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及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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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特征及干预策略研究

青少年犯罪心理特征及干预策略研究

青少年犯罪心理特征及干预策略研究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增多。

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主要是心理原因,因此需要探究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并开展针对性的干预策略。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自卑感许多青少年犯罪分子往往在内心深处存在自卑感,他们感到自己存在缺陷,对自己没有信心。

这种心理状态让他们难以适应生活,常常会采取过激的手段来证明自己,从而发展成犯罪行为。

2. 情绪不稳定青少年犯罪分子常常情绪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从而对生活产生负面情绪。

他们很难处理这些情绪,常常会采用犯罪来发泄自己的情感。

此外,他们也容易受到同伴的影响,会随意跟从别人的行为。

3. 社交障碍青少年犯罪分子常常存在社交障碍,他们不擅长与人交流,也没有正常的社交网络。

这些的情况容易导致他们失去内在的信心和个人主观能力,从而选择犯罪来实现他们内在的期望。

二、干预策略针对青少年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应采用相应的干预策略。

以下是几个值得推广的方法。

1. 情感治疗情感治疗是一种有效的心理治疗方法,其基本原则是通过情感化的支持和理解来治疗精神疾病。

青少年犯罪分子往往缺乏家庭关爱和安全感,情感治疗可以通过建立温暖的关系来帮助他们消除对社会的敌对感,从而走上正康状。

2. 社交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可以帮助青少年犯罪分子建立密切的人际关系。

在社会的群体中,青少年犯罪者可以学习如何正确的与他人交流,如何尊重他人,如何解决在人际关系中遇到的矛盾难题。

这种训练有助于改变他们的犯罪倾向。

3. 建立亲子关系家庭和家长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关键因素。

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在于塑造他们的性格、价值观和行为态度,如果家庭不健全,家长态度不端正,将对他们产生极大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亲子关系是防控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青少年犯罪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其中心理因素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因此,需要以心理干预为基础,采用多种干预策略来支持青少年犯罪者生活安定和成长发展。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与辅导方法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与辅导方法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与辅导方法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问题中的一个严重的方面。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会给他们自己的未来带来负面的影响,还会对社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危害。

因此,理解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以及寻找适合的辅导方法,对于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并提出一些针对此问题的辅导方法。

一、心理分析1. 社会影响: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其有着深远的影响。

社会压力、家庭矛盾、同伴圈子以及媒体暴力等因素都可能导致青少年产生焦虑和挫折感,进而诱发犯罪行为。

2. 心理发展: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相对不成熟。

他们容易受到外界诱惑,特别是亲近的同龄人和媒体的影响,去尝试一些违法和危险的行为。

3. 自我认同:青少年通常在此阶段努力塑造自己的身份和认同感。

如果他们在家庭或社交圈中感到被忽视或不被认同,他们可能会寻求通过违法行为来获取尊重和关注。

4. 情绪问题:青少年经常面临情绪波动,包括愤怒、沮丧、孤独等。

这些负面情绪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和引导,可能会导致他们选择犯罪来宣泄情绪或寻求刺激感。

二、辅导方法1. 预防教育: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十分重要。

学校和家庭应该提供正向的价值观培养,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犯罪行为的后果。

2. 心理辅导:针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点,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支持至关重要。

通过个人或群体心理咨询,帮助青少年建立积极的情绪管理方式,培养他们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3. 家庭支持: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对于预防和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的情绪状态和行为变化,提供积极的支持和指导,并与他们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4. 社会参与:为了让青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提供一些积极的社会参与机会是非常有效的辅导方法。

通过参与义工活动、俱乐部和社区服务等,青少年能够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社会意识。

5. 合法刺激替代:为了满足青少年对刺激的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一些合法的替代活动。

青少年犯罪心理特点及预防浅析1

青少年犯罪心理特点及预防浅析1

青少年犯罪心理特点及预防浅析培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已成为新世纪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犯罪年龄更趋于低龄化,犯罪性质更趋于恶劣,犯罪情节更趋严重。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安定,而且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其自身的健康成长,所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将是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的课题。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是多样的,个人心理原因表现如下:(一)认识低下、追求低级、心胸狭隘,具有反社会性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的低下和精神世界的极端空虚,心理需要的主要特征是低级性、恶性膨胀和反社会性。

