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每年审核全院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二、职业资质审核

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㈡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进行首次注册。

㈢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㈣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㈤按“各级护士考核要求”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三、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㈠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㈡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㈢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一级护士、二级护士、三级护士、四级护士)专业资质。

㈣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㈤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护理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