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专版
人口和计划生育实用知识讲座ppt课件
• 5、紧急避孕药:
• 常见的有毓婷。优点:可对避孕失败提供补救;
安全、服用简便。
• 服用紧急避孕的注意事项:
• (1)掌握好时间,采用药物方法要在无保护房事 后72小时内; • (2)服用紧急避孕药2小时内如有呕吐,应补服 一次; • (3)服紧急避孕药后,在下次月经过期,应到医 院检查是否紧急避孕失败。
• 2、避孕药:
• 常见种类: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避孕
针、探亲避孕药、皮埋。
• 优点:高效、安全、可逆,同时它还可以使月经规律,
缩短经期,减少月经血量,缓减痛经,有预防子宫内膜 癌和卵巢上皮癌的作用。
• 口服避孕药的禁忌症:(1)怀孕或可疑怀孕;(2)
急慢性肝、肾疾病;(3)内分泌系统疾病;(4)高血 压、高血脂及心血管系统疾病;(5)恶性肿瘤;(6) 血栓或血管栓塞性疾病;(7)诊断不明的子宫出血; (8)糖尿病前期或可疑糖尿病;(9)胆囊疾病;(10) 年龄大于40岁;(11)胃肠吸收不良或正在服用与避孕 药相互有影响的药物;(12)哺乳期的妇女。(13)吸 烟妇女特别是每天吸烟大于20支者慎用。
•
1.暂不考虑生育的夫妇避孕选择:口服短
忌证者,特别适用于不能或不愿口服避孕药的妇女; • (2)已有一个子女,想用简单方法避孕直到绝经; • (3)计划两年或两年以上不打算生育的妇女; • (4)产后即时、产后四周以上和流产后即时的妇女。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禁忌证:
• (1)生殖器官炎症;(2)生殖器肿瘤;(3)患全身性疾病;(4) 宫腔形态改变者;(5)3个月内月经频发、量过多及有不规则出血; (6)宫腔小于5.5厘米或大于9厘米暂不放置;(7)已妊娠或可疑 妊娠。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时间:(1)月经干净后3—7天;(2)产后42天; (3)阴道分娩或剖宫产胎盘娩出后即可放置;(4)人工流产术后 即时(5)剖宫产6个月后;
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专
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专版————————————————————————————————作者:————————————————————————————————日期:2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专版2009年5月同学们:根据县教育局(2009)90号文件的要求,我们从今天开始正式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这一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大家向家长宣传国策,紧握“大手”,以婚育新风进万家、计生国策为大家为主题,进行国策大宣传,引导家长增强遵守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使家长感受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
因此,今天我们进行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项活动:举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
下面,根据我们学校地处龙华,大部分家长文化知识水平不高、都长期在外做小生意这一具体情况,我们从四个方面来共同学习一部分计生法律法规政策。
(一):生育政策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户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工作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讲座
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讲座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讲座1、什么是出生缺陷?出生缺陷是指在婴儿出生前,在母体内便发生了发育异常,出生后表现为结构性、功能性或生物化学性等方面的异常。
出生缺陷在全身各个系统都有,有的明显,如:肢体畸形、脑积水、脊柱裂、唇裂等,刚出生就能表现出来。
有些是出生后在成长过程中逐渐表现出来。
如:智力低下、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出生缺陷干预功能工程就是通过科学的新技术、新方法有效地降低先天性病残儿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2、出生缺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遗传因素:遗传病是一种能够遗传给子孙后代的疾病,是由于人的遗传物质发生了对人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疾病,最常见的疾病有先天愚型21三体综合症和18三体综合症。
环境因素:包括生物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药物因素等。
生物因素:是引起出生缺陷较重要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母亲在孕期受到某些病原体感染时(包括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这些病原体通过胎盘绒毛屏障或子宫颈上行感染胎儿,主要有TORCH是什么呢?它们是弓形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此外还有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肝炎病毒和梅毒螺旋体等。
化学因素:农药如敌敌畏、敌百虫、有机氯,有机汞,苯氧酸类除草剂,二溴氯丙烷,敌枯双等以及铅、镉、汞、锰、铝等重金属和氯乙烯、氯丁乙烯、丙烯腈等高分子化合物。
物理因素:物理因素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中存在的气象条件辐射噪声和振动等。
引起致畸的主要因素是辐射,如X射线、各种其他射线。
辐射可引起染色体畸变而导致胎儿发生畸形。
药物因素:大多数抗肿瘤药有毒性,胚胎细胞对抗肿瘤药物比成熟分化的细胞明感,因此,这类药物大多在较低剂量时就对胚胎产生较大的损害。
抗菌素类如链霉素、卡那霉素以及大部分抗结核药,激素类和活疫苗等在孕早期及致畸敏感期使用均有致畸危险。
其他:如烟、酒,大量饮酒后胎儿发生畸形的危险很大,其特征为发育迟缓、小头畸形、多发性小样畸形等,吸烟可引起流产、早产、先天性心脏病和新生儿低体重等3、什么是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级预防: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实用知识讲座
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 结构和人口分布等,这些要素相 互关联、相互影响。
世界与中国人口现状
世界人口现状
全球人口数量持续增长,但增长速度 逐渐放缓;人口分布不均,大部分人 口集中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 区。
中国人口现状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 人口数量庞大,但增长速度逐渐下降 ;人口分布不均,东部地区人口密集 ,西部地区人口稀少。
避孕套
优点为使用方便,无副作用;缺点为需每次性生 活时使用,可能影响性快感。
避孕针
优点为长效避孕,适用于哺乳期妇女;缺点为需定 期注射,可能出现月经不规律等副作用。
皮下埋植剂
优点为长效避孕,使用方便;缺点为可能出现局 部不适或感染等风险,取出时需手术。
绝育手术
优点为一劳永逸,避孕效果绝对;缺点为不可逆,适用 于无生育需求的人群。
定期对家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了解计划的进展和存在的
问题。
调整策略
根据家庭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调 整家庭计划,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沟通与协作
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共同应对家庭挑战,促进家庭计划 的成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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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02
03
梅毒
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症状 包括硬下疳、皮疹等。
淋病
由淋病奈瑟菌引起,症状 包括尿道炎、宫颈炎等。
尖锐湿疣
由人乳头瘤病毒引起,症 状为生殖器部位出现疣状 赘生物。
预防性传播疾病措施和方法
避免不洁性行为
保持单一性伴侣,避免与 未知健康状况的人发生性 关系。
使用安全套
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大大 降低感染风险。
力,同时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讲座(下期)
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讲座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应高度重视,下面我们就简单说说这方面的基础知识:一、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我国30多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
三、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
综合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趋势,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四、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
计划生育知识讲座
