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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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域土地整治实施方案

广东全域土地整治实施方案

广东全域土地整治实施方案为了推动广东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广东省制定了全域土地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支撑。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节约利用的基本原则,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2.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3.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全域土地整治。

4.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多元化土地整治模式。

二、整治目标。

1. 到2025年,实现广东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土地资源承载力明显增强。

2. 到2035年,实现广东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土地资源承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等重点保护区域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土地资源保护制度。

2. 推进土地整治利用。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的更新改造。

3. 推动城乡土地整治。

加快城市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农村宅基地整治,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4. 加强土地环境治理。

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土地生态修复,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土地整治政策法规,提高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治化水平。

2.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监测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的监测评估,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 加强技术支撑。

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推动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五、实施保障。

1. 加大财政支持。

加大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加强组织领导。

广东省县 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东省县 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主体 (1)1.4 编制要求 (1)1.5 编制原则 (2)1.6 规划期限 (3)2 基础调查 (3)2.1 资料准备 (3)2.2 现状调查 (3)2.3 相关规划解读 (4)2.4 现状综合分析 (5)3 乡村建设规划目标 (5)4 乡村体系规划 (5)4.1 分区体系规划 (6)4.2 村镇体系规划 (6)4.3 分类体系规划 (7)5 乡村用地规划 (7)5.1 乡村建设用地规模 (7)5.2 乡村用地管控要求 (8)6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6.1 规划原则 (8)6.2 规划内容 (8)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13)7.1 规划原则 (13)7.2 规划内容 (13)8 乡村风貌规划 (15)8.1 乡村风貌建设分区 (15)8.2 风貌分区指引 (15)8.3 重点片区风貌指引 (17)9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指引 (18)9.1 整治内容 (18)9.2 分类指导 (20)9.3 其他要求 (21)10 实施机制 (21)10.1 整县推进模式 (21)10.2 资金投入机制 (22)10.3 规划技术支持 (22)10.4 长效机制建设 (22)11 成果要求 (23)11.1 规划文本 (23)11.2 规划图纸 (24)11.3 规划说明书 (26)11.4 专题研究报告 (26)附录一 (27)规划技术路线 (27)附录二 (28)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参照表(示例) (28)附录三 (29)县(市)域村庄分类一览表(示例) (29)附录四 (30)县(市)域乡村建设项目库(示例) (30)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指导和规范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巾帼标兵事迹材料

巾帼标兵事迹材料

巾帼标兵事迹材料罗小虹同志女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部部长、行业发展部部长。

现任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行业发展办公室主任、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

20__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人文地理学专业获人文地理学硕士学位同年7月来院工作。

工作以来罗小虹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城乡规划工作思路指引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讲精神、有精英、出精品”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学习和技术提升努力工作充分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不断破解城乡规划难题促进全省城乡规划事业协调科学发展各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主要事迹如下:一、孜孜以求不断进取工作业绩突出对待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对自己负责的每个项目罗小虹同志都精益求精反复研究力求”;将传统规划做出新意把新型规划做成范例”。

朋友常劝她女孩子应“家庭第一、工作第二”不要过多地投入事业。

但她认为这不是事业不事业的问题而是责任所在义不容辞既然单位和领导信任把工作交给她就应该全心全意尽量做好不辜负这份工作和把工作交给她的人。

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着广东省城乡规划行业技术研究创新和行业规范管理重担工作中需要担负大量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指令性项目。

这些工作通常都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且很多都是无偿服务但她深知这些项目是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省级规划技术支撑机构的核心任务所以从不计较得失经常加班加点通宵熬夜保证按时按质地提交成果。

仅在20__年罗小虹同志就负责完成了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中国国防大学的当前形势报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研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多媒体宣传材料等近10项指令性项目;历年参与完成各类指令性项目40余项涵盖了重大区域规划、政策法规、技术指引和相关政策等多种类型并多次获得有关领导的肯定和赞许。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0•【字号】粤府办[2006]51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6] 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全省城乡规划水平,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今后,城乡规划省一级建设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下同)要管到县(市)一级,地级以上市建设部门要管到乡(镇)一级,县(市)建设部门要管到村一级。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效显著,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部分地方的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村镇规划管理“缺位”,导致“有新房无新村”、农村基础设施不配套、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凸现了我省城乡规划与城乡统筹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不断开创城乡规划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明确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程序和职责,尤其要针对当前村镇规划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粤建规字[2005]72号(广东省建设厅2005年7月4日)1 总则1.0.1 为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指引。

1.0.2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适用本指引。

其它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0.4 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它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1.0.5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应先行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调整由原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6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

成果草案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开展示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的技术支撑和编制基础。

