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局便民服务站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一、首问责任制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
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一、总则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是为了方便市民生活,提供各类便民服务而设立的场所。
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服务站的运作,确保服务质量,促进服务站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时间1. 服务站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00-20:00,包括法定节假日。
2. 每天下午2:00-4:00为服务站进行例行维护和清洁的时间,此时服务站不对外开放。
三、服务范围1. 服务站提供以下便民服务:办理缴费业务、咨询解答、信息查询、社区活动宣传等。
2. 服务站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确保市民得到高效、准确的服务。
四、工作职责1. 接待服务: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市民,提供准确的咨询解答。
2. 业务办理:根据市民需求,协助办理各类缴费业务,并确保办理过程规范、顺利。
3. 信息宣传:定期更新和发布社区活动、政策法规等信息,提供给市民参考。
4. 日常管理:做好服务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公共秩序和服务站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工作流程1. 市民接待:市民到达服务站后,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接待,并了解市民需求。
2. 业务办理:根据市民需求,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各类业务,提供相关资料和表格,确保办理过程准确、高效。
3. 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应对市民咨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4. 服务记录:在办理业务或解答问题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记录市民需求、意见反馈等信息,并建立相关档案。
六、考核与奖惩1. 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予以纠正。
2. 违纪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损害服务站声誉的行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工作培训1. 新员工培训:服务站应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包括服务技巧、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2. 继续教育: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八、附则1.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是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是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办理市民的各类证照、家庭户籍、婚姻登记、企业注册等事项;(三)审查市民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或要求修改;(四)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五)统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确保办公场所的整洁、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市民前来办理业务应按照取号系统顺序办理。
工作人员应友好、耐心地接待市民,倾听其需求,全力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认真核查市民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原文原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及时地向市民提供办理进度、结果等信息,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办理业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办理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政策法规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倾听市民的需求,解答市民的疑虑。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办事效果。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各种行政、公共事务等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是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人员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要求:1. 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维护服务场所的秩序和整洁,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确保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4. 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行政办事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受理居民的各项证件、申请和登记等业务。
3. 提供居民身份认证和证明。
4. 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5. 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6. 组织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保证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符合以下标准:1. 规定办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服务窗口,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段。
2.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提供便民服务手册和宣传材料,让居民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建立办事预约和排队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5. 设置服务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解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集中提供便利服务、咨询和办事指导的社区服务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开设窗口提供行政审批、咨询信息、投诉处理、社区民生服务和其他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面向公众的免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主要相关部门、社区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相关窗口,包括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咨询窗口、社区民生服务窗口等。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派遣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和意见处理制度,接受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办事指导、信息查询、咨询指导、社区活动等。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明确办理材料、流程、时限等,方便市民办事。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充分的咨询和办事指导,解答市民关于法律、政策、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及时的信息查询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民查询服务,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市民的参与度。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方便获取办事信息和协同办事。