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9.2.1)--劳动法律关系
经济法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了解)(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掌握多选)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红字部分掌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例题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例题2】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A.民办非企业单位B.国办大学C.事业单位D.外国境内的企业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目录第1章经济法概述第2章经济法律关系第3章国有企业法第4章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第5章公司法第6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7章破产法第8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章反垄断法第10章产品质量法第11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章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第13章金融法第14章财税法第15章计划法与审计法第1章经济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规2.“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A)所著的《自然法典》一书中。
A.摩莱里B.德萨米C.怀特D.海德曼二、多项选择题1.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原因( ABC )。
A.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B.传统民商法的局限性C.帝国主义战争的爆发D.工人运动的兴起E.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2.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 ACE)。
A.宏观经济调控关系B.企业组织管理关系C.市场管理关系D.组织内部经济关系E.涉外经济关系三、判断说明题1.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错误 )说明: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它主要是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作关系。
2.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 正确 )说明: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既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是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的法律手段。
四、名词解释题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答题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第二,市场管理关系;第三,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第四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
】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
【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
】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回。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件)
A 建立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 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流程和操
作规范。
B
C
D
争议处理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与 劳动者协商解决,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 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 查,确保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06 劳动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件
目录
• 劳动关系概述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 劳动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01 劳动关系Biblioteka 述劳动关系的定义与特点定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 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体特定性
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 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
04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能力和社会需要选择职业 ,不受任何歧视和限制。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合同约定,确定和调整 劳动者的薪酬水平。
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劳 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保障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按时足额支 付工资、提供安全卫生条件等。
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 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管类专业课复习资料-《经济法学》名词解释
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
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总称)。
即纵向经济关系。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 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是指企业等组织进行合并、兼并(归并) 改组经济实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是指各组织之间进行生产协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是指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及对经济法制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
10是指经济权利主体必须通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通过特定义务主体为特定行为,才能获得的权利。
11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与本身职务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性质,故亦称经济权力。
1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
13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与其主观意志、行为无关的那些可以引发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行为是由组织或个人所为的、受其主观意志支配的那些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法律关系产生并依法运行的最主要的经济行为。
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西方学者和我国学者对劳动法的解释的共同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
(2)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形成。
(3)劳动法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一部工厂立法。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⑴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A主体:a 劳动者:是指依照劳动法律好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的资格条件:①年龄:16-18 不能从事有毒有害的工种16 最低劳动年龄 (童工<16 未成年工:16-18 未成年人:<18)②劳动能力:与特定工种相符合的能力条件。
③要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实习生不是劳动者)b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资格,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①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国家机关④社会团体⑤个体经济组织B 客体:劳动行为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②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④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3)劳动关系的特征为:①客体: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②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的用人单位(必须有用人资格);③从属性特征: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经济法课程标准-精品
