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租倒包”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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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权流转中不同类型农户决策意愿博弈分析

农地经营权流转中不同类型农户决策意愿博弈分析

教育年 限等 因素对其土地流转意愿有着显著 影响。
方 和转 入 方 都获 得 预期 收益 。 4 5
金 融与 经 济
2 01 30 5
转 入 方
流 转 转 出

( u 1 , U 2 )
则 倾 向 于 提升 预 期 价 格 , 但 现 实 中转 出农 户 在 利 动农 村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 对高 效 利
农地经营权流转 中. 农 地 转 出方 和 转 入 方 之 间 有着 各 自的 目标 与利 益 , 双 方 尽 力 实 现 自身 效 益 最 大 化 。 以此 为基 础 , 本 文 提 出两 个 基 本 假 设 并 构 建 反 映 土地 流 转 双方 利 益 的博 弈 矩 阵 。
农 户 土 地 流转 意 愿 的重 要 因素 。 何 国俊 、 徐 冲( 2 0 0 7 )
基 于北 京 城 郊 调 查 数 据 , 对 影 响 农 户 土 地 流 转 意 愿
问题 的 核 心之 一 。农 村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是对 农 村 土 地 承包 制 度 改 革 的进 一 步深 化 , 土地 经 营 权 流 转 意
【 中图分类号】 F 3 0 1 . 1 1
号: l 1 Y J C 7 9 0 2 4 9 ) 阶 段 性 成果 。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 1 0 0 6 — 1 6 9 X( 2 0 1 3 ) 0 5 - 0 0 4 5 - 0 4
基金项 目 : 本 文 系 国家 自然 科 学 基 金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编号: 7 1 2 0 3 1 4 7 )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科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编
的 因 素 进行 了 实证 分析 , 结果表 明 , 农户家庭收入 、 农村 社会 保 障体 系是 否 完 善 、 对 土地 的依 赖 程 度 等

农业产业组织行为主体博弈分析

农业产业组织行为主体博弈分析

农业产业组织行为主体博弈分析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的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同时,各种主体之间的博弈与竞争也愈加激烈。

本文将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农业产业组织行为主体的博弈分析。

一、农业主体的种类及其特点农业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从经济性质上来讲,农业主体分为生产者和市场经营者两类,从企业形式上来讲可分为个体经营、合作经营和集体所有制等,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农民: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具有时间和精力等刚性限制,所剩余的劳动力和资金都可以用于其他活动,使其利润收益高于其他农业主体。

2.合作社:是将多个农民组织起来,共同经营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

合作社的成员以供给和需求为主,可以相互互补,共享分工合作带来的收益。

3.农业企业:是经营农业生产的企业单位,具有规模化和科学化经营,市场触角较多,掌握更多的决策信息,具有更高的竞争优势。

二、农业主体的博弈分析博弈论是指针对一系列相互作用的行为主体,研究它们的行为规则和结果的学科。

农业主体之间的博弈有以下特点:1.信息不对称农业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各方面性明显。

一方面,农业生产者面临的增产难度越来越高,而市场却需求量不断增加。

因此,市场经营者在收集市场信息、预测市场趋势等方面更具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普遍更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思想,致使部分农民面临无法获得尽善尽美的利润、短期成本就能收获较好经济回报的困境。

2.农业市场不稳定农业市场受天气、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大,供求关系也十分灵活。

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农业主体之间的博弈也会发生变化,如产量下降、进口关税提高等情况,可能导致农业市场的反转。

3.利益分割不均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各农业主体之间负责的领域不同,如农民负责生产,而市场经营者负责销售。

这种不同的利益属性导致农业主体之间的利益分割不均。

农民的生产收益一般比市场经营者较低,拥有的代价又较高,加上农民没有流通渠道,难以将农产品直接卖出,农产品售价高昂、商品都依靠中介资本流通等诸多限制,致使其面临较大的经营难度。

以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博弈

以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博弈

以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博弈摘要:征地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涉及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

其中,用地单位扮演着谋利者角色,中央政府扮演着仲裁者角色,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扮演着代理者和谋利者双重角色,被征地农民扮演着诉求者角色。

这五个主体的地位分别是不平等的,在征地过程中有关征地用途、补偿物、补偿分成等方面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由此形成了一幅复杂的博弈路径关系链。

本文就是以土地流转来分析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

关键词:土地流转;利益集团;博弈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8-00-0收稿日期:2009-04-19作者简介:荣翠(1985—),女,山东济宁人,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一、案例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改变着土地上千百年来传统的生产方式,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并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

国家农地征用涉及到利益的再分配,其实质是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过程。

用地单位作为经济实体,以利润最大化获取为最终目标,因此在最大条件许可范围内寻找获利机会。

在土地实行“招、拍、挂”以后,用地单位只须通过市场利益诱导机制,虚化和村集体组织的关系,利用地方政府直接获取土地。

地方政府往往会以发展经济为由,积极主动介入土地的开发与征用,并在此过程中取代既无集体经济支撑、又无集体政治和社会控制权能的村集体组织,成为介于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卖方的真正主体。

