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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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奖惩条例及范本

学校总务处奖惩条例及范本

学校总务处奖惩条例及范本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权益,制定本奖惩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学校总务处对学生的奖励分为道德奖、学习奖、文体奖、社会实践奖、优秀学生干部奖。

第四条道德奖主要针对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优秀学生,具体奖项有道德模范、先进学生等。

第五条学习奖主要针对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稳步提升的学生,具体奖项有学习之星、学科奖项等。

第六条文体奖主要针对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奖项有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等。

第七条社会实践奖主要针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参与,具有杰出表现的学生,具体奖项有社会实践之星、志愿服务奖等。

第八条优秀学生干部奖主要针对在学生组织中表现优秀,为同学们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体奖项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

第九条学校总务处对学生的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

第十条警告是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遵守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记过是对违反严重的校规的学生进行记录,并通知其班主任和家长。

第十二条留校察看是对违反严重的校规的学生进行停课察看,期间进行思想教育,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三条退学是对违反严重的校规的学生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范本:范本一:道德奖根据同学们对李明的投票情况,学校总务处决定将李明评为本学期道德模范,以表彰他在课堂上遵守纪律,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范本二:学习奖经过评比,学校总务处决定将小红评为本学期的学习之星,以表彰她在各科目成绩突出,努力上进的学习态度。

范本三:文体奖学校总务处决定将王明评为本次体育会的体育之星,以表彰他在长跑项目中创造的优异成绩,并展现出卓越的体育才能。

范本四:社会实践奖鉴于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贡献,学校总务处决定将陈丽评为本次社会实践之星,以表彰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积极参与和优异表现。

范本五:优秀学生干部奖学校总务处决定将王宇评为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以表彰他在学生会工作中的出色表现,为同学们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小学班级管理奖惩规章制度

小学班级管理奖惩规章制度

小学班级管理奖惩规章制度一、宗旨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班级学习效率和纪律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习惯,我们特制定了以下的奖惩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进而为班级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奖励措施1. 优秀表现奖励:学习进步、课堂积极、礼貌待人、团结友爱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将受到老师的表扬,并发放表扬信或奖品。

2. 体育比赛奖励:在各种体育比赛中获得荣誉或表现出色的同学,将受到班级和老师的认可和奖励。

3. 志愿服务奖励: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同学,将得到学校和班级的认可和奖励。

4. 优秀作业奖励: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并在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的同学,将受到老师的表扬和奖励。

5. 礼仪规范奖励:在校园及社会中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的同学,将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尊重和认可。

6. 活动奖励:积极参与各项班级活动并取得成绩的同学,将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课堂纪律处分:迟到、早退、上课打瞌睡、离席、嬉笑打闹等行为,老师将予以批评教育和适当的处罚。

2. 作业纪律处分: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不认真完成作业等行为,将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处罚。

3. 礼仪规范处分:在校园及社会中言行不文明、无礼的同学,老师将进行严肃批评和惩罚。

4. 损坏公物处分:有意或无意损坏校园公物的同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处罚。

5. 违反校纪处分:违反学校规定行为,损害学校形象的同学将受到老师和学校的处罚。

6. 缺乏团队意识处分:行为不团结、独善其身,损害集体利益的同学,将受到班级和老师的批评和处罚。

四、执行方式1. 执行奖罚分队制度:成立由老师和同学组成的奖罚分队,对学生的奖罚行为进行监督和评定。

2.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采取惩罚措施时,要以教育为主,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引导其成长。

3. 累积奖罚记录:对每一位学生的奖惩行为进行记录,形成累积效应,以便后续的奖惩更有针对性。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言行举止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打造一支向心力强的团队,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合用于天骏投资控股、天骏实业及份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1、公司综合部考核办负责员工行为规范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行为予以纠正和考核。

2、针对重大违纪违规行,由公司综合部考核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办公例会审批对该行为的处理决定,并具有最终解释和裁决权。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对奖惩金额进行检查和兑现。

4、公司全体员工具有对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提出举报和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本条例所指的奖励主要包括: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

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和践行管理制度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表扬。