《经济法》课程标准学时数:64学时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适用专业:会计电算化一、本课程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相关课程内容的联系本课程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对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毕业以后的工作都有重要的作用。
其任务是:使学生初步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加强对我国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具有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法问题的能力;熟悉经济活动范围内涉及法律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有关办法,为毕业后在实际工作中做一个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管理人才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现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特征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市场秩序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律规范。
掌握和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民商法范畴的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能够用以上所学实体法律规范分析、处理社会实际问题。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以及教学重点、难点第一章经济法概述(8学时)(一)教学内容:(2学时)L2经济法概述(2学时)1.2经济法律关系(2学时)1.3经济法律行为(2学时)(二)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渊源。
要求学生在本章的学习中理解对经济法基本概念, 掌握有关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
(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L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难点:1.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涵义4.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5.诉讼时效;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第二章公司法(8学时)(一)教学内容:2.1公司法概述(1\)/\7 \7 \7 \7 \7 时时时时时时学学学学学学2.2有限责任公司(22.3股份有限公司(22.4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2.5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2.6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1(二)基本要求:本章要求学生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熟悉公司的分类;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
(完整word版)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1、劳动关系-----是雇员(劳动者)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
(名解)2、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法律关系。
(名解)3、优势需要---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名解)4、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名解)5、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订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工人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名解)6、雇主—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仇的法人或自然人。
(名解)7、工会—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组织。
(名解)8、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名解)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由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名解)10、工资--是雇主依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名解)1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
(名解)1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名解)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法概述、劳动合同法--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第一、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第一、二节讲义第五章 劳动法【本章主要法律规定】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狭义上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狭义的劳动关系的特征是: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私人雇佣劳动关系和农业劳动关系、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关系等不由劳动法调整。
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一)用人单位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者1.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为最低就业年龄16周岁,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法》第15条)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适用劳动法的主要有:(1)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法。
(2)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不适用劳动法。
(3)现役军人、军队的文职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4)家庭雇佣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不适用劳动法。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是一些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例如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等。
2、经营协调关系:如企业之间的协作、联合等产生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平衡协调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明确经济法律关系中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使其相互对应和统一。
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1、企业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不同类型企业的设立、组织、运营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企业破产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等方面的规定。
四、市场秩序法律制度1、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
2、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等内容。
五、宏观调控法律制度1、财政法: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等,规范国家财政收支活动。
2、税法: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种的法律规定,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
法律《劳动法》笔记名词解释汇总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
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
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经济法
第一节 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 研究方法
• 劳动经济学是研究市场经济制度中的劳 动力市场现象及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律的科 学。
一、劳动资源的稀缺性
• 定义:资源的有限性称为资源的稀缺性, 或者更准确地说,相对于人类社会的无限 需要而言,客观上存在着制约满足人类需 要的力量,此种力量定义为资源的稀缺性。
• 个人追求的目标是效用最大化,即在 个人可支配资源的约束条件下,使个人需 要和愿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 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的最大化。
三、劳动力市场
• 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
商品和劳务的供给 生产要素收入
居民户
生产要素供给 货币支出
企业
四、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方法 1、实证研究方法的特点 定义:实证研究方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
三、企业短期劳动力需求的决定
• (一)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 • 在其他生产要素不变时,由劳动投入的增
