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学院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而设置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内容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校园车辆管理规定:1. 注册和登记:所有在校内使用机动车辆的人员都需要在校园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供必要的车辆信息和个人身份证明。
2. 校内行驶规定:校园内的车辆行驶应按照指定的车道行驶,禁止逆行、鸣喇叭、超速等危险行为。
骑车、电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
3. 停车场管理:校园内设有指定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时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道、乱停乱放。
停车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消防设备等。
4. 牌照要求:校园车辆管理部门可能要求车辆悬挂校园内部规定的标志或牌照,并按时更换和更新。
5. 交通违法处罚:对于违反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超速、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等,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6. 安全防护设施:校园车辆使用者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如果是机动车辆,则需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更新而进行调整和变动,在使用校园车辆前,个人应当了解和遵守学校规定的相关规定。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二)是指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规范校园内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校园车辆管理规定:1. 需要注册:学生、教职工及访客在校园内使用车辆需要进行注册,并领取校园车辆通行证。
2. 校园车辆通行证:校园车辆通行证是车辆进入、停放校园的凭证,必须悬挂在车辆玻璃内可见位置。
3. 车辆类型限制:校园可能对某些车辆类型进行限制,例如禁止摩托车、电动车等进入校园,或者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等。
4. 速度限制:校园内的车辆行驶速度一般有限制,通常不得超过10-20公里/小时。
5. 停车规定:校园内设有指定的停车场和停放区域,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占用非停车位或者阻碍交通。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等。
第三条学校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四条学校车辆使用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
第五条学校车辆使用需经学校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3. 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七条车辆使用流程:1. 使用单位或个人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车辆使用申请;2. 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申请,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使用单位或个人办理车辆使用手续,领取车辆通行证;4. 使用单位或个人按批准用途使用车辆。
第八条车辆使用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3. 保持车辆整洁,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4. 使用完毕后,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车门。
第三章车辆调度与维护第九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工作,确保车辆使用需求。
第十条车辆调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 公平、合理地分配车辆资源;3. 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车辆维护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2. 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 及时报警,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处理事故。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便统一管理学校园内的车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学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
第三条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鼓励绿色出行,优化车辆管理服务,提高园内交通效率。
第四条学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由校园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的车辆和驾驶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车辆管理规定第六条学校园内的车辆分为校车、教职工私家车、校外车辆等。
第七条校车必须经过校园交通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校车驾驶员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第八条教职工私家车必须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车辆通行证。
第九条校外车辆必须在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第十条学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高速行驶、危险驾驶、非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年满18周岁。
第十二条驾驶员须接受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领取相应的驾驶证。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按照要求停放车辆或停靠上下学生。
第十五条驾驶员如有违章行为或事故情况,将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管理服务第十六条学校园车辆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为校内车辆和驾驶员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七条学校园车辆管理服务部门提供以下服务:1. 校内车辆停放指引和管理;2. 学校园车辆报修和维护;3. 车辆保险咨询和处理;4. 可再生能源车辆推广和维护。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和本办法的车辆和驾驶员,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和本办法的车辆和驾驶员可能给予拒绝入园或开除学校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办法未覆盖的情况,可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交通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职责1. 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调配、维护、保养、报废等。
2. 学校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车辆停放、安全检查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使用范围(1)接送师生员工上学、放学和参加各类活动。
(2)学校公务活动。
(3)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4)学校领导、教职工因公出差。
2. 车辆使用申请(1)使用车辆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时间、地点、用途和预计返回时间。
(2)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3. 车辆使用要求(1)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遵守交通规则。
(2)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3)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定期进行保养。
(4)驾驶员不得在饮酒、疲劳、病痛等状态下驾驶车辆。
4. 车辆使用费用(1)车辆使用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2)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四、车辆维护与保养1.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车辆保养。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年度大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维修。
五、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事故、故障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2. 报废车辆需经车辆管理部门鉴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车辆或公物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本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范本一、车辆准入管理1. 校内车辆准入条件1.1 学校内来往车辆必须具备合法证件、完备行驶证和保险证明。
1.2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
1.3 车辆必须经过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并领取校内车辆通行证。
2. 校内车辆准入程序2.1 车辆准入程序包括前期申请、审核、发放通行证等流程。
2.2 车主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准入申请。
2.3 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通行证。
二、校内车辆通行管理1. 校内车辆通行时间管理1.1 校内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6:00-22:00。
