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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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评分细则

城乡环卫一体化评分细则
材料审核
经费
保障
(10分)
1、有保证环卫工作基本需要的环卫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5分)
2、环卫工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5分)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人员设施配置
12分)
1、环卫工人按要求配置,有记录(3分)
2、主干道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硬化率≥90%(4分)
3、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运转正常,有记录(3分)
附件2:
XX县XX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实得分
检查情
况记录
组织
机构
(18分)
1、有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机构,分工明确(5分)
2、乡镇设立环卫站(所),有办公场所,门牌,印章,专职工作人员(5分)
3、行政村设立环卫队,有办公场所,有环卫队伍,至少有1名环卫监督人员(4分)
5、公厕数量足够、布局合理、位置适宜;公厕有专人保洁,清洁、基本无蝇;有记录(6分)
6、主要道路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定人定岗,全天保洁,有记录(4分)
7、主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建、乱画、乱停、乱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分)
8、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栏、清洁整齐、临时厕所清洁(3分)
9、集贸市场符合卫生标准(4分)
10、有公共绿地、广场,单位有绿化(3分)
4、环卫工作年度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4分)
1、4材料审核2、3材料审核、实地查看
制度
建设
(15分)
1、有切合实际的环卫工作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效果良好(3分)
2、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履行环卫工作职责良好,有记录(4分)
3、环卫工作监督、考核到位,有记录(4分)
4、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100%(3分),合同签订率90%以上(1分),合同签订率90%以下不得分。

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

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

xx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新农村形象,现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9个乡镇(街道)二、考核内容组织制度、队伍管理、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道路沿线卫生、环卫基础设施等。

三、考核标准(一)保洁队伍数量。

各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3‰的比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村庄保洁和河道保洁等工作,保洁人员协议一年一订,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报酬到位。

(二)保洁范围。

包括每户垃圾收集,房前屋后保洁,主要道路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河道、沟渠、溪流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绿化带及空闲地保洁,垃圾房及四周保洁,各类牛皮癣清除等。

(三)保洁时间。

垃圾清运每周不低于3次,垃圾房及四周保洁一天一次;主要道路、绿化带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空闲地保洁每天一次。

党员清洁家园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

(四)环卫设施。

合理配置垃圾桶,公共场所配足大型垃圾桶,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辆垃圾清扫车,并着装作业。

(五)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应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块,实行上墙挂牌制度。

同时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农村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分管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对保洁员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考核方法1、督查:每两个月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不纳入考核。

2、暗访:每月不定期暗访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纳入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做出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具体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xx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并与考核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保洁员绩效工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80——89分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70——79分按80%拨付;考核得分在60——69分按70%拨付;考核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不予拨付。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原则考核对象:环卫保洁公司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环境卫生的工作重点,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周检查、月汇总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项目和内容(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400分)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40分)。

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20分,保洁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0分,在岗聚堆、聊天玩耍每人次扣10分。

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0分)。

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及时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

(每项不达标扣10分)。

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五净七无”(200分)。

“五净”即路面净,边沟净,空闲宅基净,路边至墙净,水面净;“七无”即无垃圾袋、堆,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垃圾袋挂树,无卫生死角(每项不达标扣20分)。

4.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主路面积雪,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30分,每项不达标扣5分)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

(30分,每项不达标扣10分)(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300分)1.垃圾桶布局合理,村民投放垃圾方便,垃圾桶排放整齐,垃圾桶不得外溢垃圾;(60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20分;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垃圾桶有垃圾外溢扣5分)2.垃圾桶周边无垃圾、污水;(30分,每发现一项扣5分)3.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造成垃圾桶损坏;(40分,每发现一个扣20分,并给予赔偿)4.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6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涨桶率在10%以上扣5分,涨桶率在20%以上且周边产生垃圾的扣10分,地面不干净、垃圾桶未清洗每处扣5分)5.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购买车辆保险;(30分,每项未到达扣10分)6.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运输,文明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0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0分)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和抛、撒、滴、漏现象。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旨在改善城乡环境的整体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切实评估和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制定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考评体系,为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和参考。

二、考评指标体系(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目标指标1. 城市区域内公共环境整洁率:包括街头、公园、广场、交通干道等公共环境整洁的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