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服务宗旨服务站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内容服务站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行政审批: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公共服务:提供水、电、气、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事项;(三)便民服务: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证件办理和查询服务;(四)咨询服务: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咨询服务;(五)其他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服务流程服务站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好”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一窗受理: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取申请材料,内部流转办理;(二)集成服务: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提交材料;(三)一次办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办结或告知办理结果。
第五条服务时间服务站正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时间。
第六条服务人员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三)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服务规范服务站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二)言行举止:礼貌待人,耐心解答,尊重申请人的人格尊严;(三)业务办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确保准确无误;(四)保密制度:保守申请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五)廉洁自律:严禁接受申请人的吃请、礼品、礼金等,做到廉洁奉公。
第八条投诉与监督服务站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工作人员入职管理1.招聘与录用(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岗位的要求以及面试环节的安排都需要符合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和公平原则。
(3)招聘录用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岗前培训(1)新入职工作人员需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2)对于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工作时间(1)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须提前请假或申请。
(2)严禁私自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服务质量(1)工作人员需按照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为市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3.行为规范(1)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擅自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如上网、打游戏等。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市民索取财物或接受礼品、回扣等。
(3)不得用不文明语言对待市民,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4)不得泄露市民个人信息。
四、工作人员激励与管理1.工作考核(1)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和指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2)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升职、加薪等的参考依据。
2.奖励机制(1)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奖励制度,定期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机会等形式。
3.员工培训(1)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定期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2)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4.纪律管理(1)对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严重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雇。
(2)便民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举报和处理机制。
五、附则1.便民服务中心需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
便民服务站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便民服务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体要求1. 便民服务站要坚持人民至上、服务至上、效率至上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 便民服务站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提供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便民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行。
二、服务内容1. 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办理。
2. 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
3. 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宣传教育等活动。
4.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管理等。
三、服务流程1. 明确服务事项。
便民服务站要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事项,并将事项清单进行公开。
2. 简化服务流程。
便民服务站要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3. 优化服务方式。
便民服务站要根据服务事项的特点,采取现场办理、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4. 完善服务设施。
便民服务站要完善服务设施,提供等候休息、资料填写、打印复印等服务,营造舒适的服务环境。
四、服务人员1. 便民服务站要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2. 服务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3. 服务人员要保守国家秘密和群众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五、监督管理1. 便民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人员的管理。
2.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等进行及时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
4. 定期对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六、法律责任1. 便民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提供服务,不得违规操作。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范本(2篇)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范本一、综述便民服务大厅是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而设立的窗口服务机构。
为了保证便民服务大厅的高效运行和良好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便民服务大厅为全体市民提供服务,无论其身份、职业、年龄、性别等因素。
三、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便民服务大厅对待每位市民要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
