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底和评标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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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中评标方式

招投标中评标方式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

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一)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质量、安全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4、文明施工措施。

(二)施工工期1、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对工期有承诺及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三)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对质量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1、有与承担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2、近年来获各级优质工程奖、工程安全奖、优秀项目经理的情况;3、项目施工班子配备情况。

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目前评标过程中普遍采用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以标底(或业主的期望值)为基准,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或剔除不合理报价后的平均值)为依据,计算两者的中间价,作为投报标价得分的最高价;另一种是以经过评审、剔除不合理价格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得分的最高价。

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

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

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率特别是公开招标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实施,有关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实施细则势必尽快制订。

本文就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作一些分析,希望能给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制订作一些参考。

一、标底式评标标底是招标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有关定额与取费标准等计算的投资总额,并经当地招标主管部门审核后所确定的发包工程造价。

这种评标方式以价格考察为主,跟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规配套,能照顾施工单位的利益,使工程施工建立在合理利润基础上,可充分保证工程质量,也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一种主要评标方式。

但是,这类评标方式存在许多弊端。

第一,标底的编制费是按投资总额的比例收取,对业主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这无疑加重了业主的项目支出费用;第二,编制出来的标底容易泄露。

一是从标底编制人员口中泄露,二是从业主处泄露,三是从当地主管部门泄露。

这就使工程招标造成不公平竞争,是不公正的;第三,这种评标方式与国际惯例不接轨。

一方面标底是以定额或信息价或供应价或内部价及取费标准算出的,这些价格本身就差别较大,各.投标商所得信息的渠道不同,投标价与标底定会有很大差距,造成报价与标底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标底把各投标商的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及资源条件放在同一水平考虑,没能体现优秀企业的优势(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资质优势、业绩优势、价格优势),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利益。

二、打分式评标打分式评标是在商务合格、技术合格条件下,将一些主要内容如工程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业绩信誉、优惠条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作为打分项目,按照评委的打分得出中标单位的推荐顺序。

其中,工程报价的分值较多。

这种评标方式兼顾了价格、技术等各方面因素,能客观反映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同时,业主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节评分项目及分值,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招标两种常用评标方法

建设工程招标两种常用评标方法

浅议建设工程招标的两种常用评标方法摘要:依据作者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建设工程常用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这两种评标方式的实施要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期与行业同仁交流提高。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合理低价法;综合评分法;要点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9-0292-01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

而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方法的公正性及科学性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目前建设工程的评标方法主要有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笔者通过对这两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两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及关键之处。

一、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进行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标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它是执行清单计价模式后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是从传统定额模式下“标底定价”的评标方式转变过来,能同时兼顾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的一种好方法。

业内部分人认为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是最优的方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豫政〔2009〕48号)规定:“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时,在评标阶段仅对投标要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进行审查,主要对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

”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在招投标中,由于没有标底参考,在运用过程中常常忽略了投标书的合理性,容易造成一味追求所谓的“低价”。

笔者认为该方法的实施有两个要点。

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前应组织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确保入围企业都是具备承包资质、资信优良、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技术方面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尤其是对企业的履约状况进行审查,杜绝那些低价中标后转包或不按合同履约、信誉差的企业取得投标资格。

浅析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对策作者:高运波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7年第3期一、工程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招标文件不规范,设置高门槛或主观性条件。

出于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发标单位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较高的门槛或量身订做,通过这些不合理的条件,将很多投标人挡在了门外。

一是资质等级要求高。

可以由二级资质完成的项目,一定要求具有一级甚至特级资质的,可以由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却要求有总承包资质,表现出建筑市场资质的高消费。

二是企业业绩范围窄。

当前,大多数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都要求有“同类工程业绩”,而且这种同类工程的业绩要求及其解释说明过窄,导致许多投标单位没有机会投标。

因此,“同类工程业绩”成为许多投标人不可能跨过的高门槛,也成为部分招标人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惯用的操作手法。

三是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高。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承包单项合同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而没有其他限制性条款了,而在招标时要求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

这个要求不合理,因为在住建部发布的新资质标准中只对一级企业的净资产1亿元以上进行了规定,而对承包工程范围取消了与注册资本金挂钩的限制性条款,所以在招标中不应再设置这样的限制性条件。

