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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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数据分析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气瓶使用 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问题。
数据共享
建立车用燃气气瓶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检验机构、使用单 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提高管理效率。
智能化辅助决策支持
基于数据的智能分析
利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技术对车用燃气 气瓶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 基于数据的决策支持。
现场勘查和资料审核环节
现场勘查
检验机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检验人员前往车辆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气瓶安装、使用情况等信息。
资料审核
检验人员将对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气瓶出厂合格证、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历次定期检验报 告等。
问题处理
若在现场勘查或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检验人员将及时与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并告知整改期限。车主或气瓶使用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供检验人员复查。
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定期检验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质量,减少漏检和误检的可能性。
加强监管力度和透明度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监管部门对车用燃气气瓶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管力 度和透明度。
数据采集、分析和共享策略
数据采集
利用传感器、RFID等技术手段,对车用燃气气瓶的使用状态、环境 参数等数据进行实时采集。
03
检验方法与标准规范
外观检查内容及标准
气瓶外观
检查气瓶表面是否存在明显变形、裂纹、腐蚀、划痕等损伤。
颜色标识
核对气瓶颜色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判断气瓶是否过期。
附件检查
检查气瓶阀门、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是否完好、紧固。
内部缺陷无损检测方法
超声波检测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瓶定期检验站(以下简称检验站)的资格、职责和必备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对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溶解乙炔气瓶进行定期技术检验的气瓶检验站。

本标准不适用于深冷气瓶检验站。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137—198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3—1991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3 建站审批3.1 建立检验站之前必须通过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向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筹建。

3.2 经批准建站的单位在站址选定后,必须向当地环保、公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经实地考察批准后方可实施建筑和设备安装。

3.3 在厂房完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由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审查和批准,并报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统一编发检验站号、领取气瓶检验许可证方可实施气瓶检验。

4.主要职责4. 1 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4. 2 对气瓶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4. 3 进行气瓶表面的涂敷。

4. 4 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4. 5 气瓶改装。

4.6 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气瓶检验评定情况和气瓶安全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各类气瓶检验总数、合格数、报废数和改装数。

5.基本设施5.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防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5.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检测设备和工器具,年检量达3000只气瓶的检验站应建立微机数据处理和管理系统。

5.3 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验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车用气瓶检验报告

车用气瓶检验报告

车用气瓶检验报告一、检验目的本文档旨在对车辆上使用的气瓶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合乎法规标准。

二、检验原则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2.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验人员和车辆安全。

3.检验结果以客观、真实、准确的方式记录,不得误导任何个人或组织。

三、检验对象本次检验的对象为车辆使用的气瓶,包括但不限于车载液化石油气(LPG)瓶、压缩天然气(CNG)瓶、液化天然气(LNG)瓶等。

四、检验方法与过程4.1 检验方法本次检验采用以下方法进行:1.外观检查:检查气瓶外观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2.材质检验:使用专业仪器对气瓶材质进行检测;3.内部检查:通过检查气瓶内部是否有锈蚀、漏气等情况;4.气密性检验:利用专用气密性检测设备对气瓶进行气密性测试。

4.2 检验过程1.准备:组织检验人员和设备,确保所有器材齐全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验准备:将待检气瓶清洗干净,排除内部异物。

3.外观检查:对每个气瓶进行外观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4.材质检验:使用专业仪器对气瓶进行材质检测,记录检测结果。

5.内部检查:打开气瓶阀门,检查气瓶内部是否有锈蚀、漏气等情况,记录检查结果。

6.气密性检验:利用专用气密性检测设备对气瓶进行气密性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7.检验结果:根据以上检验结果,综合评估气瓶的使用安全性。

五、检验结论与建议1.根据本次检验的结果,对每个检验对象分别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对于合格的气瓶,建议定期进行检验,保持其良好状态。

3.对于不合格的气瓶,建议采取相应的维修或更换措施,确保车辆使用的气瓶安全可靠。

4.检验结论和建议应在检验报告中明确记录,并通知相关车主或管理人员。

六、检验报告的编写与保存1.检验报告应准确记录检验过程、检查结果和结论,以Markdown文本格式进行编写。

2.检验报告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中,保证检验结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检验报告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气瓶检验站操作规程