经济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赋予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通过工资的形式兑现。

第五条本条例所指的处罚主要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通报批评:对违纪违规的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赋予的书面批评。

经济处罚:对员工不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赋予的一次性罚款,金额低于 1000 元以下的处罚从工资表中直接扣除,超过 1000 元的经济处罚可从财务扣除或者从年薪中核减。

行政处分:警告,降级(降工资级别和职务级别) ,撤职,辞退。

受到经济处罚者,可同时赋予通报批评;受到行政处分者,也可同时赋予经济处罚。

第六条员工受到的主要奖惩要载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以及今后职务升降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七条文件上交和传阅:根据公司下达的文件内容需上交的各类部门制度、部门工作计划、安排、总结、个人心得体味、证件、稿件、表册等,要按文件上的时间要求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除外)。

否则视情节轻重赋予10—50 元经济处罚,如因材料上交不及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上报公司行政例会,赋予严重处分。

对于公司下达的文件,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领略文件精神,并填好《传阅单》,否则赋予部门负责人20 元的经济处罚。

国企员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

国企员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企业经营进展秩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增加员工责任感,到达严明纪律,奖优惩劣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上海兆科医疗器械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正、公正、公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

其次章工作规范与纪律第一节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职业道德规范(一) 遵纪遵法1. 员工应宠爱祖国、遵纪遵法,坚决抵制全部违法违纪行为。

2. 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可通过部门领导或人力资源部就企业规章制度向企业提出合理化提议,但不应以此为由违反有关规章制度。

(二) 认同并践行企业提倡的遵法、廉洁、奉公、诚恳、守信、敬业、合作的职业道德;(三) 对的处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严禁参与或许导致与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活动,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爱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得借企业名义或运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四) 诚恳守信,反对处在任何目的的哄骗、作假行为。

(五) 依法保守企业隐秘,不得私自向外界供应或透露企业商业隐秘。

(六) 疼惜公物,养成良好的节省意识,勤俭办公。

(七) 纯熟把握职业技能,加强理论和专业学习,不停提高工作力量和水平,加强个人素养修养。

其次条岗位行为规范(一)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临时离开,应报务部门负责人。

因公临时外出时,须告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临时外出须告知企业分管领导。

(二) 办公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扫瞄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三) 准时出席规定参与的各项会议和培训,因突发状况不能准时到会,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向会议或培训组织部门请假报备,会议和培训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端早退。

(四) 未经同意不得翻动他人文献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经请示企业分管领导同意,查阅必需的资料除外),不得打听、传播和谈论他人隐私,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工作场所。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规范企业内职工的行为表现,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奖惩条例,以规定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此外,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职工。

第二条奖励措施1.每年年度考核期结束后,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被评定为优秀的职工,可以由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2.每月末,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评选出月度优秀职工,并有公司提供相应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3.对于颁发过优秀创新奖、优秀出勤奖、优秀表现奖等奖项的职工,公司将发放额外的奖励;4.鼓励区域内最优秀的职工进行分享交流,公司将组织职工培训课程和优秀员工论坛活动,为成功分享经验、知识和成就的员工提供额外的奖励。

第三条惩罚措施1.职工迟到、早退、私下工作等行为,应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并在公司内部警告;2.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偷窃公司财产、不适当使用商务行为等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制度、政策进行纪律处分,并制定相应监督措施;3.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据企业内部行为规范制定相应惩罚。

第四条奖惩实施程序1.对于奖励措施,公司将组织奖项评选工作,并对所有职员公示表扬;2.对于惩罚措施,公司将组织职工对处罚结果进行申述和检验,并披露所有职工的活动;3.公司将进行透明化管理,公示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实施结果,并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检验。

第五条附则1.对于职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应以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和实施;2.公司在制定和实施职工奖惩条例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细则制度。

3.本条例从制定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将制定行为规范并按期开展奖项评选、惩罚措施等工作。

奖惩条例

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更好的树立物业公司对外形象,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一、原则1、据实原则:奖励和惩罚要有充分的原因和清楚的事实依据。

