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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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校园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高等院校校园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高等院校校园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摘要一、收费方式二、收费标准三、车辆信息审核及录入(一)学校公用机动车辆(二)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学校聘用人员、在校全日制学生、留学生的机动车辆(三)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的机动车辆(四)学校各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的机动车辆(五)学校经营性单位、楚天学院及工作地在校内的外单位的机动车辆(六)与学校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公、私机动车辆(七)租住在校内有产权房屋和自然村租户的机动车辆(八)车主系短期学习培训、校外接送小孩的机动车辆四、车辆年审五、收费管理六、其它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合理控制校园车流量,根据《XX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XX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方式学校对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实行门禁系统管理,门禁系统对进出车辆管理分为车辆事先登记自动识别和临时车辆电子计时两类。

使用自动识别系统的机动车辆实行车辆信息事先登记、按年度收费,进出校园时,经门禁系统远程识别,自动放行;使用电子计时的临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时通过门禁系统摄像记录时间,出校时根据计时缴费后放行。

二、收费标准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分类收取相应的占用校园资源费(简称停车费)。

A类:学校公用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

B类: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的聘用人员、在校全日制学生、留学生免收停车费。

C类: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中的机动车辆,可由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指定其中1人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其他人员按年度收取停车费360元。

D类:学校经营性单位、楚天学院及附属学校、幼儿园校外接送小孩的机动车辆,按年度收取停车费720元。

E类:工作地在校内的外单位、与校内单位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机动车辆,租住在校内有产权房屋及三胡村、孙家窑自然村的租户的机动车辆,按年度收取停车费1200元。

学校汽车停放管理制度

学校汽车停放管理制度

学校汽车停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秩序,规范学校内汽车停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本管理制度以便利师生出行,维护校园环境,保障交通安全为宗旨,树立文明校园形象。

第四条:管理依据:本管理制度制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责任部门:学校设立停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内汽车停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内停车缴费:学生、教职员工每学年缴纳一定费用,获取学校内停车资格,具体标准由学校停车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学校内停车资源分配:学校根据实际停车需求,合理分配停车资源,确保全体汽车拥有者有序停放。

第二章停车标准第八条:学校内停车位设置:学校内设立专用停车位,为师生停车服务,标识明确,确保车位使用规范。

第九条:临时停车位设置:对于临时来访人员,学校设置临时停车位,优先满足校外车辆停车需求。

第十条:停车位保障:学校停车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停车位状况,保证停车位完好,及时修复损坏。

第十一条:禁止停车区域:学校内设有禁止停车区域,如消防通道、楼道口等,严禁任何车辆停放。

第十二条:临时停车规定:若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需要提前向停车管理办公室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三条:停车证办理:学生、教职员工需提供车辆证件、驾驶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停车管理办公室领取停车证。

第十四条:停车证使用:持有停车证的车辆可以在学校内指定停车场停放,且须按指定时间停放。

第十五条:停车费缴纳:学校内停车收费标准由停车管理办公室制定,停车人员需按时缴纳停车费。

第十六条:停车监督:停车管理办公室设置巡查人员,对学校内停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对于违规停车行为,停车管理办公室有权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恶意停车、乱停乱放、占用他人停车位等违规行为,停车管理办公室有权做出如下处理:1.口头警告:首次违规者,停车管理办公室可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移车。

校内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方案

校内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方案

校内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方案1. 前言校园交通管理是现代大学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高校里,校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不仅涉及到校园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也涉及到学生、教职工出行等方面的需要。

因此,为了保持校内的交通秩序,保障校内的交通安全,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方案显得尤为必要。

2. 通行管理2.1 车辆通行的规定为保证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出行安全,以及校园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所有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悬挂有效车证;2.按照不同的通行区域分别执行限速行车制度;3.保持车辆在校门口预留待检位,等待检测后方可进入校内;4.拒绝通行的禁止通行,按照校规办法予以处理。

2.2 车证的管理为了有效控制车辆的进入,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管理,车辆的车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采取以下措施:1.所有车辆车证必须注册后方可接收;2.严格审核车主申请材料,确保车辆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发现伪造、冒用、变造车证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3.积极引导车主依法依规办理车证,提高车主守法自觉性。