四是评标加分标准多。

在招投文件时经常出现评标加分标准,诸如获省市优秀工程、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通过IS0-9000体系认证、优秀项目、文明工地、安全生产、重合同守信用等条款加分的名目。

五是“量体裁衣”设置评标程序和办法。

所谓量身订做是指招标单位或业主根据选择或看中的投标单位的业绩、注册资本金、施工组织设计等,设置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

如某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有同类规模污水处理厂业绩4项、投标限价、省级优秀项目4个等加分条件,基本上按照事先业主意向的施工单位来设置,最终达到中标的目标。

(二)项目评标不规范。

评标是招投标环节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标底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标底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标底一、总体要求1、标底编制的原则1.1 公平原则:标底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工程的标底合理、公允。

1.2 省时省力原则:标底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进行计算,避免繁琐的工作量。

1.3 完备原则:标底编制应详尽、完善,包含所有施工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需要的费用。

1.4 透明原则:标底编制应透明、明确,规范施工企业的操作行为,杜绝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2、标底编制的基本要求2.1 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确保标底与招标文件一致。

2.2 标底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做到科学、合理和有效。

2.3 标底编制应遵循成本节约和效率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

2.4 标底编制过程中应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标底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标底编制的内容和形式3.1 标底编制的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数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费用计算、人工材料费用、机械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等。

3.2 标底编制的形式可以采用表格、图表、文字等多种形式,重点突出关键信息和要点。

3.3 标底编制的内容应清晰明了,便于施工企业和参与评标的专家、投标人员理解和使用。

二、标底编制的具体流程1、编制准备阶段1.1 收集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范围、要求和条件。

1.2 调查勘察:对工程的实地情况进行勘察,搜集必要的建设信息。

1.3 确定编制标底的人员和分工,设立标底编制小组,明确各自职责。

2、工程量清单编制2.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编制建筑工程数量清单,包括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材料。

2.2 按照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准确性。

2.3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和校对,确保无误。

3、费用计算3.1 根据工程数量清单,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等各项费用。

3.2 按照成本的组成结构和构成要素,逐步计算各项费用的细目和总额。

3.3 对费用计算进行审核和核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浅谈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中的评标过程和方法

浅谈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中的评标过程和方法

浅谈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中的评标过程和方法Z程造价薜技术协作信息浅谈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中的评标过程和方法●章娟娣陈军摘要:本文介绍了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的步骤和具体方法,以便业主和承包商很好地理解毫不相干方法和操作过程.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废标一,前言评标是招标工作全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而评标方法的制定则是评标工作的关键,它关系到评标能否真正做到公正与公平.以下重点阐述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过程和方法,以便投标企业能根据评标原则制定合理报价的投标文件.二,初步评审1.涉及外汇报价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以多种贷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El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2.初步评审的内容.(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着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和关控工序评估;劳务,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评估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评估.(3)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核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澄清和说明, 其目的是有利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澄清和说明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4.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弄虚作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投标人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要求;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偏差.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三,详细评审及其方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含义.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这种评标方法是按照评审程序,经初审后,以合理低标价作为中标的主要条件,合理的低标价必须是经过终审,进行答辩,证明是实现低标价的措施有力可行的报价.但不保证最低的投标价中标,因为这种评标方法在比较价格时必须考虑一些修正因素,因比也有一个评标的过程.(2)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这种评标方法是一般项目的首选评标方法.(3)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做必要的价格调整.在这种评标方法中,需要考虑的修正因素包括:一定条件下的优惠;工期提前的效益对报价的修正;同时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等.所有的这些修正因素都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2.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的含义.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淮,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在综合评估法中,最为常用的方法是百分法.这种方法是将评审各指标分别在百分之内所占比例和评标标准在招标文件内规定.开标后按评标程序,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分,最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这种评标方法一直是建设工程领域采用较多的方法.(2)综合评估法的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统一基础或者统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3)其他评标方法.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招标人也可以采用其他评标方法.四,结语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过程,是一个逐步完善和改进的过程,正是通过招投标制度,逐步形成了越来越成熟的建筑市场.评标过程与标准的改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评标方法客观,标准合理,才能促进投标商重视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提高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的质量,才能减少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建立一个有序的建筑市场.所以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评标制度,才能对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产生积极作用.(作者单位: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栏g责任编辑:王艳敏55?。

