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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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授信业务调查报告(动产融资)

银行公司授信业务调查报告(动产融资)
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调查报告
(动产融资授信业务使用)
推荐(申报)行:
客户名称:
总授信额度(万元):
本次申请:
额度(万元)
授信品种
币种
期限
利(费)率
担保方式
用途
还款方式
一、授信申请人基本信息
授信申请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实际地址
有实际经营地址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
行业分类
折旧方法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金额合计(万元)
3、无形资产
科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备注
土地使用权
其他无形资产
若有说明种类
金额合计(万元)
6、授信申请人与核心厂商的合作关系
科目
采购主要品种
近三年平均采购量
品种单价
金额
合作时间
(六)核心厂商财务状况整体分析评价:
1、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
1、历史沿革、企业性质、股权关系、实际控制人、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
(在此栏逐条写明)
2、聘用人员人数、整体知识结构、人员素质,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含年龄、学历、从业经历、行业经验、品行等)。
(在此栏逐条写明)
3、主要的产品或服务(含产品或服务质量、单价),品牌与形象。
(在此栏逐条写明)
4、信用状况:1、征信查询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不良信用记录的次数,原因说明清楚;2、授信申请人是否已经按照规定纳税,授信申请人有欠税情况的,应将欠税原因说明清楚;3、授信申请人是否有违约涉诉记录,如有,说明原因。

融资登记服务所需资料(共5则范文)

融资登记服务所需资料(共5则范文)

融资登记服务所需资料(共5则范文)第一篇:融资登记服务所需资料(共)拟设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注册资本金、公司名称、拟设地点、股东结构及占股比例(主发起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不高于51%;其他股东不低于10%)。

(一)主发起公司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股东结构及占股比例、主要经营业务、经营情况、资金实力证明等方面。

2.验资报告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成立必须满三年以上)4.公司征信报告及法人征信报告5.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显示盈利;6.公司章程7.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二)其他出资公司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股东结构及占股比例、主要经营业务、经营情况、资金实力证明等方面。

2.验资报告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成立必须满两年以上)4.公司征信报告及法人征信报告5.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显示盈利;6.公司章程7.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三)拟设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总监、财务总监、项目总监)需提供如下资料:1、任职资格申请表(按照模板)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明(本科以上)4、金融从业经历证明(不低于5年的金融从业经验,按照模板)5、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人征信报告7、工作经历证明(原单位从业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第二篇:外债登记所需资料外债登记所需资料一、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企业向外汇局申领并填写《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

二、申请外债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和复印件):(一)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资料: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4、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7、外经贸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的批复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9、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二)中资机构须提供资料: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3、外债指标的证明文件(短期指标由外汇局核定,中长期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4、财务报表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备注:从2004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之内。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1.担保物品:动产质押融资的担保物品主要包括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车辆等动产财产。

担保物品的种类和价值必须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和评估。

2.质押比例:金融机构对质押物品的贷款比例一般为其估值的60%到8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担保物品的性质而定。

3.评估和审查:金融机构会对动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的额度。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以确保质押贷款的风险可控。

4.借款利率和期限:动产质押融资的借款利率相对较高,一般在7%到15%之间。

借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3年,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来制定。

5.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等额本息是指每期偿还固定金额的贷款,包括利息和本金;等额本金是指每期偿还固定本金的贷款,利息逐期减少。

6.监管和风控措施:金融机构通过监管和风控措施来降低动产质押融资的风险。

包括对质押物品的监管、监控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贷款额度和利率等。

总结起来,动产质押融资服务的初步方案包括担保物品的选择、质押比例的设定、评估和审查的程序、借款利率和期限的制定、还款方式的选择、监管和风控措施的实施以及提供附加服务等。

企业在选择动产质押融资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金融机构,以获取更好的融资服务。

动产质押了解动产质押融资和法律规定

动产质押了解动产质押融资和法律规定

动产质押了解动产质押融资和法律规定动产质押融资与法律规定动产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将个人的动产质押给贷款机构作为担保,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这种融资过程中,借款人将拥有的动产质押给贷款机构,作为借款的担保物。

