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体卫艺函(200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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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召开2015年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部署会议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召开2015年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部署会议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召开2015年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部署会议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3.11•【字号】•【施行日期】2015.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召开2015年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部署会议的函各高等学校体军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34号)精神,今年省教育厅将在各校自测的基础上,继续对高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全省统一抽测。

抽测范围包括全省本科、高职高专院校,抽测结果将纳入高校教育质量评估内容。

为做好抽测工作,决定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与地点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报到,4月3日上午9:00开会,会期半天,午餐后离会。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参会对象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体育部(室)主任、体育学院(系)院长(主任)一人。

三、会议内容1.布置2015年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抽测相关工作。

2.研讨《2015年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方案》。

四、其他1.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由各单位自理。

餐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2.请于3月22日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送到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电子邮箱:**************。

3.会议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电话:0579—82796888。

4.会议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潘显哲,电话:0571—88008880。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崔雪萍,电话:137****6645。

附件:会议回执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2015年3月11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6.12
•【字号】浙教办体〔2011〕90号
•【施行日期】2011.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
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浙教办体〔2011〕9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09〕183号)精神,在取得前期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经各高校申报、专家组实地核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确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24所学校的35个项目和8所扩项学校的9个项目(见附件)为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现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

各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强化项目特色,深化课程改革,开展群体活动,提高运动
水平,以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抓手,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受众率,促进大学生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希望各高校加强对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按照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做好年终自评、自审和落实工作,相关材料请于每年12月底及时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浙体群[2011]263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的通知(浙体群〔2011〕263号)各市体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现将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希望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员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指导水平,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附件:2007-2009年度全省各市(高校)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员名单杭州市(296人)2007年度(91人)胡朝晖厉佳勤汪薇陈燕斐顾丽娜马立波王静陆珠沈荷花丁春英徐丹朱嫣红尹科英洪晖吟郦晓莺赵霞陈卫芬骆永鹰潘海琴朱娜伽沈烨清张茹茵赵琴琴杨琦华童心琦时玉芬周惠云方钦明郑建平徐光华郑文史晓琴周炎珍陈波郑欣朱江伟管咪虹陈栋周健勇沈顺华赵宝良方永连莫建杭张长发黄艳沈剑芬章京国吕军吴金桥王军陈通海王燕飞朱雪荣喻立英章国娣席连云刘满灿孙安田王历青陈华潘凌怿陈文吕佳佳朱莎丽周乐健岑刚周觅王珏汪敏娟王妙斐陈岸岚许蓓吴萍黄英王瑛王芳赵士朴朱进许美华杨敏华赵倩倩徐海东陆岩徐劭周留存楼亚玲章敏程小林张美玉李彦彬唐锡昌2008年度(104人)蒋秀英沈银花余纪东王明煜陈潇汪一茗段辉沈秋敏许秋芳李幼君钟平徐敏庞雯君姚芳芳许华良潘建峰潘彩娟汪建娟鲍宝春周建峰俞水花俞琼张学君李巧玉赵娟媛沈能范晓春杨旸戴丽美殷丹丽胡银浩章肖军项红英吴鹤佳王翠萍柴秀贤寿吴征程芳徐康富李晶余爱娟方舜华郎利华张怡杜亚娜吴海燕殷玉英黄敏娟熊兴珍张蓓鲍泓吴晗蕙于丽萍王金虎姜紫玲倪红冯超金凌云蔡迪青于俊杨绍云楼巍徐玲玲潘莉娅裘熙春季平钟伟李海霞王敏张宏图钱勇民黄莉陆屹华陶月萍冯灵珠沈芳芳王春莲唐雪英孙咏秋冯宪沂唐婷凤俞锡萍沈岚王远园陈巧燕沈雪珍李园黄永富朱丹阳双建刚季桂兰张明娇诸湘瑛袁明章永健诸航华张颖张惠芬顾红伟尹建平周一丹夏妍妍苍洪伟杨文娟2009年度(101人)俞水娟谢香娥陈素贞黄林娟朱桂凤金爱蓉周岳兰周磊张国芬徐莲珠葛彩凤来幼华王伯叶胡旭人俞亮唐芸陆海华陈洁平凡蒋晓红施超余洁楼玥庞乐凯张莉陆佳红江大华余文秀齐放赵燕苒封文龙苏必立谢珠凤汤惠莉董水根周美兰郑国建沈斌袁广翠范青李继华朱聪王明徐筱英陈高音周君芳李玲美沈能李平舒有月叶丹蔡宝珍俞灵军屠水平陆秀莲程仁文周超月卢金莲吴娟陈国民沈文玉徐俊杰楼利美周志凡陆卫琴张珊珊陈峰岑叶波包海丽焦玉珍张新文肖薇朱崇明曾魏袁秀芬袁雯雯洪芝红叶海维虞萍雅陈燕红童姣阮芳 XXX 