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一)1.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限制人口增殖的政策,其基本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核心内容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特征是什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特征是:即提出了限制人口数量过快增长的要求,又提出了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的要求;即提出了国家提倡什么,又提出了国家抑制什么;贯彻了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一刀切的精神;少数民族也要计划生育,但生育数量可以适当放宽。
3.计划生育的内容是什么?计划生育的基本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以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者所在省决定。
即核心内容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4.我国人口发展规划采取的措施是什么?(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1)坚持和完善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2)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体系和综合治理机制;(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4)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5)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5.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什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与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宗旨。
6.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是什么?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概括为四十个字: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爱护群众,服务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尊重科学、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哪些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社会护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各省颁布的人口计生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什么时候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计划生育知识讲座
避 孕 方 法 三: 口 服 避 孕 药
避孕方法四:宫内节育器
上环
什么是紧急避孕
紧急避孕是在没有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或避孕失 败的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后,防止意外怀孕的 方法。如一时冲动发生了性行为、强奸、忘记 服药、避孕套穿破等。 紧急避孕有两种方法: 一是72小时内口服避孕药。 二是在事后72小时内去医院放置含铜的宫内节 育器(上环)。
计划生育成绩
• 人口总和生育率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的 5.8 下降到目前的 1.8 左右,共计少生了 3.38 亿人,为国家和家庭共节省了 7.4 万亿元 抚养费(相当于 1997 年的全国国内生产 总值),使世界 60 亿人口日和中国 13 亿 人口日各推迟了4年。
计划生育成绩
• 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 自然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自 然转变
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 讲 座
中山市人口计生局 戴志斌
人口概念
—人口是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之下,在一 定时间一定地域内,由一定社会关系联系起 来的,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所 组成的不断运动的社会群体。
人口现象
人口现象是指人们通过感官直接 感觉到的人口的外部表现。分为: 1、人口数量 2、人口质量 3、人口分布 4、人口结构
注 意
•任 何 避 孕 方 法 都 不 能 保 证 100%有效 • 避孕方法要正确使用才能达 到效果 • 防止怀孕的最安全方法是不 发生性行为
请大家洁身自爱
性的启示
• 性是重要的 —— 但它并没有重要到 可以涵盖整个人性; • 性快感是重要的 —— 但它并不能包 容人世间所有的快乐; • 性欲也是重要的——但它并不比生 存的欲望、发展的欲望、安全的欲 望、创造的欲望更加重要。
计划生育的培训讲座
计划生育的培训讲座一、开场白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家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大家好!感谢各位能参加今天的计划生育培训讲座。
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家庭、每个个体应该承担的责任。
通过今天的培训,我们希望能够加强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增强大家的责任意识,促进全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二、讲座内容1. 认识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国家采取相关措施,鼓励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一项政策。
计划生育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支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自己的努力。
2. 计划生育的意义计划生育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重大的意义。
在个人方面,合理生育可以保障母婴的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在家庭方面,合理生育可以促进家庭的和睦发展,减轻家庭的压力,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数。
在社会方面,合理生育可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3. 夫妻间的沟通夫妻之间的沟通是保持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础。
在计划生育方面,夫妻双方应该坦诚相待,互相尊重,商讨生育计划,做到理性生育,合理规划。
每个人都有责任为计划生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国家的目标,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4. 避孕知识避孕是计划生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种避孕措施的了解和应用,可以有效地控制生育数量,避免过多的人口增长。
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了解各种避孕措施的使用方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使用。
避孕措施的正确使用,可以有效地保护个人的健康,并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5. 重视女性健康女性是家庭生育的重要一方,她们的健康对整个家庭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们应该重视女性的健康,保障她们的权益,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女性的健康是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女性,支持她们健康生活,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计划生育计生培训讲座
计划生育计生培训讲座尊敬的各位先生、女士:大家好!很荣幸能够有机会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关于计划生育和计生培训的知识。
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建设健康社会和美好家庭的重要一环。
而计生培训则是为了更好地普及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帮助广大群众健康地进行生育,提高家庭幸福感和社会稳定性。
今天,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和最新研究成果,为大家详细介绍计划生育计生培训相关的知识和技巧。
一、计划生育的重要性1.1 控制生育率,解决人口过剩问题人口过剩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包括就业、资源分配、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
通过控制生育率,可以有效地解决人口过剩问题,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保障妇女健康过早的生育和过多的生育次数会对妇女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通过合理地进行生育规划,可以保障妇女的健康,提高生育质量。
1.3 增强家庭幸福感一个合理的生育规划可以有效地增强家庭的幸福感。
合理的生育间隔和生育次数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增加家庭的和谐程度。
1.4 促进社会稳定通过合理的生育规划,可以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和家庭纠纷。
