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其他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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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结算方式总结汇报

各类结算方式总结汇报

各类结算方式总结汇报结算方式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双方达成交易后,进行付款与收款的方式和方式。

它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和商业信用。

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交易方式会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结算方式的总结汇报。

1. 现金结算:现金是最直接的货币形式,适用于小额交易和一些小商户之间的交易。

在现金结算中,买方直接用现金支付给卖方,交易完成后即刻实现资金的流动。

现金结算的优点是简单、即时性强,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和程序。

然而,现金结算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易丢失、易被盗等。

同时,现金结算也存在兑现和储存的问题。

2. 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是指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划拨的方式,在现代商业中被广泛采用。

在银行转账中,买方通过银行将资金从自己的账户划拨给卖方的账户,完成交易。

银行转账的优点是安全、便捷、实时性强。

它可以避免现金结算中的风险,并且可以实现大额交易。

不过,银行转账也需要注意账户信息的准确性,以防止资金的误转或丢失。

3. 支付宝、微信支付: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成为了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通过扫码、转账等功能,买方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将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完成交易。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优点是便捷、快速,并且可以实现实时到账。

它们也提供了一些额外的功能,比如红包、积分等,增加了交易的乐趣和便利性。

4. 信用卡支付:信用卡支付是一种便利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大额交易和跨国交易。

买方通过信用卡向卖方支付车款,并在以后的时间内还款给发卡银行。

信用卡支付的优点是方便、安全,并且可以享受一定的信用期。

然而,信用卡支付可能存在一些额外费用,比如年费、逾期利息等。

5. 托收结算:托收结算是指买方将资金委托给银行或第三方进行结算的方式。

买方通过开具托收通知单,将资金委托给银行,银行代理买方向卖方收款。

托收结算的优点是安全,可以减少对买方的付款能力的担忧,并且可以解决跨国交易中的语言和法律问题。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完成交易后进行货款的支付和收取的方式。

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权益和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首先,最常见的结算方式是电汇。

电汇是通过国际银行间结算系统进行货款支付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货款直接转账到卖方的银行账户中。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成本相对较低,通常在现货交易中使用。

第二,信用证结算是一种买卖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买方在国内银行开立信用证,并要求银行对卖方进行付款担保。

当卖方完成货物交付后,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必要的单据,买方的银行才会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方式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但要求卖方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可能会增加卖方的操作成本和时间。

第三,托收结算是指买方通过自己的银行委托其境内或境外银行向卖方收款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单据和提示银行收付款的指示提交给自己的银行,由该银行转交给卖方的银行进行收款。

托收方式相对于信用证结算较为灵活,而且可以与双方信任的银行合作,对于一些更加简单的交易可以选择使用。

第四,票据结算是指利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票据包括汇票和承兑汇票。

买方可以委托自己的银行开立票据,并将其转交给卖方,卖方持票到买方银行进行兑票并收款。

票据结算方式在一些长期合作关系中常被使用,可以为卖方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结算方式,如账期结算、保函结算等。

账期结算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商品交付后,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给了买方一定的信用,但也增加了卖方的收款风险。

保函结算是指买方向卖方的银行开立担保函,承诺在一定情况下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涵盖了多种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来平衡风险和效益。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双方需要考虑交易的规模、信任程度、风险承担等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汇总(8种)国内结算七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际结算二种:信用证、汇兑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是指对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往来引起的货币收付关系进行清偿的办法。

在中国,根据不同经济往来的特点、形式及需要,分为转帐结算和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转帐结算通过银行票据的传递进行资金划拨的清算方法。

主要用于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之间的资金往来清算。

在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转帐结算围绕贯彻国家财政经济总方针和实现银行的中心任务开展业务。

由于私人资本主义的大量存在,在当时既有旧银行做法,也有社会主义银行的新做法。

旧的做法基本上沿用旧银行的一些结算方式,如信汇、电汇、票汇及进出口押汇等。

新的做法主要是群众创造的结算方式,达二三百种之多,实质上大同小异。

后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进行了统一,主要方式有:四联结算收支凭证、转帐支票、专用支票、铁路运输定额支票、一般支票、保付支票、电信票汇、代收异地款项、埠际押汇。