3. 停放管理3.1 停车位的分配及管理为了更好的利用校园内的停车位,更好地整合资源,定期清理无依附在特定区域的车辆,提高校园内停车位利用率,停车位的管理和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教职工及特殊人群,按照岗位、职务、职称等进行优先分配;2.设立特定的区域、车位,适当解决车位资源供需不平衡问题;3.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保护公共设施。

3.2 收费管理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停车场区域内一定的收费管理必须落实。

停车收费按照日计算,应当根据车位分布、时段、渠道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颁布符合实际情况的车位费用标准。

同时,对切实困难及考生等特殊人群应当建立一套适当的救助机制。

4. 结束语本文档在探讨和研究校内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实施此方案,对保障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内交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这一方案也为广大师生和教职工提高了校内出行的便利性、生命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广东工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部、中心(所)、馆、医院、机关各部、处、室等二级非独立核算单位和需向教职工、学生收取费用的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服务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学校为履行特定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社会服务收费是指学校向教师、学生和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管理工作机构。

学校专门成立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收费的立项、报批、核定、检查、审验等进行管理。

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财务处、校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学校日常收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权限。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研究确定学校行政事业性和社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审批有关部门提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管理收费票据;(三)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收费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受理收费对象的投诉,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投诉内容进行查实、处理;(五)对违反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六)配合上级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收费检查工作;(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收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收费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二)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文件明文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须严格按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三)确因行政管理,需要对外提供服务,经过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凡正常办理公务、履行签章手续的行政管理事务,一律不得收费。

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

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

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园汽车停靠管理,保障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校内所有机动车辆的停靠行为,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及外来访客等所有校园内机动车辆。

三、停靠要求1. 指定区域停靠: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或指定的停靠区域,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 顺序停车:车辆应按顺序停放,车头必须统一朝向,不得逆向停车。

3. 禁止区域:校内的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以及行人通道等重要区域,严禁任何车辆停靠。

4. 临时停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靠,须向校园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许可。

四、时间段管理1. 高峰时段:上课、下课及就餐高峰期间,为确保交通顺畅,将加强对停靠行为的监管,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2. 夜间管理:夜间或非高峰时段,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教学区、生活区等主要功能区的停车位。

五、违规处理1. 首次违规:对首次违规的车辆,将进行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

2. 重复违规:对重复违规的车辆,将按照校园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3. 严重违规:对于严重违规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特殊情况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如医疗急救、消防等,车辆可以不受以上规定的限制,但事后需向校园管理部门报告并说明情况。

七、附则本规定由校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园管理部门将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管理,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校园交通环境。

希望全体师生及外来访客积极配合并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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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

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

关于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目标本文旨在制定校园汽车停靠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校园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和校园环境的整洁。

规定内容1. 校园内停车场的划定:校园内部分区域将被划定为停车场,明确标注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标识牌,以便驾驶员准确停靠车辆。

2. 停车位管理:校园停车位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没有停车位的车辆需等待其他车辆离开后方可停靠。

3. 停车时间限制:校园内停车的最长时间限制为每辆车每天6小时,超时将进行警示并罚款处理。

4. 停车费用:校园内停车将收取适当的停车费用,以维护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5. 优先停靠车辆:校园内将设立特定车位,供校园职工、残疾人士和特殊车辆优先停靠使用,以方便其出行。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将进行警告、罚款或扣留等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案,累积违规次数达到一定程度将会限制其停车权益。

7. 安全措施:停车场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安全巡逻,防范盗窃和损坏行为,确保停车区域的安全和秩序。

8. 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校园停车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停车意识和遵守规定的意识。

有效性评估为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我们将进行以下评估:1. 定期监测停车位的使用情况,评估停车位是否足够满足校园师生的需求。

2. 收集并分析违规停车的情况,评估规定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3. 定期收集师生的反馈意见,了解规定的实施情况和改进空间。

总结通过制定以上管理规定,我们将能够有效管理校园汽车停靠,提高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和校园环境的整洁。

同时,我们将定期评估规定的有效性,以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措施。

机动车校内停放管理制度

机动车校内停放管理制度

机动车校内停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内机动车停放管理、保障校园交通秩序、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机动车停放行为。

第三条学校管理机关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机动车停放管理原则上以“便民、安全、有序、合法”为原则,服务于师生员工出行和学校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校鼓励师生员工多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对违章停放、乱停乱放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第二章停车区设置和管理第六条学校根据校园内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及空间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区。

