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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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大石窝镇党委:加强村干部管理力度

房山区大石窝镇党委:加强村干部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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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大石窝镇党委:加强村干部管理力度作者:大石窝镇党委
来源:《北京支部生活》2018年第06期
一是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个人事项申报制度。

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婚姻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等。

二是开展村“两委”干部党员档案大排查。

采集全镇村“两委”干部的党员信息,建立审查台账。

三是因私出国(境)护照统一管理。

将村党组织书记、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持有的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统一由镇组织部集中管理。

实施因私出国(境)需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四是成立财务监督领导小组。

成立以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加大对各村重大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村干部规矩干事不出事。

宾阳县新桥镇:多举措加强村干部管理

宾阳县新桥镇:多举措加强村干部管理

在公开 内容上 ,由针对性公开向全
多种形式 , 全年开展各种学 习培训 、 组织 村干部到周边县 、 区参观学习先进 经验 ,
有效提高 了村干部带领村 民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能力 。 第三 ,建 立结 对 帮挟 制度 。建 立 “ 政府 +银 行 +村 委 ” 对 帮扶 制 度 , 结
项 目负责人受到项 目扶持资金等奖励 。
2 1 年 8月 ,山西省委组织部 、 01 山 西省科技厅 、 省农业厅 、 省人力资源与社
方位公开转变。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扩展 到村级政务所 涉及 的涉农政策 、村集体
经济 和公益事业建设 项 目等各个 方面 。
会保障厅 、省妇联 和省农村信用联合 社 在全省大学生村官中开展首届创业设 计 大赛 ,最终评选出一等奖项 目 2 个 , O 二
立绩效奖惩 、 育培训 、 教 结对帮扶 、 约束 监督等制度 , 加强村委 ( 区 ) 社 干部管理 ,
平 邑县卞桥镇
取得了明显成效 。
首先 , 立村委 ( 区) 建 社 干部绩 效 目
山西省
村务 公开实 现 “ 三转 变”
为扎 实推 进 村务 公开 工作 ,促进 新农 村建 设 ,山东 省平 邑县 卞桥 镇倾
项 目 ,占 4 .%—— 山 西省 已经 形 成 39
策 与执行等 内容 。 在公开层面上 ,由事后公 开向全程
公 开转 变。明确村级政务 、村 民 自治事
村 干 部 管 理 实 现 化”
广西 平南县通过盘 活培训资 源 、 激
活选人渠道 、 健全管理机制 , 实现村干部
务、 村级财务公开的详细内容 , 对涉及到 村 民切身利益的惠农补贴发放 、各类扶 贫项 目、 民政救灾款物 、 征地补偿等重大 村务事项必须做到对全体村 民 “ 事前通 气、 事中征询、 事后公 布”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2007年4月26日)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村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工作在农村第一线,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事迹层,加强基层,进一步关心村干部的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全局,至关重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着眼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加强“三农”工作、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五年努力,村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

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

村干部后备力量按1:1的比例配备。

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干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管理制度(通用6篇)干部管理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

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

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

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

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务干部的管理,具体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务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务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推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确保村务干部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第六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七条村务干部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熟悉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知识。

第八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需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其资质。

第九条村务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法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务干部在上岗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村务干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村内事务。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党员进行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村务干部应当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村民公开工作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村民的投诉、建议,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村务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六条村务干部要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需求。

第四章村务干部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对村务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村务干部的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务干部奖惩的依据,对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

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范文

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范文

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范文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全体镇村干部:今年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库区扶贫开发工作收尾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夯实基础设施,搞好产业战略,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巩固基层政权、构建和谐和社会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守成扶贫攻坚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完成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就必须建设一支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敢于吃苦、纪律严明、锐意进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xx年对镇村两级干部管理作出明文规定,必须遵照执行。

一、成立干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为加强干部考核管理,逗硬奖惩,调动工作积极性,决定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成员,具体组织和履行有关干部考核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对镇村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建立制度,促进镇村干部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1、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

对领导和一般干部作出明确分工,对重点工作分块负责,签订目标责任书。

镇党委对镇干部逐日考勤,对镇村干部开会、学习逐次考勤,对阶段工作实行量化评分并排出名次。

建立驻村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定期和不定期公示于板报上。

并实行一岗双责(本职工作和安全工作)。

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晋职、资金、补助挂钩。

事业干部的考核平时由所在部门进行,开会学习班和临时性工作安排由党委政府考核,宣传文体中心干部完全由党委政府考核。

村干部职数确定为三位:书记、主任、文书,其余群团干部和社长的职数由村支部、村委据实确定,村主要干部可兼群团干部职务或社长,非职数工资自酬解决。

2、岗位考勤制。

党政办公室制定《镇干部逐日考勤签到簿或表格》,并认真执行签到。

签到必须本人,特殊情况须向主要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安排办公室代签。

签到的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8:30后由党政办负责人将签到簿或表格盖章停签,月满统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3.20•【文号】中办发[1999]11号•【施行日期】1999.03.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9年3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就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全国600多万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有战斗力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同时也要看到,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有的干部不能正确领会党的农村政策,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一些年轻干部不熟悉农村改革进程和政策;有的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缺少办法;有的思想作风不正,办事不公,作风简单粗暴,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把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需要,是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关于加强田林县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问题的对策思考

