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03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前言随着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安全需求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需求之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的建设,切实有效提高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门: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
本标准4.2.1.3、4.2.2.2、4.2.2.8、4.2.4.3、4.2.7.2为推荐性条款,期于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日环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兴宝、周左鹰、杨晟、沈伟斌、陶焱升、毛金芳、刘晓新、陈雷、李金罡、程国平。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施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
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于定义GB/T 7401、GB 10408.1、GB 10408.4、GB 10408.5、GB 10408.6、GB 12663、GB 15209、GB 50198、GA/T 72、GA/T 269、GA/T 368已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与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 50348-2004 安全防工程技术规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技术规范(上海)资料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294-2010(上海)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pdf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印刷).pdf】1 引言1.1 文档目的与范围1.2 文档背景1.3 术语和定义2 总体要求2.1 安全防范系统规划原则2.2 安全防范系统功能要求2.3 安全防范系统性能要求3 硬件设备要求3.1 视频监控设备3.1.1 摄像机要求3.1.2 视频存储设备要求3.2 门禁系统设备3.2.1 门禁控制器要求3.2.2 门禁刷卡设备要求3.3 报警系统设备3.3.1 报警控制器要求3.3.2 报警探测器要求4 网络及通信要求4.1 网络规划要求4.2 通信设备要求5 软件要求5.1 视频监控软件要求5.2 门禁管理软件要求5.3 报警管理软件要求6 安装和调试要求6.1 摄像机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6.2 门禁系统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6.3 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及布放要求7 维护和运维要求7.1 故障排除和维修要求7.2 设备保养要求7.3 安全防范系统运维要求8 附件【附件1】安全防范系统示意图【附件2】设备清单及参数表【附件3】技术方案图纸【注释】1. 安全防范系统指综合利用现代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维护住宅小区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的系统。
2. 视频监控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的设备。
3. 门禁系统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出入口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设备。
4. 报警系统设备是指用于对住宅小区潜在危险及异常情况进行自动报警的设备。
5. 网络是指住宅小区内各设备之间互联互通的通信网络。
6. 通信设备是指用于住宅小区内设备间通信的设备。
7. 视频监控软件是指用于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8. 门禁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对门禁系统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9. 报警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对报警系统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的软件。
【商业广告宣传策划方案.pdf】1 引言1.1 文档目的与范围1.2 文档背景1.3 术语和定义2 宣传目标和策略2.1 宣传目标确定2.2 宣传策略选择3 目标受众分析3.1 目标受众群体划分3.2 目标受众特征分析3.3 目标受众需求分析4 广告媒介选择4.1 电视广告4.2 广播广告4.3 网络广告4.4 印刷广告4.5 户外广告5 创意和设计5.1 广告创意构思5.2 宣传语言和图片设计5.3 广告美术设计6 宣传时间和地点6.1 宣传时间安排6.2 宣传地点选择7 宣传预算7.1 广告费用预算7.2 媒介费用预算7.3 制作费用预算8 宣传效果评估8.1 宣传效果指标确定8.2 宣传效果评估方法8.3 宣传效果分析与总结9 附件【附件1】广告创意图【附件2】广告预算表【附件3】广告投放计划表【注释】1. 宣传目标是指商业广告宣传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DB31 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上海)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标准)2003年-294
ICS:13.310A91备案号:13901-2003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03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03-07-01发布 2003-10-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294-2003前言随着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安全需求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需求之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的建设,切实有效提高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
本标准4.2.1.3、4.2.2.2、4.2.2.8、4.2.4.3、4.2.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日环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兴宝、周左鹰、杨晟、沈伟斌、陶焱升、毛金芳、刘晓新、陈雷、李金罡、程国平。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
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上海技防办2019新规补充
DB31/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核心摘要: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5.2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5.2.1 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19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17页word资料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判断
1.单位楼层主要通道仅需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用摄像机。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2.单位(楼宇)开放式顶层平台出入口应实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入侵报警的联动功能。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3.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电动栏杆机应具备防尾随功能,对人员及非机动车尾随事件应能发出警示,并联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抓拍图片。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4.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出入口宜设置含人员身份数据采集与人脸含或指纹等生物识别的组合识读的出入口控制装置。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是5.在智能安防应用中,对车牌抓拍技术的分辨率要求是应确保车辆号牌在图像中的水平分辨率不小于60个像素点。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6.住宅小区内直径大于800mm窨井盖应配置窨井盖探测装置。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7.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除应对系统所有接入设备的网络端口予以管理和绑定外,还应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工具等来提高网络通信的安全性。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8.住宅小区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显示终端配置不应小于4台,显示尺寸不应小于30英寸,当系统具有128路以上多路视频图像时,还应按不小于摄像机总数1/64(含)的比例另行配置图像显示终端。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是9.智能安全保障系统的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80d。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10.600平方米(含)以上公共活动区域应实现人员密度分析及智能分析功能。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小于0.5h。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否12.智能安全保障系统中数据采集装置、状态探测装置采用电池供电的,静态供电时间宜不小于1080d,动态供电时间宜不小于360d,应有欠压报警指示功能。