2. 高效便捷:便民服务大厅注重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办事时间,方便市民的办事需求。
3. 优质服务:便民服务大厅员工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解答疑问并帮助顾客解决问题。
4. 诚信守法:便民服务大厅员工要恪守法律法规,以诚信的态度处理市民的事务。
四、管理规定1. 服务时间: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每天中午设45分钟的休息时间。
2. 排队管理: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排队机制,确保市民有序办事。
员工应提前向市民解释排队规则,并帮助特殊人群进行适当安排。
3. 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大厅准备办事指南,明确市民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定期更新和公布。
员工应熟悉办事指南,为市民提供准确的指导。
4. 员工培训:便民服务大厅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办事流程、沟通技巧、服务态度等。
5. 窗口布置:便民服务大厅的窗口设计应合理,方便市民查看和提交文件。
窗口前应设立明确的信息咨询牌,标明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
6. 投诉与处理: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渠道,接收市民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对于投诉,便民服务大厅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市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7. 信息安全: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涉及市民的个人信息,员工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和滥用市民的个人信息。
相关数据要进行合理的存储和保护措施。
8. 突发情况处理:便民服务大厅要制定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局势,保证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五、奖惩机制1. 奖励措施:对表现突出、服务热情、态度友善的员工,便民服务大厅可给予奖励、嘉奖或加薪等激励措施。
便民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图
便民服务工作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1、单位和个人到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3、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5、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1、对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需补办收件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退回的原因。
投诉制度1、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
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3、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记录或登记,仔细分析材料,区别情况认真处理。
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4、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按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负责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
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值班主任制度1、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值班主任岗位,值班主任由服务中心主任根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情况指定,编班安排。
2、值班主任需佩带“值班主任’’标识牌,坚守工作岗位。
3、值班主任协助中心主任负责当日各种事务协调和对上班情况的监管,做好值班记录。
如遇急需处理事务,应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便民服务站业务方案范文
便民服务站业务方案范文便民服务站业务方案一、业务背景和市场需求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便利和高效的生活方式需求逐渐增加。
便民服务站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站式的生活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生活。
随着人口的迁移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便民服务站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
二、业务目标1. 提供全面的便民生活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2. 提供高效的服务,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3. 打造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口碑。
三、业务范围和内容1. 物业管理:提供小区/楼盘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绿化、安全巡查等;2. 快递代收:为居民提供收寄快递服务,方便居民在工作时间无法接收快递的情况;3. 便民缴费:提供缴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便民服务;4. 手机充值:提供手机话费充值服务,方便居民随时充值;5. 购物代购:为居民提供代购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服务;6.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社区活动,增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四、业务流程和管理1. 招聘和培训:招聘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2. 服务流程优化: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确保服务的标准化和高效性;3. 信息化管理:使用信息化系统管理服务流程和数据,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4. 客户反馈和改进:定期收集客户反馈,及时改进服务,保持良好的口碑。
五、市场推广和宣传1. 社区宣传:在社区宣传栏、小区内部广告牌上发布便民服务站的宣传信息,提高居民的知晓率;2. 社交媒体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宣传便民服务站的优势和特色;3. 优惠促销活动:定期举办优惠促销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使用便民服务站。
六、风险分析和应对策略1. 人员不足:及时招聘和培训员工,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营;2. 竞争对手: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吸引居民选择便民服务站;3. 客户投诉: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便民服务站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便民服务站设站管理人员,包括站长、副站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2. 站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整个便民服务站的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工作,副站长负责协助站长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工作岗位1. 收发岗:负责接收和派发各类文件、快递包裹等,确保及时准确。
2. 值班岗:负责24小时轮班值班,保证便民服务站随时有人服务。
3. 管理岗:负责便民服务站的人员调度和各类事务管理。
4. 服务岗:负责为市民提供各类咨询和服务,包括办理证件、咨询政策等。
5. 清洁岗:负责便民服务站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站内清洁整洁。
第四章工作流程1. 接受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接受相关工作任务。
2. 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协调各个岗位的工作,确保工作顺畅进行。
3. 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质量和时效。
