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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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完整版ppt课件整套课件最全教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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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法学合同法学习培训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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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
川流不息的人群热闹地挤在小小的骑 廊下, 或单独 一人, 或三三 两两。 有的低 头私语 ,有的 莞尔窃 笑,没 有大声 的喧哗 和吵闹 ,似乎 谁都不 愿破坏 平和的 气氛。 放眼长 长的一 条街道 ,逛街 的人都 好象在 做服装 秀,尤 其是那 些披红 戴绿穿 着入时 的少男 少女, 是中山 路上最 亮丽的 风景。 川流不息的人群热闹地挤在小小的骑 廊下, 或单独 一人, 或三三 两两。 有的低 头私语 ,有的 莞尔窃 笑,没 有大声 的喧哗 和吵闹 ,似乎 谁都不 愿破坏 平和的 气氛。 放眼长 长的一 条街道 ,逛街 的人都 好象在 做服装 秀,尤 其是那 些披红 戴绿穿 着入时 的少男 少女, 是中山 路上最 亮丽的 风景。
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贰:合同的订立 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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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课件

合同法讲义课件

1、大陆法及英美法的定义
大陆法系:合意(convention)说
《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 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 义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允诺(promise)说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2d of Contracts)》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 被违反时法律给予救济或被履行时法律以某种方式 认定为义务的允诺。”
的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法律行为。
如社团(法人)的设立
(2)合同=契约? 1950年9月《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
同契约暂行办法》
例外?传统?如违约责任、缔约过失
2、合同与“合意” (1)合同是否都由合意构成? “事实合同关系”论——豪普特() “关系合同”论——麦克尼尔(Macneil) “强制缔约”&“格式合同”?
A看好一处楼盘,在实际看房之后与开发商B 签订购房协议,并与银行C签订按揭贷款协 议。
A在路上因患病而昏倒,此时路过的B将处于 昏迷状态的A送往医院,并垫付了治疗费用。
A从B网站购买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书,并 从网上付款,后B告知A此书断货。
A驾车不慎撞伤B。
绪论
一、合同在民法中的位置
绪论
1896年《德国民法典》抽象出了法律行为、意思 表示等概念
“抽象的平等人格”、 “个人责任与过错原则”
绪论
2、现代合同法 (1)经济状况及交易形式的发展促使各国通过大
量的特别立法、判例及学说对近代合同法进行修 正,并追求国际与地区合同法的统一。 考虑到具体人格,如劳动者、消费者概念 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格式条款、强制缔约 对过错责任的修正—无过错责任+保险 合同法的统一趋势—《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 《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 (2)一般条款的运用及由此产生的义务群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甲是否有权没收乙 所交付的80万元预付款?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我国采取“到达主义” 《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对话要约——对方了解 非对话要约——进入对方能够控制的领域
案例: 甲发电子邮件给乙,表示欲以三千元价格售其二手
镜 像 规 则: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保持严格的一致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美国《统一商法典》及CISG的做法对镜 像规则加以改变。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第30条) ➢ 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31条) ➢ 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
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2,期限的种类 始期与终期
四、不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
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 1,含义:
指因欠缺法律规定的根本性有效要件,而不能发生行为人 所追求的私法效果的合同。 2,特征: (1)内容一般具有违法性; (2)当然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合同法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案例1:
甲、乙相约国庆长假期间去外地旅游,并约定甲将搭乙的顺 风车。临行前一天,乙致电甲,因家庭原因,不能如约出 行,但甲已经购置了相关的旅游用品,并且因此放弃了去 他地旅游的机会。因此,甲主张其与乙之间就搭顺风车已 经成立合同关系,并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则主张, 双方并未成立合同关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合同法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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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限制行为能力人
纯获利益(通则解释6A)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7
因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1、代理的分类
有权代理 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
代理权 有 无 无
法律效果 及于本人 及于本人 不及于本人
2、无权代理的效果 自被代理人的角度 自相对人角度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属于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缔约上 的过失 责任
违约责 任
缔约或合同 同有效成 立
具有约定性。 违 约 金 、 期 待 利 益 , 如,约定损 损 害 赔 偿 包 括 可 预 害赔偿的数 金 、 实 际 见利润 额、计算方 履 行 、 修 法、免责事 补 替 换 、 由,违约金 定金责任 数额或比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利用他人的为难紧迫等需要,强迫 订立合同条款。如,抢救落井者时,提 出巨额的报酬要求。
与显失公平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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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消灭事由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除斥期间 性质)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47
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 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PT课件( 60页)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PT课件( 60页)
事件
法律事实
自然事件 社会事件 意外事件
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 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事实
行为
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1 概述
2.1.3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为意思
表示,所产生的后果(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
解决争议 的方法
违约 责任
案例分析 P42 2.9.3 P44 2.9.4 P45 2.9.5
当事人的名称或 姓名和住所
标的
合同一般条款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价款或酬金
数量
质量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3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条款经过协商、作出共同 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
作用: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督促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等。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 。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1 合同的概念(什么是合同?)
合同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5 合同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做出不同的分类。
基本分类
买卖合同,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课件(全)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课件(全)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下列
条件: (1 (2)承诺必须在要约要求的有效或者合理期限内作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 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 承诺有效。 (3)承诺应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4)承诺的方式应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 违背诚实信用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 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
三、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 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 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 担。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
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 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2、先(后)履行抗辩权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课件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课件