总之,同城主要是支票,异地主要是汇兑,包括押汇和代收异地款项。

1953年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产生了成套的8种结算方式,称“一般结算方式”,后修订为9种,简称“蓝皮书”。

8种结算方式有:同城结算是支票结算、保付支票结算、计划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异地结算是电信划拨(汇兑)结算、特种帐户结算、信用证结算。

9种方式:异地4种是托收承付、信用证、特种帐户、汇兑;同城5种是同城托收承付、付款委托书、计划结算、支票、限额支票。

1958~1965年,银行结算工作出现了反复。

这个时期的结算方式原规定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汇兑、特种帐户、信用证4种。

1959年确定特种帐户可用汇兑代替,信用证结算实际使用极少,两者都可停止使用,需要继续实行的是托收承付和汇兑两种。

但到1962年为清理拖欠,又恢复了信用证结算。

同城结算继续实行原来的规定,为付款委托书、支票、限额支票、计划结算、同城托收承付和无承付6种,由各分行根据当地情况选用,但同城结算方式不得用于异地,同城托收无承付不得用于商品交易。

国际结算方式大全:国家保理、汇票、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大全:国家保理、汇票、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大全:国家保理、汇票、信用证来源:贸易金融·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

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国际结算业务种类:1、信用证业务概述2、进口开证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4、汇款业务概述5、汇入汇款6、汇出汇款7、托收业务概述8、出口跟单托收9、进口代收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信用证业务概述(一)、信用证定义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三)、信用证种类: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3、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是指另外一家银行接受开证行的要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

4、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

各种结算方式的比较

各种结算方式的比较

各种结算方式的比较目录摘要: (2)一、各种结算方式的比较 (2)(一)现金结算 (2)(二)网上支付结算 (3)1、理论研究 (3)二、数据展示及案例 (3)三、有权转移 (4)四、鉴析 (4)五、结算方式及适用范围 (5)六、各种结算方式的区别. (6)摘要: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

结算按支付形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

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

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

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或网上支付平台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关键词】商品交易/现金结算/转账结算/一、各种结算方式的比较(一)现金结算通过现金收付进行资金往来清算的办法。

适用于:个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个人之间的借贷支付,以及个人消费品的购买基本上采用现金结算方式。

机关、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按规定必须使用转帐结算方式。

单位现金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只限于: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工资、津贴;对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支出。

为便利经济单位的现金结算,并便于加强现金管理,国家规定对每个单位的上述现金开支、备用金、业务周转金等核定一个限额,作为单位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一般可按3~5日的日常零星现金开支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以上的现金必须送存银行。

制定库存限额是中国现金结算方式的一个特点。

对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现金结算方式也是有限制地使用。

银行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发放的贷款,应以转帐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九种结算方式一览表

九种结算方式一览表

转账
符合条件,可全部 或部分拒付,但应 出具拒付理由书、 拒付证明、拒付商 品清单
பைடு நூலகம்
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 款项计收日万分之五 的赔偿金,列作企业 销货收入扣付顺序首 位,排列在工资前, 账户只收不付
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 作社及经营管理较好、并 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 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且必须是签有符合经济合 同法的购销合同双方,且 合同上注明使用此结算方 式
填写托收承付凭证, 必须是商品交易及由此产生的劳 接到右边单据后应立即审核 盖章后连同发运证件 务供应,代、寄、赊销商品款不 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承付或 、其他符合托收承付 得办理托收承付 拒绝 结算的证明、交易单 证送交银行
1收款单位办理托收承付,必 须有商品发出证件或其他证 明2托收承付每笔金额起点为 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 额起点为1千元3验单付款的 单指4项:托收结算凭证、发 票账单、托运单、代垫运杂 费等单据
转帐
付款人收 到提示承 兑汇票之 无条件,可拒付但 日起3日 须出具证明 内承兑或 拒绝