2. 农村地区整洁村庄覆盖率:包括农村公共场所、道路、河道、田间等整洁清爽的村庄占农村总村庄数的比例。

3. 垃圾分类覆盖率:包括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推行垃圾分类的人口比例或村庄比例。

4. 生活污水治理率: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比例。

5.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包括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覆盖率。

(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指标1. 考核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2. 组织领导:包括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3. 资金投入: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以及社会资金的参与情况。

4. 人力资源: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和基层人员的配备情况。

5. 制度建设: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指导文件的出台和执行情况。

6. 宣传教育: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宣传内容、载体和覆盖面。

7. 效果评估: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效果评估和监测情况,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和相关数据的发布和使用情况。

8. 社会参与:包括城乡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和贡献情况。

9. 考核结果运用: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反馈情况。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一)方法1. 数据统计: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统计数据,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考核指标。

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保障环境卫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
(二)环卫作业质量;
(三)环卫作业安全;
(四)环卫作业效率;
(五)环境卫生状况;
(六)公众满意度。

第三章考核标准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具体、量化,便于操作和评价。

第六条考核标准应根据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际工作情况定期修订。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七条考核程序包括:
(一)制定考核计划;
(二)组织实施考核;
(三)结果汇总与分析;
(四)问题整改与反馈。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评价、奖励、惩罚的依据。

第九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于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对于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城乡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指导,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运河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质量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监督与管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现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纪律、出勤管理等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洁人员1、工作质量标准(1)上岗时间:夏季(3月3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冬季(10月1日--4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2)上岗着装要求: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劳动工具齐全,安全标志旗明显。

2、工作质量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

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不旷工,有事向管理人员请假,自己找人替班。

3、普扫标准要求:每天上午10:00前完成一次普扫,下午4:00前完成二次普扫。

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四净六无”,“四净”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六无”即无垃圾堆、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垃圾袋挂树。

4、保洁标准要求:勤走动、勤观察、勤清扫路面等,及时清除临时垃圾、保洁区墙面等乱贴的杂物,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管理和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保持保洁区域整洁卫生。

垃圾桶桶体整洁,桶外无垃圾。

垃圾池周边整洁卫生。

蚊蝇季节按要求及时打药灭蝇。

及时发现村庄道路出入口出现的垃圾,及时向管理人员、村委回报,及时协调清理。

雨雪天气正常出勤作业,并及时清理积水积雪。

服从上级的工作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2元。

虚岗、脱岗、聚堆闲聊下棋每次5元。

旷工每发现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开除。

(2)达不到普扫、保洁标准要求时,每项每次扣2元。

(3)禁止保洁员在托管区域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20元。

(4)保洁员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临时性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0元。

环卫一体化考核方案

环卫一体化考核方案

环卫一体化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整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升城市环境整治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体化的考核方案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考核目的1. 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通过考核,激励环卫工人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和处置等环卫工作的质量。

2. 优化环卫资源配置:通过对环卫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实现环卫工作的最大效益。

3. 提升环境整治水平:通过考核,推动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三、考核内容1. 道路清扫:考核路面清扫的频次、清扫效果和清扫工具的使用情况等,以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和杂物遗留。

2. 垃圾收集:考核垃圾收集的及时性、分类准确性和收集容器的使用情况等,以确保垃圾得到规范收集和处理,避免垃圾外溢和交叉污染。

3. 处置设施维护:考核处置设施的维护情况、运行状态和消防安全等,以确保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4. 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环境整治的专项行动、效果评估和公众满意度等,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成效的达成。

四、考核指标与权重1. 道路清扫:清扫频次(30%)、清扫效果(40%)、清扫工具使用情况(30%)。

2. 垃圾收集:收集及时性(40%)、分类准确性(30%)、收集容器使用情况(30%)。

3. 处置设施维护:维护情况(40%)、运行状态(30%)、消防安全(30%)。

4. 环境整治工作:专项行动(30%)、效果评估(40%)、公众满意度(30%)。

五、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共计四次。

2. 考核方式:结合实地检查和数据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与权重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4.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奖惩措施1. 奖励: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制度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全镇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营工作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改善提升,根据《XX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XX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方案》、《XX市XXXX年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镇对村庄管理考核(一)村庄管理范围和职责1.负责行政区域(全域)乱堆乱放、违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墙体(灯杆)乱贴乱画及破旧广告牌匾、法轮功标语等影响村容村貌秩序的清理整治。

