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怎样确定平销返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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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销返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答:平销返利,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在实践中,部分生产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企业进销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达到偷税的目的。

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造成了税收流失。

为了规范企业的平销返利行为,国家先后出台若干政策进行约束。

本文以实例形式就企业如何正确处理两类平销返利,即现金返利与实物返利的财税问题进行解析。

现金返利的实务处理例:甲公司为某商场的商品供应商,每期期末,按商场销售本公司商品金额的5%进行平销返利。

2009年11月,商场共销售甲公司商品金额234万元,按约定收到返利11.7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场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侓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平销返利活动中,商场从供应商手里收取上述返还资金,其实并不是销售收入,而是对进销差价损失的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对购进成本价的让步,自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可见,对于商场向供应商收取的返还资金,商场不出具发票,而应由供应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

1.商场的财税处理。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大全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大全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大全销售返利是在销售活动中,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优惠或返现的形式,以激励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销售返利是企业常用的一种促销措施,常见的销售返利包括折扣、回扣、返现等形式。

销售返利对于企业来说,既可以激励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还能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市场占有率。

那么,在会计处理方面,销售返利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销售返利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

一、按营业收入计入销售返利销售返利是一种促销费用,通常会影响营业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将销售返利费用纳入营业成本,计入销售成本中,并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当企业实际支付了销售返利时,应该将其按照实际金额计入应付账款中。

比如,某公司为促销某一产品,向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折扣优惠,假设优惠金额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元,公司应该将其销售成本调整为900元,并计入销售返利费用中。

当公司实际向客户支付了100元时,应该将其计入应付账款中。

在某些情况下,销售返利的金额是固定的,不会因为销售额的变化而变化。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销售返利计入销售费用中,直接在利润表中体现。

比如,某公司为了推广某一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返现优惠,假设返现金额为1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将其计入销售费用中,并在当期利润表中进行处理。

有些企业在销售返利中,并不是将全部优惠金额一次性提供给客户,而是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比例的优惠。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采用按折扣率计入销售返利的方式进行处理。

比如,某公司在销售一款产品时,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比例的返利。

具体来说,当销售额达到1000元时,返利比例为5%;当销售额达到2000元时,返利比例为10%。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销售额的不同阶段计提销售返利费用,并在营业收入中扣减相应的金额,在实际支付返利时,按照实际金额计入应付账款中。

总结销售返利是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如何正确处理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平销返利

平销返利

平销返利目录概念平销返利:就是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甚至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称为“平销”,主要是因为商品的销售价格通常定为其进货价格,甚至低于进货价格;称为“返利”,是因为销售方要通过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与商品销售量挂钩的经济利益返还作为补偿。

平销返利的税务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举例来说:A企业从其供货商B处以100元/台的价格购入一批商品,并与B约定:A以100元/台的价格对外销售该商品,每销售一台可向B收取利润返还10元。

相关增值税处理方法如下:商场每台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100/(1+17%)×17%=14.53元商场每台商品的增值税进项税:14.53-10/(1+17%)×17%=13.08元商场每台商品需缴纳的增值税为:14.53-13.08=1.45元由此可知,实际上商场平销返利行为实际上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返利部分冲减的进项税金,遇到相关计算时,可以适当的简化计算。

会计经验:“平销返利”与“非平销返利”财税处理

会计经验:“平销返利”与“非平销返利”财税处理

“平销返利”与“非平销返利”财税处理目前各种超市遍地林立,它们除了取得销售商品收入外,还会以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

对此收入,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36号)文件精神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x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账务处理如下: 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0000/(117%)x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

 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50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 1.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利性支出,由于收到返利收入的商业企业不能向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税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一、什么是平销返利平销返利指销售企业以进价销售产品,企业并不能赚取进销差价,而是靠销售后生产企业给的返利盈利。

以商品流通来说,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以进货成本或者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再通过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举例】甲生产企业将A产品以100元每件的价格销售给乙商贸公司,并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同样按照100元的价格销售给第三方。

