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5月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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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7篇)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7篇)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7篇)(篇一)市政府:按照市政府《**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配合市环保部门完成了辖区内鲅鱼圈水源、熊岳镇水源、**港务集团水源等3座饮用水源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重新校核。

配合市环保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设置工作。

制定了《**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我区制定的《**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市环保部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工作:1.按照“一井一案”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

我区水源地“一井一案”整治方案已制定完成,并召开调度会,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2.开展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养殖场堆积粪便的清理工作。

涉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保护工作的各村、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和标准,组织各村、镇对所属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垃圾堆、粪堆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乱倾乱倒生活垃圾现象。

截至目前,我区已对全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4处垃圾堆、粪堆进行多次清理,但个别垃圾点仍存在复倒现象。

3.建立水源地卫生巡视员制度。

我区涉及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三镇一处,积极加强对管辖水源地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乱倒生活垃圾行为,积极会同镇政府进行清除。

建立了饮用水源地巡视员制度,各相关镇、办事处指定1~2名巡视员,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巡视工作。

4.开展破损市政管道、化粪池修复工作我区组织了市政、交通等部门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市政管道进行了摸排,对个别存在的破损市政管道进行了维修改造。

但近期检查发现,位于国道二道河桥附近,有一处污水管道存在渗漏问题,我区已责成交通部门查明原因,立即组织力量封堵,确保不再渗漏。

成都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9月进展情

成都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9月进展情

未完成
100%
生态环境部重 点整治水源地
12
彭州市
彭州市已向成都市人民政府上报《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彭 府〔2018〕34号),按成都市要求邀请市外专家组 彭州西河水库水源地 保护区未完善规范化建设。 织开展了关于取消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专 家论证会,论证结果为“撤销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是可行的,建议按程序报批。 崇州市城区棋盘村北 二级保护区内有10家工业企 10家企业已全部断电停产,其中1家已拆除、1家已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业,5家旅游餐饮。 搬迁。5家农家乐已截污。
一级保护区87户原住居民,已签订搬迁协议79户, 人员已全部搬迁,拆除房屋78户;按照省政府《关 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144号),剩 余8户农户已处于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全部通过 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垃圾填 埋场进行处理,涉及农家乐经营的全部关闭并采取 了限电限气措施。
完成
100%
生态环境部重 点整治水源地 、中央督查整 改水源地
7
都江堰市
未完成
75%
中央督查整改 水源地 中央督查整改 水源地
8
都江堰市
未完成
75%
9
都江堰市
未完成
75%
中央督查整改 水源地
10
都江堰市
未完成
75%
中央督查整改 水源地
11
彭州市
彭州市龙门山镇沙金 一级保护区87户散居农户 河凤鸣湖段集中式饮 (含农家乐),面积约 用水水源 82684.01平方米。
成都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9月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4年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年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饮用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对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我国于2024年开展了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旨在改善饮用水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以下是对这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1. 水环境治理: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水库封堵和水源地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广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净化技术,严禁乱倾倒污水和废弃物。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饮用水被污染的风险。

2. 水质监测与评估: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饮用水质量监测体系。

通过定期的监测和评估,使各地政府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3. 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在城乡饮用水处理设施建设中的投入力度,提升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

通过这些设施的建设,实现了水源的净化和提升,确保了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4. 饮用水管网改造:加快老旧饮用水管网的改造,并大力推广滤芯净水器和其他家用净水设备。

通过这些措施,解决了水管老旧、渗漏、二次污染等问题,确保了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方便。

