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表)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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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23
•【字号】渝职改办〔2020〕177号
•【施行日期】2020.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撤销确认李佳玲高级职称的通知
江津区职改办:
《关于取消李佳玲同志确认的高级职称的请示》(津职改办文〔2020〕124号)收悉。

李佳玲,2020年申报确认高级工程师职称时,在本人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区县人才交流机构审核意见”栏造假,经查证属实。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李佳玲给予以下处理:撤销渝职改办〔2020〕145号文件确认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
单”3年。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2016年职称申报讲解

2016年职称申报讲解

目前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园林、农业、 通信等系列的初级、中级职务资格需要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取 得, 高级职务资格需要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通过考试后,需要及时将归档材料存档。
初 定
统招初次 专业相符 非考系列
确 认
拟确认原职称 主管部门变动 非考试系列
不符合初定 晋升更高一级 考评结合
评审
转评
原职称因岗 位专业变动 同级转评
主管部门评委会 以外系列或专业
外报
● 职称申报类型 职称申报
不符合初定 晋升更高一级 考评结合
评审
评审的概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 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审工作中,首先由基层单位对申报 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然后由专业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 绩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 审,综合权衡、投票表决。 ▲工程类副高及以下:申报重庆市工程技术高(中)级职务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 ▲2016年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时间:电子预审:8.15-10.24;现场复审:9.1-10.31
4
5 6
劳动(聘用)合同 或 社保缴费记录单(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参保单位应与申报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劳动 职称盖章单位一致,重庆人才大市场代办参保人员可不提供代办参保期间社保缴费记录单) 合同审查后原件归档 免冠照片两寸 其他准入类资格证书复印件 例:教师类职称,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办理资格证,一张 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 几大名词解释
个人:代表申报职称人员本身 工作企业:代表申报职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重庆人才:代表受理职称申报项目代理的机构 重庆市工程技术高(中)级职务社会人才评审委员会:代表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团队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代表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领导的专负责社会流动人才 职称申报、审核、授予的机构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样表)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样表)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姓名XXX工作单位填全称如:市永善县大兴中学主管部门市永善县教育局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职称(填过渡后的资格名称)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专业名称(现从事的学段和具体教学学科)如:高中语文、初中化学填表时间2017年9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六:获得专利情况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个人承诺书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填表说明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联系方式
备注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所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人姓名源自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现职称
申报职称
申报评审专业方向
O1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考核确定人员提供)
2份
02
毕业证在第立证我身似正、俄院动(聘用)甑(或⅛殿费1嗥单)及学(触,的学历检索页复E■(考核廨人员提供)
1份
03
关于确认XXX同志XXX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资格确认人员提供)
1份
04
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资格确认人员提供)
2份
05
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确认人员提供)
1份
06
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资格确认人员提供)
1份
07
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复印件(资格确认人员提供)
1份
08
其他佐证材料
1份
备注
1以上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提供材料EMS到付邮寄服务。填写以下信息视为选择邮寄服务:
收件人: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附件2
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
序α
单位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学历
所学专业
申报职称
申报职称专业名称

渝职改办[2010]73号

渝职改办[2010]73号

渝职改办〔2010〕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的通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四)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五)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一)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二)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三)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㈢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0•【字号】渝人社发〔2019〕78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属各高校:根据《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渝教策发〔2017〕2号)精神,我市已于2018年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并出台了《重庆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渝教发〔2019〕3号)。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权责一致原则,现就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申报评审(一)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从2019年开始,承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全部采取自主评审方式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尚未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按规定组建并报备后,自主开展评审工作。

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专业可由高校自主委托其他高校的高评委代为评审。

高校自主制定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原则上不得低于重庆市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要克服“四唯”倾向,注重结合高校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切实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实行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妥善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体现品德、能力、业绩和质量,逐步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显示度,强化质量淡化数量,可用高质量成果替代数量要求。

对于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在确保整体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其他要求。

(二)实验技术及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

高级由各高校按要求直接报送市教委组织评审;中、初级由各高校按规定组建中评委并报市教委职改办备案后,自主评审。

职称评聘呈报表

职称评聘呈报表
主要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岗位(职务-至今
XXX中学校
XXX中学校
教师
教师
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本人自从教以来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论在教学上还是在班主任工作中,我都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努力我所任教的班级教学水平位居校内前列,我所带班级多次被评为县级和校级“优秀班集体”,2018年所带班级高2018级7班被评为县级先进班集体,所带班级高2021级6班学生XX被评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我本人2018年被评为县级毕业班优秀班主任,2017年春季学期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2016年春季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2018年春季学期都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2015年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呈报表
姓名
谭德荣
性别

民族
土家族
出生年月
1970.09
参加工作
时间
1992.08
政治
面貌
群众
原学历
大学专科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1992.07西南师范大学地理教育专业
现学历
大学本科
2002.07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
工作单位
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
工作岗位
高级教师
人员类别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
16秋-17春年度:称职
17秋-18春年度:称职
18秋-19春年度:称职
竞聘上岗情况
经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评,教职工代表大会测评,该同志综合考评成绩列同级岗位第一名。
单位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聘任同志为高级教师二级岗位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同意聘任同志为高级教师二级岗位

职称评审工作材料上报清单

职称评审工作材料上报清单

职称评审工作材料上报清单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老师,请于2017年9月19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教委人事科。

一、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职称评审系统上传材料及要求1、基本资格类(1)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3)教师资格证书;(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含公需科目考试);(5)资历、经历还必须有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或从本人相关档案中查询复印且由单位盖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乡村学校任教经历、上课、听课);(6)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书。