浅析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多的面临着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难题。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形势已经逐渐有所好转,但还是存在着一些违规招投标的现象出现。

在本文中,首先阐述了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对于这些问题从管理工作的角度进行剖析,最后结合实际情况,探讨了相关解决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方案对策。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对策1.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下发时间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对于关键时间的控制对于整个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下发时间、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和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其中关于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下发时间问题,如果资格文件和招标文件下发时间上控制不到位,就会失去技术方案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1.2资金信用证明问题对于投标方资金实力的考核是权衡该投标方是否中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许多的投标方为了在此方面拥有更多的优势,不惜假借资金参与竞争。

在实际资格审查中,通常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审核投标方的资金信用问题,这就导致了假借资金的现象出现。

这种情况下,一旦该投标方中标,那么在中标后的合约落实和施工进度、质量保证上必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问题。

1.3投标企业陪标、串标等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行贿受贿,采取陪标、串标、抬标等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这就导致了招投标的不公平性。

一些投标单位和投标人相互串通,在事前达成协议,抬高或压低标价,这样的行为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严重破坏了招投标正常秩序。

虽然有不少的串标、围标案件被依法查处,但由于受巨额利益的诱惑,仍旧有投标人以身试法,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1.4中标后的成果落实问题在中标后,对于成果的落实情况是判断招标是否成功的标准。

建筑工程招投标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的规则以及最后控制价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的规则以及最后控制价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的规则以及最后控制价的计算方法最低报价中标法是国际招投标通常采用的评标办法:业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业主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商发出投标邀请-投标商投标-开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最低报价中标法的优点是:①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②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优胜劣汰、更有利于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技术;③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将人为的干扰降低至最低,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

最低报价中标的报价技巧主要有两方面:①施工企业从技术革新、内部挖潜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成本等方面入手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报价争取中标;②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创造索赔机会并争取最大限度的索赔金额,切忌盲目压价自酿苦果。

2百分制评标法及其报价技巧评标时根据评分标准对各种投标商进行评价,得分最高者中标。

在以上诸多的评分中"工程报价"一般占40~60分,是中标与否的关键,对工程报价的评价又分为:A标法、B标法、A +B值评标法等。

2.1A标法A标法是由业主或招标代理人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综合考虑投资、工期、质量三者间的关系,自主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价格并以此作为评标标底。

在标底+n%和标底―m%间为有效报价,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基本可满足业主的预期要求;这种评标办法的报价技巧就是要求投标商报价人员具备广博的技术、经营、预算知识和丰富的预算经验,掌握有大量的技术经济资料和相关的预算编制方法,并能揣摩业主标底编制人员的心理,站在业主的角度去编制预算和报价,尽可能地让投标预算和业主标底相吻合,从而使报价决策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使最终报价在最佳赋分范围,争取中标。

2.2B标法B标法是招标人根据批准的概算情况,舍去个别投标商根据自身竞争需要确定的不合适的投标价,取合格投标者的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规定在标底+n%~-m%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审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引言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随着该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评标方法研究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学性以及选择正确的评标方法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1 评标方法概述目前,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1 无标底法所谓无标底评标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业主不编制标底,而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无标底评标是国际招标中通用的作法。

但是无标底法评标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不过它是一个前进方向,是一种理想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1]。

1.2 合理最低价法合理最低价法,也称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承包商,经过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者成为工程的中标人。

所谓的“合理最低价”不同于“最低的投标价”是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標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

合理最低价即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衡量投标人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不仅考虑了报价因素,还综合考虑了质量、工期、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及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情况等因素[2]。

1.3 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与量化评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这种方法把技术、商务等各方面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所以也称为打分法。

综合评估法中最为常见的是百分法,即投标文件的满分为一百分。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工程评标要综合考虑投标人资质、技术、价格等多种因素,本文就价格这一单一因素,总结常用的几种评标办法,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及控制措施。

关键字: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标;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标底法引言:在工程评标活动中,评标方法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环节。

目前,在工程招标中,有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标底法等多种评标办法。

本文就三种常见的价格评标办法作简要分析。

一、最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是在多个报价中,选取最低的投标报价评为满分,其它高出该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根据高出的比例相应扣分,最高分中标。

