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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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4.01.12

•【字号】

•【施行日期】2004.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管理工

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学校资格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

试点学校的资格,由被批准筹建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民办高校向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试点条件

1、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能够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办学规定。

2、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办学性质、专业设置、规模相适应的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保证教学、实践环节、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学用房结构、面积、消防安全,校园环境情况、学生宿舍与学生食堂卫生条件及其安全性能够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3、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必须具有健全的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健全的规章制度,能保证学校办学的需要。

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一览

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一览

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一览

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

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

7.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_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自考平台门户网站的最新资讯。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已经公布了,请各位2023年的福建自学考试的考生注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要求,现将《2023年4月和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2023年4月和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

说明:1.此表包含面向社会和体制改革试点所有开考专业理论课程。

2.“#”为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专业;“◎”为新开考专业;“△”为省考课程。

3.“*”为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有限制:

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护理学(本科,专业代码:101101)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老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药学(本科,专业代码:100701)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化学、护理、生物及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从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

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闽教自考(2011)1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为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提出的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衔接开展本科教育自学考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以下简称“衔接考试”)试点工作,首批参与试点工作的本科主考学校为先期已参加调研的福建师范大学和集美大学。为加强试点工作的宏观管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考试工作协调发展,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反馈。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薛卫民副厅长

抄送:福建师大成教院、集美大学成教院

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1年1月5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

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提出的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高专”)相衔接开展本科教育自学考试的精神,加强对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考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衔接考试”)的宏观管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023年4月福建省自考考试时间定了(4月15日至16日)

2023年4月福建省自考考试时间定了(4月15日至16日)

2023年4月福建省自考考试时间定了(4月

15日至16日)

2023年4月福建省自考考试时间定了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

自考什么专业最吃香

1,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

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大部分省份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条件可免考数学,选考英语,考试科目少,文化课要求还不高,如果你不喜欢数学,又想拿证,那么汉语言文学专业是自考本科的最佳专业。

2,自考-行政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属于文科专业,自考考试科目简单,不考高等数学,考试通过率较高,60分及格可以申请毕业证,大部分院校65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可以申请学位证。

3,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目前我国对人力资源专业的人才需求量特别大,是就业率较高的专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不考高等数学和概率论这两门难度大的科目,可选考英语,考试难度比其他专业低很多,考生只需花点时间备考就可拿证。

4,自考-法律专业

法律专业比汉语言文学要容易些,因为汉语言文学专业中的古汉语、写作课程比较难,法律专业没有难点,但需要记忆力比较好。

成考和自考含金量高吗

自考本科文凭是所有成人教育本科文凭中,含金量最高的,社会的认可度也是最高的。

自考本科文凭,可以选择211和985重点高校,毕业后获得的自考本科文凭由这些高校签署。

自考本科文凭一年有4次考试机会,每次可报考4科,一般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毕业。

但是大家也知道,成人高考的“门槛”较低,毕业一般也不会太困难;自考入学叫“宽进严出”,全部是由国家出题考试,难度最大,想要拿到自考的毕业证,并不是运气好就行。

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doc

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doc

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教学〔2019〕3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现将《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8日

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要求,完善高等职业教育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实施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公平公正。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因材施考、科学选拔人才,体现公平公正。

(二)统筹设计、分步推进。统筹推进高职院校招生考试与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相衔接,根据不同群体、不同专业类型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实施。

关于考试通知3篇

关于考试通知3篇
2022 关于考试通知 3 篇
考试通知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
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还是 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 3 篇,供大家参 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试通知 篇 1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xx 年 1 月 13—19 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xx 年 1 月 15—21 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xx 年 1 月 15—22 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 年 3 月 7—12 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xx 年 3 月 12 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xx 年 4 月 19 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
第3页 共7页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 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周 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 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 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 报 名 形 式 。 报 考 人 员 登 录 福 建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门 户 网 站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 年 11 月 11 日 8:00~17 日 17:30,报考人员进 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 年 12 月 5 日 8:00~11 日 9:00,报考人员登 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 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

