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重点归纳(必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关键知识点
财经法规关键知识点(请准确记忆)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但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基础上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4、会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各种会计账簿、各种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如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会计师事务所除外),该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核发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6、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
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8、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9、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又分5类,包括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因此,定期保管期限最长为25年。
10、会计专业职务任期一般每任不超过5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连任。
1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1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13、收款人名称、金额属于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或出票金额的,汇票无效。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笔记一、概述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了管理金融、保险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交易和风险而制定的法规。
财经法规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了解财经法规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证券市场1.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构成、募集、投资范围以及运作方式等。
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管理机构、基金经理、托管机构等的职责与权利。
2.证券法证券法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交易方式、投资者保护等内容。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证券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市场信心和稳定市场秩序。
三、银行业1.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运作、保护银行存款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法的实施确保了银行业的正常发展和监管。
2.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银行的存款人,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
该条例规定了存款保险的基本制度、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
通过存款保险的方式,能够增强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稳定社会经济,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
四、保险业1.保险法保险法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类型、保险合同签订、保险金给付、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的稳定性。
2.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而制定的。
该管理办法规定了保险营销员的基本资格、登记、职业道德规范、市场行为规范等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笔记(下)》一、《税务登记》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定制度,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2、登记种类:开业登记:30日内变更登记:30日内改变名称、法人、登记类型、生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权限、增减注册资金、隶属关系、改变住所和经营机构但是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银行账号、生产经营权限停业登记:停业前一个星期,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税务机关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用完的发票复业登记: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在期满前提出延长停业登记,期满又不延长的,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注销登记:15日内解散、破产、吊销、改变住所和经营机构而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一地一证原则核发《外管证》,有效期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有效期满后10日内缴销手续纳税人税种登记:3日内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30日内二、《纳税申报》1、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利于培养纳税人主动纳税的意识明确了纳税人的申报义务和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对不依法申报的行为进行处罚,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纳税申报2、纳税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享受减税免税的、也应该办理纳税申报3、纳税申报形式:直接申报:上门申报,传统方式邮寄申报:使用统一规定的申报特快传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纳税申报凭据的方式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用此办法以邮寄部门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准确快捷方便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传输向税务准关机关申请,批准后可以采用此方法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申报资料简易申报:实行定期定额的可采用此方法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按期缴纳入库,已完税凭证代替申报纳税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和纳税期或3个月或半年或1年申报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款征收》1、税款征收:国家税收征收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征缴入库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2、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保证国家税款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税款征收方式3、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依据账簿先自行计算,由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多退少补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设备,查定产量,依照税率征收会计账簿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查验征收:对应税产品进行验查后贴上完税凭证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流动性大定期定额征收: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代征:利于控制税源、方便征纳双方、降低征收成本网络申报、网络账户转账纳税、IC卡纳税、税控系统四、《税务代理》1、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2、业务范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咨询发票领购手续(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扣缴税款报告、审查纳税情况涉税文书建账建制,办理账务缴纳税款、申请退税五、《代理记账》1、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社会咨询服务机构3、代理记账资格实行审批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4、申请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5、办理业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6、从业人员义务: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应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会计处理原则问题予以解释7、委托人义务:应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原始凭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六、《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构成: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阳光下的交易”3、政府采购主体:可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可:个人、私人企业、公司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5、采购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采购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选择最优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机会均等并受到同等待遇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应在程序上保证有利于合同相对方权利实现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公正原则:体现在确定供应商上,评标标准明确严格,评标程序的公正,利害关系人的回避制度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尊重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6、采购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7、执行模式: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采购大宗、通用性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得擅自自行组织采购成本低、操作相对规范、社会影响大体现政府采购的效益性、公共性原则利于政府的集中监管和对分散采购的良好示范作用分散采购: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专业化程度较高或单位有特定需求的项目可依法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代理采购可充分调动单位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效率利于实现政府采购不断“扩面增量、稳步渐进”的工作目标8、采购当事人:采购人:权利: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的权利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权利签订采购合同并参与对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权利特殊情况下提出的特殊要求的权利其他合法权利义务: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配合政府采购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监察机关的监察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权益