二、取得的成效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成效明显,水库和采石矿山等重点整治区域得到了有效的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2. 饮用水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质量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3. 饮用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使得饮用水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的饮用水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4. 饮用水管网的改造和家用净水设备的推广,解决了水管老旧、渗漏、二次污染等问题,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地方工作落后、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些地方对饮用水问题的关注不够,整治力度较小,导致饮用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宣传推广
利用媒体、公益广告、社区宣教等多种渠道,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成果,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经验总结
教训分析
持续改进
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如部门协同机制、技术应用创新等,为今后类似行动提供参考。
分析行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政策落实不到位、技术手段有待提高等,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和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实施持续改进方案,包括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推动技术创新等措施,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03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设立环境监测站点,定期监测水源地水质、水量、生态状况等环境因素。
采用现代监测技术,如光谱分析、生物监测等,对水源地进行全面评估。
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出环境问题的原因和趋势。
01
02
03
根据监测数据和实地调查结果,诊断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引进先进技术
设立专项资金
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多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专项行动的资金保障。
VS
制定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等,吸引企业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针对不同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
实施解决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行动的有效性。
03
02
0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认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05
行动保障和支持
政策保障
制定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规
制定严格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行 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环保、水利、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 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行动的有效实施。
技术支持
强化技术研发
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研发,推动 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提高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
建立完善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监测体系,对水源地进行定期监测和 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确保行动所需 经费的充足供应。
多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资 金,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入。
水利部:负责配合环境 保护部开展饮用水水源 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对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库 、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 进行监管,确保其正常 运行和合理调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 责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加强对饮用水 水源地周边环境治理和 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 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监测和评估工作。
06
行动评估和总结
评估指标和方法
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包括水源地水质改善情况、环境管理规范程度、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包括现场监测、调查问卷、专家评审等。
总结经验和成果
经验总结
01
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完善政策法规、加
强执法监管、推动生态保护等。
成果展示
步骤四:加强环境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2•【字号】川府函〔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7〕112号成都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阿坝州人民政府:你们报送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温江区金强寿安水厂天师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成府〔2017〕3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罗江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德府〔2017〕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德府〔2017〕15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隆昌县古宇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请示》(内府〔2017〕15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岷江任家坝和青衣江堰板电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乐府〔2017〕14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宜宾市涪溪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宜府〔2017〕51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黑水县哈姆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阿府〔2017〕1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温江区金强寿安水厂天师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一)取水口:温江区寿安镇江安河天师堰右岸,天师堰闸门下游950米处(30°52′28″N、103°41′58″E)。

(二)一级保护区:江安河天师堰取水口(30°52′28″N,103°41′58″E)上游950米处天师堰闸门至下游100米的两岸河堤内全部水域;取水口上游950米处天师堰闸门至下游100米,两岸自河堤向内陆纵深50米,但不超过江安河范围内的全部陆域。

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整改情况汇报(7篇)

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整改情况汇报(7篇)

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整改情况汇报(7篇)一、水源地整改开展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质量,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县成立了裕民县水源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水源地检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5月份自治区水源地专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政府秦副县长多次实地督导水利部门,并结合划定的哈拉布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制作了哈拉布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信息矢量图(完成日期5月21日),并按照边界信息矢量图中相关信息建设保护区防攀爬围栏(围栏高度1.7米,全长1.1公里,完成日期7月20日);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安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773-**)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在保护区界限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桩8个(完成日期5月28日)、警示牌2个,此次整改共投入资金约30万元。

9月26日上午,县长叶尔布拉提同志组织畜牧、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前往哈拉布拉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查看水源地整改工作,为进一步确保水源地不受人畜影响,积极争取牧道建设项目计划对水源地周边牧道进行改道,并深入山区实地查勘道路选址,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方案。

二、验收整改工作情况9月25日上午,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林鸣、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畜牧局组成的验收组对哈拉布拉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前期自治区反馈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后,经评议,一致同意哈拉布拉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通过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验收组意见,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健全环保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广大居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浅析四川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浅析四川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水源 污染问题 , 四川农村 集 中式饮 用水现状进行 了分析 和 阐述 , 对 并从 国 家政 策、 关法律 法规 层 面上提 出保护措 施 , 相 以期在

