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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因管理中管理意思的证明

论无因管理中管理意思的证明

论无因管理中管理意思的证明[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章首次整章规定了无因管理制度,虽是法律上的首次规定,但无因管理制度本身无论在理论或是司法实践都以适用及讨论已久。

本文拟从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管理意思为切入点,以列举简单案情及分析司法案例的形式介绍管理意思的含义、认定及其他相关内容,将抽象的要件具体化。

[关键词]无因管理管理意思举证责任1.《民法典》第979条之要件概述《民法典》制定前,理论及实践上一般认为,我国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管理他人事务;二是有管理意思;三是管理人并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1《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对旧法承继时,多次对条款表述进行修改:一审稿补充添加了“并且符合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益人真实意思”这一要件,并规定了违反该要件的法效果,即“管理行为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为维护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审稿删除了“并且符合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益人真实意思的”中“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内容。

在三审稿中复又完全删除了“并且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的表述,只保留了违反的法效果。

(笔者注:此处仅选取了第979条的部分修改内容)那么,在现有表述下,“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应当作何理解?是认定其为无因管理之构成要件?还是有其他的可能?笔者认为,可通过对979条第2款之反推,得出“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也属于无因管理的要件之一,并与上述前三个要件一起,建构“适法无因管理”之框架,与理论上的通说保持一致。

当四要件(管理他人事务、有管理意思、并无法定或约定义务、符合真实意思)均具备时,可构成适法无因管理,并享有第979条第1款确定的请求权;如不符合第四个要件,虽不构成适法无因管理,但是构成无因管理,有其他相应的请求权。

1.管理意思之含义为区别于管理人仅涉及自身事务的管理意思,无因管理的之“意思”可以细分为两个层面:其一,为意识(Bewusstsein,也有学者称为“认识”),其二为意愿(Wille)。

因工作需要加班通知范文

因工作需要加班通知范文

因工作需要加班通知范文
亲爱的小伙伴们:
大家好!
我知道,当你们看到“加班”这两个字的时候,内心可能是拒绝的,就像猫咪看到了洗澡水一样。

但是呢,工作有时候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我们得一起撑伞应对。

由于[具体工作项目或任务]的工作量实在是太大啦,就像一座大山横在我们面前,而且客户或者上级催得比热锅上的蚂蚁还急,所以我们不得不开启加班模式。

加班时间是这样安排的:[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每天[具体加班时间段]。

我知道大家都很辛苦,但是咱们咬咬牙坚持一下。

为了让加班不那么痛苦,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些小福利哦。

加班期间,我们会提供免费的[食物或饮品,如咖啡、小点心之类的],就像给咱们的加班之旅加了点甜蜜的佐料。

我也知道,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安排,加班肯定会打乱一些计划。

咱们这就像一场团队大作战,只要齐心协力把这个任务攻克了,以后的日子就会轻松很多,说不定还能换来一段超爽的假期呢!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每一位小伙伴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一定要提前和我沟通哦,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协调安排的。

加油,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向着胜利的彼岸前进!
[通知部门或领导名字]
[通知日期]。

论无因管理的适法性——兼评《民法典》第979条

论无因管理的适法性——兼评《民法典》第979条

目录一、问题的提出二、真正无因管理中的“为他人管理事务”三、适法无因管理中的本人主观意思四、适法无因管理中的本人客观利益五、代结语一、问题的提出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成立真正无因管理。

管理人是否因事务管理而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还取决于事务管理是否符合本人真实或可推知意思以及本人客观利益。

因此,无因管理的适法性一方面表现为“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另一方面表现为“事务管理符合本人主观意思或客观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979条第1款的规定,成立管理人费用偿还请求权的前提包括:(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管理人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3)结合第2款中“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的规定,成立费用偿还请求权的前提还包括事务管理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

相较于域外典型立法例,《民法典》第979条有其特殊之处。

一方面,规定“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明确了管理人必须具有利他意思;另一方面,只规定“管理事务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删去了“事务管理符合本人客观利益”这一情形。

然而,语言表述本身会发生模糊甚至歧义,因此不能仅从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出发理解无因管理的适法性。

到底什么是无因管理的适法性?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需要将适法性分解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与管理人相关,第二个层面则与本人相关。