第七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分为室外停车区和室内停车区。

室外停车区包括道路边停车位和地面停车场,室内停车区包括地下停车场和校内车库。

第八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应设置标识标线,明确划分停车位。

第九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应配备足够的监控设备和保安人员,确保停车安全。

第三章停车规定第十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禁止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

第十一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禁止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等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禁止非法私设停车位,一经查实将予以清理和处罚。

第十三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内禁止进行机动车维修、保养等行为,避免影响校园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妨碍校园通行的大型物品。

第十五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内严禁尾气超标的车辆和滥用喇叭的行为。

第四章停车收费第十六条学校机动车停车区实行有偿停车制度,停车费用由学校制定并在指定地点公示。

第十七条学校对校内停车区进行巡查,发现未交停车费的车辆将予以罚款并清理车辆。

第十八条学校鼓励师生员工使用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对非机动车停车区内的车辆不收取停车费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当事人所在部门或班级。

第二十条违规停车将罚款并清理车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厉处罚,包括停车证吊销、停车许可取消、停车区禁止停车等措施。

2024年校园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2024年校园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校园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校园车辆行驶秩序,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校区教学工作及生活等各项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包括校车、工作用车、施工用车及经批准进入校区的其他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
8、教师车辆进入校园须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9、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10、如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11、教师驾驶车辆要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12、校外车辆需进入校园的先到门卫处进行来访登记,门卫同意放行的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好。陌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024年校园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校园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校园安静,加强对出车辆及闲杂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车辆进出管理
1、因公来校联系工作的小汽车须停车登记,听从指挥,限速行驶,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车管理费;
2、为学校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停车登记,限速行驶,予以放行,不收停车管理费;
5、拖拉机、农用车、垃圾车通过时间:早7:0 0以前,晚6:0 0以后,粪便不得外溢,否则给予10~50元罚款;
6、空驶的外来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内,违者给予10~ 50元罚款;
7、两轮摩托车进入校仙内必须证件齐全,带头盔,不得超载、拖挂,违者给予处罚
8、违反前四款的各类车辆依照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闲杂人员进出管理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广工大学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广工大学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安全管理1.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抛掷杂物、乱贴乱画、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2.校园内禁止饲养宠物、占用公共区域、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3.校园内禁止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4.校园内禁止喧哗、吵闹、噪音扰民等行为。

5.校园内禁止在楼顶、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吸烟。

6.校园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乱扔烟头等行为。

三、校园交通管理1.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

2.校园内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

3.校园内禁止在机动车道上停放非机动车。

4.校园内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

四、宿舍管理1.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私拉乱接电线、乱扔垃圾等行为。

2.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3.宿舍内禁止喧哗、吵闹、噪音扰民等行为。

4.宿舍内禁止在楼顶、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吸烟。

五、食堂管理1.食堂内禁止乱扔垃圾、浪费粮食等行为。

2.食堂内禁止吸烟、饮酒。

3.食堂内禁止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4.食堂内禁止喧哗、吵闹、噪音扰民等行为。

六、图书馆管理1.图书馆内禁止喧哗、吵闹、噪音扰民等行为。

2.图书馆内禁止乱扔垃圾、损坏图书等行为。

3.图书馆内禁止在座位上睡觉、吃东西等行为。

4.图书馆内禁止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奖惩措施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对模范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门口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学校门口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门口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内所有车辆停放行为。

三、管理职责1. 校园保卫部门:负责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车辆停放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查处违规停放车辆。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车辆停放区域的规划、标线设置、停车场设施建设及维护。

3.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进行车辆停放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停车。

4. 教职工: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规范停放车辆。

四、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方向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2.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车尾对准停车位,不得逆向停放。

3.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距,不得占用相邻停车位。

4. 车辆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确保车辆安全。

5. 车辆停放期间,不得随意开启车门,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

五、违规停放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校园保卫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2. 对于拒不改正的,校园保卫部门可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拖移,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

3.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宣传教育1. 学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2. 学生处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车辆停放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 后勤部门定期检查车辆停放设施,确保设施完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校园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规则

校园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规则

校园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规则
为改善校园综合环境,为使校园内道路畅通有序,建设安全、有序、文明、和谐校园,现就规范校内停车秩序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及师生的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力和燃气助动车)请在统一停放点停放。