定程度上 解决农村饮 用水源污染 问题 , 高饮 用水安全 。 提 关键词 : 农村 ; 集中式饮 用水 源; 污染 ; 防治
Ab t a t W i h e eo me t fct s a d c u ty i e , h n i n n a ol t n h sb c me wo s n re sr c : t t e d v lp n i e n o n r sd s t e e v r me t l l i a e o re a d wo s .Al o g ih a h o i o p u o t u h Sc u n h p o i c a o d s u c f r k n tra d p o e t n b t h ae yo r k n a e e o s T i p p r r m e c re t tt so r vn eh s g o o r e o i i gwae n r t ci , u e s ft f i i gw t r s r u . h s a e o t u r n a u f a d n o t d n isi f h s s u c trp l t n t e c re t i ai n o rt ci n a d p l t n p e e t n me s r s a p c sl t tn p o lmso rn i g wae o r e wae ol i , h u r n t t fp o e t n ol i r v n i a u e s e t i s e r b e fd k n tr uo su o o uo o s i p l t n T e c re t i a in o e t l e rn i g wae n S c u n p o i c s a a y e n ne p ee . d fo n t n lp l i s ol i . h u r n t t fc n r i d d k n tri ih a r vn e i n lz d a d i t r r td An r m ai a o i e , uo su o az i o c l w n eae e u a in h r tc in me s r s h s b e u o w r ; O a o s le t e p o l ms o u a r k n t r s u c a s a d r lt d r g l t s t e p oe t a u e a e n p tf r a d S st ov h r b e fr rl d n i g wae o r e o o i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8.01•【文号】环办环监函〔2018〕?798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关于通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目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全面排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2466个,发现环境问题6426个。

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生活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排污、农业面源污染、旅游餐饮污染、交通穿越等项目,分别占问题总数的27%、16%、16%、14%、13%。

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各地均已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档立案,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级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共涉及1586个水源地的3991个环境问题;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2•【字号】川办函[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26号2010年2月12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保护我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批准各市(州)政府上报的24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做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完善保护基础工作。

各地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保护区边界及穿越保护区的交通干道设立明显标志,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编制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防范饮水安全风险。

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各地要严厉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拆除或者关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禁止或从严控制在保护区内从事有关活动,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三、加强风险隐患监控。

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

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依法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环境保护厅要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年度评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水质监测措施
总结词
定期监测水质,确保水源地水质符合标准。
详细描述
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指标,如水温、pH值、浊度、总 硬度等,以及有机污染物的含量等。同时,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制度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异常情况。
环境管理措施
总结词
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
详细描述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内及周边环境的监管和管理,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管、对 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农业和工业污染的控制等。同时,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 和措施,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
应急处置措施
总结词
建立应急机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详细描述
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如水源地污染 、气候变化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同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的建 设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 规范管理。
资金补贴和优惠
对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给予 资金补贴和优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宣传教育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媒体宣传
利用媒体资源,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营造 良好的社会氛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行动背景和意义 • 行动计划 • 行动措施 • 行动保障 • 行动效果评估
01
行动背景和意义
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
水源地是提供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保护水源地 环境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简阳市三合镇、石盘镇等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简阳市三合镇、石盘镇等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简阳市三合镇、石盘镇等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0.12
•【字号】成府函〔2018〕121号
•【施行日期】2018.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简阳市三合镇、石盘镇等8个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成府函〔2018〕121号
简阳市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简阳市三合镇、石盘镇等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简府〔2018〕4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简阳市老君井乡卧龙水库、三合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合镇石岭村2社机井地下水型水源地、塘坝场镇机井地下水型水源地、五星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石盘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雷家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永宁
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加强大管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小流域的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水源地的水质;要制订《应急供水保障方案》,修订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更新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特此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2024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作总结(2篇)

2024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作总结(2篇)

2024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作在我国各地区得到了广泛开展和推进。

本文对2024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工作进展自2024年年初以来,各地区充分认识到五水共治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提高了群众参与度。

下面列举了几个具体的工作进展:1. 河流治理方面,各地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监测和巡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些原本严重受污染的河流得到了有效治理,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2. 湖泊清洁方面,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湖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禁止非法捕捞和倾倒垃圾等行为。

同时,开展湖泊水质监测,对超标的排放企业进行约谈和整改,促进湖泊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3. 地下水保护方面,各地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推行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

其中一些地区建设了监测站点,建立了地下水保护区,提高了地下水的水质。

4. 海洋保护方面,各地通过海洋巡查,加大对海洋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对违法捕捞和海洋污染的查处力度。

同时,推动海洋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城市排水管理方面,各地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排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对雨污分流的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同时,加强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和排水系统的运维管理,减少城市内涝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在上半年的五水共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1. 一些地方对五水共治工作认识不够深入,抓得不够重视。

