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
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大政发[2015]48号
【发布部门】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大政发〔2015〕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5〕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主要是为了查清我州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开展第三次全国
农业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州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州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