由于被征地农民处在征地信息最弱的末梢,被征地农民就无法真正监督代理人,呈现出结构性弱势的困境,表现出策略性被动接受补偿的格局。

二、土地流转中各利益集团1.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的目标是解决农村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改革有助于这些目标的实现。

但是,中央政府担心两个问题:会不会危及粮食安全?会不会导致社会不稳定?2.地方政府。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耕地保护是一个国家级的战略性任务,也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

在耕地保护过程中,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多种决策方案、多种资源的调配和协同,需要通过长期稳定的政策方案,加强各方沟通和协同,使得保护耕地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能够推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博弈分析是一种常见的研究集体行为的方法。

在耕地保护问题中,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的行为和决策,包括政府、农民、企业等,各方都会受到不同的影响和挑战。

因此,博弈分析的方法可以用来解析各方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冲突,从而为制定科学的耕地保护政策提供参考。

政府是耕地保护的主要责任方,因为它需要制定政策并调度资源,以保护并且合理使用耕地资源。

政府部门必须考虑各个利益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以达到对所有人都有利的结果。

政府在保护耕地方面面临着如下的问题:如何平衡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之间的利益?如何鼓励农民积极保护耕地?如何防止企业非法占用耕地?对于这些问题,政府需要认真思考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农民是耕地保护中最直接和具体的利益主体。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收益和生存。

因此,在耕地保护问题中,农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护自己的耕地,以及如何经营和使用自己的耕地。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让农民获得福利的政策,以及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来鼓励农民自愿选择保护耕地。

对于那些违反规定占用耕地的企业,政府也应该积极查处,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企业也是耕地保护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

在经济的驱动下,企业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非法占用耕地。

如果政府不能够做出相应的惩罚和限制措施,那么企业可能会持续地滥用和占用耕地资源。

因此,政府需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来惩罚违规企业,同时也应该对那些积极保护耕地资源的企业给予奖励和优惠。

在耕地保护问题中,各方之间还存在许多相互关联和影响的因素,比如地域环境、人口变迁、技术进步等。

这些因素对于各方利益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在博弈分析中予以考虑。

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年月(下)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吴丹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4)[摘要]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已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也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从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的各方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影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因素,并提出了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利益主体;利益博弈在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农村土地制度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之一,它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完成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变迁,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束缚也随之加深。

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农民自己和国家都无力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所以农民不愿轻易放弃与土地的关系,而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参与到非农产业中去,从而制约着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就得不到更合理的配置,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就会受影响。

改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这个制度变迁过程,和其他一切社会制度变迁过程一样,实际上是各个利益主体在现有制度安排下追求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博弈演化过程。

我们要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改革,就必须在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基础上,权衡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双方的成本———收益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也就是说,要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就应使在这个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多方利益主体的预期收益都超过预期成本。

一、转入方的成本———收益分析对于集体而言,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经济带来了更多的收益。

同其他产业一样,农业是一个存在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

但是,在趋向行业的最佳生产规模的过程中,行业内部的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都有递减的趋势。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较小,土地规模的不经济是致使我国农村经济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而土地使用权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农业的适度经营。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耕地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耕地保护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不仅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还关系着国家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问题存在着多方利益的博弈,各方利益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

本文将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耕地保护问题,探讨各方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行为逻辑,以期找到解决耕地保护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博弈主体分析1. 农民农民是耕地保护问题的重要主体,他们对耕地的利用和保护具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一方面,农民需要利用耕地进行农业生产,谋取自身的经济收益;农民也需要保护耕地资源,以确保可持续的农业发展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民在耕地保护问题上往往既是利益的追求者,又是资源的保护者,其行为逻辑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2.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农地保护问题中的另一个重要主体,其承担着耕地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责任。

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问题上既需要考虑农民的利益,又需要兼顾国家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利益。

在现实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需要在促进农业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之间进行权衡,并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协调和调解。

3. 开发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开发商的利益也牵涉到了耕地保护问题。

一方面,开发商需要获取土地资源进行房地产开发,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土地资源的开发也可能对耕地资源造成一定的损害。

开发商在耕地保护问题上面临着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之间的冲突。

4. 社会公众作为广大的利益主体,社会公众对耕地保护问题也关注度很高。

他们既是耕地资源的使用者,又是环境保护的追求者。

在耕地保护问题上,社会公众往往会表达自己的诉求,推动政府和其他利益主体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3. 农民与社会公众在耕地保护问题上,农民与社会公众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

一方面,农民需要利用耕地资源进行农业生产,以维持自身的生计和经济收益;社会公众对于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有着自身的诉求。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社会公众需要在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协调,以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农地流转三方利益主体决策行为分析