本文将介绍动产质押融资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

一、动产质押融资的基本概念动产质押融资是企业或个人为了筹措资金而将其个人财产权利质押给金融机构,以取得一定数额的贷款。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借款人将动产作为抵押物,以获取所需的资金。

常见的动产质押物包括汽车、机器设备、存货等。

动产质押融资可以帮助借款人迅速获得所需资金,满足个人或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

同时,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质押物,不影响正常的业务经营。

二、动产质押融资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动产质押融资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规范。

主要涉及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质押融资受到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约束:1. 质押物的选择和登记借款人在动产质押融资中应选择合适的质押物,并将其登记备案。

质押物的选择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其具备价值、可供变现等特点。

2. 债权债务的约定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应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内容,包括贷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

双方应签订正式的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权利义务。

3. 期限和清偿义务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

一旦发生逾期未还款的情况,贷款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回债权。

4. 动产权属转移在动产质押融资中,动产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贷款机构,而是作为担保物进行质押。

借款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后,质押物的所有权将归还给借款人。

5. 法律责任借款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提供的质押物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虚假担保等情况,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动产质押融资的风险与建议动产质押融资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

借款人应当全面了解动产质押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选择合适的质押物。

动产融资合同

动产融资合同

动产融资合同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旨在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动产融资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定义1.动产融资:指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支持,以乙方名下的动产作为质押或抵押物的一种融资形式,旨在满足乙方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甲方的债权安全。

2.动产:指乙方所持有的可供融资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备、机械、交通工具等。

三、贷款金额和利率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还款:–还款期限为X个月;–每月应还款的本金金额为X万元;–利息按照年利率X%计算,按月计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2.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可根据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后进行调整,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生效。

四、动产质押和抵押物1.乙方同意将其所有动产以及其衍生物作为质押/抵押物,用于担保甲方提供的贷款。

质押/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产品、设备、机械、交通工具等。

2.质押/抵押物的评估、管理、保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应保持其完好无损。

3.如乙方发生还款逾期情况,甲方有权拍卖质押/抵押物以收回欠款。

五、还款责任和期限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及金额按时足额还款。

2.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款,应提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并与甲方协商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3.若乙方逾期还款超过X天,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将产生的追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应提前X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合同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3.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构成合同违约。

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七、争议解决1.出现本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

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

操作规则变更
• 为实现登记平台业务操作规范的统一, 我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征 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 租赁登记规则》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 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将登记平台现有十项功能进行统一规 范。 • 同时废止文件: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2007年10月1日发
租赁登记
动产信托 登记
所有权保 留登记
动产融资 登记业务
保证金质 押登记
租购登记 动产留置 权登记
存货/仓单 质押登记 其他登记
4
融资租赁登记的பைடு நூலகம்法效力得到认可
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第三人 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行业或地 区主管部门的有效规定,在相应 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 不能适用《物权法》善意取得的 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他 物权。
布,2009年8月10日修订)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2009年7月20日发布)
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总 第36辑),刊发了“银发〔2014〕93 号”文,并阐述93号文与司法解释的 配套适用问题,具体指导下级法院正 确理解和运用司法解释。(文章链接)
登记平台上线三项新功能
• 2014年6月30日,保证金质押登记、存货/仓单质押登记、动产信托登
记三项新业务功能上线 • 接受天津市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立涉农产权抵押登
2012年4月, 启动动产融 资统一登记 公示在天津 先行先试工 作
2013年1月, 在两个登记 系统的基础 上建设“中 征动产融资 统一登记平 台”
2014年6月, “中征动产 融资统一登 记平台”提 供10种登记 服务

工商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大全)

工商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大全)

工商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大全)第一篇:工商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大全)工商银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合法处置权的动产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业务。

具有以下特点:1、质押物范围广:目前在我行可办理动产质押业务的质押物种类包括钢铁类、有色金属类、能源类、化工品类、纺织品类、农产品类、纸浆、汽车等七大类100多个品种,并且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增补。

2、质押方式灵活:办理质押时可采取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模式,更全面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可以通过交付保证金提取质物,或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提取质物,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融资形式多样:利用动产质押企业可以在我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进口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等各种融资业务。

4、手续简单快捷: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后,直接根据质押物价值为借款人核定授信额度,监管公司进驻现场对质物实施监管后即可发放贷款,从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贷款便可到位。