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

2、法定文件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文件。

法定文件应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具有强制性实施的约束力,同时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字[2003]141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字[2003]141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字[2003]141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为规范和指导中心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提高中心镇规划建设水平,发挥其集聚带动作用,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富有地方特色和风貌的农村地区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推动我省城镇化进程,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该《指引》已经完成专家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我厅审定,现予发布,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指引》是规范和指导中心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的重要政策、技术文件,请你们组织各级中心镇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提高以规划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意识,增强驾驭城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中心镇规划内容和成果应当符合《指引》的要求。

本轮中心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完善应当同时编制镇区建设用地分区图则和“十五”期间的近期建设规划。

已编制规划并经批准的中心镇,应按《指引》的要求,补充相关内容,报地级以上市中心镇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地级以上市中心镇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指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好规划编制和调整、完善的组织、纲要评审和成果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

成果和内容不符合《指引》要求的,应责成规划组织和编制单位认真修订,并通知财政部门缓拨省中心镇规划补助经费。

广东省建设厅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结束——。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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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注重实施 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以目标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行 动计划,建立建设项目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实 施的工作模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村庄规 划的法定地位。 (2)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充分考虑村庄生态环境、资源条件、建设基础、社会经 济发展水平等各项因素,编制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村庄规 划。尊重地方民俗风情和村民生活习惯,强化乡村特色资源 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彰显广东地域文化特色。 (3)尊重民意,多方协作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村民、政府、企业、规划师多 方协作联动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村庄 治理模式。 (4)多规融合,生态宜居 做好规划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生产空间集约 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以建设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优化提升乡村 建设质量,培育发展绿色生态新产业、新业态。
第三章 规划内容...................................................................................... 5
3.1 产业生态...........................................................................................................5 3.2 用地布局...........................................................................................................6 3.3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7 3.4 历史文化保护...................................................................................................8 3.5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9 3.6 特色风貌和农房整治.......................................................................................9 3.7 实施保障.........................................................................................................10

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正文:---------------------------------------------------------------------------------------------------------------------------------------------------- 广东省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村规划建设的管理,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建制镇(县城除外)、乡和未设镇建制的集镇和村庄。

第三条乡(镇)、村的规划建设,应按国家和省土地管理的用地规定,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逐步完善的方针。

要从实际出发,依靠地方财力统筹安排生产设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抗震防震设施的建设。

第四条乡(镇)、村规划建设中形成的规划文件(含附件)、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文件以及图表资料,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建设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助理员,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乡(镇)、村规划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乡(镇)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助理员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乡(镇)、村规划建设法规;(二)具体组织乡(镇)、村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三)负责办理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居民(农民)住宅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报建的审查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建筑许可证;(四)管理乡(镇)、村建设的各项补助经费、建筑材料;(五)负责乡(镇)、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收集、积累、整理乡(镇)、村规划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定期移交档案部门;(六)负责乡(镇)、村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工作;(七)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

201100505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201100505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概念术语 (2)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1.2拆旧区与建新区 (2)1.3挂钩周转指标 (2)1.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3)第二章规划原则与任务 (4)2.1规划原则 (4)2.2规划依据 (5)2.3规划任务 (6)第三章规划编制程序 (7)3.1准备工作 (7)3.2实地调查 (7)3.3规划编制 (7)3.4规划听证与论证 (8)3.5规划报批 (8)3.6规划公示 (8)3.7规划备案 (8)第四章项目区设置要求 (10)4.1一般要求 (10)4.2选址要求 (10)4.3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11)第五章规划内容与格式 (12)5.1规划文本 (12)5.2规划表格 (16)5.3规划图件 (16)5.4规划附件 (18)5.5规划数据库 (19)第六章成果申报与备案 (21)6.1成果申报 (21)6.2成果备案 (21)附录A XX项目区民意调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 XX项目区拆旧区地类统计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XX项目区建新区地类统计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 XX项目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展 村 庄整 治 , 以编 制 村庄 规划 为 龙头 , 要 以
配 套建设 农 村交 通 、 体 、 文 环境 卫 生等 公 共设施 为
重点 , 以治 理农 村 “ 脏乱 差 ” 关键 环 节 , 步改 善 为 逐
农 村生 产 、 生活 环境 , 进 全省 社 会 主义 新农 村建 促 设 。各 地在推 进村 庄整 治工 作 中要遵循 以下 原则 :