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招标结果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妥善保存反应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供应商: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权利: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权利义务: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当要求投标中标后,按规定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一般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代理业务集中采购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主要负责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义务责任:依法开展代理采购活动并提供良好服务依法发布采购信息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不得向采购人行贿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主要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可以采用: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人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终从中确定中标可以采用: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或者重新招标没有成立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程序:成立谈判小组,采购代表和专家,共三人以上,专家人数不得小于成员总数2/3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确定不少三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价格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特点是没有竞争性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来源渠道单一,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购可以采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购买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供应商处添购,天狗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询价: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10、监督检查: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进行考核,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七、《国库集中收付制》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特征:1、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运作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商2、财政资金收入收缴和支出方式运作规范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直接缴入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及时划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资金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3、财政设立专门的国库现金管理和支付执行机构2、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优越:可以加快资金的运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对资金的支付实行有效控制,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能够及时准确系统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有利于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正确决策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变预算单位自行开设账户的做法统一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开设2、规范收入收缴程序,预算资金三种缴库方式,就地缴库,集中缴库,自收缴库,简并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3、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改变目前财政部门拨款到各个部门,各部门在层层下拨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成效:体现了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观念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的能力加强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的透明度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得到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有效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5、衡量一个国家国库管理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对国库现金和债务管理的效率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完整的预算执行报告,为财政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5、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中央银行开设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商银行行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反应非税收入的收支活动特设专户: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过渡性账户特殊专项支出活动6、财政收入收缴——改革内容: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由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立财政汇缴专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取消按财务隶属关系层层上缴的收入使用统一、规范化的执收票据——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集中汇缴程序7、财政支出——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财政授权支付程序八、《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2、会计职业道德:他律、自律调整与单位有关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有效达成财务会计的目标和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的手段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性3、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教化功能4、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联系:根本目的——一致作用——相互补充内容——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地位——相互转化相互吸引实施过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区别:性质不同:法:他律性德:自律性作用范围不同:法:外在行为、结果合法化德:不仅调整外在行为、还调整内在精神世界实现形式不同:法:表现形式具体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德: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规范保障机制不同:法: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德:由国家法律相应要求,也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5、会计职业道德存在原因:与会计法律相比,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天然的优势会计法律法规只限定了会计行为的应遵守下限,会计职业道德能从更多层次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利于塑造从业人员的优良品格6、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财政部门组织推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会计职业组织行业自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各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共同力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抓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舆论的支持和监督7、会计职业道德教育:1、为了是会计人员正确履行会计职责而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道德教育活动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把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灌输到会计人员的头脑中,逐渐培养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基础2、包括:接受教育、自我教育3、内容:职业道德观念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4、途径:岗前职业道德教育:会计学历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岗位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信念教育会计职业荣誉教育8、会计职业道德修养:1、是人们按照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活动2、要求会计人员学习职业道德知识,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情感,磨练职业道德意志,树立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3、最终目的在于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逐步转换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将职业实践中对职业道德的意识情感和信念上升为职业道德习惯,贯穿于职业活动始终4、环节: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概念的掌握会计职业道德判断力的提高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5、修养方法:不断进行内省要提倡慎独精神:自律谨慎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9、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10、爱岗敬业:(基础)热爱会计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是否爱岗敬业是判断每个从业者是否有职业道德的首要标准是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干一行,爱一行”思想,对技术精益求精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思想,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防止有人侵占单位财产,保护财产安全完整11、诚实守信:(根本、基本要求)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执业谨慎信誉至上12、廉洁自律:(前提、灵魂、内在要求、试金石)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理万金分文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在不义之财面前不动心,绝不利用手中权力贪占便宜“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13、客观公正:(理想目标)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行为品德是会计职业道德法的规范的灵魂必须做到坚持原则,不能因亲疏而异,杜绝亲情关,做到经手万贯,一尘不染14、坚持准则:(核心、重中之重)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为主观、他人左