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支出。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农业生产应急救灾。

坚持“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对于区域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在地方先行救灾基础上,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物资购置、受损设施修复、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灾害监测预防评估等方面。

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用于农区蝗虫、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柑橘黄龙病、马铃薯甲虫等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应急防治补助,鼓励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生产者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重大病虫疫情不大面积暴发成灾、蝗虫不起飞危害。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者: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7年第10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救灾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应对农业灾害的农业生产救灾、应对水旱灾害的特大防汛抗旱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地质灾害救灾三个支出方向的专项补助资金。

其中:农业生产救灾支出用于灾害的预防、控制灾害和灾后救助;特大防汛抗旱支出用于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和抗旱;地质灾害救灾支出用于已发生的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救灾,不包括灾害发生前的防治支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灾害指对农、牧、渔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危害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业生物灾害。

其中:农业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高温、低温冻害、雪灾、地震、滑坡、泥石流、风雹、台风、风暴潮、寒潮、海冰、草原火灾等;农业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植物疫情,草原鼠害、病害、虫害、毒害草,赤潮等。

具体灾害种类和范围可由农业部商财政部进行调整。

本办法所称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风暴潮、冰凌、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灾害以及严重旱灾。

具体灾害种类和范围可由水利部商财政部进行调整。

本办法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的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所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

第四条救灾资金由财政部和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救灾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负责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配合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都有哪些国家对于农村的⼀些经济发展是⾮常重视的,⽽且关于⼀些种植粮⾷以及养猪养鸡,这些都是有很⼤的补贴,那么具体的内容是如何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都有哪些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类43个⼩类137个品⽬。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麦、⽔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贱伤农”保持2015年⽔平不变。

8、产粮(油)⼤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县奖励资⾦351亿元,奖励资⾦由省级财政⽤于⽀持本省粮⾷⽣产和产业发展。

9、⽣猪⼤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猪等农产品⽬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果、茶叶的标准化⽰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在主产省实现了⼩麦“⼀喷三防”全覆盖。

13、测⼟配⽅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资⾦7亿元,深⼊推进测⼟配⽅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产、⾼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产能⼒。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物农药⽰范补助试点。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0【实施日期】2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我省防灾减灾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洪涝、干旱、冰雹、飓风、雨雪冰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地区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农业救灾、林业救灾及病虫害防治等的专项资金,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农业救灾资金、林业救灾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等。

第三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坚持“地方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和省支持为辅”的原则。

各市、县、区在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时,必须及时组织生产自救,遏制灾害面源,不等不靠。

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首先从自有财力中安排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资金,自有财力确有困难的,可向省申请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第四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各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特大防汛补助费用于应急度汛、抗洪抢险(含伙食补助费、物资材料费、专用设备费、通信费、水文测报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抗洪抢险期间开支的电费、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等),水毁(含震毁,下同)水利工程和设施(包括水文测报设施和防汛通讯设施,下同)修复,以及分蓄洪区、山洪爆发区、暴雨灾害区群众的安全转移等。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9.24•【字号】豫财农水〔2023〕77号•【施行日期】202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77号各省辖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农机、渔业)局(委),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社会事业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农机、渔业)局(委):为加强农业相关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水〔2020〕102号)中附件1、2、3、4以及《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水〔2020〕26号)、《河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1〕80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9月24日附件1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增强粮油生产保障能力,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用于促进粮食和油料等重点作物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提高产出效益等方面的资金。

农业防灾减灾补助实施方案

农业防灾减灾补助实施方案

农业防灾减灾补助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制定并实施农业防灾减灾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本方案所指补助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二、补助范围1. 农业防灾设施建设补助:对于建设防风、防旱、防洪、防霜、防雹等农业防灾设施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

2. 农业生产保险补助:对参与农业生产保险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用补助。

3. 农业技术培训补助:对参与农业技术培训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

4. 农业灾后重建补助: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灾后重建补助。

三、补助标准1. 农业防灾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建设投入的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农业生产保险补助标准:按照参与保险的保费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农业技术培训补助标准:按照参与培训的费用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农业灾后重建补助标准:按照灾后重建的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补助申请和审核程序1.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给予补助。

3. 补助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给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五、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同时可以结合中央财政的相关支持政策进行资金补充。