9
[分析]: 1、该格条款不能生效(无效) (1)该条款违反了自愿原则
行业协会制定的上述条款,明显地违反了自愿原则,使对方 接受不公平的条款 (2)该行业协会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可以主张 精神赔偿一般在侵权行为中使用,对违约造成的损害原则上不
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但并不排斥在因违约而造成受害人精神上损 害的案件中适用。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 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11
四、格式合同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 格式条款。
(4)某些格式条款无效
“折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 x “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亡的,概不负责” x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12
三、 合同订立的方式 案例导入
7
一、二、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录音录像、行为)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李某虽然同意刘某与张某生子,但李某与孩子无血缘关系, 且李某与孩子也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所以李某没有法定的抚养 义务;同时因为合同无效,李某也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所 以李某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拟制血亲: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祖父母孙子女关系;养父母子 女关系、养祖父母孙子女关系等 BACK
第十一章--合同法律制度
诉讼中,彩扩部愿意赔礼道歉,但要赔偿肖青精神损失5000元 不能接受,应按照南京摄影行业协会“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 同类同号胶卷”之规定,退赔肖青胶卷和预收的18元冲印费。

合同法学 课件共163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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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
(三)关系 总则对分则具有指导性 分则的优先适用性
四 合同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资本主义国家
近现代合同法:自由资本主义 当代合同法:垄断资本主义
(二)我国 1978年后:
1981:《经济合同法》 1985:《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技术合同法》 1986:《民法通则》 统一合同法的制定: 1999.3.15《合同法》
(1)乙机电公司的履行行为违反了合同法中 的诚实信用原则。
(2)根据《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从字面意思来看,它要求当事 人在民事活动中,善意行事,诚实守信,不 对他人造成损害。就其内涵来说,诚实信用 原则要求当事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 益的前提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 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
⑵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特定人或不特定人) 发出的意思表示。
⑶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 容的意思表示。(确定) ⑷要约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 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具体到本案之中,甲煤矿公司与乙机电 公司签订的买卖电动机的合同的确存在漏洞, 但因双方当事人有长期的业务往来,而且甲煤 矿公司一直以某价格从乙机电公司购买某品牌 和型号的直流电动机,乙机电公司也明知甲煤 矿公司一直购买的是直流电动机,只是为避免 承担违约责任,便向甲煤矿公司交付了20台 20千瓦交流电动机,这是违反合同法中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即给付(给付行为) 内容:合同债权:请求权 合同债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
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
三 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典型、非典型)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pt 60页)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讲义(ppt 60页)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一定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相关合同起示范作 用的合同文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 范文本订立合同。
格式条款(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既可以是合同的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 也可以是合同的所有条款为格式条款。
2.3.2 合同的订立程序
如寄送价目表,招标公 告,拍卖公告,招股说 明书,商业广告
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要约引诱/邀请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要约生效
案例分析 P40 2.9.1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 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方式 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超期
承诺延误
承诺撤回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4 合同的履行
2.4.3 第三人履行合同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两种情况
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4 合同的履行
2.4.4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案例分析 P46 2.9.6
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公证 审批 登记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 有形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的 形式是书面形式或特殊的书面形式, 且 必须经过鉴证并应采用示范性合同。
2 合同法律基础知识
§2.2 合同及其分类
2.2.4 合同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合同
合同终止原因
案例分析 P48 2.9.8

合同法课件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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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7
3
3、我国的合同定义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0/7/27
4
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 ——承诺
2020/7/27
58
二 、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 同
2、拍卖公告 3、竟买 4、拍定
——要约 ——承诺
2020/7/27
59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从合同关系角度 1、权利 2、义务
2020/7/27
60
二、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的法定条款 (三)合同的约定条款
2020/7/27
61
三、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行为默示
普通的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
2020/7/27
62
第四节 格式合同
一、法律概念及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
和缔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 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 相对人对其内容做 任何变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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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4、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2020/7/27
73
三、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 3、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 4、两者的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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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7

民法典合同编普法课件

民法典合同编普法课件

民法典合同编普法课件一、合同目的1.1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

1.1.2 通过规范条款,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

1.1.3 促使双方良性互动,提升合作效率。

1.1.4 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降低潜在风险。

1.2 合作内容1.2.1 双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领域进行合作。

1.2.2 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市场推广。

1.2.3 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签署之日起计算。

1.2.4 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1.3 合同的适用法律1.3.1 本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

1.3.2 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3 若协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解决争端。

1.3.4 合同的解释及实施均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二、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

2.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2.1.3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2.1.4 甲方有权获得合作成果的相关信息。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任务。

2.2.2 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2.3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2.3 双方的共同义务2.3.1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开展合作。

