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航空消防员管理系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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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航空消防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运输机场,下同)、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规范运输机场消防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规则》及其他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境内民用运输机场消防人员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统一管理我国境内的航空消防员,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省级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本辖区内航空消防员。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情况聘任航空消防监察代表,对航空消防员的训练、救援和资质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民用运输机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员管理举办机构,履行本机场航空消防员的聘用、训练、救援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民用运输机场应建立健全航空消防员管理档案制度,准确完整地记录其初任训练、定期训练、日常训练及救援工作等事项。
第七条专业术语
航空消防员,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承担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包括航空消防战斗员、航空消防驾驶员、航空消防教员和航空消防火场指挥官。
航空消防驾驶员,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承担消防车驾驶工作的人员。
航空消防教员,是指承担航空消防员初任训练、定期训练和日常训练教学训练职责的人员,包括航空消防战斗员教员和航空消防驾驶员教员(以下简称航空消防教员)。
航空消防火场指挥官,是指现场举办和指挥扑救机场或邻近区域航空消防事故的人员。
初任训练,是指航空消防员正式入职前的专业培训。
定期训练,是指航空消防员工作后的脱产训练。
日常训练,是指由运输机场每月自行举办和考核的训练。
机场紧急事件,是指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航空消防员职责
(1) 防范机场航空设施的日常火灾风险
(2) 扑救航空器事故火灾、搜救航空器事故火灾遇险旅客
(3) 保护机场内火灾事故现场、航空器火灾事故现场
(4)承担机场主管当局交办的其他紧急事件工作。
第九条在机场紧急事件发生时,航空消防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在接到航空器遇险警报后,立即出勤赶到事故现场;机场内发生航空器紧急事件,出勤消防员应在3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2) 在到达事故现场需要灭火时,应在一分钟内力争控制90%以上的火势或至少喷出所携带灭火剂的50%。
(3) 设法接近遇险航空器,搜救幸存旅客并将其转移至消防圈外的安全区域。第三章录用标准
第十条应聘航空消防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人员,身高162㎝以上,年满十八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标准;
(4)满足民航从业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第十一条应聘合格人员应参加航空消防员初任训练,经考核合格获得培训机构颁发的《航空消防员证书》。
第十二条取得《航空消防员证书》的人员,应在机场实习半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由局方颁发的《航空消防员执照》,正式承担航空消防救援执业工作。
第十三条民用运输机场应每年考核本单位航空消防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作出鉴定,对考核不合格者,由局方收回其《航空消防员执照》。
第十四条航空消防员的职业技能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另行制订。
第十五条航空消防员中断履行职责6个月以上的,应通过初任训练,方可继续承担航空消防员工作。
第四章航空消防员训练
第一节航空消防战斗员训练
一、航空消防战斗员初任训练
第十六条航空消防战斗员的训练由初任训练、定期训练和日常训练构成。
第十七条航空消防战斗员初任训练项目由理论、技战术和体能三科目构成,初任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学时不低于1056学时。
(一)理论培训学时不低于320学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航空燃油火行为及其燃烧特性,航空器燃油系统等;
(2)航空材料及其燃烧特性;
(3)航空器主要的结构组成,民航专业术语;
(4)航空器内外部的危险区域;
(5)航空器的进入和逃离设施;
(6)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火场监控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7)机场主要构成,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场标识、灯光、仪表着陆系统等重要区域,应急救援消防通道,指定隔离区,机场车辆交通管制区;
(8)机场和航空器在危险状态下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
(9)航空灭火系统的组成及使用,灭火药剂的性能、选择和管理,灭火剂的优势和缺陷,灭火剂的释放速率和释放密度;
(10)航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种类及其功能;
(11)消防员自我防护方法及技巧;
(12)航空医学急救技巧;
(13)航空危险品及其处置方法和流程;
(14)消防心理危机压力干预技巧;
(15)非法干扰事件处置程序;
(16)消防车辆装备构成及性能;
(17)消防设施构成及性能。
(二)技战术培训学时不低于472学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2)打开舱门、逃生梯、搜救伤员;
(3)关闭航空器系统、航空器引擎、电子及燃油系统;
(4)航空灭火系统,正确释放灭火药剂;
(5) 航空消防通信系统,报告准确位置及火场情况;
(6)模拟航空事故灾害演练,实施应急管理预案和计划;
(7)灭火剂的释放程序和控制火源的方法;
(8)识别各种类型和型号的航空器,包括其设计载客数量;(9)识别航空器动力系统的类型和危险性;
(10)在航空器结构中使用的材料及其对灭火和救援的影响;(11)机身的最佳破拆点和破拆操作;
(12)定位和辨识航空器组件:
a.机上各类火灾的防护警告和灭火系统
b.(2)APU关闭控制
c.飞行数据记录器和舱音记录器
d.刹车和起落架机轮系统
e.航空器应急发动机关闭控制
(13)救援危险识别:
a.火灾事故的常见类型
b.在特殊事件中,可能受伤的原因
c.恰当的顶升技术
d.如何避免坠落和摔倒
e.在敲打固定物体或搬移物体时,可能有的危险
f.使用水带时可能的危险
g.用力过度或其他生理因素造成的受伤
h.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服装和装备
i.正确组装、拆卸和使用设备
j.水上救援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l.常用救援工具和设备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