2.负责配合物业公司行政区域三大堆(草堆、粪堆、土石堆)、建筑用材、门前杂物、主街巷“小菜园”和建筑垃圾的清理,杜绝反弹。

3.负责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村民引导,明确垃圾种类分类。

引导村民自觉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桶)内,不得将污水粪便、热灰、杂土、建筑垃圾等倒入桶内,以免损坏垃圾桶,保护好村庄环卫设施,教育和制止村民、企业单位不要乱倒乱扔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麦收、秋收两季,杜绝在辖内道路晾晒农作物,引导村民自觉到规定晾晒区域内。

4.对各级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或建立的问题台账,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整改。

在迎接各级检查等重要活动中积极出人出机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5.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开展植树增绿活动,在村内主街和四旁适宜的地方栽树,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见缝插绿,村庄洁净美丽、绿色生态。

6.其它应履行的职责事项。

(二)考核方式自XXXX年12月1日起,镇内人居环境由各社区、村庄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进行日常管护,实行常态化村庄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奖补,按月配套相应考核奖补措施,由镇聘请第三方进行日常考核,具体如下:1.社区、村庄日常保洁考核验收奖补。

按照常住人口50元/人/年标准,按月进行考核奖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考核依据按照《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乡机关各部门、各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主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按照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督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评比。

考核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审定。

第四条考核原则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运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对乡机关各部门、各村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组织体系。

1。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

根据有关规定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人员。

(二)制度建设.1。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2。

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经费落实,能够保障管理人员正常履职。

3.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有受理群众举报机构,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

4。

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5.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制度。

6。

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三)宣传教育。

1.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载体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四)工作绩效。

1. 城乡乡容环境及秩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2。

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情况3.水沟垃圾处理工作完成情况第七条考核计分依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百分制考核.第八条考核方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通过明查、暗访方式,采取交叉检查、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由乡党委、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督查办组织不低于2次考核的方式进行,并按月通报情况。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各社区、村,镇直及双管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强化镇、社区、自然村三级责任落实,督促保洁员履职尽责,抓好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各项措施落实,促进镇村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创建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根据市县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队伍建设1.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由行政执法大队总牵头,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对村保洁员的管理由社区总支安排专人负责。

2.4月1号前以社区为主体完成保洁员的重新招录工作。

保洁员录用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以镇卫生院查体报告为准),热爱环卫事业;本村符合条件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贫困户优先招录;招录工作必须通过村班子、群众代表评议,并在村内公示3天,无异议方可录用。

二、镇级奖补3.镇党委政府每季度给予社区3000元生活补助。

4.镇行政执法大队每个月组织5名以上社区管理人员,集中对各社区抽查3-5个村进行月考核,考核成绩与社区、村千分制考核挂钩,并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5.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镇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行政执法大队对举报情况落实后,扣发保洁员相应工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日常管理6.镇域内大济路、庆淄路、滨石路以及镇驻地(不包括X街所辖范围及马家集所在区域)环卫一体化工作,由行政执法大队招录的保洁员负责。

7.垃圾运输确保每3天一次,重大节假日期间确保两天一次;运输人员将每天的工作情况定时上报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将每周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8.环卫一体化实行社区属地管理,包括环乡路,进村路。

社区“两委”成员包村,村干部包街道,明确工作责任。

在市、县检查中,每被扣1分,扣村、社区各5分。

9.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处面积大于3平方米垃圾堆的,扣村10分、社区5分。

10.村内没有清扫并出现三处三平方以上垃圾堆,扣发保洁员当月工资,扣村20分、社区10分,并扣发村干部工资100元,扣发社区生活补助300元。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全域市场化管理,巩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运行工作规范高效,打造高标准的环卫作业体系,确保日常监管到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成立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人居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场、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卫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考核的日常工作。

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场、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场、处)相关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各自然埼(组)设立1名监督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的考核管理。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统一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实行城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持续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共建共享城乡优美宜居家园。