气瓶检验站操作规程

气瓶检验站操作规程一、职责:根据国家劳动部文件劳锅字() 号文精神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特制定气瓶检验站主要职 责范围如下: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对损伤的气瓶附件进行常规维修或更换。

3、进行气瓶表面的涂敷。

4、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出具报废通知书。

5、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动部门书面报告气瓶检验评定情况和安全状况,其内容包括 气瓶检验总数、合格数、报废数。

二、气瓶定期技术检验工艺操作流程 出具检验报告、发气瓶气瓶入库、资料存档 ——合格气瓶的操作流程.... 报废气瓶的操作流程 三、液氯钢瓶定期检验工艺规程本规程依据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而制订。

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一40〜60℃下,试验压力为3MPa 、公称容积为10〜1000L 、可重复充 装低压液氯的钢质焊接气瓶的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两年。

当气瓶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 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液氯钢瓶定期检验按《钢瓶定期检验工艺流程图》进行。

1、检验前的准备:(1)送检气瓶应在送检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瓶数及安全附件,问清气瓶盛装介质,并索取有关 技术资料,逐只登记。

(2)每只气瓶必须按规定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及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或复印件,若标记清楚,证 件气瓶查收 残气、残液处理焊缝检验壁厚测定 重量测定 打铳检验钢印、涂检验色标涂装喷字 气密性试验装瓶阀丝堵内表面干燥水压试验卸瓶阀和丝堵 瓶阀与丝堵检验 阀座塞座检验内外表面除锈 外表面检验 内表面检验 气瓶报废处理遗失亦可检验,标记不清或非定点厂生产的气瓶不予检验或作报废处理。

(3)余气处理按《液氯钢瓶余气处理(回收)操作规程》进行。

2、检验准备:(1)应逐只检查其漆色、字样、钢印、标记和技术资料,确认其是否符合有关的气瓶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制造标志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液氯气瓶、有关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对提前送检的气瓶,应查明原因;对于瓶装介质不明、瓶阀锈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其它待检瓶分开存放,并采取妥善办法做特殊处理。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国家标准GB20561-2006 《机动车 二、国家标准 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 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钢瓶 以下简称钢瓶) 以下简称钢瓶 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17259设计 、 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按 设计 制造的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制造的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8.深度大于或等于 深度大于或等于6mm的凹陷内存在任 深度大于或等于 的凹陷内存在任 何尺寸磕伤或划伤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何尺寸磕伤或划伤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9.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局 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 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 线状腐蚀、 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 计壁厚时该钢瓶应报废。 计壁厚时该钢瓶应报废。 10.因腐蚀严重 , 无法判断腐蚀程度的 因腐蚀严重, 因腐蚀严重 钢瓶应报废。 钢瓶应报废。
2.对未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 对未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 准的厂商制造的钢瓶、 准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 GB1725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或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的钢瓶、 的钢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 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 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有关政府文件规 定不准再用的钢瓶,记录后不予检验, 定不准再用的钢瓶,记录后不予检验, 按报废处理。 按报废处理。 3.对使用期超过 年的钢瓶,记录后不 对使用期超过15年的钢瓶 对使用期超过 年的钢瓶, 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焊缝外观 焊缝外观检查必须逐只进行, 焊缝外观检查必须逐只进行 , 对钢 瓶纵焊缝与环焊缝交接处的外观质量, 瓶纵焊缝与环焊缝交接处的外观质量 , 应作重点检验。对焊缝超高, 应作重点检验 。 对焊缝超高 , 焊缝两侧 有飞溅物, 有飞溅物 , 可进行修磨并圆滑过渡至母 凡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按报废处理: 材 。 凡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按报废处理 : 1. 纵焊缝多于一条,对接环焊缝多于 纵焊缝多于一条, 两条。 两条。