六、监督和评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取得预期的防灾减灾效果。

七、其他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农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一、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设1.设立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对各类农业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以便及时掌握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为应急响应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农业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责任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二、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提升1.推广抗灾技术:加大对新型农业技术和抗灾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农作物抗灾能力,减少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加强农资储备:建立农资储备制度,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足够的农资,保障农业生产正常进行。

3.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鼓励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降低灾害对农民经济的影响。

三、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水能力,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和水源安全。

2.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和抗灾能力,便于农资和农产品的运输。

3.建设防护林体系:在重点灾害区域建设防护林体系,增强土壤保持和水源保护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四、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建设1.资金扶持: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政策优惠:制定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提供贷款等,鼓励农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3.培训和教育: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防灾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农民应对灾害的能力。

4.建立信息平台:建立农业防灾减灾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政策法规和技术指导等内容,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和企业。

5.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体系,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灾害和减轻损失。

6.推动科研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农业防灾减灾科研创新,研发新的防灾减灾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水平。

在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大到I O 项 。从 会前 各 省 报 送 的交 流 材 料 看 , 各地 t f 王 在1 -
f 1
争取资金投入 , 这 方 面 能 力也 都 有 了 明显 的增 强 , 我 们 不 仅 嘎
保障有钱 “ 养兵 ” , 还实现有钱“ 打仗” 。 j 三 是项 目资金结构进一步优化。结合农 农村经济的重点 领域 和关键环 节, 在资金投向上 , 突 出向主产区和优势 倾斜 , 2 0 1 2 年我部各类财政 项 目用于 1 3 个 粮食 主产 区的资金 『 比超 过6 0 %; 在项 目结构上 , 花大 力气整合 , 重点解决项 日细碎 和内 容交叉两个问题 , 比如 , 整合了原有 的种植业 、 畜牧业标准化种 养项 目, 实施 了“ 菜篮 子” 产 品生产扶持项 目, 并扩展到渔 、 l 牛
设计 、 考 核 程序 、 考 核 方 法 等 方 面 进 行 了有 益尝 试 , 初步建立 l r

农业县全覆盖 , 资金量 达 ̄ 1 1 2 6 亿元 , 实现历史性 的突破 ; 启动农
业防灾减灾稳产增 产关键技术补 助 , 实 现“ 一 喷三防” 、 病 虫 害
专业化统 防统 治等技术补助 常态化 , 形 成稳定支持 ; 整合设 立 “ 菜篮子” 产品生产扶持专项 , 涵盖种植 、 畜牧 、 水产 三大行业 ; 持续扩大农机 购置补贴规模 , 启 动报废更新补贴试 点 ; 新增 农 产品产地初加工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 , 填补相关领域政策扶
持 的空 白。同时 , 协调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加大现代农业示
范 区扶持力度 , 利用农 资综 合补贴增量资金启动种粮大户补贴 试点 , 积极参 与产粮油大县奖励 、 生 猪调出大县奖励政 策的研 究与落实 , 推动农业保 险保费补贴覆盖全国。 据 了解 , 这两年各 地在 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也都有较大增加 , 有力促进 了农业农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7.12.12•【字号】黑财规审〔2017〕3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17〕37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国土局: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畜牧兽医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2017年12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分配和下达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应对农业灾害的农业生产救灾、应对水旱灾害的特大防汛抗旱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地质灾害救灾三个支出方向的专项补助资金。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明确账户管理责任人
02
指定专人负责该账户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流向透明

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
03
该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
用途。
严格审批程序
制定审批流程
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的分配 和使用符合规定。
明确审批权限
根据资金使用的性质和金额,设定不同的审批权 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作物损失
灾害导致农作物受损,产 量下降。
农民收入减少
农作物受损,农民收入受 到直接影响。
生产成本增加
为弥补损失,农民需增加 投入,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
实施救灾资金的目的和意义
保障农民生计
通过提供救灾资金,帮助农民 度过难关,维持生计。
恢复农业生产
救灾资金可用于修复受损的农 田和生产设施,促使农业生产 尽快恢复正常。
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捐赠,包括企业 、团体和个人,为受灾农民提供资 金支持。
农业保险赔付
农业保险公司在灾后进行理赔,将 部分赔付款用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 后重建。
资金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
救灾资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保每个受灾农民都能
获得必要的支持。
重点突出
根据受灾程度和实际需要,对受 灾严重的地区和农民给予更多的
数据分析
收集相关数据,运用统计方法和模型进行分析,评估资金使用的效 益和效果。
专家评审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评估,从专业角度对资金实施效果进行评审 和意见反馈。
评估时间与周期
评估时间
每年资金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进 行评估,以便及时了解资金使用 效果和改进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农业产业调整施式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农业产业调整施式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农业产业调整施式方案一、方案背景近年来,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设立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救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分配不均、使用效率低等。