2、恰当原则:奖励和惩处的轻重要与贡献大小或所犯过时的程度相对等。

3、激励原则:奖励和惩处后要让员工知道继续努力的方向,改进的目标和应遵守的规定。

4、及时性原则:当奖励时则奖励,当惩处时则惩处。

5、申诉的原则:对于奖励或惩处事项有异议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诉的权力。

二、定义1、奖励:公司对于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酌情给予奖励,奖励包括表扬、奖励、调资、提级、晋升等。

2、惩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对员工进行纪律处罚,纪律处罚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撤职或降级、终止劳动合同。

三、奖励符合下列行为的可视情况给予表扬、奖励、调资、提级、晋升等:(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各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同事或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收效明显者。

(三)维护公司、管理处和业主利益,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者。

(四)被公司、管理处评为优秀员工、业务标兵者。

(五)主动为客人排忧解难,受到客户或业主书面表扬者。

(六)拾金不昧或好人好事受表扬者。

(七)积极工作、忠于职守、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人赃并获或受到公安机关表扬者。

(八)主动指出或纠正不良行为、检举违反规章制度和违法行为,为公司或管理处整肃纪律做出贡献。

(九)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十)其他为公司、管理处、客户做出贡献,经公司或管理处负责人认定应给予奖励者。

四、纪律处罚(有关经济处罚标准及考勤奖惩内容由各公司结合实际自行补充)为严肃公司/管理处规范纪律,对违章违纪的员工视其程度将予以处罚。

处罚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撤职或降级、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行为规范、惩罚条例.doc

员工行为规范、惩罚条例.doc

员工行为规范、惩罚条例4员工行为规范1.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视公司利益高于一切、严禁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件发生,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

2.工作主动热情、态度踏实端正、虚心好学、吃苦耐劳、提倡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禁止饮酒(因工作需要除外)、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

4.按时保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执行上级命令认真彻底,如遇困难立即上报,不得马虎拖拉,工作上不得相互推卸、隐瞒实情。

5.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6.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7.同事间团结友爱,相互推心置腹,反对勾心斗角,同事间禁止有恶意中伤他人、打架骂人的事发生。

8.工作时间注意个人形象,着装整洁得体,发型稳健、简单、大方、有形,上班时不得穿运动装、穿背心、穿拖鞋,男性不得留长胡须,女性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饰品,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挂牌。

9.工作中注意礼节,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同事之间应主动问好,进入上级领导的办公室应主动先敲门,同意后方可进入。

10.保持办公室及洗手间、会议室等公用地方整洁,专人看管专人维护清扫,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注意卫生、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爱惜办公用品、注意节水节电。

11.公司员工必须根据规定准时上下班,当日事,当日毕,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不允许他人代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严格按制度办理。

12.加强电话管理,公司电话打出及接听应礼貌热情,电话铃响不超过三声需接听,接听电话,应简洁,不闲聊,提倡说普通话。

员工奖惩条例1.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的奖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3.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记嘉奖。

小学生奖惩制度(6篇)

小学生奖惩制度(6篇)

小学生奖惩制度(6篇)学校生奖惩制度篇1出勤、仪表【考勤纪律基本要求】1、每迟到一次扣2分,不请假者未到每次扣2.5分。

2、早读迟到或缺席〔迟到≥10分钟为缺席〕每次分别扣0.5分。

3、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无特别缘由)每缺一次扣0.5分。

4、在校内不佩戴胸卡,每次扣1分。

5、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等,每次扣1分。

纪律【基本要求】:两操及集体活动纪律第一条:做早操时,全体同学要保持清静;其次条:全部同学必需保持仔细,不得讲话;第三条:以班为单位保持整齐有序。

体操第一条:做操前全部同学如今教室外由体育委员整好队,然后跑步进入操场,行进间要保持队列整齐;其次条:进入操场后做到“快、静、齐”,在出操中表现不好的同学,要到前排为全班同学做示范;退场时要听从支配,整齐退场。

课余纪律严查追赶打闹、大声喧哗者。

1、在课堂上讲与本课无关的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动作事情,影响课堂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由于此类大事被任课老师点名批判的扣3分。