如在某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高出最低投标报价1%,扣1分,扣完为止。

这种评标办法的优点是简单实用,投标方能得到充分竞争,招标方可以得到非常优惠的工程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对于技术难度不大,质量标准不高的工程,适宜采用此种方法。

缺点是有可能出现恶意竞争,比如投标方缺项报价或漏项报价,使得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后争取调价的策略。

从而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使工程造价超出预期。

对于此种方法可能出现的几种不利造价控制的现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恶意竞争,报低于成本价的情况,招标时通常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由于在现实评标过程中,很难界定一个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所以对于第一种办法,可以规定低于次低价或者投标价平均价一定程度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如在某两个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分别规定:低于次低投标报价10%的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价格10%的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2、而对于采用缺项或漏报价,应采用最低评标价的评标办法。

在评标过程中,从综合单价、各种费率的计取、报价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投标报价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得出每家投标单位的真实报价,此价格为评标价。

同时,还可以从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源头开始控制,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使投标单位无空子可钻。

我国常见的评标方法阐述

我国常见的评标方法阐述

我国常见的评标方法阐述摘要:评标方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实践形成了基本框架。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中采用的招标评标方法有很多,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评标方法。

关键词:评标投标报价1.单项评议法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标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

其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

故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

一般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报价,则确定该合理低报价中标。

合理低价不一定是最低的投标价。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有四种代表性的模式:(1)将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比较,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合理低标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这种模式在实践中的形式是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是指在成本价之上的最低报价,它比采用现行的标准“定额”的计费及其计价方式计算出的造价低,且所降低的幅度要合理回。

(2)将各个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模式。

这种模式来源于美国,在实践中的形式是最低价中标法l7]。

它对投标人的报价可以不作任何限制,不附加任何条件,只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而不与标底相比,经评标确认投标报价是最低的或次低价的投标人中标。

(3)将投标报价与标底结合投标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价模式。

这种模式的实现形式为“最佳评标价”。

这种方法既考虑招标人编制标底的作用,又考虑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整体水平,减少招标人对投标报价认同的盲目性,缓解了对标底保密的压力。

但增加了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盲目性。

(4)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测算标底因素进行比较的评价模式。

这种模式让投标人参与标底价测算,另外增加了对标底的验算,同时评标定标结合了标底和投标人模拟标底两方面因素,较好地解决了标底的准确性、保密性问题。

谈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对投标书的评审

谈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对投标书的评审

谈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对投标书的评审内容提要:在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中,对施工单位投标书的评审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关键。

文章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对投标报价选择怎样的评审方法、应重点审查投标书中的哪些内容,以及对审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处理等问题。

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是选择合适施工队伍的过程。

投标书的评审是招标工作的重要阶段,能否用合理的价格选择一支优秀的施工队伍,关键在于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的方法与策略。

不同的工程项目内容应该有不同的评标方法与审查策略。

下面就招标工作中对投标书的评审方法和策略作一阐述。

一、审查投标价是否有效在审查投标报价前,首先应该编制一个标底,并初步估算出工程的成本。

这是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初步了解。

依此为参考衡量投标价格的高低。

(一)查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新的《招投标法》和《评标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能中标。

如果评标是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那么很容易出现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

原则上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是不能中标的,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第一,投标方非常想打入这个市场,建立起自己的形象和业绩后,在将来的工程中获取利益。

第二,经过事先估算,在具体施工中有大量索赔发生,从中谋取利益。

经考察如果是一个重合同、守信誉的企业,在留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可以让其中标。

否则中标后很少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

由于中标价过低,造成拖延工期、“豆腐渣”工程的时有报道。

(二)防止投标人互相串标、哄抬标价如果发现所有投报价都高于估算标底很多,那么就有可能是集体串标、哄抬标价的结果。

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时间允许应重新招标。

2.如果时间紧,重新招标影响工程的总体进度。

在招标现场允许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按比例进行降价,投标书中的清单报价也同时降低。

报价合理后方可按程序进行评标。

并把此次互相串标的施工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处理,防止以后发生此类现象。

二、确定投标报价的评审方法一般招标都采用打分法确定施工单位,把商务标(投标报价)、技术标综合和履约保证按比例记分。

分析探讨招投标中评标定标方法利弊

分析探讨招投标中评标定标方法利弊

分析探讨招投标中评标定标方法利弊摘要:结合施工管理工作实践,对招投标中的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的优缺点、施工管理中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对招投标中评标定标方法提出了建议意见。

