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章节考点速记:教师权利义务_1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章节考点速记:教师权利义务第二节教师权利和义务一、教师权利的内涵(一)教师权利的涵义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
它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方式,主要目的在于协调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于教师而言,教师权利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也就是说,教师享有法律规范所设定并保护的选择自由和合法权益,这些权利要以相应义务人的义务为保障。
总体来讲,教师的权利包括: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当相应义务人违背法律义务、侵犯教师权利时,教师可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1.关于教师权利的国际规定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该书是国际上首次探讨教师地位及权利的文件。
本文件在梳理各国教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教师应有的工作条件、待遇等权利问题,并根据当代教师社会地位的一般情况,提出了解决各种问题的建议性措施。
虽然《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并不是国际法律性文件,但它是众多专家对各国教师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因此具有重大价值,对各国政府研究和确立教师权利具有指导意义。
2.关于教师权利的宪法规定宪法是一个国家确立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济上享有财产权;文化上享有文化教育权等包含公民生产、生活、保障各个方面的权利。
为了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国家根据宪法又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法、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军事法等基本法律和不同层次的法规。
因此,宪法是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也是教师权利确定的法律依据。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名词解释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名词解释教师是承载着教育使命的一群人,他们肩负着培养和引导学生成长的责任。
作为专业教育工作者,教师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围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展开讨论,并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以期为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教师的角色作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由教师的教学活动应当受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保护,他们有权自主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创造力。
教学自由不仅是教师的权利,也是一种专业追求,能够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激情,提高教学效果。
2. 学术独立学术独立是指教师在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评价时,享有独立的思考和表达观点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判断力,秉持客观、中立、有据可依的原则进行研究和教学评价,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压力。
3. 专业发展教师有权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以促进其个人和职业发展。
二、教师的义务1. 尊重学生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关注并关心学生的成长。
教师要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尽力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2. 维护学校秩序教师作为学校的一员,有责任维护学校的秩序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
他们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学校内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
3. 坚守职业道德教师作为向学生传承知识和价值观的重要力量,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
他们应当维护职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利用教育资源谋取私利,严禁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相关名词解释1. 教师团体教师团体是指由教育工作者组成的组织。
教师团体的目标是代表教师的利益,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团体可以通过举办专业培训、发表研究成果、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教师。
2.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指负责教育管理的政府部门。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素质(小学)知识点(教师权利和义务)【圣才出品】
第二节教师权利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教师的权利,是维护教师利益、保证教师顺利工作的必要条件。
1.《宪法》赋予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因而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1)平等权平等权是人民依法实现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手段,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①执法平等;②守法平等;③反对特权;④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可能性。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十分广泛。
其内容如下: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a.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表述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凡下列情况,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第一,煽动叛国、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言论;第二,侮辱、谩骂他人,以及其他侵害他人权益的言论;第三,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商业、科技等秘密,暴露他人隐私的言论。
b.出版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见解的自由。
c.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
集会是指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三者采用的方式方法虽略有区别,但三者共同的特点是表达某种意愿。
d.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
教师的权力与义务
教师的权力与义务教师被赋予为“太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的称号,那么,在教育法上对教师的所享受的权力和要履行的义务也有所要求。
特别是作为21世纪的教师,要有责任感和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工作是直接教育人的特殊职业,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
一、教师的权力教师的权力,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依《教育法》、《教师法》享有的权利,教师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其具有不可侵犯性。
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教师法》第7条规定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简称教育教学权。
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需具有的最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劳动权在教师职业中的体现。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
而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得享有这项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简称“科学研究权”。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也是宪法赋予公民具有学术自由的权利在教师职业中体现。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的权利,简称管理学生权。
这是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的这一权利作为专门的职业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剥夺教师行使这项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综合素质必背考点(教师的职业权利 学校的职责 受教育者的义务)
一、权利义务必知道教师的职业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学术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发表意见)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5.民主管理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学校的职责: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2.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3.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4.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已发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二、拯救你的“数字健忘症”年龄: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5.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期限:1.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室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3.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申请,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关于教师资格的法律责任: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3.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弊三撤五罪终身)三、原则方针必须懂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教育管理的原则: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二分原则)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原则:1.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职业性质而制定的。