1.2 超出通行时间的车辆需提前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2. 校内车辆通行路线管理2.1 学校内路段划分为通行路线和禁行路线。
2.2 车辆必须在规定通行路线内行驶,不得进入禁行路线。
2.3 违反通行路线规定的车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校内车辆停车管理3.1 学校内设定了专门的停车场供车辆停放。
3.2 车辆停放时必须妥善停放,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3.3 未经许可的车辆不得进入停车场。
3.4 长时间停放的车辆需提前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三、校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1. 安全行驶要求1.1 车辆驾驶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
1.2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驾驶。
1.3 驾驶人要保持车辆在通行路线内行驶,不得违反规定行驶。
2. 车辆安全设备管理2.1 车辆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等。
2.2 车辆安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2.3 发现安全设备有缺陷时,驾驶人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3. 校内交通事故处理3.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要及时停车,保护现场。
3.2 驾驶人要与对方协商处理事故,并尽快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3.3 学校交通管理部门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四、校内车辆管理执法措施1. 违规行驶处罚1.1 对于违反校内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高校校内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校内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内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高校校内车辆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车辆所有者和驾驶员。
第三条校内车辆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的原则,强化全员参与,形成管理合力。
第四条校内车辆管理应倡导文明、礼让、安全的交通行为,促进校园交通文明。
第二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五条车辆进入高校校园需经相应审批核准,凭有效证件通过检查。
第六条车辆进入高校校园应遵守固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未经批准或超时停留的车辆,一律予以拒绝进入或罚款处理。
第八条高校校内车辆禁止在操场、广场等非交通道路停车。
第九条校内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车辆进出高校校园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一条高校校内车辆应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高校校内车辆使用需持有效证照,未经授权使用的一律予以拒绝。
第十三条高校校内车辆需遵守校园内部道路规划,不得随意穿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具备相关驾驶技能和培训证明。
第十五条高校校内车辆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需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辆卫生清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需遵守停车规定,不得占用、乱停乱放。
第十八条高校校内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使用进行临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发生车辆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安全撤离现场。
第二十条发生车辆事故需配合交管部门调查处理,保留现场、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情况需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配合调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车辆所有者和驾驶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高校校内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违规车辆进行拒绝进入或暂扣使用证照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将受到交通警察部门处罚。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维护学校车辆管理秩序,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出行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2.1 学校车辆部门是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车辆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2 车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下来。
2.3 学校车辆管理员应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修及保养工作,并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3.1 学校所有车辆必须在车辆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3.2 教职工和学生使用车辆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并接受安全培训。
3.3 车辆使用单位应提前预约车辆,并按预定时间进行使用。
不得随意更改行程或超时使用车辆。
3.4 车辆使用单位将车辆还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洁,并检查是否有损坏情况。
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4.1 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制动、灯光、轮胎、底盘等方面的检查。
4.2 驾驶员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行车,不得超速、超载、违反交通信号等。
4.3 学校车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及时更新车辆行车记录。
4.4 学校车辆部门应建立车辆事故报警机制,发生事故后立即报警,并及时处理事故。
第五章:违规处理5.1 对于未经批准使用车辆或私自改变行程的情况,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2 驾驶员违章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5.3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及时调整。
6.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综上所述,本规定旨在规范学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学校车辆管理秩序,确保出行安全。
学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车辆的管理,保障学校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公务用车、教学用车、学生班车、教职工班车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合理使用、节能环保、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后勤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后勤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维修、保养、保险、年检、报废等。
第六条保卫部门负责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包括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车辆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第七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按照学校车辆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实行预约制度,用车部门需提前向后勤部门提出用车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后勤部门安排车辆。
第九条驾驶员应服从后勤部门的管理,按照预约时间、地点和任务要求,安全、准时完成驾驶任务。
第十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禁止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车辆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后勤部门负责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合理使用维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车辆必须购买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车辆管理办法一、车辆使用范围学校车辆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和职工出差等业务,禁止私人使用。
二、车辆管理权限学校车辆归学校管理,由学校交通保障部门管理,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使用车辆需向交通保障部门事先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车辆申请与使用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提前两天向交通保障部门提交《学校车辆使用申请表》。
2.交通保障部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审核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3.同意申请的,由交通保障部门协调各供车单位派车,并将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到车辆所在单位取车,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其他车辆。
使用规定1.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
2.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得超速或酒后驾车。