动产质押盘活了企业资产,拓宽了融资担保方式,加快了企业经营资金周转,使企业原来只能用于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资金占用具备了融资功能。

第二篇:货物质押融资业务(范文)服务创造价值Success in service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货物质押融资业务一、业务简介货物质押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以出质人所拥有的货物为质押对象,以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授信申请人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授信业务。

二、功能及特点1、以动产质押方式,将已购入的库存商品、原材料为质押物,利于盘活企业资金;2、适应面广,适用于贸易公司和生产企业;3、质押物的数量可根据授信量的变化进行调整,质押物种类可以进行调换;4、融资形式多样。

三、质押货物的基本条件1、货物未设立质押,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瑕疵;2、货物有成熟交易市场,有通畅销售渠道和良好流通变现能力,市场价格易于确定,价格波动能够合理预测;3、货物易于存放、保管,质量稳定,便于检验,不易变质、毁损,有形及无形损耗均能合理预测;4、货物规格明确,数量便于计量。

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培训

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培训
产品经理根据客户经理反馈的上述信息应如何协助设 计授信方案?
四、案例分享
分析: 1、信息是否全面? 2、应该运用那种产品? 3、应重点关注那些风险? 4、如何增加我行的中标几率? 5、如何设计完整的授信方案? 6、……
四、案例分享
背景2: 我行客户经理准备开发某一区域的动产融资类客户,此
类客户属于钢厂的上游供应商,主要供应铁精粉,经筛选 选出5—6家销售规模在5亿元左右的企业,库存货值大都 在1亿元以上,这批企业在当地信用社的融资为利率上浮 100%,无任何担保,经了解,每家企业都无法提供强势 的第三方担保,但可以以库存铁精粉做质押担保,同时愿 意组成联保组。
?广义上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品 ?特指银行认可的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 ?以仓单、提单等权益凭证形式表现的上述动产所有权
抵押/质押
?抵押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不转移 ?动产质押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但必须转移占有
静态/动态
?包括静态和清单置换型,每笔赎货必须得到银行的指令才能办理 ?也称底线控制模式,超出底线的货物可自行办理提货或赎货手续
产融资业务主要是立足于解决贸易链条上由于存货资金占用导 致的融资需求。
企业规模和财务风险不是考察的重点,选择企业时应重点 研究企业所经营的货物,以及其他关键要素:从事行业的行业 周期、销售渠道(销售收入)、上游合作稳定性、经营年限 (资历)、管理人品行。
三、产品应用原则及技巧
操作模式的运用: 针对企业不同的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不同的操作模式。比
动产融资业务介绍
公司银行部动产融资监管中心
目录
一、业务概述 二、常用操作模式解析 三、产品应用原则及技巧 四、案例分享
一、业务概述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doc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doc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初步一、定义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银行为此其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应为航交所认定的会员,同时:1、贸易企业。

进销渠道稳定通畅,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2、生产制造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行业经验3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原料来源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

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

3、进出口公司。

进销渠道稳定,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逃税、骗税等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三、货物、质押率和授信期限1、该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a.出质人应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b、货物通用性强。

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c、货物物理特性稳定。

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d、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e、货物本身适销对路,货物生产厂家技术水平成熟,货物在市场变现能力强;2、货物价值的确定a、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价格(不含税,下同)(如为自产货物则为成本价格)与货物市场价格(不含税,下同)的低者;b、货物价值充分审慎考虑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拍卖价格、权威部门披露的价格、竞争性产品以及替代性产品价格等因素;c、一般质押货物的品质和价值由行内、外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必须有权威性的质量检验以及价格认定材料或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d、货物的估价,最终由银行抵质押物评估人员确认;e.质押率根据质押货物的变现能力、供货商的回购情况确认,但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动产融资登记申请表

动产融资登记申请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常用户开通申请表
申请机构信息
一、机构注册信息
机构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互联网邮箱
二、机构付款联系人信息
机构名称(发票抬头)管理员登录名
发票接收地址邮政编码
付款联系人所在部门
电话(填写两个)传真
互联网邮箱
备注
注:1.付款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不少于两个;2.如果发票抬头与机构名称不同,请在备注里说明。

