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20150126
2015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2015新三板挂牌的条件201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三板),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
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
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投资新三板主要是为了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带来的溢价,简直是逢买必赚几百倍,而且新三板定向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投资门槛较高,最少要十几万元才可参与。
新三板主要由投资机构参与交易,定向发行价格可以协商谈判,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另外,也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
新三板投资不像股票、基金、P2P那样每个人都能玩,新三板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主要是专业人士或投资机构参与,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机构投资者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或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2)机构投资者需要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日终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4)自然人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
新三板定增有5个流程:
如果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就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
新三板定增咨询
该公司中融华富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在多个省市城市均设有运营中心,并已与多地财富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目前正在全国诚邀加盟合作伙伴,分享私募基金研发与运营,新三板、四板挂牌上市,企业定增、并购与重组,以私募为载体运作合法安全的民间金融市场等业务,并提供合法、安全、高收益的拟挂牌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机会,以最大的专业性和勤勉力为投资人实现长期稳健的财富增值。
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规则解析
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规则解析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规则及流程:新三板定向增发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说明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券公司出具的推荐文件。
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和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规则、流程的不同:1、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应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以及发行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未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发行后应直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备案。
2、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挂牌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
主办券商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发表意见,挂牌公司在发行验资完毕后填报备案登记表,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挂牌手续。
二、定向发行时点1、申请挂牌公司在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2、储架发行(挂牌后增发)是相对于传统发行的概念。
一般是指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基础上,发行人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机制。
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新三板定增规则
新三板定增规则新三板定增规则是指在新三板市场进行定向增发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新三板定增规则设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要求,确保定增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增对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定增对象可以是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原股东、新股东或其他特定机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定增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资质,以确保其能够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增方式和定增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
定增方式主要包括协议定增和公开定增两种形式。
协议定增是指挂牌公司与定增对象之间通过协商确定定增方式和价格,而公开定增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竞价方式确定定增价格。
定增价格必须合理、公正、公平,不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增数量和募资金额进行了限制。
根据规定,定增数量不得超过挂牌公司总股本的30%,募资金额不得超过挂牌公司总股本的50%。
这样的限制可以防止定增过度 dilution 挂牌公司原有股东的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新三板定增规则还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
挂牌公司在进行定增时,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如定增方案、募资用途、定增对象身份、募资结果等。
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定增事项,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一旦挂牌公司及相关方违反了定增规则,将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停牌、责令改正等。
这样的处罚措施可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护新三板市场的有效运行而设立的。