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表现出极强烈的物质享受欲,在他们各种需要的层次中,物质享受的需要往往占据主要地位,成为他们整个生活的中心。

在他们的心目中,各种能满足其享受需要的物质用品及金钱是其追求的首要甚至惟一目标,从而偷盗、卖淫、诈骗、贩毒、走私等构成了他们实现目标的必然途径和手段。

青少年还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就是心胸狭隘、嫉妒心强、性情粗暴、感情用事,为此容易导致报复杀人等行为的发生。

青少年犯罪往往与被害人存在着一定的相识、交往关系。

(二)自我意识强青少年自我意识的发展,使他们产生了威望、自尊、博得人们赞赏等自我实现的需要,违法犯罪青少年这种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恶性发展并予以体现的。

他们以打架斗殴、奇装异服、妖艳打扮、故作姿态等各种方式逞强显能、引人注目,以此来获取精神满足。

此类犯罪一般在案前没有预谋,往往是因为一事之争、一言之恼、一拳之羞等小事、纠纷引起矛盾,或因互相争夺地盘、划分势力范围发生冲突。

(三)情义需求强青少年对友谊的心理追求是强烈而共有的。

违法犯罪青少年对“情义”的需要是在他们错误认识的支配下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现实方式表现出来的。

有些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在成长的早期往往较少得到人们的关心和正常的感情温暖,因此,他们对情感的需要较为强烈,并且极易感情用事,因几句好话、几支烟就可以为别人死心塌地地做事。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对社会稳定和人们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本文将从心理类型、成因和预防对策三个方面对青少年犯罪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公众对青少年犯罪的认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1.1 社会适应困难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压力时,缺乏应对能力,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他们常常有自卑、孤独、恐惧等负性情绪,缺乏社交技能,不愿意与人交流。

1.2 冲动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行动前缺乏思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容易冲动犯罪。

他们往往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产生泛泛之谈的想法,仅仅为了一时的快感而行动。

1.3 自我控制能力差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力弱,容易被外部环境所引导,较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黄色网站等不良娱乐活动,且容易被周围的坏人所诱导和利用。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2.1 家庭教育问题超保护或逆保护的家庭教育方式无形中扼杀了青少年的成长,这样的状况很容易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从而影响其行为。

2.2 情感问题青少年在年龄增长的过程中常常会面临感情烦恼、追求认同等问题,若无人关注、支持及理解的话,则很容易受到负面因素的影响,或者产生心理问题。

2.3 社会环境问题现代社会中,影响青少年的社会环境也越来越复杂,他们在学校、网络等环境中常常面临各种诱惑和挑战,对他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3.1 家庭教育问题家长要给予青少年及时的关注和爱,要了解并尊重孩子的个性特点,同时也要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

3.2 帮助青少年解决情感问题支持青少年建立良好的婚恋观念、自信和自尊,帮助他们明辨是非,使他们有一个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

3.3 增强社会防范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减少网络中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着力营造一种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结论青少年犯罪问题由于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从心理、社会以及家庭等多个方面进行预防和治理。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一)物欲性近三年来,为钱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8%,位居首位。

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

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武汉市青少年犯罪当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西安市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众多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0.7%,位居首位。

二)野蛮性和残酷性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多,呈恶性发展态势。

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三)集合性青少年往往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样,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具有团伙性特点。

虽然青少年罪犯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缺乏作案经验,思想还不是太成熟,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

因此,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冲动性青少年犯罪心理上的冲动性往往表现为案件的突发性。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随意性强,有时甚至表现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

因为青少年在这个时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

但是他们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五)模仿和易受暗示性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和防控策略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和防控策略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和防控策略在当今的社会中,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青少年犯罪不仅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我们需要对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学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防控策略,以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一、社会心理学分析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具有复杂原因和深层次社会心理学原因的行为,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现代社会对于青少年的压力越来越大,学业压力、就业压力、生活压力等等都会让青少年感到身心俱疲,而犯罪行为往往可以成为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

其次,青少年的心智发育还不够完全,他们的判断力、自控力和责任感往往比成年人差很多,这也导致了他们对于社会(包括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清晰、理性不够充分,更容易受到不良的外部影响,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再者,现代社会价值观和文化思潮的变化,也会对青少年的心理构成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在某些时期社会上崇尚英雄主义和暴力,青少年可能被这种价值观左右,以暴力和犯罪行为来展现自己的“强大”。

