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侵权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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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
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故事六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点评:
16岁的曲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教训是由失去青春的惨重代价换取的,一念之差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故事七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

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

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

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

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

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

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
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

人生路上难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

只有用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软弱。

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

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故事八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
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

幕已经揭开。

人们,我是爱你的!你们可要警惕啊!”…… “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

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王宏春自幼生活在这个北方的县城,弟兄俩个,弟弟还小。

父母文化不高,开了个体饭店,店面不大,赢利也不多,日出而做,夜深而息,小日子过得还算殷实。

王宏春从小还算聪明,上学后,小学三年级以前学习成绩总是排在班级的前十名。

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

男孩子天性就是爱舞枪弄棒,惊险刺激。

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

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

王宏春在校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终于书读不下去了,五年级王宏春辍学了。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

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

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

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

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

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

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

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

一个二十三岁花季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

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

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

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点评:
青少年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无法用正常的社会标准去衡量好与坏、对与错,而会带有一定的盲从性和模仿性。

在面对渲染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书刊等时,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易受到影响而染上不良习惯。

有学者说,优秀的文化激励人们不断自我完善,提高道德修养,而异质文化、越轨文化则腐蚀人们的思想,毒害人们的灵魂,引诱人们违法犯罪。

案主王宏春的行为明显是受到了影视作品中不良情节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激情犯罪。

故事九黑心老板不给工钱法盲少年行凶入狱
王某出生在东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2岁时,母亲因病离他而去,年幼的王某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

由于家境贫寒,王某小学三年级时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料理农活。

然而,只靠地里那点微薄的收成,远远改善不了家徒四壁的光景。

随着时光的流逝,王某渐渐长大了。

王某思忖着,别人能出去打工挣钱,我为什么不可以?我也要帮父亲撑起这个家。

那一年3月,16岁的王某来到某市一家铁件厂打工。

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他只能干一些粗活,但他从不偷懒耍滑,
老板分配的活,他都尽最大努力去干。

他想,只要自己听老板的话,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总会得到一份收入。

但每到月底,铁件厂的老板都会找出各种借口推脱搪塞,不发给王某工资,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

在此期间,王某不但不能给家里的老父亲汇去一分钱,反而不得不从老乡那里借钱维持生活。

王某也清楚,老板并不是没有钱,他几次看到老板一掷千金,还背着自己的老婆偷偷把女人带到工厂的办公室鬼混。

现实生活使王某无计可施,老板拖欠工资的不良用心,终于激怒了王某““你不给我工钱,我也不让你好好活。

”他决定报复老板。

同年8月,王某设计了一个计划。

他知道老板每个周末都要在厂里的办公室睡觉,而且只要是没有女人在,他晚上睡觉是从来不锁门的。

一个周日凌晨一点,王某悄悄推开老板办公室的门,乘老板熟睡之机,将电闸开关上的一根电线缠绕在老板的胳膊上,当他回头准备合上电源开关时,慌乱中碰倒了一根铁棍。

老板惊醒后,立刻叫来人将王某扭送到派出所。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直到这时,他才觉得自己缺了一样东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点评:
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武器和手段。

缺了哪一点,国家都不会稳固。

法律是保护人民、惩治犯罪的武器;道德是教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武器。

本案中,老板恶意克扣工钱首先是违法行为,对待违法行为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令人遗憾的是,王某不懂法,更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稀里糊涂地犯了罪,进了监狱还不知道为什么。

这是王某的悲哀,也是不懂法的悲哀。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法制程度越来越高,不论你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你的生活、工作处处都离不开法。

这时,如果你是一个不知法、不守法的人,你将在法治社会中寸步难行。

故事十
据某,男,16周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据某与他人经事先商量,到太仓新雅鹿公司职工宿舍叫了18个河南老乡到据某等人暂住处,对18个人说:“你们过来都是给我面子,把我当朋友,我也会把你们当朋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现在我有一批裤子,你们给我面子,一人买一条,每条100元。

”据某并说::“以后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们,有我们出面摆平”,“你们过来是给我面子,你们在这里经常被安徽人欺负,以后你们的事情就找我们帮忙。

”后给每人发了一条裤子,并说待你们发了工资再付钱,7月初18个人付给三个犯罪嫌疑人1500元,因三人离开新雅鹿公司未收到款。

故事十一
2006年3乐,家住贵州的女孩小红(未成年),在网上认识了某市的那守信,几次网上来往,小红深深爱上那守信。

同年4月9日,小红只身一人从家乡
来到某市和那相会。

那便与朋友关某通过雷某将小红一700元的价格,卖给外地的董某,并先收了200元现金。

那守信骗小红先去雷某家暂住,雷某家人发现真相后,马上领雷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后来,那守信、关谋被抓获。

故事十二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

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

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

”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

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

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

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

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

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

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

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十三欺负弱小本不该、敲诈勒索终被处
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

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

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

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

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故事十四情感迷失酿悲剧、一失足成千古恨
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

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男青年说非常喜欢她,他轻易地就相信了,可那个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

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而自己也遭到了多名混混的强奸,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故事十五因小失大要不得、由好到坏一念间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

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

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

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故事十六哥们义气要不得、酿成恶果悔已迟
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

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

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

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

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

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

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

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

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故事十七
李某,男,16岁,汉族,在校学生,住陕西省王光马岗乡。

李某向同学佘某索要钱物未成,佘某就告诉无业人员远某等人,远某得知后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钱物,如果再要就用武力。

李某为此要“教训”远某。

2009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会上的另一帮无业人员张某去教训远某,张某又叫了宋某持钢管至太仓市某镇新华桥,对远某及远某的朋友沈某、房某进行殴打,致远某、沈某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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