造成的结果是工作推进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

2. 一些地方存在着环境执法能力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对于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和整治不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3. 五水共治需要跨部门协同合作,但一些地方之间协调不够,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工作推进困难。

成都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10月进展情

成都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10月进展情

完成
100%
生态环境部重 点整治水源地
5
简阳市
张家岩水库
垃圾已全面收集转运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进行还田 二级保护区内居民产生的污 处理确保不入湖,已完成二级保护区内移民搬迁协 水和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理。 议签订。
完成
100%.
省级专项整治 水源地
6
一级保护区87户原住居民,已签订搬迁协议79户, 人员已全部搬迁,拆除房屋78户;按照省政府《关 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144号),剩 都江堰市西区水厂饮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都江堰市 余8户农户已处于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全部通过 用水水源地 建筑。 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垃圾填 埋场进行处理,涉及农家乐经营的全部关闭并采取 了限电限气措施。 一级保护区未实现封闭隔离 该水厂取水口已关闭。已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 都江堰市自来水有限 、保护区内存在无关建筑物 销请示并报成都市政府,待成都市政府转呈省政府 公司一水厂水源地 。 批复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该水厂取水口已关闭。已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 都江堰市自来水有限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 销请示并报成都市政府,待成都市政府转呈省政府 公司二水厂水源地 围标识标牌不规范。 批复 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该水厂取水口已关闭。已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 发区自来水公司水源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 销请示并报成都市政府,待成都市政府转呈省政府 地 围标识标牌不规范。 批复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该水厂取水口已关闭。已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 都江堰市东城自来水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 销请示并报成都市政府,待成都市政府转呈省政府 有限公司水源地 围标识标牌不规范。 批复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汇报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汇报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汇报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向相关各方全面汇报我单位过去一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坚持科学规划、精细推进,努力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下面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工作概况1. 工作目标本年度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水平,达到以下目标:•提高水源地水质优良率,确保饮用水安全;•保护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 工作内容•注重水质监测与评估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不断加强技术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

三、工作进展1. 水质监测与评估工作我们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与评估,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过去一年,我们对水源地进行了XX次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优良率达到XX%,与上年相比有所提升。

同时,我们加强了水源地周边的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些潜在的污染源。

2. 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环保知识宣传讲座,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我们还组织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的参与和关注。

3. 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为了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机制。

成立了专门的水源地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保护计划和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工作进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4. 协作与合作为了更好地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展开协作与合作。

与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部门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并开展了多项合作项目,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5. 技术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我们不断加强技术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执行力。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川环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办发[2012]43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环保部办公厅于2012年3月8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全国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37号,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实际,决定将我省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纳入此次检查范围。

按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将于2012年3-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成立领导机构,确保专人负责。

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掌握辖区相关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摸清家底,健全档案,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对照要求,抓好落实各地应对照环保部办公厅通知的统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和现状情况,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信息,建立监管档案。

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排查情况汇总表、排查情况明细表和排查总结报告及领导小组设置情况、联络员名单等书面报送我厅。

各地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调度和整改情况。

同时,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请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情况汇总表及整改情况明细表报送我厅。

我厅将于5月中旬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予以抽查,同时迎接环保部的督查。

成都五清行动实施方案

成都五清行动实施方案

成都五清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近年来,成都市城市环境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垃圾污染、空气质量下降、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成都市决定开展五清行动,即清洁、清新、清爽、清静、清朗行动。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五清行动的顺利推进。

二、清洁行动1.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制度。

2. 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增加垃圾桶和分类垃圾箱的数量。

3. 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理,不堆放在公共场所。

4. 扩大清洁队伍规模,提升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水平。

5. 加强街面清洗,定期清洗街道、人行道和公共广场。

三、清新行动1. 推行清洁能源使用,促进家庭和企事业单位使用清洁能源。

2. 加强固体废弃物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制定严格的工业污染治理措施,提升工业企业环保水平。

4. 鼓励绿化和植树造林,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5. 推广节能和环保产品,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清爽行动1. 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证市民正常用水需求。

2. 推行节水措施,提倡合理用水,减少浪费。

3.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水体质量。

4.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完善市民用水设施,提升供水质量。

五、清静行动1. 加强城市噪音管理,加大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力度。

2. 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减少交通噪音和交通拥堵。

3. 鼓励低噪音产品的使用,减少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噪音污染。

4. 严格控制施工噪音,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和方法。

5.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升市民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六、清朗行动1.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排放物污染。

