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淄博市市属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4]31号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4]31号)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维护特殊工种退休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区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特殊工种退休的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加强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申请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即:年龄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实际工作累计满8年;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它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职工所从事的特殊工种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个人档案及其他原始资料记载不清的,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原始资料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原则上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进一步完善特殊工种退休申报(一)申报时间及申报单位特殊工种退休每半年申报一次。
淄博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4.02.13•【字号】淄档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档发[2014]4号)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市档案馆制定了《淄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做好本单位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和移交进馆工作。
淄博市档案局2014年2月13日淄博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不断加强档案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列入淄博市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的市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进馆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淄博市档案馆是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永久集中统一保管淄博市重要档案资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基地,是为社会提供利用档案资料服务的中心、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和电子文件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征集、寄存、代管属本馆收集范围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资料,逐步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档案资源体系。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收集,是指淄博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接收、征集、寄存、代管进馆单位和个人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等载体形态的档案和有助于了解档案内容和立档单位历史的各种资料,以及有助于管理和利用档案所必需的专用设备。
第五条淄博市档案馆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将属于本馆收集范围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收集进馆。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淄博市属、文昌湖区事业单位招聘98人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淄博市属、文昌湖区事业单位招聘98人2014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招聘范围及条件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2、2013年毕业生。
具体为:(一)招聘范围: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3);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4)。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届毕业生(含国外及港澳台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一)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后未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可按照公示的空缺或不满比例的岗位情况,参加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2014年5月5日9:00-5月7日16:00第二阶段报名:2014年5月11日9:00-5月12日16:00审查时间:第一阶段审查:2014年5月5日9:00-5月7日16:30第二阶段审查:2014年5月11日9:00-5月12日16:30报名人员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淄人社发[2014]107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4〕107号)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淄有关单位: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管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的工伤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市级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本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实行一票征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待遇支付等经办业务。
四、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对费率进行浮动。
五、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参保时按0.2%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认定程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及相关规定办理。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医改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统筹优化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在每个镇办好1所标准化的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办好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淄政字[2014]19号_1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淄政字〔2014〕19号)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为做好“加减乘”三篇文章,加快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市政府研究确定2014年市重大项目209个,总投资1737亿元。
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续建、新开工项目)166个,总投资10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7亿元;重大前期项目43个,总投资638亿元。
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重大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落实发展实干工作总要求的具体体现,对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关键性作用的认识,与时俱进地丰富完善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
二、实行市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抓好2014年市重大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重大项目的用地争取和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土地“点供”政策,积极争取土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规划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为重大项目完善各项手续。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淄人社发[2010]122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0]122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现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进一步发挥人事计划管理在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规模、优化人员结构,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的调控导向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包括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须在空编数额内,于每年的10月份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计划科提报建议计划。
第四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建议计划进行汇总审理,分类编制年度增人计划初步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下达执行。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实行增人计划卡制度。
