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指导思想是节约使用、规范管理、服务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范围包括企业所属车辆、租赁车辆、借用车辆等所有使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合理使用、科学调配、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购置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八条购置车辆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或节能型车辆,并根据公务需要合理确定车辆数量。
第九条公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的注销手续。
第三章车辆配备与使用管理第十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公务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辆,并建立有效的车辆调配和调度机制。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以公务活动为目的,禁止私人使用和超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规范。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合理规划行程,优化路线,减少里程,节约能源。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管理漏洞和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开展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考核,对不合规或违规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公务车辆登记表2.公务车辆维修记录表3.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4.公务车辆年度运营报告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有关规定:指国家针对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国有企业法》、《车辆购置管理办法》等。
公务车辆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经济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使用。
(三)效率性原则:确保公务用车高效、便捷。
(四)安全性原则:保障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登记第四条公务车辆购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新购置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部门等,并建立车辆档案。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条使用公务车辆应优先满足紧急公务、重要公务和集体公务的需要。
第八条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四章维护与保养第九条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资质合格的维修单位,并建立维修记录。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报废与处置第十三条公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四条报废车辆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私自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定期对公务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公务而配备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运用和管理公务用车,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和调拨第六条机关根据公务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配备公务用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拨。
第七条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
第八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和管理要求,对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调度和调拨。
第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明确用途、时间、地点和期限,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进行备案,并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依法行驶,文明驾驶,守法办事。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辆,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装、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车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和台账,定期汇总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障。
第二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车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用车人员的素质和驾驶技能。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公司轿车、货车、客车等的使用、保养、修理、事故处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二条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条因公务需要用车,由行政部门统一调度,长途出车,应事先填写《派车单》;市内出车,须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
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第四条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第三章保养第六条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第七条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第四章修理第八条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在行政部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或榜样。
第九条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核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
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所在单位行政部负责人联络,行政部负责人应派人前往现场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行政部负责处理。
第十三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费用管理第十四条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行政部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行政部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第十五条集团内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单位应向集团公司行政策划部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为办公需要而购置、租赁的机动车辆,用于公务出行或公务服务的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挪用公务车辆。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保障,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经济性。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公务车辆要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车辆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六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购置和更新,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管理知识和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性。
第九条公务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确保合法、安全、环保。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者应依据本单位规定和工作需要,正确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挪用。
第三章用车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应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严禁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对车辆负责,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定期检查车辆状况。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用车时间、路线和目的地,并做好用车记录。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应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权力和义务,严禁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使用者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损坏车辆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使用者不得擅自交付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第四章监跟踪第十七条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公务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和处罚。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加强国有企业行政事务的运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是指国有企业用于公务目的购置、使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轿车、MPV、SUV、商务车等各类车辆。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辆的组织、管理、使用、维护和报废等要求。
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坚持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的目标。
第二章公务车辆购置第六条国有企业购置公务车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使用拨款或者自筹资金购置。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应当经过需求审批、预算审批、采购程序和财务审批等程序,确保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友好的车型,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保障车辆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公务车辆使用第十条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确保合理使用、资源节约。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当制定具体的使用范围和时间,不得超出公务需要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途径。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驾驶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借用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辆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维修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报销,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险和年检,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公务车辆报废第十八条公务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超过使用寿命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的报废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和具体废弃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者转让。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队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使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包括直接使用或者委托使用行政池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服务于行政机关工作及公共利益事务,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高效、安全、节约、环保,并遵循公共利益和货币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行驶管理、维保管理、加油管理、事故处理、处置等。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定点、定时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情况时,应当即将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支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珍惜资源为前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和合理安排。