为此,我们需要对农业产业进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作用。

二、方案目标1.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民生活的影响。

2.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3.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的抗灾能力。

三、方案措施1.救灾资金分配(1)完善救灾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根据各地的受灾程度、农业产值等因素,合理分配救灾资金。

(2)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

建立健全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反馈和审计机制。

2.农业产业调整(1)优化种植结构。

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农民种植高效益的农产品,减少低效益的农产品种植面积。

(2)发展特色农业。

发挥地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业附加值。

(3)推广现代农业技术。

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的抗灾能力。

3.农业产业扶贫(1)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针对贫困地区,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帮助农民增收。

(2)开展技能培训。

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方案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

对各地的农业生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农民的需求,为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参与度。

4.落实措施。

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5.监督检查。

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1.救灾资金得到合理分配,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一、背景灾害是制约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3年是我国农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尤其是自然灾害频发。

为了保障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抗灾能力和发展潜力,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二、目标1. 保障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他们的生计稳定。

2. 提高受灾农牧民的自救能力和抗灾能力,增强他们的发展潜力。

3. 促进受灾地区农牧业的快速恢复与发展,提高灾后农牧业产能。

三、资金来源与分配方式1. 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每年将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受灾农牧民的救灾补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2)地方财政配套:各地方政府根据灾害程度和受灾人口规模,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

2. 资金分配方式(1)临时生活救助:对于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2)恢复重建资金:对于受灾农牧民的住宅、农田、农机设备等基本设施的恢复重建,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3)农业生产资金补助:为促进受灾地区农牧业的快速恢复与发展,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农业生产资金补助,用于种植、养殖、农机购置等方面。

四、资金补助标准1. 临时生活救助标准(1)临时救助金标准: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人口规模,制定相应的临时救助金标准,以确保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补助对象划定: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人口规模,由当地政府负责确定受灾农牧民的补助对象。

2. 恢复重建资金标准(1)住宅恢复重建: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受灾农牧民的住宅恢复重建,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建筑成本等因素确定。

(2)农田恢复重建: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受灾农牧民的农田恢复重建,包括灌溉设施、排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

(3)农机设备恢复: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受灾农牧民的农机设备恢复,包括农用车辆、农机具等方面的投入。

3. 农业生产资金补助标准(1)种植补助: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受灾农牧民的种植补助,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的投入。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农牧民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他们常常面临着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

为了保障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每年都会通过资金补助的方式帮助受灾农牧民渡过难关。

本方案旨在针对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受灾农牧民基本生活安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2. 支持受灾农牧民恢复生产,促进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强化资金补助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工作内容1. 资金筹措:(1) 中央财政拨付:中央财政将根据受灾情况和需求,拨付一定金额的补助资金。

(2) 地方财政筹集:各地方政府需按照实际受灾情况,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资金,为受灾农牧民提供补助。

2. 受灾评估:(1) 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地区进行评估,了解受灾农牧民的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

(2) 建立受灾档案,记录受灾农牧民的基本信息、受灾情况和所需补助金额,确保公正、透明和科学的资金补助。

3. 补助标准:(1) 根据受灾农牧民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农牧户的补助标准。

(2) 补助标准应根据受灾程度、损失程度、户口人口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并确保补助金额能够满足受灾农牧民的基本需求。

4. 资金发放:(1) 在受灾评估、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确定后,制定资金发放计划。

(2) 通过银行、邮局等渠道,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灾农牧民的银行账户或邮政储蓄卡上。

(3) 注重资金发放的及时性,确保资金在受灾农牧民最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到位。

5. 资金管理:(1) 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规范和有效。

(2) 受灾农牧民使用补助资金的范围应包括基本生活费用、生产恢复费用、灾后重建费用等,不得用于其他非法或不规范的用途。

(3) 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2023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____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自古以来,农牧民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在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农牧民常常面临着生产、生活和财产损失的风险。

为了保障受灾农牧民的权益和促进他们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____年受灾农牧民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1. 确保受灾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降低因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 促进受灾农牧民的产业恢复与发展,提高其经济自主性和自我保护能力;3. 加强对农牧业灾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二、资金来源和分配原则1. 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同时可以结合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社会捐赠和其他筹资渠道。

