安排及前提条件)、违约事项以及违约金等进行审查分析,判断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及时足额回笼的可能性;(七)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部分或全部出质、转让或异议登记等情形,判断卖方是否重复融资;(八)为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办理保理业务时,要从严审查交易背景真实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并要关注买方的最终商品销售后能否真正实现现金回笼;(九)对因提供服务、承接工程或其他非销售商品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办理保理业务的,还应对其交易的真实性、定价的合理性等从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