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
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治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瓦斯“十条禁令”和省安委会煤矿瓦斯防治“八条规定”要求,提升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灾害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持续攻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一、瓦斯治理工作机构:为做好我矿瓦斯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提升瓦斯抽采水平,完成瓦斯抽采量,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特成立我矿瓦斯防治领导组:组长:宋光林(项目法人)常务副组长:王国计(总经理)副组长:张国政(总工)成建文(安全副总)牛红岗(建设副总)娄昆宏(机电副总)关究米(通风副总)李瑞麟(防治水助理)李海兵(财务总监)段大丑(工会主席)成员:各科室各队科级干部人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由关究米(兼)负责瓦斯治理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951484二、职责与分工(一)企业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
督促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制定考核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提升和任免。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及资金,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4、经常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对发现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问题,经过调查落实后,必须指定专人限期处理,排除隐患,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该企业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及处理事故的经费开支的审批。
6、听取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负责人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煤矿瓦斯防治规划方案
煤矿瓦斯防治规划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工作部署,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最终实现瓦斯彻底整治,特编制玉溪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
一、矿井概况玉溪煤矿位于道真向斜西翼南部,距道真县成6公里,行政区属玉溪镇管辖。
省道道南公路自矿区侧经过,交通十分方便。
本井田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地质构造简单,赋存相对稳定,顶板岩性粘土质硫铁矿、泥岩或灰岩,底板岩性为粘土岩。
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用平洞开拓,采煤方式采用俯伪斜长壁后退式开采。
二、瓦斯灾害基本情况我矿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复(2006)204号文件批准设立的一对整合技改矿井,它由原二道水、肖家、巴鱼三对煤矿整合而成,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底建设竣工,于2011年6月经遵义市工业能源委员会以遵市煤工调试(2011)016号文件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
由于二道水煤矿2007年1月25日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突出事故,故玉溪煤矿按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
2008年、2009年瓦斯鉴定为地瓦斯矿井,2010年、2011年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突出矿井。
瓦斯相对涌出量为8.33立方每t,绝对涌出量为1.42立方每t。
三、通风系统矿井+766水平的运输平硐、行人平硐作进风井,+925水平回风井做回风,主、副井位于工业广场内,均宽2。
8米,高2.5米,长750米;副立井井筒净风井井筒净直径260米,宽2。
6米,高2.3米。
煤层组分二个水平进行开采,风井地面砌筑有风机值班房、防爆门和引风硐和人行门等设施,利用风机反转反风。
地面通风机房安装FFBCZ-6-NO12A型防爆抽出式轴流通风机两台,1#主通风机为主机,2#主通风机为备机,配备45kw电动机。
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洒坪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二O一二年度王会付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矿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贵州省有关2012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拟定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部署,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立足实际,紧紧抓住矿井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态度、最强的力度和最扎实的措施,把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二)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瓦斯事故、严格控制一般瓦斯事故,确保2012年实现无瓦斯伤亡事故。
二、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一)正规设计、规范建设、科学开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规范矿井通风、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通讯等系统。
根据煤层开采条件,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开采和支护工艺,科学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配备总工、通风、机电、地测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认真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措施。
(三)严禁“三超”、合理组织生产。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继续推进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天池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 年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 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天池公司实现2012 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天池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2012 年底,天池公司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一)制定计划(2012年6月底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 年瓦斯防治计划、防突计划、抽采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天池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结六家煤矿2022年09月06日按照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转发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及“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内煤局字【2011】243号)的相关要求,为强化本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煤矿瓦斯事故,特组织开展了瓦斯专项防治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完善瓦斯防治组织机构和制度1. 六家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提升矿井瓦斯防治能力提供了保障。
现有在册员工154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13名及瓦斯检查员31名。
按规定设置通风科、安监科、通风区、调度室等部门,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同时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针对井下瓦斯赋存和涌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瓦斯综合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采场布局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每月月初根据采掘面具体情况编制了矿井综合瓦斯防治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3、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及瓦斯超限分析制度,以瓦斯“零超限”为治理目标,发生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超限原因,落实整改主体,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通风科牵头组织,其他生产科室参加,不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如:瓦斯检查员、抽放泵司机等重点岗位的上岗情况,通风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切实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1.通过近几年对失修巷道的返修及大系统的改造,通风系统不断优化,实现了简单、稳定、可靠。
