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分制,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1.各专业在接受转入本专业学生时,要充分考虑本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得突破学校规定的班级建制和容量。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不得跨批次(类别)转专业。
4.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5.学生转专业时,转入专业对学生的体检标准继续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经批准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7.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
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如果相应课程要求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该课程必须重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原专业已取得的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可记入任选课学分。
8.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资格1.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已交费的一年级学生。
2.申请时,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
4.学生入校经第一学年学习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学生允许在本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1.优秀学生转专业,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初进行。
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公布本年度各专业拟招收转入学生的名额。
2.凡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及考核方案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转专业 各接收专业转入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
学年学期:_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_
接收年级
接收专业
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 网络工程(嵌入式培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自动化
专业 总人数
103 262 98 98 97 102 105 105 101 105 102 100 86 63 97 113 93 123 58 101 111 116 119
拟1 10 10 9 6 10 11 9 12 6 10 11 12 12
2-1
小计
2458
237
说明: 1.2018级接收人数分别为相应专业人数的10%; 2.2018级学生如要转入广告学,需提供所具专业特长的材料,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考核内容 为:绘画、英语、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2
考核方案
2018级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金融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广告学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高等数学、英语、高级语言程序 设计、面试(专业基础知识)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XX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转专业原则与条件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应以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要求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一)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
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二)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三)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四)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五)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一)由外校转入我校的;(二)在校修读已满三年的;(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四)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五)在我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六)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间的;(七)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八)招生时学校规定不可转入转出的专业(艺术类不同录取方式专业间、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专业等);(九)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第六条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研究确定各专业转专业的接收名额、接收标准及考核方式,并以院发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6.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与自主创业相关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一)第一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报教学管理部统发布。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2.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4.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5.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
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
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1.教育部、XX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一)集中申请转专业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组织考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学生转专业的公平和合法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三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相应的转专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的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学校,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二章转专业申请流程第五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第六条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前所在专业信息、拟转入专业信息、转专业理由陈述、学业成绩单、奖励处分等材料。
第七条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应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第八条经过初步筛选的学生将参加面试或笔试,以评估学生在拟转入专业中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面试或笔试结束后,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规定的录取名额和标准进行排序。
第十条学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第十一条学生若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若未能被录取,可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要求和限制第十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学业成绩良好,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学生身体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能要求。
(三)学生品德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遵守以下限制:(一)拟转入专业人数已满,无空余名额。
(二)转专业人数已达到学校规定的上限。
(三)拟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与现有的专业课程冲突。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第二次。
第四章转专业的退出和转回原专业第十五条学生若转入专业后发现自己无法适应或不满意,可以申请退出转入专业,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转回原专业时,应满足原专业的转回规定和要求,并获得原专业的同意。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和专业选择的多样化,学生们有时常常会对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感到迷茫或不满意。
对于这部分学生来说,大学转专业是一个帮助他们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的机会,然而,由于转专业涉及到学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专业发展的平衡,高校也制定了相应的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对于想要转专业的学生来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转专业申请。
一般来说,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以及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对新专业的兴趣和适应能力。
在申请转专业时,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包括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面试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来审核和决定是否同意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其次,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涉及到一些转专业的具体政策和限制。
一些学校在转专业申请中设置了一些限制和要求,比如规定学生在大学某个学期或者某个年级之前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者限制某些专业只接受本校学生转专业等。
这些政策和限制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专业发展的平衡。
同时,学校还会根据专业的需求和学生的申请情况来制定转专业的指标和名额。
另外,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关注到了转专业后的相关事宜。
对于成功转专业的学生来说,学校通常会安排一段适应期,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环境。
在适应期结束后,学校会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评估,以确认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
同时,学校也会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对于未能成功转专业的学生,学校通常会提供一些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或者找到其他解决方案。
最后,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一些转专业相关的纪律和处罚措施。
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果发现学生有不履行义务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转专业资格、停止资助、警告甚至开除学籍等。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一、总则1. 为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学生已修满一年级课程,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 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就业方向等,确保转专业是基于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
4. 学生应具备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5. 学生在原专业就读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转专业理由等,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或考核。
4.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包括变更学籍、调整宿舍等。
6.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程的成绩计入学生总成绩。
四、其他规定1. 学生转专业后,不再享受原专业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和资助。
2.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 特殊情况下的转专业,如学生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学校教务处提出,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的转专业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适应性和专业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是指由一个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包括同一学科内的专业转移和不同学科之间的专业转移。
第三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行申请、审核、调剂和录取等程序。