4. 统计汇总工作情况:每天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五章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周末休息。
2. 工作出勤:工作人员需按时到岗,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提前请假并得到站长批准。
3.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服从站长和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4. 工作检查:站长、副站长和部门负责人有权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一经发现工作不合格,将予以纪律处分。
5. 工作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六章附则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由站长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并报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实施。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站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便民服务政策,提高公民便利享受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便民服务的公平、高效、便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具有服务、便民、公益、便民的特点,是为公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的综合管理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侧重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当贯彻“便民、惠民、便捷、高效”的理念,落实服务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服务向社会零距离延伸。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区、政务办公区、信息发布区等功能区域,统一管理,便于公民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服务品质等工作,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分设办事窗口、咨询窗口、投诉窗口等,设置专人值班,负责办理实际工作,提供各类服务。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发布区,负责发布政府公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类便民服务指南,提供便民服务指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丰富的政务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机制,定期进行政务知识、服务礼仪、工作质量等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服务态度,进行绩效评定,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办理手续、办理时间、服务标准等,使公民了解办事流程,便于办事。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规范业务办理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服务承诺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公民享受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4篇)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站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站主要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包括代办事务、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
第三条便民服务站工作由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管理人员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便民服务站每天的工作时间确定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第五条便民服务站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受理居民办理各类事务,如居住证、户口迁移、社保卡办理等;(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如公共交通、天气预报、快递查询等;(三)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如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四)为居民提供其他便民服务。
第六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居民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第七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履行职责,不得违规办事,不得接受贿赂。
第八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指挥,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九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受理居民办理各类事务,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根据居民需求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三)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尽力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和帮助解决纠纷;(四)保密居民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五)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其他任务。
第十条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一)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二)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正确咨询和指导居民;(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和设备。
第三章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一条便民服务站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二)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三)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四)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五)处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记录。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本(2篇)
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便民服务站的运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增强服务站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便民服务站的工作人员。
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为每周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休息1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交由服务站站长进行合理安排,并有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工作人员需要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三、工作职责1. 服务站站长负责对服务站的整体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确保其执行;- 组织和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 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监督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 服务站工作人员包括值班人员、前台接待人员和维修人员等。