以上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社会心理学原因,正是这些原因的存在,导致青少年犯罪在社会中的发生率越来越高,情况非常不容乐观。

二、防控策略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制定出相应的防控策略。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防控措施:1.教育方式:通过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增加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让青少年了解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危害,切实提高他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和责任感。

2.心理卫生:通过心理医生的辅导和指导,帮助青少年在心理上得到平衡和治疗。

适当的心理活动可以有效地缓解压力,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家庭关怀:家庭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家庭成员应该关心孩子的实际情况,防止一些饱受压力影响的青少年选择不正当的途径来释放心理负担,从而造成不良后果。

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社会心理分析研究

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社会心理分析研究

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社会心理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行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它对青少年个体、家庭和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社会心理分析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角度出发,探讨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原因、影响因素以及可能的预防策略。

一、原因分析1.社会因素青少年犯罪行为往往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社会经济地位不稳定、低收入家庭、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都可能导致青少年产生逃避现实、追求刺激的心理倾向。

家庭暴力、家庭不和谐以及家庭成员缺席也是引发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社会因素。

2.心理因素青少年犯罪行为与个体心理因素密切相关。

青少年的成长阶段充满了身份认同、自我价值感和同伴关系等心理问题。

在追求自我价值和获得同伴认同的过程中,一些青少年可能倾向挑战社会规范,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来获得自我满足感和刺激。

二、影响因素分析1.同伴影响同伴关系在青少年犯罪行为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同伴群体往往会加强青少年对犯罪行为的接受度,并鼓励他们参与其中。

这种同伴影响使得青少年在面对道德困境时更具冲动性,并容易受到负面行为的影响。

2.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塑造个体行为和价值观的重要因素。

对于青少年犯罪行为来说,宽松教育、缺乏监督和规范、家庭冲突和家庭破裂等问题都会导致青少年对道德观念的淡漠和违法行为的产生。

相反,良好的家庭教育、明确的规范和监督能够帮助青少年更好地抵制外界诱惑,形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

三、预防策略探讨1.社会教育和宣传通过社会教育和宣传,向青少年普及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提高他们对合法行为的认同感和责任意识。

同时,加强对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提高家长、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教育和照顾青少年。

2.加强同伴关系培养在同伴关系的培养中,引导青少年选择积极、正面的朋友圈子,帮助他们建立稳定友好的同龄交往关系。

此外,倡导同伴之间的互助和支持,提高青少年对非法行为的抵制能力。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理 论 广 建
Chi a s i c n r c en e a d Tec n o y Re i w l h ol g v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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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青少年 团伙 犯罪 的原 因及对策
刘辉 张明远 z
(. 春市 宽城 区检 察院 1长 中图分类 号 :25 02 文献标 识码 : A 吉林 长春 10 0 : 2长 春 市宽城 区法 院 300 . 吉林 长春 10 0) 30 0 文章编 号 :09 94 (0 9 6C 一 13O 10— 1x 20 ) () 06 一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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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宣 传 部门 要严 格把 关, 防止外 来文 化 消极 影响, 开展 扫黄 打非 斗争 : 时 同 用高雅 、有趣 的精 神产 品鼓 舞孩 子, 导他们 把 旺盛精 力 和课 余时 间投入 到 引 健 康 有 益 的活 动 中 去 。 这 些 与 《 成年 人 保 护 法 》 所 规 定 的 “ 级 人 民 未 各 政 府应 当创造 条 件, 立和 改 善未 成 年人 文 化 生活 需要 的活 动场 所 和 设施 ” 建 等 要求 还有 一定距 离 。全 社会 都应 当关 心未成 年人 的成 长, 净化 文化环 境 , 防 止 他们 因受不 良文 化 影 响而 步入 歧途 , 甚至 走 上有 组织 犯 罪的 道路 。 ( )政法 部 门应 严厉 打 击 青少 年 团伙犯 罪 , 四 同时做 好 已犯 青 少年 的改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处理方法随着当今社会科技信息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

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所以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1、疯狂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

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

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

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

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

从而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

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摘要】青少年犯罪现象在当今社会愈发严重,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本文从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在心理类型方面,青少年犯罪行为常见的有行为型、反社会型等。

