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200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2009)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5.18
•【文号】保监发改[2009]416号
•【施行日期】2009.05.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416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嘉禾发〔2009〕148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6,000,000元人民币。
其中,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9,200,000股,占比20%;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199,200,000股,占比2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199,200,000股,占比20%;北京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99,200,000股,占比20%;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20,000,000股,占比12.05%;上海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9,200,000股,占比7.95%。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9.19
•【字号】辽保监产[2007]142号
•【施行日期】2007.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7]142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邦辽发[2007]211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鞍山市铁东区南一道街22号1-3层。
文到后,你分公司须根据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换发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嘉禾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单位行贿案的通报
关于嘉禾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单位行贿案的通报保监寿险〔2010〕833号各人身保险公司:近期,嘉禾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及相关人员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终审判处刑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在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分行代理销售保险过程中,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负责人边策授权批准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银保部经理白勇用假发票套取现金,分发给5名银保部客户经理董明、赵阜、明浩、魏颖和李晓霞,由这5人以展业费的方式向农业银行一线柜员支付账外回扣,累计达107万元。
期间,白勇为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在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分行开展业务,向该行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关明行贿10万元,向铁东支行副行长何林行贿4万元,向业务部副经理刘成全行贿3万元。
2010年5月11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嘉禾人寿鞍山中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20万元;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银保部经理白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负责人边策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银保部客户经理董明等5人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接受白勇贿赂的关明、何林和刘成全被另案处理,其中关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何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成全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单位行贿案为全行业敲响了警钟,各人身保险公司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根据以下要求加强公司管理:一、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
账外支付手续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损害了行业的声誉,增加了行贿者的经营成本,腐蚀了兼业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却无法获得持续稳定的业务增长。
治理商业贿赂是寿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从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监督考核、信访投诉等方面入手,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撤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撤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9.20
•【字号】辽保监寿[2006]48号
•【施行日期】2006.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撤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48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注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生保辽发 [2006]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撤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营销服务部。
二、你分公司对该营销服务部的撤销,应当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充分告知。
三、你分公司该营销服务部自获得批准之日起其《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文到后,你分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销服务部《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正、副本送交我局,并持此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9.05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中银保险辽发[2008]1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鞍山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四道街1-28-216-16、17、
18、19、20号。
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
你分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
辽宁保监局。
此复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昌图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辽保监寿[2007]8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10.15
【实施日期】2007.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昌
图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7]85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昌图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嘉禾辽发[2007]39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设立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昌图营销服务部。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9.02
【实施日期】2008.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
原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嘉禾辽发[2008]46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设立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清原营销服务部。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辽保监产[2008]6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8.01
【实施日期】200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
所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8]68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12.18
【实施日期】2008.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
业的批复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批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嘉禾辽发[2008]8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1.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辽宁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嘉禾辽发[2009]001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皇城商务酒店5楼)。
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手续,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你分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辽宁保监局。
此复。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2.04
•【字号】鞍银保监复〔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
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百保辽分发〔2021〕6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40号16层7-18号。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2021年2月4日。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变更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变更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1.03
•【字号】辽银保监复〔2020〕4号
•【施行日期】2020.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变更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
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富保寿辽〔2019〕202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大德翠韵华庭24号-S1一层至三层。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2020年1月3日。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中信保诚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中信保诚人寿鞍山中心支公
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9.09
•【字号】鞍银保监复〔2020〕87号
•【施行日期】2020.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鞍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中信保诚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
场所的批复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信保诚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中信保诚辽分〔2020〕8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信保诚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85号华艺大厦9层04、05、06、07、08、09室。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鞍山银保监分局
2020年9月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8]121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8〕1215号)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嘉禾发〔2008〕366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08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以下修改:一、第5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00,000,000元。
二、第11条修改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总数为800,000,000股。
三、第16条修改为: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持有公司股份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人民币元)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20%现金2005年6月9日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20%现金2005年6月13日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20%现金2005年6月9日北京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5,500,00075,500,00015.1%现金2005年7月6日联想控股有限公司75,000,00075,000,00015%现金2005年9月22日上海华盛投资有限公司49,500,00049,500,0009.9%现金2005年9月22日合计500,000,000500,000,000100%现金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增加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并于2008年8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8〕101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6.22
•【文号】保监发改[2009]552号
•【施行日期】2009.06.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
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552号)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嘉禾发〔2009〕149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查,批准你公司2009年3月13日股东大会和2009年4月2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8.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批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嘉禾辽发[2008]8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中国保监会和公司批准的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三、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锦州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1号政府工业综合办公楼第3-4层。
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
你分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
辽宁保监局。
此复。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