2、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及走廊追赶打闹,每次扣0.5分。

3、上课期间在课堂上打瞌睡或因不用心听讲而影响上课老师心情的,每次扣1分。

4、在课堂上或早、晚自习期间说话或商量问题的,每次扣1分。

在校内内吃零食的,每人次扣1分。

5、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要留意教室墙壁、瓷砖等〕。

严峻违背学校纪律,班主任接到整改通知的状况下每人每次扣3~5分。

到营业性网吧、嬉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消遣场所玩耍的,每人次扣2分。

不听从班委管理,并顶撞、辱骂班委者每次扣3分。

学校生奖惩制度篇2一、嘉奖制度:〔一〕嘉奖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赐予嘉奖。

1、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成果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4、主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

5、主动参与各次竞赛活动,成果优良。

奖惩条例

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具体细则如下:1. 奖惩:分为公告表扬、鼓励、嘉奖、记功四种。

1.1. 公告表扬:1.1.1 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且生产效率和品质控制超出规定目标,工作努力、尽职,足为同事表率者;1.1.2 品行优良,乐于助人,团队合作意识强,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表现者;1.1.3 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技能,并乐意帮助新员工,使之进步,为人称道者;1.1.4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节约资源,有具体事迹表现,为其它同事楷模者;1.2. 鼓励:1.2.1 除本职工作以外,仍保质保量完成其它的事务,具有具体事迹表现的;1.2.2 能善于钻研,适时提出改善建议或提案,被采纳且能追踪落实执行,初具成效者;1.2.3 其它类似行为者.1.3. 嘉奖:1.3.1 检举重大违规、违纪、损坏公司利益者;1.3.2 执行紧急任务仍能依期完成,且表现优异,得到上级肯定者;1.3.3 对生产和经营能适时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卓有成效者;1.3.4 能节约能源,有效控制物耗,使成本降低显著者。

1.4. 记功:1.4.1 遇到意外或突发性事件能挺身而出,科学、冷静处理,措施得当而减轻或减少损失者;1.4.2 对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能采取得力措施而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追查责任有显著成绩者;1.4.3 由于个人表现,对提高公司信誉或员工名誉有特别贡献者;1.4.4 能为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有显著成绩被记录在案者;1.4.5 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1.4.6 有其它类似行为者。

2. 惩戒: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开除四种。

2.1 口头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将受到口头警告,并由企业管理部备案。

2.1.1 在公司内粗言秽语;2.1.2 随处吐痰或乱扔垃圾;2.1.3 没有佩戴或不适当地佩戴胸卡;2.1.4 在公司内穿着带有其他单位标志的衣服;2.1.5 在公司内(宿舍除外)穿拖鞋;2.1.6 浪费水电等资源;2.1.7 在宿舍内留宿陌生人;2.2 书面警告下列行为将受到书面警告,并由企业管理部备案(12个月内受到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2.2.1 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一个考勤周期内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伪造本人或他人出勤记录;2.2.2 旷工一天,而无合理解释;2.2.3 工作时间未经上级许可离开工作场所的或因业务外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回的;2.2.4 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或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工作而导致工作拖沓,效率低下的;工作表现不良,不按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报告工作的;2.2.5 未能恪尽职守,在工作中产生差错或者纰漏的;2.2.6 擅自在公司电脑下载或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游戏、发送垃圾邮件、浏览不良网站,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或造成网络阻塞的;2.2.7 在工作时间内饮用有酒精成份的饮品或有酗酒行为的(因工作需要除外);2.2.8 对客户或者同事使用带有攻击性、歧视性、侮辱性、威胁性或者其他不礼貌言行的;2.2.9 行为举止不当(包括但不限于上班时间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看报纸、玩手机、平板电脑等)扰乱工作秩序,故意降低工作效率;2.2.10 遭客户投诉,经查属实的;2.2.11 未遵守公司及部门内部流程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请假、报销、差旅、信息安全政策及准则、信息技术政策及准则等。

学生奖惩制度_1

学生奖惩制度_1

学生奖惩制度学生奖惩制度1一、奖励制度:(一)口头表扬:凡未能达到通报表扬的先进表现或模范行为,班级或学校在知晓后,都应该进行口头表扬。

(二)通报表扬凡符合下列条件,学校应给予通报表扬奖励: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者。