沈晓珍陈亚英沈渊王美珍成佩红黄宁段建华徐敏金吉婷徐建文虞国芳徐美丽王云仙杨明法孙志文钱晓鹃周利琴郑彩平宁波市(200人)2007年度(57人)严孝苗叶申杰徐庆锋杨银萍盛柳意石冰雪朱文珍朱军委徐月芬李莉顾素琴唐军良王东兴丘海龙王亚定钟燕宁翁庆坤樊华北周靖家刘全龙陈玲艳张爱莉许香梅周蔚文朱维强王振东徐宏美贾立华姜颖郑纬王巍石瑚赵金珠顾雅凤林琳胡蕊珍马燕君俞晖郎宁沈科娜邬鸿年虞碧芬沈叶静沃林彪王建国贺霁周丽娜陈锡俊陈锡豹武光辉仇洪许俊杰林康郭雪珍杨立冬潘蒙蒙秦学峰2008年度(118人)方霞于何燕芬徐建伟田军王涛李浙斌王铎霖郭聪聪洪熙赖进李传爱周军丁卓娅崔庙琪张宾严睿常洪彬周荣春林宗德沈国盛赵英俊扬亦军沈红飞王益尔徐群连吴兰芬杨勇美张国芬戴夏月马铁峰黄山峰 XXX刚郭明君蒋立萍梁萍燕闻静萍洪金云张香萍解梅芳王海飞徐明俊华伟林胡晓帆金春林吴伟波赵剑陈献健孙雪培章建平郑清姚宏茂施亚菊张光青朱向上韩忠培周涌陈国平金敏峰许婉敏楼玲玲章世梁李霞陆炜钟晓滨程慎玲周灿蒋娜慧张伟马勇裘静芳周信德 XXX其陈玉玲陈志刚谢颖周志仙唐经纬朱宇青颜振邬海涛胡春燕陈滨滨杜建斌戚皓瑾吴祖君史光辉朱天明杨勇鲍可可欧鹏飞杜林颖袁平君马莉芳丁佳明杨森涂日升王珊钟双凤陈涛杭许洁胡玉珍黄小棣XXX平高勇何慧李奕聪鲁唯斌鲍艳芳XXX 周联盟周理崖韦晨崔世君董亮王震王春林吴栋杜炳辉2009年度(25人)周志凡岑叶波董伟芬严丽娜蔡淑玲杨剑萍章慧玲毛露艳史文利徐志彦宋维盈邓冀桦余迅尔方艳余颖龚雪陈毓冠胡海红金蓉周丽波翁春琴谢文荣黄海伟岑长洲竺家迪温州市(29人)2007年度(18人)郑经化徐凌李新民李其龙何军叶丽君黄丽珍林慧利戴琳刘辉邵洁王寿南董子英周玉红叶锦武牟影波陈志坚肖小珍2008年度(11人)王忠阔郑今雷刘浩陈乃木杨邦郊王勉唐素琴张爱华刘敏张星海包新文2009年度无湖州市(39人)2007年度(15人)王跃刚诸炎萍蔡美玫李渊汪镇梅赵桂娥祝接兵吴培青朱伍梅李亮亮吴利宏李剑平柳艳娟乔慧明谢虹霞2008年度(11人)吴团宝李丽华蒋郁青俞建功汪云霞祁旭东李英叶云芳陆国丽卢建英蔡哲丽2009年度(13人)屠水平陆秀莲周超月卢金莲吴娟陈国民沈文玉徐俊杰肖薇朱崇明沈渊王美珍成佩红嘉兴市(33人)2007年度(13人)章炎磊张其昌王斌年姚海鸿应文君崔海华刘军锋蒋群贤徐明华叶利君张燕红严向东顾达君2008年度(8人)褚红斌张国民沈良芬沈利平陈凌波路洪焕程利赵春风2009年度(12人)董晓为沈磊胡蓉张伟俞灵军程仁文陆卫琴张珊珊陈峰沈晓珍陈亚英黄宁绍兴市(46人)2007年度(3人)王伯钧杨华影朱伯根2008年度(8人)沈辉徐龙张诚朱爱萍蒋铭沈建杨沈吉利冯建华2009年度(35人)郭军武张明霞赵宜春郑荷仙陈凤珍谢胜莲宓大云严立峰陈国鑫茅凤贞张慧英徐刚骅张颖孔银仙蔡钰芳宋雪萍章庆戴彩花金菊仙赵振宇应文刚高富祥徐卫星徐关龙阮雅萍夏中武张勇厉钧炜沈焕才吴炯陈洁詹少杰胡浩叶家琦赵柏莲金华市(67人)2007年度(22人)王伟武邱俊武陈锐徐向华候志辉李旭槐李松昌陈剑吴军艳郑靓诸葛福顺金亦文潘陈丽黄昌昆鸟郑龙友王荣美金俊俊葛世华蒋成群周幼青胡江施群芳2008年度(39人)蒋松清张巧玲黄洪进张侠袁彩凤陈军君张巧娅朱剑辉傅莲君张秋恋徐耀芳沈君吴国建何建华刑苏丹徐晓萍曹来香洪战常文平洪秀英汤晓敏张金良陈志敏程晓峰吕中兴郭小燕林一叶锦连李湘江郭连海张牡丹王亦可邹琪寿楼锦芳何强华文建吕顺婷金永健黄莞经2009年度(6人)贾美倩朱华新傅海军韦相斌杜芳军蔡群英衢州市(21人)2007年度(4人)陈单萍付雪昌方明金夏林2008年度(11人)许美姣翁海燕张瑾陈维斌沈雪英徐青潘淑英柴会昌姜小喜陆婕鲍佩忠2009年度(6人)叶靓陈妍沈佳君劳合成谢华黄幸福舟山市(40人)2007年度(12人)王赛亲李秋艳郭娟方金军陈千胜徐峥嵘缪维周彪滕海颖洪浩迪缪冬李基相2008年度(10人)王妍陈雅芬孙善良鲍燕芬何彩虹任瑞珠周鹿徐应戴浩明潘舟连2009年度(18人)王琴燕洪柳章傅静峥洪可王周群包海丽焦玉珍张新文曾魏袁秀芬袁雯雯洪芝红叶海维虞萍雅陈燕红童姣阮芳 XXX台州市(14人)2007年度(2人)郑米海蔡春芳2008年度(10人)周瑶金志林应金华吴善敏祁治飞张荣杨迎春许美娇吴能周卞如相2009年度(2人)陈敏君嵇美清丽水市(1人)2007年度无2008年度无2009年度(1人)王玲琍各类高校(670人)2007年度(214人)金川江童丽平方芳严军锋朱汉义施鹏飞李国冰钱惠萍郭红曹云赵淑芳丁海英陈华燕洪涛戴晓惠吴鸿飞孙通叶欢周立表顾新宇沈斌余江平潘金旭谭淳骁周鑫涛崔峰敏姚利燕楼忆梅杨秋琴虞静超吴骏杰王遥叶权威韩翔王剑东叶伟平林挺金鸿杰黄宵剑鲍泳运顾伟刚解宝顺韩晓萍陆剑峰胡松陈泓声郭露青 XXX 张雯雯张谢陈少杰史祥黄秋华王鼎陈俊恺陈立炳陈哲付文军刘可赵一刚唐晓彤汪凌鲍靖婕徐慧媛颜非非梁若雯顾亮曾坚毅蔡嘉陵许坚冯伟林何景涛杨朵英陈平刘沪杭刘宗惠汪华娣徐文娟钟明金丽娜石为群王莉葛丽华姚智勇张晖秦晋冯伟张杏波吴红胤苏娜姚应祥胡斌沈国琴李敬辉傅强胡乃君沈聿兆徐重鑫张银满何志刚吴昊曹蔚明陈璞朱灵光王琛方世峰余明权张伟峰XXX 