增人计划卡是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工资福利、工资统发、社会保险等增加计划的凭证。
一人一卡,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第六条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渠道,增人计划卡分为A卡和B卡两种。
第七条增人计划卡A卡适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考试选调、选举委派任命、派遣安置等方式,进入该单位的人员增加计划,主要包括: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从基层考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计划;3、市直单位以外调入或成建制划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4、政策性安置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
高中课文
岗位代码 01180114 01180114 01180114 01180115 01180115 01180115 01180115 01180115 01180115 01180117 01180117 01180117 01180117 01180117 01180117 01180119 01180119 01180119 01180120 01180120 01180120 01180120 01180121 01180121 01180123 01180123 01180123 01180124 01180124 01180124 01180125 01180125 01180127 01180127 01180127 01180128 01180128 01180128 01180129 01180129 01180129 01180130 01180130 01180130 01180130 01180131 01180131 01180131
姓名 许文哲 张平 樊建峰 王艺超 孔宁宁 刘红 张聪 胡召亮 孙志鹏 彭宏君 霍小蓓 李艳平 孙乐乐 王钰 王松原 牛敏 邵晓雨 杨海坤 刘肖 申科奇 周笑笑 张蒙蒙 徐晓燕 董华丽 关庆双 王寒 张元元 范新迎 孙婷茹 张学丽 李萍 田鹏飞 张超 任小龙 张孟来 王希超 刘海阳 翟所锴 宋玉健 吕呈祥 韩阳 刘守勇 付开封 张引锋 刘晓超 尚超 朱志勇 赵艳芳
准考证号 1403080408 1403091810 1403090518 1403081710 1403091502 1403090130 1403080709 1403080902 1403090805 1403080513 1403080223 1403090129 1403080708 1403091416 1403080904 1403080715 1403081804 1403081409 1403081118 1403081305 1403081614 1403080411 1403091703 1403081518 1403080624 1403090326 1403080625 1403091815 1403081612 1403080721 1403081320 1403082110 1403081128 1403081611 1403091621 1403091317 1403081114 1403090509 1403080615 1403090708 1403080422 1403080401 1403090421 1403081316 1403091507 1403081220 1403090312 1403080230
2014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2014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2014年3月12日来源: 考试必看加入收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开招聘的组织(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
1.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30•【字号】淄政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1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30日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符合人事管理规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
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的工作人员范围。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7•【字号】淄发[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04]23号2004年12月7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方针和原则,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一)坚持上下基本对应。
与省政府机构改革衔接,既要保持政府机构的相对稳定,又要重点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根据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坚持精简、统一、效能。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合理划分、科学界定各部门的事权和分工,理顺部门之间、条块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将市委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市财政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职能,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淄人发[2007]100号【发布部门】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事局【发布日期】2007.06.21【实施日期】2007.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淄人发〔2007〕100号)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
人员聘用制度是国家确定的今后事业单位基本的用人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本着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改革统筹规划,配套进行。
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
2、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根本转变。
现行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弊端日益显现。
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利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目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近几年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二是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配套。
我市制定出台了《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暂行办法》、《淄博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等一系列文件。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淄人发[2009]26号【发布部门】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09.01.23【实施日期】2009.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淄人发〔2009〕26号)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 64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研究确定,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总体要求下,对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适当简化程序实施招聘工作。
具体意见如下:一、适用岗位及应聘人员的范围、条件(一)适用岗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为与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相关的重点、关键岗位。
(二)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1、博士研究生;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3、国家“985”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在派遣期内。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编制核准和拟定下达招聘人员计划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报告中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拟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市编委办公室根据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编委办公室的批复提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计划(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加以注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下达。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第7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0日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本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解释、监督适用本办法。
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应当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布、备案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维护法制统一;(二)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五)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规范和格式要求。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内容:(一)行政许可事项;(二)行政处罚事项;(三)行政强制事项;(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价格部门依法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职能的除外)。