因此,它具有在教育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征。
教师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
《教师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权。
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
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
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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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1、免试入学权 2、就近入学权 3、不交学费权 三、学生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4、司法保护
模拟练习
• 1、有的学校在学生修完规定年限的教育后 不发毕业证,侵犯了学生的() • A.接受、享有教育的权利 • B.获得教育的物质保障的权利 • C.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 D.获得救济的权利
3、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某小学规定语文教 师不得在课堂点评学生的作文。该校的做法 ( ) A.正确,学校有权对教师提出工作要求 B.正确,学校应当满足学生的自尊需求 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的专业权利 D.不正确,学校限制了教师的言论自由
二、教师的义务
• (一)教师义务的内涵 •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 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
• 三、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 • (一)教师违法(侵权)行为 •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 •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二)教师的法律责任 • 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2、侵犯学生的人身权
• 3、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 4、侵犯学生的著作权
• 学生的作文也是ຫໍສະໝຸດ 品。表现形式:损坏学生财物、非法没收学生物 品、乱罚款、乱摊派、推销商品等。
• 5、不作为违法侵权
• 作为侵权指行为人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如: 体罚、侮辱学生。 • 不作为侵权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 为。表现形式: • 1、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 • 2、对生病或受伤学生救护不力 • 3、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 4、学校活动组织失职 • 5、饮食安全事故 • 6、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谈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谈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教师的权利包括:
教学自主权:教师有权根据学科特点、学生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地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评价权: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和能力水平,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对学生的成绩、学业水平进行考核。
组织权:教师有权组织和管理教学班级、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
选择权:教师有权选择教材、教具、教育技术工具等教学资源,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教师的义务包括:
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水平,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该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
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发现潜力。
管理和维护课堂秩序:教师应该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纪律,确保教学过程的有序进行,保护学生的权利和利益。
督促和指导学生的学习:教师应该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果。
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素养,参加教育培训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
总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教师也应该注重自身的发展和成长,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学生权4.获取报酬权5.参与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二、教师的义务1.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3.指导学生学习与发展4.评定学生品行与学业成绩5.提出意见与建议6.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正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既包括他们所享有的权力,也包括他们在教育教学中应尽的责任。
在我国,《教师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首要职责。
2.科学研究权:教师有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并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这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学生权: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职责,也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这是教师劳动所得的保障,也是他们生活所需的保障。
5.参与管理权: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这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6.进修培训权: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这有助于教师的个人发展,也能为教育教学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教师的义务1.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学生学习与发展: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评定学生品行与学业成绩: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与学业成绩,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有益的反馈。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教师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角色,担负着培养和教育学生的责任。
作为教师,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详细讨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期更好地了解教师的职责和使命。
一、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由权教师享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自主权。
他们有权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自主选择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情况调整教学方法。
教师的教学自由权保障了他们开展创新教学和激发学生积极性的能力。
2. 评价权作为教育者,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他们可以独立地制定评价标准,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价权的行使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提高教学质量。
3. 职业发展权教师有权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他们也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教学领域和研究方向,实现职业发展的个人追求。
二、教师的义务1. 教育责任教师的首要义务是履行对学生的教育责任。
他们应该尽心尽力地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教师应该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引导。
2. 守法义务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道德规范。
他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树立正面榜样。
教师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3. 自我提升义务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并保持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
他们应该不断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和实践,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教师的自我提升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结: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学自由权、评价权和职业发展权,这些权利保障了教师进行科学教学和个人成长的能力。
教师的义务则包括教育责任、守法义务和自我提升义务,这些义务确保了教师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的六大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你真的了解吗?