同时,甲生产企业再把售价的10%作为补贴返还给乙商贸公司。

二、平销返利增值税的处理(一)销售方返利冲进项税平销返利不同于一般的销售模式,这种行为容易造成偷漏税情况,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的不正常流转,不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当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二)返利的增值税开票规定1.供货方开具红字发票油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可以冲减销项税额,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由商业企业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商业企业冲减进项税额,供货方不得冲减销项税额。

(销售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三.账务处理1.供货方销售给销售方商品供货方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产品销售方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2.返利一一返利同款产品供货方(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公允价值计税)销售方(有供货方发票)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销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入库成本=公允价格(售价)÷(1+税率)销售方(供货方不提供发票)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以售价作为入账成本)3.返利一一现金返利①供货方开具红字发票供货方借:销售费用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PS:若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则计"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销售方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根据红字发票数额转出进项税)②销售方开普通发票(销售方不能开专票)供货方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销售方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四、特别提醒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是指,当一家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服务时提供给客户一定的返利,并且该返利的金额将从客户的账户中直接扣除,或者从公司的账户中扣除,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正确处理平销返利的会计事务。

首先,应该从会计原则的角度出发,按照原则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的会计准则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确认、记录及报告。

由于涉及平销返利,企业需要记录支出,即在销售产品或服务时,提供给客户的返利所支出的金额。

其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平销返利的计算方式,即是否可以作为费用,还是作为营业成本计入成本费用,甚至是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接着,应明确结算时间,以及通过什么方式结算,如果是通过现金结算,应将其记录在现金流量表上,如果是通过账户结算,应将其记录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上。

同时,应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需要对平销返利进行税收报告,以及如何报告。

最后,应做好数据的核对和记录,以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并且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审计,以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是比较复杂的,企业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上几点,以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是一种销售模式,即销售商将商品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销售给买家,并在达到一定销售额后,返还一部分销售额给买家。

在税务和账务处理方面,平销返利的处理如下:
1. 税务处理
由于平销返利属于一种销售手段,税务处理与一般的销售相同。

销售商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销售额,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此外,返利部分也需要纳税。

2. 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收款
销售商需要按照销售金额开具发票,并收到买家的付款。

买家在收到产品后,销售商需要确认收款。

(2) 返利
销售商需要设定达成返利的销售额,一旦达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买家返还相应的金额。

返利的金额应在会计科目中单独核算。

(3) 记账
销售商需要在会计账目中记录销售金额、收款金额、返利金额等信息。

同时,买家也需要在自己的账目中记录购买金额、收到发票和返利金额等信息。

总之,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和核算工作。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销售返利是厂商向渠道商提供的一种优惠政策,用于鼓励渠道商继续推销其产品。

此政策可强化厂商与渠道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可提高市场份额和利润率。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对销售收入和成本的确定。

本文将介绍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销售返利的定义销售返利是厂商为鼓励渠道商增加销售量而提供的一种优惠。

销售返利可根据销售量或其他约定标准结算。

销售返利可以给予渠道商现金、信用、货品或其他奖励。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预估处理和实际结算处理。

1、预估处理预估处理是指在销售发生之前,根据已经预测的销售额进行预估的销售返利。

厂商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销售返利预估应当在销售收入确认时计入。

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将预估的销售返利计入销售成本,相应地减少毛利。

销售返利预估处理需要进行定期回顾和调整。

下面以一个例子来说明销售返利的预估处理:ABC厂商与某渠道商签订了销售合同,按以下要求提供销售返利:如果该渠道商在销售季度内销售ABC厂商的产品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ABC厂商将给予1%的销售返利。

销售收入:1200万元预估销售返利:1200万*1%=12万元毛利:1200万-817.6万=382.4万元2、实际结算处理实际结算处理是将实际销售额用于计算销售返利。

在销售返利结算期间,厂商将计算渠道商实际销售的量并结算销售返利的金额。

实际销售返利:(1200万-1000万)*1%+(2000万-1000万)*2%=16万元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要考虑以下因素:1、销售返利的金额是否足够大,以影响销售收入的确认。