通过明确定增对象、规范定增方式和价格、限制定增数量和募资金额、强化信息披露和处罚违规行为等措施,新三板定增规则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未来,我们期待新三板定增规则能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新三板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新三板定增规则
新三板定增规则新三板定增规则是指在新三板市场中进行定向增发的相关规定。
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旨在规范新三板市场中定向增发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向增发的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定向增发的对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则包括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向增发的数量和价格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则,定向增发的数量应当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确定,发行价格应当充分反映公司的价值,并经过公开竞价确定。
新三板定增规则对定向增发的流程和要求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在定向增发前需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公告相关信息,同时还需与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协商,确保定向增发的顺利进行。
新三板定增规则还规定了定向增发的锁定期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规定,定向增发的股份在发行后需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以避免股权流通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发行人还需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新三板定增规则还对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违反定增规则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警示、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新三板定增规则的出台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它规范了定向增发行为,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市场。
同时,新三板定增规则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新三板市场时要注意相关规定,并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以降低投资风险。
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为了规范新三板市场中定向增发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它对定向增发的对象、数量、价格、流程、锁定期、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它的出台对于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股份比例的要求
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股份比例的要求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新三板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定向增发股份也备受关注。
那么,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股份的比例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本文将以此为主题深入探讨。
一、定向增发股份的定义定向增发股份是指上市公司在不向现有股东供股的情况下,向特定的投资者增发股份的行为。
这其中,特定的投资者多指的是机构投资者或者大股东,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提高公司的资本金构成,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发展动力。
二、定向增发股份的比例规定根据《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进行定向增发股份时,需满足以下要求:1.比例限制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股份数量应当控制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0以内,即定向增发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三成。
这个比例限制的设定,既可以满足公司融资的需求,又可以控制股份稀释的情况,对于公司和投资者都是一种保护。
2.审批程序在进行定向增发股份时,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经过我国证监会的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这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地确保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定向对象定向增发的对象通常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公司需要确保定向对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防范潜在的违规操作和风险。
4.定增用途定向增发的使用情况应当明确,资金用途应当合理。
公司在定向增发后应合理安排增发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定向增发股份的意义与影响定向增发股份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1.融资渠道丰富定向增发股份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扩大融资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定向增发流程图及详细解读
新三板增发流程及政策解析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新三板定向增发的优势及特点详见下图:(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
《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
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二、新三板定向增发操作流程新三板定向增发总体流程包括以下五个环节:•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议案并披露•召开监事会并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召开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并公告•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发行对象缴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券商:制作申报材料和工作底稿•股转系统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向公司出具问题清单•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中登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并出具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备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1、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2、发行后累计股东人数应不超过200人,若超过200人需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材料。
