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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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学校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师德问题,如学术不端、体罚学生、师德失范等。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 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师德违规行为;3. 促进教师队伍廉洁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制度内容1. 报告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2. 报告内容(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学术不端、体罚学生、收受贿赂、泄露学生信息等;(2)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教学不认真、抄袭剽窃等;(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如违反考勤制度、工作纪律、财务管理规定等;(4)其他损害学校形象和师生利益的行为。

3. 报告方式(1)匿名报告:可通过学校设立的师德问题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方式进行匿名报告;(2)实名报告: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实名报告。

4. 报告程序(1)收到报告后,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2)经调查核实,确有师德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 奖励与处罚(1)对举报属实、查处有力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2)对师德问题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予以处理;(3)对师德问题举报人进行诬告陷害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制度保障1. 学校成立师德问题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 学校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3. 学校加强师德问题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举报渠道的建设,确保举报渠道畅通;4. 学校对师德问题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结语本制度旨在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师生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一、引言师德,作为教育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关乎着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然而,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和教育机构频频曝出师德不端的负面新闻,引起社会的广泛担忧和关注。

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德重大问题报告1. 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师德重大问题报告是指一旦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教育系统的正常秩序,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2. 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意义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的职业操守,减少师德不端事件的发生。

及时的报告和处理能够有效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系统的公平公正。

这一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工作者的信任。

三、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1. 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的紧迫性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是指针对教育领域中师德问题的舆情,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快速、及时地响应和处理的机制。

在网络时代,舆情影响力巨大,一旦教育领域的师德问题引发舆情,往往会给学校和教师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2. 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的意义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有助于教育部门快速响应并作出回应,有效控制舆情态势,减少负面影响。

及时处理舆情能够保障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的稳定和和谐。

建立该机制也有利于提升学校和教师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工作的信任。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建立了这样的机制,才能有效地保障教育系统的正常秩序和师德水平。

也能够增强社会对教育工作的信任,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师德是教育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于提升师德水平,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小学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小学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小学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背景小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有数以亿计的孩子接受小学教育。

在小学教育中,师德问题十分重要。

小学教师的师德问题涉及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家长的信任度,也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小学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目的本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监督和管理小学教师的行为,提高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保证小学教育质量,增强小学教师与校方、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信任。

内容1.师德重大问题的定义小学教师的师德问题包括渎职、乱作为、不作为、教育不当等。

其中,渎职包括故意疏忽职责、违规私自离岗等;乱作为包括打骂学生、不尊重学生、不尊重家长等;不作为包括不认真备课、不认真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等;教育不当包括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不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等。

2.师德重大问题的报告人群师德重大问题的报告人群包括学生、家长、同事和学校领导。

学生和家长作为小学教育的直接受众,他们的举报对立即纠正师德问题,提高师德水平有着决定意义。

同事和学校领导应积极关注小学教师的状态,发现师德问题及时上报。

3.师德重大问题的报告渠道师德重大问题的报告渠道主要包括学生家长来校或写信、学生诉求、同事或学校领导反映、学校工会、信访部门等等。

学校应该将这些渠道公示在校园内明显处,鼓励家长、学生和员工积极反映师德重大问题,保证学校的师德重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4.处理师德重大问题的程序收到师德重大问题的举报后,学校应当立即成立专门的处理组,负责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同时,学校应当对举报人的名字实行保密,避免其受到报复。

5.处理师德重大问题的种类处理师德重大问题的种类主要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绩效评定等。

对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学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论小学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础,它对于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小学教育的质量和师德水平,建立一个有效的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报告通报制度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报告通报制度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报告通报制度一、引言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提升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制定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报告通报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教育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2. 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确保教师队伍廉洁自律,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3.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师德师风建设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任务、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 师德师风建设通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通报制度,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通报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进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等。

3. 师德师风建设举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

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4.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制度。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职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

2.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意识。

3. 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注重培训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培训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是指一个教师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注重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师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敷衍塞责。

3. 教师应该注重自身修养,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为人师表,言行一致。

4. 教师应该注重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5.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6. 教师应该拒绝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

7. 教师应该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师德师风报告制度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做出更
大的贡献。

师德师风排查整治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排查整治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排查整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基本原则》,规范教师师德师风行为,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在学校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师德师风规范,做到言行一致,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

第四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第五条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第六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如遇突发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理由;逾期未报备者,将按照学校请假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行为及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八条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变更内容或时间。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侮辱、伤害学生,保护学生隐私。

第十条教职工不得在教学中传播错误观念或违法违纪信息,严禁其在公共场所散播不正面、不正能量。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当尊敬同事,团结合作,相互帮助,不得在公开场合诋毁他人,损害团队形象。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不得私自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行政管理,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师德师风修养和道德水平。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将通过定期抽查、督导检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教职工自评、考评、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确保其教学水平及师德师风符合要求。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停职、降职、停薪留职等处理,并将其列入信用档案。

