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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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输血
附:核查内容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 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
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
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 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 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 和培训。
第七条
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 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 容如下: 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血液品种;
(同CRC)
第六章 发血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 血科(血库)取血。
第六章 发血
第二+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 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 /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 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 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六章 发血
第二+八条规定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1.浓缩红细胞(CRC) 4±2°
ACD:21 天
CPD:28 天
CPDA:35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4±2°C 与受血者ABO 血型相同
3.红细胞悬液(CRC3) 4±2°C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BC) 4±2°C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执行和落实
博康--昆明杏德医院 杨胜起
二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卫生部制订输血相关的政策法规
1998年10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 血法》
1999年1月5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6月颁布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12年8月1日颁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
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中与输血相关条文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二十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 血。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 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中级以上
请
医师
科主任
管 理
≥1600ml
科主任
医务科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 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 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 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领血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认真核查。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绝领用。
附:核查内容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号、 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 试验结果,以及血液及其成分的外观 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名后方可 发出,同时要在出库单或登记本上加盖 “血液外观无异常”印章。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 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
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 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 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资料随病历保存。
输血的基本知识
输血是一项有效的治疗,但绝非无害; 必须输血时应向受血者说明输血的必要性
评价内容:①《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 范;②病历首页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③输 血前的检测是否合理;④输血治疗知情同意 书的填写是否真实;⑤相关实验室的检查是 否有临床输血指征;⑥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输血的基பைடு நூலகம்知识
⑦病程记录是否完善;⑧输血后疗效评价情 况是否符合实际;⑨临床医嘱与输血的一致 性是否相符;⑩输血不良反应是否回报。
第七条
采血日期及时间; 有效期及时间: 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储存条件。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第十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 (卡)领取临床用血。
24 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 4±2°C 解冻后24 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22±2°C (轻振荡)
24 小时(普通袋)或5天
(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PC-2)(同PC-1)(同PC-1)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第二十二条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一、总则 一个目标:科学合理利用血液资源,确保
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两条主线: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使用
成熟的输血技术和血液保存技术,包括成 分输血、自体输血;2、二级以上医院应设 独立输血科(血库)。
申请量
申请权
审核签发权
三
级
<800ml
上级医师
用
血
申
800ml~1600ml
和危害性;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输血前签署 知情同意书。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
输血前评价:主要评价输血前的检测、输 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大量输血的审 批、患者检查及输血适应症的掌控。
输血的基本知识
用血合理性的评价:
输血中的评估:主要评价用血医嘱、病程 记输血记录及输血病程;
输血后的评估:主要评价输血后的疗效及 输血严重危害的发生、处理和记录。
品种
保存温度
保存期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22±2°C 24 小时内输注
9.新鲜液体血浆(FLP)
4±2°C 24 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20°C 以下 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FP)
-20°C 以下 四年
12.冷沉淀(Cryo)
-20°C 以下 一年
13.全血
4±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