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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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标志的合规性评估:评审人员需要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计、内容和规格进行细致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安全标志的标识清晰度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标识清晰度,即能否清晰、易读地显示出各个元素和信息。

标志上的图案、文字和符号应当清晰、完整、无模糊、无重叠、无失真。

3. 安全标志的材质和质量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材质和质量。

标志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耐高温、耐腐蚀、抗高压等特性的材料制作,确保标志的耐用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4. 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和方式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和方式,以确保标志的位置合理、醒目,并且不会对矿用产品的正常操作和使用造成任何影响。

5. 安全标志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提醒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提醒,以确保使用说明清晰明确、易于理解,警示提醒能够有效传达对矿用产品的安全使用要求和相关风险提示。

6. 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检查评估:评审人员需要评估安全标志的维护和检查情况,包括标志的数目、摆放位置和是否常年保持
清晰可见等。

评审人员也会针对标志的维护和检查提供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以上就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细则的评估和审查,可以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最终提升矿用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山产品安全标志现场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山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

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矿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现场审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审查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查组原则上自收到矿山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审查任务之日起开始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原则上,与申请人生产类似产品的生产单位的评审员和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加现场评审;申请单位出于保密的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评审员回避的请求;同一评审员一般不得连续担任同一申请单位的评审组长。

第六条自发出现场审查通知之日起,因申请单位原因,不能在90日内完成现场评审任务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

第二章审查要求、内容第七条对申请人的要求:(一)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 有适合生产矿产品的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力量;(三) 有生产设备保证产品质量;(四) 有符合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方法;(五) 合理的生产工艺、可靠;(六) 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七) 具备某一(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生产能力,具备成品组装和出厂检验的条件;(八) 其他相关条件。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1. 前言安全标志是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护职工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确保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本文档制定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2. 现场评审的意义为了确保安全标志制定的准确性,各矿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使用和管理安全标志,当然也需要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是指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标志的编制规定、制作规定和使用规定的要求,对安全标志进行抽查检查,以保证其合规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安全标志的分类安全标志按照功能性分为禁止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和指示性标志,按照形式分为图形标志、文字标志和图形+文字标志。

现场评审工作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安全标志进行差别化的抽查检查。

4.1 制定评审计划每年需要对安全标志进行抽查检查,制定评审计划需要考虑以下要素:评审内容、评审范围、评审时间、评审人员、评审标准。

4.2 抽查检查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核心任务是对安全标志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范围包括设备安全标志、区域安全标志和操作票安全标志。

每次抽查所选定标志的数量不少于10%。

4.3 处理评审结果处理评审结果是现场评审的重要环节。

评审人员应将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计分表进行评分;对于不合格的安全标志应进行处理,包括重新编制、修改、更换等措施。

5.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实质上是对煤矿安全标志制定和使用的规定进行的具体说明和解释。

评审标准制定的要点包括:质量、形式、可视性、正确性、美观性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标志制定、制作和使用等环节需要进行具体的规定。

评审标准还需要与国家有关安全标志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现场评审是对安全标志是否合规的、安全标志的内容、形式和色彩是否正确的评判,因此评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素质和技能,每位评审人员都应该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知识储备,熟悉煤矿生产现场相关操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是指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审查过程中,评审人员进行现场评审的具体细则。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细则:
1. 安全标志的使用要求:评审人员要检查申请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使用要求,如安装位置、标志尺寸、标识清晰度等。

2. 安全标志的标识内容:评审人员需核对安全标志上的标识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合,包括标志名称、标志编号、标志图案等。

3. 安全标志是否可识别:评审人员要验证安全标志的可识别性,包括标志颜色是否鲜明、图案是否清晰、文字是否易读等,以确保标志在矿用产品上能够被迅速识别。

4. 安全标志的附加要求:评审人员需要检查申请单位是否满足附加要求,如标志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必要的防伪措施等。

5. 安全标志的安装、使用说明:评审人员应核对申请单位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是否清晰、详细,并符合相关要求,以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正确安装和使用。

6. 安全标志的可追溯性:评审人员需要验证申请单位是否能提供相关标志的追溯记录,如生产日期、批号、质量证明等,以确保标志来源可靠。

7.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评审人员应检查申请单位对安全标志的维护与更新情况,包括标志的保养方式、更换周期等。

8. 安全标志的合规性:评审人员要核实申请单位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规定,以确保安全标志的合规性。

这些细则可能根据具体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审核流程和标准要求而有所不同,评审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现场评审工作。

5-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5-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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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0年5月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说明
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矿用电缆产品的安标评审。

二、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0项)、考核项目(58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 级为不合格。