关于加强田林县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问题的对策思考

关于加强田林县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问题的对策思考村级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村“两委”干部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肩负着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

本文经过深入调研,从田林县近年来加强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的实践和取得成效出发,就该县目前在从严管理村“两委”干部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立足现状,着眼发展,从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待遇和完善机制等层面,对加强该县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问题提出的几点浅显意见、建議。

标签:村级干部从严管理对策思考一、田林县加强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的实践和成效从今年5月份开始,随着广西全区开展村“两委”干部“正风气、守清廉、树形象”活动后,7月份以来,田林县结合实际,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14个乡镇168个行政村(社区)进行调研走访,在乡镇领导班子、一般干部、村“两委”干部、普通党员、群众以及相关县直部门党员干部发放调查问卷1188份,回收830份,针对全县村“两委”干部现状、发挥作用、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可看出田林县近几年来高度重视村“两委”干部从严管理工作,对如何从严管理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

1.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注重选优配强班子2011年,田林县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操作程序,坚持做到“6个先行”,成功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配齐配强,使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性别比例等更加合理,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了显著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有效增强。

在830份调查问卷中,86%认为目前该县的村“两委”干部队伍平均年龄适中,老中青结合比较合理;81.6%认为该县村“两委”干部在党员群众中的号召力强,履职情况好。

2.结合农村党员大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近年来,田林县开展以“校县合作”为载体的农村党员大培训工程,通过市级选训、县级集中训、挂职锻炼等途径,有侧重地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部进行轮训一次以上,有效增强了他们的综合素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本文为Word版本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范文(1)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

村级便民服务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

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

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

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

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

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

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

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

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

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

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

若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

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

镇组织办统一考核。

关于村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村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村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管理行为,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干部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村级民主管理组织的干部选任、管理、考核、奖惩及监督等事项。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细则》,维护村民民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章村干部的选拔任用第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干部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公开选举或者议事决定等方式产生,并经上级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六条村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实行岗位竞争制度,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最佳人选。

第七条村干部选拔,应当充分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村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得采取以身份、资金、物品等非法手段干预候选人的选拔任用结果。

第九条对担任村民委员会干部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以上,并在本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本村村民;(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三)具备基本的管理能力和村务工作经验;(四)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村级干部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五)对村级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公仆意识;(六)体格健康,工作能力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章村干部的管理第十一条村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村级组织的正常秩序,做到廉洁从政,勤奋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是村级组织的领导者,负责组织指导全村工作,全面负责村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决策,全面负责全村村务工作,对全村事务负责,是全村工作的领导者。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主持全村工作;(二)贯彻执行上级工作决策;(三)管理村级组织,负责村民委员会干部选拔,物质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四)协调村级矛盾纠纷,维护村级和谐稳定。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常发[2009]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常发〔2009〕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9〕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视选拔任用乡镇干部,形成“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导向1.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抠学历,不卡年龄。

对长期在农村工作尤其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成绩的乡镇干部,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破格提拔为乡镇党委书记。

2.大胆启用优秀乡镇干部。

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提拔使用。

区县(市)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经过乡镇工作锻炼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3.适时解决乡镇干部的职级待遇。

对连续担任乡镇党政正职10年以上且任党委书记5年以上、所任职乡镇近三年曾被评为“五个好”乡镇党委的乡镇党委书记,解决副处级待遇。

对在乡镇工作满30年现仍在乡镇工作、任副科级干部10年以上且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的乡镇副科级干部,可以解决正科级待遇。

对在乡镇工作满20年现仍在乡镇工作、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的乡镇公务员,可以解决副科级待遇。

4.建立上级机关与乡镇双向选拔选派机制。

市委每届内分两次从乡镇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党委书记到市直单位担任实职。

定期从市直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

区县(市)要建立县直机关与乡镇干部之间的定期交流制度和乡镇干部之间的交流制度。

【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镇村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洋组发〔x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村干部管理考核,遵循“党委主导、民主公开,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注重实干、激励发展,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周严慎密、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以勤廉为标尺、以公认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科学考核评价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使村干部队伍实现管理水平、整体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五个方面进一步提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文书及群团、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四条村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育培训。