矿井总入风量4925m3/min,其中南二采区入风量为1775m3/min,西二采区入风量为1368m3/min,东一采区入风量为1668m3/min,综放工作面风量805m3/min,备用工作面风量612m3/min。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外部漏风率为 2.1%,矿井有效风量率为92.4%;矿井等积孔为2.84m2,通风难易程度为容易。
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
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煤矿是我国的重点产业,但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也同样不容忽视。
其中,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的一大隐患,给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打赢煤矿安全生产战役,我国制定了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此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方案背景作为我国的重点能源产业,煤矿是我国的主要矿产资源之一。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关注。
特别是在瓦斯爆炸方面,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给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
二、方案目的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具体调控,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提升,保障我国煤矿生产的持续发展。
三、方案内容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瓦斯管理制度的完善。
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规范管理,完善瓦斯检测、通风、抽放等制度,确保瓦斯检测准确、通风系统高效运转、抽放设备安全可靠。
2.瓦斯管控技术的提升。
在瓦斯采空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采结合,加强防突措施,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瓦斯浓度,避免瓦斯事故发生。
3.瓦斯危险性评估和预警的建立。
对煤矿进行瓦斯危险性评估,建立瓦斯爆炸预警机制,及时预警并闭井疏散,有效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4.瓦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建立健全的瓦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快速响应、力图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5.瓦斯治理技术的创新。
发展新型的瓦斯治理技术,提高瓦斯抽放和利用效率,降低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增强瓦斯治理能力和瓦斯预警能力。
四、方案实施煤矿专项整治瓦斯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矿工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为煤矿提供全面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支持;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矿工要自觉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a )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 、采 区和工作 面设计要 满足 瓦 斯治 理 的需要 ,优 先 开采 保 护层 和 实施 区域 预 抽。优化巷道布置 ,简化生产系统 ,明确开采顺序 , 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 ,合理集中生产 ,实现安全高效 ; b 合 理 组 织 生 产 。进 行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核 定 时 , ) 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煤矿企 业要 严 格按 照批 准 的生 产能 力 编制 矿 井年 度 和月 度生 产计划 ,合理组织生产 。矿井主要通风系统 、瓦斯治 理技 术 、开采 工 艺等 发生 变 化 时 ,应 立 即进 行 生产 能 力复核 ,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 ,严禁超能力组织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 矿安全规 ( 以下简称 舰 )规定 ; c )坚持正规开采 。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 ,保持 水平 、采 区和采 掘工作面 的正 常接替 ;严禁剃头开 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2 个安全 出口,形成全 风压通风系统。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 , 不能保持 2 个 安全 出 口时 ,必 须 制定 安 全措 施 ,报 企业 主要负 责人
31 监 控有 效 .. 4
a )按照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 管 理规范》 ( Q 09 20)的要求布置 、安装 和管理 A 12 — 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并确保系统可靠 ,连续运行 ; b 中心站双回路供 电、双机备份 ,备用主机能 ) 在 5mn内投人工作 ,井下设备之 间使用专用阻燃 电 i 缆或光缆连接 。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 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 、断电状态 。监控设备传感 器 的种类 、数量、安装位置、信号 电缆和电源电缆的 敷设等符合规定 ; c )监测设备 的报警点 、断 电点 、断 电范围 、复 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瓦斯超限断 电及时有 效 ;并按 规定定期 调试 、校 正 ,性 能完好 ,工作正 常 ; d )矿 井 具 有 相应 的安 全 监 测 监 控 系统 技 术 管 理 能力 ;不具 备 相应 能力 的矿井 ,应 与 区域 性 煤矿 安 全 监 控 系统技 术服务 机 构签订 服务 协议 。
煤矿管理-关于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文件
古煤字[2012]70号
关于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能源调(2012)47号文《关于落实国家煤监局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通知》、临矿通字[2012]128号文《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矿研究,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传毅
副组长:李连华、赵喜庆、陈维水、柳俊仓
成员:周生国、魏兴民、阚士远、李雪峰、王桂利、李乐成、王郡章、李星坤、张明亮、吴昌峰、宋玮、张红军、杨成友、林增、车吉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通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通知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办公室2012年6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目录前言 0第一章矿区概述 (4)第一节概述 (4)第二节开采技术条件 (5)第二章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10)第一节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10)第二节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9)第三节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 (12)第三章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5)第四章瓦斯治理方案 (16)第一节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16)第二节防尘供水系统治理方案 (32)第三节防灭火系统治理方案 (32)第四节瓦斯抽放治理方案 (34)第五节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35)第五章其它系统治理方案 (39)第六章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41)第一节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41)第二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4)第三节加强监督检查 (45)第四节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 (46)第五节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46)第六章预期效果 (47)前言一、瓦斯治理原因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原则,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二十四字方针,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完整正式规范)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要求, 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__]1959号), 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一)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明确成员单位分工, 设立办公室, 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
(二)落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