三、考核依据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招投标相关文件。

四、监督管理职责体系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场、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场、处)对运营公司的“双向”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一)县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处)是属地环境卫生的管理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运营公司日常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S)县财政局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核拨市场化运营公司服务费。

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制度

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制度

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制度一、总则城乡清洁工程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

为了规范和提高城乡清洁工程的服务质量,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考核制度,对清洁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监督考核,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升清洁工程服务水平。

二、考核范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包括城市的街道、广场、公园、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以及农村地区的道路、废弃物处理、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

考核的重点包括清洁工作的整体效果、清洁工的工作态度和素质以及清洁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等方面。

三、考核内容1. 工作量考核:根据清洁工作的具体任务量和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清洁工的工作量,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进行评定,工作量越大、完成情况越好,得分越高。

2. 工作质量考核:清洁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环境的整洁程度和市容市貌的美观度。

通过对清洁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清洁工的操作技能、工作方法等进行考核,评估清洁工作的质量,达到一定标准则得分较高。

3. 工作态度考核:清洁工的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

综合考虑清洁工的工作态度、服务热情、团队合作等方面,对清洁工工作态度进行考核评定,工作态度越积极、服务态度越好,得分越高。

4. 管理水平考核:对清洁工程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效率和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清洁工程的管理水平。

管理水平越高、工作效率越高、组织协调性越好,得分越高。

5. 事故处理考核:对于清洁工程中出现的事故、纠纷等突发情况,对清洁工的应急处理措施、处理方法、处理效果等进行考核评定,及时查找问题,采取措施防范再次发生。

四、考核标准1. 工作量考核标准:根据清洁工作的具体任务量和工作要求,按照单位时间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评定,达到标准以上得分较高。

2. 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对于清洁工作的具体效果和整体效果进行综合评定,美观度、整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均符合标准者得分较高。

3. 工作态度考核标准:对清洁工服务态度、工作热情、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态度积极、服务热情、团队协作力强者得分较高。

《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镇政府成立环卫所,环卫所由一名所长和七名成员组成,环卫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和道路的卫生监管,保证全镇范围内干净卫生.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和所有道路考核对象:城乡环卫一体化托管的保洁公司二、监督考核内容1、定员定岗,有专业专职的保洁人员,要足额配备,相对固定,不得兼职,如有变动及时向镇环卫所备案;2、保洁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作业;3、保洁公司应建立定时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各类资料规范齐全;4、保洁要求:保洁员要全天候巡回保洁,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确保水面清、无漂浮物,路域净、无杂物,街面和胡同无污水横流,无杂草,无垃圾堆,无柴草堆,无粪堆,无乱堆乱放,街面和胡同道路整洁、无建筑垃圾,环境优美;村庄四周树林无垃圾袋,柴草堆放有序;省、县、乡道道路干净卫生,道路两侧及沟渠内无杂物和方便袋,无垃圾、无柴草堆、无粪堆;垃圾应及时运送到中转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村外及所有道路无积存垃圾过夜;5、如遇上级检查或重大活动,保洁公司应无条件服从镇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保洁工作;6、保洁公司接受社会监督,对媒体曝光,村民投诉和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要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三、监督考核质量标准1、制度台帐无保洁员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无检查记录台帐的处罚保洁公司200元;各类资料台帐不规范不齐全的处罚保洁公司100元;2、定员定岗规范文明作业未做到定员定岗每缺岗一人处罚保洁公司20元;保洁人员没按规定统一着装和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保洁公司10元;3、保洁要求河道、沟渠或坑塘水面漂浮物:每发现一次有大于1平方米的漂浮物处罚保洁公司50元,2平方米以上的处罚保洁公司100元;村内村外和道路两侧垃圾:每发现一次有大于1平方米的垃圾处罚保洁公司50元,2平方米以上的处罚保洁公司100元,发现村内街道和胡同有“三大堆”的参考垃圾进行处罚;垃圾的清运:每发现一次垃圾不能及时清运或积存垃圾过夜处罚保洁公司50元。

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推动我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社区)、有限公司分公司二、考核范围杨店乡全区域三、考核内容及标准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市)城区考核评分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手册》和《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四、考核办法、职责分工及结果运用考核采用巡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检查结果存档并建立台帐。