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镇党委制定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村党组织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远程教育等资源,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村级其他干部及村民小组经常性教育学习。

第六条坐班和便民服务。

实行村干部在村级活动场所坐班制度,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考勤情况每月报镇党政办存档备案,作为工作考核、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村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全面推行民情直通车、为民服务代理制、便民服务卡制度、民情报告制度,及时受理党员群众诉求。

第七条请销假。

村主职干部、村文书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其他村干部请假必须向村“两委”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后,应当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按请假手续办理。

凡请假逾期1个月以上未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无特殊原因,全年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重大事项报告。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其他村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并纳入年底述廉范围。

村(居)干部管理规范-农村干部管理规范(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村(居)干部管理规范-农村干部管理规范(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

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村(居)干部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居)干部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村(居)干部管理的主要对象和范围: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村(居)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明确村(居)干部的职责任务,规范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待遇保障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寓现任、离任、后备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全面系统科学的村(居)干部管理机制。

第一章职责任务第四条村(居)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任务村(居)党组织是党在村(居)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党组织书记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任务是: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

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2.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协调村(居)“两委”关系,抓好对村(居)干部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带领干部群众立足实际,发挥优势,选准强村富民的发展路子,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增加集体和群众收入。

4.抓好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和推进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居)配套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各方面起表率带头作用。

建立健全学习、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战斗的坚强集体。

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XX镇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提高“两委”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按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在镇村两级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包片负责制。

全镇各村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片长负责制。

包片包村干部在各村评优评先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重大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4、信访安全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要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应保证有两名村干部,其余未值班的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

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

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村干部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汇报,凡发生重特大事件,村干部未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对全镇各村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两委”主干引咎辞职。

5、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二、会议制度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2、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

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时向片长汇报情况,并派出代表参加会议,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

关于关于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

关于关于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

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村级用人机制,保证党在农村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村级干部,主要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所辖建制村。

第二章选举任用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选举原则。

第五条主要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四)群众威信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新任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二)村干部应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任职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

(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女干部和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和范围。

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依法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内选、外引、下派、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村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

对确实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从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村中选派,也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选拔。

第八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选拔方式。

镇村干部管理办法(新)

镇村干部管理办法(新)

**镇村干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不断激活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安义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调整村干部职数设臵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意见》(*发【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村干部任职条件1、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思想政治素质高。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各项任务的完成。

3、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威望。

4、懂科技,会管理,善经营,能致富。

5、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发展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村级事务管理协调能力,能够统揽农村工作全局。

6、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记民情日记,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7、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身体健康。

新进班子成员不超过45周岁,妇女专干不超过40周岁。

8、村干部能以主要精力处理好村级事务,一次外出不能超过两个月,全年外出时间不能超出5个月。

对不符规定要求的,办理退休及依照规定辞去其职务。

二、村干部工作职责9、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10、领导和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治村的水平。

11、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12、积极引导群众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一村一品”特色致富产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

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

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指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目标,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委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教育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

5、教育村民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会议的通知

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会议的通知

灵办发[2011]号
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会议制度的
通知
各村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镇党委按照列席总人数不少于3人,罗桥、谈桥、毛铺工作片各1人的原则确定列席人员。

(特殊情况,根据工作安排需要适当增加人数)
二、职责任务
1、班子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时,将安排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列席会议,接受村党组织书记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2、会议召开期间,村党组织书记列席党委班子成员会议全过程,听取班子成员的讨论和决策,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
3、会议召开后,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对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三、纪律要求
1、制定列席会议情况登记表,对村党组织书记列席时间、次数等情况和列席会议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2、每次会议结束后,党政班子成员对列席会议的村党组织书记反馈群众意见、参与决策讨论情况进行测评,列席情况和测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执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细节,会后不得发表不利于发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违反会议纪律、违背组织原则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

附:近期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安排
2011年10月27日
村党组织书记列席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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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镇村干部管理的决定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全体镇村干部: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库区扶贫开发工作收尾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夯实基础设施,搞好产业战略,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巩固基层政权、构建和谐和社会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守成扶贫攻坚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完成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就必须建设一支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敢于吃苦、纪律严明、锐意进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对镇村两级干部管理作出明文规定,必须遵照执行。

一、成立干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干部考核管理,逗硬奖惩,调动工作积极性,决定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成员,具体组织和履行有关干部考核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
对镇村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建立制度,促进镇村干部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1、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