具体职责如下:值班人员:- 负责站内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接听居民的求助电话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协助前台接待人员进行办事指引和服务咨询;- 配合维修人员处理紧急情况。
前台接待人员:- 负责接待来访者并提供必要的办事指引和服务咨询;- 登记来访者的信息,并协助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维护前台区域的整洁和有序;- 回答电话咨询,并进行记录备查;- 协助站长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维修人员:- 负责维修服务站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 处理居民的报修请求,并及时进行维修;- 定期检查维修设备及设施的功能和安全性,并及时上报问题;- 配合值班人员处理紧急情况。
四、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需穿着整洁、工作服装,服从站长的管理和指导,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2. 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
如需请假,需提前向站长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3. 工作人员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工作人员需与居民客户保持礼貌和友好的态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五、奖惩制度1. 对于优秀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其表现进行奖励,如发放奖金或提升职位等。
便民服务大厅规章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规章制度便民服务大厅作为社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居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进出规定1. 居民进入便民服务大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进行安全检查。
2. 在便民服务大厅内禁止吸烟、饮食,保持环境整洁。
3. 居民离开便民服务大厅时,必须注销身份并按照规定离开。
第二条:行为准则1. 居民在便民服务大厅内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不得进行扰乱他人秩序的行为。
2. 居民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妨碍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责。
3. 居民不得在便民服务大厅内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条:排队规定1. 居民在便民服务大厅内需要办理业务时,应当主动进入排队区域,并按照顺序等待。
2. 排队过程中,居民不得插队、推挤、喧哗或者有其他干扰秩序的行为。
3. 已经办理完业务的居民,应当自觉离开排队区域,给其他需要办理业务的居民让出空间。
第四条:安全保障1. 居民在便民服务大厅内应当自觉维护秩序和安全,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内。
2. 如遇突发事件或者有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的处理。
第五条:隐私保护1. 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居民的个人信息。
2. 居民在便民服务大厅内应当注意个人隐私保护,不得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第五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居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证件进入便民服务大厅、喧哗、推挤、插队、携带危险物品和进行非法活动等。
根据以上规定,便民服务大厅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并确保大家的安全和隐私得到充分的保护。
希望居民们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便民服务环境。
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
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民服务站的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民服务站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包括但不限于居民、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三、服务内容1. 提供便民服务,包括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社会保障、救助、就业服务等;2.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3. 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文化教育活动;4. 接收、处理群众来访诉求和投诉;5. 其他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合规的服务。
四、服务准则1. 服务对象权益至上,服务宗旨是便民、利民、解难题;2. 服务行为要规范,态度要亲切、耐心、热情;3. 服务质量要严格把关,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4. 服务过程要严守保密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五、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前来服务站咨询或办理业务,应当依次按照取号、排队、办理业务流程进行;2. 接待员应当认真为服务对象解答问题、办理业务,如遇复杂问题,应当移交服务对象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3. 服务窗口应当设立明显的服务时间,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时上岗,禁止因私事、迟到早退等行为影响服务质量;4. 对于特殊服务对象(如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应当提供专门的服务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六、服务监督1. 定期对民服务站的服务行为进行抽查,确保服务质量;2. 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3. 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了解服务质量,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改进;4. 定期公布服务站的服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服务安全1. 服务站应当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对服务站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在突发情况下,应当做好应急处置,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
八、服务宣传1. 定期举办各类服务活动,在社区、企业和学校等地方进行宣传,提高服务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 制作宣传资料,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湘市监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市监发〔2020〕11号省药监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省局第1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2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措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窗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严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登记注册局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整体规划和协调管理;人事处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调配管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其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局机关纪委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效能监察;信息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和设施维护。