关键词:招投标;综合评分;合理低价随着《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公开招投标已成为包括水利工程在内的各类公共工程选择施工队伍的法定程序。

目前,评标定标方法主要分为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法两种,二者孰优孰劣,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热点,至今没有定论。

本文拟就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法的优缺点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1.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法的概念1.1综合评分法。

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一种评标定标方法。

1.2合理低价法。

即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且高于成本的投标人中标的一种评标定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与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投标阶段的特点2.1综合评分法的特点。

由评委对投标人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工期安排、机械和人力资源配置以及投标人业绩、信誉等分项赋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2.1.1客观分所占比重越大,评标结果受评委主观影响的程度越小。

客观分有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所占比重一般为20%~80%。

2.1.2客观分扣分幅度越大,评标结果受评委主观影响的程度越小。

如投标报价,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投标人报价比评标标底每高1%扣1至5分,每低1%扣0.5至4分­。

由此可见,扣分幅度越大,报价分差距就会越大,主观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就越小。

2.1.3投标人以获取最高分为准则,投标报价没有趋低性。

由于综合评分法并不追求低价中标,故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的重点不是工程建设成本、最低利润等,而是通过揣测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推测最具可能性的评标标底。

这个投标报价仅仅是为了取得最高报价得分,而与实际建设成本、利润空间关系不是太大。

招投标中的标底是什么

招投标中的标底是什么

1、标底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

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我国国内大部分工程在招标评标时,均以标底上下的一个幅度为判断投标是否合格的条件。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

在评标时,投标方的投标价与标底比较,根据评标的评分表,综合商务分、技术分等最后评定中标方。

标底的设置造成了只要投标人预先知道标底就能铁定中标的情形。

形成了那个年代的操作手法:找业主(或委托的造价机构),拿标底价,轻松中标。

国家目前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其中规定涉及国有投资项目一律不得设置标底。

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是现在及将来(具体时间为2004年国家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至今至可见未来)评标的不那么重要的依据。

是招标人(或受委托的造价机构)对拟招标项目的预算价格,开标前必须公布。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要不超过这个价格就能进入正常评标,但对是否中标没有任何影响。

最高限价的设置是出于投资控制原则,当年那套找业主拿价格轻松中标的规则完全失效。

最高限价招标是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主流方式。

3、基准价基准价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招投标方面没有关于基准价的说法。

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个“评标基准价”,就针对这个做以说明:评标基准价是现行评标中的重要的依据。

其重要性基本可以理解为“当年的标底”,投标报价接近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即为最优中标价。

但评标基准价是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值,其中,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不限于上文提到的”均值“二字。

事实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因该特定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计算方法为准。

”均值“只是建设工程领域常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政府采购方面常用所有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方法的思考 龚波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方法的思考 龚波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方法的思考龚波发表时间:2018-05-21T10:34:33.2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作者:龚波[导读] 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当前交易工程的重要表现形式,根据管理机制和其他要求,如何做好公平、公正管理是关键,在市场管理的前提下,要确定竞争管理平台,提前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省 530031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当前交易工程的重要表现形式,根据管理机制和其他要求,如何做好公平、公正管理是关键,在市场管理的前提下,要确定竞争管理平台,提前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

根据招投标案例和具体要求,在工程交易阶段要从合理开发的角度入手,依法进行,在整个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和综合能力,创新技术,能达到优化管理体系的目的。

本文就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评标方法的思考作简要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的建筑水平以及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建筑工程的市场也在不断的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市场规范化的管理的过程中,招投标是一项非常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工作,因此我们应该不断的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中招投标以及对招投标评价方法的管理,来促进招投标的规范化。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措施1、完善招投标中的管理制度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的过程中,需要一套完善的组织和管理的措施和规范,使工程的招投标向着有效健康的方向去发展。

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的组织修订和规范,加强在进行招投标过程中能的管理手段,提升建筑工程在进行招投标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度,使招投标工作变得合理有序、规范统一。

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招标完成之后,应该对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合同中所附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和核对工作,以此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