结合无因管理的理论和法院判决,本文将分别讨论两个层面的具体内容、内在逻辑与相互关系,从而揭示《民法典》第979条的进步与缺憾。

二、真正无因管理中的“为他人管理事务”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成立真正无因管理。

适法无因管理只是真正无因管理的一种类型。

如果管理行为被认定为非真正无因管理,则当然否定事务管理的适法性。

(一)真正无因管理的理论基础真正无因管理和非真正无因管理之间的区别主要是,管理人究竟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管理他人事务,即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聚偏氟乙烯膜制备与改性研究进展

聚偏氟乙烯膜制备与改性研究进展

Material Sciences 材料科学, 2020, 10(12), 973-979Published Online December 2020 in Hans. /journal/mshttps:///10.12677/ms.2020.1012117聚偏氟乙烯膜制备与改性研究进展彭湘梅1*,黄强1,2#,李绍峰1,2,孙健1,王梦婷1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广东深圳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城市生态与环境技术研究院,广东深圳收稿日期:2020年11月15日;录用日期:2020年12月17日;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4日摘要聚偏氟乙烯(PVDF)膜具有出色的稳定性、可塑性、耐磨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饮用水与废水处理领域中。

但PVDF膜还存在抗污能力不足和渗透性较差等问题,限制了其在水处理领域中更进一步的发展。

因此提高膜抗污染能力以及提高膜通量已然成为制备和改性PVDF膜的研究重点。

本文对PVDF膜制备方法和改性技术进行了梳理,首先概述了PVDF材料及PVDF膜制备方法,并着重介绍了非溶剂诱导相转化法和热诱导相转化法;然后总结了近年来PVDF膜改性的研究进展;最后对PVDF膜制备及改性研究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针对PVDF膜通量低、易污染等问题,提供了一些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聚偏氟乙烯(PVDF),PVDF膜的制备,PVDF膜的改性Research Progress in Preparation andModification of Polyvinylidene FluorideMembraneXiangmei Peng1*, Qiang Huang1,2#, Shaofeng Li1,2, Jian Sun1, Mengting Wang11School of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Shenzhen Polytechnic, Guangdong Shenzhen2Institute of Urban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Technology, Shenzhen Polytechnic, Guangdong ShenzhenReceived: Nov. 15th, 2020; accepted: Dec. 17th, 2020; published: Dec. 24th, 2020AbstractPolyvinylidene fluoride (PVDF) membranes are widely used in the fields of drinking water and *第一作者。

北京市东方化工厂“”特大火灾事故

北京市东方化工厂“”特大火灾事故

北京市东方化工厂“97·6·27”特大火灾事故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别重大事故的批复(国经贸安全[2000]118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别重大事故处理情况的报告》(京政文[1997]54号)、《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6·27”事故原因认定意见的复函》(京政办函[1999]3号)和《关于对北京东方化工厂“6·27”事故结论意见的复函》(京政函[2000]162号,以下简称复函)收悉。

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一、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事故,死亡9人、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基本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

二、经过调查取证、计算机模拟和鉴定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从铁路罐车经油泵往储罐卸轻柴油时,由于操作工开错阀门,使轻柴油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从罐顶气窗大量溢出(约637立方米),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在扩散过程中遇到明火,产生第一次爆炸和燃烧,继而引起罐区内乙烯罐等其他罐的爆炸和燃烧。

主要依据是:(一)阀门状态。

事故调查发现卸轻柴油前石及油A罐是满罐,卸油管通往石脑油A罐的两道阀门均开着,通往轻柴油罐的总阀门却关着。

卸轻柴油时,轻柴油不能进入轻柴油罐,而只能从石脑油A罐底部管口进入石脑油A罐,并导致石脑油从罐顶外溢。

(二)石脑油A罐基础及附近地面被烧变色。

石脑油A罐罐体无破裂现象,而防火堤内数千平方米石灰石地面,有2/3被积油烧至变色,其中约一半变成白色石灰;石脑油A罐的水泥基础被烧裂并漏出钢筋,上述情况只有在地面上存在大量积油并燃烧才能出现。

而其他油罐着火后,防火堤内的地面和罐基础完好。

(三)经过事故遇难者所在位置的分析和微量化学分析,确定事故是因石脑油泄漏引起的。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规则的解释适用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规则的解释适用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规则的解释适用摘要:无因管理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在学术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我国的《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都对无因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并且随着司法的发展,对于“无因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从一开始的较为粗略,发展到现在越来越全面。