2、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3、积极组织或参加读书会、学科兴趣小组等有益的社团活动(要有明确的活动安排,有活动效果)。

4、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者。

5、有其它先进行为者。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1—3分,其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比较突出的,最多可获得10分个人操行积分。

(三)颁发奖状、奖品凡积极参加校级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者,学校应给予颁发奖状、奖品奖励。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2—4分。

(四)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或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4—6分。

(五)对于学校渠道取得的竞赛荣誉,林州市级(含林州市级)以上的,学校要在第(三)项规定基础上奖励个人操行积分2、4、8、12分;对于非学校渠道取得的荣誉,将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操行积分1、2、4、8、16分;对于在各级媒体发表作品者,将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操行积分1、2、4、8、12分。

对于难以界定的应获奖行为,可以通过摸彩券(包括1—10分十张彩券)的形式奖励积分。

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惩处制度: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它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档案“批评惩罚”一栏上。

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

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

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相结合、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积极性、约束员工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部门领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解释。

第五条员工应当切实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优秀员工奖励:部门每月评选出一名表现优秀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连续获得三次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将获得一次特别奖励。

第七条项目成绩突出奖励:部门每季度评选出一名在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八条创新奖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并被采纳的,颁发创新奖。

第九条团队合作奖励:团队合作达到一定目标的员工将获得团队合作奖。

第十条其他奖励:其他突出表现的员工可获得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一条迟到早退处罚:迟到、早退的员工每次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

第十二条旷工处罚:旷工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三条违反规章制度处罚: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理。

第十四条不服从管理处罚:不服从管理、挑衅领导的员工将被降职或开除。

第十五条其他违规处罚: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第四章奖惩执行第十六条奖惩执行:奖惩由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必须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奖惩相关记录:部门将对奖惩相关记录进行保存,作为员工评定升迁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奖惩公示:对奖惩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补充修改也须经过部门领导的批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部门领导,如有疑问可向领导咨询。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内容不合适的,可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

本规章制度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正式生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

员工纪律行为规范与奖惩条例(7S 奖惩积分)

员工纪律行为规范与奖惩条例(7S 奖惩积分)

员工纪律行为规范与奖惩条例目录一、总则 (1)二、员工行为规范 (2)三、员工行为规范检查处理 (4)四、奖惩条例标准 (4)五、审批权限及实施流程 (7)六、附则 (7)一、总则1、为营造严谨、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提高员工职业素质与个人修养,提升企业形象,力求达到“知行合一、思想统一、上下同欲”的管理目标。

特制定《员工纪律行为规范与奖惩条例》,公司全体员工适用本制度规定。

2、公司实行“7S”现场管理制度:(1)整理(Seiri)定义: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清除现场不需要的物品。

目的:区分存废,去坏留好(2)整顿(Seiton)定义:把要的东西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目的:科学管理,高效使用(3)清扫(Seiso)定义:保证工作区洁净卫生,确保人员、物料与机器的合理运行。

目的:环境设备,清扫干净(4)清洁(Seiketsu)定义:整理、整顿、清扫的后续维护,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目的:洁净环境,恒久保持(5)素养(Shitsuke)定义:提高人员的工作素质,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目的:遵守制度,形成习惯(6)安全(Safety)定义:清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安全,降低经济损失。

目的:防微杜渐,安全第一(7)节约(Save)定义:合理利用时间,充分利用空间,节约使用能源。

目的: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二、员工行为规范1、办公环境1.1保持办公区域整洁,时刻注意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1.2禁止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工具或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1.3保持办公区域墙面、门窗、桌面清洁,非指定人员不得在墙面和信息栏上张贴、涂画。

1.4禁止随地吐痰、丢弃杂物。

1.5吸烟必须在公司指定区域内,公司内其它区域、车内严禁吸烟。

1.6办公区域内桌椅、文件柜、电子设备、线缆等各类设备设施摆放整齐或按规定位置放置。

1.7员工私人物品置于办公室隐蔽处,禁止堆放在明处。

1.8爱惜各种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按照规定使用和操作,保持外观整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门。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条例编号:Q/ZWT-GZZH-14实施日期:2007年4月18日第一部分员工行为规范奖惩规定一、会议考核规定。