余辉赵颖潘利锋孙瑞升张彬彬朱炬锋胡卡蒙胡俊刘特钱张伟金雪莉方小霞吴巧红吴巧乐彭锋高嘉杰朱萍钱琦陈珂倪步料吴周礼冯巍寿文华黄斐跃王奕全薛林峰赵海波李海峰白俊伟汪利新吴金晶胡慧霞诸葛蓓蓓周琦霞李娜韦燕翔胡丹华吴温暖叶芳圆张志良章田儿仇英婷杜家泉赵静徐玲玲金月芳邵丽丽王会丽胡书琴包玉美吴敏丹鲍玲灵徐淼钧何键徐泉锋金豪陈碧清陈小波张伟男刘云峰方成李水强谢卫忠许国华倪峰周平钟兴龙郦树龙赵钟晖周伟昂颜飞卫胡湖李立敏何贤波张溪杨冬钧楼杭英胡振浩李剑如牛文君韩云马琛杰黄建华吴秋娟郑维李毅军王兵范高翔于春艳王景贤罗旭董小燕肖云儿徐家伟金慧兰李敦杰蒋歌声赵瑞晔何晓芸陈新蕊周新新陈宝珠胡茵任勇韦益毅2008年度(101人)杨榕斌陆跃琴尹大利戴敬东王振绘陈晨赵勇周晖徐虹周鑫杨明应菊英姚小未李金花盛菊霞许如军陈涛郭江兰协君林峰陆超舒翔汤旭东徐均姚明伟赵国宇赵巨伟周凌云朱佳伟祝群群鲍明鑫邓昊洪伟黄帮均林长辉刘国淼潘斌庞伟川唐寅王芾王少林王文达项巍炜杨鹏举周凯迪周巧乐陈忱陈瑜林雯刘琛卢俊沈乐苗舒姚佩王丽丽徐金丽严晶郑奕铭陈明方威畏高波季春勇骆立帅邵峰王龙彬王佐伦巫一帆吴雪巧徐杰周冬东戴笛葛耀军顾学佳李宁李士伟潘贻龙吴发扬叶炯利叶平张建梁陈微微何蓝何立劳伊娜罗银艳王燕飞吴玲玲虞玲玲周燕琼钟树禄黄淼赵岳峰温正义黄伟清严小娟谢波飞张宁鲍动伟胡滔滔韩福祥刘文辉黄靖2009年度(355人)董伟杰秦雷冯宇马天龙来卫峰李东东潘冬明金兴俊楼开男韩超吴静明吴根鑫盛英鹏陶国均陶星合卓航鹏朱建良李孝感留路乐羽光 XXX 饶鑫宋高峰毛彬汪奇峰徐鑫琰许超吴煜鑫余竹军张冬冬张伟东赵超虞灵佳蔡欢欢陈秀平黄婧黄鹃陆芳木琼斯沈玉娥钱红芳滕美娟王荷燕严喜乐羊卫萍应月文张芸章丹郑小华周洁颖何江楠冯晔孙鎏潇徐旭东王康林世杰田小杰王玮谊宋烨柴轶云杨贤敏吕侠斐于晨曦鲍湖冰王东旭田波俞能晓姚柏钢平玲通沈杰郑华龙吴耀芳吴凯吴灿城程翔华文杰卓杰赵家俊陈海燕陈秋菊程雯黄一曼江晓泉廖梅燕林青青吕秀波邱叶子沈洪波卫灵峰吴程君徐晓琴许瑶瑶应红珏张慧张晓岚朱敏芳白玉董栋季诗杨江少杰李明远李勇智刘新明卢立成彭程马传来田洪森王俊王志广杨康张春青赵智达郑建春付丽君马洁尹美洁魏露平王珍妮莫佳佳张本筱黄灵珈张智娇叶尧陈伟丁勇江胡玉敏丁伟胜罗二凤徐国娟孙进军余晓玲白延庆梅竹石小明傅敏俞利华王婷婷虞擎擎胡静谢雪芬梁锦霞赵雅萍章楚楚李磊赵奕董芳芳王文艺吴奚笑汤梁高静高红梅黎圣朋杭郑陈超谢海莉张惠娜陈燕燕韩铁旦郭雁高莲朱怡李佳南张玲蒋凯迪戴丹丹高金芳孙梦丽陈巧周治宇蔡艳芳吴丹丹陈跃军雷霄许宇兰苏楷淋黄丽平周巍巍王炎朱曼丽孟冠英王建伟俞纪闽李景毅周巧曹阳石芳韩晓琴何菊萍滕婵周晓军吴弈文浩俞海凤孔佳颖胡小慧张烨朱鑫女胡海柳韩大来韩雪丽郑利升靳珊郑楠寿莎莎姜亚萍方一超李忠崔景明赵鑫代章卫平鲁才娟陈陆海鲍泽华毛雪晨钱秀霞陈萍萍孙迪迪袁金燕王丽丽童澄宇朱首伟陈伟付泽元谭书敏孙丽娜蔡明付陈新龙陈雪翔褚劲峰崔靖昆董龙华郭丛姗何丹琴黄欣贾帅英贾越金宏凌逍烽刘春晓刘佳娄利刚是建华苏家乐王爱丽吴丹徐晟叶鹏尹晓晓于雪梅虞燕燕张国强 XXX平章伟赵晓敏钟家伟周妮妮曹慧陈登星王鑫歆王钟琴章楼鑫陈权吕培峰金浩炜杨欢王满锋毛文涛沈刚郑大胜尤式君叶冬冬胡少波黄涛包吉烽陶春陈丽侯政钟永通江环朱建军沈洋唐单沈定珠成耀郑立新翟玉志杨国敏贾定张群常华军毛建盛张岚朱宏斌来学锋沈建祥邓白孙军毅蒋威郑麦克周斌赵寅王伟顾志斌王建芳何佳邵志平徐超许宁刘迪赵学强安宝增翁伟杰钱龙李云勇连明建王雨雁王芳芳赵千俊张泽明周冬冬边琦李冠云陈宏皇甫少华王延磊蔡剑毕海涛王力姜俊军孔祥新蒋安娜马广边高立刚徐奇峰孙永波徐会鹏孙诚骆丽萍许盛洋黄霞李科胡晓南李晓聪李程程朱立雄路庆平李建中王代代王婧瑶王珊陈梦章芳芳吴小艳曹俞苗士泽庞振洲孙胜明芮妃康吕赐俞春欢刘洋张红。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学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学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教办体[2009]1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2.18
【实施日期】2009.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
通知
(浙教办体〔2009〕19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提高我省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经研究,制定了2009年浙江省大、中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本年度各项学生体育赛事采取统一策划、分期实施、共同参与、分项承办的办法。