教师作为一份神圣的职业,不仅要教学生知识,还要育人。
这里介绍六大教师权利和义务,帮助教师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
一、权利:
1. 独立开课权: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可以自选教材,制定教案和备课,灵活设置教学进度和内容。
2. 教育教学自治权:教师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方式,根据学生情况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
3. 批改试卷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试卷进行评估、分数打分,并给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学生管理权:教师有责任对学生的言行进行引导和管理,维护教育秩序。
5. 课程设置权:教师有权协调调整课程,制定适合学生的教学计划。
6. 参与管理权:教师有权参加学校管理、决策及评价活动,可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出改进教学、学校管理环境等建议。
二、义务:
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全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坚持为人师表,拥有高尚
的师德、师风。
2. 教学规范义务:教师要遵守教学规范,确保教学质量。
3. 学科教学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科的教学要求进行科学的教学设
计和评估。
4. 面向学生的工作热情:教师要热情工作,积极面向学生。
5. 面向社会和国家总体发展的工作热情:教师要对社会和国家教
育总体发展负有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6. 个人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促进个人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总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一、权利篇1. 立场明确:教师有权利在教学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应该遵守学校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大纲,不得宣传个人偏见。
2. 独立评价: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定学业成绩和考核表现,不受任何非教育因素的影响。
3. 个人尊严:教师有权保障自己的个人尊严,不受学生或家长的侮辱和伤害,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4. 参与决策:教师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和管理事务,对教学环境和条件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教学质量。
二、义务篇1. 课堂管理:教师有义务保持课堂秩序,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进度,不得有疏于管理或纵容纪律问题的行为。
2. 知识更新:教师有义务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积极参加培训,为学生提供最新、最有效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3. 尊重学生:教师有义务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不歧视、不冷落任何学生,积极引导和关爱学生,帮助他们全面成长。
4. 诚实守信:教师有义务诚实守信,对学生和家长负责,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原则,不得违背职业操守。
个人观点和理解: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担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责任。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权利的保障能让教师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而义务的执行则是教师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
作为一名老师,我深知要积极主动地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公平公正,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也要求学生尊重师长,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总结回顾: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之间相互交融、相互支撑,共同构建起一所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秩序。
只有在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中,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教学的目标。
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在教育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履行好自身权利和义务,为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教师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教育教学的义务,做到专业、公正、尊重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应当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体现在教师具有自行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选择教材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决定教学方法和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2. 评价反馈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给予反馈。
教师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同时,教师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学习方法,为学生的进步提供指导。
3. 个人尊严和隐私权教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教师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受歧视和侮辱。
此外,教师还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非法侵入和窥视。
4. 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权教师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和意愿。
教师有权参加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同时,教师也有权参与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发展做出贡献。
二、教师的义务1. 坚守教育教学岗位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责任是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当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解和包容学生的不同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个性化的教育。
3.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规范。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利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保障。
论述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论述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关联、互为依存。
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专业地位和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例如,教育教学权使教师能够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学术研究权则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与权利相对应,教师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贯彻教育方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
这些义务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有高尚的师德和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例如,教师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需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总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
只有在保障教师权利的同时,强调教师的义务,才能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 从法律的运行来看,教师权利保障至少由 以下三个机制组成。 1.完善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要懂得如何实现自身的权利,熟知权利的救 济途径,包括申诉的形式、受理机关、处理程序 等制度。
2.健全《教师法》的执行机构 3.加强执法监督
案例
2003年10月23日下午,山西某中学英语竞赛中, 马某为监考老师。临考他强调考场纪律时,考生 景某突然发笑,马某随即将该生叫上讲台,问其 笑因及名字未果的情况下,恼羞成怒,大扇景某 耳光。马某发完试卷后,将景某拖至办公室继续 施暴,致使该生住院19天,并被诊断为左耳鼓膜 外伤性穿孔。2004年8月17日,法院一审因马某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 年,赔偿医疗费39152.19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伤害不 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 面发展。 第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 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 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 平。
(三)教师权利的保障
《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益,使维护 和保障教师的பைடு நூலகம்益,制止惩处侵害教师权 益的行为有了法律武器。教师有义务批评 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这就决 定教师工作可能会与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 发生冲突,也就导致了教师的人身权利较 其他人更有可能受到侵害。建立相应的教 师权益保障机制,是一个迫切需要着力解 决的问题。
第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第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主团结教育、法 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 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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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
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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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权利
根据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学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这项权利可以称为教育教学权。
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这项权利可称为学术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