农地流转三方利益主体决策行为分析

1、投资回报:投资方最关心的通常是投资回报。他们会评估农地流转后的 农业生产效益和市场前景,以确定投资风险和回报周期。如果投资方认为流转可 能带来较高的回报,他们就会倾向于投资。反之,如果他们认为流转可能带来较 大的风险或者回报较低,他们就可能选择不投资。
2、政策支持:政府的政策支持也是影响投资方决策的重要因素。如果政府 提供了优惠的税收政策、财政补贴等支持措施,就会吸引更多的投资方参与农地 流转。反之,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投资方可能会对农地流转持谨慎态度。
2、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农户通过将土地流转给经营能力更强、技术更先进的涉农企业,能够实现农 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此外,农地资源的高效利用还能够带动农业 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3、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在农地资源流转过程中,农户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通过规范农户行为 和加强监管,可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例如,建立健全 的流转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可以确保农户在流转过程中不受损失,得到公平的 待遇。
2、社会因素:农民的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也会影响他们的决策行为。如果 他们的邻居或朋友都在流转土地,他们可能会受到群体压力而选择流转。反之, 如果他们的邻居或朋友都选择保留土地,他们可能会跟随群体而选择保留。
3、风险承受能力:农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会影响他们的决策行为。一些农 民可能更愿意选择保留土地,因为他们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而另一些农民可 能更愿意选择流转土地,因为他们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3、社会稳定:政府在决策时还需要考虑社会稳定因素。如果农地流转可能 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政府可能会采取措施来缓解社会矛盾,如提供就业培训、 社会保障等。
三、投资方的决策行为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是 我 国 在 家 庭 承 包 经 营 制 度 基 础 上 发 展
行 为 支付 一定 的成 本 。 通过 上 面 的 假设 , 用 完 全 信 息 静 态 博 弈 模 型 来 进 行 土
起 来土地 零碎 化 、 农 村
中图 分类 号 F 3 0 1 文献 标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 0 0 7 — 5 7 3 9 ( 2 0 1 5 ) 1 0 — 0 3 4 8 — 0 3
An a l y s i s o f P r o b l e ms o f Ru r a l La n d Ci r c u l a t i o n i n Ch i n a Un d e r P e r s p e c t i v e f o G哪 e Th e o r y
c i r c u l a t i o n p r o b l e ms , p r o p o s e d o w n s u g g e s t i o n s a n d
Ke y wo r ds s c a l e o p e r a t i o n; l a n d c i r c u l a t i o n; g a me t h e o r y
农 村经 济学
现代 农业 科技
2 0 1 5年 第 l 0期
从博 弈 论 的 角度 分 析我 国农村 土地 流 转 问题
李 举锋 张学 军
( 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 河南洛阳 4 7 1 0 2 3 ) 摘要 近年 来 , 随着 我 国市场化 水 平的 不断提 高, 在 家庭联 产承 包责 任制 基础 上发 展 起 来的 土地 规模 化 经 营发展 越 来越 快 。 其 中农 村 土地 流转 作 为土 地规 模 经 营的 重要 环节 也 E l 益 引起 人们 的 关 注。 该 文从 博 弈论 的 角度 分析 农村 土 地流 转 的各 个参 与者 , 阐述 无政 府 参 与 和 有政 府 参与 下农 户与 土地承 包人 之 间的 关 系。 并针 对 土地流 转过 程 中 出现 的 问题 , 提 出 自己的建议 和 对策 。 关键 词 规 模化 经 营 ; 土 地流 转 ; 博 弈论

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

目录题目 (1)摘要 (1)关键词 (1)1引言 (1)2反租倒包概念 (1)3我国农村实现土地反租倒包的意义 (2)3.1反租倒包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思路 (2)3.2反租倒包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行捷径 (2)3.3反租倒包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2)3.3.1土地流转至优秀经营者处 (2)3.3.2农民不失承包经营权 (2)3.3.3生产要素合理分配 (3)3.4反租倒包是帮助农民减负增收的重大举措 (3)4我国农村土地反租倒包的效益分析 (3)4.1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3)4.2促进了农民增收 (3)4.3加快了先进技术和信息的传播 (4)5我国农村土地反租倒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5.1农民在反租倒包博弈中处于劣势 (4)5.2村集体出现炒地现象 (4)5.3易孳生权利寻租行为 (5)5.4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5)6针对反租倒包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对建议 (5)6.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5)6.2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土地监管 (5)6.3因地制宜,创新农地经营模式 (6)6.4提供各类必要服务 (7)6.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7)7结论 (7)参考文献 (8)对农村土地反租倒包的浅析摘要:反租倒包是一种特殊的土地流转方式,其具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

反租倒包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快了先进技术和信息的传播。

同时,在反租倒包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农民处于劣势、村集体易出现炒地和权力寻租现象、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增强农民维权意识;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土地监管;提供各类必要服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

关键词:反租倒包;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资源配置;土地监管1 引言反租倒包是一种创新的农地流转模式,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第34卷 学术专刊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12月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张良刚(浙江省台州市社会科学院,浙江台州318000)摘 要:本文基于博弈论的视角,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土地转入方与土地转出方之间围绕土地流转的租金进行的博弈过程,根据模型中利益均衡时得到的不等式,归纳出影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能促进土地使用权顺利流转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影响因素;博弈论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3)S2-0044-04作者简介:张良刚,男,浙江省台州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一、问题的提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农业生产上要鼓励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而实现“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达到某种规模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农村土地的流转。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在农村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农村土地制度从“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变化,该政策在国家制度层面上极大地确保了农民对于土地的经营使用权,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然而在改革后,虽然每个农民都有一定数量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人均土地面积极其有限,鉴于我国土地产权制度较为特殊,各方面限制又导致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度低,使得农户拥有的土地数量只能进行小农生产,无法适应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的发展要求,阻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减少了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使得土地使用权无法畅通地转移到最有生产效率的人手中。