较 大 的现实 ,我 们 对 于村 庄整 治工 作 不设 全 省统

是农 民主 体 、 府 引导 、 会 支持 。 要 以农 政 社
的标 准 。各地应 根据 自身 实际 , 因地 制宜地 采取
民为主 体 , 尊重 农 民 的意愿 。在具 体 工作 中 , 充 要
分 依靠 村 民 自治组 织 ,组 织 动员 农 民 自主投 工投
和政 绩 工程
劳投 资 。政府 主要 在政 策 上加 以引导 , 技 术 、 在 资 金 和物 质上 予 以支 持 。同时 , 动员 和鼓励 社会 各 要 方 面 力量支 持和 参与 村庄 整治工 作 。
二 是规 划先 行 、 步 实施 。要 遵循 “ 规划 后 分 先
整治 ” 的工 作 方 针 , 照规 划 分 步 推进 整 治工 作 。 按 山 区和东 西两 翼 的 自然村 , 按 照《 要 广东 省 村庄 整 治规划 编 制指 引》 的 要求 编 制 简 明适 用 的 村庄 整 治规 划 : 济较 发 达地 区和城 镇 边缘 地 区 的村 庄 . 经
不 同模 式和 突破 口来推 进 工作 ,尤其 要 注重 突 出
乡村特 色 、 地方 特 色和 民俗 特 色 。 同时 . 必须 充分 认识 村 庄整 治 的长期 性 、 巨性 和复 杂性 , 量 力 艰 要 而行 搞 建设 , 先易 后难地 开 展整治 工作 。防止片 面 追 求政 绩 . 违背 农 民意 愿 . 华而 不实 的表 面文 章 搞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穗府[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府〔2012〕3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建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2日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有序开展住宅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村民新建、原址拆建住宅的用地、规划、建设和产权登记管理。

已完成村改居的村和已纳入市“三旧”改造范围的行政村,其住宅规划建设不适用本指引。

二、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一)各有行政村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并指定一个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级市〕牵头部门)牵头负责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日常事务。

(二)区(县级市)牵头部门在区(县级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以下简称政务窗口,各区、县级市政务服务中心一览表见附件1)集中收案,受理本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

对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事务实行“集中式管理”,统一收案、集中分案、并联审批、跟踪督办、统一监管。

三、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申请条件(一)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申请条件:在我市行政村范围内,经公安机关登记的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2010年5月1日起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的原农业户口)、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在村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提出新建住宅申请。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研究———基于公共治理的分析视角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研究———基于公共治理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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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啪 哪蝴Vi g ln ig Pa nn n ps I lme tt nme h ns Gu n d n rvn 脚 l epa nn , ln igc c t,mpe nai c a im, a g o gpo ic l a o e o e
广 东 省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实 施 机 制研 究
— — —
基 于公 共治理 的分 析视 角

口 周锐 波 ,甄 永平 ,李
[ 摘 要]近年来,广东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村庄规 划编制和村庄整治工作,取 得 了一 定 成 绩 。 但 由 于缺 乏 相 应 的 理 论指 导 和 科 学 的方 法体 系 , 当前 村 庄 规 s 编 制和 实 施 未 能 把握 村 t J ,
l 规 划 管 理
A A ̄ ME A E n
[ 基金 项 目]国家 自然科 学基金 项 目 ( ¨ O 1 ) 4 l 0 、广 东省 自然科学基 金项 目( 4 1 4 1 4 7 4 1 5 6 1 O 9 )、华 南理工 大学 中央 高校 O 0 0O 7
科研 业务 费专 项资金 资助项 目( 0 SM 62 2 9 0O ) 0
庄规划体制 。
[ 关键词] 村庄规划;规划思维;实施机制;广东省 [ 文章编号] 06 0 2 (0 1 1— 0 6 0 [ 1 0 — 0 2 2 1 ) 0 0 7 — 5 中图分类号] u 8 [ T g 1 文献标识码] B
Pr mo ig Gu n d n l g a nn o t a g o gVi e Pln ig Complt n P bi miit t nViwp it n l a i i : u l Ad nsr i e on/ ao c ao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3〕7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我厅于今年起大力推进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新型村庄规划的认识在当前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地编制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新型村庄规划,对于指导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宜居美丽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同志在2013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改善农村环境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治理垃圾污水是治标,科学合理规划才是治本。

各级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大力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排出时间任务抓好每个乡村的规划编制,重点规划好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并通过县人大决议等方式强化村庄规划的地位和作用,纲举目张推进村庄建设。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予以支持帮助。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深对编制和实施新型村庄规划的认识,尽早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切实贯彻落实好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2013年新型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主要以试点工作为主。