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
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
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四、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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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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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5-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0年5月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说明
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矿用电缆产品的安标评审。

二、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0项)、考核项目(58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 级为不合格。

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
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
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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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四、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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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文(二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文(二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文一、评审目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标志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能准确地在矿山工作环境中发挥警示作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审范围1. 现场布置安全标志的情况;2. 安全标志的内容、形式、尺寸、颜色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3. 安全标志的摆放位置是否合理、明显可见;4. 安全标志的状况是否良好,存在损坏、模糊、褪色等问题;5. 安全标志是否与其他标识物混淆。

三、评审过程1. 现场巡查评审人员需进行现场巡查,了解矿山的实际情况。

对于不同的区域和设备,评审人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检查相应的安全标志的布置情况。

2. 安全标志内容评审评审人员需对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内容进行评审,包括警示语言、图形符号、颜色等。

评审时需参考相关标准和法规是否符合要求,并建议合理的修改意见。

3. 安全标志形式评审评审人员需对安全标志的形式进行评审,包括尺寸、材质、制作工艺等。

评审时需参考相关标准和法规是否符合要求,并建议合理的修改意见。

4. 安全标志摆放位置评审评审人员需对安全标志的摆放位置进行评审,确保标志能够被人员正确识别,并且在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提醒和引导人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 安全标志状况评审评审人员需对安全标志的状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存在损坏、模糊、褪色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更换或维修意见。

6. 安全标志与其他标识物评审评审人员需对安全标志与其他标识物的区分度进行评审,确保标志不会与其他标识物混淆,保证矿工能准确识别和理解安全标志的含义。

四、评审结果1. 评审人员需根据实地评审的情况,撰写评审报告,明确安全标志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2. 对于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评审人员需及时沟通和反馈给相关的负责人,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对于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评审人员需给予认可并加以表彰鼓励,以激励企业、单位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标志管理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

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与申请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单位的评审员及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评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申请单位出于保密的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评审员回避的请求;同一评审员一般不得连续担任同一申请单位的评审组长。

第六条自下达现场评审通知书之日起,因申请单位原因,不能在90日内完成现场评审任务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

第二章评审要求、内容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力量;(三)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四)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手段;(五)生产工艺合理、可靠;(六)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七)具备某一(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生产能力,具备成品组装和出厂检验条件;(八)其它有关条件。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文一、引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和合规性,需要进行现场评审管理。

本文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提供一套细则,以确保评审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评审对象1. 评审对象包括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安装和使用等。

2. 评审对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评审准备工作1. 评审前,评审人员应仔细研读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和相关标准,对评审内容和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2. 评审人员需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评审技巧和方法。

3. 准备评审所需的评审记录表、评审指南、评审工具和相关文档。

四、评审流程1. 评审人员应事先与矿用产品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联系,确定评审时间和地点,并征得其配合。

2. 评审开始前,评审人员应向评审对象介绍评审目的和准备工作,明确评审流程和要求。

3. 评审人员需全面检查评审对象的安全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标志是否清晰可读、准确标识产品型号和生产厂家等。

4. 评审人员应密切关注评审对象安全标志的位置、固定方式和防伪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5. 评审人员需向评审对象提问并记录评审结果,包括标志是否易于识别、是否容易被误解、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警示等。

6. 评审人员应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并与评审对象共同商讨评审结果的改进措施。

7.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需保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看问题。

五、评审记录与报告1. 评审人员应及时记录评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分类和整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2. 评审记录应详细记录评审对象的基本信息、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结果等。

3.评审报告应在评审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矿用产品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以供参考和改进。

4. 评审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评审过程和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指导和改进。

六、评审结果的后期跟踪1. 矿用产品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对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范本1. 评审目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的目的是确保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2. 评审对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对象包括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3. 评审要点3.1 矿用产品设计- 确认设计是否符合矿用产品的安全要求,是否考虑到不同矿井环境的特点和工作条件。

- 评估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确认设计是否经过实际测试和验证,验证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3.2 矿用产品制造- 查验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 检查制造工艺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 审核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能够保障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矿用产品检验- 检查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确认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 考察检验设备的校准情况,确认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检查产品检验报告的编制和管理,确认检验报告是否真实可信。

3.4 矿用产品使用- 考察矿井使用矿用产品的情况,确认产品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 检查矿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记录和事故情况,评估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 考察矿井对矿用产品的维护和保养情况,确认矿用产品的使用寿命和性能退化情况。

4. 评审方法4.1 文件审查- 对矿用产品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评估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

- 对制造和检验文件进行审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4.2 现场检查- 到制造厂和矿井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艺设备和产品使用情况。