2、销售返利是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还是作为其他收入/费用处理。

3、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会计准则。

四、总结销售返利是一种重要的销售政策,可以鼓励渠道商销售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和利润率。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分为预估处理和实际结算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需要考虑销售收入的确认、销售返利的金额和会计准则等因素。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随着电商平台的普及,平销返利成为越来越多商家的营销方式。

但是,对于这种营销方式的税务和账务处理,很多商家可能并不清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一、平销返利的概念和分类
平销返利是指商家销售产品后,根据一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提供返利。

根据返利的结算方式,可以将平销返利分为预付返利和后付返利两种类型。

二、平销返利的税务处理
预付返利是商家根据协议提前支付给买家的,预付返利的税务处理与普通销售相同,按照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后付返利是在销售完成后,根据协议返还给买家的,后付返利的税务处理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后付返利应当单独开具发票,不能和销售发票合并开具。

2. 后付返利不应当计入销售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 商家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后付返利,对应科目为其他应付款。

三、平销返利的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账务处理需要分别记录预付返利和后付返利的收付
款以及对应的发票。

对于预付返利,商家应当在收到买家返利申请后,及时核对返利金额,发起返利付款。

对于后付返利,商家应当在返利发放时及时开具发票,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总的来说,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需要商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算和记录,确保合规合法。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销返利是指厂商向销售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额作为返利的
一种促销方式。

在税务和账务处理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税务处理:
1. 返利费用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进行抵扣,即应按照销售额计入进项税额中。

2. 返利费用的税率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而异。

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应按照13%的税率计算,销售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

3. 返利费用的开票应当注明返利的内容和金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额。

二、账务处理:
1. 返利费用应在销售收入中列示,列入销售成本中。

2. 返利费用的支付应当及时记录在账簿中,包括返利的对象、金额、支付日期等信息。

3. 返利费用的结算应当及时处理,包括结算周期、结算方式等。

四、总结:
在平销返利的税务和账务处理中,需要严格按照税法和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注重记录和结算,确保返利费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销售商和厂商双方,也应加强合作,保证返利的支付和使用符合双方的利益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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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平销返利与进场费如何区分

【老会计经验】平销返利与进场费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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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平销返利与进场费如何区分
中国税务报:
我是一家工贸集团公司的财务经理。

春节黄金周以后一上班,我公司就聘请某财务咨询公司的税务专家老李和小王为我公司2005年度和2006年春节期间的销售情况进行纳税风险评估。

应当说,他们的业务水平很高,指出的多数问题我都认同,但是对下面三个问题我们的意见不一致。

其一,当他们检查集团下属的一个生产企业时,发现2005年10月30日的8号凭证记录企业收到总公司的返还款450万元不应作返利处理。

因为我公司与下属的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家签订的考核协议规定,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每销售一台,公司给厂里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生产工资、奖金和办公费用,每台会计150元,每月按实际销售量结算一次。

2005年1月~10月份,公司合计返还收入450万元。

生产分厂在收到返还款时按平销业务作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当期冲减进项税金65.38元〔450÷(1+17%)×17%〕。

老李认为这样处理不妥当,说公司如此处理多缴了税。

其二,检查集团下属大型超市时,发现2005年1月~12月超市与有关生产企业结算了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广告费合计1200万元,公司的会计人员在具体的业务处理时通过往来账户作了代收代付处理,没有计算提取有关税金,应当按规定计提营业税。

其三,超市的2006年1月28日9号凭证列示超市的搬运费用为700万元,他们认为不正常。

经过认真查证发现其中有超市向供货方收取进场费650万元。

因为他们通过对有关业务合同的核。

促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促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促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促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确认返利和结算返利。

1. 确认返利:在确认销售交易时,需要根据促销返利的条件和金额进行计算,并将返利金额列入应付返利账户。

同时,将返利金额作为一项预计费用记录在销售费用账户中。

2. 结算返利:当满足促销返利的条件后,可以将预计费用中的返利金额转移到实际费用账户中。

同时,减少应付返利账户的金额。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创建应付返利账户,并在确认销售交易时将返利金额记录在该账户下。