而成因则可能源自家庭环境、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有效的预防对策尤为重要,包括建立健全的家庭教育制度、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措施。

结论中指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有效应对这一挑战。

只有通过综合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现象、社会关注、心理类型、成因、预防对策、有效性、全社会共同努力。

1. 引言1.1 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青少年在现代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诱惑和挑战,其心理健康状况受到了严重影响。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心理问题的体现。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能够看到一些青少年犯罪者出现,他们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了犯罪心理,比如家庭环境的不良,学习压力过大,社会影响等等。

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下,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的局面。

要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就必须深入了解其心理类型和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对策,全社会都需要共同参与,才能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相信可以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1.2 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高度关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高度关注,是因为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且呈上升趋势。

青少年犯罪不仅影响个人的成长和健康发展,也对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威胁,甚至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行为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青少年犯罪问题反映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共同为青少年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高校莘莘学子犯罪的事件频频发生,让同龄的我感到很诧异。

恰恰是他们正处于象牙塔,又增加了我的不解。

犯罪人有文化、有思想、懂法律、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

完全不同于一般而言的不听家长话、打架斗殴的不良青少年,也不属于文盲、法盲犯罪。

他们做出这种事来,并且还形成一定规模的“组织”,对社会的冲击不言而喻。

值得反思犯罪现象背后的问题,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给社会、给青少年自己一片灿烂的天空。

通过查阅资料和自己对老师授课知识的一些理解,我从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犯罪特征以及犯罪心理的预防上对青少年犯罪心理进行浅析:1.形成原因: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有其复杂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片面的人生观和薄弱的法律意识,不成熟的认知结构,情绪易激动性和意志的双重性,盲目从众性心理等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同时,不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因素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2.青少年犯罪的特征一般有: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和智能化。

每年的青少年犯罪率在不断增加,犯罪类型在增多。

所以,我认为应该针对犯罪青少年的认识低下与是非颠倒的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及相应的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明辩是非的能力。

3.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预防方法:根据青少年的知、情、意的心理特点进行教育,讲究教育的心理效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帮助青少年及时摆脱情绪上的痛苦。

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困难常会让他们产生情绪障碍,在一定外界诱因的刺激下,容易一时冲动而违法乱纪。

当这类情况出现时,家长,学校和社会要关心他们,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排除心理困惑,使其冷静对待。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及各青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多开展适合青少年兴趣爱好的集体活动。

这不仅能使他们的精力得到正当使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也是克服青少年精神空虚,借机挑衅的犯罪心理的有效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一、现状及特点随着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持续增长,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据统计,我国12—25岁青少年占社会总人口的24%,而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比例已高达35%以上,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从犯罪主体上看,青少年成为我国刑事犯罪的主体,而且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蔓延快、手段残忍、危害严重、反复性强、团体作案突出、重新犯罪率高、改造难度大等趋势。

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比如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网络案件中,作案人数就有75%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原因(一)、主观原因青少年是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处于生长发育阶段, 生理基础, 各器官系统,特别是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发育也由不成熟到成熟, 脑组织在青春期接近成人重量, 内分泌在青春期超过成人达到最高峰。

当一个人进入青春期后, 由于摆脱了儿童时代对别人的依附关系, 开始独立地观察社会的尊重、友谊、社交的权利等等。

但由于他们社会阅历浅,判断和处理一些问题还往往具有很大程度的片面性和表面性,还不完全具备独立活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若教育不当,很容易上当受骗,甚至走向违法犯罪。

青少年正处在精力旺盛时期,好奇心和模仿性都比较强,但由于他们涉世不深,对法律常识了解得非常有限,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辨别是非能力也比较差,很容易受错误思想的侵蚀而走向犯罪。

(二)、客观原因1、家庭因素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却相对弱化了,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1)残缺的家庭结构完整、稳定的家庭结构是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

未成年人在乳幼期依赖母亲的爱护得到情绪上的安定,而愈早缺乏母亲的照顾,愈难以养成圆满的人格;未成年人进入幼年期后,需要父亲的照顾以奠定社会性的基础,若过早失去父亲的关怀与监督,对其进入社会极为不利。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诱因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摘要: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的未来。

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营造优良的环境,全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为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贡献力量。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校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责任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

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

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青少年犯罪问题。

从这项调查看,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1]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