- 进行设备测试和检验,验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4.3 口头询问- 与相关责任人进行交流和询问,了解产品的设计制造过程和使用情况。

- 就相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追问,确保评审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5. 评审报告根据评审结果编制评审报告,明确评审意见和建议,并给出改进措施和期限。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旨在明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活动的管理要求,保障评审活动的科学、规范、公正、有效进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是指对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企业现场进行评审,对其矿用产品安全性能和生产过程进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原则,保证评审活动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第二章评审管理机构第五条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设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活动。

第六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应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评审专家,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七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应制定评审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评审专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应建立评审专家库,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

第九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对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评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条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企业应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评审费用。

第十一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机构应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评审。

第十二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活动包括初审、现场评审和终审。

第十三条初审是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企业是否符合评审标准和要求。

初审合格的企业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第十四条现场评审是指评审专家对申请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包括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的检查、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验证等。

第十五条终审是指对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作出最终决策,是否发放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十六条评审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和实施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及时、有序进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1.引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正确使用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其在现场使用中需要经过一定的评审和管理,以确保其使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管理,提高安全标志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2.管理机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现场评审管理应先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如通过识别安全标志的种类和功能,制定明确的现场评审任务和评审标准,并充分考虑工作量、质量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的问题。

3.现场评审过程现场评审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确认评审任务:根据当前生产状况和维护保养周期确定评审任务,确保任务明确、具体。

2. 确认评审目标:根据任务要求、标志使用情况,明确评审目标,保证评审结果准确。

3. 准备评审工具:按照评审标准,准备相应的工具,确保评审过程规范。

4.开始评审:根据标志类型、安全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标志进行评审,重点关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提示和警示信息等多方面因素。

5. 填写评审记录: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标志名称、编号、位置、评审结果和评审人员等信息,确保评审结果明确。

6. 提出改进意见: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以及改进后的建议,为标志的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提供依据。

7. 终止评审:当标志符合评审要求时,结束评审流程,并将评审结果报送给负责人。

4.标志使用责任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使用责任应由特定的人员负责,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标志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制定相应的使用标准和流程,确保标志使用的正确性和实效性。

2. 现场使用人员:负责实施标志使用的操作,按照标准和流程使用标志,保证标志使用保持正确性和实效性。

5.标志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标志种类应符合生产环境需求,并且应具有明确、准确、易懂的提示和警示信息。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评价申请人(持证人)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能力、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现场评审分为申办评审和监督评审。

申办评审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申请人进行的评审;监督评审是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的评审。

第四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现场评审管理文件,组建和管理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制订和管理现场评审计划。

第二章现场评审工作的组织第五条申办评审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后实施。

安标国家中心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发出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人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

申办评审原则上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

申请产品符合免评审条件的,可免于评审。

第六条监督评审在安全标志监督检查或持证人申请变更、延续产品安全标志时实施。

监督评审原则上不预先告知。

第七条评审组由在安标国家中心注册的评审员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一般2~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现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与申请人(持证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

申请人(持证人)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需要,可提出评审员回避申请。

第九条评审组应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实施评审工作,申请人(持证人)应予配合。

第十条申请人不能按期接受申办评审时,可提交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90日。

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十一条持证人应按规定接受监督评审。

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的,按不合格处理。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以下是一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的草案,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管理和操作流程。

1. 评审组成员的资格和职责评审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安全性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审组成员应当熟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评审要求和程序,并具有独立、公正、客观的精神。

2. 评审场地和设备评审场地应当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并具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如评审表格、评审记录表、计量工具等。

3. 评审程序3.1 提交评审申请申请人应当准备完整的评审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评审申请表。

评审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矿用产品的技术文档、实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3.2 评审组成员准备评审前,评审组成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熟悉评审申请材料、了解评审标准和要求等。

3.3 现场评审评审组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包括对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和验证。

3.4 记录和汇总评审结果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应当及时记录评审结果,并对评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

3.5 发布评审结果评审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申请人,并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保密措施评审组对评审申请材料和评审结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5. 评审结果处理申请人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整改评审发现的问题,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评审组对整改后的材料进行复评,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6. 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对于违反评审规则和程序的行为,评审组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并对评审结果发出的有争议的问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以上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的草案,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标准版)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

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三条现场评审工作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建立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的评审准则、制定现场评审计划,向评审员下发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单位下发现场评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须填写现场评审报告,申请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

第四条评审组由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注册的评审员及聘用的技术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单一品种产品时,评审组一般为2~3人;多个品种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部门可派一名监察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单位有隶属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与申请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单位的评审员及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评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申请单位出于保密的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评审员回避的请求;同一评审员一般不得连续担任同一申请单位的评审组长。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三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三篇)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以下是一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的草案,旨在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管理和操作流程。