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对无因管理中一些概念性的问题及属性进行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本文结合《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拟对“决定”无因管理成立的“管理意思”、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真实意思”、“必要费用”等进行探讨,以求在学理上更好理解、在实践中更好运用无因管理规则,合理保护本人和无因管理人的权益。

关键词:无因管理管理意思真实意思利益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中也建立了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一些英美法系国家的民法中并没有关于无因管理制度的规定,因为他们认为从制度效果来看,无因管理的适用在很多情形下可以由不当得利来替代。

我国民法从一开始的《民法通则》民事权利一章中就对无因管理规则进行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继而在《民法总则》1中的民事权利一章对无因管理规则进行了规定。

《民法典》延续《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民事权利一章中进行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与合同、侵权等债之发生原因并列(详见第118条第2款)。

从法典的体系来看《民法总则》将本属于债法分则内容的规定移至民法总则部分,显然不合体系。

究其原因来看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当前立法体现的原因。

虽然在总则部分对于无因管理内容的谷底那个过于单薄,但是在《民法典》第三编中的第三分编——准合同中单设一章,对无因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初三作文】成长,因自信而精彩

【初三作文】成长,因自信而精彩

【初三作文】成长,因自信而精彩独坐窗前,且听风吟。

一阵风吹过,醉人的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让人心旷神怡。

树上的鸟儿隐匿在树叶中,一唱一和,声音此起彼伏,拨弄着我的心弦,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段因自信而精彩的日子。

班上在推荐演讲比赛的人选,我是班上最内向的孩子,自然是对老师的挑选不报任何希望的;然而,命运却又展现它戏剧性的一面。

在老师大声公布最后的人选时,所有人包括我都吃惊地张开了万丈深渊般的嘴巴—我将代表班级去参加演讲比赛。

下课后老师找出了我,对我说道“之所以挑选你,是因为你平时比较自信心;低下头,我们就可以看到大地的阴影;松开头,你可以看见一片美好的天空;老师的目光清澈见底,仿佛一汪山泉,踢我心上穿过;我的脸上遗留下点点泪渍。

我下定决心,一定必须为班级争光。

每天傍晚,晚自习的教室里都不见了我的踪影,而在学校另一头的舞蹈房里,我总是准时找到音乐老师,在她的指导下,我如同一棵在春雨中发芽的小树,尽情地汲取养分,在湛蓝的天空下展示自己的口才;自信的种子,宛若雨后的春笋一般,拼命地生长,长成了一株风情万种,枝叶万千的桃花树,花瓣飘飞在舞房,香气氤氲着我的内心。

比赛的日期例如东升的红日般,如期而至;舞台下,各班的球手们都在为自己的演说准备工作着。

我此刻却紧绷不已,豆小的汗珠从发间跌落,浸湿了雪白的衣领。

一只手忽然发生,抚在了我的肩头,稳重而有力,老师定定地看著我,面容静穆,但火热的激情与振奋借由纯净的目光与有力的手掌化作一股不容抵挡的热流,在我的胸膛迸发,唤起被疏离的自信心。

站在台上,我的脸顿时红得如发怒的晚霞,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巨大的聚光灯下,我似乎能感受到自信的“小桃树”在迅速地衰败、枯萎。

然而老师的目光与厚重的手掌再度在脑海中浮现,自信之火又在身体中复燃。

顿时,我精神抖擞,口若悬河地已经开始了演讲;说道着说道着,身体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出来,情感病毒感染了每一个人。

评委们的脸上存有了笑意,我也完结了激情势不可挡的演说。

中国宝原7

中国宝原7

中国宝原7.4中毒窒息事故经验反馈中国宝原7.4中毒窒息事故是指2004年7月4日发生在中国宝原市的一起化工中毒窒息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超过260人死亡,数百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当地化工厂正在生产一种名为苯乙烯的化学物质,突然发生了爆炸,导致大量有毒气体散发。

许多人因为呼吸这些有毒气体而窒息死亡。

这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对中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肃的质疑。

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发布了一系列经验反馈,包括: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的应急预案不完善,需要完善应急预案,使应急救援工作更加有效。