2. 创建销售费用账户,并在确认销售交易时将返利金额记录在该账户下。

3. 根据促销返利的条件和金额,计算出实际的返利金额。

4. 在满足促销返利条件后,将预计费用中的返利金额转移到实际费用账户中。

5. 减少应付返利账户的金额,反映实际返利的支出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该处理方法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具体会计处
理方式可能因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商业中的平销返利怎么理解 _会计学堂

对于商业中的平销返利怎么理解 _会计学堂

对于商业中的平销返利怎么理解
【计算题】某商场受托代销某服装厂服装,当月销售代销服装取得零售额10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合同收取服装厂代销额20%的返还收入20000元,则:
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00000/(1+17%)×17%-20000/(1+17%)×17%=11623.93(元);
该商场当期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回答】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平销返利:供货方(本题中的服装厂,下同)委托商业企业(本题中的商场,下同)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需要确认销项税额,而商业企业需要确认进项税额抵扣。

然后商业企业平价将货物对外销售,确认销项税额,此时,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其销项与进项是相等的,利润为0,应纳增值税也为0,但这个时候供货方会与商业企业进行平销返利协议,即约定供货方按照销售额、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商业企业返还收入,此时对于商业企业来讲,相当于其购进该批货物时并没有花费那么多钱,因此对于商业企业需要冲减进项税。

其次,商业企业收到返利收入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并不属于商业企业对外销售获得销售额,产生销项税额。

因此,商业企业对于取得的这笔平销返利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后,我们来辨析具体的税务处理:对于平销返利,有两种开票形式,第一种就是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供货方可以冲减销售收入,冲减销项税额;第二种就是商
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此时供货方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需要计入销售费用处理。

这两种开票形式下,对于商业企业都需要冲减进项税额。

会计学堂问答:https:///ask/。

【会计实操经验】平销返利定义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平销返利定义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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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平销返利定义及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是指生产企业把货物按等于甚至高于商业企业售价的价格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现金或实物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如果供货方向商业企业返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现金,视为平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或负数)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如果供货方以实物形式向销售方支付返利,销售方应于收到实物时做接受捐赠处理,计人营业外收入;如果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还可按发票所列税额计人进项税额。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

平销返利的理解

平销返利的理解

【平销返利的理解】 1.请简述平销返利定义和政策规定。

【解答】定义:平销返利即⽣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销售,⽣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理解:商业企业收取各种返还收⼊⼀律不得开具专⽤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根据普通发票上的⾦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计算冲减进项税的⾦额。

这⾥的冲减进项税是基于返还收⼊和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假如不挂钩,则属于营业税范畴,不涉及进项税转出问题。

如果是商业⼩规模纳税⼈,由于采⽤的是简易征收办法,是不涉及进项税转出问题的。

【寄售和代销的区别】 2.如何理解寄售和代销的区别的? 【解答】寄售(consignment)是⼀种委托代售的贸易⽅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的做法之⼀。

在我国进出⼝业务中,寄售⽅式运⽤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出⼝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寄售⽅式。

“寄售”是⼀种有别于代理销售的贸易⽅式。

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个代销⼈(受委托⼈),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代替货主进⾏,货物出售后,由代销⼈向货主结算货款的⼀种贸易做法。

国内寄售和代销的区别主要在于:寄售是按寄售⼈确定的价格来销售,销售⽅⼀般不得加价,⽽且是通过专门的寄售商店来销售,这也是寄售商店的主营业务。

我国对寄售店的寄售物品销售⼀律按4%征收增值税。

【运费作为价外费⽤的处理】 3.运费何时作为价外费计算销项税? 【解答】关于运费作为销售收⼊的: 1.销售⽅销售货物时,负责运输并向购货⽅收取⼀定的费⽤,⾃⼰将发票开具给购货⽅,则运费收⼊根据增值税规定,要并⼊销售额作为价外费计算增值税; 2.运费由销售⽅⽀付,其中包括代购货⽅垫付的⼀部分,运费发票由货物运输企业开给销售⽅,销售⽅将运费的7%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同时将运费代垫部分÷(1+17%)×17%作为收取的价外收⼊计算销项税额。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平销返利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一、平销返利的概念平销返利指销售企业以进价销售产品,企业并不能赚取进销差价,而是靠销售后生产企业给的返利盈利。

