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样表)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通用版)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1、每年10月20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
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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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记录表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记录表1、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所辖范围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事故档案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事故调查组组长或组长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和处理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所承担的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中形成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移交指定人员。
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
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1、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该如何报告是逐级上报的,从业人员报告负责人,负责人报告到当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上报,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将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将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即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即将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预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扩展资料:浮现安全事故,负责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普通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殊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安全生产事故的详细分类是什么?安全生产事故分为房屋建造、自然灾害、侦查事故、载客事故四大类。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归档、整理和管理的工作。
它的目的是保留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总结教训,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首先,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整理、保存、查询和销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文件和表格,规范和统一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库。
这个信息库应包括安全事故的基本信息、事故现场照片、调查报告、相关证据材料、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并要进行分类和存档。
档案信息库的建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配有相应的硬件设备和软件支持,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再次,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需要加强档案的保存和保密工作。
事故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档案的机密性,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最后,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需要进行定期的档案总结和评估工作。
通过对事故档案的定期总结和评估,可以深入分析事故
的原因和教训,总结相关经验和教训,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减少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为事故的后续处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事故登记台账
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事故登记台账
编号:XNY0-FDYY-AHGL-3-l1-J-03
填表说明:1. “事故等级”按照国家规定按实际情况填写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2. “事故类型”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20个事故类型进行填写;
3.本次事故登记要求各经营单位上报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统计资料。
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
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
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
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
靠。
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
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
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
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
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
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
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
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
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笔录模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笔录模板1、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记录,档案格式样本安全copy管理台帐目录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活动台帐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台帐职工安全培训情况卡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卡4. 安全生产检查台帐5. 隐患整改台帐6. 特种设备管理台帐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卡8.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发放台帐9. 职业病危害检测台帐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体检台帐10.事故管理台帐11.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台帐1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台帐1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台帐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台帐15.危险源(含重大)管理台帐16.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台帐如需台帐模板电子版本请留电子信箱2、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所辖范围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事故档案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范本)
相关责任人
处置意见
整改
办法
工程技术办法
培训教育办法
管理办法
其他
事故调查组成员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平安生产事故档案之答禄夫天创作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事故编号:〔 年〕第( )号
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单元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址
事故类别
事故发生环节
经济损失
涉及的主要危化品品名
事故性质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轻伤人数
死亡者姓名
性 别
工 种
年 龄
工 龄
事故
原因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事故
处置
事故应吸取
的教训
主要责任人
(完整版)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最新)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一)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四)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五)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六)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七)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八)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九)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十)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十一)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十二)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十三)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十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十五)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十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十七)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十八)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1、每年____月____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
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一、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汇报和分析事故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的归档1. 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将事故档案分为重大事故档案、较大事故档案和一般事故档案。
2.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机密性,确定合适的存放位置和保密措施。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每起事故的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档案进行编号和登记。
四、档案的内容1. 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等。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不得篡改、隐瞒或删除任何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08〕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档案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所辖范围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事故档案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事故调查组组长或组长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和处理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word文档良心出品)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所辖范围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事故档案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事故调查组组长或组长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和处理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所承担的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中形成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移交指定人员。
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
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一企一档(参考模板)
安全生产一企一档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档案日期:2022年X月X日档案编号:目录企业基本情况一、XX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1、基本情况1.1主要产品及系列产品:XX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日,主要经营XX销售及XX,经营XX业务。
1.2公司发展过程:XX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是一家主要经营XX的销售及XX,经营XX业务,兴办实业的企业。
公司使用面积约XX平方米,员工XX人。
公司成立了以XX 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为,人员工种岗位相对固定,设备及生产工艺能够正常运行。
2、公司平面布置XX公司面积约XX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室、仓库等。
平面图如下所示: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四、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五、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六、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关于安全管理人员任职的通知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各项管理目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及企业财产安全,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XX 同志代为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第一安全责任人)。
XX 同志代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特此通知!XX公司总经理:XX二0二二年XX月XX日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1、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制定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安全操作规程。
3、批准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针和年度目标,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部门年终考核。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命并授权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建立、保存和使用,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阅历总结、教训吸取和责任追究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全部部门、员工及外来人员,在企业发生不同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需依照本制度进行事故档案的管理。
2. 定义2.1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记录和相关材料,包括事故报告、调查报告、救援记录、调查结论、整改措施和监督检查等资料。
2.2 内容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按不同内容分类,分为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救援、事故责任和事故整改等类别。
3. 管理标准3.1 档案建立3.1.1 事故报告1.显现安全事故后,责任部门应立刻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将相关事故信息记录在事故报告表中,并在24小时内上报企业法务部门。
2.事故报告表应包含事故概况、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处理方案等内容,必需真实、完整、精准。
3.事故报告表由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1.2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应由专业的调查组负责,构成人员包括法务部门的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等。
2.事故调查组应依照调查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原因,并将调查情况记录在事故调查报告中。
3.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教训总结和提出的改进建议等内容。
4.事故调查报告由调查构成员签署后,由法务部门审核,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1.3 事故救援1.事故救援记录应认真记录事故现场的救援情况、参加救援人员、使用救援装备和实行的救援措施等。
2.事故救援记录由救援人员填写,并由救援组长或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审核。
3.救援记录应在事故救援结束后适时整理、归档,并向法务部门报备。
3.1.4 事故责任1.事故责任记录应包含事故的责任方、责任的认定、追究的部门或个人、处理措施和结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