•加强安全培训。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的
•加强安全培训。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的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需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员工更加熟悉应对突
发事件的方法。

•加强监督检查。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化工厂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强化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后发现,化工厂的员工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需要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更加重视安全生
产。

这些经验反馈是根据中国宝原7.4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结果得出的,是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而提出的。

无因管理中追认制度的适用

无因管理中追认制度的适用

无因管理中追认制度的适用对无因管理,我国《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均强调无因管理的构成以行为人无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前提。

若行为人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来管理他人事务,则在构成要件上直接阻却无因管理的成立。

法定义务,最典型的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保护,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而支出费用,不得主张无因管理而请求返还。

约定义务包括当事人基于委托、承揽、雇佣、合伙等合同类型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其中,当事人基于委托合同管理他人事务无疑最为普遍与典型。

从条文逻辑上来看,无因管理与委托合同之间存在着相互排斥关系,当事人之间有委托关系时,就不会构成无因管理,当事人之间无合意时,才依照无因管理来处理。

可见,无因管理制度相较于委托合同制度具有补充性。

但是无因管理中的追认制度又将其与委托合同关联了起来。

在管理人未受委托(亦无其他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的情况下,事务管理未经本人承认时,应适用无因管理规定,而不适用委托合同规定;但事务管理一经本人追认后,原则上即应适用委托合同规定,而当然排斥适用无因管理规定。

所以,无因管理一旦被追认,不可避免的会与委托合同之间产生联系。

下文将具体阐述关于追认制度的适用。

一、追认的适用范围在适用范围上说,该条排除了对不真正无因管理的追认,因为,只有在客观上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且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的,才是真正的无因管理;反之,违反其中一个要件,客观上管理的不是他人的事务,或者虽然在客观上是他人事务但在主观上却没有为他人管理意图的,为不真正无因管理。

至于幻想管理、误信管理、不法管理等非真正无因管理则并无该条之适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仍依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行为规定来处理,不能因受益人的追认而适用委托合同规定。

不真正无因管理以利己为目的,缺乏无因管理利他的制度基础,与委托有着本质区别。

97年亚洲金融危机风险管理及启示

97年亚洲金融危机风险管理及启示

97年亚洲金融危机风险管理及启示一、产生及背景目录一、金融危机过程分析二、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四、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三、危机背后的原因分析运行的启示一、金融危机过程分析一、金融危机过程分析1997年7月2日,泰国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当天,泰铢兑换美元的汇率下降了17%,引发了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

使得许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汇市、股市轮番暴跌,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受到严重创伤。

第一波:1997年7月2日.泰铢开始贬值,泰国被迫宣布泰铢与美元脱钩。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当日泰铢汇率狂跌20%。

第二波:继泰国等东盟国家金融风波之后,台湾的台市贬值,股市下跌,而且引发了包括美国股市在内的大幅下挫。

第三波:11月下旬,韩国汇市、股市轮番下跌,与此同时,日本金融危机也进一步加深,日本先后有数家银行和证券公司破产或倒闭第四波:从1998年1月开始、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心又转到印度尼西亚,印尼盾对美元的汇价暴跌26%,在印度尼西亚从事巨额投资业务的香港百富勤投资公司宣告清盘。

东南亚金融危机二、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二、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54321•东南亚主要货币在短期内急剧贬值。

•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剧烈动荡。

•危机导致大批企业、金融机构破产和倒闭。

•资本大量外逃。

•演变成经济衰退并向世界各地区蔓延。

二、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77.2356.7051.72120.316.96017.8289.69463.88405287.681.6837.74832.451700.6325.9552.47626.36524001.4397.74827.543896.5546.3649.9541.0738.3926.2611.19-44.26372.69594.441869.23401.711529.8410722.88187.27375.15694.741187.773171.79652.012074.6712074.18163.41672.99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新加坡香港台湾韩国97.12.3197.0497.12.3197.04下跌幅度(%)外汇市场下跌幅度(%)股票市场国家和地区二、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泰国国家↓34.2%283430↓34.1%1290850韩元↓38.9%5590↓39.0%4.12.5马币↓37.3%4775↓37.4%4226.3披索↓83.3%34205↓83.2%141502380印尼盾↓40.0%102170↓40.2%4124.5泰铢1998年7月1997年6月1998年7月1997年6月涨跌幅国民生产总值涨跌幅对1美元汇率货币世界经济因素内在基础原因直接触发原因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的冲击。