2.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监测和防治措施。

3. 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4. 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控制建筑扬尘污染。

5. 减少工厂烟尘排放,提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水平。

七、落实与监督1. 建立五清行动的落实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彭州西河水库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彭州西河水库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彭州西河水库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17•【字号】川府函〔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彭州西河水库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18号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乐山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为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彭州西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成府〔2018〕12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撤销都江堰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等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成府〔2018〕14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和撤销部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泸市府〔2018〕6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德阳市华强沟水库和什邡市八角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18〕42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青川县黑龙潭水厂水源保护区、昭化区渔洞河水厂水源保护区、朝天区潜溪河水厂水源保护区》(广府〔2018〕11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部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乐府〔2018〕60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划定名山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雅府〔2018〕68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阿坝县阿坝镇自来水厂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阿府〔2018〕79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和撤销得荣县格绒沟格子达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甘府〔2018〕67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布拖县木切勒黑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凉府〔2018〕72号)等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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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2
新都区
未完成
3
温江区
寿安水厂水源地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
4
双流区
双流岷江自来水厂 金马河饮用水源地
未完成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
5
简阳市
张家岩水库
二级保护区内居民产生的污 对二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实施生态搬迁,约600余户村 水和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理。 民已签订了搬迁协议,占搬迁总数的75%。
未完成
20
新津县
未完成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
21