可以说,青少年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据日本70年代的统计表明,14岁--20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占全国青少年的1.36%,英国为3%,美国为5%,南朝鲜为2.2%。

如此大的数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分析与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分析与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分析与治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逐渐上升,让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关注。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社会环境和家庭背景等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但是心理因素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也是起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进行分析和治理,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审美观念的形成现代社会崇尚物欲和消费,人们渴望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经常被媒体灌输各种信息,对于心理上的不确定性和求知欲的增强,往往容易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中最多的是盗窃类行为,特别是针对财产的盗窃或抢夺罪,其罪犯通常是未成年人。

而在现代社会中,钱财看起来比其他东西更容易获取,这就是为什么未成年犯罪者往往会选择攫取不属于他们的财物。

二、学业成绩与自尊心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还可能与学业成绩与自尊心有关。

学生在校园内拥有一定的地位和尊重,但是在家庭中,他们的地位和权利常常有所削弱,因此未成年人在外面往往会试图通过做一些“有用的”事情来让自己更有价值感和自尊心。

然而在创造了自己的“事业”之后,天真的小学生也许并不知道走上了一条越来越危险的道路。

三、自我评价与人际关系心理学家认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还与自我评价和人际关系有关。

出于各种原因,未成年人通常感到内心空虚、自卑、害怕、无力等。

而犯罪行为能让他们摆脱这些困惑和不安,赢得一些社会地位和认可。

因此,未成年人常常会在自我评价和人际关系方面出现问题,这也导致了他们更加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家庭教养与家庭环境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还与家庭教养与家庭环境有关。

如果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引导,他们就可能会进行一些不良行为。

父母的疏于管教以及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容忍,会极大地影响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展和治理。

如果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不良,他们很容易被引入犯罪的圈子,从而误入歧途。

所以说,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需要全方位地审视这个问题。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及心理因素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及心理因素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及心理因素[摘要]团伙犯罪是我国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之一,也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

青少年团伙犯罪是一种群体活动,有其自身的特征及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心理因素20世纪70年代,公安司法人员针对当时我国青少年结伙犯罪大幅度上升的形势提出了“团伙犯罪”这个概念。

这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和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但尚未构成严格的刑法学用语。

青少年团伙犯罪是指两个以上青少年犯罪人,通过互相交往,以纠合的松散结构为特征,联合实施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团伙犯罪与一个人单独犯罪不同,是以多人参加和采取团伙性纠合的共同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某一犯罪,较容易达到犯罪目的,获得较大犯罪“效益”,具有不善于隐蔽特点,侦破犯罪案件较有利。

犯罪青少年在团伙中比较容易交往,在兴趣、爱好上容易一致,在群体或小团体中跟那些有劣迹、有不良行为的人在一起,就会很快受到传染和影响;在思想上一拍即合,纠合起来,逐渐形成犯罪团伙;在团伙中相互学习、模仿,以老带小,以旧带新,使团伙犯罪迅速发展。

青少年团伙犯罪虽然有一种群体内聚力,但他们易于冲动、放纵不羁,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一般较少有预谋和策划,往往只要有人出一个主意、一个动作、一句话,就很可能一哄而起,说打就打,说抢就抢,表现出很大盲目性和冒险性的行为特征。

在犯罪团伙中各个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刺激、比强显能,使他们敢于去冒险,能够干出自己平时不敢干、别人意想不到的大案或恶性案件。

同时也由于“责任扩散”和相信“哥们义气”心理,参与犯罪活动个人往往可以隐藏其真正面目,而不易被认出来或被发现进而揭发出来,受到惩罚机会较少,所以团伙犯罪中个人也就可以不必担心行为后果。

有些案件要是犯罪团伙成员单一行动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犯罪团伙中个人通常忽视了自我的“责任”,往往是提高犯罪团伙成员冒险的原因。

青少年团伙犯罪虽然具有盲目性特征,但并不是说连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犯罪行为都是盲目的。

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

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

毕业论文题目: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姓名:韩虎成学号: 0612092113 系别专业:安全保卫指导教师:袁敏琴完成日期: 2010.3.16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韩虎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06级安全保卫专业 0612092113)内容摘要:青少年团伙犯罪亦称为结帮犯罪,是当代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是当今社会治安的隐患。