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五代十国(907年—960年[1] )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

这一称谓出自《新五代史》,是对五代(907年—960年[2] )与十国(902年—979年[3] )的合称。

五代是指907年唐朝灭亡后依次更替的位于中原地区的五个政权,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

960年,后周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篡后周建立北宋,五代结束。

而在唐末、五代及宋初,中原地区之外存在过许多割据政权,其中前蜀、后蜀、南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荆南)、北汉等十余个割据政权被《新五代史》及后世史学家统称十国。

北宋建立后先后统一了尚存的荆南、武平、后蜀、南汉、南唐、吴越、北汉等政权,基本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2]中文名称五代十国英文名称Five Dynasties and Ten Kingdoms 简称五代所属洲亚洲首都开封、洛阳主要城市扬州、太原、金陵、成都、福州、广州政治体制君主制人口数量三千万(五代末)[4] 主要民族汉族、沙陀族、南方诸族主要宗教道教、佛教性质藩镇割据的延续北方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南方十国前蜀、后蜀、南吴、南唐、吴越、南方十国闽、楚、南汉、南平、北方十国北汉五代经历时间907-960年十国经历时间902年-979年后续国家北宋目录1 范围2 历史▪唐朝灭亡▪梁晋对峙▪后唐盛衰▪江南动荡▪湖广内乱▪后晋后汉▪后周北宋3 疆域4 民族5 政治▪枢密使▪三司使▪法律6 军事7 外交8 经济▪农业▪手工业▪对外贸易9 科技▪天文▪医学▪雕版印刷▪农业水利10 文化▪史学▪诗词▪绘画11 社会12 帝王世系范围编辑五代十国(907年-960年)[5] ,包括五代(907年-960年)与十国(902年-979年)等众多割据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时期,自唐朝灭亡开始,至宋朝建立为止;也可以定义为到宋朝统一十国剩余政权为止。

[6]五代十国图(顾颉刚版)五代十国图(顾颉刚版)根据历史学家张国刚的《唐代藩镇研究》,唐朝后半段的大部分时期里,40到50个藩镇绝大部分不割据,只有河朔等极个别藩镇割据,但割据藩镇也在一定程度上施行唐朝的政策法令,“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7] ,而且割据藩镇也曾解除割据。

因生病而迟到检讨书

因生病而迟到检讨书

您好!在此,我因近期生病导致未能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特向您提交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此次迟到事件的深刻反省和诚挚道歉。

首先,我要对我此次迟到表示诚挚的歉意。

作为一名员工,我深知按时参加会议是履行职责、展现团队精神的重要体现。

然而,由于近期身体原因,我未能按时参加会议,给单位的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影响了团队的正常运转。

对此,我深感愧疚。

回顾此次迟到事件,我认识到以下几点问题:1. 重视程度不够。

在得知会议时间后,我没有充分认识到按时参加会议的重要性,对自身身体状况过于自信,忽视了病愈后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事实。

2. 时间观念不强。

在得知生病后,我没有及时向领导汇报,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作息时间,导致病情加重,最终未能按时参加会议。

3. 团队协作意识不足。

在迟到事件中,我没有充分考虑到团队的整体利益,没有主动与同事沟通,导致团队工作受到影响。

为了改正以上错误,我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提高自身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保持对工作的敬畏之心,充分认识到按时参加会议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 增强时间观念。

在生病期间,我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病愈后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加强与同事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提升团队协作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团队协作,主动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为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请您原谅我此次的迟到行为。

我将以此次事件为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单位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对此次迟到事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恳请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此致敬礼!检讨人:(姓名)年月日。

1997年事故汇总

1997年事故汇总

一九九七年事故案例一、交通事故1、事故单位:运输三队事故地点:217国道九区五公里处事故时间: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事故经过:元月九日运输三队司机刘洪,驾驶新J一05181号五十玲翻斗车,从272煤矿拉煤返回试油处途中,因违章强行超车与运输处一辆东风半挂车相挂肇事。