2015上半年新三板数据一览
2015上半年新三板数据一览
三板做市指数2015年8月28日以1378.97点开盘,短暂冲高后快速跳水,上午在平盘位置下方展开震荡,午盘开始逐步企稳回升,尾盘指数直线拉升,最终收报1395.09点,上涨1.17%,挂牌公司达3331家。
【月度市场概况】
2015年新增挂牌企业超1800家,平均每月增长数在200家以上。
下半年挂牌企业数量进入暴增期,7月一个月的增加量就超过以往3个月,可见企业热衷于挂牌新三板。
【定增融资统计】
截止2015年7月,新三板总募集金额达461.48亿元,募集次数1063次,股票数量超百亿股,仅七月一个月募集金额就超过2014年全年募集总额。
虽然近期新三板交易量较低,今天更是仅有9000多万成交额,但新三板企业募集金额稳步提升,可见新三板企业信心满满。
【地区挂牌排名】
新三板企业挂牌数排名: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湖北,河南,安徽,福建。
由图可知,北京,江苏,广东为主要挂牌地,占比近40%。
【行业挂牌排名】
行业方面,计算机应用、专用设备、化学制品占前三列,占比近3成。
【公司盈利排名】。
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流程、作用、风险
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流程、作用、风险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
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
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
新三板定增条件
新三板定增条件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现在,就由法律我分别为你讲述。
新三板定增条件一、人数不得超过35人《监管办法》第36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1)公司股东;(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2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核心工作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首先,公司在册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35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相当于扩大了认购对象的数量;其次,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单独列示为一类特定对象,暗含着鼓励挂牌公司的董、监、高级核心人员持股,将董、监、高级核心人员的利益和股东利益绑定,降低道德风险;再次,将核心员工纳入定向增资的人员范围,明确了核心员工的认定方法,使得原本可能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核心员工也有了渠道和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且增资价格协商确定,有利于企业灵活进行股权激励,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稳定的核心业务团队二、合格投资者认定机构投资者:(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主动并购案例
新三板2015年十大主动并购案例2016/01/24 09:40 挖贝网新三板智库经过2015年快速发展,新三板市场规模呈现几何式增长。
全国股转系统统计快报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场共有挂牌公司5129家,总股本2959.51亿股,总市值24584.42亿元,这分别是2014年底的3.26倍、4.50倍和5.35倍。
越来越多优质公司进入新三板资本市场,其投资性价比优于主板。
各路资本也是在新三板市场上相互追逐厮杀,越演越烈,寻找自己的猎物,同样挂牌的公司也不甘落后,主动出击,寻找属于自己的猎物。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A股上市公司开始紧盯盘中美餐,蠢蠢欲动,将新三板视作并购标的池。
2014年共有10家新三板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收购标的,涉及金额逾百亿元。
进入2015年,新三板已经发生了216起被并购重组事件,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新三板并购市场的新变化,很多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再坐等被收购,而是主动出击进行收购拓展业务。
2015年总共出现289起主动出击并购事件。
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过去一年具有代表性的新三板十大主动出击并购案例,主要是从交易规模及不同行业具有影响力来筛选的。
一、九鼎集团收购中江集团及中江地产剩余股权,借道登陆时间:2015年5月15日并购模式:九鼎集团(股票代码:430719)人民币414,959.2万元受让中江集团100%的股权,中江集团持有中江地产(600053)72.37%的股份,九鼎集团将借此间接获得中江地产的控制权,因此九鼎集团在触发要约收购后向中江地产发出全面收购的要约,以要约收购价格13.23元/股收购11980.35份股,共占中江地产27.63%,全面控股中江地产。
而中江地产是在我国A股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和投资旅游项目。
代表性意义:九鼎集团在借壳挂牌新三板后,开始了一系列的疯狂的资本运作,此次收购收购中江集团以及中江地产,也是其极力扩张的表现。
这也是新三板企业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代表作,在无法登陆A股市场后,新三板的一些企业目光也投向A股的猎物。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摘要: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逐渐走入了大家的视野中来,融资是中小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大家关注的焦点还是在新三板怎么融资,以及融资后又有什么样的规定。
接下来法律我为您详细的介绍新三板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一、定向增发股权融资的形式主要为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1、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
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2、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4、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
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5、募投项目不是定向发行的必要条件,不要求披露具体项目情况,只要求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定向发行股份没有限售要求;定向发行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二、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包含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银行的商业贷款。