第二章服务环境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几净,无烟办公。
第六条政务服务大厅营造温馨、优良的服务环境,办事指南摆放台、便民写字台、轮候座椅、饮水机、触摸式查询机、排队叫号器、电子触摸屏、政务服务评价器等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解决问题而设立的机构,下面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是必须保证至少工作8小时。
同时,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值班制度,确保在非工作时间也能提供急需的服务。
2. 接待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待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
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应友善、耐心地解答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3. 信息咨询:便民服务中心应该设立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
工作人员应熟悉各项信息,以便准确地回答群众的问题。
4. 办事指导:工作人员应向群众提供办事指导,包括办理手续、准备材料、递交申请等事项。
同时,工作人员应提供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以方便群众参考。
5. 投诉处理: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接收并处理群众的投诉。
投诉处理人员应认真听取投诉内容,及时解决问题,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6. 培训和考核: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便民服务中心应实施绩效考核,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以激励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7. 保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安全。
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8. 维护秩序:便民服务中心应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发生与服务工作无关的争执或冲突。
工作人员应以良好的态度对待群众,不得对群众进行不当言行。
以上是便民服务中心的一般工作制度,具体制度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集中化、高效便利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服务,为市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和需求。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对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定期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信息,及时回应市民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设置和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的设置应当根据服务需求和市民群众的就近便利原则,在人口密集的区域设置,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有合适的场所和设施,满足市民的基本服务需求,提供舒适愉悦的服务环境。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统一的标识、导标和指示牌,并将服务项目、流程、时间等信息明确告知市民,方便市民知晓和使用。
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接待窗口和办事大厅,指定专人值班,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安全顺利办事。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提供良好的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网上办事和自助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方式。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市民需求的变化。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保证办事流程规范、简化和透明。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通过现场办理、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并向市民公开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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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局便民服务站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障邮政便民服务站顺利实施推广,规范项目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流程,促进该项目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邮政便民服务站”项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各相关部门、专业经营中心履行相应职责,分别负责“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各项管理、建设、推进工作。
市场部---负责全局便民服务站项目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和宣传、推广、业务指导和管理等工作;规范加盟网点的外观布置和日常服务标准,并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便民服务站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及计列工作;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政策支持(宣传、酬金、补贴等方面);负责便民服务站平台及设备维护工作。
代理金融业务经营中心---负责全局便民服务站助农取款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助农取款设备申办流程的处理及对助农取款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代理保险业务经营中心---负责全局便民服务站保险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具体负责根据便民服务站实际,选择适合便民服务站销售的保险产品,并对保险产品销售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电子商务业务经营中心---负责便民服务站电子商务类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
具体负责便民服务站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护、UK密钥的请领及电子商务业务的加载、培训;负责与公共服务单位(公司)洽谈邮政参与代收费的工作;负责与第三方合作单位(移动、联通、电信、电业公司等)进行业务营收资金、手续费核对和结算;负责核发加盟网点电子商务类的酬金;分销业务经营中心---负责全局便民服务站分销业务的指导、培训。
负责组织便民服务站进行分销产品的促销,并进行产品的集中配送;负责便民服务站分销产品的酬金结算;二、网点渠道管理(一)网点拓展原则1.合理布局原则。
原则上距离邮政支局及已有邮政便民服务站2公里;2.注重质量原则。
要坚持双赢,慎重筛选新建邮政便民服务站。
对新申请加盟的经营户,从网点选址、服务人口、人员素质、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发展一个,成活一个,形成经营户对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口碑宣传,用规模和业务品种叠加实现收益。
3.快速推进原则。
目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类似邮政便民服务站模式的社会竞争对手,邮政只有进行快速扩张,形成覆盖优势,才能占领市场至高点。
(二)网点加盟条件1.营业场所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须提供不少于1平方米面积作为信息终端设备和宣传标识物品的陈列。
2.室外留有业务宣传物料张贴(或悬挂)、品牌标识放置的位置。
3.网点具备技术方案中确定的通信线路。
4.网点已经合法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
5.加盟网点命名规则和机构代码编码方法按绵阳市局统一要求执行。
(三)加盟流程1.勘察选址。
原则上各支局按照所辖区域的村社为单位确定便民服务站建设计划,在所覆盖“网格”内按照间距2公里的原则选择超市、小卖部等为目标加盟户,并上报《四川邮政便民服务站加盟申请表》表,待支局上报目标加盟户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部管理人员到目标加盟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审核是否符合加盟要求。