液化石油气LPG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手册

液化石油气LPG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手册

文件号:GJW-01-07 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1页共 31 页操作规程手册编制:审核:批准:受控手册□非受控手册□日期: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2页共 31 页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目录)1、气瓶残液回收操作规程2、钢瓶排余气操作规程3、拆装瓶阀操作规程4、钢瓶蒸汽吹洗操作规程5、YC-6型除锈机操作规程6、钢瓶抛丸除锈操作规程7、钢瓶容积测定操作规程8、瓶内余气检测操作规程9、钢瓶气密性试验操作规程10、钢瓶抽真空操作规程11、钢瓶外观检验评定操作规程12、钢瓶超声波测厚操作规程13、钢瓶称重操作规程14、钢瓶水压试验操作规程15、水压试验机操作规程16、电动试压泵操作规程17、瓶阀检修操作规程18、气密性测试机操作规程19、印字机操作规程20、压缩机操作规程21、滚码机操作规程22、瓶阀校验操作规程23、集成阀装配操作规程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3页共 31 页24、焚烧炉操作规程25、钢瓶喷涂操作规程26、燃气蒸气操作规程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4页共 31 页残液回收器操作规程1、开机前,所有球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然后,开启冷却水循环系统阀门,使冷却水注入抽残汞。

2、人工上瓶,并固定好钢瓶。

3、将抽残液接头与各钢瓶瓶阀相接。

4、在焚烧炉燃烧器点火后,开启燃残气喷控制阀;然后打开阀Ⅱ、阀Ⅳ、阀Ⅴ;启动抽残汞,待气液分离器上压力真空表显示为-0.06——0.07Mpa时,打开阀Ⅰ、钢瓶瓶阀;操纵倒残架气动控制阀,使钢瓶平稳地翻转180℃而倒置(车用瓶不需将瓶倒置),钢瓶内残液在负压的作用下进入气液分离器内,其中一部分残液贮存在气液分离器内,残气及另一部分残液继续经由管路通过抽残汞后兵分两路,一路经由管道、阀门Ⅶ(开启程度可调)直接进入水封罐,另一路则流至吸残管外部管内(可消除低温时吸残管积雪霜、结冰状况),然后再流进水封罐,再运行过程当中的残液基本已被完全气化,残气经过水封罐管路系统连接燃烧喷嘴作为燃料充分利用。

呼吸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

呼吸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

特种气瓶定期检验站资源及检验标准特种气瓶的范围:1、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2、车用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机动车用LPG钢瓶、车用LNG焊接绝热气瓶;3、焊接绝热气瓶;4、非重复充装气瓶。

1、GB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GB20561-2006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3、《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5、《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站一、检验站资源条件复合气瓶检验站资源要求:(1) 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2)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3) 瓶阀自动装卸机;(4) 气瓶自动倒水装置;(5) 纤维部分修补工具(6) 安全照明装置;(7) 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8) 水压试验装置;(9) 气瓶内部干燥装置;(10) 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11) 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12) 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13) 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14) 拆卸和安装气瓶的工具。

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国家标准(报批稿)参考标准英国国家标准BS 5430第3部分《移动式气瓶的定期检验、外测法气瓶容积变形试验》、美国CGA手册C-6.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 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 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度范围为-40℃~60℃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2篇)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2篇)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市在用车用燃气气瓶(以下简称车用瓶)即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LPG车用瓶)和车用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CNG车用瓶)到达法定期检验期限即获检验(以下简称定期检验),规范定期检验管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从事车用瓶定期检验的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拆装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市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市车用瓶定期检验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具体负责民生公司和公交车车用瓶所有者的安全监察。

分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车用瓶充装单位和使用者(除市局安全监察机构范围外)的安全监察。

检验机构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车用瓶检验工作,利用我市特种设备信息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记录定期检验数据和修改电子卡等的有关信息,完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年度定期检验目标任务。

拆装单位负责应检车用瓶的拆卸与安装,车用瓶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车用瓶电子卡等有关信息的修改。