申请机构声明及签署:
1、本机构保证申请表所填信息及提供的常用户申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本机构已知悉:除了法律之外,规范登记系统使用的规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操作规则》。

3、本机构在注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常用户的过程中,已详细了解征信中心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用户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服务协议的约定。

4、本机构已经了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转让登记的有关收费标准,并按照征信中心发布的账单在指定的日期内及时缴纳登记费用。

申请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动产融资登记业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将动产进行登记以确保借款人的权益和金融机构的担保权益的一种业务。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重要地位,不仅可以解决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以动产作为抵押物,标的物多为企业或个人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可以帮助企业或个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将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有助于提高融资的成功率。

此外,动产融资登记业务还可以提供灵活的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以满足借款人的需要。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的主要流程包括申请、评估、登记和监督等环节。

首先,借款人需要向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包括资金需求、企业情况、动产抵押物等相关资料。

金融机构会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抵押物的价值等进行评估。

如果评估通过,借款人需要将动产进行登记,以确保借款人的权益和金融机构的担保权益。

登记完成后,借款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贷款,并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在还款期内,金融机构会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对于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经济的发展。

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将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从而获得资金支持,开展各种经济活动,推动产业发展和就业增长。

其次,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可以帮助金融机构管理风险,保护其的担保权益。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的评估,选择合适的借款人和抵押物,并进行登记和监督,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降低贷款风险。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在我国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三者之间的合作。

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动产融资登记业务进行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根据政府监管要求,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和选择,并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和管理措施。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资料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资料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资料一、动产融资登记的背景和意义在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融资则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动产融资登记作为金融机构授信的一项重要手段,具有以下背景和意义:1.提供融资机会:动产融资登记为企业提供了以动产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渠道,使企业能够借助抵押物的价值获得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保护债权人利益:动产融资登记通过登记确认抵押权等安全担保权益,使债权人在借贷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确保债权人能够在借款人违约时优先受偿。

3.完善金融市场:动产融资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增加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动产融资登记的主要流程和步骤1.双方协商:借款人和金融机构进行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条款。

2.担保物评估: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3.签订合同: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办理登记:借款人向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贷款合同、抵押物评估报告等。

5.审核审批:动产登记机构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登记确认:审核通过后,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抵押权事项,并颁发抵押权证书。

7.登记变更和注销:在借款人还款完成后,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

三、动产融资登记的注意事项和风险控制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在进行动产融资登记前,应当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2.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借款人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评估价值真实可靠。

3.谨慎选择金融机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谨慎选择可靠的金融机构,避免遭受不良债务和风险。

4.及时还款: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产生罚息和风险。

5.保护抵押物安全:借款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按照合同约定避免抵押物质量损失。

办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流程手续

办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流程手续

办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流程手续1.办理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需要先到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To apply for chattel and right financing, you need to go to a bank or financial institution first.2.在办理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材料和资产证明。

When applying for a loan, you need to provide relevant financial documents and asset proof.3.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融资金额和利率。

Banks 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ill assess the assets to determine the financing amount and interest rate.4.办理融资业务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和合同文件。

To apply for financing, you also need to fill in relevant application forms and contract documents.5.融资业务的办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和保证金。

Handling financing business requires paying a certain amount of handling fees and deposits.6.办理贷款还需要提供担保或抵押物品。

Applying for a loan also requires providing collateral or mortgage items.7.办理动产融资业务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动产清单和权利证明。

When applying for chattel financing, you also need to provide a list of chattels and proof of rights.8.办理权利融资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文件和合法性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营销指引(试行)动产融资业务是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打产品之一,特别是在围绕中心厂商的产业链服务领域中,由于其能有效“激活”企业担保资源,且具有操作灵活、形式多样、与企业需求联系紧密的特点,历来大受产业链流通环节中中小企业的欢迎。

从银行角度来看,由于动产融资能培养忠实客户群体,并通过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带动改善银行收入结构,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符合资本约束下银行经营的需要。

为应对当前经营形势变化和未来我行健康发展需求,总行决定在全行围大力推广动产融资业务,特制定本营销指引,请各单位学习领会并参照执行。

一、定义和定位本指引所称动产融资业务,是指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融资业务,或虽不实现抵质押担保、但我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从而有效控制风险而开展的融资业务(如知名品牌乘用车汽车合格证、进口汽车“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进口货物证明书”等)。