第四条学院设立专门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学生正常注册,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二)具备申请转专业所需的学术基础和专业基础;(三)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二分之一;已完成第二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三分之一;已完成第三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四分之一;已完成第四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五分之一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定为每年的6月份,具体时间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第七条学生必须填写学院提供的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专业推荐信等。
第八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
第九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评定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条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申请复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学生。
第三章调剂与录取第十一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通过调剂的形式安排学生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评定结果、专业需求和调剂计划进行调剂安排。
第十三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调剂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所调剂专业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在收到调剂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调剂,如不接受调剂,应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和调剂计划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转专业是指已被录取并就读于某个学校的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学术兴趣,在一定条件下变更所学专业的行为。
为了确保转专业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以下相关细则。
1.1 学术成绩要求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确保自己的学业成绩良好。
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一般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某一特定数值。
超过该数值的学生可以被允许申请转专业,而未达到该数值的学生则需要提升成绩后再进行申请。
1.2 学分要求除了学术成绩要求外,学生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申请转专业。
一般来说,学校要求学生已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并通过相关的课程。
1.3 相关背景要求为了确保学生在转入新专业后能够顺利适应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学校还会考虑学生的相关背景要求。
这包括学生对新专业的基本了解、相关学科的学习经历以及个人能力等因素。
第二章转专业的申请流程2.1 提交申请学生在决定转专业后,需要向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个人转专业申请书、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2 申请审批学校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学术成绩、学分情况和相关背景要求等。
学校会根据申请的数量和申请的专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3 通知结果学校在审批完所有申请后,会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获取相关通知。
通知结果分为批准和不批准两种情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后续的安排。
第三章转专业的实施安排3.1 专业课程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需要按照新专业的课程要求修读相应的专业课程。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与学生进行沟通和指导,确保学生按照学校要求顺利完成学业。
3.2 学分认定转专业后,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和学分可能无法完全对应新专业的要求。
校教发8号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_转专业实施细则_(0501)[1]1
(一)思想品质与学习成绩优良,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 10%(含 10%)以内的学生;
(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学生,或经学校 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2 ─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XXXX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尊重学生选择和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仅限于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优秀本、专科有籍在校生,不含专科升本科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办理时间一般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末进行。
第四条转专业计划数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取得学籍的在校生人数制定,报分管校长审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布。
第五条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转专业资格: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各门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任选科)考试及格,并且必修课总成绩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前列;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第六条转专业具体程序: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2、院(部)系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各院(部)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汇总、审核;4、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长审阅,并在校内公示3天;5、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务处报山东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6、教务处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书面通知有关院(部)系及学生;7、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按照《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学要求差别较大或因培养方案不同未能修读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并参加考试取得学分。
第八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转专业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原则进行,一旦转入新专业不得再调回原专业;2、根据参加高考的考生类别(理工或文史)在本类别内选择转入专业,一般不可跨文理大类;3、总成绩排名居前的优秀学生,在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计划总数内,部分学生可跨门类(医、工、文、理、管、教、法等)转专业,部分学生可在本门类内转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方向之间不再重新调整专业;4、转专业名额不能递补或调剂使用;5、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从第二学年开始所有费用均按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邮电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21年邮电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邮电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更新:2021—12—13 10:15:54ﻭﻭ
,具体咨询学校。
ﻭ
在贵校学习期间,学生能否申请转专业,有无特殊要求
答:可以转专业,转专业分为以下情况:ﻭ
1、相同招生批次间专业互转,时间安排在一年级末,学生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填报2个专业志愿,经接收学院考查后确认录取;ﻭ
2、我校在通信、计算机、自动化、光电/国际半导体学院、生物、数理、经管、法学、外语及传媒艺术学院实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可在大类所属专业间选择。
邮电大学创办于1950年3月,前身是川邮XX邮人员培训班;1951年1月,改建为西南邮电分校;1953年3月,分建邮电学校;1955年5月,更名为学校;1959年3月,升格为邮电学院;1970年4月,改建为总局529厂;1973年7月,再次改建为邮电部第九研究所;1979年5月,恢复为邮电学院;2021年,更名为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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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邮电大学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拥有图书230余万册;共有在校生2。
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600余人;下设1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47个本科专业.ﻭ。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
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
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
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
各学院根据专业转入条件基本要求对拟转入本单位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第16周,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写意见,第17周星期五之前连同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复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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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推进我校的学分制建设,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特对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保留入学资格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或学籍异动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三条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受理。
第四条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
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从生源省份入学当年录取平均分高的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低的专业;当申请转入专业在学生生源省份入学当年没招生时,以江苏省当年相应转入、转出专业录取平均分为依据。
第七条转专业程序为:
(一)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交所在院(系),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逾期不再受理。
(二)因身体方面的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所学专业继续学习,需转专业的学生,申请时还须附校门诊部主任签章确认的证明。
(三)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相关材料移交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四)因第二条(一)(二)(三)款所列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通过教务处组织的考核和拟转入院(系)组织的面试。
考核课程为: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指定的、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规定的两门(含两门)以上考试课程。
(五)拟转入专业教学院长(系主任)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面试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签署意见后报教务
处。
(六)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第八条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被批准前,皆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
第九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或培养计划进行学籍管理。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表中,所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可以认定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重读。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后学习未满一年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国防生或定向、委托培养的;
(三)正在退学试读的;
(四)休学、保留学籍或其他暂不具有学籍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06年9月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