具体来讲,造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三点:(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限制较多。

从1980的宪法严格禁止农村土地任何形式的流转,到后来宪法修正案的逐步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流转”(商春荣等,2004),我国对土地流转的控制一直比较严格,农村土地流转或多或少都需要相关单位审批,尤其是农业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程序复杂。

农户与村干部土地流转纠纷的博弈分析

农户与村干部土地流转纠纷的博弈分析
村 干 部 土 地 流 转 纠 纷 的 博 弈 分 析
配宅基地过程中“ 寻租 ” ) 等 引发农 民群起反抗等事件 。有关数据显示( 梅东海 ,2o ) 0 6 ,中 o 8 ,20 年
国 5 %以上 的农 村 地 区群体 性 抗 议 事件 都 是 由于 农 民耕地 遭 到 地 方 政 府 强行 征 占造 成 的 。 而这 其 0
中,农 民与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冲突 占多数。这类 冲突反映了在农地流转利益分配中,作为法律意
义 上 的利益 主要享 有 者 的村 民和 作为 利益 分 配执行 者 的基 层 干部 之 间的 冲突 和博 弈 。
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 的生产资料 ,也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它兼有农业生产和生活保障的双 重功能,并承载着农 民的根本利益 。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有效利用和统筹协调发展 ,是解决我 国 “ 三农9 9 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考虑 ,以农户与村干部农地流 转 纠纷 为切 人 点 ,利用 博 弈论 方法 ,分 析 了农 地 纠纷 中农 户 与村 干部 的行 为 特征 及不 同情 形 下 的博
越 争 靖, 圣 5 菅醒 Aruu lc o i ad a g e gctaEo mc n M n e n ilr n s a m t
21.3 1 总第 1 0 I1 期 0r ̄ - 期
农 户 与 村 干 部 土 地 流 转 纠 纷 的 博 弈 分 析
郭翔 宇 ,王 颜 齐
新变 化 ,乡村 社会 内部各 种矛 盾和 纠纷频 发 ,严 重影 响 了乡村社 会 的稳定 ( 孝通 ,19 ) 费 9 8 。正如 塞
缪尔・ 亨廷顿(9 8 曾言 :高度传统和高度现代化 的社会都很安定 ,恰恰是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社 16 ) 会最易发生动乱 。当今中国正处于以乡村社会为主向以城市社会为主过渡 、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 过渡 的社会 转型期 ,也 即处 在亨廷 顿命 题 的“ 现代 化 ” ,社 会 冲突 问题 不 容无视 。土 地 冲突是 当前 中

农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利益博弈

农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利益博弈

◆城乡建设2016・8(中)农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利益博弈李明珠摘要随着经济与城市的发展,土地流转活跃。

地方政府与村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处于不同的角色,双方采取各自的策略以追求自身目标函数的最大化。

本文通过分析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民的角色行为以及双方的博弈策略,揭示土地转让过程中潜在性的问题,验证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权力的下侵。

关键词土地流转地方政府村民利益作者简介:李明珠,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DOI :10.19387/ki.1009-0592.2016.08.25420世纪以来,非农业化成为中国土地使用模式的新倾向。

农村土地的分散程度高,呈放射状向城市郊区扩张。

据国土资源部相关统计,21世纪以来,中国的农业用地面积大幅减少,到2005年,已经减少到了18.257亿亩。

与此形成对比,中国的城市人均建成用地面积,到2006年已达140平方米,与1981年的相比增长了近1.8倍。

①造成中国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过度的土地非农化要承担主要责任。

我国政府为了保护耕地,提出了以18亿亩作为农业用地的最低下限,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依靠土地的非农业转化作为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与GDP 增长的主要途径。

因此,探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行为特征,对我国城市化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土地价值的功利化城市发展与经济改革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土地问题日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政府逐步实行分权化改革,地方经济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改革的制度设计存在着缺陷,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界限模糊并缺乏相应的制约。

每一级政府都有自己的职责与财政指标需要完成,这必然引发各级政府追逐本级政府财政目标函数的最大化。

同时,作为我国行政官僚选拔与考核机制的产物,在府际间的财政分派中,中央与上级政府往往处于支配地位。

农用地流转中介组织与强势承包方共谋的博弈分析

农用地流转中介组织与强势承包方共谋的博弈分析

夏涛:农用地流转中介组织与强势承包方共谋的博弈分析产业经济农用地流转中介组织与强势承包方共谋的博弈分析夏涛(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67)[摘要]文章分析了中介组织与强势承包方共谋的形成,并界定了得益的构成;构建了博弈模型,分析了博弈实现均衡的异和变化关系。

根据博弈分析得出,为更好地防范中介组织与强势共谋的行为,要建立统一的中介组织设立审批制度和资质年审制度,明确单一的构,提户的自身利益维护诉求能力;要构建有效的惩罚机制,加大对共谋参与方的惩g力度;还要实行有效激励中介组织与承包方诚信经营的机制#[关键词]农用地流转;中介组织;强势;共谋[DOI]10.13939/ki.zgsc.2020.19.061引入中介组织后,农用地流转为发+中介组织+承参与的。