是否考生答案:正确答案:是13.人脸抓拍智能分析的系统识别比对人脸库的能力应不小于50000人,比对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xìtǒng)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jìshù)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fābù)。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kāishǐ)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fāng àn)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公告通知]阅读数:1989录入人:admin日期:2011-1-6 14:37:2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
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补充规定 沪公技防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补充规定沪公技防(2007)003号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补充规定一、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住宅小区应安装彩色摄像机,摄像机的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摄像机监视范围内的环境昭度应满足图像清晰的要求,需要时应设置灯光予以补偿。
2、住宅小区出入口的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车行通道应每根车道安装1台摄像机,出入口摄像机的监视方向应一致向外。
3、每幢住宅楼楼栋出入口、地下车库通向住宅楼的出入口、自行车停车库出入口应安装摄像机。
4、地下车库的主要车道应安装摄像机,监视范围不应有盲区。
5、独立别墅区域的小区主要通道应安装摄像机,监视范围不应有盲区,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主要通道上所有人员和车辆的活动情况。
6、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控侧器作为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的,宜在周界每隔200米间距安装1台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摄像机。
周界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应具有周界报警系统、灯光联动功能,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小于4秒,周界报警系统的防区划分应不大于70米。
7、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1)、固定焦距、方向;(2)、不应有盲区;(3)、通监视器24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号牌;(4)、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1/60。
8、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
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24帧/秒,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 0天。
二、周界报警系统1、周界报警系统宜选用围栏式入侵报警系统,但不应选用高压脉冲电击式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2、围栏式周界入侵探测装置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平相邻的围栏之间距离就为200毫米±10毫米;(2)、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最上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不小于750毫米,最下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150毫米±20毫米;安装在地面上时,最上一根围栏与地面的间距就不小于1600毫米,最下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150毫米±20毫米;(3)、围栏的固定支撑竿上段宜45度±5度向外折角安装,折角长度应不小于2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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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
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 系统技术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1.2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规定。
5.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安全认证、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合格。
5.1.4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本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DB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ICS:13.310A91备案号:13901-2003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03-07-01 发布2003-10-0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294前言随着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安全需求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需求之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的建设,切实有效提高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
本标准4.2.1.3、4.2.2.2、4.2.2.8、4.2.4.3、4.2.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日环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兴宝、周左鹰、杨晟、沈伟斌、陶焱升、毛金芳、刘晓新、陈雷、李金罡、程国平。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施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
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19年上海技防办新规+补充.doc
DB31/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核心摘要: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5.2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5.2.1 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5.2.2 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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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DB31/294-2017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7《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03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72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术语与定义GB/T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
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系统技术要求5.1基本要求5.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1.2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那么、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规定。
5.1.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安全认证、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合格。
5.1.4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本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5.1.5各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d。
5.1.6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1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5.2.2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
系统的联动、图像确认、复核、记录等应符合5.3的相关规定。
5.2.3系统的防区应无盲区和死角,且应24h设防。
5.2.4系统的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
各防区的距离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设置,且最大距离应≤70m。