邛崃市
已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6
都江堰市
7
都江堰市
一是成都铁路局宝瓶山庄国有划拨土地上建筑,已完 成资产测绘工作,完成预评。目前已与成都铁路局达 成搬迁初步意见,待细化意见后签订协议;二是完成 对原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家属区、四川省水利电力 工程局技工校宗地、枇杷林宗地的资产测绘工作,已 形成资产评估初次报告,目前,都江堰市政府已与该 局签订供地协议,但目前供地条件不具备搬迁条件, 正在协调供地事宜。涉及四川省水电工程局家属区74 1、一级保护区内两岸存在 户,其中:3户公有产权房屋住户已搬迁;71户私有 西区水厂饮用水水 无关建筑未拆除; 产权房改房搬迁,已全部完成签约工作,已搬迁66 源地 2、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及 户,另外5户正在协调搬迁事宜。三是四川省人体科 标识标牌、界标不完善。 学都江堰疗养院和日兴鲟鱼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对接 会商,已完成了对四川省人体科学都江堰疗养院拆除 工作;目前,我市会同日兴鲟鱼科技有限公司,对青 城山镇、崇义镇、胥家镇三个拟搬迁点位进行了现场 踏勘,待该公司作进一步研究后,按程序进行选址。 四是涉及61户农房已完成签约57户,其中已拆除52 户,另5户正在拆除中;4户未签约。按照2017年度上 报的都江堰市西区自来水厂沙黑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已全 都江堰市自来水有 一级保护区未实现封闭隔离 都江堰市正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 限公司一水厂水源 、保护区内存在无关建筑物 整改方案开展供水整合。 地 。 都江堰市自来水有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都江堰市正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 限公司二水厂水源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整改方案开展供水整合。 地 标识标牌不规范。 都江堰市科技产业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都江堰市正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 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整改方案开展供水整合。 水源地 标识标牌不规范。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无关 都江堰市东城自来 都江堰市正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 建筑;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水有限公司水源地 整改方案开展供水整合。 标识标牌不规范。 彭州市龙门山镇沙 一级保护区87户散居农户 金河凤鸣湖段集中 (含农家乐),面积约 式饮用水水源 82684.01平方米。 一级保护区87户农户(含农家乐),已签订搬迁协议 79户,拆除房屋78户,剩余8户正在加快推进。
未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13
金堂县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14 15
金堂县 金堂县
未完成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16
大邑县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17
蒲江县
未完成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生态环境部 问题交办水源地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
18
蒲江县
未完成
成都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5月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 整治 备 注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中央督查整 改水源地、生态环境 部督查问题交办水源 地。 省级专项整治水源地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 题交办水源地。
1
龙泉驿区
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深入推进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 龙泉驿水一厂宝狮 一级保护区内有5户农户、1 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由柏合镇 湖饮用水源地 户农家乐未搬迁。 于2018年10月31日前全部拆除5户农户、1户农家乐。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11户散居 5月10日,新都区印发《成都市新都区第三自来水厂 新都区第三自来水 农户、二级保护区内存在1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时 厂石杏支渠水源地 家工业企业、1家农家乐和4 间节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石堤堰水厂 家畜禽养殖。 水源保护区拆迁关闭工作。 保护区内有4座人行便桥横 跨天师堰一级保护区水域, 右岸有一条乡村公路穿过一 级保护区陆域,存在一定交 通风险。 1、金马湖大桥右岸下游200 米左右有1个“科技园西区 ”清水沟尾水泄洪排口。 2、刘家院子处有1个农田退 水沟(双合排水沟)排口。 4座人行便桥和一条乡村公路的防护设施建设,已列 入2018年温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目前该工程已完成 施工图预审和内部评审,预计6月初完成招标挂网,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防护设施建设。 1、2018年5月24日,双流温江两地区政府分管区领导 带队,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会同水利专家,再次对 清水沟排口整治方案进行实地踏勘。按照当天现场会 议要求,目前温江区水务局正在对清水沟方案进行完 善。 2、温江区已于2018年3月对双 合排水沟大朗堰分流处采取工程措施,完成封堵。
19
新津县
西河白溪堰饮用水 拟定搬迁方案,6月30日前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兴义 一级保护区内有兴义镇散居 水 镇)摸底数据核实工作;关闭了亚成驾校,制定整改 住户131户、亚成驾校。 源地 方案,下一步将实施拆迁。 液化汽配送中心,已关闭,3月签订搬迁协议;三禾 汽车维修站,已断电停业,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2 二级保护区内有液化汽配送 处大型停车场,旱厕已停业,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范 中心、三禾汽车维修站、2 围;活活饭店,已安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处理后 西河白溪堰饮用水 处大型停车场、活活饭店、 废水接入附近临污站;安泰烟花爆竹公司,已建成蓄 水 安泰烟花爆竹公司及兴义镇 粪池,待杨牌村二组林盘污水截污工程管网建成后再 源地 145户农户、五津镇临江村 将生活废水接入;兴义镇散居住户145户(户籍人数 15组1户。 566人),已与第三方设计公司签订了林盘污水处理 工程设计合同,正在开展勘查和设计;五津镇临江村 15组1户,已封堵旱厕。 邛崃市南河石河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地
未完成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中央督查整 改水源地
未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8
都江堰市
未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9
都江堰市
未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10
都江堰市
未完成
中央督查整改水源地
11
彭州市
未完成
生态环境部重点整治 水源地
12
彭州市
该水源于2013年上移至彭州市龙门山镇沙金河凤鸣湖 彭州西河水库水源 保护区未完善规范化建设。 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前已停止取水,正在按程序 地 上报取消该保护区。 保护区内存在清江镇金港工 金堂北河饮用水源 企业已全部停产,计划进行整体搬迁,导流槽、应急 业园,清关大桥未设置导流 地 池正在施工。 槽、应急池。 金堂县东风水厂集 二级保护区内 S101省道 正在进行导流槽、应急池施工;针对二级保护区内的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K44-45处存在交通穿越及散 散居农户,正在进行入户调查、立项工作。 护区 居农户居住。 金堂县红旗水库集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交通穿越 已组织现场勘察,正在制定改道方案;针对一级保护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及散居农户居住。 区内的散居农户,正在制定搬迁方案,待审批。 护区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300平方 已纳入大邑县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饮用水 大邑县晋原三水厂 米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 水源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 饮用水源地 关的建筑物。 单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蒲江县二水厂集中 一级保护区内由1983年建成 完成情况调查、电站关停拆除暨整改方案初稿的编 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运行长滩电站。 制,正在联络中介评估机构。 区 蒲江县西河饮用水 一级保护区存在116户散居 水源地(备用水 农户,面积约25000平方米 源) 。 拟制了《饮用水备用水源调整情况报告》,积极与川 农大环境学院专家、教授对接,共同研讨备用水源划 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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