1.对会议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

2.对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会者,每次罚款100元。

3.对未获会议主持人批准,擅自中途离场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不遵守会议纪律,会上大声吵闹喧哗,扰乱会议纪律者,驱离会场并作严肃处理。

5.对未按会议精神、会议决议执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考核当月工资的2%~20%。

二、合理化建议考核。

1. 奖励办法1)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A级的,发给奖金200—20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B级的,发给奖金100—10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C 级的,发给奖金100—5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D级的,发给奖金100元以下。

2)对被采用后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益、且可以直接计算或评估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改进项目,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奖励建议人:a、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0.5%计算。

b、年节约或新创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1%计算。

c、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1.5%计算。

d、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不超过2%计算。

2、提案改进结果导致公司注册了专利、专有技术或成果的,可发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3. 暂保留或不采用的建议如后续得到采纳,可发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4. 集体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建议人主持,其他建议人会商解决,必要时上报仲裁。

5. 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成果可以参加申报上级(政府或部门)合理化建议奖。

三、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奖惩规定。

1.病假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X 请假天数X 80% 事假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X 请假天数X 100%旷工期间,扣除月工资收入/20.92 X 请假天数X 300% 2.遇节假日,放假之前的3天内及假期结束后的3天内,请事假只有公司级主管领导有1天的书面批准权限,超过1天以上者,不予准假。

2023年中学生奖惩条例

2023年中学生奖惩条例

2023年中学生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学生的行为表现,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第一节检查奖励1. 优秀寝室奖:对于寝室环境整洁、卫生干净、卫生状况良好、物品摆放整齐、床单被套清洁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寝室,校方将给予优秀寝室奖。

2. 优秀学生奖:对于在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表现出色、乐于助人、品德好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优秀学生奖。

3. 先进集体奖:对于在集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色的班级或社团,学校将给予先进集体奖。

第二节表扬奖励1. 个人表扬:对于在学习上有突出表现、积极向上、勤奋努力、改进作风、有良好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个人表扬。

2. 集体表扬:对于班级或社团的集体成绩突出、团结协作、努力拼搏、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等方面表现出色的集体,学校将给予集体表扬。

第三节奖学金1. 学业奖学金:对于在学业上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学业奖学金。

2. 体育奖学金:对于在体育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体育奖学金。

3. 文艺奖学金:对于在文艺表演、才艺展示等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文艺奖学金。

4. 社会公益奖学金: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社会公益奖学金。

第三章惩罚第一节警告1. 书面警告:对于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学生进行反思和改正。

2. 口头警告:对于一般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进行反思和改正。

第二节记过1. 记过处分:对于某一学期内多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

2. 记过警告处分:对于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尤其是严重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过警告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

第三节严重警告对于发生校园暴力、欺凌、违法行为、严重违纪等情况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停课、转学等措施。

孩子有奖有罚的规章制度

孩子有奖有罚的规章制度

孩子有奖有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孩子的行为,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家的孩子,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规范、学习成绩、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三条孩子有权知晓本规章制度的内容,有责任遵守其中的规定。

对于遵守规定的孩子,将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孩子,将给予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父母亲自起草制定,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制定、执行和评估。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孩子应当尊敬长辈,友善待人,勇于正义,乐于助人。

第六条孩子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对他人进行言语或身体上的伤害。

第七条孩子应当遵守家规,不得擅自离家或违反父母的指示。

第八条孩子应当尊重财物,爱护公共财物,禁止私自拿取他人财物。

第九条孩子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

第十条孩子应当遵守游戏规则,不得作弊或欺骗他人。

第三章学习成绩第十一条孩子应当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二条孩子应当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打扰他人,不得逃课或旷课。