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教育类)真题及详细答案带解析
2014年5月25日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教育类)(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编者注:教育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共计45题,30分。
第二部分教育基础知识的内容。
共计85题,70分)第一部分(共45题,30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符合题意,请将其选出,并将其代码填在相应的括号内。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题30小题,每小题0.5分,共15分)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 ),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A.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B.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C.稳增长、促结构、调改革D.促增长、调结构、稳增长2.据央行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3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95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一,占全世界外汇储备总量的( )A.1/2 B.1/3C.1/4 D.1/53.“十二五”期间,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定不移地以( )为目标,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
A.富民强鲁B.美丽山东C.富民强省D.和谐山东4.2014年5月13日,中国海军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中俄双方达成的共识,中俄两国海军定于5月20日至26日,在中国长江口以东的东海( )海空域举行代号为“海上联合-2014”的海上联合军事演习。
A.东部B.西部C.南部D.北部5.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 )A.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B.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C.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D.处理好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关系6.《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则》提出要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 )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10.10
•【字号】淄教电字[2014]9号
•【施行日期】2014.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淄教电字〔2014〕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举办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淄教电字〔2014〕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
经组织评选和竞赛,电脑制作活动评出电脑作品一等奖150件,二等奖150件,三等奖191件;选拔出机器人参赛队一等奖6支,二等奖8支,三等奖8支;评出韩志国等60位指导教师为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优秀工作者,现将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从今年活动情况看,我市师生的参与热情持续高涨,但作品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各区县之间的差距正逐步加大,各学段、作品类别发展不均衡。
希望各单位在今后的活动中,继续加大普及力度,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营造更好的参评、参赛环境,促进活动的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
附件:1.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获奖名单
2.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获奖名单
3.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优秀工作者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0日附件1:。
1、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A类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主管部门 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招聘岗位 文秘 文秘 会计 会计 会计 法律 法律 法律 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法律 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法律 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法律 市委讲师团 宣传A 市委讲师团 宣传A 市委讲师团 宣传A 市委讲师团 宣传B 市委讲师团 宣传B 市文化改革和产业发展办公室 宣传A 市文化改革和产业发展办公室 宣传B 市文化改革和产业发展办公室 宣传B 市文化改革和产业发展办公室 宣传B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A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A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A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B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B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管理岗位B 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财务会计 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财务会计 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财务会计 市教育服务中心 财务会计 市教育服务中心 财务会计 市教育服务中心 财务会计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财务会计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财务会计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财务会计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档案管理员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档案管理员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档案管理员 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 宣传干事 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 宣传干事 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 宣传干事 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 宣传干事 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 宣传干事 山东省淄博第六中学 财务会计 第 1 页,共 9 页 招聘单位 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信访教育服务中心 市信访教育服务中心 市信访教育服务中心 岗位代码 01010101 01010101 01010102 01010102 01010102 01020101 01020101 01020101 01020201 01020201 01020201 01030101 01030101 01030101 01030102 01030102 01030201 01030202 01030202 01030202 01050101 01050101 01050101 01050102 01050102 01050102 01060201 01060201 01060201 01060301 01060301 01060301 01060509 01060509 01060509 01060510 01060510 01060510 01060804 01060804 01060804 01060804 01060804 01060907 姓名 翟晓琳 龙腾飞 宁辉 王晓宇 高展 王鹏 周琳 高全刚 李丽敏 刘婷 张艺耀 李建文 郑恺 孙慧 刘婷 王炯垚 隋海伦 李帅 丁锐 吕中杰 李树国 张存翔 刘承昊 唐强 孙庆昌 朱雷 田明 周坤 白浩 郑昱 李坤 焦文秀 刁凤娟 王天欣 郑爽 王小涛 王淋淋 何慧 陈文磊 陈颖 许文政 吕金钊 张轶群 李丽 准考证号 1403061224 1403050506 1403050817 1403060225 1403021914 1403033028 1403040706 1403060518 1403071417 1403012526 1403020324 1403032014 1403071003 1403060921 1403061428 1403033106 1403033007 1403021315 1403021421 1403061305 1403011626 1403020625 1403030430 1403030303 1403040822 1403011528 1403070507 1403070912 1403040524 1403070920 1403010613 1403011823 1403011501 1403032426 1403070714 1403040312 1403010428 1403012216 1403061203 1403071329 1403010504 1403032816 1403030804 1403060301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淄政发〔2014〕15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淄政发〔2014〕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组织对2006—2013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市政府文件10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0件;宣布失效市政府文件10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8件;修改市政府文件4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6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3.