商业信用票据化,加 强约束力,有利市场 经济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商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 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 手的追索权
汇票持票人 按规定提示 付款的,付 款人必须有 当日足额付 款(经济 法)
商业汇票
收款人或付 款人(银行 承兑汇票的 付款人为承 兑申请人) 定日付款或出 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 款 见票即付 或:商业承兑 汇票 销货或购货 企业 在银行开立 账户的存款 人 如付款人对 这三种汇 票,在到期 日前付款 的,由付款 人承担责任
到 期日 商定,不超 起10日内 过6个月 (会计)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1. 汇付(remittance)2. 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汇交给卖方。

1.1 汇付的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通常是进口方当地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1.2 汇付的种类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和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raft,D/D)。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的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1.3 汇付的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的业务程序相同,只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的方式不同,信汇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是电讯传递方式。

九种结算方式图表

九种结算方式图表

1
支票结算
行汇票结算
异地、单位、个人业务往来
①现金银行汇票 ②转帐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 ①按承兑人 4 商业汇票结算 同城、异地、单位合法商品交易 商业汇票 带息汇票 ②按是否带息 不带息汇票
5
汇兑结算
异地、单位、个人各种款项收付
①信汇 ②电汇 ①邮寄 ②电报
6
委托收款结算
①2个月没有交汇,银行应主动退汇 ②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或撤汇 ③可以转汇,但办理人必须是原收款人 ①付款期3天,节假日顺延 ②没有金额起点限制 ③银行不负责审核购销合同和拒付理由 ④行政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单位常用 ①付款期2种:验单付款3天;验货付款10天 节假日顺延 ②有结算金额起点,一般企业10000元,新华 书店1000元 ③银行审核购销合同和拒付理由 ④使用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和 经理管理好、经银行审核同意的城乡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 ①签发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并保证到 期无条件付款 ②申请人必须缴纳不低于20%的保证金和万分之 五的手续费
9
信用卡结算
同城、异地、单位、个人、特约 购物消费或者向银行收支现金
①发行人必须是商业银行,特指四大银行 ②可以透支:金卡10000元,普通卡5000元 最长期限60天 ③单位卡资金只能由基本存款帐户转入,不能 现金送存,不能销货款送存,不能提取现金 ④单位卡用于商品交易,限额10万元
九种结算方式说明
序号 名称 适用范围 种类 ①现金支票:只能提现 ②转帐支票:只能转帐 ③普通支票:一般用于提现 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 称划线支票,只能 转帐 ①定额本票:1000、5000 10000、50000 ②不定额本票:起点100元 2 银行本票结算 同城、单位、个人业务往来 有关规定 ①签发人必须是付款人 ②有效期10天,节假日不顺延 ③现金支票可挂失。转帐支票不能,只能登报 申明挂失 ④一般不允许背书转让,特殊情况例外 ⑤不允许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按票面金额 5%不低于1000元罚款,并按2%赔偿经济损失 ①只能由银行签发,并缴纳足额款项 ②有效期2个月 ③可以背书转让,但不能转让给个人, 只能转让一次 ④不允许挂失,也不允许登报申明作废,但可以 凭借所有权证明要求付款和退款 ⑤如果要退还现金,必须是现金支票或者没有在 银行开户的申请人 ①只能由银行签发,并缴纳足额款项 ②有效期1个月 ③可以背书转让,但不能转让给个人, 只能转让一次 ④不允许挂失,也不允许登报申明作废,但可以 凭借所有权证明要求付款和退款 ⑤如果要退还现金,必须是现金支票或者没有在 银行开户的申请人 ①双方当事人都可签发 ②承兑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③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④可以提前贴现 ⑤必须以合法商品交易为基础 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银行同意并缴纳万分 之五的手续费

介绍9种银行结算方式

介绍9种银行结算方式

介绍9种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业务是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的业务,是指通过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账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