同时青少年团伙犯罪是特定年龄阶段特殊群体的特殊行为,某种程度上它是社会黑帮的雏形。

社会各界都在关注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本文分析了青少年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和社会文化氛围等原因,意欲得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防治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

关键词:青少年团伙犯罪分析防治目录一、前言 (4)二、青少年团伙犯罪的介绍 (4)三、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的现状 (4)(一)团伙犯罪 (4)(二)青少年团伙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 (4)(三)犯罪年龄低龄化 (4)四、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特点 (5)(一)危害大 (5)(二)文化程度低 (5)(三)团伙犯罪 (5)五、关于青少年团伙犯罪成因的分析 (6)(一) 观因素 (6)(二) 观因素 (7)六、青少年团伙犯罪的预防 (9)(一) 高家庭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的氛围 (9)(二) 校教育,刻不容缓 (10)(三) 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 (10)(四)净化生存环境是重要手段 (11)结论 (11)参考文献 (12)一、前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

有句话叫做“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前途和未来,更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以及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困扰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而且开始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心和期望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主要从青少年的心理方面来阐述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预防措施。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剖析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剖析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剖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剖析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并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部门、学校及家庭必须研究、认识和解决的课题。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剖析1.青少年心理断乳期延长,生理与心理发展不平衡,导致其言行失范,诱发犯罪行为从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处于这个特殊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但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滞后,缺乏合理调配自己活动的能力,使其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识行为、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产生一系列的矛盾。

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化解,极易造成青少年心理上的障碍。

2.不当教育造成青少年不健康的性格和心理目前,大部分青少年都是独生子女,一部分独生子女由于不当的家庭教育和缺乏集体合作环境,很容易诱发心理问题,如性格孤僻、耐挫力差、交际恐惧症、自闭症等。

调查表明,我国独生子女中约30%有适应能力障碍,这一病灶是一颗定时炸弹,稍遇挫折就会爆炸,引发暴力的过激举动与犯罪行为。

社会教育也存在着“盲点” 。

目前,社会对青少年的法规制约力度不够;社会教育场所太缺乏,非营利性的文化宫、青少年宫、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太少,高质量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少,满足不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各种复杂原因导致青少年心理品质较低1)情感上的问题。

恋爱不成或恋爱失败往往会导致青少年心理变异,变得自卑、厌世,进而走向极端。

2)就业问题。

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青少年找工作越来越困难,这对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3)交际困难。

现代青少年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不会独立生活和为人处世,不善交往,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不懂交往的技巧与原则。

据温州市对青少年的调查表明,目前因交际困难所造成的心理问题已超过其他因素,成为诱发青少年心理问题与暴力言行的主因。

浅谈青少年团伙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基于社会心理学视角

浅谈青少年团伙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基于社会心理学视角

浅谈青少年团伙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基于社会心理学视角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

青少年犯罪被称为与环境污染和毒品问题同等重要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

青少年时期的不良行为可能预示着成年后出现犯罪行为。

青少年主要通过团伙化的形式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北京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仅2013 年,由中心社工介入的犯罪青少年171 人中,94 人涉及团伙犯罪,占总人数的55%。

针对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原因,笔者基于社会心理学角度进行分析,找到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效预防青少年团伙犯罪具有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概念( 一) 青少年的界定生物学观点主要根据个体的生理发育状况,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生殖器官、生殖能力逐步发展成熟的阶段。

这一阶段,个体身体的各个方面迅速发展,如肌肉发达、骨化完成、体力增强、第二性征出现。

当生殖器官与性发育成熟时,标志着青少年时期的结束。

心理学观点对于青年的界定,侧重于将个体心理成熟过程与生物学观点相结合,青少年时期是个体在生理发育成熟条件下,心理逐步发展完善的时期。

发展心理学根据个体生理以及心理发展状况,对青少年时期作出界定,将青少年时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1、12 岁到14、15 岁,称为青春期; 第二个阶段从14、15岁到17、18 岁,称为青年早期; 第三个阶段从17、18 岁到24、25 岁,称为青年晚期。