20XX福建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网上报考考生须知-自学考试.doc

20XX福建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网上报考考生须知-自学考试.doc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

业网上报考考生须知

说明:本系统面向全省九个设区市新生、在籍考生网上报考(即准考证号为”0”开头考

生)

一、网上报考须知:

1.考生点击“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考系统后,只能从一个模块(新生入口或在籍生入口)进行报名,系统不支持一个考生当次报考从两个模

块分别进入。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先注册用户验证后方能登陆报考系统。考生登陆后,点击左边菜单栏上“网上报名”,选择“新生首次报考入口”模块进入报名平台,选择报考专业、报考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网上提交个人预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免冠正面,露双耳、露双眉证件像,不得使用翻拍相片;支持JPG或JPEG格式的图像文件、图像文件50k以内,图像大小要求像素360(宽)×480(高)),无图像信息的考生无法完成预报名流程。

完成预报名流程后请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确认时间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再次登陆报考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网上报名”直接跳到经现场确认后的“预报名登记表”,后点上方”课程报考”按钮进入课程报考并缴费。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核对,缴费成功后,所报信息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

退。

3.在籍考生按已注册的”身份证号”和“密码”或“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登陆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上“网上报名”,选择“在籍考生报考入口”进入报考平台。选择所要报考的“准考证号”直接上网报考课程并缴纳报考费,无须现场确认,请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核对,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自学考试政策的衍变和修改建议

自学考试政策的衍变和修改建议

自学考试政策的衍变和修改建议

李中亮

【摘要】以自学考试政策30年来的发展实践为例,总结取得的成就,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新时期创新自学考试政策的对策建议。%The paper, based on the 30-year development in practicing Self-taught Examination policy, summarizes the achievements,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innovative suggestions of Self-taught Examination policy in the new period.

【期刊名称】《中国考试》

【年(卷),期】2014(000)008

【总页数】7页(P22-28)

【关键词】自学考试;考试制度;政策衍变

【作者】李中亮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开封475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考试制度,也是一种教育制度。无论作为国家的考试制度或是作为国家的教育制度,完善的政策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学发展的基石。自学考试制度从建立到今天已经历30余年,需要对其政策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对其政策的现实困境进行剖析,对其政策的未来走向进行厘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教育制度上的一项崭新创举,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也是有着逐步加深的过程,自学考试的政策发展历程也是如此。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亟需大批各行业人才,而普通高校规模小,难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人们业余学习,经过考核,被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我们要打破常规去发现、开发和扶持人才。教育部根据这一精神,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报告,报告中强调,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将为造就和选拔建设四个现代化的专门人才开辟更广阔的道路,它是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发自学的重要措施。[1]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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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教学〔2019〕3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现将《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8日

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要求,完善高等职业教育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

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实施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3.07.14

•【字号】闽教规〔2023〕5号

•【施行日期】2023.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继续教育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闽教规〔2023〕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厅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4日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举办要求

第三章规范教学管理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

第五章规范学生管理

第六章考核与毕业管理

第七章学历和学位管理

第八章专业设置与管理

第九章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

第十章收费和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一章健全质量保障机制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闽委教育〔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福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和加快建设教育强省需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形成灵活、多元、开放、融合的福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模式,引领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

福建高考6月25日左右可查分 阅卷采用“四评制”

福建高考6月25日左右可查分 阅卷采用“四评制”

福建高考6月25日左右可查分阅卷采用“四评制”

福建高考何时可查分?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昨日发布各地高考查分时间,其中,福建省的查分时间为:6月25日左右。过去两年,福建省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均为:6月23日。2015年和2014年,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均为:6月25日。

高考试卷如何改?福建省教育考试院12日发布了高考网上评卷工作简介视频,这一视频用漫画形式介绍了今年福建省高考试卷是如何批改的。

福建省高考试卷是集中到福州,一般在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批改。

针对高考试卷批改雇佣在校研究生赶进度的传言,视频说,福建参加评卷的老师没有一名在校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参加评卷的教师均是从省内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及教研部门中遴选出的优秀教师,年龄要在50岁以下,高中老师要经过一轮高中教学。