省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 督促各类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不断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责任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对瓦斯防治负主要责任, 保障瓦斯防治资金投入,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对瓦斯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安全负责人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要加强职工培训,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一炮四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发爆器地点)制度,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承担技术管理责任, 要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通风、抽采、防突、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 完善矿井瓦斯防治系统。
一是矿井必须有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 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 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不得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二是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地面永久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系统, 做到抽采达标, 不达标不生产;三是矿井必须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 保证有效运行, 及时上传数据, 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电缆敷设, 以及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等符合规定, 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监控记录不得缺失, 并按规定装备瓦斯巡检系统, 做到监控有效;四是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并严格贯彻执行;五是井下机电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生产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作业规程组织生产,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八连城-十二五最新
八连城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矿井基本概况珲春煤田八连城井田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境内,本次勘查区位于八连城井田西部,珲春煤田八连城煤矿西部采区煤炭补充勘探区(简称补充勘探区),行政区划隶属珲春市三家子乡。
地理坐标为东经130°14′47″至130°17′12″,北纬42°46′41″至42°49′25″。
勘探区范围的确定:八连城煤矿7线以西,原勘查区面积为19.5平方公里,2008年1月10日经省煤管局行管处金永珠处长、地质局副局长总工程师于树旺、珲春矿业(集团)的总工程师徐有林等有关领导、专家最后确定勘查范围为:北起843号孔和74-22号孔连线(此连线以北有古城遗址),南止珲春河防洪堤,西起第1勘探线,东止第7勘探线,南北长3.113公里,东西平均3公里,勘探区面积为9.34平方公里。
勘探深度517.22米至956.30米。
通风方式为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共设四个竖井筒,分别为副井、主井、西风井及中央风井。
副井和主井入风,西风井和中央风井排风。
矿井采区均设计为独立的通风系统,掘进工作面和各硐室均为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通风。
八连城煤矿利用老主井配备2台型号为BDK-10-№25主扇,西风井配备2台型号为FBCDZ-10-№30主扇,均为1台运转1台备用。
现八连城矿总入风量:13687m3/min,总回风量:13962m3/min,矿井负压为2136Pa,最大通风流程为8950m,各地点通风断面、风量分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八连城煤矿于2012年7月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相对瓦斯涌出量9.93m3/t,绝对瓦斯涌出量64.1m3/min,属于高瓦斯矿井。
二、八连城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深化煤矿瓦斯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按照安委办…2009‟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吉能煤炭…2013‟78号)和《关于转发<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吉煤通字…2013‟207号)文件要求,八连城煤矿对瓦斯综合治理十分重视,为了切实加强防范,从严管理,特重新制定《八连城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煤矿“十二五”发展规划
前言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我矿长远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实现矿井的可持续发展与采掘的正常接续,按照矿井“以采定掘,以掘保采”的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煤炭资源,有计划的进行开采,逐步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
同时突出安全生产、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重点,从而使矿井生产接续和发展有条不紊的进行实现安全高效的总体目标。
依据矿井生产接续和上级有关规定、规程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加快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为主线,以自主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基本动力,从调整要素投入机构和需求结构入手,着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显著提高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建设工业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十二五”工业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原则。
在工作任务、目标安排上突出有快又好发展的要求,把矿井安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安技措工程安排,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安全投入。
2、坚持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的原则。
进一步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减少不必要的生产环节,严格按核定能力和定员组织生产,稳定煤炭产量。
3、坚持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的原则。
应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炭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快矿井现代化建设。
4、坚持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原则。
发展清洁生产,充分利用煤矸石、煤泥和矿井水等资源,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5、通过对开拓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机采机掘的优势,集中生产,使开拓布局更加合理,采掘接续更加完善。
6、我矿将进一步提高采煤机械化装备水平,提升矿井现代化建设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
上榆泉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十二五规划(1)
上榆泉煤矿“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4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事故,为实现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制定上榆泉煤矿“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
一、矿井基本情况简介(一)矿井通风情况上榆泉煤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即由主、副平硐入风,由回风斜井回风。
采用机械通风,主要扇风机为轴流式,扇风机型号为BDK54-8-NO26,扇风机额定风量为93m3/s-207m3/s。
井下回采工作面采用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全矿总风量计划为8500 m3/min,矿井等级孔为3.8m2。
矿井外部漏风率经测定小于5%。
矿井计划最多时的掘进工作面个数为4个,回采工作面个数2个,备采工作面个数为1个。
(二)矿井瓦斯情况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和10#层,工作面为1003、904,各煤层均属于低瓦斯煤层,2010年8月,上榆泉煤矿对矿井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绝对涌出量为:3.25m3/min,相对涌出量为:0.50 m3/t。
经河曲县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确定为低瓦斯矿井。
(三)矿井煤尘情况根据2010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矿井煤尘爆炸定性分析,结果为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云最大爆炸指数9#层为4.881MPam/s,10#层为5.734MPam/s。
随着矿井生产进行,煤体揭露增多和机械化设备的投入使用,运输转载点的增多,促使井下空气中的煤尘增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转载点附近会产生煤尘沉积现象,为此必须加强对矿井粉尘的防治工作。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赵家山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平安,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