一般而言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合作流沟通,就可在;同样发、中介组织、承包这之间在类似情形。

文章中介组织势承的,因为中介组织和强势承的现实可能性,他们两者的利益,但这主要来自发包被所遭受的损失,他们两者获利越多,发所遭受的损失就越大;该行为重和地流转的开展和推进。

1共谋形成的分析势承承承业等其他单位织;发地转出供给的;强势承的谈力、经济综合实力、利益维护诉力等各方面都于发包方。

《土地承包法》中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中的规定涉地流的调法;上法律不足:一是没有针对涉及中介组织调处的规定;针对发包和承的双的调过于笼统、指不;没界定如何处理;=各地出台的相关管理措施和意见之类的地方性暂行规定,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性的专门针对中介组织进行管理的制度规章,没设立审批管理制度,更没中介组织的业绩、誉、服务、违法违章记录、组织结构等的评价制度。

中介组织与承本而得益在的重要。

正这样就使得行为得。

2共谋博弈模型的构建及分析政府监管机构治理行为要付出成本。

为中介组织、强势承和监管机构参与,而监管机构的得益来代表被发的得益。

都理性经济的,且中性。

监管机构的监管或不监管,中介组织与势承的策略不。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与探索作者:许经卉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4年第25期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5-0361-0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1)反租倒包。

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农户承包的土地反租过来,再转包给种养大户、单位或个人。

其特点是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接包方只交纳土地承包费,不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适合成方连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种养小区和规模经营。

(2)使用权互换。

指农户根据需要,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适合种养小区不愿从事统一种养项目的农户与小区外愿意从事统一种养项目的农户进行土地调换。

(3)转包。

论文发表。

指农户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单位或个人。

其特点是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接包方向转包方交付一定的转包金或承担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适合暂时无力经营土地或从事非农业但不能完全放弃土地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将其土地使用权进行转包。

(4)转让。

指农户将其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

其特点是终止原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确定新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由新承包方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适合从事二、三产业、收入稳定、自愿放弃土地的农户,将其土地承包权进行转让。

(5)租赁。

指农户将其承包的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使用。

其特点是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接租方只交纳租金,不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适合一个或几个地块相连的农户联合进行土地出租,也适合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户的承包土地反租后,再向外出租。

(6)入股分红。

土地承包者将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折股形式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济行为,并通过分红取得收入。

农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以湖南省Z县S村集体为例

农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以湖南省Z县S村集体为例

2024年4期(总第496期)湖湘论坛Huxiang ForumNo.1,2021General No.196经济•管理农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以湖南省z县S村集体为例沈素素(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中心,湖南长沙410006)摘要:“反租倒包”流转农地相比其它农地流转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科学防范“反租倒包”模式中的风险,对于促进农地健康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上来说,“反租倒包”流转模式存在着承租方经营风险、承租方破坏农地风险、侵害农民权益风险、承租人故意拖欠流转租金风险等。

从湖南省Z县S村集体“反租倒包”农地流转模式实地调查情况来看,这些风险真实存在,并可能导致农地非农化、非粮化风险,以及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在充分利用“反租倒包”这一农地流转模式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关键词:土地经济;农地流转;反租倒包;农民权益;流转租金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1-0107-08—、引言2020年全球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农产品进出口的难度加大,各地响应中央的号召,大力推进耕地抛荒治理。

推进农地流转是遏制抛荒、优化农地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农业生产存在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的风险,农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容易通过现金流传导给农地流转[1'2]o科学防范农地流转风险是落实耕地保护战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地规模化经营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加快推进,社会转型不断深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农地抛收稿日期:2020-10-28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进城落户农户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JJ3574);2021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重点项目“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风险预警防范研究”作者简介:沈素素,女,湖北武汉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中心副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土地政策、宏观经济。

_反租倒包_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

_反租倒包_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

“反租倒包”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3 □王颜齐 郭翔宇 内容提要:本文从“反租倒包”农地流转模式的形成机理出发,建立了“反租倒包”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利用博弈论对参与主体的关联关系和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结果发现:在“反租”环节,如果农户对掌权者的掠权行为采取容忍态度,结果必然导致农户土地权益受损,如果农户反抗,则存在三种可能的博弈结果:和解并取得和解金、上诉并可能取得赔偿金和继续容忍,博弈最终结果取决于农户采取行动的坚决性和谈判能力的高低。

在“倒包”环节,设计了一个带有激励约束性质的合同形式,博弈结果表明:固定工资条件下,由于农户劳动的部分属性由自己控制,农业企业难以度量和监督,部分劳动属性会落入共有领域而被农户以较低的成本或无成本获取,表现为偷懒和不作为,而绩效工资则能有效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降低均衡偷懒概率。

在保障农户预期收益稳定和农业企业对工资波动性需求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从而得到一个博弈结果下的契约形式。

最后以两个典型的调查案例实证了本文的分析结果。

关键词:反租倒包;农户行为;博弈;农地流转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农地使用权流转是继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诱致性农地制度变迁。

“反租倒包”是一种创新的农地流转模式,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该模式下由于有行政力量的介入,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能够较容易地租赁到集中连片的农地,并且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使用权,从而有利于农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反租倒包”涉及的主体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从博弈的角度而言,一例“反租倒包”行为成功与否以及合约的具体安排形式是参与主体博弈的结果。