此,各高校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办各项赛事,以保证各项赛事的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2. 2009年浙江省中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3. 浙江省学生体育竞赛项目承办申请表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培训班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培训班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培训班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6.21•【字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培训班的函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积极推进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保证《标准》测试数据的准确上报,实现学校体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决定举办《标准》管理工作培训班(含计算机操作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班对象各高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工作、有计算机操作基础的工作人员;各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分管体育工作的同志。

(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政干部如果参加培训,请提前告知浙工大,便于食宿安排)二、培训主要内容(一)专家介绍和讲解《标准》修订背景,指标体系构成,新标准指标体系的继承与演变以及部分新增测试指标的测试方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信息系统”的构成、功能、使用方法,2007年数据上报技术方面要求。

(二)上机操作练习数据报送的方法和流程、国家数据库查询方法等。

(三)研讨《标准》数据测试、上报工作中尚不明确的有关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困难,解决的办法等。

三、时间安排培训分两批进行,高校组于2007年7月2日下午报到(在杭高校可于7月3日上午8时30分直接到会),3日上午9时开始至下午4时培训;各市、县(市、区)代表于2007年7月3日下午报到,4日上午9时开始至下午4时培训。

四、其他事项(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管理联系人已变化的,请市教育部门重新统计,内容包括单位地址、邮编、个人办公电话、手机、邮箱等。

(二)各市、县(市、区)请打印一份基础信息材料带到会上交我厅体卫艺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浙教办高教〔2009〕70号•【施行日期】200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70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第四批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09年度的规划名额,做好本年度“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推荐工作。

已遴选前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不再作为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支持。

我省将于今年一次性确定2009年与2010年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项目,共计40项。

其中2009年(第四批)推荐项目18个,2010年(第五批)推荐项目22个。

我省将在现有省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含2009年)的基础上进行遴选。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每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不超过2个,其他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不超过1个,已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学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请各校于6月5日前将《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15份,A4双面印,见附件2)、《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3份)、《高等学校“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学校盖章)和2009年学校推荐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文件一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刻在一张光盘上)报送至我厅高教处。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现场比赛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现场比赛的函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现场比赛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现场比赛的函各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28号)精神,在各地广泛发动、选送作品并组织省级作品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现场比赛,对书法篆刻、陶艺雕塑等2类项目初评一等奖作品进行现场比赛认定。

现将现场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及分组经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书法篆刻、陶艺雕塑两类初评成绩优秀者(名单见附件1)。

每类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中专)三个组别进行。

二、比赛形式和评奖本次比赛采用现场(非命题)创作,现场评审,现场颁奖的形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1、请各市教育局按附件1所列本市参赛选手名单组队,及时通知参赛选手按时参赛,并派领队1人带领全体选手及指导老师(每位选手限1人)参加现场比赛。

2、参加陶艺雕塑类现场比赛的请于7月1日(周二)13:00_18:00报到,报到地点:余姚市玉立宾馆。

17:30就餐,晚上7:00全体领队、指导教师参加预备会。

7月2日上午8:15-10:15全体选手参加比赛,11:20-11:40颁奖仪式,下午返程。

书法篆刻类现场比赛的请于7月3日(周四)13:00_18:00报到,报到地点:绍兴市兰亭景区对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17:30就餐,晚上7:00全体领队、指导教师参加预备会。

7月4日上午8:15-10:15全体选手参加比赛,11:20-11:40颁奖仪式,下午返程。

3、各市领队由各市教育局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务必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举措,确保参赛人员人身安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16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16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16号)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刘希平同志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作了题为《迎接挑战攻坚克难积极推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报告,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确定了2009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教育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根据责任分解,制订实施计划,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

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厅办公室将分别于7月初、12月底开展督查,请你们及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一、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 继续实施领雁工程。

在抓好省级培训的同时,把重点转到加强市县级培训上来。

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培训不少于2个月,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50%,落实双导师制。