新三板公司经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完成改制、挂牌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经营运作相对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企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高的贷款授信额度,股权质押贷款也更容易。
第二种形式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
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
新三板定向增发实施统计2015年1月
增发公告日 增发价格 增发数量(万股) 预计募集资金(亿元) 实际募资总额(亿元) 发行费用(亿元) 实际募资净额(亿元) 2015/1/29 44.53 112.06 0.50 0.50 2015/1/29 10.00 105.00 0.11 0.11 2015/1/26 10.80 232.00 0.25 0.25 2015/1/26 4.50 430.00 0.19 0.19 2015/1/28 2.05 195.00 0.04 0.04 2015/1/24 5.00 2,000.00 1.20 1.00 2015/1/24 13.57 184.21 0.25 0.25 2015/1/24 4.10 125.00 0.05 0.05 2015/1/23 15.00 67.00 0.10 0.10 2015/1/26 12.50 870.00 1.09 1.09 2015/1/22 7.37 45.00 0.03 0.03 2015/1/27 10.00 130.00 0.13 0.13 2015/1/21 11.00 338.70 0.39 0.37 2015/1/22 3.50 50.00 0.02 0.02 2015/1/22 1.68 182.50 0.03 0.03 2015/1/22 3.90 1,500.00 0.72 0.59 2015/1/22 1.00 70.00 0.01 0.01 2015/1/23 13.95 265.00 0.37 0.37 2015/1/23 1.50 700.00 0.11 0.11 2015/1/21 11.75 127.66 0.15 0.15 2015/1/21 20.00 200.00 0.50 0.40 2015/1/21 6.00 60.00 0.04 0.04 2015/1/21 8.80 564.00 0.50 0.50 2015/1/21 1.50 500.00 0.08 0.08 2015/1/22 1.10 530.00 0.06 0.06 2015/1/21 5.70 1,300.00 0.74 0.74 2015/1/21 5.50 200.00 0.11 0.11 2015/1/19 30.87 102.06 0.32 0.32 2015/1/17 6.60 1,300.00 0.86 0.86 2015/1/17 1.50 65.00 0.01 0.01 2015/1/16 4.60 120.00 0.06 0.06 2015/1/16 2.50 120.00 0.03 0.03 2015/1/13 1.80 500.00 0.09 0.09 2015/1/21 4.00 570.00 0.23 0.23 2015/1/20 1.80 653.53 0.12 0.12 2015/1/21 15.00 85.20 0.13 0.13 2015/1/14 3.80 260.00 0.10 0.10 2015/1/19 1.45 279.50 0.04 0.04 2015/1/14 7.35 132.20 0.10 0.10 2015/1/14 6.39 20.00 0.02 0.01 2015/1/15 12.80 600.00 0.83 0.76 2015/1/13 3.00 79.50 0.02 0.02 2015/1/13 6.00 26.35 0.02 0.02 2015/1/14 8.00 300.00 0.36 0.24 2015/1/15 1.60 312.50 0.05 0.05 2015/1/15 5.33 600.00 0.32 0.32 2015/1/15 3.05 739.00 0.23 0.23 2015/1/14 9.00 66.67 0.06 0.06 2015/1/13 6.80 200.00 0.14 0.14 2015/1/13 5.56 540.00 0.30 0.30 2015/1/10 2.00 380.00 0.08 0.08 2015/1/10 14.73 36.23 0.06 0.05 2015/1/9 8.50 1,500.00 1.28 1.28
新三板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定增流程
新三板定向增发必备知识及定增流程必备知识:1.定增的目的:公司通过定增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偿还债务、投资新项目等,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增加企业价值。
2.发行对象的限制:定增发行对象通常是企业内部人员(如股东、董事、高管等)、特定投资者(如私募基金、金融机构等)或战略投资者(如大型企业、投资集团等)。
3.发行方式:定向增发可以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实施,即以协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而不需要经过公开募集。
4.增发价格:增发价格是通过市场评估和协商确定的,一般要考虑当前市场价格、公司的价值、需求与供需情况等因素。
定增流程:1.确定定增计划:公司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和发展战略,确定定增计划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2.制定增发方案:公司需要编制详细的增发方案,包括增发的目的、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价格等。
3.征询意见: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或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并获得相关审批文件。
4.选择保荐机构:公司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保荐机构,由其负责定增方案的审查和报送。
5.审查报送:公司与保荐机构合作,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定增方案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包括拟定的材料、申报文件等的准备和报备。
6.发行公告:公司需要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增发公告,明确增发的计划、价格和对象等。
7.询价与认购: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组织询价和认购工作,向发行对象发送询价函,并根据市场反应和需求确定增发价格和发行规模。
8.完成发行: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增发协议,并完成定增发行和交割。
9.后续工作: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相关股权变动登记、信息披露等工作,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总结:新三板定向增发是一种募集资金的重要方式,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公司在进行定增时,需要了解定增的目的、发行对象的限制、发行方式和增发价格等基本知识,同时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包括确定定增计划、制定增发方案、征询意见、选择保荐机构、审查报送、发行公告、询价与认购、完成发行和后续工作等环节。
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以及流程