2.业绩类(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1)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及应用、发明专利等;(2)获奖、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不作检索要求,但论文(著作)须担供(期刊封面、扉页、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等);3.课题上报规范:市、区级课题必须有立项材料,(附主研、参研人员名单),学校自己的课题,需有证明材料。

3.年度考核类高级教师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交验原件交复印件(年度考核表每页盖公章反映考核结果栏盖鲜章)。

4.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验原件,将所有材料复印后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鲜章)后,再扫描上传。

扫描件格式要求:所有四类材料都必须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每页纸张大小为A4纸大小。

基本资格类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按顺序排列。

其他如论文、著作、专利成果等一篇(项)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换句话说是每一篇论文或著作,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包括期刊封面、扉页、目录、版权页)。

单位个附件不超过10兆,每个老师上传的总量为120兆。

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扫描清晰,按同一方向上传方便评委浏览。

其他附件:系统中有对应上传附件及佐证材料的地方需要上传到对应的位置,如果还需要额外上传一些材料可以上传到系统“其他附件材料”中。

(二)上交的纸质表册:(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职称评审系统自动生存)。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单位
姓名
拟定职务(职称)
专业方向
填表时间:2020 年月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确定工作。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考核确定: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呈报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呈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渝人社发〔2023〕62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7日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定方式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等文件精神,着眼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广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来渝工作和创新创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或在境外工作后回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来渝工作后5年内首次申报评定职称,适用本办法。

港、澳、台地区来大陆创新创业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相应系列(专业)对应层级职称不纳入申报评审范围。

第四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一、资料填写说明(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工作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现专业技术资格:填写现已取得的、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如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高/正高级会计师。

4.申报资格专业方向:会计。

5.曾用名:应与户口薄上的“曾用名”一致。

6.出生日期:按户口薄或身份证上填写到具体日期。

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

8.最高学历学位: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就读院校、专业指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毕业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学历、学位填写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学历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等,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

学制指从入学到毕业所需年数,如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

9.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现已取得、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指证书上的批准日起,填写到具体日期。

审批机关应填写证书核发机关名称。

10.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该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即从事哪方面财会工作,不要写成工作岗位或行政职务名称。

11.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指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没有职务填“无”。

不要写成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12.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

13. 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三类分别填写;时间从中专学习培训开始,根据学习培训相关证书,并按事件先后顺序填写。

“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学习、培训和进修的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如取得学历、学位应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

重庆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重庆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姓名吕辉确认资格讲师专业方向诉讼法填表时间:2018 年12 月3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填表说明1.本表供重庆市来渝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办理确认:(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离退休人员;(3)人事管理权限在我市,未经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国家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各地有关机构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诚信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确认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吕辉2018 年12 月3 日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确认材料均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确认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样表)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样表)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重庆市来渝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办理确认: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离退休人员;
(3)人事管理权限在我市,未经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国家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各地有关机构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样表)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样表)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XXX XXX XXX 性 别 民 族 XX XX XX 校 出生日期 本人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专 业 XXX 专业
X年X月X日
相 XXXXX 片 XX 学 制 X年 学 位 XX 学位
批注 [c5]: 留好本人手机号,以便联 系。 若缺少相关材料并因联系方式未 留通知不到的,后果自负。 批注 [Hr4]: 此处必须贴一寸照片, 根 据此表,要求一式两份,请两份表都 贴同底照片。
填表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 重 庆 市 职 称 改 革 办 公 室
方向一致。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 生) 见习期满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使用, 1—3 页由本人填写, 第 4 页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职改部门填写。 2、一律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 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本表要求双面打印。
出 生 地 政治面貌 最 高 学 历 外 语 程 度
标准工资 学
毕(肄、结) 业 时 间 X年X月
XXXXXX 学校 参加学术团 体及社会兼 职情况 XXXX 地点
XXX 级
X 年 X 月-X 年 X 月
XXXXXXX 内容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X 年 X 月-X 年 X 月 X 年 X 月-X 年 X 月 X 年 X 月-X 年 X 月 X 年 X 月-X 年 X 月
本人签字:
XX 年 XX 月 XX 日
批注 [Hr6]: 一定要本人签字,署名
所 在 部 门 考 核 鉴 定 意 见
部门负责人:
批注 [Hr7]: 此栏部门签署考核鉴定 意见,对申报人工作业绩的意见,是 否同意申报 XX 职称。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渝职改办[2007]61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61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和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须严格按《200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表)中“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派专人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㈠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㈢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不须另搞鉴定)、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渝人发[2007]170号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渝人发[2007]170号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渝人发〔2007〕170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教育培训处反映。

联系电话:89077253 89077777(传真)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学习型、创新型组织建设,推动重庆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基本情况进行记载、考核的工作规范,如实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划、业务考核、岗位聘用或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其管理。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或本行业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记载、考核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基本情况,主要通过《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登记卡》、信息数据库、网络化管理等方式连续记载。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后,凭施教机构出具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或代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机构申请记载、签证。

第七条继续教育记载的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的情况。

记载内容包括: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成绩。

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说明:1、一律用A4纸打印,黑色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填写内容要真实,如内容较多,可另外附页。

3、复印件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3、本表一式二份,核批后存本人档案(或本人存)、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一份。

此栏粘贴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此栏粘贴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此栏粘贴本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楚显示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学
历、证书编号、鉴定结果等信息)
说明:1、一律用A4纸打印,黑色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填写内容应真实。

3、复印件材料应清晰、完整,内容不得涂改。

4、涉外英语成绩只针对包含英语科目的职业。

5、本表一式二份,核批后存本人档案(或本人存)、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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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供重庆市来渝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办理确认: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离退休人员;
(3)人事管理权限在我市,未经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国家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各地有关机构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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