原因分析:司机违章强行超车。

事故责任划分:运输三队司机刘洪负全部责任。

经济损失:200元,由刘洪自理。

2、事故单位:运输一队事故地点:阿独公路366公里处事故时间: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事故经过:二月二十四日运输一队司机周文平,驾驶新J—05118号东风客车,从130队返回试油处途中,当行驶至阿独公路366公里处,发现发动机处向外冒烟,周文平立即停下车打开引擎盖时发生失火,造成车内装饰及仪表盘等烧坏。

事故原因分析:火头太快、化油器处漏油,造成化油器回火,属于意外机械事故。

事故责任划分:司机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经济损失:10046.03元。

3、事故单位:运输三队事故地点:车49井事故时间: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事故经过:二月二十六日运输三队司机汪洪星,驾驶新J一05202号斯太尔油罐车拉水往车49井送水,在往方罐台上倒车过程中,因方罐台滑未能倒上方罐台,在滑下倒车台时,撞在本队司机郭连海驾驶的T815油罐车右后角罐体上,将左车门及转向灯撞坏。

事故原因分析:司机在往方罐台上倒车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跟车距离太近。

事故责任划分:运输三队司机汪洪星与郭连海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890元,根据新油安[1995]35号文件规定,汪洪星与郭连海备赔偿经济损失的25%,即每人赔偿473元。

4、事故单位:运输一队事故地点:石西公路97公里处事故时间: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事故经过:三月五日运输一队司机阿吉,驾驶新J-05122号东风卡车由试油处前往石西指挥部值班途中,当行驶至石西公路97公里时,因转向角度不够,无法将车开下路边,在向后倒车过程中,将同方向在后行驶而来的一辆车前脸、引擎盖撞坏。

关于坚持的作文并且是看到因窗外的小花

关于坚持的作文并且是看到因窗外的小花

关于坚持的作文并且是看到因窗外的小花哎呀,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太阳公公一大早就出来了,把大地晒得暖洋洋的。

我早上起床的时候,就看到窗外的小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像在跟我说:“嘿,小伙子,你可不能偷懒哦!”我赶紧洗漱完毕,出门去上学。

路上,我看到那些小花们也在努力地生长着,它们似乎在告诉我:“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茁壮成长。

”我不禁想起了那句老话:“功夫不负有心人。

”是啊,只要我们肯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到了学校,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有一个叫李白的人,他小时候不爱学习,总是逃课玩耍。

有一天,他看到了窗外的小花,那些小花在阳光下顽强地生长着,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够取得成功。

于是,他开始刻苦学习,最终成为了一位伟大的诗人。

老师讲完故事后,我们都深受启发。

是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那些小花一样,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够取得成功。

下了课后,我和同学们一起玩耍。

我们在操场上奔跑、嬉戏,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快乐。

这时,我看到了窗外的小花,它们在阳光下摇曳生姿,好像在对我们说:“小伙子们,你们要加油哦!”我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那些小花的期望。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又看到了那些小花。

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好像在对我们说:“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我们都知道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晚上睡觉前,我再次看到了窗外的小花。

它们在月光下静静地伫立着,好像在对我们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和进步,才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

今天的所见所闻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辜负那些小花的期望。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别重大事故分析1 事故概况1997年6月27日晚,北京东方化工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死亡9人,伤39人,20余个1000~10000立方米的装有多种化工物料的球罐被毁,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三个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历时3年半,终于在2000年12月15日,国家经贸委对北京东方化工厂“9r7’6·27'’特别重大事故作出批复,认定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

这次事故,且正值香港回归的前夕,发生在首都北京,损失巨大,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

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表现出的现象与信息表明,此次事故经历了四个阶段:(1)6月27日晚21时左右,罐区出现了可燃气体泄漏;(2)21时27分左右,发生第一次爆炸燃烧(油泵房爆炸);(3)21时42分左右乙烯B罐发生大爆炸;(4)整个罐区发生大火。

由此可见事故的演变过程存在着合乎逻辑的因果关系,即:泄漏的可燃气体是印发第一次爆炸的因,而第二次爆炸既是泄漏的可燃气体的果,又是引发乙烯B罐爆炸的因。

调查证明,出现第一次爆炸前,整个罐区的空气中已经弥漫着大量可燃气体,其直接证据有:(1)21时5分,在罐区不同区域的职工都闻到可燃气体的怪味;(2)21时10分左右,在控制室中的操作人员观察到仪表盘上有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显示。