右,必须自觉遵守会计准则,牢固树立财经法制意识“不义之财不可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志气“不唯情,不唯钱,只唯法”不能放弃原则,做“老好人”15、提高技能: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活到老,学到老”16、参与管理:努力钻研相关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经营管理状况和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市场调预测、积极参与决策方案制定和选择、积极参与决策执行、检查、监督为领导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当好助手和参谋17、强化服务:(归宿点、是爱岗敬业的外在表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大事讲原则,小时讲风格,沟通讲策略,用语讲准确,建议看场合“我为从,从为我”“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奉献社会”“窗口”服务业,文明服务,以礼待人九、《票据权利》1、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汇票、本票:自出票之日起2年支票: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2、本票:自出票之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商业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支票: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十、《发票》1、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企业印制由基本联次和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发票联: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责任(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法》将地方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限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权和处罚权(四)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财政部门)(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这里的“制度”不是通常所讲的“制度”概念,它既包括“规章”,也包括“规章”以外的制度、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仅理解为制度。
(二)会计市场管理广义的会计市场主要包括:会计用品市场和会计中介机构服务市场。
会计用品市场主要包括会计软件市场、会计资料市场和会计用具市场。
会计中介市场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市场(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市场。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广义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评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注册会计师考试评价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评价。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总称,也可简称为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体系(金字塔)=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制定时间:《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施行。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4.地位:会计法律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我国《会计法》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法律文件,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进行会计管理的重要基础。
二、会计行政法规与会计地方法规——非“会计法规”(一)会计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所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1.制定者:国务院——全国最高行政机关2.调整对象:---某些方面3.制定依据:《会计法》4.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二)会计地方法规会计地方法规,也称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深圳市会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财经法规笔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包括《会计法》的约束。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乍一看觉得是比较相像,其实他们有很大而且本质的区别。
1、银行汇票主要用于异地结算,而银行本票只用于同城。
2、付款行不一样,银行汇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统或他系统的异地他行。
而本票是谁开谁付。
3、开票原因不一样,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先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只是帮助其“汇款”。
属于中间业务,而本票是银行对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负债。
并且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有着本质的不同。
银行汇票是银行开的,而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开的,只是为了增强汇票的信用而申请其开户银行对其承兑。
银行汇票付款是银行,而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企业,只有企业帐上余额不足时,银行才代为付款,但银行仍然对该企业有追索权,通常企业开的商业汇票都需要银行承兑(即银行承兑汇票)。
市场上的商业承兑汇票较少。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
《支付结算办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财经法规 笔记
财经法规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基本职能)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P1)2.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P1)3.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P1)4.广义法律: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可的法律规范狭义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P1)5.法律是经国家主席签署的。
《….法》行政法规是经总理签署的。
《….条例》部门规章是经各个部门的部长签署的。
《….办法》《…准则》规范性文件是由部门印发的。
《….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P1-3)6.《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2000年7月1日实施6.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并不排斥国家其他部门依法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
(P3)衍生:判断题:财政局是管理会计的唯一部门(错)7.会计规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P3)8.国家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P3)9.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P5)10.从事具体会计工作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P5)1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比如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经济业务事项(P6)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本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自-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1、本章应掌握的日期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20天————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60天————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60天后对外提供、90天————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4个月————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6个月————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1年————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2年————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3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5年————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4、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5、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6、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7、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职责,不得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复杂。
8、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的行为。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一、概述财经法规是指一国政府出台的关于财政金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这些法规中,常见的包括金融行为监管、税收管理、保险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由于财经法规的修订和更新频繁,因此对于财经从业者而言,不断学习掌握财经法规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金融监管机构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同,例如在中国大陆,金融监管机构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外汇局,而在美国则为联邦储备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银保监会负责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和管理。
三、财经类法规财经类法规是常见的法规之一,以中国为例,其中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等。
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金融市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财经从业者中,对这些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是必要的,否则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四、税收管理法税收管理法是财经类法规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纳税人的税务行为,保护国家税收的利益。
在这些法规中,常见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等。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如何遵守税收管理法规是必要的,否则将面临罚款、税收逃漏等处罚。
五、金融保险监管金融保险监管是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部分。
其中包括《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等法规。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健康发展,以及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