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和认真落实市、县关于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真正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立本质平安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步开展。
二、工作目标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平安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平安。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职责1、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治理研究、规划、日常检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陆球渊副组长:李四清、徐如友组员:沈美健、张四新、范东卫、曹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美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陆球渊,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李四清,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3〕、徐如友,负责瓦斯的技术规划、指导、方案、措施、催促检查等工作。
4〕、沈美健,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实施工作。
四、矿井根本概况一、概况2,目前正在施工清理斜巷2,目前施工二煤交叉点;根据矿井设计,矿井主斜井、副斜井将在井底进行贯穿进入二期工程施工阶段,根据煤科总院沈阳分院对山西东辉集团赵家山煤业一二采区的瓦斯预测资料,矿井一二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为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m3/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嘿,老铁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十二五”期间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大事。
我这儿有个方案,咱们就叫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吧。
下面,我就用我这十年的经验,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方案。
一、背景分析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提出了“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得好好策划一下。
二、总体目标1.建立完善的煤矿瓦斯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使瓦斯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构建煤矿瓦斯防治技术体系,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
3.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管理体系,确保瓦斯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加强煤矿瓦斯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瓦斯防治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具体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增加煤矿瓦斯防治相关内容。
(2)制定《煤矿瓦斯防治条例》,明确瓦斯防治的责任、措施和处罚规定。
2.构建技术体系(1)研究煤矿瓦斯防治关键技术,如瓦斯抽采、通风、监控等。
(2)推广瓦斯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瓦斯防治效果。
3.建立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2)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队伍建设(1)加强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引进专业人才,充实瓦斯防治队伍。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2011年)对煤矿瓦斯防治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阶段(2012年)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实施阶段(2013年-2015年)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瓦斯防治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资金保障设立煤矿瓦斯防治专项资金,确保瓦斯防治工作所需资金。
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与规划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与规划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优化生产布局为基础,以综合治理瓦斯为重点,以《四川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为指南,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本矿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十六字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切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二、总体目标1、2010年底前完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内容;2、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力争实现瓦斯事故零死亡;3、一般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4、编制合理的采掘接替计划,保证“三量”符合规定:回采煤量4~6个月以上,准备煤量1年以上,开拓煤量3~5年;5、矿井通风负压不应超过1470Pa;6、矿井通风等级孔应大于1.5 m2;7、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8、矿井内各用风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9、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局部通风机实现“两闭锁”,采用“三专”供电,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10、未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及工艺;11、依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瓦斯参数测定工作连续、规范。
三、总体规划根据新星煤矿建设示范矿的总体目标,结合矿井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主要工作按照投资少、工期短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7月31日以前)1)矿井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落实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示范矿建设的各项工作,施工准备及建设必须统一领导。
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新井瓦斯防治十二五规划(1)(1)(1)
平禹煤电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瓦斯防治“十二五”规划总经理:总工程师:时间:二○一一年九月目录一、矿井概况 (1)1.矿井基本情况 (1)2.地质特征 (2)二、矿井瓦斯赋存状况及规律 (5)1.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及区域划分情况 (5)2.瓦斯基础参数情况 (6)3.煤层瓦斯赋存状况及规律 (6)4.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及简要规律分析 (7)三、区域瓦斯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8)1.矿井区域瓦斯治理现状 (8)2.存在的主要问题 (8)四、规划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技术线路 (8)1.编制原则及依据 (8)2.区域瓦斯治理技术路线 (9)五、规划的工作目标 (14)1.基本目标: (14)2.主要指标: (14)六、工程接替 (15)1.矿井水平、采区接替及存在问题 (15)2.矿井采掘接替安排 (15)3.四个煤量时空关系分析 (15)4.瓦斯治理工程 (16)5.石门揭煤工程 (16)6.钻孔工程安排 (16)7、治理工程及装备资金投入 (18)七、重点工程 (19)1.一通三防重点工程 (19)(1)瓦斯抽采系统: (19)(2)安全监控系统 (19)2.瓦斯治理示范工程 (19)3.瓦斯利用示范工程 (19)八、瓦斯治理保障性措施 (19)1.制度保障 (19)2.机构保障 (21)3.素质保障 (23)4.技术保障 (24)5.投入保障 (26)附表1: (27)附表2: (28)附表3: (29)一、矿井概况1.矿井基本情况⑴矿井概述方山矿二1煤新井地处禹州市方山镇境内,现为基建矿井,开采二开采标高为±0m至-300m,井田南北长约3.3㎞,东西宽约1.2 1煤层,㎞,面积约4.0㎞2。
二1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
交通位置示意图⑵煤层与资源储量方山矿二1煤新井开采的二1煤层,位于山西组下部,煤层总体结构简单,层位稳定,为稳定型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4.03m,倾角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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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以来,各产煤地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要求,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以下简称“双百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建成示范矿井630个,示范县(区)79个,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为继续推进“十二五”期间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末,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均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步骤(一)制定规划(2011年6月底前完成)。