3.车辆行驶中如果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切实做好现场记录,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
4.车辆维修、保养等事项,由交通保障部门统一处理,使用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5.车辆使用完毕,使用人员应将车辆及时返还并归还钥匙。
四、车辆保险与维护保险1.学校车辆必须投保车辆保险,未投保的车辆不得使用。
2.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使用人员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处理,未及时报案或自行处理的费用由使用人员自理。
维护1.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应由交通保障部门统一处理。
2.车辆保养期限按照车辆使用情况及保养手册规定执行,必须遵循保养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五、车辆管理制度1.负责车辆报废、更新等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车辆。
2.车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并保留相关材料。
3.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项都应当备案并及时汇报。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交通保障部门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以通报批评、记分、限制使用、责令停用及暂停使用等方式进行处罚,并留有档案,以供参考。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交通保障部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前车必让,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布。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一、准驾资格要求1. 校园驾驶车辆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并须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
2. 开车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并且能够熟悉校园内道路和停车规定。
3. 驾驶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安全的嗜好或疾病。
二、车辆入校规定1. 车辆进入校园必须符合道路交通规定,且不得影响校园内其他交通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2. 所有车辆必须在进入校园前通过校园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和审查,领取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3. 车辆通行证必须放置在车窗显眼的位置,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进入。
三、校园停车规定1. 校园内设有指定的停车场,车辆必须按照指引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
2. 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车辆,尤其是在道路两侧或影响他人停车的地方。
3. 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道、楼梯口或其他妨碍紧急疏散的区域。
4. 车辆停放时应注意与周边车辆保持适当间隔,避免刮蹭和碰撞事故的发生。
四、校园交通安全规定1. 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指示,禁止闯红灯和擅自变道。
2. 不得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将安全速度限定在规定范围内。
3. 车辆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紧急制动和追尾事故的发生。
4. 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章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严禁未经允许驾驶他人车辆。
五、违规处罚规定1. 对于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程度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并在车辆通行证上做出相应记录。
3. 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并在车辆通行证上做出相应记录。
4. 重大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暂扣车辆通行证或暂停驾驶资格。
六、校园车辆管理部门1. 校园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2. 校园车辆管理部门必须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车辆管理培训和指导。
总结: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旨在保障校园内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
准驾资格要求、车辆入校规定、校园停车规定、校园交通安全规定和违规处罚规定的制定和执行,都是为了维护校园内的车辆管理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和顺畅。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旨在加强对学校内车辆的管理,确保校园交通秩序良好、安全,保障师生安全出行。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1. 学校内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 未经许可,禁止驾驶非本车主车辆进入学校;
3. 教职员工和学生使用自行车、摩托车或电动车进入学校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骑乘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4. 学校设立专门的停车场,车辆停放必须遵守规定的停车位,不得影响交通和其他车辆通行;
5. 未经允许,不得在学校内停放私家车辆;
6. 禁止在学校内酒后驾车或毒品驾车;
7. 学校可以设立交通巡逻队,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进行执法和处理;
8. 学校可以与当地交警部门合作,加强在校园周边道路上的交通管理;
9. 违反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停使用车辆通行证等。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通过教育、宣传、执法等方式来保证车辆管理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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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一、总则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校园内部车辆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来访人员的车辆。
三、车辆入校申请1. 持车辆的教职工和学生,应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入校。
2. 来访人员的车辆,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暂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四、校园车辆停放管理1. 学校应设立足够的停车位,并按照车辆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2. 停车位使用为先到先得原则,禁止占用他人停车位。
3. 车辆停放时,严禁挂挡、熄火并扎堆停放,确保交通畅通和消防通道畅达。
五、车辆进出监控1. 学校应设置门禁系统,通过刷卡或识别车牌进出校园。
2. 车辆进校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3. 学校应配备监控设备,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录像监控。
六、交通违规处罚1. 对未按规定停放或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2. 对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规的车辆,学校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 对重复违规的车辆,学校有权采取暂扣车辆入校资格的措施。
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 学校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八、巡逻管理1. 学校应设立巡逻队伍,定期巡查校园交通情况。
2. 巡逻队员应佩戴统一的标志,对违规车辆进行劝阻和管理。
九、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校园车辆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对于因违规驾驶导致事故的,学校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该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并由相关部门予以备案。
以上是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加强校园车辆管理工作,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学校对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对外来车辆管理方面:进入校园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需经过门卫值班人员许可,并进行登记后才可进入;明令禁止报废车、无合法牌照和证件的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不允许驶入校园内;不允许具有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大货车进入校园;对于因参加学校文体活动、教育教学活动等临时进校的车辆,由活动组织者对其安全负责;在学生下课、放学等高峰时段,外来车辆必须暂停行驶,等待学生全部离校后再继续行驶;所有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配合门卫的查询,并在进入校园后将车速限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同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禁止停放在有陡坡的公路地段,以免发生车辆自行滑行导致安全事故。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是为了规范学校内车辆的运行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合理利用停车资源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的内容:
1. 车辆进入校园应经过门卫登记,并按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
2. 学校内部设有专门的停车场,车辆应按指示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上,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通道。
3. 学校对车辆进行排查时,车主应主动配合,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证件。
4. 车辆违停或占用消防通道、救护通道等特殊通道的,将被责令立即移动或罚款,并可能被暂停停车许可。
5. 学校内禁止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车速限制应根据校园内道路情况确定。
6. 学校鼓励师生使用环保交通工具,如自行车、电动车等,对使用环保交通工具的人员提供更多的停车位。
7. 学校不得将停车场用于商业经营或出租给校外人员,不得为校外人员提供停车服务。
8. 学校将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车主及时修复。
9. 学校强调遵守交通规则,对违章行驶的车辆将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措施。
10. 学校建立车辆管理台账,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和违章情况,定期公示。
以上是一些学校内车辆管理办法的常见内容,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可能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
1. 学校车辆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校园内的车辆安全和秩序,提供便利和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出行安全。
2.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车辆管理细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3.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发校园车辆通行证,并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
4.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车辆需向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申请车辆通行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学生车辆通行证由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有效期为一学年。
6. 所有车辆必须在校园内佩戴有效的车辆通行证,未佩戴通行证的车辆将被拒绝进入校园。
7.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定的停车场,对校园停车位进行管理和分配。
8. 车辆在校园内停放时必须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通道、消防通道或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
9.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校园内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车辆通行证或其他相应措施。
10.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校园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以确保车辆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11.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道路安全的认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12.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车辆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醒校园内的车辆驾驶者注意交通安全。
13. 学校车辆管理委员会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和规定。
14. 违反学校车辆管理细则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被暂停或取消车辆通行证,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15.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应向所有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园车辆驾驶员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的种类和用途1.学校车辆分为校内车辆和校外车辆两类。
2.校内车辆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需要,包括接送学生、办公用车、巡逻车等。
3.校外车辆主要用于接待访客、教育考察、校外运行等。
三、车辆的使用申请和审批1.车辆使用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
2.申请中应填写车辆使用的时间、地点、用途、乘车人数等相关信息,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的可用情况和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四、车辆的驾驶资格和责任1.车辆的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2.驾驶员应了解车辆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规定,并负有车辆安全运行的责任。
3.任何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处理。
4.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五、车辆的保养和维修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前应进行简单的日常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工作,确保车辆在维修时能及时替换。
4.维修工作完成后,车辆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质量。
六、车辆的保险和事故处理1.所有车辆应具备相应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3.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事故,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七、车辆的使用责任和违规处理1.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当保管好车辆,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并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如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一经查实,将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出现车辆丢失、损坏等情况,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处理。
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1.教职工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上下班的,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禁止无照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学校鼓励教职工绿色低碳出行和上下班。
2.校园车辆的行驶、存放、充电等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布局和人员正常通行,不得违反交通和消防安全规定。
3.校园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且不得鸣号。
课间以及有学生集体活动的时段,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4.校内机动车辆出入校门要减速慢行,必要时接受停车检查;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骑行。
校外车辆出入校门,一律停车接受检查登记。
5.教职工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集中存放,外来临时车辆在操场指定位置存放,不得侵占、堵塞道路和师生活动区域。
所有汽车不得驶入校园广场及两侧道路。
6.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统一在教学楼一楼西大厅存放,不得占用教学、办公区域,不得堵塞楼梯、楼道等消防和疏散通道。
电瓶车不得在教室、办公室和宿舍存放。
7.教职工电瓶车应按规定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老化破损蓄电池、充电器和零配件。
禁止老旧电动车“带病”使用。
8.学校为电瓶车安装集中充电设施。
禁止电瓶车在办公室、宿舍和楼道充电。
禁止在校园私拉乱接充电线路和插座充电。
9.学校值周组和值夜组加强对校园车辆管理的检查监督,对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以及电瓶车飞线充电、电瓶入户、人车同屋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和通报。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二篇)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一、车辆准入管理1.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内的车辆运行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维护。
2. 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经过准入管理,获得校方授权后方可进入。
3. 车辆准入管理包括车辆登记、审查和许可等程序,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申请进入学校的车辆应提供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证件、行驶证、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
5. 经过准入管理的车辆需粘贴学校指定的准入标识,以便校方人员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管理。
二、车辆行驶管理1. 在学校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通行权。
2. 车辆应按照指定的道路行驶,并保持适当的车距,严禁超速、闯红灯和乱加塞等行为。