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

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目前,我国在工程招标活动中,评标方法主要有:有标底评标法和无标底评标法。

这两个概念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是经常会遇到,所以或多或少也需要了解。

接下来店铺就带大家看看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在哪?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内涵差别在于: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工程中是否编制标底;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评分。

有标底评标有标底评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通常分为:1.单一标底评标法单一标底评标法是在评标中以业主标底作为衡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这种方法的优点:操作方便,简单明了。

但是它对于标底的要求较高:第一,要求标底做的正确,不能有稍大的遗漏和失误;第二,要结合目前的市场经济实际情况,下浮一个适当的幅度,达到一个合理低标价的水平;第三,在编制标底时,保密性要求很高,但是因为在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下,一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或因碍于关系、情面,总是希望自己想用的施工队伍中标,所以标底泄漏现象时有发生,保密性差。

因此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很大,标底编制人员一般不愿承接这种标底的编制,故目前这种方法已较少采用。

2.复合标底评标法复合标底评标法是指在确定评标标底时,将业主标底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一定的比例权重相复合,组成一个复合标底,并以此作为衡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的方法。

如在一次招投标中共有六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则在评标时,将业主标底乘上一个权重X,六家投标单位的报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上一个权重Y,其中X+Y=1,X、Y的具体数值必须在开评前由投标领导小组临时决定,这样得出一个评标标底的方法就叫复合标底法。

用这种方法得出的评标标底,其最大优点就是减轻了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而且还相应地淡化了业主标底,只要标底编制中没有很大的遗漏和失误,就不会因此造成投标失败,也同时使人为泄露标底的情况得到控制,因为即使有个别投标单位千方百计地设法探知到了标底,也无法同时能探知到其余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毕竟招标投标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同行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所以复合标底能较好地保证评标标底的保密性。

浅谈投标报价评分办法及对策

浅谈投标报价评分办法及对策

摘要:针对不同报价评分办法,采取相应的报价策略,以最合理的价格获得中标,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等各方面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争取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投标报价评分办法评标基准价对策tu723.2《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经越来越普遍了.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使招投标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承接工程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途径。

在各类水运工程评标办法中,一般对价格、技术和商务三方面进行评分,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对投标价格的评分,通常占总评分的55%—-65%,甚至更高。

因此投标人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招标文件的报价评分办法,正确运用投标策略和报价方法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从而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对投标报价评分的核心是确定评标基准价,一般分为三种办法:一种是最低价法,一种是单一基准价法,还有一种是复合基准价法。

1 最低价法顾名思义,就是投标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得分最高.这种办法不设标底,也较少设置最高限价。

“最低价中标”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

这种报价评分办法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得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三公"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

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如果仅仅以报价高低来取舍,就不是真正的最低价中标。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尚不完善,施工企业良莠不齐,存在层层分包等不规范操作,一味追求“最低价中标”,很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何况成本价又没有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实施难度较大。

1。

1实例招标文件规定: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价格等于该基基准价的,得60分;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的扣2分,直至0分.国内政府采购项目、世行贷款项目,以及私营企业投资项目,往往以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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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底和评标方法探讨【摘要】本文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评标的方法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指出了现行方法存在的问题,认为今后应对现行招投标法加强管理,需要推行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同时要对评标定标方法进行改进,才能保证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
引言: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日趋规范,国家和集体投资或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进入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市场通过招投
标选择施工单位。

这从根本上扭转了建筑混乱状况,工程承发包领域的腐败行为也大为减少。

但是,如何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和最大可能地消除建设领域腐败的行为,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加强对标底的管理,推行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标底是招标单位对工程费用的预测值。

在现有的许多评标方法中,根据投标价和标底价的接近程度所确定的报价分所占的权重很大,对企业能否中标极为关键,成为招投标工作的焦点。

因此,标底编制的准确与否、标底的保密程度,直接影响着招投标工作的成败。

而在实际工作中,标底编制不正确、保密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许多地方都在尝试各种方法,如由招投标管理机关对编制好的标底进行审查,以保证标底的准确性,或采用先送标书后编标底来防止标底泄漏。

与此同时还采取一些措施来弱化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如采用在有效标范围内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或由专家小组确定浮
动比例乘以标底作为评标标底等。