各产煤省(区、市)在总结“双百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二)基本达标(2013年底前完成)。
推广“双百工程”建设经验,继续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基本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巩固提高(2015年底前完成)。
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基本要求(一)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采掘布局合理。
(1)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先开采保护层和实施区域预抽。
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
(2)合理组织生产。
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时,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
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能力编制矿井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3)坚持正规开采。
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要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2.通风可靠。
(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
巷道贯通前,要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等现象。
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现象。
(4)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5)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H”型、“Y”型等正规通风方式,并确保风量充足。
采用沿空留巷和“Y”型、“H”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应安全、稳定、可靠,并制定后备通风预案。
(7)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8)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设备保持完好。
3.抽采达标(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1)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
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2)按《规程》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3)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不欠账,钻场、钻孔、管路、瓦斯专用巷等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完工。
(4)推广采用地面钻井、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实施多方位、多手段综合抽采。
(5)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
所有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和适合矿井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6)开采突出煤层时应提前编制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在内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坚持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做到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7)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变抽放为抽采,以多种形式利用瓦斯,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4.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矿井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不具备相应能力的矿井,应与区域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5.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
国有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并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乡镇煤矿必须按规定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健全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例会、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建立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机制。
对瓦斯抽采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瓦斯治理工程、瓦斯利用量、保护层开采面积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闭合管理,并严格考核、奖罚和问责。
(5)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年度内对所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6)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投入。
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满足整改需要,做到按需提取。
(7)依靠科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
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抽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机械化开采为重点,开发瓦斯治理利用关键技术,制定适合本矿井(区)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技术标准。
(8)强化安全培训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9)按规定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10)深化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1)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
对瓦斯排放、主要巷道贯通、揭穿突出危险煤层、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带、火区启封和密闭、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12)加强现场管理。
切实做到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13)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理。
煤矿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6.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完成年度瓦斯治理利用工程量及抽采利用指标。
(2)严格目标管理考核。
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二)产煤县(市、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成立县(市、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防治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政策和措施。
3.县(市、区)相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4.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通三防”管理以及安全监管、瓦斯检查和防突人员培训等制度。
6.编制县(市、区)瓦斯治理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利用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
7.监督煤矿企业按标准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并通过建立瓦斯抽采利用奖励资金和配套资金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工程建设。
8.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所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本省(区、市)二级及以上。
9.按规定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10.建立辖区煤矿通风系统及瓦斯防治技术档案。
11.监督辖区应抽采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并定期对其抽采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12.实现县(市、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有区域性监测监控系统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指导和服务,保证系统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