2. 资金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个受灾农牧民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助。

-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受灾情况和农牧民的实际需求,优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产业复原需求,最大程度上保障受灾农牧民的权益。

- 依据科学评估原则:根据灾害损失的评估和农牧民的需求调查,确保资金补助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资金补助范围和对象1. 资金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对农业、畜牧业等农牧民产业损失的补助、对农牧民生活困难的救助、对农牧民灾后重建的支持等。

2. 资金补助对象:受灾农牧民是资金补助的主要对象,包括因自然灾害(如洪涝、旱灾、冻灾、地震等)导致生产、生活和财产损失的农牧民。

四、资金补助内容1. 农牧民产业损失补助:- 对受灾地区农牧民的农作物基本生活资金补助:根据受灾程度和农作物损失,对受灾地区农牧民每户每亩作物给予适度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农牧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 对受灾地区畜牧业生产损失的补助:对受灾地区畜牧业生产损失的农牧民进行适度补助,包括牲畜饲料、防疫、饮水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 对受灾地区农牧民耕地和林地的保护和修复:通过补贴方式,对受灾地区农牧民进行耕地修复、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受灾地区农田和林地的恢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05•【文号】农办农[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农办农〔2012〕2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向明确、信号强烈的扶持政策,特别是今年首次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针对当前春耕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已下拨10.4亿元,对东北地区水稻大棚育秧、南方地区早稻集中育秧、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实施补助。

近期,中央财政再次安排22.75亿元,对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南方“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和西南地区玉米覆膜实施补助。

为及时了解各地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政策激励效应,我部对政策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两报”调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度范围承担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和西南玉米覆膜补助等政策落实任务的项目省(区、市)、项目县。

二、调度内容(一)文字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省(区、市)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各项目县落实进展情况;省、市、县各级出台的配套政策及落实情况;配合政策落实开展的有关活动进展情况;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

承担多项补助政策落实任务的,要分别上报各项补助政策落实进展情况的文字材料。

(二)调度表。

各项目省(区、市)根据所承担的补助政策情况,实时组织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填报全省政策执行情况调度表(附件1-6)。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农办财[2012]41号【发布部门】农业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04.05【实施日期】2012.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1号)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支持各地春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

为抓紧落实好各项补助政策,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面积表2012年4月5日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为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生产,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一、补助范围和内容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是通过在玉米下种时浇灌少量水,以保证出苗的一项东北地区长期实践总结出的抗旱保全苗关键技术措施。

拟对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区)的常旱易旱地区种植玉米实施抗旱“坐水种”实施补助。

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是在小麦穗期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混配剂喷雾,达到防病虫、防干热风、防倒伏,增粒增重,确保小麦增产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工作的打算与呼吁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完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管理制度, 提高资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 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加大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用于最 需要的地区和项目。
拓展资金来源
提高农民参与度
积极拓展救灾资金的筹措渠道,鼓励社会 各界参与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共同为 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贡献力量。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的实施方案
汇报人: 2023-11-20
目录
• 背景与目标 • 资金实施策略与计划 • 资金实施方式与措施 • 资金管理与监督 • 预期效果与评估 • 结语
01
背景与目标
农业灾害现状及影响
01
02
03
频繁发生
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着多种 自然灾害的频繁威胁,如 洪涝、干旱、风雹等。
农资购买补贴
对灾区农民购买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 料给予补贴,降低他们的生产成本。
贷款优惠
协调金融机构,为灾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救灾贷 款,给予利率优惠和还款期限延长等政策支持。
04
资金管理与监督
救灾资金的管理办法与规定
1 2
专款专用
救灾资金应设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农 业生产救灾,防止资金挪用和混用。
技术培训
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灾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指导他们 掌握适合当地条件的农业生产技术。
技术推广
推广适合灾区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能 力和经济效益。
咨询服务
设立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热线,解答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提供技术支持。
农业生产资料补助方式

小麦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小麦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小麦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灾害中,小麦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灾害发生后,需要及时对受灾农民提供救灾资金,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生产。

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小麦救灾资金的及时、公平、高效发放,确保资金达到最需要的受灾农民手中,并明确相关职责和程序。