以商品流通来说,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以进货成本或者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再通过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平销返利可分为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二、税务处理1. 开票新收入准则下,现金返利时,销售方应根据返利金额开具红字发票给采购方;实物返利时,销售方应根据返利商品数量的销售金额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同时出具蓝色专用发票。

2. 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平销返利模式下,供货方发生销售行为,应该按照全部销售额或发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和确认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得预先扣除需要返利的部分;待返利实际发生时,供货方出具红字发票的所属期,再扣减当期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三、账务处理新收入准则下,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属于事后的销售折扣,而且取决于相关指标是否能达到约定的返利情况,属于新收入准则中的“可变对价”,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现金返利下,销售方支付采购方现金返利时,采用“售前支付”形式的,应在“合同负债”科目核算,等确认销售收入时,将其转入“预计负债”或者“其他应付款”核算,其中“预计负债”是指返利金额不确认,“其他应付款”是指返利金额已经确定,同时调整“营业收入”。

实物返利下,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在账面上冲销收入与销项税额,采购方冲减成本与进项税额,销售方也应出具蓝色专用发票,应按照正常的销售进行处理。

采购方取得专票用于抵扣,在会计上在确认返利收到的商品同时确认商品进项税,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确认进项税转出。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往往会采取一些营销策略,其中之一就是销售返利。

销售返利是指在销售过程中,企业向客户提供一定的返利或折扣,以鼓励客户增加购买量或维持长期合作关系。

销售返利可以帮助企业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同时也可以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然而,销售返利也涉及到一些会计处理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销售返利的会计确认时机、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影响、会计处理注意事项等。

一、销售返利的会计确认时机在确定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销售返利的会计确认时机。

销售返利的会计确认时机通常分为两种情况:1、返利确认时点与销售同时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在销售发生时,同时确认销售返利的金额。

这种处理方式通常适用于销售返利的金额比较确定,且可以在销售过程中直接确认的情况。

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合同中规定每年年底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客户返利,此时企业可以在每次销售时,直接确认返利的金额,然后将其计入销售成本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2、返利确认时点与销售不同时进行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返利的金额无法在销售过程中直接确认,需要在销售后进行结算。

这种处理方式通常适用于销售返利的金额比较不确定,需要通过客户的实际购买量或其他条件来确定的情况。

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规定客户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企业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客户相应的返利,此时企业需要在销售完成后,根据客户的实际购买量来计算返利的金额,并确认返利。

二、会计处理方法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通常有两种:1、直接计入销售成本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这种处理方式通常适用于销售返利的金额比较确定,可以在销售过程中直接确认的情况。

在销售时,企业可以直接将销售返利的金额计入销售成本或销售费用等科目,从而减少销售成本或销售费用的金额,提高销售利润。

2、计入应付账款或预提费用等科目这种处理方式通常适用于销售返利的金额需要在销售后结算的情况。

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如何界定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在实际的税收工作中,价外费用与平销返利比较容易混淆,为了更好界定这两个概念,笔者对其进行归纳,概括起来为四个不同。

概念不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平销行为返利是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

主要方式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商业返还利润、向商业企业投资等),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损失。

简而言之,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征税规定不同除去上述三项符合条件的不包括在价外费用项目外,其余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必须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征收消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价外费用销项税额=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平销返利行为不是价外费用,它是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

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冲减取得当期的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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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怎样确定平销返利行为
问:什么叫“平销返利行为”?关于这一行为,税收上有什么特定的规定?
新疆纳税人尼加提
答: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据调查,在平销活动中,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有的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有的向商业企业投资等。

二是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

目前,我们已发现有些生产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企业进销此类实物时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来达到偷税目的。

目前,平销行为基本上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但有可能进一步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

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具有偷、避税性质,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了损失。

为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文),就平销行为中有关增值税的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于采取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进行平销经营活动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增值税征管稽查,大力查处和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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