二、外来车辆需进出学校,门卫电话联系,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校。

三、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必须规范有序的停放。

严格禁止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的非动车进入校园,严禁在楼道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不得妨碍校园道路交通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临时进入校园的车辆不能在校内过夜停放。

五、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牌证。

严禁赛车类摩托、货运类三轮摩托进入校园。

六、杜绝在校园任何道路上飙车,严禁逆向骑行。

校园交通秩序需大家共同维护,违规行为依靠大家监督。

校内师生员工如发现违规停车等行为,及时通报学校办公室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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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管理办法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因校园道路狭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流量大,因此,对进入校园的以下车辆适当予以限制:1.校园内禁止一切车辆穿行;2.出租车无特殊情况或载客,不准进入校园;3.来校办事、探亲访友须过夜的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场;4.有确定泊位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5.外单位机动车辆禁止在校园停放;6.公车应存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二条为学校运生活物资(含为校内居民送大件物品的)、建筑材料等车辆,凭各单位的公车车证免费放行。

第三条公安、部队、消防、救护、邮电、运垃圾等特殊车辆进入校门免费放行。

第四条需经常进入校园或需要在校园停放的机动车,应到保卫处安全科办理通行证。

1、凭本人汽车行驶本和单位证明办理通行证。

2、公车通行证只收工本费,每证30元。

3、校内教职员工本人的车辆,每证年收费180元(含工本费30元)。

4、在校内工作和居住的外单位车辆,每证年收费330元(含工本费30元)。

5、每年的十二月一日办理第二年的通行证。

6、通行证属专车专用证件,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他人使用除加倍罚款外并当场没收证件。

第五条停放在距教职工宿舍较近的车辆,不得扰民,尤其是安装的车辆报警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收费开据财务正式发票,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都应当维护学校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自己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氛围。

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八条在校区停放的车辆,由于不具备集中管理条件,因此,如遇损伤或丢失,车主需要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安委会办公室可据实出具证明。

第九条执行本办法的主管部门是校保卫处安全科,主管校领导和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十条本办法经学校书记校长办公会通过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安全科负责解释。

对校园车辆停放的全面管理制度

对校园车辆停放的全面管理制度

对校园车辆停放的全面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校园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提高校园土地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包括教职工车辆、学生车辆、临时来访车辆等。

二、停放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 保障师生安全,确保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畅通。

3. 提倡绿色出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4. 合理规划停车场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停放规定1. 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

2. 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等。

3. 临时来访车辆应在门卫登记,并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4. 夜间停车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确保安全。

四、停放时间1. 机动车辆停放时间:全天。

2. 非机动车辆停放时间:全天。

3. 临时来访车辆停放时间: visit 时间内。

五、处罚措施1. 违反停放规定的,首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及以上违反的,依法予以处罚。

2. 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移车。

3. 损坏停车设施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管理责任1. 校园保卫部门负责校园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2. 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确保遵守停放规定。

3. 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遵守停放规定。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校园车辆停放全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校园环境。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遵守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大学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大学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提高校园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外来人员及其车辆。

第三条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规范有序、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划分第四条校园车辆停放区域分为以下几类:(一)教职工车辆停放区:位于校园内部,供教职工停放车辆。

(二)学生车辆停放区:位于校园内部,供学生停放车辆。

(三)外来车辆停放区:位于校园大门外,供外来人员停放车辆。

(四)临时停车区:位于校园内部,供临时停车使用。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要求第五条教职工和学生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六条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地面指示箭头或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停放。

第七条教职工和学生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距,整齐停放,不得斜停、倒车。

第八条车辆停放时,应将车辆熄火,拉好手刹,关闭门窗,确保车辆安全。

第九条车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拼装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严禁驾驶车辆在校园内追逐打闹、鸣喇叭、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无障碍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

第四章车辆停放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车辆停放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在校园内设置明显的车辆停放标识和指示牌,明确车辆停放区域和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规停放车辆,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改正。

(二)张贴违规停放告知单,要求改正。

(三)对屡次违规停放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实施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大学车辆使用与停放指南

大学车辆使用与停放指南

大学车辆使用与停放指南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车辆使用1.1 车辆类型校园内车辆分为以下几类:- 教职员工车辆- 学生车辆- 临时来访车辆- 运营车辆(如校巴、外卖配送车等)1.2 车辆注册与审核- 教职员工车辆需向校园管理部门提交车辆注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行驶证、驾驶证等。