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均衡安排培训计划,一年分4期,分散从各个学校选派教师,切实减轻学校人员安排上的压力。

把培训和各类支教结合好。

认真做好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细致安排顶岗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

加强对各地培训工作的指导。

修订完善培训大纲,提高培训针对性。

组建省领雁工程讲师团,巡回到市县开展培训指导。

抓好面上的各类教师培训,加强校本培训,努力提升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执教能力。

牵头单位:师范处2. 启动农村中小学危旧校舍改造工程。

重点是改造教师危旧集体宿舍。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从该方案看,高校招生的选拔模式,将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

2009年高考将实施一类二类三类考试科目组:一类(相当于一本):考试科目为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

其它评价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二类(相当于二本、三本):考试科目为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其它评价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三类(相当于高职高专):考试科目为3(语、数、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其它评价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体艺类:本科:考试科目为3(语数外)+X(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其它评价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专科:考试科目为3(语数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其它评价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时间与日期(一)分值与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分值语文150分钟150分数学120分钟150分英语(不含听力)120分钟130分英语听力20分钟20分其他语种(含听力)120分钟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300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90分钟100分自选模块90分钟60分(二)具体日期高考时间是每年的6月7日和8日。

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8日上午综合,下午外语。

每年3月和9月为英语听力考试;每年4月和10月进行技术考试。

★命题语文、数学(文科/ 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IB)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内容将在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IB)的内容中,每个模块编制1道试题,共18题,每题10分,由学生任意选答4道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
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3.26
•【字号】浙教办体[2009]43号
•【施行日期】2009.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的通

(浙教办体〔2009〕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浙教体〔2007〕18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选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87号)文件精神,经各地推荐、我厅审核和实地抽查,认定杭州市学军小学等134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艺术特色学校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切实保障艺术特色学校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各艺术特色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特色,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首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推进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我省从2012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

三年来监测工作开展顺利,稳步推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015年开始,教育部将试点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并在全国建设一批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

结合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12〕148号)、《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方案(试行)》,我省将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实施省级抽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各学校要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并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评价与公告制度。

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做好本辖区学校学生艺术素养全面监测。

被推荐为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的市(县、区),要深入研究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全面落实。

二、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各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自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工作自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11.11•【字号】浙教办体〔2009〕150号•【施行日期】200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浙教办体〔2009〕15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展现我省中小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09〕12号)要求,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已于10月16日晚在杭州落下帷幕。

本届艺术节项目门类多、活动范围广,是我省中小学最高规格的艺术比赛活动,包括了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两大类,同时还举行了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

在层层比赛、展演的基础上,各地推荐361个艺术表演类节目参加省级比赛,参加人数达6900余人。

各地还推荐1500余幅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美术作品参加省级评比,收到各地推荐优秀论文350篇。

经组委会和专家评选,共评出艺术表演类一等奖74个,二等奖87个,三等奖101个,优秀创作奖18个,优秀指导教师奖80名;艺术作品类一等奖116个,二等奖219个,三等奖584个,优秀指导教师奖100名;艺术教育论文类一等奖30篇,二等奖48篇,三等奖82篇(名单均见附件)。

同时评选出活动开展面广、组织优秀、比赛成绩突出的24个市、县(市、区)教育局为优秀组织奖,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各地各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附件: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浙教办体[2010]8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浙教办体[2010]8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的通知(浙教办体〔2010〕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的通知》要求,在高校认真总结、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共收到了44所高校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确定浙江工商大学艺术团等20所高校的大学生艺术团为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各高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改善学校艺术教育的条件设施,加强艺术师资队伍和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强化政策导向,推动高校艺术社团建设和学生艺术实践,促进大学生思想文化艺术素质的全面提高。

希望受表彰的各优秀艺术团根据我厅《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的通知》要求,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艺术团管理,积极创编优秀大学生节目,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加学校艺术社团活动,活跃校园艺术氛围,提高艺术团活动水平。

附件:2009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年一月十一日附件:2009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校级大学生艺术团名单浙江工商大学艺术团中国计量学院艺术团浙江警察学院艺术团浙江林学院艺术团温州医学院艺术团嘉兴学院艺术团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团浙江万里学院艺术团丽水学院艺术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艺术团衢州学院艺术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宁波大学艺术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艺术团浙江财经学院艺术团浙江树人学院艺术团浙江中医药大学艺术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浙江海洋学院艺术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艺术团——结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浙教电传[2013]196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9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13年全国统一设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同时调整体测数据全国上报时间。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3〕44号),认真贯彻实施。

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统一执行全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见《通知》附件),各地各校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删测试项目内容和标准。

