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验收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评验收流程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审本)

2、根据注册资金额度决定环评有哪一级环保局负责。一般500万元在县级环保局;5000万元以下在市级环保局;5000万以上在省级环保局。再大的就要到国家环境总署。

3、在环评主管单位的安排下,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上会讨论,得出结论性意见,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由基层环保部门给出排污总量指标。

4、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基础建设工作。

5、在项目建成后开支试运行时,通知环保部门,在其允许的情况下开始试生产。

6、在试生产半年期内,向环评主管部门申请环评验收。

7、环评主管部门安排验收部门准备验收。

8、验收部门编写验收方案。

9、验收报告上会通过。

10、验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布验收。

11、验收部门开始验收

12、验收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不符合行通知项目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重新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13、编写验收报告。

14、环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环评验收报告进行上会通过。

15、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出具环评验收报告。

16、由基层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意见。报上级环评部门签署意见。

17、将环评验收报告、地方各级签署的意见送交环评主管部门。

18、由环评主管部门出具结论性意见。(同意该项目环评验收)

19、由环评主管部门排污主管部门签发排污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