由于农户是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主体,推动农地流转,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性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和把握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基本特点和规律。

本文基于这一思考出发,以农户为研究视角,以博弈论为研究方法,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考察在现有产权制度下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谈判时的行为特性,探讨农地流转利益博弈格局的形成机制,寻求提高农户博弈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从博弈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

从博弈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

从博弈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摘要: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九大以来,如何持续的保障农民的增收以及更好的发挥土地的活力,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从土地流转双方博弈的角度出发,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双方的关注点,以及达到双方均衡的条件;并分析机械化与未来土地流转的关系,对我国未来土地更好的流转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博弈;机械化水平1、土地流转的由来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粮食安全问题仍然是我国的焦点问题。

要想保持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的势头就必须将焦点从单纯的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转移到土地规模化经济上来,而发挥土地规模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2、土地政策的发展由于我国人均可耕地面积较小,因此要想大规模的推进机械化水平,将劳动力从第一产业中解放出来,就必须要将农村分散化的土地集中起来,将一块块碎片式的不宜进行机械化的土地通过某些政策鼓励从而达成某种关系的合作,形成集中连片的适宜大规模收播的农场。

3、博弈模型创建3.1博弈模型及相关理论1960年,美国工业心理学家麦格雷戈在他的《企业中的人性方面》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X-Y理论,有时也称“经济人假设”;他认为人是一种经济人,做任何事情都会朝着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努力,而不会考虑别人的利益[1]。

这一理论也为我们分析土地流转中的流转双方的心理提供了依据。

然而,兴起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除了受利益的驱动之外,还要受到个性心理、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就会经常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为。

这一理论将人不在看成单纯的经济人,而是将他所处的环境等因素也考虑在内,从而变成了一个社会人。

在现实的土地流转中,参与博弈的双方分别是土地流出方和土地承租方,而博弈过程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土地。

流转双方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然而他们的期望却是相反的:土地流出方希望能尽量多的获得转租金从而提高自身的收益,而土地流入方则希望能尽量少的缴纳租金,以减少自身成本。

心得体会:探索推行“返租倒包”,开辟农村土地改革“新天地”(最新)

心得体会:探索推行“返租倒包”,开辟农村土地改革“新天地”(最新)

心得体会:探索推行“返租倒包”,开辟农村土地改革“新天地”(最新)产业兴则农村兴,产业强则农村强。

扶贫要从“输血”向“造血”转变,产业扶贫是关键和核心。

近年来,贵州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X县X镇X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通过“农民将‘原始土地’返租给合作社,合作社将‘成品土地’承包给农民”的“返租倒包”模式,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开辟了农村土地改革“新天地”。

一、“返租倒包”的主要做法(一)发挥党建“主动力”,推行“返租倒包”聚力脱贫攻坚。

一是定好“主基调”。

X村党总支按照“党建引领,党社联建”的产业发展基调,通过党支部牵头,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成立的集现代经济作物种植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合作社,推行“返租倒包”。

二是建强“核心层”。

根据村情实际,X村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健全组织网络,建强村级组织,突出把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产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返租倒包”。

三是找准“领头雁”。

注重从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中推选村干部,选准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利用他们在产业发展、技能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质资源,提高村级班子发展产业的整体实力,带头“返租倒包”。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土地流转。

X村成立合作社,整合村级零散资源,集中流转农户土地600余亩,合作社将承包到农民手中的土地通过租赁形式集中到集体(称为返租),统一规划布局,并通过土地治理、统一搭建大棚,修建观光娱乐设施、停车场和门面,盘活村里闲置土地。

二是务工学技。

在农户掌握生产管理技术之前,大棚由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合作社优先聘请农户参与到大棚管理和蔬菜水果种植中来,除支付劳务工资外,还特派专业技术人员传授种植技术和管理知识,为倒包打下技术基础。

三是倒包生产。

农户掌握生产管理技术后,合作社把基地产业倒包给农户,每户贫困户承包5个大棚,专门种植市场经济价值更高的蔬菜、水果,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以及经济效益。

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态势与问题分析

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态势与问题分析

我国农地流转基本态势与问题分析我国农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原则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以流转的方式交由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农地流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地流转的基本态势表现为不平衡。

在一些发达地区,农地流转比例较高,流转农地规模较大;而在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农地流转比例较低,流转农地规模较小。

这种不平衡现象导致了农地资源的集中和分散两种趋势同时存在。

农地流转存在市场交易不活跃的问题。

由于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和规范的交易机制,农地流转市场交易不活跃,流转价格难以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这种情况不利于流转方和出租方的利益均衡,也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农地流转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农户对农地信息了解不够充分,容易被流转方利用;流转方在选择流转农地时,也往往无法全面了解农地的实际质量和潜力。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农地流转交易不顺利,降低农地流转效率。

农地流转还存在土地承包关系纠纷、农户权益保护不到位、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也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农地流转管理和促进农业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制定并实施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加强农地产权和流转合同的保护,推行农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

加大对农地流转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

建立统一的农地交易市场,制定流转交易的规则和操作流程。

加强农地流转信息公示和权威评估,提高市场透明度。

加强流转方和出租方的合作和沟通,促进农地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农地流转监管和服务。