社会学观点认为,青少年时期是个体从依赖他人到可以独立活动、并成为负责任的个体的阶段,是一个个体社会化的过程。

青少年时期个体社会化,以个体青春期开始为起点,以个体行为达到社会认可标准为截点。

当个体可以用社会认可的方式独立处理问题时,就是个体就进入成年期的标志。

笔者认为关于青少年概念的界定,应综合考虑各个学科的观点。

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生理、心理发生剧烈变化的阶段; 是个体逐步从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阶段; 是个体从社会客体转向社会主体的阶段。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

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院(系):社会发展学院专业:社会工作班级:104班学号:29号姓名:林琳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摘要: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

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

除了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

而且,青少年团伙犯罪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特点。

关键词:青少年团伙犯罪特征原因对策一、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定义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

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聚合)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

二、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特征(一)、团伙成员以外来人口和农村人口为主外来人口出来打工,大多是亲戚,朋友结伴而来,同吃同住,加上与外界不熟,使他们成为一种较为封闭的小团体,往往以地缘或亲缘为纽带结伙实施犯罪。

另外,由于外来人口“流动”的特性使他们作案后便于逃逸。

外来人口没有财物负累,尤其是没有不动产,思想上顾忌少、负担轻,在流入地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作案时间,作案后随时可以一走了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很难抓获。

(二)、人员以男性和青壮年为主,文化素质低,有低龄化趋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有70%是团伙犯罪。

他们参与的团伙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未成年人被各种犯罪团伙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吸纳。

这些犯罪组织之所以积极拉拢吸收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往往更加无所顾忌,敢打敢拼,而且他们出面从事某些犯罪活动,即使被抓住也不负刑事责任或能减轻处罚。

另外,未成年人自身有合群性,崇尚江湖义气,在犯罪中往往组成团伙以聚力壮胆。

(三)、犯罪工具科技化,犯罪手段暴力化趋势明显为了维持温饱和团伙的生计,攫取财产是犯罪团伙的首要犯罪目标,涉嫌盗窃、抢夺、抢劫等涉及财产犯罪占团伙犯罪的8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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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及心理因素
[摘要]团伙犯罪是我国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之一,也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

青少年团伙犯罪是一种群体活动,有其自身的特征及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团伙犯罪;行为特征;心理因素
20世纪70年代,公安司法人员针对当时我国青少年结伙犯罪大幅度上升的形势提出了“团伙犯罪”这个概念。

这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和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但尚未构成严格的刑法学用语。

青少年团伙犯罪是指两个以上青少年犯罪人,通过互相交往,以纠合的松散结构为特征,联合实施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团伙犯罪与一个人单独犯罪不同,是以多人参加和采取团伙性纠合的共同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某一犯罪,较容易达到犯罪目的,获得较大犯罪“效益”,具有不善于隐蔽特点,侦破犯罪案件较有利。

犯罪青少年在团伙中比较容易交往,在兴趣、爱好上容易一致,在群体或小团体中跟那些有劣迹、有不良行为的人在一起,就会很快受到传染和影响;在思想上一拍即合,纠合起来,逐渐形成犯罪团伙;在团伙中相互学习、模仿,以老带小,以旧带新,使团伙犯罪迅速发展。

青少年团伙犯罪虽然有一种群体内聚力,但他们易于冲动、放纵不羁,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一般较少有预谋和策划,往往只要有人出一个主意、一个动作、一句话,就很可能一哄而起,说打就打,说抢就抢,表现出很大盲目性和冒险性的行为特征。

在犯罪团伙中各个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刺激、比强显能,使他们敢于去冒险,能够干出自己平时不敢干、别人意想不到的大案或恶性案件。

同时也由于“责任扩散”和相信“哥们义气”心理,参与犯罪活动个人往往可以隐藏其真正面目,而不易被认出来或被发现进而揭发出来,受到惩罚机会较少,所以团伙犯罪中个人也就可以不必担心行为后果。

有些案件要是犯罪团伙成员单一行动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犯罪团伙中个人通常忽视了自我的“责任”,往往是提高犯罪团伙成员冒险的原因。

青少年团伙犯罪虽然具有盲目性特征,但并不是说连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犯罪行为都是盲目的。