会计与出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要熟知以下9种银行结算方式。

一、银行汇票单位或个人,同城或异地,一个月,按实际金额付款,可背书,可转账也可支现,取消500元起点限制。

1.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2.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3. 实务操作:某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将20000元款项交与银行,并于数日后使用汇票购买商品取得发票价税共计金额11300元,之后将余额退还开户银行,则所做会计分录如下:(1) 取得银行汇票时: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2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2) 购买商品并取得发票时:借:物资采购 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1300(3) 将余额退还开户银行时:借:银行存款 87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8700二、商业汇票单位,同城或异地,提示后10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特点:⑴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结算方式有些范文

结算方式有些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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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结算方式有哪些吧。

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等七种。

1、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

2、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

1)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2)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各种方式概述如下: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和风险。

了解并掌握不同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之一,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电汇是汇付中最常用的方式。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向汇出行交款付费,汇出行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等方式将款项汇给汇入行,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其特点是速度快、安全性高,但费用相对较高。

2、信汇(Mail Transfer,M/T)信汇是指汇款人向汇出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的速度相对较慢,且安全性不如电汇。

3、票汇(Demand Draft,D/D)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收款人凭票向汇入行取款。

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通常用于小额交易、预付款、货到付款等情况。

对于出口商来说,采用汇付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如果进口商违约不付款,出口商可能会遭受损失。

二、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付款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托收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等小额款项。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托收方式。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银行常用结算方式-主要9种(2008年)

银行常用结算方式-主要9种(2008年)

银行常用结算方式(10种)时间:2008-6-23 10:04:07银行常用结算方式之一:结算方式概述一、银行结算原则银行转账结算是一个涉及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银行、收款银行等几个单位的多个环节的业务活动和资金增减变动,因此,为了保证银行结算的顺利进行,其中的任何单位应严格遵循银行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二、银行结算纪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了《银行结算办法》,其中规定的银行结算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款项收付单位,在办理转账过程中,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对于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及时处理结算凭证,需要向外寄发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天及时发送,最迟不得超过次日;汇入银行收到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确定的收款人;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未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业务。

(3)对于邮电部门,应及时传递银行结算凭证,不准延误,积压银行结算凭证。

违反银行结算纪律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①收、付款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付款单位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应停止使用有关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收付款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②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因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压、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会计实操经验】银行结算方法的种类

【会计实操经验】银行结算方法的种类

【会计实操经验】银行结算方法的种类《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事项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外,其余均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我国企业采用的转账结算方式主要有支票结算、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汇票结算、汇兑结算、托收承付结算、委托收款结算和商业汇票结算7种.不同的转账结算方式,不仅其使用范围、操作要求不一致,而且使用的账户和账务处理也不完全相同.1.支票结算支票结算是由付款单位签发支票,通知银行从其存款中支付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同城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提现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可转账不能提现.支票的结算起点为100元,付款有效期限为10天.支票一律记名(除定额支票外),在经过批准的地区可以背书转让.对企业签发的空头支票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以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2.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结算是申请人将款项缴存银行,由银行签发本票,并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的面额分别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50 000元.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2个月.银行本票一律记名,也可以背书转让.3.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结算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汇票交汇款人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一种结算方式.该方式适用于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向同城、异地支付的各种款项,具有应用范围广、使用灵活的特点.银行汇票采用记名方式,可以据以进行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支付或转汇,也可背书转让.4.汇兑结算汇兑结算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通常适用于异地间资金调拨、企业之间清理结算尾款和先款后货的交易事项.汇兑结算安全、方便,又无金额起点,所以应用较为广泛.对于销货单位,如对购货单位的信用状况了解不够,应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销售.如先货后款,可能出现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况,增加企业的结算风险,所以应慎重选择.5.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售、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异地托收承付的结算金额起点为每笔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 000元.按托收款项划回的方法的不同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方式.6.委托收款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的款项划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方式.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都是由收款单位主动收款的结算方式,区别在于委托收款结算更加灵活、简便.它不仅适用于异地而且也适用于同城结算,不但能够用于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同时也能够用于一切在银行或金融部门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的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无金额起点的限制,不强调双方的经济合同,不以发运商品为托收的前提,结算中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处理,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7.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结算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商业汇票,由承兑人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据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其中承兑人为付款人的称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银行的称为银行承兑汇票.与前述几种结算方式相比较,商业承兑汇票为延期票据,而其他结算方式所使用的票据为即期票据.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仅限于先发货后收款或企业之间订有赊销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没有约定延期付款合同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非商品交易不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商业汇票结算同城或异地均可采用,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将票款交存开户银行,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如汇票到期,付款人不履行付款义务,银行将汇票退还收款人,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银行不负责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在签发后,应由付款人向开户行申请承兑;银行审核同意承兑并与付款人签订承兑协议,同时向付款人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承兑手续费.付款人应在汇票到期前将票款交存承兑银行,票据到期日,承兑银行应无条件将票款划转给收款人.如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款,承兑银行应为付款人垫付票款给持票人,对付款人按承兑协议规定作为逾期短期借款处理并加收罚息.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不同的国际结算方式