建立农地流转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农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农地流转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户和流转方的经营水平。

加强农地流转的评估和绩效考核,提高农地利用效率。

四是加强农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加强农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发展的衔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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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租倒包”农地流转中农户博弈行为特征分析◆王颜齐 郭翔宇 内容提要:本文从“反租倒包”农地流转模式的形成机理出发,建立了“反租倒包”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利用博弈论对参与主体的关联关系和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结果发现:在“反租”环节,如果农户对掌权者的掠权行为采取容忍态度,结果必然导致农户土地权益受损,如果农户反抗,则存在三种可能的博弈结果:和解并取得和解金、上诉并可能取得赔偿金和继续容忍,博弈最终结果取决于农户采取行动的坚决性和谈判能力的高低。

在“倒包”环节,设计了一个带有激励约束性质的合同形式,博弈结果表明:固定工资条件下,由于农户劳动的部分属性由自己控制,农业企业难以度量和监督,部分劳动属性会落入共有领域而被农户以较低的成本或无成本获取,表现为偷懒和不作为,而绩效工资则能有效调动农户的积极性,降低均衡偷懒概率。

在保障农户预期收益稳定和农业企业对工资波动性需求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从而得到一个博弈结果下的契约形式。

最后以两个典型的调查案例实证了本文的分析结果。

关键词:反租倒包;农户行为;博弈;农地流转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农地使用权流转是继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诱致性农地制度变迁。

“反租倒包”是一种创新的农地流转模式,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该模式下由于有行政力量的介入,农业经营大户或农业企业能够较容易地租赁到集中连片的农地,并且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使用权,从而有利于农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反租倒包”涉及的主体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从博弈的角度而言,一例“反租倒包”行为成功与否以及合约的具体安排形式是参与主体博弈的结果。

由于农户是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主体,推动农地流转,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性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和把握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基本特点和规律。

本文基于这一思考出发,以农户为研究视角,以博弈论为研究方法,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考察在现有产权制度下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谈判时的行为特性,探讨农地流转利益博弈格局的形成机制,寻求提高农户博弈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学者围绕中国农地流转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颇丰,主要集中于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领域,研究主要关注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界定(黄贤金,2002;刘甲朋,2003等)、农地流转的动因(张红宇,2002等)、流转的制约因素及流转条件(修海玉等,1994;邓大才,2003;贺振华,2003;肖文韬,2004等),农地流转的效应及效率(WangJirong&Gaill,1996;CarterandYao,1999;TerryVanDijk,2003;罗必良,2008等),流转模式(丁关良,2002;杨德才,2003;贾生华,2005;洪增林,2007等)和流转机制(黄宗智,2000;黄祖辉, 2001;张文秀,2002;张照新,2004;孟俊杰,2008等),以及农地流转市场(Lin,1995;Lohmaretal.,2001;*项目来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9BSH026)。

郭翔宇为通讯作者—34—Kung,2002;田传浩,2003;贾生华,2003;黄祖辉,2008等)等。

本文的相关研究文献总结如下:(1)关于“反租倒包”农地流转的研究。

目前,对于农地流转模式的划分,学者普遍认可的是农户供给型流转(包括转包、转让、互换等)和集体供给型流转(包括反租倒包、农地信托、农地入股等)两类,但鲜见针对“反租倒包”模式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

田传浩等(2003)通过对浙江省绍兴市的实地调研,考察了“反租倒包”在农村土地市场上的实际运作方式,分析了该种土地流转模式产生的原因。

彭美玉(2007)建立了一个契约关联的新兴古典一般均衡模型,分析和解释“反租倒包”模式作为商品契约与要素契约关联结果的组织制度创新现象。

吴德胜(2008)采用关系型契约理论分析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农产品交易,解释了农产品契约不稳定的原因以及农产品契约的演进。

并将“反租倒包”视为企业内部的关系型契约,“反租倒包”之所以取代分包制是因为前者降低了农户的违约动机。

另外,也有学者鉴于“反租倒包”剥夺农户权利而提出反对和禁止此种土地流转方式的意见(段应碧,2002)。

(2)关于农地流转框架下农户行为的研究。

KlausDeininger(2003)建立了农户进入土地租赁市场的决策模型,认为土地租赁市场比国家宏观调整土地更有效率,更能增加土地的产出率。

James(2002)通过农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发现,非农就业增加了农户转出土地的可能性,但对农户土地转入的需求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钟涨宝等(2003)研究认为由于农地资源兼具生产要素等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即使在规范的农地市场条件下,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也不可能做到理性化。

钱忠好(2003)、管清友(2003)等研究了村干部在农地流转中的经营行为,探讨了农地流转过程乡村特权群体对普通农户权利的侵犯与剥夺。

钱文荣(2002)、田传浩(2003)、刘克春(2005)、叶剑平(2006)等集中利用经验数据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以上研究多侧重于从制度环境和农户属性等角度讨论农户农地流转的意愿,而缺乏对农村土地流转内部利益关系对流转主体行为选择影响的研究。