2、提交申请。
现场勘察审核通过后,由加盟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照和申请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例如:身份证、护照等),由所属支局统一上报至市场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场部与加盟商签订《邮政直属局便民服务站代办协议》,同时填写《便民服务站业务叠加通知》一式二联,并由市场部书面通知代理金融、电子商务及分销中心进行业务加载,相关专业中心应在《便民服务站业务叠加通知》上签字确认,注明接收时间。
代理金融、电子商务及分销中心业务加载成功后,应报市场部注明业务加办种类。
3.签订协议。
我局拟定免费加盟便民服务站计划140个,除140个免费加盟户外的加盟户,除与邮政签订《绵阳邮政直属局便民服务站代办协议》外,还将按规定缴纳平台建设费(对竞争对手的加盟商转入邮政便民服站加盟商的可减免平台建设费),由邮政提供相应平台建设费收据,平台建设费上缴至局财务统一管理。
协议一式三份,商家保留一份,支局保留一份,市场部保留一份。
4.店面装修。
市局相关管理部门统一对加盟店的店招、业务展示牌、背景墙进行装修管理,装修费用由装修公司开具发票,绵阳市局财务统一进行报销。
5.加办委托关系。
加盟户到邮政储蓄开设营业款结算账户,并根据绵阳市局统一给定的机构代码(即代办商号)办理委托扣款关系。
6.安装培训。
代理金融、代理保险、电子商务业务经营中心接到相关管理部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盟户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安装及UK令牌的申请、安装及助农取款设备的请领、安装,配送品牌标识、横幅、打印纸、操作手册等,同时进行开业宣传和业务培训。
7.产品配送。
支局接到加盟户的分销产品要货信息时,数量较小且支局有配送能力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必须配送到位;分销业务中心接到支局或便民服务站的批量要货信息时,分销中心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配送到位。
8.确认签收。
加盟商对提供的标识物品、业务单册等应在《邮政便民服务站加盟网点设施设备签收单》上签收。
9.开业回访。
代理金融、电子商务及分销业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在加盟商开业运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上门回访一次,现场解决存在问题。
(四)加盟变更流程1.变更事项。
主要包括加盟网点常规信息变更(不含加盟主体变更)、迁址转让变更、终端接入号原址变更等,上述变更均不改变加盟网点的机构代码。
2.常规变更。
由电子商务中心审核后登录“邮政便民服务站”系统进行变更申请,电子商务中心管理人员按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变更。
3.迁址变更。
由加盟网点向市场部书面提出申请,填写《邮政便民服务站通信业务申请表》,市场部到新址现场实地勘察,审核是否符合布点原则,审核通过后,迁址变更根据批复进行相关信息变更。
(五)加盟转让流程1.提交申请。
由加盟网点向直属局书面提出申请《直属局邮政便民服务站加盟网点迁址转让退出申请表》,市场部到新址现场实地勘察,审核是否符合加盟条件。
2.重签协议。
市场部收回原商家加盟协议(若协议丢失,原商家应提供书面说明),由转让双方签订《直属局邮政便民服务站加盟转让协议》。
3.加盟物料。
转让金、终端设备等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品牌标识、宣传品等商标、标志全部由出让方转让至受让方,店面装饰装修由受让方按邮政统一标准进行出资装修。
(六)网点发展统计上报。
支局应按规定报表格式《直属局邮政便民服务站网点发展统计表》做好所辖便民服务站每月各项业务发展统计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将报表上报至市场部。
(七)加盟网点的所有资料,由市场部比照合同管理和业务档案管理的要求集中进行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6年。
三、业务经营管理(一)资费管理1.业务开办前,须向加盟网点书面提供明确、详细的业务资费标准;业务开办过程中,如需调整资费,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加盟网点。
2.加盟网点必须严格执行业务资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用户收取规定资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监督检查部每月应通过电话回访或上门抽检方式,检查加盟网点资费标准执行情况。
4.对加盟网点未严格执行资费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屡改屡犯的,按照加盟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营组织管理加盟网点作为邮政服务延伸的一种手段,一定要加强其经营组织管理。
1.代理金融、代理保险、电子商务及分销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站项目的助农取款、保险销售、电子商务、分销业务的加载和日常运营管理,其中乡镇及以下加盟网点由当地邮政支局协助管理。
2.监督检查部定期组织代理金融、保险、电商及分销业务中心对加盟网点进行业务营销指导,帮助其提高经营业绩和服务水平。
除现场辅导外,还可通过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互相交流经验做法、营销技巧等。
3.监督检查部将邮政有关的服务规范告知加盟网点,并将加盟网点所开展的邮政便民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纳入邮政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对有损邮政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的违规行为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视其情节,可依据加盟协议进行相应的处罚。
4.建立巡检回访制度。
监督检查部、相关业务经营中心原则上对辖区内便民服务站的巡检每季不少于一次,巡检内容包括业务资费检查、业务质疑处理、投诉建议受理、设施设备检修等;监督检查部(渠道运营中心)每季至少对加盟网点电话回访一次。
每次巡检和电话回访均填报《邮政便民服务站巡检(回访)记录表》。
(三)培训管理1.培训实施。
加盟网点业务培训由市场部组织,代理金融、保险、电子商务及分销业务经营中心具体负责计划实施,包括业务培训课件的准备、面授。
2.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上门辅导和下发业务通知等方式进行。
3.检验效果。
业务培训后,业务部门须在两周内对加盟网点进行全面回访,通过回访检验培训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四)资金管理1.信誉额度管理(1)为做好加盟网点营收资金的归集安全,加盟网点一律采用预存信誉额度方式归集营收资金。
(2)加盟网点业务开办前,必须由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管理员为其设定专有的便民站机构号和相应的信誉额度虚拟账户。
(3)加盟网点在营业前,须在邮政指定网点购买信誉额度,加盟网点只能在信誉额度金额内进行相关业务交易。
加盟网点可进行多笔信誉额度购买,但每次购买金额不得低于500元。
(4)每日终了,服务站管理系统自动将加盟网点的营收资金信息送往电子商务平台后台。
2.营收资金管理(1)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应做好全局所辖加盟网点营收资金的对账、报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营收资金核对。
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按时登陆服务站管理平台打印所有业务的营收资金报表(按业务种类汇总),及时对营收资金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予解决。
(3)加盟网点缴费向用户提供收据,邮政网点负责缴费用户的发票补打服务,需要打印发票的用户持加盟网点提供的缴费收据到邮政网点进行发票补打。
3.加盟网点酬金管理(1)加盟网点电子商务类的酬金核算和发放工作由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代理酬金的支付采取“返还支付法”,即加盟网点全额上缴营收金额,邮政按协议约定比例返还加盟网点代理酬金。
加盟网点提供酬金发票。
(2)电子商务中心每月初根据上月加盟网点的业务实绩和酬金标准核算出酬金金额,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局财务部门提供加盟网点上月酬金发放清单,财务部门根据电子商务部门报送的酬金发放清单和代理商开具发票审核无误后,于20日前将代理商应得税后酬金,存入加盟网点指定绿卡账户。
(3)加盟网点助农取款业务酬金按取款1笔/1元直接从用户帐户扣至加盟户帐户。
(4)加盟网点分销、保险业务酬金按照支局每月对所辖便民服务站业务发展具体统计数据,将酬金按周期核算至支局,由支局分别存入加盟网点指定绿卡帐户。
四、服务支撑管理(一)售后服务1.项目运营的系统、网络、通信线路按照邮政现行的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
2.加盟网点终端设备维修规则(1)邮政局协助处理加盟网点的终端故障,终端故障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加盟商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