不同的国际结算方式

不同国际结算方式及流程图。

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1,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收款人。

这是国际贸易中最简单的结算方式,手续简单,费用较少,但也是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因为卖方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资信好坏。

也因为它的局限性,所以它仅用于小额贷款或货款尾数等的支付。

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电汇和票汇。

汇付的作用:采用这种结算方式,买方先取得代表货物的装运单或货物,然后再付款,这样有利于资金周转,同时有利于扩大出口。

汇付风险表现形式:汇付风险的防范:①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仅和那些资信可靠、经营作风正派的贸易商采用汇付结算方式。

②在预付货款的交易中,进口人为了减少预付风险,采用凭单付汇的做法。

进口人将货款汇付给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单据付款给出口人。

因此对进口人来说,比一般的汇付方式多了一层保障,对出口人来说,只要按时交货交单就可以拿到全部货款。

,2,托收: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是商业信用性质,因上为中间人,适用于新产品开拓市场,滞销,进口方信誉较好的情况下使用.托收的种类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光票托收主要用于小额交易、预付货款、分期付款,因为不附带商业单据,所以常在没有货物交易、信誉度较高的公司间采用。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这也是较长采用的托收方式,根据交单情况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托收风险的表现形式:①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代收行银行风险。

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进口商会找借口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还有可能与代收行串通,或者伪造代收行骗取提货单据。

②进口国的政治风险。

进口商可能会因为进口国的战争骚乱、罢工、未能取得出口许可证、进口国的外汇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

6第六章其他结算方式

6第六章其他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
无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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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或D/A方式
有/无追索权
贸易结算方式选择
预付货款
货到付款
托收
信用证
对卖方交单 不能约束交 不能约束付 的约束或对 单 款 买方付款的 约束 对卖方是否 最有利 收款无保证 有利 对卖方是否 收货无保证 最有利 有利 手续 简单 简单
D/P 以 交 单 以相符单据 约束付款 约束银行或 买方付款 收款缺乏保 收款有保证 证 有利 稍多 交单有保证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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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属性保函(有条件保函) (1)就保函性质而言,保函从属于基础合约,基础合同 的存在是保函成立的前提条件,保函随基础合约的 失效而失效
(2)银行保函的付款责任是第二性
(3)只有在违约情况发生时才会支付 (4)开立保函只是为了提供信用担保。委托人申请开立 保函后,万一自己未履约就非支付赔款不可,因此 开立保函能促使委托人履行基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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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银行保函可以在有效期内修改,当申请人与受益人就保
函修改取得一致后,由申请人向担保行提出书面申请并
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受益人要求或同意修改的意见书 供担保行参考。 8.担保行应以保函的索赔条件为依据对该项索赔是否成立 进行严格审核。
9.保函在到期后或在担保行赔付保函项下全部款项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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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适用范围 银行的责任 银行所付款项的属性 受益人的索款程序 对结算单据的要求 银行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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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文件的到期地点及有效期限 是否有融资作用 是否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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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备用信用证
一、概念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适应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一种特殊形 式的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 的凭证。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篇一:各种结算方式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根据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托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用法商业汇票必需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商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用法对象相对较少:用法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需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用法,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托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托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依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托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全部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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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结算法律制度第六节选择广泛- 其他结算方式【教学目标】●能够辨别几种非票据结算凭证,区分不同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