对于金融从业者和投资者而言,必须了解这些法规,以便在金融市场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利益。
六、总结财经法规对于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知识点。
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掌握财经法规,才能在金融市场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5】地方性会计法规问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1)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3)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知识点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知识点8】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档案岗位,在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银员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工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广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工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行时间:2000年7月1日。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高,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文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行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十一章五十条。
8.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1.我国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工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会计工作只能由财政部统一领导。
()错。
其他部门也有部分监管权。
例如税务部门。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财政部。
2.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审批。
财经法规笔记整理新
财经法规笔记整理新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财经领域的法规体系也越来越完善。
然而,鉴于其复杂的性质和众多的细节条款,大多数人对于其中的规则和要求仍感到困惑。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重要的财经法规,并探讨它们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一、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促进企业法律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
由于自愿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细节要求较多,建议企业应及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
另外,企业破产法还规定了破产申请程序、财产管理、清算分配以及决定认可追回债务人财产的标准等内容。
对于工商企业以及个人企业主来说,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法规中最为基础、最为普遍的一种税种。
其主要目的是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经济增长。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方面,建议广大个人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完善所得证明资料。
此外,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在近年来经历了较大的变化,个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调整情况,规避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三、证券法证券法是保护投资人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的重要法律规范。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加强证券投资基本知识的学习,并确定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避免盲目决策。
同时,应了解证券发行、交易、持有和转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于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向监管机构举报。
四、银行卡清算管理办法银行卡清算管理办法是针对银行卡清算行为的法规,重要内容包括清算机构的主体条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等。
对于银行卡用户而言,应注意保护个人卡号和密码,避免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盗刷和套现等。
五、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控制外汇流动、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法规。
在个人汇款、收款方面,应了解相关规定和手续,申请合法的外汇交易和支付服务。
对于企业来说,在境外直接投资并购方面也有诸多限制,应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以上五个法规都是财经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广大市民和企业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 金融监管法规金融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和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1.1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银行的设立、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股东的准入和退出、股东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1.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法规之一,对证券交易、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确保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基本法律,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金的给付、资本金的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等内容。
1.4 《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为了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颁布的法律。
它对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相关义务的规定,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
2. 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法律和规定。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财务会计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财务会计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它要求企业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具体规范,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细化了《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并对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2.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它为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2.4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规范的重要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构成要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 (1)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2)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5)第三节会计核算 (7)第四节会计监督 (21)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6)第六节法律责任 (34)第七节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42)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8)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48)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52)第三节票据结算 (56)第四节其他结算方式 (71)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73)第一节税收概述 (73)第二节税务管理 (75)第三节税款征收 (84)第四章职业道德 (87)第一节职业道德与会计职业道德 (87)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92)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94)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95)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96)第六节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96)概述一、大纲章节分布: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四章会计职业道德二、考情分布各省区分布不同。
三、常见考试题型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判断题四、简答题五、综合题六、填空题注:各地区题型不一样,以当地为准。
四、学习方法1.认真学习教师指出的重点,全面掌握教材。
2.多做历年考题、练习中心;3.归纳各章要点,不易忘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定义要点1.制定人?2.制定的什么?3.调整对象?(判断)4.区分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法律。
(二)会计关系(判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笔记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03 2011年全国通用《财经法规》精编笔记--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03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与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因此这种制度通常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概念:国库单一账户是指将所有的政府资金包含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的账户,同时所有的财政支出包含预算内与预算外支出均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
目前,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刚刚起步,与改革有关的其他各项改革措施在短期内还难于完全配套进行,也难于做到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实现每笔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小额现金账户与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构成1.财政部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它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与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所有财政资金在支付行为实际发生前均储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内。