师德违规行为报告制度

师德违规行为报告制度

师德违规行为报告制度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师德违规行为1.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如无故缺课、擅自调课、上课时间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等。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打骂、侮辱、恐吓、歧视等。

3. 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如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4. 泄露学生隐私,如传播学生个人信息、考试答案等。

5. 学术不端,如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

6. 酒后上课,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7. 传播不良信息,如散布谣言、传播迷信等。

8.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报告程序1. 发现师德违规行为,教职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 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 涉及严重师德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应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4.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5. 学校应根据处理意见对涉事教职工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处理措施1. 对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教学工作等处理。

2.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

3. 对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退还财物、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

4. 对泄露学生隐私、学术不端、酒后上课等行为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

5. 对传播不良信息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教学工作等处理。

6. 对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师德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教职工师德教育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告对象学校领导、教师、职工。

学生、家长、社会人士。

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

第三条:报告内容师德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问题产生的原因。

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第四条:报告方式定期报告: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职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等进行师德报告。

不定期报告: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师德报告。

专项报告:根据师德建设需要,可以组织专项师德报告,针对特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第五条:报告程序确定报告对象和内容。

制定报告计划,确定报告时间和地点。

组织报告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

进行报告演讲,进行互动交流。

整理报告材料,形成书面报告。

及时公布报告内容,对相关部门和机构提出改进建议。

根据报告结果和相关部门反馈,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六条:报告保密师德报告内容和相关部门的反馈应当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对于涉及保密的内容,应当进行限制范围内的使用和传播。

在公布报告内容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警示。

第七条:责任追究对于不及时报告、恶意隐瞒问题、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因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的内容,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师德师风零报告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零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2. 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 规范教师行为,预防和纠正师德失范行为。

4. 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制度内容1. 报告范围(1)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2)教师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3)教师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失德行为;(4)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实施性骚扰等违法行为;(5)其他有损师德师风的行为。

2. 报告主体(1)全体师生员工;(2)学生家长;(3)社会公众。

3. 报告方式(1)口头报告:师生员工可直接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口头报告;(2)书面报告:师生员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3)网络报告:师生员工可通过学校设立的师德师风举报平台进行网络报告。

4. 报告处理(1)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2)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 奖励与处罚(1)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2)对举报不实、恶意举报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制度实施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学校将师德师风零报告制度纳入教师培训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3. 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问题。

4. 学校定期对师德师风零报告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师德师风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师德师风零报告制度,我们相信,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将取得明显成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师德师风问题通报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问题通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通报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意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及时发现和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3.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机制,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三、通报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2. 教师在管理服务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3. 教师与学生、家长、同事之间的不正当交往行为。

4. 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5. 其他有损教师形象、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通报程序1. 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 调查核实后,如确有师德师风问题,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4. 处理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

5. 对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五、通报要求1. 通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或缩小事实。

2. 通报形式可采用校内会议、公告、网络等形式。

3. 通报对象包括全校师生、家长、社会公众等。

4. 通报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六、责任追究1. 对隐瞒、谎报、漏报师德师风问题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师德师风问题处理不当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师德师风问题处理不力,导致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通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通报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学校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一、背景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校特制定本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二、目的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 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3. 促进教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4. 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效监督和保障。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

3.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明确责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四、报告内容1. 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情况;2.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3. 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情况;4. 教师与学生、家长、同事之间的交往情况;5. 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情况;6. 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情况;7. 教师个人成长情况;8. 教师在其他方面的优秀表现。

五、报告程序1. 教师每月填写《师德情况报告表》,报告期内遵守师德师风情况;2. 年度师德考核时,教师需提交《师德情况报告表》及相关证明材料;3.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形成师德考核意见;4. 学校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监督与处理1.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2. 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 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教师,取消其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资格;4. 对师德师风问题严重的教师,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七、总结本制度旨在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学校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师德失范行为的通报警示机制,及时发现、处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师德失范行为,促进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师德失范行为定义师德失范行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3. 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4. 泄露学生隐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5. 传播有害信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6. 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四、通报警示程序1. 发现师德失范行为:学校相关部门或师生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时,应立即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对报告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3.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批评教育:对师德失范行为较轻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2)通报批评:对师德失范行为较严重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暂停其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停职检查。

(4)调离岗位: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5)撤销教师资格: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

4. 执行处理决定: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处理决定,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

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制度的目的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发现、报告、处理机制,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报告制度的内容1.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定义师德师风违规行为是指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生、家长、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报告途径(1)教职工发现其他教职工有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发现教职工有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对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家长、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3)对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四、报告制度的实施1. 学校应当将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纳入学校管理制度,并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 学校应当设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进行投诉举报。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教师师德状况,迅速处理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如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形,属于师德重大问题报告范围: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校外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八)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发现师德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

如情况基本属实,必须及时向院党总支及学校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对发现师德重大问题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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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对已出现的师德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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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一、背景及意义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兴衰和国家的未来。

然而,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影响了教育的质量和声誉。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教育的公正性,特制定本通报警示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工作。