对2013年全国测试项目内容、数据上报等变化、调整的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传达、认真掌握、具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购置、更新符合国家新测试项目表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组织培训测试人员,落实测试教师的工作量,调整本地、本校的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做好迎接教育部全国抽测和省级抽查的准备。

要在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按时、规范、全面完成2013年项目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示、逐级审核、抽测抽检等各项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学校数据上报率达到100%。

各市要按上报我厅的学校数和统计口径规范各校上报工作,教学点都应归口中心校统一上报。

新增设的一分钟跳绳(测试一分钟内跳绳次数,中断可以累计计算总数)和引体向上(正握,向上引体至下巴超过杠面算完成一次,引体时躯干不得有振动等任何附加动作)项目,要按规范完成。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7.06•【字号】浙教办高教〔2009〕96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96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促进高校内涵建设、特色办学、提高质量、科学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和教育部近年来对高职高专招生专业设置和备案的要求,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105号),现就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分类指导,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申报管理制度。

根据院校及申报专业性质的不同,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高校办学自主权,科学调整存量结构,合理设置新增专业。

有关规定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

二、合理控制专业增设总量。

各院校申报新专业数量严格遵照教高厅〔2007〕2号文件精神执行,避免盲目大量申报。

此外,各院校还应合理控制每万名在校生拥有的专业数量。

三、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紧密联系就业市场,控制重复专业设置,限制和压缩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增设(艰苦行业,紧缺专业除外),鼓励增设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专业。

1.对近三年(2006-2008年)总就业率排名后十位的本、专科专业一般不予增设(见附件1);2.对近三年(2006-2008年)总就业率低于90%的本、专科专业从严控制增设(见附件2);3.对近三年(2006-2008年)新专业检查中有整改专业的高校,适当减少新专业设置数量;4.对全省布点数本科(含独立学院)超过30个、专科超过25个的专业从紧控制增设(见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调查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不断推进,不少学校的体育、卫生设施得到改善和提高。

为掌握我省中小学体育和卫生设施的最新状况,提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决策的可靠依据,决定开展一次全省中小学体育卫生设施情况调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调查以学校为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都必须对当前的体育场地进行测量,体育卫生器材设施进行清点,并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体育场地调查表”(附表1)、“浙江省中小学体育设施调查表”(附表2)和“浙江省中小学卫生设施调查表(附表3)。

教育集团由下属各学校独立填报,有多个校区的学校要汇总各分校数据后填报,各地布局调整规划中即将撤销的学校不列入调查范围。

乡中心小学以下的村教学点不列入调查,但其主管的学校应提供村小(教学点)学生人数等信息。

二、调查要求1.本次调查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次基础性摸底,对规划今后的发展极为重要,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好本次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到情况真实,数据要准确,不虚报,不漏报,要经得起检验(复查)。

2.各地应组织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体育、卫生骨干教师为调查的技术队伍,有条件的县(市、区)或乡镇可组织若干学校协同调查。

3.各学校应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浙江省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网(http//)下载有关表格(表式不得改动),并在5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调查表给市或县(市、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在5月底前将汇总数据及各学校基础数据以电子表格形式报我厅体卫艺处(电子邮箱:**************);并同时上报“本区域内调查统计情况(中小学总数、实际上报数、缺报报学校名单及缺报原因)。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9年浙江省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9年浙江省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9年浙江省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09.07.30•【字号】浙体群[2009]280号•【施行日期】2009.07.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9年浙江省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浙体群〔2009〕280号)各市体育局:为了加强我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指导科学健身的实际能力,并培养体质健康咨询方面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体质测定工作在群众体育锻炼中的科学指导作用,推动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化进程。

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旬在杭州市举办2009年浙江省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时间:2009年8月17至20日(17日下午报到,20日下午离会);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天元大厦二、培训对象(一)争创2009年浙江省省级国民体质与健身指导中心单位操作人员各2人;(二)参加过2008年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但未合格的学员;(三)已持有中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具备较好设备条件的县(市、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操作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一)体质健康检测报告解读、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的基本原则;(二)促进体质健康建议书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三)合理营养膳食对促进体质健康的作用和意义;(四)有关医疗体检指标与体质健康的关系与应用;(五)体质健康检测。

四、培训经费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报到时需交培训资料费500元/人,参加过2008年高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未合格的学员免交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

五、报名报到(一)请各市体育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一式二份于2009年8月12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和杭州市江干区体育局(联系人:周乐健,传真:*************,手机:139****2839。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6.24•【字号】浙教办体〔2009〕88号•【施行日期】200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09〕88号各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2007年以来,在各级教育、体育等部门及共青团、少工委的积极配合下,我省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有效推进了全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