2015年新三板上市条件以及流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上市条件:1.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挂牌公司区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园区,已经扩展到全国。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1.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新三板挂牌流程及时间周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2、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3、签订推荐挂牌协议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
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4、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5、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6、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7、股份集中登记8、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9、挂牌交易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便捷是新三板挂牌转让的优势,其中,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出具备案确认函的时间为五十个工作日内。
除此之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时间周期还依赖于企业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获得协会确认函后的后续事宜安排。
IPO新三板定向增发全面解读
IPO新三板定向增发全面解读综合自中国资本联盟一、什么是定向增发?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为了融资而发行新股,被称为再融资。
定向增发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再融资手段,意为: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募得资金通常被上市公司用来补充资金、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参与定增的玩家主要是大的机构投资者——10名以内的投资人提供几亿到几十亿的资金,购买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新股。
上市公司定增新股票有如下几个特征:投资人不超过10名;定向增发股票的价格相比二级市场价格一般有6-8折的折让;投资者通过定增持有的新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认购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
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
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二、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定向增发新股?定增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经益财网投研中心的统计,其总体融资额不断扩大,已超过IPO成为A股市场第一大融资来源。
同时作为再融资手段的一种,相比配股不仅不会造成股价大跌,而且还会明显刺激股价上升。
而且,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对公司没有盈利要求,也不用漫长地等待。
并且采用定向增发方式,承销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对于一些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定增是一个关键的融资渠道。
三、投资人怎么看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在经投资人竞价的定价机制中,投资人对最终定价有一定的影响力。
而折价定价使得投资人能获得比其他投资者成本更低、安全边际更高、投资风险更低的综合优势,达到比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者赚得更多、亏得更少的投资效果。
对参与定增的投资人来说,可以凭借这种简单和低成本的方式进入高成长公司或行业,轻易获得公司和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利润。
2015年新三板定增市场分析报告
2015年新三板定增市场分析报告2015年11月目录一、新三板定增概述 (5)1、新三板市场的定向增发 (5)2、新三版定增与A股市场定增的区别 (8)二、新三板定增分析 (11)1、整体框架图 (11)2、新三板定增整体分析 (12)3、定增顺序分析(对象分析) (15)4、定增价格分析 (18)(1)定增发行价格分析 (18)①新三板定增价格现状 (18)②新三板定增折价分析 (20)1)新三板定增折价现状 (20)2)低价定增:“1元定增现象”分析 (21)③新三板定增溢价现象分析 (23)1)新三板定增定价的流程是与市价进行比较 (24)2)新三板价格的发现功能不全 (24)3)协议转让的非市场化,溢价占比较大 (24)4)公司董事、股东以及高层对该公司未来前景看好 (25)(2)定增市盈率分析 (25)(3)定增收益率分析 (28)①新三板定增收益率现状 (28)②新三板定增收益率极高 (29)③定增破发 (31)5、定增周期分析 (32)6、定增失败分析 (34)7、定增与交易关联度分析 (37)8、挂牌即定增 (39)(1)挂牌即定增的概念 (39)(2)挂牌即定增的意义 (40)①对挂牌公司实力的认可,挂牌之初给公司带来广告效应 (40)②提升公司的融资效率,增加新三板市场对企业的吸引力 (41)③提升公司挂牌之初的流动性 (41)④增加新三板的活力,提升新三板的发展速度 (41)(3)《加快发展新三板相关意见》鼓励挂牌即定增 (42)随着定增次数的增加,后期主要针对外部投资者。
我们将增发对象分为股东、员工、做市商、外部投资者(排除做市商)四类。
发现随着定增次数的增加,外部投资者的参与比例是增加的。
而做市商与股东的参与比例是下降的,员工激励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
新三板增发事件中大部分都是折价发行,其中占比最高的折价区间在20%-40%之间。
公司定增时的发行价格一般可以采用折价、平价以及溢价的三种方式。
新三板定增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三板定增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定增的详细流程: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具体如下: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主要内容:(一)发行目的(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四)发行股份数量(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七)募集资金用途(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公告主要内容:(一)普通投资者认购及配售原则(二)外部投资者认购程序(三)认购的时间和资金到账要求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公告主要内容:(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二)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三)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四) 发行对象情况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定增注意事项(一)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无限售期要求的股东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其所持新增股份应按照《公司法》第 142 条的规定进行限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新三板挂牌企业名录(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74