二、资金来源小麦救灾资金主要来自政府专项救灾资金。

具体资金数额根据灾情和灾区面积来确定,由财政部门在灾害发生后尽快拨付。

三、资金发放程序1. 灾情评估:灾害发生后,当地农业部门组织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受灾地区进行灾情评估,确定受灾范围、受灾程度以及受灾农户数量。

2. 初步命名:农业部门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初步命名受灾较重的农户,确定其受灾等级和资金发放对象。

3. 资金核实:各受灾农户在农业部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表格和个人身份证明等,农业部门核查后确认资金发放金额。

4. 资金发放:农业部门将救灾资金直接划入受灾农户的银行账户,或者通过现金方式发放给没有银行账户的受灾农户。

资金发放应当在灾害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四、资金发放的原则1. 公平公正:资金发放应当根据受灾农户的受灾程度和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和核实,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及时高效:资金发放应当尽快进行,确保受灾农户能够尽早得到帮助,尽快恢复生产。

3. 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应当公开资金发放的政策、标准、程序和时间,让受灾农户了解资金发放的相关信息。

五、责任分工1. 农业部门:负责灾情评估、命名受灾农户、核实资金和发放资金等工作。

2. 财政部门:负责专项救灾资金的拨付和相关财务核算工作。

3. 银行机构:协助农业部门将救灾资金划入受灾农户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准确发放。

4. 监督机构:对资金发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发放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六、风险管理1. 预防重复发放:农业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库,确保资金发放不出现重复发放现象。

2. 防止腐败现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审计,严厉打击涉及贪污腐败的行为。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2.06.02
•【字号】川财农〔2022〕56号
•【施行日期】2022.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川财农〔2022〕56号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用于小麦防灾增产和病虫害防治。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各地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指导,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使用绩效,强化绩效监控。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
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2]41号
为支持各地春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

为抓紧落实好各项补助政策,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附件:
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
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为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生产,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补助范围和内容
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是通过在玉米下种时浇灌少量水,以保证出苗的一项东北地区长期实践总结出的抗旱保全苗关键技术措施。

拟对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区)的常旱易旱地区种植玉米实施抗旱“坐水种”实施补助。

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是在小麦穗期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混配剂喷雾,达到防病虫、防干热风、防倒伏,增粒增重,确保小麦增产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

拟对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四川、陕西、湖北、山西、甘肃、新疆等11个冬小麦主产省实施麦田“一喷三防”给予补助。

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是通过地膜(秸秆)覆盖、深耕起垄、施用长效肥、保水剂等措施扩大玉米种植规模、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

拟对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4省市的玉米种植实施覆膜补助。

油菜“一促四防”:是通过叶面喷施磷酸二氢钾、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混配液,促进油菜生长发育,防花而不实、防早衰、防菌核病、防高温逼熟,增加角果数和粒重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

拟对湖南、江西、湖北3个省“稻稻油”三熟制油菜实施“一促四防”补助。

二、补助标准和对象
(一)补助标准
东北地区抗旱“坐水种”:主要对抽水、运水和购买水箱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5元。

冬小麦主产区“一喷三防”:主要对施用的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和叶面肥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5元。

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主要对应用覆膜技术所需地膜给予补助,每亩补助20元。

油菜“一促四防”:主要对“一促四防”中的叶面肥、农药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10元。

(二)补助对象:实施上述技术补助政策时,应充分发挥植保、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作用,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上述政策的农民,或者开展服务的服务组织。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落实补助面积。

各地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屯,将作业地块落实到农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

(二)确定实施方式。

各地可自主选择服务组织为其提供作业服务或由村组织农民统一开展。

(三)完善技术规程。

组织有关专家,分区域、分地形、分墒情,制定完善技术规程,特别是西南干旱地区实施玉米覆膜,要对起垄覆膜、良种选择、长效肥施用、田间管理等做出详细说明,同时,为减轻地膜覆盖对农田污染的威胁,方便残膜回收,建议使用厚度0.01毫米的地膜,严禁使用厚度0.008毫米以下
的地膜。

(四)确认作业面积。

项目村要对作业情况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农业、财政部门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管理部门。

(五)核查公示面积。

县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

将最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严格补助发放。

各地可由县乡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补助资金或物资,统一组织实施,补助方式可选择发放现金或兑现物化补助。

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的,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民或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直接支付到农民直补“一卡通”账户中;采取物化补助方式的,要通过省级或县级招标采购物资,可在实施作业前兑现,通过公示予以校验,对弄虚作假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并将出现问题的服务组织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参与各项政策落实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落实到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