动产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使用方式可采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多种。

动产融资业务客户定位为自身实力规模难以达到传统授信条件、或授信额度难以满足其真实需求、但银行能通过对其经营货物实施有效监控并以此为还款来源而进行融资的各类企业。

动产融资所涉及的企业商品定位参照总行动产融资监管中心定期在部公示的《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押品目录》中所列商品。

二、名词标准解释动产融资业务环节较多,流程设计较为灵活和复杂,为清晰描述业务模式,统一行经营机构、评审、监控、合规等部门的认识,防止概念不统一造成的操作风险,现对动产融资涉及到重要概念或名词进行解释,各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使用本指引规定的标准概念或名词来描述具体模式。

(一)基于中心厂商(卖方)责任描述的名词1、卖方担保。

俗称厂家担保,即厂家作为卖方为民生银行向受信人(买方)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所提供的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若授信到期,发生受信人无法按约还款的情形,则卖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初步方案一、定义。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银行为此其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应为航交所认定的会员同时:1、贸易企业。

进销渠道稳定通畅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2、生产制造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行业经验3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原料来源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

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

3、进出口公司。

进销渠道稳定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逃税、骗税等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三、货物、质押率和授信期限。

1、该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a.出质人应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b、货物通用性强。

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c、货物物理特性稳定。

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d、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e、货物本身适销对路,货物生产厂家技术水平成熟,货物在市场变现能力强。

2、货物价值的确定:a、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价格不含税下同如为自产货物则为成本价格与货物市场价格不含税下同的低者;b、货物价值充分审慎考虑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拍卖价格、权威部门披露的价格、竞争性产品以及替代性产品价格等因素;c、一般质押货物的品质和价值由行内、外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必须有权威性的质量检验以及价格认定材料或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d、货物的估价最终由银行抵质押物评估人员确认;e.质押率根据质押货物的变现能力、供货商的回购情况确认,但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
(上述的机构注册文件复印件、常用户开通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登记系统功能
登记 • 准确接收并保存登记人录入的信息 • 记录登记时间,生成登记编号和文件 查询 • 按照查询人输入的查询条件展示所有登记信息,不做
任何修改、屏蔽
证明验证 • 以登记证明编号为依据,提供验证登记证明真实性的
八、存货/仓单质押登记
存货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存货向债权人出质,作为履 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以该存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存货的价款优先受偿 的担保融资方式。
仓单质押是指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以仓储方出 具的仓单交付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仓 单优先受偿的担保融资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2007年10月1 日发布,2009年8月10日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 规则》(2009年7月20日发布)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建设历程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改革; 2007年10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 2009年7月,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 2013年1月,两个登记系统整合为“中征动产融资(权属)
服务
登记的种类
初始登记 • 每笔业务发生后所做的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 对登记内容进行修改 展期登记 • 延长登记期限 注销登记 • 业务完成或权力消失时终止某笔登记的行为 异议登记 • 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对登记存在异议时所做的登记
二、各类登记业务介绍
1、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中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第228 条的授权,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是指《物权法》第 223条规定的应收账款出质,具体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 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 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优先受偿。在应 收账款上设立质权,应当 进行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 目的是公示应收账款已被质押的事实,取得对抗第三人的 法律效力。

动产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动产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动产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发展也面临着给予和挑战。

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经营顺利。

对于资金筹措有很多方式。

动产质押就是一种融资方式。

主要手段是将动产放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进行流动,获得银行贷款。

那么动产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发展也面临着给予和挑战。

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经营顺利。

对于资金筹措有很多方式。

动产质押就是一种融资方式。

主要手段是将动产放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进行流动,获得银行贷款。

那么动产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一、动产质押融资的特点动产质押物的品种灵活多样,这相对于不动产来说要好找得多。

动产质押物在质押期内可替换使用,也就是说,在质押期内企业可以用银行认可的新质押物或保证金来置换原质押物。

▲二、动产质押融资的方式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企业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使用融资。