二、“反租倒包”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反租倒包”实现了土地产权的商品化,并使产权交易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质就是把土地的产权(即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变成商品,使其可以在农户、村集体组织和农业企业之间进行土地的使用权交易。

为便于对参与主体动态博弈关系的剖析,笔者根据农地流转的产生机理和结构特点,构建了“反租倒包”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见图1)。

图1 “反租倒包”农地流转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反租倒包”农地流转包含两个重要部分,即“反租”环节和“倒包”环节。

“反租”环节实际是两次土地流转过程的组合:第一次是农户作为出让方与农村集体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让渡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的第一次流转;第二次是农村集体组织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作为出让方,与农业企业(即受让方)谈判,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而完成“反租”环节,土地使用权由农户向农业企业的转移。

鉴于本文研究意图,主要考察前一次的流转。

从组织治理的角度看,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是被治理者与治理者的关系,同时,两者又存在利益关联。

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利益关系由流转合同约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关系取决于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制度安排。

农户的目标是争取获得高于或者至少不低于目前务农的各项收入,而且会考虑到失去土地的风险和未来的生活保障等。

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借由农地大规—35—模流转,实现地方财政收入显著增长和任期内政绩最大化。

但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人具有天然的自利性趋向。

在农地流转企业博弈价格(地方政府与农业企业的最终协商价格,即租金I)一定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是试图压低农户博弈价格(地方政府与农户的最终谈判价格,即租金II)以获取差额利益①。

“倒包”环节的参与方主要是农户与农业企业。

在完成“反租”后,农业企业掌握了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出让方,将其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并规定土地的种植品种,然后划块再倒包给农户经营,并直接配置劳动力要素,使其在统一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农业生产和加工活动。

在这一环节中,农业企业拥有完全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农民获得的收入体现为劳动工资。

另外,企业承担向农户提供种子、技术与管理服务和保证按内部保护价格收购农产品的义务,农户则按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承担把全部产品卖给企业的义务。

若农户承担生产产品的直接生产费用,例如农药、肥料及劳动力成本等,将依据卖给企业的产品数量和契约规定的价格获得收益。

“反租倒包”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契约,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要素契约(向国成,2002),而是一种“具有关系契约性质的关联契约”(彭美玉等,2007)。

此时,农户与农业企业的关系是复合的契约关系,这些契约关系包括:土地租赁契约、农民就业安排契约和产品购销契约。

在该环节中,农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企业承包农地获得稳定的生产收入,并最大限度地追求外溢性收益*。

而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如此来看,双方具有良好的利益一致性,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在这种复合关系契约下,农户尚未成为企业的职工,两者之间不存在“命令—服务”式的科层组织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利益一致性的团队合作组织形式。

在团队的合作生产过程中,由于对每个成员努力程度的监督和报酬的计量十分困难,因而团队成员就有了“偷懒或搭便车”的动机。

这在接下来的博弈分析中会有明确的体现。

三、“反租倒包”农地流转中农户的博弈行为分析(一)“反租”环节基本假设:假设1,基层政府与村集体利益目标一致,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作为共同的一方参与博弈,并表述为村集体;假设2,农户与村集体博弈时,农户了解村集体的寻租行动空间,同时村集体亦知晓农民可能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进行法律诉讼。

情形一:村集体存在掠权可能,农户不反抗。

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在不同环境下面临村集体的寻租行为会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从而推动博弈的解从一个转移到另一个。

如果“村集体存在掠权可能,农户不反抗”,即村集体的行动集为(守法,掠权),而农户的行动集为(流转,持有)。

假定农户土地流转规模为N;农地流转的边际成本为GH,且为常数;流转前农地年均收益为VH0;农户面临的农地流转价格为PH,实际上,该价格是村集体付出寻租成本后与农户谈判得来的价格,即地租Ⅱ;农户失地后面临的风险损失为CnH,风险系数为ρH。

假定村集体为促成农地流转,实施事件的组织安排和调度而花费的成本为CM2,该部分成本主要投在与农业企业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村集体的寻租成本为CM2,指为完成寻租目的,村集体利用各种手段压低地租Ⅱ而耗费的成本;农业企业给与村集体的农地流转价格PM。

利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来考察农户与村集体的博弈关系。

根据图2的扩展式博弈描述,能得到参与双方的收益函数:FM(x1)=-CM1FH(x1)=(PM-CH0)N-VH0-ρHCnHFM(x2)=0—36—①*陈锡文(2001)研究表明,无论以哪种形式反租倒包,集体收到的租金一般都高于农户反租时的租金所谓外溢性利益指因土地流转的外部性而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例如,优先和便利的工作条件、积累工作经验、增长专业技能和知识等图2 农户与村集体扩展式博弈FH(x2)=0FM(x3)=(PM-PH)N-CM1-CM2FH(x3)=(Ph-PH0)N-VH0-ρHCnHFM(x4)=-CM1-CM2FH(x4)=0讨论:(1)若(PH-CH0)N<VH0+ρHCnH,此时FH(x3)<0,即,如果村集体寻租,农户流转后的土地净收益不足以弥补流转前的土地产出和因失去土地后而产生的风险损失,所以此时理性的农户在a3结点处会选择持有土地;由于FH(x1)>FH(x2),在a2结点处农户选择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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