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严谨审慎,避免滥用和挥霍;(二)合理分配、合理使用,确保效率和节约;(三)注重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工作无障碍。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登记、报销等管理制度,并规定使用车辆的时长和里程限制。
第四章维护和更新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维护和更新应当以保证车辆安全、持久、环保、符合规定标准、合理经济为原则。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需要更新或者废弃时,应当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同时参预单位工作的相关协调和管理。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重点考虑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管理。
公务车辆购置使用更新报废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购置使用更新报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更新和报废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节约财政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公务车辆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购置(一)购置原则1、遵循工作需要、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2、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审批程序进行购置。
(二)购置条件1、因工作需要,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2、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
(三)购置程序1、需求部门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公务车辆购置申请表》,说明购置理由、车辆类型、预算金额等。
2、申请部门将申请表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车辆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4、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5、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公务车辆的使用(一)使用范围1、用于单位的公务活动,如出差、会议、接待等。
2、严禁用于个人私事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使用管理1、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时间、事由、里程等信息。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费用管理1、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2、严禁虚报、冒领车辆费用。
四、公务车辆的更新(一)更新条件1、车辆使用年限达到规定标准。
2、行驶里程达到规定上限。
3、车辆技术状况差,维修成本过高,影响正常使用。
(二)更新程序1、车辆管理部门对符合更新条件的车辆进行评估,并提出更新建议。
2、按照购置程序办理更新手续。
五、公务车辆的报废(一)报废条件1、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2、车辆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
(二)报废程序1、车辆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公务车辆报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一、实施范围与目的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务车辆,包括轿车、商务车、专用车等。
目的是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务活动合规、公开和透明。
二、公务车辆配置与申请1.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部门职能,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合理配置公务车辆,适度减少非必要公务车辆;2.公务用车申请需填写用车申请表,并提交部门批文等相关证件,公务车辆申请应严格按照规定划分使用范围,要有明确的用车需求和人数;3.发挥公务车购置与报废管理系统的作用,严格把控公务车辆总量,优先采购国内产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关优惠;4.鼓励单位租赁公务车辆,以满足临时用车需求,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三、公务车辆使用管理1.公务车辆使用需明确事由、行程、时间,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不得饮酒后驾驶车辆及疲劳驾驶;2.严禁私用公务车辆,如发现利用公务车辆参加婚庆、旅游等私人活动,将依规处罚。
对私用公车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整改;3.定期检查公务车辆行驶里程,进行使用效率评估,对车辆闲置、过度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整;4.实施车辆调度制度,统一调度公务车辆,按需分配车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5.鼓励单位采用智能化手段,如GPS定位系统等技术,实时监控公务车辆轨迹,确保合规使用;6.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公务车辆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公务车辆实时调度,提高使用效率。
四、公务车辆安全与维保管理1.设立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专员,确保车辆的安全状况,定期检查轮胎磨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底盘异响等;2.公务车辆根据行驶里程或时间周期按时进行保养,如更换机油、过滤器、刹车片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3.建立车辆维修及保养预警系统,提前提醒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缩短修理周期;4.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案并与责任方协商解决,依据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进行处理;5.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方法修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及安全。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为完成公务目的专门购置、使用且属于公共资源的车辆。
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本文将介绍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办法。
一、公务车辆采购1. 资金来源与审批公务车辆采购资金来源应当符合财政法规定,经过合法程序的预算安排。
采购计划需提前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采购内容、数量、资金等信息。
2. 采购程序与评审公务车辆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评审中应充分考虑车辆性能、能源消耗、环境友好性等因素。
3. 质量检测与验收车辆交付后,应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车辆,应及时追责或退货。
二、公务车辆登记与备案1. 车辆登记公务车辆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登记,并获取合法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证件。
2. 车辆备案公务车辆的基本情况、使用管理责任人等信息应当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公务车辆使用与管理1. 使用权限公务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控制,仅限公务需要。
对使用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并建立相应审批制度,确保使用符合规定。
2. 用车申请与审批公务车辆的使用需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经过审批,有明确的用车事由和期限。
3. 公务车辆调配与运营公务车辆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和运营,确保资源最大化利用,减少闲置和浪费现象。
4. 维修与保养公务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记录的审查。
5. 违章处理与处罚对于公务车辆的交通违章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6. 监督与考核对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公务车辆的更新与报废1. 更新标准与时限公务车辆的更新应按照车辆使用寿命、技术性能、燃油消耗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更新标准与时限。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篇1】一、目的: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
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
《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
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
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配置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配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预算合理确定,避免浪费。
第五条车辆配置应包括车辆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六条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七条车辆使用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使用公务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
第九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单位,并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应合理控制。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1.3 公务车辆管理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2.1 公务车辆购置应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充分论证,并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2.2 购置车辆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性能可靠的车型,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
第三章车辆使用3.1 公务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2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3.3 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4.1 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4.2 车辆维修应选择资质合格的维修点,并严格执行维修记录和费用审核制度。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5.1 单位应建立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5.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六章车辆报废6.1 公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不再适合公务使用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6.2 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资产处置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由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节约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员工个人车辆和临时借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购置、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报废等。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五条车辆购置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车辆购置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车辆登记、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性能,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油的原则,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减少油耗。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维修企业,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后,应当及时办理维修费用报销手续。