第十三条孩子应当尊重老师,听从老师的教导,认真对待学校的规定。

第十四条孩子应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发展兴趣爱好,丰富课余生活。

第四章诚实守信第十五条孩子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撒谎或隐瞒事实。

第十六条孩子应当遵守承诺,言出必行,信守承诺。

第十七条孩子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得窥探他人的隐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于遵守规定、表现优秀的孩子,将给予合适的奖励,如表扬、奖金、物质奖励等。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表现不端的孩子,将给予适当的处罚,如训诫、扣除零用钱、限制活动等。

第六章具体操作第二十条家庭成员每周一定时召开家庭会议,评估孩子的表现,讨论奖惩措施。

第二十一条父母应当做出一致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奖惩措施,不得心软或变通。

第二十二条孩子有权提出异议,但应当听从家庭成员的决定,接受奖惩。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由家庭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若有需要修改规章内容,应当得到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

奖惩条例

奖惩条例

福州兴春贸易有限公司奖惩条例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如下奖惩条例:一.本公司的奖励种类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职务升迁等。

二.本公司的惩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撤职、开除等。

三、员工有下列先进事迹,经核实后,给予奖励:1.忠于职责职守、积极工作,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2.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生产任务,成绩突出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4.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公司资材,挽回公司经济损失有突出成绩的。

5.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作出突出贡献的。

6.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经核实后,给予惩处:1.不服从生产、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不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影响订单生产进度,延误出货的。

2.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3.违反公司经营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虚报产量、制作虚假票证,牟取非法利益的。

5.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造成经济损失的。

6.员工破坏公司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妄论公司内部事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为规范的。

8.无理取闹、吵口打架,不接受正当的批评,公开场合辱骂、顶撞、围攻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员打、骂、污辱员工人格的。

五.奖励标准:1.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或增加经济效益1000元以上的,给予嘉奖,每次发给奖金50元;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或增加经济效益10000元以上的给予记功,每次发给奖金100元;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或增加经济效益30000元以上的,给予记大功,每次发给奖金二百元。

成绩特别突出,工作技能卓越、管理能力突出的,普通员工可以提拔到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可以给予职务上的升迁。

2.凡一年之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达三次以上的,年终奖金按正常水平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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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总则第一条目的《员工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条例》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含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原则和方法1)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的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育、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1)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检查、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范,有权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处罚。

2)各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和督促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并依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处罚。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品德言行(一)忠于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二)同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三)根据公司有关着装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仪表整洁。

(四)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吵闹。

(五)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环境整洁,节约公司能源。

第四条工作纪律(一)工作时服从安排,恪尽职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串岗、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争吵、谩骂、斗殴、酗酒和赌博。

(四)严守公司机密,非工作需要,不打听、不讨论也不泄露公司事务。

(五)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吸烟或休息。

第五条入职、转岗和离职(一)拟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

入职上岗前与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下岗、协保等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签订聘用协议),员工的各项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家属、婚姻状况、教育程度、职称证书)等发生变化应在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如因通知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用工之日报到,并在报到后7天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劳动手册、退工单、社保(公积金)转移文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外来人员居住证(暂住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公司办理录用和社保手续。

如员工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办理录用或社保,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三)员工转岗应在接到调令单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移交工作,并按调令单规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四)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五)合同期满前无论由公司或员工提出续签的,均应于合同期满前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

(六)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归还借款、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所有公司物品后,至公司行政部门结算工资并办理退工手续。

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致使公司不能及时办理退工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第六条考勤(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规定考勤,不得请人代替考勤或代人考勤。

(二)因公外出必须事先报请上一级主管书面同意,并说明外出去向。

(三)工作时间离开公司(无论请假或公出)均应进行考勤,在每月考勤申报时予以注明理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七条加班(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由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由部门统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室批准。

但加班时间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之内,紧急情况除外。

(二)非上级主管安排,由于员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提出加班申请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并提交行政部备案,方可进行加班。

(三)加班经确认后,可以通过调休冲抵(法定节假日除外),因工作需要无法进行调休的,在次年年初结算加班费,加班费的结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

(四)因岗位需要采取特殊工时制的员工,被安排节假日工作的不作为加班。

第八条请假(一)员工享受法定有薪休假(婚假(结婚证领取之日起一年内)、丧假(配偶、父母、子女)、产假等)时,应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等),法定休假应一次性休完。