第四条车用瓶安全监察、检验、拆装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管理法规规定。

第二章检验任务安排第五条车用瓶定期检验按年度管理,从当年____月初至次年____月底为一个检验管理年度。

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每年____月底根据我市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汇总数据,分别确定全市年度应检LPG车用瓶和CNG车用瓶数量,应检LPG车用瓶、CNG车用瓶数量分别为年度内需定期检验的LPG车用瓶的总数和CNG车用瓶的总数(含上年度超期未检车用瓶数量)。

第六条定期检验工作纳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目标任务管理。

____月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检验任务责任划分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要求,向检验机构下达年度定期检验目标任务,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分局分别下达年度定期检验监督目标任务。

液化石油气LPG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手册

液化石油气LPG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手册

文件号:GJW-01-07 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1页共 31 页操作规程手册编制:审核:批准:受控手册□非受控手册□日期: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2页共 31 页钢瓶检测站各项操作规程(目录)1、气瓶残液回收操作规程2、钢瓶排余气操作规程3、拆装瓶阀操作规程4、钢瓶蒸汽吹洗操作规程5、YC-6型除锈机操作规程6、钢瓶抛丸除锈操作规程7、钢瓶容积测定操作规程8、瓶内余气检测操作规程9、钢瓶气密性试验操作规程10、钢瓶抽真空操作规程11、钢瓶外观检验评定操作规程12、钢瓶超声波测厚操作规程13、钢瓶称重操作规程14、钢瓶水压试验操作规程15、水压试验机操作规程16、电动试压泵操作规程17、瓶阀检修操作规程18、气密性测试机操作规程19、印字机操作规程20、压缩机操作规程21、滚码机操作规程22、瓶阀校验操作规程23、集成阀装配操作规程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3页共 31 页24、焚烧炉操作规程25、钢瓶喷涂操作规程26、燃气蒸气操作规程文件号:GJW-01-07广东港建液化气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版本号: 1日期:07.12.10第4页共 31 页残液回收器操作规程1、开机前,所有球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然后,开启冷却水循环系统阀门,使冷却水注入抽残汞。

2、人工上瓶,并固定好钢瓶。

3、将抽残液接头与各钢瓶瓶阀相接。

4、在焚烧炉燃烧器点火后,开启燃残气喷控制阀;然后打开阀Ⅱ、阀Ⅳ、阀Ⅴ;启动抽残汞,待气液分离器上压力真空表显示为-0.06——0.07Mpa时,打开阀Ⅰ、钢瓶瓶阀;操纵倒残架气动控制阀,使钢瓶平稳地翻转180℃而倒置(车用瓶不需将瓶倒置),钢瓶内残液在负压的作用下进入气液分离器内,其中一部分残液贮存在气液分离器内,残气及另一部分残液继续经由管路通过抽残汞后兵分两路,一路经由管道、阀门Ⅶ(开启程度可调)直接进入水封罐,另一路则流至吸残管外部管内(可消除低温时吸残管积雪霜、结冰状况),然后再流进水封罐,再运行过程当中的残液基本已被完全气化,残气经过水封罐管路系统连接燃烧喷嘴作为燃料充分利用。

气瓶检验站管理规定(最新)

气瓶检验站管理规定(最新)

前言 (3)一、基本情况 (4)二、质管体系机构 (7)三、管理承诺 (7)四、责任人员职责 (8)1。

站长82.技术负责人 (8)3.检验责任人 (9)4。

水压、气密性试验责任人95.设备安全责任人 (9)五、岗位责任制 (10)1。

检验准备岗位102。

检验岗位103。

水压、气密性试验岗位114。

瓶阀检验115。

钢印漆色岗位6.气瓶技术鉴定小组职责 (12)六、技术质量管理 (12)1.检验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2)2。

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33。

检验工作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制度144。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45.计量管理制度 (15)6。