2.零余额账户:包含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每当发生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时,先由代理银行将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垫付给收款人,每日终了后再由代理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划转代理银行已垫付资金。
营业中每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提示】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要紧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要紧用于授权支付与清算。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我国法律规范的层次、(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要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
一、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第四节会计监督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三)相关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主体: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行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这里所说的财政部门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也可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二)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1)承办审计业务(年度审计、验资、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其他);(2)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咨询;代理纳税申报、工商登记、拟定合同、章程等;办理投资评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培训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其他)。
审计报告。
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指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的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如计划、统计、经营管理部门、办公室等)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也可以依法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机构、会计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
关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财经法规笔记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指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包括《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
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各办法和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准则、办法、存货)。
4、会计工作管理体制⑴⑵⑶5、⑴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即地方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
职能:①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②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③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中级、高级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④会计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⑵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学会和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7、⑶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8、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和监督。
9、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0、会计账簿是连接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
11、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
必须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
12、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对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及时提供真实、完整会计资料的重要环节。
13、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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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法→《会计法》(最高)
2.国务院→××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
3.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部门(分级管理)
地方:县级以上的财政
(统一领导)全国:国务院财政部门
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
⎨⎧⎩⎨
⎧年
职称或从事会计工作
补充条件:会计师以上格证
基本条件:会计从业资
会计机构负责人:计从业资格证一般会计人员:取得会
3
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
⎩⎪⎨⎧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
不得授意、指示、强令
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
责任主体
.3.2.1
公司⎩⎨⎧单位负债人(投资者)
—无限责任
)
单位负债人(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核算: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完整、真实)→伪造、变造
会计处理方法⎩⎨⎧响
中说明原因、情况、影
变更:在财务会计报告
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前后各
会计记录文字⎪⎩
⎪
⎨
⎧⎩⎨
⎧⇒+同时使用
名族文字(外国文字)
中文只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区、外资企业中文
记账本位币⎩⎨
⎧⇒算为本位币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折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人民币
会
计法
律制
度
核算过程:原始凭证 填制 记账凭证 登记 会计账簿 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
原始凭证⎩⎨⎧资单
、进仓单、领料单、工
自制原始凭证:出仓单
印章)
结算单(盖出具单位的品的收据、发票、银行外来原始凭证:购买物
记账凭证错误→更正⎪⎩
⎪⎨
⎧⎩⎨
⎧⇒⇒⇒⇒补充登记法
红字更正法销账更正法更正不得撕毁已入账重填
撕毁未入账(填制时)
1.会计报表[]⎪⎪⎩
⎪⎪
⎨
⎧资产所有者(注册资本)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流入现金流量表:现金流出
利润表(收、费、利)
所)资产负债表(资、负、
2.会计报表附注:对会计报表补充、说明(方便报表使用者)
财务会计报告→期间⎪⎪
⎩
⎪⎪
⎨
⎧⎪
⎩⎪⎨⎧年度会计报告年报
季报
月报年)中期会计报表(至少一
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签名盖章⎪
⎩⎪⎨⎧管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会计档案:()()()[]
⎪⎪⎪
⎩
⎪⎪⎪
⎨⎧⎩⎨
⎧⇒⇒⇒⇒永久性、销毁清册年、移交清册永久性保管清册三大清册年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
其他类)年度决算报告(永久性年季报财务会计报告类
年其他年记账出纳现金、银行存款日
会计账簿类年会计凭证类155/315/2515
财务会计
报告
(至少) 往年的会计资料 (以前年度)
会计档案保管:由专人负责保管⎩
⎨⎧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
年)
会计机构保管(1
保管期限⎨
⎧清册、年度决算报告
永久:保管清册、销毁年年、年、年、定期:
251553
会计档案借阅⎪
⎩
⎪⎨
⎧⎭⎬⎫⎩⎨⎧登记、不拆撒原卷册复印查阅特殊需要不得外借
会计档案销毁⎪⎪
⎪
⎪
⎩⎪
⎪⎪⎪
⎨⎧⇒⎪⎩⎪
⎨⎧⇒⇒⇒⇒况报告单位负责人监销情册签章后:监销人员在销毁清
同级审计部门监销③财政部门门监销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②国家机关同派人
档案部门、会计机构共织①企业、事业单位、组销毁时:专人监销共同编制)(档案部门、会计机构见单位负责人签署销毁意前:编销毁清册
........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位的会计档案
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
的原始凭证
始凭证、涉及未了事项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
.2.1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三位一体⎪
⎩⎪⎨⎧⇒⇒⇒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
社会监督家监督)
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国
政府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单位内部.3.2.1
(出纳不能保管) 移交
单位负责人
同意、签名
外部监督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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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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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到检举部门③检举权账实不符监督②会计资料、财产物质①
会计人员监督职权审计(程序、办法)④会计资料:定期内部限、范围、组织程序)③财务:财产清查(期执行)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②重要事项(对外投资财务保管人员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员①人与人分离:记账人建立监督的要求对象:经济活动人员主体:会计机构、会计
.4.3.2.1 不相容的职务分离
申请→批准→经办业务→财务保管→会计记录 会计与出纳不相容
政府监督⎪⎪
⎪⎪⎩
⎪⎪
⎪
⎪
⎨⎧⎪⎪⎪⎩⎪
⎪
⎪⎨⎧⇒⇒⎪⎪⎩⎪⎪⎨⎧⇒⇒⇒审计报告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对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
④会计人员合法
③会计核算真实、完整②会计资料设置会计账簿①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对单位财政部门的监督券监管、保管监管、税务、人民银行、证主体:财政部门、审计
.2.1
社会监督→主体
注册会计师→审计⎪⎪⎩
⎪⎪
⎨
⎧⇒⇒⇒⇒⇒⇒其他清算报告清算(资、负、所)
合并、分立审计报告
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经营验资报告
验资成立.4.3.2.1
违法→决绝 违规→依职权纠正 有权:及时处理
无权: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请求查明原因 处理 有权处理
: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互相监督 单位内部监督 内容
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其他单位、个人→检举权
会计机构设置⎪
⎩⎪⎨⎧⇒⇒⇒代理记账
构无会计人员、无会计机
会计主管人员机构有会计人员、不设会计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3.2.1
代理记账机构
1.设置条件⎪⎪⎩
⎪⎪
⎨
⎧④制度健全③固定的办公场所以上职称
②机构负责人:会计师资格)
名以上专职(会计从业①从业人员:3
(会计业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