视频说,福建省的高考阅卷采用“四评制”,其中——“一评”、“二评”指的是:将一道主观题首先随机发放给两名老师,老师不知道这是谁的试卷,也不知道另外一名拿到同样题目的评卷老师是谁。两位老师分别评分后,评卷系统会立即算出两个评分之差。如果差值在规定误差范围内,

则将两个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三评”指的是:如果两位老师平均值超出了误差范围,系统会将试题再随机发放给第三位老师,选择符合误差标准且误差值最小的两个评分的平均分为该题最终得分,即将第三位老师判分和前面两位分别相加取平均值,误差值最小的平均分就为考生得分。

最后,如仍不符合误差标准,则该道试题将提交给学科专家组进行“终审判决”,由两名以上的评卷专家集体研判,给出最终得分,这就是“四评”。

福建教育考试院

福建教育考试院

附件3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机考考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考试质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受福建省教育厅委托,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订本机考考务细则。

教师资格考试机考系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发和制作,并下发各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机考的具体实施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包括考试系统软件下发、考试组织、考试监督、机考考生作答信息回收、考试数据汇总上报、考场违纪记录汇总并上报、加密锁初始化及管理等。各考区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并在其领导下负责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相关技术处理工作。考点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实施。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工作主要有考场设置、考场编排、聘请和培训考务工作人员、机考实施等工作环节。

一、计算机软硬件标准

《机考考点设备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试软件

1.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机考系统软件、加密锁、试题光盘、解密软件。

2.为防止病毒传播,考试前各考点应完成对考试使用的计算机硬盘格式化、

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查杀病毒等工作。

3.每次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试前,各考点须严格按照《机考试题光盘、加密

锁管理规定》(详见附件2)要求执行。

三、机考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1.在开考前1天,考点要对各考场考试用机进行调试。在安装正式机考系统

前,要对所有考试用机的硬盘进行格式化并重新安装操作系统。调试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

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

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

第一篇:1省自考办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闽教自考(2011)1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

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

为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提出的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衔接开展本科教育

自学考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

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以下简称“衔接考试”)试点工作,首批参与

试点工作的本科主考学校为先期已参加调研的福建师范大学和集美大

学。为加强试点工作的宏观管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考

试工作协调发展,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

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

意总结经验,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自学考

试办公室反馈。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

点工作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薛卫民副厅长

抄送:福建师大成教院、集美大学成教院

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科2011年1月5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

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会提出的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高专”)相衔接开展本科教育自学考试的精神,加强对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考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衔接考试”)的宏观管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今天为大家提供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28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做好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20〕4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报名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20〕10号)要求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的考生。具体录取照顾政策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28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

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已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2020年12月28日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待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部结束后(预计2019年6月下旬)再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统一进行补录取。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自考-福建教育考试院

自考-福建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OO七年四月份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设有本科、大专等学历层次共八十个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予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一、开考专业、考试课程、主考学校和考试时间

说明:1、除另有规定外,考生可根据课程考试的要求,自备函数计算器、绘图工具参加考试。

2、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

3、开考专业名称上带“*”号的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

4、加*号课程为计算机类专业旧计划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可顶替新计划课程。

2007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时间安排表

说明:1、论文答辩报名、考核时需向主考学校交验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单科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本科论文答辩还需交验原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

2、实践环节报名、考核时需交验单科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3、部分主考院校将在各校的网站上公布毕业论文答辩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相关信息,请考生查询。

二、报考条件、手续等有关问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病残者要报考适宜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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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闽考院自〔2018〕29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30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4月、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考院自〔2018〕25号)的报考要求,做好宣传及

报名组织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12日

感谢你的观看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印发

2019年4月、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说明:“#”为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为省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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