三、师德失范行为的界定师德失范行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损害教育公平正义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侵犯学生权益: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诽谤、虐待、性骚扰学生等;2. 教学不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考试作弊,纵容学生作弊等;3. 职业道德缺失:迟到、早退、旷工、兼职取酬、接受家长馈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4. 违法乱纪:涉及赌博、吸毒、酗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5.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通报警示程序1. 发现师德失范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等发现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核实情况: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组成专项调查组。

3. 处理决定:根据核实情况,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对涉事教师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涉事教师所在学校。

4. 警示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结果以警示通报的形式,及时公布,以警示其他教师。

五、处理措施1. 轻微师德失范行为:给予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 较重师德失范行为: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等处理,并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报告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报告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报告制度
一、背景
为提高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意识,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和监督,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目的
本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标准和程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三、适用范围
本报告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

四、考核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课堂教学:教师教学内容是否准确、清晰;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否注重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创新性。

2. 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相处是否平等、公正、尊重;是否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3. 作风纪律:教师是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要求;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4. 科研成果:教师是否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并能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五、考核程序
1. 学校将每年组织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 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由学校制定考核计划,包括对所有教师进行全面考核;不定期考核由学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3. 考核方法主要包括教学观察、课堂教学评估、学生评估、同行评议等。

4. 考核结果将以报告的形式向教师本人和学校领导汇报。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奖励、表彰或者纠正措施,以激励教师提高师德师风。

七、报告的保密性
八、附则
本报告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学校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九、生效日期
本报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报告制度》的内容。

自治区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

自治区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

自治区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处理师德师风问题,保障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然而,仍有个别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如体罚学生、收受红包、学术不端等,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二、制度目标1.及时发现和处理师德师风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2.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

3.保障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2.设立举报渠道,包括电话、邮件、网站等,方便举报师德师风问题。

3.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调查机制,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4.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教学工作、撤销教师资格等。

5.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通报制度,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对师德师风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制度实施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广大教师了解制度内容和规定。

2.各级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档案,及时记录和保存相关证据。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

五、制度保障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保障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违规情况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制度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学校师德师风案件报送制度

学校师德师风案件报送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正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报送范围1.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活动;(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4)收受学生、家长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泄露学生、家长隐私,侵犯学生、家长合法权益;(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 学校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三、报送程序1. 发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报告。

2. 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3. 学校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 学校对师德师风问题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师德师风问题,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职务等级、撤销职务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对举报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保护,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3. 对隐瞒、包庇、干扰师德师风问题调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师德失范查处报告制度

师德失范查处报告制度

师德失范查处报告制度一、背景及意义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

师德失范查处报告制度是指在教育系统中,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的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一些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形象和声誉,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公平正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和报告。

三、师德失范行为的界定师德失范行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教育教学规律、违反职业道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歧视、侮辱、虐待、体罚、变相体罚学生;2. 指导或说服学生从事非法活动,或强迫;3. 未经学生同意,公开学生个人信息;4. 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影响学生正常学习;5. 索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者从事有偿家教;6. 酒后上课、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7. 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规律、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查处程序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制度,明确查处程序和责任主体。

2. 学校应当设立师德失范行为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3. 学校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理。

4. 对确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工作进行监督,对查处不力的学校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五、报告要求1. 学校应当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应当包括查处次数、查处结果、处理措施等内容。

2. 对重大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报告制度

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报告制度

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报告制度
1. 背景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了本《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报告制度》。

2. 目的
本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教师始终秉持高尚的师德师风,做到言行合一、身教重于言教,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报告内容
每学年末,各教研室、年级组将对本年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以下内容提交报告:
3.1 师德师风教育情况
报告中应详细记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的开展情况,包括教育时间、教育内容、教育对象等。

3.2 师德师风监督措施
报告中要介绍学校针对师德师风进行的监督措施,如师德考评、师德师风督导等。

3.3 师德师风问题发现与处理
报告中应详细列出年度师德师风问题的发现情况,包括教师涉
及的违纪违法事项以及相应公开处理情况。

3.4 师德师风改进措施与效果
报告中要总结学校针对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并测评其效果。

4. 报告评审与考核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对报告进行评审与考核,评审内容
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改进措施的有效性等。

5. 报告结果与奖惩
依据报告评审结果,学校将对师德师风情况较好的教师给予表
扬与奖励;对师德师风问题较为突出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警示与纠正。

6. 实施与监督
学校将建立相关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与监督,并定期
进行评估与调整。

以上是《师德师风监督情况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请各教研室、年级组积极配合,在落实中不断完善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达到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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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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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是事关教育事业大局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树立教师整体形象的关键所在。

结合我校正进行的“师德建设”活动,为切实增强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了解每位教师的师德情况,特制定师德情况报告制度。

一、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校长室。

二、落级领导结合教师自查、互查,学生、家长、社会督察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出一份总结报告交校长室。

三、对于师德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对重大师德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及时者,学校将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落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每位教师的师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限期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措,并对整改情况随时督察。

五、落级领导要加强监督,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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