为了判定可燃气体的来源,对当时罐区情况进行了分析:(1)在18个常压立式罐内,装有包括石脑油、轻柴油、加氢汽油、调质油、裂解汽油、碳九、燃料油、乙二醇在内的8种可燃物料;(2)在13个高压球罐内装有包括乙烯、丁二烯、抽余碳四、碳五、丙烷、混合碳四在内的6种可燃物料;‘(3)约在20时30分左右,当班工人正将铁路上的45节车皮轻柴油卸入常压罐区。

上述可燃物料中任何一种大量泄漏,都有可能成为可燃气体。

遇到火源,都会引起燃烧爆炸。

因此,判断首先泄漏的是何种可燃物料,必须经过严谨的科学分析与鉴定,而不能仅仅根据表面现象,加以直观的、非理性的分析就做出结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注意复查在押人犯中因刘少奇同志冤假错案而受株连的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注意复查在押人犯中因刘少奇同志冤假错案而受株连的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注意复查在押人犯中因刘少奇同志冤假错案而受株连的案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1980.04.14•【文号】高检监字[1980]第8号•【施行日期】1980.04.1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注意复查在押人犯中因刘少奇同志冤假案而受株连的案件的通知(1980年4月14日高检监字<1980>第8号)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据了解,在文化大革命中,因为刘少奇同志冤案而被关押、判刑;或因替刘少奇同志鸣不平,被打成“反革命”,投进监狱、劳改、劳教场所;以及犯人在服刑期,因说了刘少奇同志的好话,被错定为“又犯罪”,而被加刑的案件,为数不少。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以后,有些地区的人民检察院注意复查了在押人犯中因刘少奇同志冤案而受株连的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和该市洪山、汉口、汉阳等区、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派出干部,深入到全市六个监所、劳改单位,初步查出这类冤错案件六十余件。

如湖北省第二监狱关押的杨家德,就是因为拥护刘少奇同志而被判刑二十年,现在虽已平反,但还留有“尾巴”,至今不能安排工作,生活无着。

湖北大军山少管所人犯赵先睦,因多次在监内高呼“刘少奇万岁”!竟于一九七三年被判处死刑。

对于这类冤错案件,以及还没有做好善后工作的,他们都认真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有的已得到了纠正。

最近,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对河北省第二监狱人犯的申诉进行了模底调查,也发现一些因刘少奇同志冤案而受株连的案件,尚未得到平反纠正。

因此,对于复查平反在押犯中的冤假错案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根据一九七九年中发九十六号文件和今年我院办字第二号文件的精神,对所属的监狱,劳改队在押人犯的申诉进行一次摸底排队,看看哪些冤错案件已经得到了纠正,阻力在哪里,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善始善终地完成复查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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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因979#桩抗拔试验钢筋发生断裂而需要变更抗
拔检测桩的报告
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中昌监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8日19:00开始我司加晚班将979#桩钢筋焊接完成,2012年11月29日12:40 左右,979#桩开始进行抗拔检测。

加载到第七级时,于11月30日4:00左右出现钢筋断裂情况,据现场实测,断裂钢筋共计13根。

导致该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前期在破除桩头过程中,清理桩头面时,钢筋笼主筋被人为地向外扒开90°,准备检测试验时对钢筋笼主筋进行了重新调直,现场断裂面来看表明钢筋在这过程中明显受到损伤(该钢筋为三级钢),该情况是主要原因之一。

2、与钢筋焊接相连接试验的钢柱直径700mm,而桩钢筋内径为600mm,试验桩砼面与钢柱底面高度仅为180mm。

导致抗拉钢筋在试验状态下并非垂直抗拉,钢筋也受到大的剪切力作用,现场钢筋断裂面并非平整,有剪切断面存在。

另外桩头混凝土保护层完全崩落,也表明砼受到了大剪切力作用的效果。

3、钢筋断裂过程并非同时进行的,而是其中一根较为薄弱的钢筋先行断裂,导致之后的13根钢筋发生连锁反应而断裂,并导致混凝土保护层崩落。

根据咨询质监站意见以及补充一期桩基检测报告完整性的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次正在进行中的九江中航城二期桩基工程抗拔桩检测场地条件,拟选用桩作为替代979#桩的抗拔检测桩。

特此报告!请批示!
江西省昌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中航城一期住宅项目桩基工程项目部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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