这种以标底衡量投标报价评标法沿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模式,即根据地方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来编制标底进行投标报价。

这种计价模式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把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演变成预算人员专业水平高低的竞赛,企业能否中标取决于预算人员编制的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这种竞争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对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显然是不公平的;第二,由于难以杜绝标底的泄漏问题,评标结果无法让人心服,既留下新的腐败的隐患,也增加了社会对招标投标工作的误解;第三,市场经济要求所有商品价格应该是公开的,这种把标底封存起来让投标企业去猜的方式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第四,定额水平是以建筑企业平均水平确定的,以定额水平作为所有企业报价的依据,抹煞了企业间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差异,致使施工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企业的价格优势无法反映出来,这样既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形成,也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由此看来,不对这种以标底衡量报价的评标法进行改革,就很难适应现行市场经济的要求。

改革的出路在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市场价格,提倡实物工程量招标。

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的具体做法是:由招标单位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参照
消耗量定额,结合企业定额、自身实际情况及要素市场行情制定投标策略,自主报价;评标则采取合理低标价者中标,以达到真正的市场竞争。

这种招标方法既化解了标底衡量投标价评标法的种种矛盾,又规范了报价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符合工程造价“量价分离”的改革原则。

同时还能通过招投标促使企业努力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完善和改进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定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的核心部分。

从我国各地的情况看,评标定标方法多种多样,但普遍采用的是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评标定标方法虽然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但也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在:第一,由于这种评标方法的构成因素和各因素所占权数没有固定,随机性强,一旦出现行政干预,或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机构出现倾向性就可改变百分制综合评标法的构成因素和所占的权重,使之有利于某个施工企业,最终导致“人情标”、“假招标”的出现;第二,工期、质量的评分一般投标企业都会按标书要求承诺,因此都能拿满分和最高分,但能否兑现并无考核办法;第三,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时,由于部分评委是行政领导缺乏专业知识,很难正确评价,就是专业人员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充分领会施工组织设计的意图并判定其优劣也很难做到;第四,企业信誉、实力等不易量化因素的评分容易受外界干扰,要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难度很大。

从以上情况来看,百分制综合评标定标法显然不是一种最佳评标定标的方法。

我们建议,在实物工程量招标法的基础上,将标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依据,推行合理低标价者中标,包干施工。

具体做法是: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颁布实物工程量,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企业现状等确定投标策略进行报价评标时,先对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施工经验等进行审查,以鉴别其履约能力,不能通过审查者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标价竞争。

合理低标价者中标不一定是最低标价者中标,这不是简单的总价比较,必须由评标小组经过从行政上、技术上和商务上的全面鉴别、比较,排除一些错误的不合理的报价,最后得出既有效又经济合理且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投标价作为中标价。

凡以低于行业最低成本进行报价者属不正当竞争,应作为无效标价。

这种合理低标价中标法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和市场经济规律也是相吻合的,而且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应作为招投标改革的一个发展方法,大力推广。

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它是属于包干施工,实行起来难度较大。

可以考虑先在造价低、工期短、工程不复杂的工程招投标中实行,取得了一定经验后再加以推广。

当然,在一些工期长、造价高、技术难度大,不宜实行大包干的工程招投标,还应选择百分制综合评标定标法,但要尽可能做到同类型的工程评标因素和权重基本固定不变,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以保证公平性。

另外,尽可能选择一些易量化的因素,而对一些随意性大、易受外界影响的因素尽可能不选用,以保证客观性。

3、结束语
招投标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签订过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就是承诺,最后签订的合同应该把招投标过程中双方许诺的权利和义务反映出来。

从实际工作来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很不到位,对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基本不做审查,因而存在不少问题,如合同擅自改变招标、投标承诺,强制签订不平等条款,甚至订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条文。

这些现象的产生,损坏了招投标的形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失去了招投标的意义。

因此招投标管理机构作为承发包交易的管理部门,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起承担合同管理义务,对合同草案依法进行审查,对不合法、不平等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正,并严肃查处。

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行为,才能遏制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中混乱无序的现象,保证招投标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仪民,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
[2]辛晓艳,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最适评标方法探讨[j].青海电力,2008.
[3]王晗,工程招标评标方法的探讨[j].招标与投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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