(二)病假应提交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

如遇急诊在二级以下医院就诊的,可以开具二天以内的病假,之后如需继续请假的仍应提供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假单。

(三)事假应提前一天申请。

事假在三天以上的(含三天)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一个月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

如遇紧急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公司并事后补办手续。

(四)连续事假的批准权限:操作岗位领班权限为一天;主管权限为二天;部门经理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假期一律报总经理室批准。

第九条争议处理员工对涉及本人利益的处理决定存在争议的,应在获知处理决定7天内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诉:(一)员工对直接主管的有关处理不服或有意见的,可以向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反映。

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于7天内作出答复。

(二)员工对所在部门或者行政部代表公司所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会进行申诉,请求工会予以调解。

(三)员工就争议无法与公司达成调解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仲裁。

嘉奖第十条嘉奖类别:表彰、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表彰:(一)工作勤奋敬业,业绩优秀,或确有先进事迹的;(二)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对“减本增效”确有贡献的;(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多次(含三次以上)制止不文明或违纪行为;(四)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五)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六)其它应予以表彰的特殊事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记功:(一)及时发现指出(揭露)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挪用、欺诈等),保护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二)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少公司经营成本(金额在3000元~30000元)确有成效的;(三)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保护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四)其它应给予记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记大功:(一)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一般金额应为30000元以上);(二)在危急时刻,能够冷静处置正确应对减少公司经济损失的,或挺身而出保护人员生命或财产安全的;(三)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四)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特殊事件。

第十四条嘉奖方法:(一)表彰: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200元/每次;(二)记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500元/每次;(三)记大功:颁发嘉奖令,通报表扬,给予物质嘉奖1000元/每次。

第十五条嘉奖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提出嘉奖令申请,阐述需要嘉奖的事迹,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签发嘉奖令。

第四章处罚第十六条处罚类别: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黄牌警告处分:(一)工作时间吵架、相互谩骂,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三)工作时间未请假私自外出,或外出登记与实际去向不符,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四)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条例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元~10000元)的;(五)工作失误、延误,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3000元~10000元)的;数额可设置低些(六)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打瞌睡、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计算机游戏、在网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等),达到三次的;(七)在非规定时间内洗澡、就餐或不按作息规定进入更衣室、浴室、餐厅、班车,达到三次的;(八)工作时间内非因职务需要饮酒的,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犯的;(九)一月内累计迟到(30分钟以内)或早退(5分钟以内)达到三次或以上的;(十)非休息时间或非规定吸烟点吸烟,达到三次的;(十一)不爱护环境,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或不爱惜公司财物、浪费能源(资源),达到三次的;(十二)故意损毁公物,价值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十三)由于员工在公司外的不良行为而连带影响到公司声誉和形象的;(十四)其它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理的行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红牌警告:(一)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赌博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二)隐瞒、虚报)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学历、职称等),情节轻微尚未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三)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时、相关经营数据及工作业绩等),但尚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四)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含10个工作日)的;(五)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未办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擅自在非动用明火区域动用明火的;(六)对各种违纪行为或工作差错有意庇护、隐瞒、掩盖或妨碍检查及处理的;(七)工作失误、延误或指挥不当,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50000元(不含)的(数额可设定低些);(八)受到黄牌警告处分一年以内(含一年),再次有可受到黄牌以上处分的行为的,可直接处以红牌警告处分;(九)其它应给予红牌警告处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一)对外交往中,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泄漏公司机密,或损害公司名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统计报表等相关记录;虚报谎报加班工时、相关经营数据及工作业绩等),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元以上)的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三)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金额总计在人民币元以上的;或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元以上的。

(四)隐瞒、虚报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A.年龄、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B. 身份证件 C. 曾经接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行政(刑事)处罚的经历等;(五)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劳动教养或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六)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含15个工作日)的;(七)工作失误、延误或指挥不当,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八)受到红牌警告处分一年以内(含一年),再次有可受到黄牌以上处分的行为的;(九)其它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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