实行周督查、月检查,落实重奖重惩。

(一)考核办法1、成立考核小组。

分管担任组长,乡农环办主任、城管中队队长和村(居)负责人、垃圾治理专干、城管中队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

2、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每月22号之前为考核时段,采取集中检查方法,考核计分与县采取同一标准。

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相挂钩。

3、建立考核档案。

按月积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作为年终县、乡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的依据。

(二)职责分工农环办和城管中队:负责对保洁公司和各村(社区)农村环境整治效果进行监管、巡查和考评。

村(社区):负责房前屋后的“三小六乱”和人居环境治理,负责督查所辖区域内垃圾治理并保持区域环境整洁。

保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全域垃圾治理等;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建立各村、居保洁队伍。

(三)保障与奖惩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制定以下激励奖惩措施。

1、对村(社区)检查及相关奖罚部分。

乡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对村、居和村(居)包保干部给予奖惩,以当月村(居)接受的最高检查级别所得分数、排名作为奖惩标准(含市、县农环和“三线三边”考核),当月不重复计算奖惩。

村、居在市级农环检查中根据排名取前三和后三进行奖惩,村(居)包保干部在市、县检查中取前五和后五进行奖惩。

“三线三边”考核奖惩参照农环奖惩标准执行,奖惩对象只限于村(居)书记和负责村(居)文明创建工作的村(居)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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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原则
考核对象:环卫保洁公司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环境卫生的工作重点,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周检查、月汇总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400分)
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40分)。

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20分,保洁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0分,在岗聚堆、聊天玩耍每人次扣10分。

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0分)。

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及时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

(每项不达标扣10分)。

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五净七无”(200分)。

“五净”即路面净,边沟净,空闲宅基净,路边至墙净,水面净;“七无”
即无垃圾袋、堆,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垃圾袋挂树,无卫生死角(每项不达标扣20分)。

4.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主路面积雪,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30分,每项不达标扣5分)
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

(30分,每项不达标扣10分)
(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300分)
1.垃圾桶布局合理,村民投放垃圾方便,垃圾桶排放整齐,垃圾桶不得外溢垃圾;(60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20分;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垃圾桶有垃圾外溢扣5分)
2.垃圾桶周边无垃圾、污水;(30分,每发现一项扣5分)
3.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造成垃圾桶损坏;(40分,每发现一个扣20分,并给予赔偿)
4.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6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涨桶率在10%以上扣5分,涨桶率在20%以上且周边产生垃圾的扣10分,地面不干净、垃圾桶未清洗每处扣5分)
5.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购买车辆保险;(30
分,每项未到达扣10分)
6.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运输,文明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0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0分)
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和抛、撒、滴、漏现象。

(30分,每项扣10分)
(三)垃圾清运量的考核(100分)
1.垃圾清运量由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供,完成清运基数总量(按每人每天产生0.5公斤垃圾测算)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得100分;
2.垃圾清运量每低于清运基数总量一个百分点扣10分;
3.垃圾清运量低于清运基数总量的百分之六十的,本项不得分。

(四)应急工作的考核(100分)
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办事处环卫一体化办公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100分)
1.县以上通报、明查暗访;(50分)
2.新闻媒体曝光;(30分)
3.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

(20分)
以上每项分值为单次检查最高扣分标准,100分扣完为
止。

三、考核方式与计分方法
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村居进行检查、考核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通知、现场整改、派发督办单等形式,通知行政村、保洁公司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给予整改和落实;村居每天都要有检查、考核记录,并及时报送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每周将保洁公司的考核成绩、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以通报的形式向保洁公司反馈。

每月累计考核平均成绩为保洁公司的月考核成绩。

四、环卫经费拨付
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考核成绩作为拨付当月环卫保洁费用的依据。

1.分数在900分以上(含),核拨当月全部经费;
2.分数在700—900(不含),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经费75元;
3.分数在700分(不含)以下,不予拨付经费。

并由合同甲方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仍未达标时,可根据托管协议付清相应托管费后终止托管合同;
5.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保洁项目按照相应的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对未正常开展相应作业项目的,从月度保洁经费中予以扣除。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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