这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知识2.1 计划生育政策的起源和发展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增长和促进国家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实现了人口的合理控制,并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方法和政策变动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惩罚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政策的实施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需求。
2.3 计划生育政策对于社会的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我们需要全面地了解和评估这些影响,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进行生育。
三、计划生育技术的相关知识3.1 安全的避孕方法避孕方法包括节育手术、避孕药、避孕套等多种形式。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知识讲座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知识讲座(一)公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1)生育权。
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决定生育时间、生育子女数量的权利。
公民在行使生育权利时,必须考虑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现有子女和未来子女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公民的生育权不受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法限制和剥夺。
(2)依法收养和送养子女权。
根据收养法,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有依法收养子女的权利,公民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等条件下有依法送养子女的权利。
(3)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
公民有权获得充分的教育和信息,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应当保障受术者的安全。
(4)获得保健和避孕节育服务权。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
国家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一般包括:避孕药具、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绝育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等。
(5)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权。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
如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等。
(6)优先获得社会保障权。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二)公民在计划生育上应承担什么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公民应当承担的计划生育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讲座
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现行生育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 2、符合生育条件但不得再生育的情形 • 符合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生育: • (1)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 (2)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 (3)自报婴儿死亡的,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 • (4)遗弃子女的。
• (二)奖励政策
• 1、晚婚晚育奖 晚婚公民(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 岁以上结婚,且系初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1—3天) 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育龄妇女晚育(已婚育龄妇女23 周岁7个月后生育第一个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98天)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现行生育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第二子女:
• 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 以上伤残军人的;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夫妻只有 独生女的;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6夫妻双方属初婚, 一方户口在恩施自治州以外,女方是农业户口,初婚后生 育一女孩的。
• 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 时发给计划生育奖。
二、现行生育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 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散失劳动能力, 且子女赡养却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 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 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生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 次性奖金。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 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 村在分配家庭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 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计划生育专项知识讲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在异地居住 的育龄公民。
计划生育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 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奖励与处罚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相互配合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 口的计划生育信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义务
公民在享受生育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 责任,包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等。
06
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
奖励与保障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给予奖励和扶 助。
立法目的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 的协调发展,同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擅自更改药物或方法。
03
优生优育知识
优生优育的意义与原则
优生优育的意义
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国民身体素质,使每个家庭都能生育健康的孩子,从而促进家庭幸福和国家繁荣 。
优生优育的原则
科学婚检,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避免近亲结婚,合理营养,谨慎用药,避免环境污染等。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与作用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
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延
除了控制人口数量,计划生育政策还涵盖了与人口相关的其 他方面,如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性别平等、人 口老龄化等议题。
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
初步探索阶段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这一 阶段的重点是限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全面推行阶段
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推行, 国家开始实施一系列奖励和处罚措施,以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比一比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Biblioteka 全家福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请大家看下面的数字资料,你有何感想?