5.2.5与住宅相连的裙房顶层平台,宜在墙或裙房外沿顶端安装入侵探测装置。
5.2.6一般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2s。
张力式电子围栏入侵探测装置的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5s。
5.2.7系统报警时,小区监控中心应有声光报警信号。
周界报警系统报警主机应符合5.5.10的相关要求,并应在模拟显示屏或电子地图上准确标识报警的周界区域。
5.2.8周界报警系统可与室内报警系统共用报警主机。
5.2.9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4的规定。
5.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5.3.1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a〕出入口、通道应安装固定焦距摄像机;b〕监控区域应无盲区,并应避免或减少图像出现逆光现象;c〕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宜≤45°;d〕摄像机工作时,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50Lx,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e〕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损伤,且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f)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状态;g)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5.3.2小区出入口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外;b)人行道、机动车行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c)每条机动车行道应至少安装一台摄像机。
5.3.3同一建筑物、建筑物内同一层面所有出入口〔含楼梯出入口〕、电梯厅内摄像机的安装朝向应一致。
5.3.4设于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机动车辆出入口摄像机朝向应一致向内。
5.3.5电梯轿厢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门体上方一侧的顶部或操作面板上方,且应配置楼层显示器。
5.3.6视频监控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a〕小区周界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人员的行为特征;b)小区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和/或机动车牌号,且进出人员的面部有效画面宜≥显示画面的1/60;c)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车辆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的机动车牌号和走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d)地下停车库与小区地面及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与地面相通的出入口、住宅楼出入口,以及小区商铺、会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等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进出人员面部特征;e)地面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主要通道、别墅区域机动车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小区主要通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显示过往人员的行为特征和机动车的行驶情况;f)公共租赁房每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的视频图像,应清晰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特征。
5.3.7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1994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
系统显示水平分辨力宜≥350TVL。
5.3.8系统所有功能的控制响应时间、图像信号的传输时间不应有明显时延。
5.3.9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
其联动响应时间应≤2s。
5.3.10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
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5.3.11具有16路〔含〕以上的视频图像,在单屏多画面显示的同时,系统应按≥摄像机总数1/16〔含〕的比例另配图象显示设备,对其中重点图像〔例如出入口〕进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
操作员与屏幕之间的距离宜为监视设备屏幕对角线尺寸的3~6倍。
5.3.12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对系统所有摄像机摄取的图像进行24h记录。
数字录像机设备应符合GB20815-2006标准中Ⅱ、Ⅲ类A级机的要求,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和回放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应以≥25frame/s和≥2frame/s二种帧速记录方式分别进行图像保存,其中最近的10d 以≥25frame/s的帧速保存图像,其后20d的图像宜以≥2frame/s的帧速保存图像;b)亦可30d全部采用≥25frame/s的帧速保存图像;c)图像记录宜在本机播放,也可通过其它通用设备在本地进行联机播放。
5.3.13系统由多台数字录像设备组成并同时运行时,在确保图像不丢失的前提下,宜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数字录像设备进行时钟同步。
5.3.14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具有虚拟警戒、目标检测、行为分析、视频远程诊断、快速图像检索等功能。
5.3.15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5的规定。
5.4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5.4.1楼寓〔可视〕对讲系统要求5.4.1.1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应能正确选呼小区内各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2楼栋出入口和地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的对讲主机应能正确选呼该楼栋内任一住户分机,并应听到回铃声。
5.4.1.3别墅住宅内的室内对讲分机应至少有1个具备可视对讲功能。
5.4.1.4其他住宅宜选用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5.4.1.5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通话语音应清晰,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开锁功能应正常,提示信息应可靠、及时、准确。
5.4.1.6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对讲分机宜具有访客图像的记录、回放功能,图像记录存储设备的容量宜≥4G。
5.4.1.7楼寓电控防盗门应以钥匙或识读式感应卡和通过室内对讲分机遥控等方式开启。
不应以楼栋口对讲主机数字密码按键方式开启电控防盗门。
5.4.1.8管理主机应能与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副机、楼栋口的对讲主机、住户对讲分机之间进行双向选呼和通话。
5.4.1.9每台管理主机管控的住户数应≤500,以避免音〔视〕频信号堵塞。
5.4.1.10管理主机应有访客信息〔访客呼叫、住户应答等〕的记录和查询功能,以及异常信息〔系统停电、门锁故障时间、楼寓电控防盗门开启状态的持续时间≥120s等〕的声光显示、记录和查询功能。
信息内容应包括各类事件日期、时间、楼栋门牌号等。
5.4.2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要求5.4.2.1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对人员逃生疏散口的识别控制应符合GB50396-2007第9.0.1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
5.4.2.2门禁控制器应设置在受控门以内。
5.4.3小区出入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宜安装防冲撞道闸,并应有清晰的警示标志。
道闸应有防止由于误操作造成伤人、砸车等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5.4.4系统其它要求应符合GA/T72、GA/T678、GB50396-2007的规定。
5.5室内报警系统要求5.5.1入侵探测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入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住宅与外界相通的门、窗等区域,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室内人员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
分户门应设置独立防区并设定为延时方式。
5.5.2报警防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每户的每个卧室、客厅〔起居室〕、书房等区域应分别独立设置报警防区;b)与别墅住宅相通的私家车库应独立设置报警防区;c)住宅内相邻且同一层面的厨房、卫生间等可共用一个报警防区;d)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可共用一个报警防区,但串接数≤4个;e〕小区的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出入口、配电间、电信机房、燃气设备房等重要机房应分别独立设置报警防区;f〕防盗报警控制器的防区数应满足防区设置的需要;g〕住宅内的防盗报警控制器、操作键盘应设置在防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