加所引起的产量变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边际产量递增阶段。 • 第二阶段:边际产量递减阶段。 • 第三阶段:总产量绝对减少。
(二)企业短期劳动力需求的决定
• (一)劳动力市场的含义 • 广义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所有者个体与使用劳
动要素的企业之间,在劳动交换过程中所体现的、 反映社会经济特征之一的经济关系。 • 狭义的劳动力:指市场机制借以发挥作用,实现 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和形式。是广义劳动 力市场交换关系的外在表现,是实现劳动资源配 置的有效途径。
(二)劳动力市场的静态与动态均衡
(三)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意义
1. 劳动力资源的最优分配 2. 同质的劳动力获得同样的工资 3. 充分就业
经济法 第十二章 劳动法律制度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的生效劳动合 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 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 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 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 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
(1)试用期条款 (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3)竞业禁止条款
问题:1、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同意宫某变更劳动岗位的要求? 2、宫某单方面要求和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 (2)预告解除 (3)经济性裁员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 (2)随时解除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举例】 某公司与高先生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发生了变化,新任的法定代表人与高先生在一些事情上意见不一,双方发生了小摩擦。新 的法定代表人便找理由辞退高先生, 他认为高先生是在前任法定代表人时签订的劳动合同, 新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可以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给高先生调整了岗位,降低了 薪水。高先生不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任法定代表人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 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如果高先生不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走人。双方因此发生了争 议。高先生将企业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企业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问题:高先生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举例】 王小姐是某公司行政部门的一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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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3 、有限的意志自由。 4 、生产性 5 、分配性 6 、持续性
(二)分类 1 、从主体是否具有团体性的角度 : 个别劳动法律关系 集体劳动法律关系 2 、从劳动法律关系个数的角度 : 单一劳动法律关系 多重劳动法律关系 3 、从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角度: 国内劳动法律关系 涉外劳动法律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完全或部分不符合
劳动法律关系 符合
权利与义务是否为双 方当事人所预期和设 定不同
一般不是当事人所预 期,更不是由双方当 事人所预设
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 和设定不同
是否由法律保障其存 续不同
如不能转化为劳动法 律关系应强制终止, 但劳动者权益仍受劳 动法保护
由法律保障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分类
积极影响立法和行政,共同发出声音 对外交往 源自 、中国的雇主组织(用人单位团体)
没有“用人单位团体、联合会”之类的法人。
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
在我国劳动法主体结构中,用人单位团体是最为 薄弱的一类主体,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使得 集体谈判制度、三方性原则难以真正推行、落实 。
合理限制:除非某些职位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 如国防,不得作限制性对待。
( 2 )劳动行为能力 A 、年龄: B 、健康 C 、智力 D 、支配自由 E 、就业愿望 F 、其他因素
(三)劳动者的组织——工会 1 、西方国家工会
在西方国家,工会是以维护和改善雇工的劳动条件 、提高雇工的经济地位为主要目的,由雇工自愿组 织起来的团体或联合团体。按照西方国家关于工会 的立法,对工会的法律地位有一些基本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 1948 年《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 公约》(第 87 号公约)
( 1 )定义:用人单位,又称雇主、雇佣人,指具 有雇佣他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职业 风险和雇主义务,使用被雇用人并向其支付劳动报 酬的人。
( 2 )特征:承担职业风险,义务和责任能力较高 ;能够把被雇佣者纳入其组织管理或支配中。
物质社会关系、经济基 思想社会关系、上层建
础范畴
筑范畴
以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 以调整该关系的劳动法
动为前提
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劳动力的运用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者联系: 1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客观基础; 2 、劳动法律关系对劳动关系具有反作用。
事实劳动关系 vs 劳动法律关系
是否符合法定模式
1 、雇主为何需要组织? ( 1 )与不同层次劳方组织博弈 ( 2 )与立法、行政机关交往,施加影响 ( 3 )约束雇主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其它违
法行为 ( 4 )合理降低成本。包括信息成本。
2 、外国的雇主组织
按照产业、地域:纽约州大学雇主联合会
自下而上连缀而成的州、国家联合会。
(六)广义劳动法律关系(产业关系)中的政府 1 、产业关系理论,认为劳动法律关系可以扩展为
政府——资本、劳动的三方关系 2 、政府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身份:在和劳动
第二讲 劳动法律关系 和劳动权利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定义: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关系的参 加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 和义务关系。
(二)与其他概念对比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vs 劳动法律关系
性质不同 前提条件不同 内容不同
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行为能力的人,狭义是指已参加劳动关系的雇 员。
界定标准:从属性或被控制 ( 1 )人格、组织从属性 ( 2 )经济从属性
2 、劳动者的法律资格
为何设定法律资格?保护个体人权,保护社会资 源。
( 1 )劳动权利能力
广泛性、平等性(职业机会均等,反对任何歧视 、社会排斥)
( 1 )工会的纯粹性,即只能是雇工的团体,并且 往往必须达到一定人数;
( 2 )工会不得有政治、经济目的; ( 3 )工会有组织罢工、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
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权利。
2 、中国工会
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 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也反映出我国工会所具有 的几个特点: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政治性 。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经济、社会功 能
社会生产、资源配置
三
大
主 要
社会分配
功
能
社会整合与流动
四、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并在其
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者组织
雇主组织
广义劳动法 律关系中的 政府
(二)劳动者 1 、劳动者的界定:广义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工会具有唯一性和独立性 ;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扩展】我国工会的体制、会费问题
工会体制:新工会的成立须经上一级工会批准 会费: 1950 工会法规定单位工资总额的 2% 列
支为工会经费。——公有制背景 1992 工会法( 2001 修正)第 42 条——市场经
(四)用人单位 1 、定义、特征和范围
( 3 )范围:中国立法的列举主义
2 、用人单位的法律资格 ( 1 )用人权利能力
使用劳动力的条件、资格、限度。
核心是能够承担劳动法规定的雇主义务而“换取 ”的资格。雇主义务范围?
( 2 )行为能力
以自己的行为行使雇主权利、承担雇主义务和责 任的能力。
A 、财产:支付,赔偿能力 B 、组织:雇主通常具有组织机构、意志体、行
为人——中国不承认个人可成为雇主,且把雇主 界定为“用人单位”。
(五)雇主组织
劳动三权作为工具性权利、辅助性权利,在劳资 双方是对等安排的。
雇主组织,又称用人单位组织、雇主团体、企业 代表组织等,是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 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雇主)在劳动关系 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