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复习题---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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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复习要点

填空:

1、金融监管三要素

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客体(监管对象)、金融监管工具(方式、方法、手段)

2、金融监管内容的分类:

一是按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划分为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业务监管;

二是按监管性质可划分为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

三是从监管的主要内容或范围看,主要分为市场准入监管、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3、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金融危机主要包括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三种类型。

4、金融风险的种类:

按照遭受风险的金融企业的面积,金融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按照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营业风险,环境风险和行为风险

按照衡量风险的范围角度可以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

按照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内源性金融风险和外源性金融风险

5、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性:权威性、独立性、公共性

6、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一次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内部控制原则,以指导和加强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7、金融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分别是:建立预防管理、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建立特大风险应急制度。

8、金融安全网”三要素: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官方的审慎监管。

9、三公原则:

公开原则: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必须全面履行信息披露, 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全面和准确地了解证券发行人的各种信息从而增强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透明度。

公正原则:证券业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必须公正,禁止欺诈、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获得信息和进行交易的同等机会。公平原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按照相同的尺度规范其监管范围内的行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同样的处罚结果。

10、金融危机的类型及举例

金融危机分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和债务危机(IMF):

货币危机:指对一国货币的投机导致该种货币贬值或迫使货币当局通过急剧提高利率或耗费大量储备保卫货币的情况。如:97年泰国货币危机

银行危机:指现实或潜在的银行挤兑或银行失败引致银行停止支付或迫使政府通过提供大量援助进行干预,以防止这种情况出现的情形。如:日本八九十年代银行危机(1990-2003)债务危机:指一国不能按时偿还其对外债务,不管债务人是政府还是私人。如:09年欧洲债务危机

1933年美国《格拉斯斯蒂格法》

1993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2001年07月《新金融法》

11、内部控制的五要素:第一,控制环境;第二,风险评估;第三,控制活动;第四,信息与交流;第五,监督。

12、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1)金融安全:是金融体系以及金融活动处于一种不受威胁的状态。

金融安全的主体是一国的金融系统,它的防范措施有广泛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金融安全的最终目的是确保金融功能的正确发挥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

(2)种类

金融资产的安全:是外汇资产等不因某些突发性事件的冲击而发生大幅度缩水,并尽可能地获得一定的收益。——基础

金融机构的安全:是金融机构的运作良好,不发生大规模的破产倒闭,绝大多数人们没有动摇对金融机构的信心。——核心

金融发展的安全:是金融体系健康、有序的发展。

(3)三种之间的关系:金融危机和金融安全都是相对于一定的金融风险集聚程度而言的,金融危机的爆发,必然破坏金融安全,但金融安全状态的打破并不意味着要爆发金融危机。

金融风险(集聚增大)→金融危机(不安全的剧烈表现)→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不安全状态继续扩大)→金融危机(危机爆发的反作用)→金融风险(净金融风险增长)→金融安全

13、东南亚金融危机

东南亚金融危机产生的过程

从1997年7月,爆发了一场始于泰国后迅速扩散到整个东南亚并波及世界的东南亚金融危机:

1、1997年7月2日,第一波,以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为中心。

2、1997年10月17日,第二波,以台湾、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国为中心。

3、1997年11月下旬,第三波,以韩国、日本为中心。

4、1998年1月-2月,第四波,以印度尼西亚为中心。

一、名词解释

牵头监管:指在分业监管机构之上设置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在分业监管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合作、磋商与协调机构,代表国:巴西、法国。

双峰监管:是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以控制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相关机构的金融业务进行监管,以规范金融经营行为,保证金融稳健运行,维护正常的金融与经济秩序,从而达到双保险的作用。代表国:澳大利亚、奥地利。

功能监管: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的,监管机构针对业务进行监管,而不管从事这些业务经营的机构性质如何。

机构监管:按照不同机构来划分监管对象的,如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等。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或公示制度,指证券发行公司在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其经营、财务信息向证券管理部门、社会公众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公开,以供证券投资者作投资价值判断的法律制度。

市场约束:指通过一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制度,由金融市场中的主体来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利润和市场份额等,来迫使金融机构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度的竞争来维持整个金融业的稳健运行。

公告管理:又称公告主义,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实体不加以任何直接的监督和干预,仅要求保险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定期将资产负债、营业结果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呈报主管机关予以公告。

存款保险制度:指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经办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根据存款额大小按一定的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的金融出现经营危机或陷入破产境地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或直接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种制度。

骆驼评级制度:1978年美联储委员会制定了《统一鉴别法》,统一了对商业银行的检查的标准,规定了对商业银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收益(earnings)、流动性(liquidity)这五个方面,后加入风险敏感性指标(sensitivity),由这六个方面的英文单词首字母就构成新的骆驼评级制度(CAMELS)。

规范管理:又称准则主义,是由国家制定一系列有关保险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险业共同遵守。如最低资本金的要求,资产负债表的审核,资本金的运用,违反法律的处罚等,均有明确的规定。这种管理方式,注重保险经营形式上的合法性。对形式上不合法者,有关机关给予处罚。只要形式上合法,主管机关便不加干预。

二、简答

1、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2、从监管主体来看,金融监管体系包括哪些方面?(不确定)

①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②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系统;③行业自律机构的监管;

④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⑤社会舆论的监管。

3、当代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1)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2)从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

(3)从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转变(4)从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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