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57.水压试验系统装置管理制度 (16)8。

气瓶报(判)废制度169。

气瓶安全附件管理制度17七、安全管理制度 (17)1。

一般规定172。

安全检验规定八、检验工艺及操作规程 (19)1、检验工艺 (19)2、检验前准备 (20)3、外观检查与评定 (21)4、音响检验 (22)5、内部检验 (22)6、瓶口螺纹检验 (23)7、重量、容积测定 (23)8、壁厚检验 (23)9、瓶阀检验 (24)10、水压试验 (24)11、气瓶干燥 (25)12、气密性试验 (25)13、钢印、漆色操作 (26)前言为了确保钢质无缝气瓶检验的安全规范操作,根据站内具体的气瓶检验能力,技术力量和设备状况,特制定《钢质无缝气瓶检验站管理规定》,该规定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条例,规程或技术文件的执行本。

本站从事钢质无缝气瓶检验的全过程受此管理规定的严格控制。

一、基本情况本站建于1976年9月,现隶属公司动力能源课,取得省劳动局气瓶充装检验许可证,2007年8月换证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检验站编号:MJ—021;检验钢印代号为F21。

现有职工11人,其中3人取得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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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检验准备
记录
1.逐只检查记录钢瓶钢印标记牌上的制 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的内容包括制 造国别、制造单位名称和代号、钢瓶编 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 际重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 造年月、钢瓶材料牌号、上次检验日期、 钢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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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未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 准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 GB1725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的钢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 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有关政府文件规 定不准再用的钢瓶,记录后不予检验, 按报废处理。
5.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 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磕伤、划伤、 凹坑深度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 (资料性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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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 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 使其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壁厚不 得小于设计壁厚。
6. 瓶 体 凹 陷 深 度 超 过 10mm 或 大 于 凹 陷 短径的1/10的钢瓶应报废, 测量方法见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按GB17259设计、 制造的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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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机构
进行钢瓶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必 须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 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检 验单位必须具备测试钢瓶性能指标的专 用试验仪器设备以及安装、拆卸集成阀 或分立阀及附件的能力和设备、设施。
1.瓶体变形或封头直边纵向皱褶不符合 GB17259要求的钢瓶应报废。
2.瓶体上有裂纹、鼓疱和肉眼可见的容 积膨胀变形等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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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3. 钢 瓶 固 定 装 置 与 瓶 体 接 触 处 , 瓶 体 严 重磨损,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 报废。

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的可行性分析

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的可行性分析

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的可行性分析综合性气瓶检验站是一个可以集中进行各种类型气瓶检验的场所,通过对气瓶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气瓶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对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首先,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是非常有必要的。

气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石化工业、钢铁工业、火箭发射等。

而气瓶使用不当或质量不合格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事故,给人员和环境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检验和维修服务,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气瓶作为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工具,在各行各业都有广泛的应用。

不同类型的气瓶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而目前许多企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无法完成检验任务,因此需要将气瓶送至外部检验单位,导致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可以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检验和维修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再次,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有利于推动气瓶行业的发展。

目前气瓶行业还存在一些质量和安全隐患,如使用寿命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制造工艺不规范、违法生产等问题。

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可以作为监管单位,加强对气瓶及相关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提高气瓶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也具有积极意义。

在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的过程中,需要培养和提升一支专业的检验和维修人员队伍,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同时,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检验和维修服务,提高气瓶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人民提供更安全、可靠的气瓶产品。

综合来看,建设综合性气瓶检验站具有可行性。

它不仅能够提供专业的气瓶检验和维修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气瓶行业发展,还有助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备先进的检验设备和专业的人员队伍,确保检验站的质量和效益。

气瓶检验机构技300平以上

气瓶检验机构技300平以上

气瓶检验机构技300平以上一、气瓶检验机构简介气瓶检验机构是专门从事气瓶定期检验、维修和评定安全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各类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气瓶检验机构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化工、石油、医药等行业。

二、气瓶检验机构技术要求1.场地面积气瓶检验机构应具备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检验场地,以满足检验、储存和维修气瓶的需要。

场地应宽敞、平整,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设备配置气瓶检验机构应具备完善的检验设备,包括光谱分析仪、硬度计、测厚仪、气密性试验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3.人员素质气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气瓶检验经验。