修改的市政府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9日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一、废止的市政府文件(10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07〕20号)2.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7〕23号)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土地出让给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淄政字〔2008〕14号)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划转出让或转让给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淄政字〔2008〕49号)5.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9〕20号)6.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及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09〕7号)7.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企业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11〕26号)8.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1〕78号)9.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划转、出让或转让给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淄政字〔2011〕55号)10.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淄政发〔2013〕30号)二、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厅文件(10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46号)2.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66号)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87号)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98号)5.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22号)6.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09〕36号)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84号)8.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医药、泵和电机、汽车及零部件、建筑陶瓷、氯碱、造纸、食品、塑料、家具、陶瓷、服装等11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89号)9.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东部化工区搬迁企业财税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10号)10.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外经贸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淄政办发〔2013〕38号)附件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一、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10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度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的通知(淄政发〔2006〕8号)2.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7年度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的通知(淄政发〔2007〕26号)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直接燃煤热风炉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的通知(淄政发〔2007〕48号)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淄政发〔2007〕91号)5.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度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的通知(淄政发〔2008〕6号)6.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淄政发〔2008〕82号)7.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淄政发〔2009〕83号)8.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12〕18号)9.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字〔2012〕71号)10.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13〕18号)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厅文件(8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经济园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14号)2.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25号)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27号)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85号)5.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89号)6.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131号)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度鼓励外经贸及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51号)8.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118号)附件3修改的市政府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一、修改的市政府文件(4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淄政发〔2010〕109号)建议修改内容:删去第二部分中“,不足部分市政府置入等额土地资产予以偿还”以及“今后,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承建的公益性项目,市政府与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和转让收购(BT)协议》或以置入等额土地资产方式偿还债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21•【字号】淄政办字〔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1日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山东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
本办法所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经营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中由党组织或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2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1日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淄发〔2019〕1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及其所属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第三条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管理、招录管理、员工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动态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出资一级企业的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的监管,一级企业负责所出资二级以下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经营范围、资产规模、效益状况、业务流程等因素从严从紧控制内设机构数量、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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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初级专技 有机化学 A 岗位 环境监测 初级专技 无机化学 B 岗位 环境监测 初级专技 分析化学 C 岗位 环境监测 初级专技 化学工艺 D 岗位
市环境保护局
全额
1
研究生 硕士
市环境保护局
全额
1
研究生 硕士
市环境保护局
全额
1
研究生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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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形式 全额 环境监测 初级专技 水生生物学 E 岗位 初级专技 城市规划与设计 岗位 初级专技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岗位 初级专技 食品科学 岗位
招聘专业
招聘 计划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专业要求妇科方向 研究生 硕士 专业要求产科方向 专业要求儿童重症 方向 专业要求肿瘤化疗 研究生 硕士 方向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专业要求耳科方向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附件1:
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形式 政务 招聘专业 招聘 计划 2 1 6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 管理岗位 际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学;政治经济学;产 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市科学技术情报 专业技术 初级专技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 市科学技术局 全额 研究所 岗位 岗位 件与理论 财政学;会计学(含会计硕士);金融学(含 市财政局企业财 市财政局 全额 管理 管理岗位 金融硕士);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 务管理处 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 财政学;会计学(含会计硕士);金融学(含 市非税收入管理 市财政局 全额 管理 管理岗位 金融硕士);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 局 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 财政学;会计学(含会计硕士);金融学(含 市农村综合改革 市财政局 全额 管理 管理岗位 金融硕士);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 办公室 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 财政学;会计学(含会计硕士);金融学(含 市财政投资评审 自收 市财政局 管理 管理岗位 金融硕士);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 中心 自支 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 市财政投资评审 自收 市财政局 管理 管理岗位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中心 自支 山东省会计干部 专业技术 初级专技 财政学;会计学(含会计硕士);国际贸易 市财政局 中等专业学校淄 差额 岗位A 岗位 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博分校 山东省会计干部 专业技术 初级专技 市财政局 中等专业学校淄 差额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岗位B 岗位 博分校 市职工教育培训 初级专技 市教育局 差额 教研员A 职业技术教育学;成人教育学 中心 岗位 市职工教育培训 初级专技 市教育局 差额 教研员B 中国哲学;教育学原理;汉语言文字学 中心 岗位 市机构编制委 市机构编制电子 全额 员会办公室 政务中心
招聘专业 外科学(骨科) 外科学(神外)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内科学(呼吸系病、心血管病) 外科学(神外方向) 外科学(胸心外方向) 中医内科学(肿瘤方向)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硕士(流行病 与卫生统计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微生物学
招聘 计划 1 1 2 1 1 1 1 2 1 1 1
学历 要求
招聘单位 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第七人民医院 市中西医结合医 院 市中西医结合医 院 市中医医院 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境监控中 心)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境监控中 心)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境监控中 心)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境监控中 心)
差额 耳鼻喉科 差额 差额 差额 差额 北院区耳 鼻喉科 产科 妇科 儿科
妇产科学(产科方向) 妇产科学(妇科方向) 儿科学(呼吸方向) 儿科学 妇产科学(生殖医学方向)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差额 新生儿科 差额 生殖医学 中心
市精神卫生中心 差额 精神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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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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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专业 形式 市农业科学研究 田间试验 初级专技 市农业局 差额 作物遗传育种(小麦、玉米研究方向) 院 B 岗位 市水利与渔业 市水资源 全额 水文地质 管理岗位 地质工程(水文地质方向) 局 管理办公室 市水利与渔业 市南水北调工程 初级专技 全额 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局 建设管理局 岗位 血液风湿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第一医院 差额 内科学(血液病) 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第一医院 差额 呼吸内科 内科学(呼吸系病)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第一医院 差额 妇产科 妇产科学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消化内科 内科学(消化系病) 岗位 消化内二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内科学(消化系病) 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呼吸内科 内科学(呼吸系病)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内分泌科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血液内科 内科学(血液病)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肝胆外科 外科学(普外)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血管外科 外科学(普外) 岗位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神经外科 外科学(神外) 岗位 心血管内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内科学(心血管病) 科一病区 岗位 神经内科 初级专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差额 神经病学 一病区 岗位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研究生 硕士
1
研究生 硕士
1 1 1 1 1 1 1 1 1 1 1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全日制本科所学专 研究生 硕士 业要相同或相近专 业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本、硕阶段均为农 业类院校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城市规划与设 管理岗位 计;环境工程;森林保护学;植物病理学;农 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市农业科学研究 田间试验 初级专技 差额 果树学 院 A 岗位
招聘 计划 1 1 1 1 1 1 1 1 2 1 2 1 1 1 1 1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本、硕阶段均为农 业类院校
备注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全额 规划管理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研究生 硕士
全额 建筑管理 全额 食品检验
2 1 1 1 1 1 1 1 1 1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具专业要求肝胆外 科方向
专业要求心血管介 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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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招聘单位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中心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
经费 招聘岗位 形式 神经内科 差额 二病区 泌尿内科 差额 一病区 泌尿内科 差额 二病区 差额 差额 差额 差额 差额 妇科 产科 儿科 肿瘤化疗 科 皮肤科
岗位类别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初级专技 岗位 神经病学 内科学(肾病) 内科学(肾病)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儿科学 肿瘤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耳鼻咽喉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经费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形式 初级专技 差额 骨科A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骨科B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影像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内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神经外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心外科 岗位 初级专技 差额 肿瘤科 岗位 传染病防 初级专技 全额 控 岗位 初级专技 全额 食品卫生 岗位 初级专技 全额 检验 岗位 全额
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 学或预防医学专业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 研究生 硕士 学或预防医学专业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招聘专业
招聘 计划 1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市环境监测站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监控中 心) 市城乡规划研究 市规划局 和编制管理办公 室 市城乡规划研究 市规划局 和编制管理办公 室 市食品药品监 市食品药品检验 督管理局 所 市人民防空办 市人防指挥中心 公室 市文学艺术界 市文学创作室 联合会 市中级人民法 市司法鉴定中心 院 市中级人民法 市司法鉴定中心 院 淄博师范高等 淄博师范高等专 专科学校 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