●能够合理的使用各种结算凭证,知晓各种结算方式的办理程序,掌握如何正确的使用这些结算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通过学习,能够辨别几种非票据结算凭证,区分不同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

教学难点:能够合理的使用各种结算凭证,知晓各种结算方式的办理程序,掌握如何正确的使用这些结算方法。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使用自制多媒体课件。

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分析法、创设情境法【课时安排】2课时(90分钟)。

【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约5分钟)没有签名的凭证于某在Z银行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支票和汇兑业务。

2009年8月17日,该账户余额为6万元。

8月18日,于某向异地A企业电汇货款3万元。

在办理该笔电汇时,于某填写了电汇凭证,出示了身份证件,但并没有在电汇凭证第二联“汇款人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Z银行工作人员受理了该笔电汇业务,在审查并登记了于某的身份证件、查验了其存款余额之后,为于某办理了电汇业务。

分析Z银行工作人员应否为于某办理该电汇业务?师生共同分析:汇款人签章是汇兑凭证的必须记载事项,是汇款人同意从汇款人账户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意思表示。

因此,在于某未在电汇凭证上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Z银行工作人员不应仅凭审查其身份证件,就为其办理该电汇业务,而应要求于某在电汇凭证“汇款人签章”处签章,并同其开户时留存的预留银行签章式样核对相符后,再为其办理电汇业务。

12.1.1 关于汇兑(1)汇兑的概念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

(2)汇兑的分类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

12.1.2办理汇兑的程序(1)签发汇兑凭证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2)银行受理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12.1.3汇兑的撤销和退汇(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按照规定,汇入银行对开立账户的收款单位的款项应直接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

采用信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即汇入银行)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转讫”章后交给收款单位,表示汇款已由开户银行代为进账。

采用电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根据汇出行发来的电报编制三联联行电报划收款补充报单,在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单位,表明银行已代为进账。

议一议:采用何种汇兑方式应该由谁来选择?12.2委托收款让人头疼的水电费A公司每个月都要给下属的几家分公司交纳水电费,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对每家分公司查表的时间都不统一,以前都是人工去交费,但工作量太多,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交纳吗?师生共同分析:企业可以办理银行托收,与供水供电部门签订代收代扣协议,委托公司的开户行代扣。

以后每个月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就会自动转给银行缴费单,银行就会自动扣款了,只要银行帐户有钱就不怕存在停水停电的麻烦了。

12.2.1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12.2.2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包括:●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12.2.3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托收款的注意事项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议一议: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可以办理部分付款吗?12.3托收承付合理使用结算方式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想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与在异地的乙公司办理货款结算,去银行办理时却遭到银行的拒绝,理由是甲公司不在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内。

师生共同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量不断下降,目前仅在少数供销关系较为固定和密切的企业中使用。

即其收付款双方,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2.3.1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 l 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12.3.2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12.3.3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1)托收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2)承付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

验单承付期为 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l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由收款人选用。

议一议: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可以在同城范围内使用吗?12.4国内信用证如何减少我们的损失?传统的国内结算方式,都是利用买卖双方企业的商业信用,缺乏有效的信用平台,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双方,其实是处于不平等状态,存在着较大的交易风险。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每年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

师生共同分析:上述事实表明,在市场经济机制的建设过程中,有必要推出国内信用证结算制度,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信用平台,能让大多数的交易主体,在遵守交易规则的条件下,利用这些信用平台,公平、顺利地完成并不断扩大交易活动。

12.4.1国内信用证的概念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12.4.2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12.4.3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1)开证开证行决定受理开证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2)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3)议付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

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议付行议付后,应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

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

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4)付款开证行对议付行寄交的凭证、单据等审核无误后,对即期付款信用证,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应向议付行或受益人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议付行或受益人。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未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议一议: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有什么优点?学生思考:如果票据中的日期和金额都写成了小写,应该如何处理?老师的话: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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