此外,工作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检验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4.检验流程气瓶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气瓶进行全面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清洁、压力试验、密封性试验等。

检验过程应严格遵循检验规程,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

三、气瓶检验机构管理要求气瓶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气瓶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内容包括:1.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3.资料管理:妥善保管气瓶检验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备查阅。

4.售后服务:对检验合格的气瓶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确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

四、气瓶检验机构发展趋势与展望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行业的需求变化,气瓶检验机构将朝着以下方向发展:1.高度自动化:利用现代自动化技术,提高检验工作效率。

2.专业化:加强气瓶检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水平。

3.信息化:建立气瓶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检验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传递。

4.绿色环保:注重环保,减少检验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气瓶检验机构在保证气瓶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精品】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精品】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检修对具备集成阀或分立阀及其附件检验能力丏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可按gb17295中指定的集成阀或分立阀标准对集成阀或分立阀及其附件进行检验以确定阀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对继续使用的阀门检验单位必须保证其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
一、检验站资源条件
车载LPG钢瓶: (1)测厚仪; (2)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 (3)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4)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可燃气体或残余 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5)瓶阀自动装卸机;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 的蒸汽吹扫装置; (9)安全照明装置;
表面处理 1.将钢瓶制造标志和阀座上的螺孔、密 封面加以妥善保护以免受损。 2.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钢 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 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 松涂敷物清除干净。
外观检查 阀座 用直接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目测, 逐只检查阀座及阀座与瓶体的连接焊 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受试瓶应 报废: 1.阀座与瓶体的连接焊缝及阀座本体 存在裂纹或严重缺陷的。
检验后的工作 --检验标志 1.凡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在钢瓶上留 下不易损坏、不易失落、字迹清晰的 检验标志,其内容应符合《气瓶安全 监察规程》附录1的规定。 2. 检验标记应按 GB 17259 中的规定,打 印在钢印标记牌上。 3 . 钢印字体高度应为 5 ~ 10mm, 深度为 0.3~0.5mm。
射线探伤 对焊接接头缺陷类型及严重性有怀 疑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方法进行检 查,按JB4730执行,射线透照底片质 量不低于AB级,其合格级别不低于Ⅲ 级,不合格报废。
壁厚测定 测定要求和位置 1.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壁厚测定。 2.测厚仪的误差应不大于±0.1mm。 3.测厚点应在两端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各选择一 点, 筒体部分应选择在距环焊缝筒体侧 50mm处各两点,瓶体与固定装置接触处各三 点;对腐蚀严重的钢瓶,应在腐蚀较严重的 瓶应报 废。

车用气瓶检测站危险分析及对策措施

车用气瓶检测站危险分析及对策措施

安全技术/特种设备车用气瓶检测站危险分析及对策措施一、概述为了减轻汽车尾气的污染,改善北京地区大气环境,1998年起,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对在用公共汽车进行了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清洁燃料汽车。

预计2008年,公交系统将有90%的车辆使用清洁燃料,车用气瓶总数将有大幅度增加。

为了保证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建立气瓶检测站,对车用液化石油气(LGP)气瓶和压缩天然气(CNG)气瓶两种气瓶进行检测。

二、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工艺流程为两大部分:气瓶置换排空和气瓶检测。

其工艺流程为:气瓶拆卸→外部清洗→排除燃气→氮气置换→拆瓶阀→气瓶内、外表面和音响检查→隐蔽缺陷检测压力、残余变形率、容积检测→气瓶干燥→装阀、气密检测→涂敷标识→入库装车三、主要危分析车用气瓶检测站的主要危险主要表现在气瓶检测过程中气瓶本身的危险、气瓶内的可燃介质的危险、压缩机设备的危险以及与检验工艺过程有关的危险。

可能造成的主要事故为气瓶的爆炸和可燃气体(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火灾爆炸。

1、车用可燃气体火灾爆炸危险分析(1)车用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①车用可燃气体的性质车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组成成分中甲烷含量占90%以上。