对领导和一般干部作出明确分工,对重点工作分块负责,
签订目标责任书。

镇党委对镇干部逐日考勤,对镇村干部开会、学习逐次考勤,对阶段工作实行量化评分并排出名次。

建立驻村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定期和不定期公示于板报上。

并实行一岗双责(本职工作和安全工作)。

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晋职、资金、补助挂钩。

事业干部的考核平时由所在部门进行,开会学习班和临时性工作安排由党委政府考核,宣传文体中心干部完全由党委政府考核。

村干部职数确定为三位:书记、主任、文书,其余群团干部和社长的职数由村支部、村委据实确定,村主要干部可兼群团干部职务或社长,非职数工资自酬解决。

2、岗位考勤制。

党政办公室制定《镇干部逐日考勤签到簿或表格》,并认真执行签到。

签到必须本人,特殊情况须向主要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安排办公室代签。

签到的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8:30后由党政办负责人将签到簿或表格盖章停签,月满统计。

无正当理由不签到者视为缺勤。

如因开会、公事出差,必须有会议通知和领导安排方能记为出勤。

病(事)假条和领导批示的视为出勤。

当月公示,半年累计,按缺勤一次扣补助工资20元惩罚,并按照《公务员法》对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辞退的规定上报组织部门执行,有事外出原则上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向镇长通报情况,镇长再通报值班领导,镇党政办公室必须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不能断档。

3、工作周报制。

镇干部隔周星期一开例会,汇报总结上周工作,制定本周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接受监督。

每月第一周星期二组织专题学习一次,每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

4、镇行政干部除特殊岗位外,一般全部安排驻村,驻村干部对所驻村各项工作包干负责,并联系24个科技示范户和贫困户,做到每季度对联系村的所有农户走访一次,召开一
次户主会。

5、镇党委政府分阶段对村两委班子的工作进行考核,年终以此为依据严格计算各村考核工资和其它村级预算,其结果作为来年农村工作会的奖惩依据,同时作为对村班子考证的重要依据。

6、《民情日记》制。

在镇干部中广泛开展进百家门,论百家事,连百家心为主要内容的《民情日记》活动,使镇干部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做到遇民情就记,有民事就办。

了解的重大民情和自己难以解决的民情,必须在2天内向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必须在3天内拿出处理意见。

凡因报告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镇咨询、办事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履行接待、引导、解答、办理的工作职责。

有关干部和部门对所问的事项,必须认真解答和办理,不得推诿。

坚持逢场天由值周领导接待来访,平时由党政办接访,并填写好情况登记簿。

凡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约束机制
1、前面岗位考勤制度。

2、镇机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日休假。

双休日在服从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原则上休假。

双休日、节假日、上班日必须按值班安排表,至少有一名领导和一至二名干部值班。

值班要
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接访和调处纠纷等,写好《值班日记》,并做好工作交接。

3、严格请销假制度。

镇干部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请假。

主要领导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其余人员向镇党委书记请假,7天以上须向县委组织部请假。

凡请假必须具备假条,先假后请,一律视为旷工,假满上班时应主动销假。

村三职干部外出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责任追究制。

镇村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或不听从领导安排或因失职、渎职出现重大事故的,要分清情况,追究责任。

事故大小,由镇党委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不能办理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

6、重大事件报告制。

干部家庭、财产、婚姻出现大的变化或直系亲属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镇主要领导干部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副职领导报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一般干部和村(居)主要干部报镇党委。

7、休闲娱乐制。

镇上提倡和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丰富干部职工的休闲生活,禁止一切低级庸俗活动的开展,上班期间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建立激励机制
1、政治上重褒轻贬
(1)对达标村的奖励。

对达到五个好目标的村党支部,每年七一报县委表彰;工作先进、综合考核连续名列全镇前3名的村,除农村工作会表彰外,其主要干部(年龄在40岁以下的)进行重点培养,并在有关政策配套的前提下,为他们解决切身利益问题。

镇干部目标考核优胜者,除兑现有关奖励外,还作为各项评优人选,并向县委推荐予以表彰,条件符合者,作为后备干部培养。

(2)对未达标的惩罚。

对工作绩效差,综合考核排名后三名或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名的村党支部,根据情况,由镇党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听取整改意见,村三职干部不能参加有关评优活动。

镇干部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按《公务员法》处理。

2、经济上绩效挂钩
各村(居)除三职干部打卡直发工资部分外,其余村级预算部分全额纳入考核,与工作绩效挂钩。

3、干部保护制
保护镇、村干部勇于工作、敢抓敢管、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积极性。

对侵犯镇、村干部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对镇村干部因工作出现某些失误或过错,只
要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同时,本人态度端正,改正及时,党委政府要分清主流,进行帮助教育。

对会办大事、敢办难事、多办实事而遭到非议的镇村干部,镇党委政府要为其撑腰壮胆,坚决保护,对受过处分,知镇能改,实践证明已改了的干部要充分信任,并给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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