3. 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且不能饮酒驾驶或吸毒驾驶,违者将取消车辆进入学校的资格。
4. 特殊车辆如校车、救护车等应优先通行,其他车辆应给予协助和让行。
5. 学校内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非指定停车区域,如停车位已满,应等待指示或前往指定停车场。
三、车辆停放管理1. 学校内设有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2. 停车场内的车辆应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多个车位或违规停放。
3. 禁止私改或占用他人的停车位,违者将进行相应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 停车场内应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以便车主能够准确找到自己的车位。
5. 学校应加强对停车场的巡视和管理,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四、车辆维护与保养1. 学校内的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车辆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按照制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
3. 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学校可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4. 学校应定期检查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记录,对于未进行维护和保养的车辆予以警告或禁止进入学校。
五、车辆投诉处理1. 学校对车辆投诉保持公开、公正和高效的原则,及时处理并回应投诉者的需求。
2. 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的渠道和流程,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车辆的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属的各类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教学车辆、通勤车辆以及其他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车辆。
二、车辆入校管理1、学校实行车辆入校登记制度。
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内入校,并在门卫处登记车辆信息、来访事由、停留时间等。
2、教职工车辆应向学校相关部门登记备案,领取车辆通行证,凭证入校。
3、学生车辆原则上不得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停放。
三、车辆行驶管理1、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车辆应按照校园内的交通标识和指示标线行驶,不得逆行、随意变道。
3、禁止在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鸣笛。
4、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
四、车辆停放管理1、学校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车辆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公务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办公区域停车场。
3、教学车辆应停放在教学区域的专用停车场。
4、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教职工停车场,不得占用学生停车位。
5、临时来访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不得长时间占用。
五、车辆安全管理1、车辆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应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等安全设备。
3、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入校、罚款等处理。
2、因违反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车辆驾驶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多次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车辆,学校有权取消其入校资格。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希望广大师生和驾驶员自觉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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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学院校园车辆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行车、停车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交通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进入学院的各种机动车在校园内一律禁止鸣笛、超车和并行,进出学院大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学院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夜间行车只准使用近光灯。
第二条学院内部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学院内部机动车通行证》进出学院大门。
第三条学院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因送货等需要进入学院的车辆,须事先到保卫处办理《学院内部机动车通行证》方可进入,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停放。
第四条学院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学院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并按规定行车路线、停车地点进行车辆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处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五条严禁在学院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不准利用学院道路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训练。
第六条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或车棚内,严禁乱停乱放,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第七条骑自行车须靠右行驶,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
把或扶身并行、不准骑自行车互相追逐。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
第九条进入校园内需停放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保安的管理。
第十条严禁教职工酒后驾车和违章行车。
第十一条如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保卫处或报警,驾驶员不得随意移动车辆,破坏现场。
第十二条严禁无牌、无证(牌照、行车证)的车辆进入学院。
二、机动车辆的停放
第十三条凡进入校园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内的车位有序停放,严禁在非停车位置乱停乱放。
第十四条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装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第十五条漏水、漏油车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任何人不得在停车区域内洗车、清扫车内杂物。
第十六条距离各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0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七条车辆停放后,车主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拉紧手刹、关闭电路、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三、非机动车辆的停放
第十八条在校园内需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必须在自行车棚或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严禁在校内酒后行车及超速行驶。
对违反者,保卫处要求当事
人马上停车接受处理,造成后果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属我院教职工者,还将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在校园内停放的各类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
对违反者,保安要耐心劝导和说服教育;凡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者,保安有权及时将当事人移交保卫处处理,属我院教职工,将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在校园内停放的各类车辆,如有污染、损害路面、损坏学校公用设施者,应当认真清理、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在校园内未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保安队员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和劝告;凡故意违反或影响校园交通和学校正常管理秩序的,保安有权将其拖至违章停放车辆贮存处,产生的拖运费、停车费,以及相关损失等,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我院教职员工或长期与学院有长期业务来往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第二十四条加强校园内的巡逻督查,保安队员有权检查校园内停放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置,并向保卫处报告,以确保校园内各类车辆停放的安全和秩序。
五、违规处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对初次违规者予以教育,并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示通知单,同时记录在案。
第二十六条对教育不改、拒不服从管理者,将拒绝其车辆再次进入校园。
第二十七条若系本校教职员工,违章3次以上,通报所在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20—100的处罚。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此前与本办法有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