甲烷属于易燃气体,无色、无味,在空气中其爆炸极限为5%~15%(体积),其火险等级为甲级。

,其蒸气相对密度为0.6(空气为1)。

汽车用液化石油气是由丙烷、丁烷、以及少量其他烃类组成的混合物。

标准状态下,1 L液化石油气蒸发可生成270 L的蒸气,如果再与空气充分混合,可以形成6m ~7m 的易燃混合气体。

密度轻于水,蒸气的密度为空气密度的1.5~2倍,因此,LPG蒸气易于沿地面沉降并聚集在凹坑、排水沟等沟槽中,遇点火源就容易发生燃烧、爆炸。

其火险等级为甲级。

若有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从气瓶、管路系统外泄于空气中,或可燃气体和空气在气瓶中混合,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进而引起气瓶爆炸。

②车用燃气泄漏分析泄漏和扩散主要可能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进站车辆自身存在气瓶以及车上的气管路、阀门有可能发生泄漏;(2)拆、装车用气瓶时出现瓶体泄漏或阀门、供气管路泄漏;(3)倒瓶过程中出现可燃气体泄漏;(4)排空和惰性气体置换等工艺过程中,操作不当,容易出现可燃气体泄漏;(5)站内存放的装有可燃气体气瓶出现泄漏。