(一)试点村庄名额全省每个县(市、区)各安排1~2个试点村庄名额。

请各市组织县(市、区)按照1:2的比例推荐试点村庄候选名单,我厅将从中择优选取。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广州市规划局2013年6月目 录一、总则 (1)二、适用范围 (1)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四、时间要求 (2)五、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要求 (2)六、资质要求 (5)七、工作要求 (6)附件一 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8)第二章 规划主要内容 (10)第三章 村庄布点规划成果要求 (13)附件二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1 总 则 (15)2 规划原则 (16)3 规划内容 (18)4 成果要求 (21)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24)6 规划的实施 (25)- -附件三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26)第二章 规定编制内容和要求 (28)第三章 补充编制内容和要求 (34)第四章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36)第五章 名词解释 (40)附件四 广州市村庄规划中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第一章 总 则 (42)第二章 编制要求 (43)第三章 成果要求 (45)第四章 附 则 (47)附表1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汇总表 (49)附表2 村域城乡用地分类表 (50)附表3 村庄建设用地分类表 (51)附表4 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标准表 (52)附表5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编)确定的保护村落一览表 (53)附表6 村庄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56)附表7 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7)附表8 历史文化保护总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8)附表9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汇总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59)附表10 保护范围一览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60)-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走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广州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根据《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穗文〔2013〕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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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土地利用、用地权属、农房建设及权属、交通水利、 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环境绿化美化建设等。
2.5 规划政策情况 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城乡规划1、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镇(乡)、村庄发展的 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规划所需工作底图(比例尺不低 于 1:2000 的地形图或高分航摄正射影像图)。 2.6 村庄建设需求 根据村庄现状摸查和村民发展诉求分析,结合县(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确定村庄建设需求和规划重 点,建立村庄建设需求台账(参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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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明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规范严谨、通俗易懂,做到村民 易懂、村委能用、政府好管。 1.4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 例》、《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县(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 1.5 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原则上为 5-10 年,并应与县(市)域乡村 建设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规划期限相衔接。 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 3-5 年。 规划期满后,如村庄用地规划、设施规划等核心内容与 上位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无重大冲突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 表大会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可将该村庄规划的 规划期限适当延长。 1.6 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本村行政区域。自然村编制村庄规划可 根据实际需要划定规划范围。
第三章 规划内容...................................................................................... 5
3.1 产业生态...........................................................................................................5 3.2 用地布局...........................................................................................................6 3.3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7 3.4 历史文化保护...................................................................................................8 3.5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9 3.6 特色风貌和农房整治.......................................................................................9 3.7 实施保障.........................................................................................................10

石厦村综合整治工程方案

石厦村综合整治工程方案

石厦村综合整治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石厦村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古老村落。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石厦村的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如老旧房屋、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石厦村的发展,也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为了改善石厦村的发展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有必要进行综合整治工程。

二、整治项目目标1.改善村庄环境:对石厦村内的老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村庄的整体环境。

2.优化交通条件:疏通道路,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效率。

3.提升基础设施:对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进行升级,提高村民生活条件。

4.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石厦村的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村庄的文化内涵。

5.改善生活环境:改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

三、整治工程方案1.改善村庄环境(1)对老旧房屋进行整治:对石厦村内的老旧房屋进行改造,包括外墙涂料更新、屋顶维修、门窗更换等工作,提升村庄整体环境。

同时,注重保留老房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改变原有风貌。

(2)绿化美化村庄:增加景观绿化工程,修剪村庄内的树木、种植花草,提高村庄的绿化水平,美化村庄环境。

2.优化交通条件(1)新建道路:石厦村内道路狭窄,交通拥堵严重,需要新建宽敞的道路,提高交通通行能力。

(2)改善交通设施:对交通信号灯、标线、交通指示牌等设施进行升级,提高交通安全性。

3.提升基础设施(1)升级供水供电系统:对石厦村内的供水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提高供水压力和供电可靠性。

(2)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村庄内的污水处理问题,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4.保护文化遗产(1)修缮文物古迹:对石厦村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保护,保留历史遗迹,提高村庄的历史文化价值。

(2)开展文化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广村庄的历史文化,增加文化氛围。

5.改善生活环境(1)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治理村庄内的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环境质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粤建村函[2011]910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1〕91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的重大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505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就如何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一)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编制计划。

各地要根据《意见》精神和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认真制定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计划,务必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列入2011年和2012年计划的要优先完成。

为指导各地加快建设规划的编制,我厅将在每个地级市的编制计划中确定1个名镇建设规划编制指导点,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

请各地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点建设规划编制计划表(见附件1)和本市名镇创建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我厅。

(二)科学高效组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参照我厅印发的《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导有关县、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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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

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0."7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1]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

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规划原则2.0."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0.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

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合理分区,配置设施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

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0."4延续特色,美化环境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节约资源,降低成本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整体规划,分期实施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0."7简洁规范,通俗易懂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规划内容3.0."1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3.0."3调整村庄用地布局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

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0."4整治村庄道路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

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配套公用工程设施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

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塑造村庄风貌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0."9制定规划实施措施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成果要求4.0."0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规划说明书4.1."0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

其主要章节包括: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

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4.2项目一览表4.2."0项目一览表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资金来源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实施时序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二、"项目一览表》)4.3成果图纸4.3."0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3."1建设现状平面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三、"成果图纸》)。

4.3."2整治规划平面图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三、"成果图纸》)。

4.3."3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三、"成果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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