C 制造业
3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C 制造业
38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6
C 制造业
3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 制造业
C 制造业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 制造业
分类代 码 65 34 35 27 39 35 65 35 65 65 27 39 30 65 39 65 30 65 49 13 65 65 39 13 70 65 25 40 37 38 65 38 65 75 65 65 65 65 39 65 26 38 39 65 35
65
430086 爱迪科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430087 威力恒 C 制造业
35
430088 七维航 C 制造业
40
430089 天一众 C 制造业
39
430090 同辉佳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430091 东方生 C 制造业
35
430092 金刚游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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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 增发数量(万股) 3.00 136,324.67 1.10 1,000.00 1.11 451.00 2.00 7,000.00 1.20 400.00 3.50 522.86 2.30 200.00 3.00 200.00 4.50 1,000.00 10.00 723.00 6.60 1,300.00 6.50 1,700.00 10.57 420.20 9.51 400.00 5.30 2,700.00 3.40 49.50 18.00 300.00 11.73 150.00 11.73 876.36 4.20 1,900.00 5.00 750.00 5.00 750.00 3.00 671.00 8.00 610.00 1.60 146.40 1.00 500.00 10.00 100.00 18.70 165.78 17.10 52.63 10.04 61.80 5.00 120.00 1.01 670.00 9.00 30.00 12.50 32.00 9.30 75.27 11.00 338.70 5.00 200.00 5.00 1,100.00 4.50 150.00 9.50 845.00 5.00 260.00 12.50 75.00 6.90 340.00 7.90 493.40 3.00 190.00 3.80 199.50 1.68 182.50 3.50 50.00 3.00 600.00 32.00 415.96 6.00 2,403.46 6.00 400.00 10.00 150.00
430177.OC 430181.OC 430182.OC 430186.OC 430191.OC 430192.OC 430196.OC 430196.OC 430206.OC 430208.OC 430208.OC 430209.OC 430212.OC 430219.OC 430222.OC 430222.OC 430225.OC 430226.OC 430229.OC 430229.OC 430234.OC 430236.OC 430237.OC 430237.OC 430238.OC 430238.OC 430241.OC 430243.OC 430244.OC 430250.OC 430253.OC 430256.OC 430259.OC 430260.OC 430260.OC 430260.OC 430260.OC 430261.OC 430263.OC 430266.OC 430268.OC 430268.OC 430272.OC 430273.OC 430273.OC 430276.OC 430276.OC 430280.OC 430284.OC 430289.OC 430305.OC 430305.OC 430305.OC 430309.OC
实施 停止实施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停止实施 实施 实施 实施 实施 董事会预案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董事会预案 实施 实施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实施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停止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 董事会预案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实施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股东大会通过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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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400059.OC 430004.OC 430004.OC 430011.OC 430015.OC 430020.OC 430029.OC 430033.OC 430037.OC 430047.OC 430051.OC 430051.OC 430062.OC 430062.OC 430065.OC 430071.OC 430071.OC 430074.OC 430074.OC 430075.OC 430075.OC 430075.OC 430085.OC 430088.OC 430091.OC 430092.OC 430092.OC 430100.OC 430100.OC 430110.OC 430115.OC 430118.OC 430121.OC 430121.OC 430129.OC 430130.OC 430135.OC 430139.OC 430140.OC 430141.OC 430148.OC 430157.OC 430159.OC 430162.OC 430163.OC 430165.OC 430165.OC 430165.OC 430170.OC 430174.OC 430175.OC 430175.OC 430177.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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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公告日 2014-9-3 2014-11-20 2014-6-14 2014-11-20 2014-4-26 2014-6-18 2014-7-10 2014-7-22 2015-1-15 2014-5-28 2014-11-14 2014-6-19 2014-12-10 2014-9-30 2014-9-2 2014-8-5 2014-1-23 2014-5-13 2014-3-12 2014-5-15 2014-11-1 2015-1-16 2014-2-28 2014-11-5 2014-5-1 2014-11-26 2014-7-11 2014-3-15 2014-6-21 2014-10-16 2014-9-10 2015-1-17 2014-12-5 2014-4-23 2014-5-27 2014-10-21 2014-7-30 2014-3-22 2014-8-2 2014-5-31 2014-5-14 2014-7-1 2014-6-18 2014-12-2 2014-12-30 2014-12-30 2014-10-28 2014-11-18 2014-1-9 2014-6-14 2015-1-20 2014-2-19 2014-9-2
名称 创智5 绿创设备 绿创设备 指南针 盖特佳 建工华创 金泰得 彩讯科技 联飞翔 诺思兰德 九恒星 九恒星 中科国信 中科国信 中海阳 首都在线 首都在线 德鑫物联 德鑫物联 中讯四方 中讯四方 中讯四方 新锐英诚 七维航测 东方生态 金刚游戏 金刚游戏 九尊能源 九尊能源 百拓科技 阿姆斯 华欣远达 英福美 英福美 极品无限 卡联科技 三益能环 华岭股份 新眼光 久日化学 科能腾达 腾龙电子 创世生态 聚利科技 三众能源 光宝联合 光宝联合 光宝联合 金易通 沃捷传媒 科新生物 科新生物 点点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