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群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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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台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银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建光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牛艳霞镇人大主席

李海洋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魏悦镇纪检书记

李海镇副乡镇长

王国华镇副乡镇长

杨春明镇副乡镇长

魏雪飞镇人大副主席

郭强镇组宣部长

谢宝利镇武装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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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台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机构

站长:李海洋党委副书记

副站长:王国华主管副乡镇长

魏悦镇纪检书记

成员:周金党政办主任

张胜宝信访办主任

唐利华司法所长

张伟民政所长

谢宝利综治办主任

周金财政所站长

郝淑丽农经站站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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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群众工作指示精神,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2.组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3.定期召开群众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认真研究便民利民措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解决群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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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1.关注、收集、分析社情民意。

2.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4.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5.对群众工作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群众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综合研究社会舆情,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社会信息,研判形势。

7.向群众(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8.定期开展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0.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探索便民利民新方法、新举措。

11.完成本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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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现场受理、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分类、归纳及分析,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根据群众诉求事项,引导他们到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归口协调解决问题。

4.积极开展好便民利民活动,为群众所想,认真做好便民服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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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妥善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力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调解矛盾纠纷,要填写《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登记簿》。达成调解协议的,要制作书面调解协议;调解未成功的,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渠道和有关事项,并及时上报县群工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回访活动。对调处的问题,10日内要回访一次,跟踪监督协议和告知意见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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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度

1.群众工作站(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的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接转或引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安排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了解办理过程、结果,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待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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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重视群众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反映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①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拒不作为从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

2.有下列情形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①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②对群众反映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群众重大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

③在处理群众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迟缓,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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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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