审核通过后,发放停车证。

- 学生车辆需向所在学院提交车辆注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发放停车证。

- 临时来访车辆需在进入校园时,向校园管理部门申报,获取临时停车证。

1.3 车辆行驶与停放规定- 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

-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

- 校园内禁止鸣笛。

- 车辆在校园内停放时,应遵守停车秩序,不得占压消防通道、妨碍交通通行。

二、停车场管理2.1 停车场分布校园内设有多个停车场,分布如下:- 教职员工停车场- 学生停车场- 来访车辆停车场- 临时停车区域2.2 停车收费标准- 教职员工车辆:免费停车- 学生车辆:免费停车- 临时来访车辆:按小时计费- 运营车辆:按协议执行2.3 停车证使用- 停车证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 停车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校园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三、违规处理- 违反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停车证等处罚。

- 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他事项- 校园内车辆及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 校园管理部门有权对校园车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车辆及驾驶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指南解释权归校园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指南,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规范校园车辆使用与停放,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希望每一位车主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学校车辆停放的行政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停放的行政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停放的行政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来访人员的车辆停放管理。

3. 停放原则3.1. 规范停放: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非停车区域。

3.2. 顺序停放:车辆应按照停车场的指示标志及划定的停车位顺序停放。

3.3. 临时停放:来访车辆应在入口处领取临时停车证,按照指定区域停放。

4. 停放时间4.1. 工作时间内:教职工车辆可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学生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

4.2. 非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

5. 停放管理5.1. 车辆注册:教职工及学生车辆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注册手续,领取停车证。

5.2. 停车证管理:停车证由保卫处负责发放和管理,一车一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3.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车辆,保卫处将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严重者予以拖移。

6. 特殊情况下车辆停放6.1.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停车区域的,由保卫处提前公告。

6.2. 应急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可不受本制度限制,优先停放。

7. 附则7.1.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7.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管理校园车辆停放,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希望全体师生及来访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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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并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对我校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区办公室、监察处、工会、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负责审批车辆停放申请、监督、检查收费情况。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停放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保卫处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大学城校园、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车辆停放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车辆系指各种汽车(含农用车)、轮式动力专用机械等机动车辆。

第二章停车管理
第五条停车位的设置要符合校园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

第六条教职工到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教职工上下班车辆,办理专用卡(“粤通卡”),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办理汽车通行卡审批表》,并将相关材料报相关校区保卫办登记注册,凭卡进出校园, 享受规定时段免费停放。

第七条非教职工车辆,申请停放的,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办理汽车通行卡审批表》,经车辆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到车辆
所在校区保卫办办理相关手续,有偿停放。

第八条临时来校办事车辆进入校园停放,需说明办事理由,经保卫处核实后,根据校区车辆停放情况凭临时卡通行。

丢失临时卡的,赔偿工本费。

第九条来校车辆要按照交通标识、标线指引有序停放,自觉接受现场执勤人员指挥。

第十条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自觉做好车辆和财物的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车、卡不对应的车辆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按临时来校车辆管理。

(二)离校时,需主动向门卫说明理由,门卫对车辆资料和驾驶员证件严格核对后放行。

第三章停车收费标准及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除免费停放车辆外,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实行有偿停放,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由保卫处负责代收费,并做到公开透明,所收费统一上缴学校财务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大学城校园暂不收费,其他校区按现有模式运行。

第十三条免费停放车辆:
(一)教职工上下班用的私家车辆。

免费时段为每日6:00-23:00。

(二)学校公车。

(三)其他经批准的车辆。

临时来校办事车辆,凭《广东工业大学车辆放行条》(以下简称《放行条》)和临时卡免费停放。

《放行条》当天有效。

第十四条收费车辆分为临时停放和月停放。

一车一卡,不
得串用、借用。

教职工一次性缴纳一年停车费的,按10个月收取。

月停放车辆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资格顺序是:教职工车辆、家属(含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车辆、经批准停放的其他车辆。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时间的确认以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七条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为办理下一年度车辆审核、注册及缴费时间。

审核注册内容为核对停放资格,做出允许停放或禁止停放决定。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按临时来访车辆处理。

第十八条按月交费车辆,需在每月25日前交纳次月的停车费。

否则,从次月1日00:00起,按临时来访车辆处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向校区保卫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放行条通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广东工业大学机动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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