LNG气瓶定期检验资源条件配置要求

LNG气瓶定期检验资源条件配置要求
3.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 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4•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
5.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6•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的安全照明装置;
7.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8.无损检测设备(磁粉或渗透);
9.测厚仪;
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1.水压试验装置;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2项:要有连接用螺栓应为专用螺栓、0型密封圈、与阀座上的螺
孔匹配的圆锥管螺纹。
5项:符合相应标准并与瓶阀螺纹相适应的螺纹塞规、螺纹环规, 至少有常用规格的螺纹量规各二套;
3、瓶内残余气体处理:
3.1首先要确定瓶内残余气体的压力和性质;
3.2然后要有释放残余气体并能安全处理的防护服、设备和工具;
3.3有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的工艺文件并 密闭进行,包括:正压法用的压缩机、 残液罐和相关的工艺管线等; 负压法用的烃泵、残液罐、喷射器(或聚集器)和相关的工艺管线 等;
13.集成阀或分立阀的装配和气密性实验装置;
14.瓶阀自动安装设备
15.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
16.检验标志,重新涂敷;
17.报废处理;
注:检验过程中,对气瓶焊缝缺陷的类型和严重 性有疑问时,可委托有资格的无损检测单位进行 射线检测。
1、检验环境的要求:
1.1要求单一品种的检验作业面积不得小于200m2;
3.4要有处理被堵塞瓶阀的工具;
3.5要有环保和消防的证明文件。
4、应配备LPG钢瓶的蒸汽吹扫装置或气瓶焚烧设备;要有环保和
消防的证明文件;蒸汽吹扫装置要求蒸汽压力不小于0.2MPa,时间
注1
不低于4min;气瓶焚烧设备要有温度控制装置及进给速度控制装 置,并能保证连续生产;配备可燃气体分析仪一台;要有环保和消 防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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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吹扫瓶内残气和残留物。蒸汽压 力和吹扫时间, 按工艺参数确定。在一 般情况下,蒸汽压力应≥ 0.2MPa,吹 扫时间应≥ 3min。
4. 用可燃气体检测器测定瓶内吹扫后 的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 凡 浓 度 高 于 0.4 % (体积)的钢瓶,必须重新进行蒸汽吹 扫。
表面处理
1.将钢瓶制造标志和阀座上的螺孔、密 封面加以妥善保护以免受损。
检验准备
记录
1.逐只检查记录钢瓶钢印标记牌上的制 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的内容包括制 造国别、制造单位名称和代号、钢瓶编 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 际重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 造年月、钢瓶材料牌号、上次检验日期、 钢瓶所在车辆的车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 GB1725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的钢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 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有关政府文件规 定不准再用的钢瓶,记录后不予检验, 按报废处理。
2.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钢 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 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 松涂敷物清除干净。
外观检查
阀座
用直接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目测, 逐只检查阀座及阀座与瓶体的连接焊 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受试瓶应 报废:
1.阀座与瓶体的连接焊缝及阀座本体 存在裂纹或严重缺陷的。
1.瓶体变形或封头直边纵向皱褶不符合 GB17259要求的钢瓶应报废。
2.瓶体上有裂纹、鼓疱和肉眼可见的容 积膨胀变形等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3. 钢 瓶 固 定 装 置 与 瓶 体 接 触 处 , 瓶 体 严 重磨损,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 报废。
4.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钢瓶应报废。
5.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 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磕伤、划伤、 凹坑深度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 (资料性附 录)。
8.深度大于或等于6mm的凹陷内存在任 何尺寸磕伤或划伤缺陷的钢瓶应报废。
9.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局 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 计壁厚时该钢瓶应报废。
10.因腐蚀严重,无法判断腐蚀程度的 钢瓶应报废。
焊缝外观
焊缝外观检查必须逐只进行,对钢 瓶纵焊缝与环焊缝交接处的外观质量, 应作重点检验。对焊缝超高,焊缝两侧 有飞溅物,可进行修磨并圆滑过渡至母 材。凡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按报废处理:
2.对阀座上用于法兰连接的螺孔内 螺纹或用于分立阀连接的圆锥管螺 纹,存在裂纹或明显变形及其他影 响密封和安全的严重缺陷的。
3. 法兰连接的密封面存在严重贯穿 性缺陷,且不可修复的。
瓶体外观
逐只目测检查内外表面上的外观缺 陷,应重点检查瓶体与封头过渡处、瓶 体开孔处及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 检查内表面时应用电压不超过24V、具 有足够亮度的安全光源进行内部目测检 查。
检验周期
1.对在用钢瓶,自制造之日起,每五年 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十五年报废。
2. 对 到 期 需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的 钢 瓶 , 或 瓶 阀失灵、瓶体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 有其它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的钢瓶, 钢瓶业主应及时将钢瓶及该钢瓶对应的 车牌号送交检验单位,由检验单位进行 检验或确定未到期的钢瓶是否需要提前 进行检验。
1. 纵焊缝多于一条,对接环焊缝多于 两条。
2. 受压元件上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存在 裂纹、气孔、弧坑、夹渣、未熔合或咬 边等危害钢瓶安全使用的缺陷。
(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1)水压试验装置;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3)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 (14)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15)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
验装置;
(16)焊缝测量工具; (17)无损检测设备※; (18)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9)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钢瓶的拆卸工作须由从事车用钢瓶 安装或改装的专业单位承担,业主不得 自行拆卸钢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 车所用的钢瓶,若受到损伤,应对钢瓶 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 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
钢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 查、无损检测、壁厚测定、容积测定、 水压试验、内部干燥、集成阀或分立 阀及附件的更换、气密性试验。
3.对使用期超过15年的钢瓶,记录后不 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残液残气回收与蒸汽吹扫
1.在保证不泄漏、不污染环境、不影响操 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 采取适当密闭方法, 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
2.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由 检验单位负责将集成阀或分立阀及附件 拆下。
3. 将钢瓶置于蒸汽吹扫装置上, 利用
二、国家标准GB20561-2006 《机动车 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 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 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17259设计、 制造的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检验机构
进行钢瓶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必 须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 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检 验单位必须具备测试钢瓶性能指标的专 用试验仪器设备以及安装、拆卸集成阀 或分立阀及附件的能力和设备、设施。
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 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 使其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壁厚不 得小于设计壁厚。
6. 瓶 体 凹 陷 深 度 超 过 10mm 或 大 于 凹 陷 短径的1/10的钢瓶应报废, 测量方法见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7.深度小于6mm的凹陷内,如有磕伤或 划伤深度大于0.4mm时,钢瓶应报废。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
一、检验站资源条件
车载LPG钢瓶: (1)测厚仪; (2)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 (3)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4)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可燃气体或残余 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5)瓶阀自动装卸机;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 的蒸汽吹扫装置; (9)安全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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