1. 评审组成员的资格和职责评审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安全性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审组成员应当熟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评审要求和程序,并具有独立、公正、客观的精神。

2. 评审场地和设备评审场地应当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并具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如评审表格、评审记录表、计量工具等。

3. 评审程序3.1 提交评审申请申请人应当准备完整的评审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评审申请表。

评审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矿用产品的技术文档、实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3.2 评审组成员准备评审前,评审组成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熟悉评审申请材料、了解评审标准和要求等。

3.3 现场评审评审组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包括对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和验证。

3.4 记录和汇总评审结果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应当及时记录评审结果,并对评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

3.5 发布评审结果评审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申请人,并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保密措施评审组对评审申请材料和评审结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5. 评审结果处理申请人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整改评审发现的问题,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评审组对整改后的材料进行复评,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6. 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对于违反评审规则和程序的行为,评审组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并对评审结果发出的有争议的问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以上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的草案,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二)是指对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进行现场评审的具体管理细则。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管理细则:1.评审机制:建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机制,明确评审的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1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2010年5月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说明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矿用电缆产品的安标评审。

二、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0项)、考核项目(58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 级为不合格。

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四、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 2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1 机构1.1 注册资金 ★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生产通信电缆产品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生产额定电压0.66/1.14kV及以下动力电缆产品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生产额定电压3.6/6kV及以上电缆产品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1.2 生产合法性★①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②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1.3 生产场所 ★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2 管理体系2.1 体系文件 ★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③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④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前言本准则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制定。

本准则从主体资格、产品设计与技术标准、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等 12 个方面,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 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量化评审。

现场评审的实质是确定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性能能否持续稳定地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煤矿矿用产品的特殊性,本准则在实施量化评审的同时,实施否决项评审制。

本准则中带“★”的项皆属否 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皆评定为现场评审不合格。

本准则中若某项为不适用项,该项标定分数应分配至 所关联项。

考虑目前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内矿用产品生产单位的特点,安全标志办公室将现场评审准则进行分 类编写,并以每一类别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编写现场评审准则,其余同类产品的不同评审要求,以附则的形式出现。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第 1 页,共 8 页 序号 1 1.1 1.2 项目名称 主体资格 注册资金、 ★①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规定金额; 生产能力 ★②生产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生产的合法性 ★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①应具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场所,并与执照标明的地址 一致,或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 ★②该场所必须具备具备产品总装条件。

★应具有不少于 名机电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 相 关人员应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工作。

5 未按审查确认的产品标准、图纸、工艺流程图、说明书技术文 件组织生产,不合格。

缺设计控制管理文件或转让合同,扣 1 分;未按文件或转让 合同规定实施,扣 1 分; 技术资料(标准、图纸、零件明细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不全或不统一,每欠缺一处扣 1 分。

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或营业执照未在验照有效期,不合格。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手段;
(五)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六)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
(七)具备某一〔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生产能力,具备成品组装和出厂检验条件;
(八)其它有关条件。
第八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主体资格〔注册资金、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等〕;
(二)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
评审组必须对申请单位的主要生产车间、关键工序、成品、出厂检验设备与评审组认为需要存档的实景进展拍照记录,申请单位需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审查:
核实产品的标准、图纸、设计说明书、工艺文件、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审查确认的技术文件是否一致,与其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主体资格审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指通过对申请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取证、考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资格的活动。重点评审申请单位生产所申请的产品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能力。
第十九条对现场评审不合格单位的处理:
(一)申请单位应自评审完毕之日起30日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告;
(二)申请单位应自评审完毕之日起的9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复审工作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下达复审任务书之日起30日内力量等事项〕进展核查。
第十四条现场考评:
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与所申请的产品进展抽样检验,检查申请单位对产品质量〔尤其是安全性能〕的控制能力,考核质量检验人员对产品标准掌握的熟练程度与操作水平。对相关人员进展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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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0年5月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说明
一、本准则根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2010版)》制定,适用于矿用电缆产品的安标评审。

二、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20项)、考核项目(58项)和观察项目(15项),在评审规范中分别用“★”、“●”、“■”加以标识。

三、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 级为不合格。

评审结论判定规则如下:
A级:考核项目中无不符合项;
B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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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考核项目中不符合项数超过20%。

四、否决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项目和观察项目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其中,“基本符合”表示该项目评审内容的符合度达到80%以上,5个“基本符合”等效于1个“不符合”。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需提出整改要求。

矿用电缆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否决项●考核项■观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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