在共同思想支配下,胆大妄为、不思后果、敢于玩命、心狠手辣,表现出野蛮性、残忍性的特点。

有些青少年犯罪团伙犯罪历史长,有一定犯罪经验,内部组织也较严密,头目和骨干分子也是犯罪分子,有的是累犯,有的是惯犯,一般恶习较深。

长期犯罪活动使他们心理发生曲变,犯罪手段残忍,行为野蛮。

在团伙犯罪中多施恶性大的暴力行为,而且动辄杀人。

有的虽然年龄不大,却吸取了不少残暴犯罪手段,敢于作大案,不仅抢劫财物,还杀人灭口;不仅奸污妇女,还施以惨无人道的摧残、折磨,甚至将受害人杀死后碎尸灭迹等。

青少年犯罪还具有腐蚀性和传染性的特征。

有些青少年由于生理、心理的
弱点,很容易受犯罪熏染,也很容易学习和模仿,当青少年团伙犯罪中有女性时。

她们一人“下水”,便会很快拉拢、腐蚀多人。

有些女青少年一旦被腐蚀、诱骗,不仅生理上受到摧残,更为重要的是思想意识被毒害,伦理道德观念丧失,生活作风腐朽、糜烂,变得毫无控制力。

她们堕落后,往往又对其他青少年进行诱骗、诈骗、勒索财物或组织卖淫,犯罪腐蚀性大,传染性大,社会危害性也大。

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心理因素很多。

犯罪团伙一经形成后,就会在团伙成员心理上产生一种群属意识。

这种群属意识也是个人属于某个团伙,自愿按照团伙意志行动,一方面使个体降低和失去原有分析判断能力,排斥与团伙意志相矛盾的观念,尤其排斥那些正统家庭和社会教育;另一方面使团伙内聚力大大增强,使团伙成员在情趣、思想、价值观念和行为活动上产生越来越统一的认识。

这对团伙成员是一种心理压力,使得团伙成员在心理上难以违抗团伙。

即使这个成员对某个犯罪动议有自己看法,也可能在群属意识和压力下,放弃自己原来见解,顺从团伙行动。

在团伙犯罪活动中,犯罪团伙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往往是那些最有“能力”的人,处于权威人物地位。

权威人物一旦确定,就会有很大的号召力,一般成员也就会自动放弃自己独立的意志,无条件地接受权威者指挥。

在团伙犯罪中由于每个成员之间的利害关系,往往使他们都有一种团结和服从的愿望,都有一种对犯罪团伙“责任感”和“义务感”,这种对权威服从心理,不仅使每个成员绝对服从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而且在犯罪活动中敢于下手,敢于冒险,有时还不惜以“牺牲自己”来保护犯罪团伙首要分子。

在团伙犯罪中普遍存在着情绪的交感效应。

情绪的交感效应既可以激发尚未形成犯罪动机人的犯罪冲动,又可以恶化已有的犯罪动机人的犯罪心理结构。

如在足球场看台上的观众形成一种狂热情绪后,只要有一个人跺脚或向赛场投掷汽水瓶,都会引起激动的人群同样的反应。

因此,情绪的交感效应会导致团伙中行为动机和行为目标趋向一致。

而团伙犯罪中情绪的交感效应会大大增强团伙犯罪的危害性,导致团伙犯罪出现一种相乘效应。

在犯罪团伙不健康的氛围环境中,团伙成员强烈的自我显示欲往往畸形膨胀,一方面显示欲极为强烈,不在某个时间、地点显示自己存在,心理就不平衡;另一方面显示内容多是丑恶、原始、野蛮的一面,而不是良知未泯的一面。

所以,犯罪团伙中个人极端膨胀自我显示欲,常常会使他们做出一些破坏性极强的事情来,如为了在女性面前显示
自己阳刚之气,而挑衅滋事、打架斗殴。

犯罪团伙成员中存在畸形自我炫耀心理,使犯罪手段、数量等方面相互攀比,造成犯罪心理恶性发展。

青少年不能有效处理青春期面临的矛盾和挫折,就极易产生失望、悲观等消极心理,进而产生强烈补偿和代偿需求。

在犯罪团伙中,成员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容易满足彼此代偿心理需求,为犯罪团伙巩固和发展奠定心理和感情基础。

当团伙犯罪遭到失败或打击时,成员间代偿心理得不到满足,犯罪分子可能更加疯狂地进行报复,或侵害无辜对象,以发泄的方式求得心理“补偿”。

[参考文献]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M].法律出版社,2003.
[2]康树华,向泽选.青少年法学新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3]邱国梁.犯罪与司法心理学[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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