上例是一对老夫妇在20世纪2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未这段时 间共繁衍后代50人,净增加人数47人。一个家庭尚且如此,那 么我们整个国家的人口增长计趋划生势育专又题知如识讲何座 呢?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二、人口迅速增长会带来哪些影响?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社会要可持续发展必须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晚婚: 晚育: 少生: 优生:
计划生育的具体要求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问题:
晚育跟控制人口数量有 关系吗?
探究晚育的意义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问题情境:
2、我国从1_9_4_9_年到_1_9_8_9年,人口自然增 长率明显加快?你推测明显加快的原因 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 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
计划生育专题知识讲座
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 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质偏低。
我国人口现状的其他特点: 农村人口多、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人口 分布不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失衡。
动动手动动脑
年代(公元) 人口数(亿) 年代(公元) 人口数(亿)
2
0.55
1928
4.7
740
0.48
1949
5.4
1393
0.6
1989
11.0
1578
0.6
1995
12.0
1764
2.0
2000
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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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讲座专版2009年5月
同学们:
根据县教育局(2009)90号文
件的要求,我们从今天开始正式开展
“小手拉大手”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
这一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大家向家长宣
传国策,紧握“大手”,以婚育新风进
万家、计生国策为大家为主题,进行
国策大宣传,引导家长增强遵守计生
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使家长感受
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
因
此,今天我们进行系列宣传活动的第
一项活动:举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
讲座。
下面,根据我们学校地处龙华,
大部分家长文化知识水平不高、都长
期在外做小生意这一具体情况,我们
从四个方面来共同学习一部分计生法
律法规政策。
(一):生育政策
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
法登记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
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
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
个子女。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
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严禁不
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
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户
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
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及
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
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
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
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
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
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
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
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
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
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
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
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
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
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工
作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按《条例》规定,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继续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严禁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
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选择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原生育安排失效,并不再安排生育二个子女。
(二):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省条例》规定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扶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及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
生育的,按照零点五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
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
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九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由县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
(2)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
(3)替代他人参加节育措施检查的。
第五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三):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程序
1、流动人口育龄人员的应尽义务
18周岁至49周岁流动人员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经商务工前,应当凭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及时到乡(镇)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应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和孕环情检查。
2、外来成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手续
外来成年流动人口在本区居住,到达后十天内到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交验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奖励与保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照发。
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照发。
在分配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1)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的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一次性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作为子女教育金、婚嫁金投入保险。
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农村二女户(已施行绝育措施下同)家庭,应当享受下列照顾和优惠:
(1)农村居民在农村审批宅基地,调整责任山,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
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
城镇居民审批宅基地,分配住房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2)独生子女入托应当优先,保育费由所在单位按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3)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子女在参加本县管辖的初中升高中(包括重点高中)考试时,享受总分加1%的待遇。
义务教育期间,在县内跨学区就学时,除规定的杂费外,其他费用减半收取。
(4)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子女大中专毕业或从部队退伍后参加就业考试时,享受总分加1%的待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户子女,到县第一医院就诊时,血、尿、便三大常规检查及CT、B超、脑电图检查费用优惠10%,住院床位费优惠20%。
(6)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应当优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扶贫应当把失业和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7)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经商时,工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征收工商管理费予以照顾优惠;司法部门优先给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提供法律援助;有关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侵犯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和二女户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减半缴纳个人自负费用;社会保障部门在制定涉及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时,应当体现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
各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有利于独生子女户家庭和农村二女户家庭的照顾优惠政策。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取消其他有关优惠。
同学们,刚才我们从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行为的处罚、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程序和奖励与保障这四个方面共同学习了一部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
希望大家回去时,积极地向自己的父母、邻居宣传今天我们共同学习的内容,让家长们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为我国的计生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讲授者:林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