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示范区1个,省级示范区25个。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鼓励更多的中小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活动,决定将诸暨市、新昌县、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武义县、衢州市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遂昌县、景宁县、松阳县等11个县(市、区)作为第三批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试点区。

各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照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和《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中小学校的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积极实践整体推进措施,确保开足开齐课程、确保每天一小时课外活动时间。

试点区所在市教育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请各试点区于7月15日前将本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和研究课题报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联系人:朱建清,电话:0571-880088881;电子邮箱:***************。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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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体卫艺函(2009)34号
关于下发浙江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和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的函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办公室:
11月20日我厅在浙江工业大学邵科馆召开了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和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会议。

全省11个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体育部(室)、体育学院(系)、独立学院的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教育厅鲍学军副厅长、浙江工业大学肖瑞峰副校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现将会议纪要(附件一)发给你们,请你校组织体育部(院、系、室)认真学习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做出更大贡献。

那些没有到会的单位(见附件二),请用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经学校校办盖章后于12月7日前报教育厅体卫艺处。

浙江省教育厅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浙江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和
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
11月20日省教育厅在浙江工业大学举行了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和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会议。

全省11个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体育部(室)、体育学院(系)、独立学院的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教育厅鲍学军副厅长、浙江工业大学肖瑞峰副校长出席会议。

大会由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调研员徐剑津同志主持。

浙江工业大学肖瑞峰副校长致欢迎词,徐剑津总结了2008年我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情况,安排和提出了2009年《标准》测试上报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同时,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工作部署。

而后,浙江海洋学院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作了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经验介绍,最后,教育厅鲍学军副厅长围绕发展学校体育事业、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学习提高等作重要讲话。

鲍学军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体育教育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积极发展。

自《标准》实施以来,我厅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就把《标准》实施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实施办法,并明确责任制管理。

有计划做好体质测试的全员培训,对数据上报、管理、测试软件和器材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

建立学生体制健康的监督和公布制度,形成青少年体质状况的督查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提高了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近年来,我省各市和高校实施上报《标准》数据的学校比例大幅提高,并已基本建立了学生体质的督查制度。

05年和06年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数分别为:1835所(16.8%)和2887所(31.6%),07年上报4399所(57.16%)上报率位居全国各省前列上报率位居全国前列,我厅已连续三年被教育部体卫艺司评为数据上报“优秀单位”。

据统计,2008年成功上报《标准》数据的学校数为5205所,占全省学校数的68%,居全国前列(第三位),其中舟山上报率达98.37%,杭州近90%学校上报,衢州、湖州上报比例超过80%。

我省上报学生数5607088人,平均分为75.05分,全国排名第6名,优良率为57.2%,全国排第5名。

今年我厅体卫艺处、杭州和舟山两市被教育部体卫艺司评为全国数据上报“优秀单位”。

同时鲍学军副厅长也指出,仍然有一些市县上报比例
过低,部分高校没有上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等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由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但归根到底还是思想认识和管理的问题。

他对09年的测试上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能够完成测试上报工作的高校和比例过低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

还对没有按时前来参加会议的情况提出了批评,要求这些单位说明没有到会的原因。

鲍学军副厅长在讲话中还对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他指出:要充分认识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意义,以特色项目建设为契机,不断促进高校体育工作的发展;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注重成效;及时总结,加强交流。

以此深化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以此推进教体的进一步结合,推进大学生的阳光体育运动。

最后,鲍学军副厅长对高校体军部主任们提出要求:
1.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把学校体育作为一项事业去做。

2.加强调查研究。

要摸清家底,实现精细化管理。

3.注重学习和研究。

建立学习型组织,研究国内外学校体育的发展方向,超越自我。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5.加强督查和考核。

省厅和大学生体育协会要加强对各高校体军部的年度考核,对各校的课程开设情况、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育俱乐部建设、特色项目建设、学生体质状况、体育竞赛等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和排名。

对那些不思
进取,工作无起色、全省性体育活动不积极的学校体育部主任,要向学校通报,加强体军部领导班子建设。

下午,大会就会议主题和鲍学军副厅长的重要讲话组织讨论。

会议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的精神,深化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加强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等重要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作为规定动作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必须全面、认真地实施,要不断完善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公布制度,并且要科学、合理利用测试数据,推进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和特色体育项目建设,符合浙江大教育发展的创新举措,丰富和完善了体育课程体系,是我省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具体践行。

大家还对学生体质测试和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献计献策,讨论热烈而实效。

我们相信,浙江学校体育教育的明天会越来越好。

附件二
未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和体育特色学校建设会议的学校名单
经会议统计未参加会议的学校有以下20所
1、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2、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5、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6、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7、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9、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10、浙江科技学院理工学院
1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12、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技学院
13、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14、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
15、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16、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17、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18、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19、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20、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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