2.3.2 双方应及时沟通,确保信息对称。

2.3.3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积极解决问题。

2.3.4 双方应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与执行力。

三、保密条款3.1 保密义务3.1.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保密。

3.1.2 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3.1.3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3.1.4 如违反保密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2 信息处理3.2.1 保密信息的传递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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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位权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 • 1、代位权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 2、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 期债权的情形时,应承担举证责任。 • 3、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 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提供担保。 • 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 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 三、撤销权 • (一)撤销权的概念
• 2、债权人与受让人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 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 3、转移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 4、转让债权不必经债务人同意,但必须通 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 • 5、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四)引起债权转让的情形 • (五)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 • 1、权利由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 • 2、从权利随主权利的转移而转移,但从权 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一、合同的概述 (一)合同概念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之间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意思表示一致的 协议
第பைடு நூலகம்章 合同法概述
• • • • •
• • • •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 3、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 同 (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1、确定合同的性质 2、对责任承担的要求不同 3、对主体的行为能力要求不同
• • • • • • • • • • •
三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四、合同法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平等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 • • • • • • • • •
• 2)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 三人。 • 3)行使撤销权而支付的必要的费用,由债 务人负担。 • (五)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 1、行为一旦被撤销,自始无效。 • 2、因行使撤销权而增加的收益,加入债务 人的责任财产。 • 3、有过错的第三人适当负担债权人行使撤 销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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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 (三)条件: 1须经债权人同意 2、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3、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以合意方式转让债权。 4、所转让的债务须具有可转让性。 (四)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2、从债务一并转移,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 身的除外。 • (四)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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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撤销权的性质 1.是债权人间接实现自己债权的权利。 2.是一种法定权利。 (三)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或权利的行 为。 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财产
• 四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 (一)概念:原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 债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 (二)合同承受。 • (三)企业法人的合并与分立 • 1、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 • 2、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 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 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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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六)要约的失效 三、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的条件 (三)承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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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的效力 (五)承诺的撤回 (六)形式和程序欠缺的合同 四、缔约过失责任 (一)概念 (二)要件 1、缔约人主观上有缔约过错。 2、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3、并给相对人造成损失。 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相对人的损失 之间有因果关系。 • (三)具体形式
•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且不存在 权利瑕疵。 • (六)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 • 1、债务人不得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 2、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 张。 • 3、债务人的抵消权。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债权, 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三)债务转移 • (一)概念:又称债务承担,不改变债的内容, 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 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 1、前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而后者 以合同义务成立为前提。 • 2、先合同义务主要是法定义务,合同义务 主要是约定义务。 • 3、前者以过错为要件,而后者不以过错为 要件。 • 4、责任形式形式 • 5、赔偿范围 • 6、对赔偿范围的限制
第三章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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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义务的分类 三、合同条款 四、免责条款 1、免责条款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 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不得免除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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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三)合同履行的规则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 • • • • • • • • • 一、概述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 (二)合同保全的发展 (三)意义 二、代位权 (一)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 (二)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须合法有效。 (二)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三)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非专属于债 务人自身。
• (二)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 成立之时或之后。 • (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须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 • (四)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 错。 • 1、对于无偿行为,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没 有要求。 • 2、对于有偿行为,则要求受让人知道或应 当知道债务人逃避债务的。 • (四)撤销权的行使 • (五)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 (四)撤销权的行使 •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 • 所有因债务人不当处分行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债权 人。 • 2.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 1)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内行使。 •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 撤销权消灭。 • 3.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4.方式: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1)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 • • • • • • • • • • 一、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概述 (一)概念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三)合同变更的方式 (四)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转让 (一)概念 (二)债权转让 (一)概念: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享 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 (二)种类:债权的部分转移和债权的全部转 移。 (三)债权转移的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权。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主体 (三)合同成立的要件 (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条件 1、要约须有特定人作出。 2、要约须向相对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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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充分。 3、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5、要约必须表明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邀请 1、概念 2、特征 3、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方法 4、具体情况 (四)要约的效力 1、生效的时间 2、持续时间 3、要约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
• • • • • • • • • 一、合同效力的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三)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限制 1、附条件的合同 2、附期限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概念 (二)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四)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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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合同 (一)概念 (二)无效合同的原因 (三)合同的部分无效 四、可撤销的合同 (一)概念 (二)特征 (三)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四)可撤销的原因 (五)撤销权及其行使
• 五、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 (一)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 • (二)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 力。 • (三)法律后果
• 1、恶意缔约: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 商。 • 2、欺诈缔约: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重要事实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 •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四)缔约过失责任形式:损害赔偿 • 1、缔约费用。 • 2、准备履行所支付的费用 。 • 3、受害人支付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 • (五)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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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格式条款 (一)概念 (二)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 细节性 2、具有单方事先确定性 3、具有不可协商性 4、具有书面明示性 5、双方当事人经济地位、法律地位的不平 等性 (三)优缺点 (四)对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
• 1、使用限制 • (1)公平拟约义务,按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 的权利义务。 • (2)提示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 除或限制其责任的义务。 • (3)说明义务。 • 2、对格式条款内容的限制 • (1)格式条款具有52条、53条内容的无效。 •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3、对格式条款解释的限制 • (1)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2)如果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 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 (3)如果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 且二者内容不一致时,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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