第五章车辆保险第十四条车辆保险应当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确保车辆保险权益。
第十五条车辆保险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六条车辆保险合同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第六章车辆报废第十七条车辆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收回车辆牌照和行驶证。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处理车辆残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车辆滥用、私用等现象的发生。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合理优化车辆运行效益,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处于公务活动之中,为了完成公务目标,实现公务活动的高效运行,必须建立科学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禁滥用公车私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造成的浪费行为。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车辆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各部门在进行公务活动时,根据需要提出用车申请。
用车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用车时间、地点、里程。
(三)用车事由及车辆数量。
(四)车辆具体要求。
第七条用车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车辆管理部门。
对于非常规用车申请,应提前到达一个月以上。
车辆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查检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进行车辆的调度安排。
对于申请材料不全、不真实的用车申请,车辆管理部门有权予以驳回。
第九条车辆使用期间的延误、增加、减少和终止需要提前5小时申报,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决定。
第十条涉及车辆使用补助的问题,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车辆使用补助,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验。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用车人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妥善保管车载物品。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用车人员应按照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标准使用车辆,不得违章、超载、超速或者酒后驾驶。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用车人员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年度检验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优质19篇)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优质19篇)(实用版)编制人:__审核人:__审批人:__编制单位: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学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学生心得体会、综合心得体会、党员心得体会、培训心得体会、军警心得体会、观后感、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teaching experience, work experience, student experience, comprehensive experience, party member experience, training experience, military and police experience, observation and feedback, essay collection,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制度(优质19篇)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神木县大柳塔炭窑渠生态恢复
治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经费控制,本着确保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做到调度有序、保障有力、管理高效、节能降耗,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隶属及职责
车辆保养、出车调度、业务指导、车辆及司机定期调派、费用、票据审核等工作由行政矿长审核及部门负责人确认。
(一)车队长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属车辆的内外联络和总体协调、调度工作。
2、协助公司做好对所购车辆的落户、办证、年检、违章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3、负责对所属车辆和司机的监督考评工作。
4、负责车辆业务经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5、负责对所属车辆的单车核算和消耗定额管理工作。
6、受理对所属司机的投诉,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的联系,监督司机做好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维护工作。
8、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技术和司机规章制度。
(二)司机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服从公司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出车、回车。
3、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保管工作。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
二、车辆服务范围
1、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2、公司因业务需要各职能部门所属人员的公务用车。
3、公司重要接待用车、会议用车或配合上级部门的统一行动用车。
4、公司领导特殊批准用车。
三、车辆调度管理
1、车辆调度的原则:合理调度,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运营成本,严格按照车辆服务范围用车,保障车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用车和业务用车。
2、车辆调度审批
(1)市内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市内用车。
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
(2)长途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长途用车。
确因事情紧急需要用车,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车队长方可安排用车。
(3)外出参会、谈判、报批材料、调研,原则上能乘坐公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自带车辆,确需带车须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车队长派车。
(4)车辆驾驶人员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并将派车单交与办公室记录存档。
(4)因工作需要,需租赁社会车辆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车队长协调租赁用车。
四、车辆费用管理
1、油料费
(1)油料单车消耗定额:
车型车号百公里油耗
(2)油料费报销办法
车辆的油料消耗一律按行车路程实际公里数、耗油定额和当期油价核算,凭油票报销,不合规者、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
司机自行保管好所驾驶车辆的派车单,次月5日前一次性凭上月所有派车单报销车辆费用。
(3)油料费奖惩办法
油料费用包干,实行节奖超罚,车队长根据实际行车里程及耗油量,实际耗油量低于定额的,要对司机进行奖励,计算公式如下:奖励额=(定额耗油量-实际耗油量)×平均油价×30%,按次兑现。
实际耗油量超过定额的,超额部分由司机承担,不予报销。
2、补助及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每月按照实际行车公里数补贴,按0.05元/公里计算补助,月底凭用车单位及车辆管理专人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程审核发放。
其他补助参照差旅费办法执行。
(1)车队长为各用车单位提供周边地区和部分城市间的往返里程数,用车返回后由用车人依据核定里程据实填写,需附加里程的由用车人写明事由。
(2)长途行车的过路、过桥费、:凭用车人及车队长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线报支,过路、过桥费单据日期必须与行车日期(行车路单日期)一致,对于票据无日期和更改日期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支。
3、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1)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由司机填写“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单”,此维修单是车队长审核、财务处结算的必要依据,必须完整填写。
所有维修(含大修)报销票据,必须写明车名、车号、修理内容等项目,以便核算,否则
不予报销。
维修费用由车队长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否则财务处不予审核报销。
(2)车辆正常保养以车队长签发的派工单为准,维修、保养等所产生的费用需经办公室分管主管、行政矿长、矿长审批。
(3)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到矿方指定的汽修厂检修,费用由车队与服务厂商对接,实行定期统一结算;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时,需要司机请示车队长同意后,到附近汽修厂修理,凭发票报销,私自修理的,不予报销。
(4)正常修理保养费在核定的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须由车队长核实原因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5)每行车 6 万公里更换一次轮胎,交旧换新,凭行车里程统计表及发票报销;每行车5 000公里保养一次。
六、奖惩考核条例
1、公司固定资产范围内的车辆实行定人定责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护、安全和卫生,保持车辆完好、整洁。
2、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严禁私自将车出借、出租、雇佣他人驾驶或交给他人代驾。
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下经车队长批准后方可调换车辆驾驶。
3、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尤其是在长途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有必要维修及时向车队长申请,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如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
费用自理。
任何人提出违反法规的要求,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每
季度由车队长查询一次车辆违章并在季度末及时处理。
所有违章在三个月之内未作处理的,按照违章罚款金额全额在司机工资中扣除,并做停职处理,直到消除违章记录。
6、谎报维修费用、虚开维修发票或油料发票、旧配件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者,考核直接责任人双倍费用,并视情节给予记过、待岗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7、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当地交通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等待处理结果,不得擅自处理和隐瞒事故责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因车辆机械故障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及司机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的以外,其余部分全部由司机本人承担。
8、司机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9、对于不能给用车单位提供安全、卫生、文明的用车环境的,经用户反馈服务不满意或满意度极低的,经查实后,对当事人每次考核200元。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予以补充完善。
九、本制度由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神木县大柳塔炭窑渠生态恢复治理有限公司派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