动产质押可采用逐批质押、逐批融资的方式,企业需要销售时可以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也可以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用符合深发展要求的、新的等值货物替代打算提取的货物。

▲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操作流程第一,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的认定;第二,授信申报。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同时还须将拟定的质押物的品种和规格报送至经办行,以便银行对拟定的质押物进行评估,经办行收齐资料后按程序报批;第三,项目审批后,由客户经理通知企业签订授信合同,并要求在银行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整套合同的公证;第四,银货通安排监管公司及支行客户经理对质押物进行现场清点验收,即进入监管程序;第五,审核质押物购销合同、发票、质保书等;第六,质押物验收后,由银货通协助企业办理质押物保险事项;第七,银行放款。

▲四、动产质押融资特点是指银行以授信申请人(或第三人)自有货权为质押的,以贸易融资、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企业物流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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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是指《物权法》第 223条规定的应收账款出质,具体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 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 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优先受偿。在应 收账款上设立质权,应当 进行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 目的是公示应收账款已被质押的事实,取得对抗第三人的 法律效力。
2014年6月30日,新增的三类服务包括保证金 质押、存
货/仓单质押、动产信托的登记与查询。
网站页面

登记平台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机构和个人可以注册为普通用户。普通用户是仅具有查询资格的用户。 申请普通用户的机构或者个人可直接登录登记平台互联网页面进行注册。
申请人点击“同意”按钮视为接受《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用户服务 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的约束。
三、租赁登记
租 赁登记主要是针对融资租赁交易设立的。融资租赁
是《合同法》第十九章规定的交易形式,指出租人根据 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 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形式。通 过在租赁登记,出租人可以对外公示租赁物的权属状况, 从而有效保护自身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第三人通过查询 租 赁登记信息可以了解租赁物上的权利状态,避免交 易风险。
动产融资登记业务介绍
信贷部 杨婷 2015-1-19
提纲
一、登记系统简介 二、各类登记业务介绍 三、登记系统运行概况
四、应收账款描述示例
一、 登记系统简介
【法律和制度基础】
《物权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2014年)
机构可以注册为常用户。常用户是具有登记和查询资格的用户。的机构 应首先登录登记平台互联网页面填写注册信息,申请人点击“同意”按钮 视为接受《用户协议》的约束。
征信分中心对常用户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录入登记平台,并告知申请机构。

(上述的机构注册文件复印件、常用户开通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登记系统功能
登记 • 准确接收并保存登记人录入的信息 • 记录登记时间,生成登记编号和文件 查询 • 按照查询人输入的查询条件展示所有登记信息,不做 任何修改、屏蔽 证明验证 • 以登记证明编号为依据,提供验证登记证明真实性的 服务
常用户申请人完成在线注册后,应向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的注册文件,具体指: 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
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其它机构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四、所有权保留登记
所 有权保留通常指在买卖关系,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关系所
附条件的一种约定。所附条件主要是指买受人先占有动产标 的物,双方约定买受人只有在支付全部合同款,或 者完成 特定条件时,才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所有权保留登记旨在解 决买卖关系中,因所有权保留而产生的动产占有人与所有权 人不一致而可能导致的权利冲突。《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 条的规定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 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 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所 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关系中 最为典型。
五、租购登记
租 购是一种信贷购物的形式,对价格较高的动产,如汽车
等,卖方通过允许买方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即在供款期内, 买方只是租用货品,待买方付清全款后才转移动 产所有权。 租购登记能够解决买卖关系中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时间不 一致而产生的权利冲突,告知不特定第三人标的物权属状况, 预防潜在的权利冲突。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2007年10月1 日发布,2009年8月10日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 规则》(2009年7月20日发布)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建设历程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改革;
2007年10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

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而设立的。应收账款转让是指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 款债权人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或保理商以获取资金的 一种筹 资方式,其本质属于债权转让。应收账款以登 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可以透明交易关系,避免同一应收 账款先转让后质押,或者先质押后转让产生的权利冲突, 保护交 易安全。
应 收账款转让登记主要是针对保理当中应收账款转让
2009年7月,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
2013年1月,两个登记系统整合为“中征动产融资(权属)
统一登记平台”依托中登网对外提供服务。
2014年6月
建设历程
中登网(网址: )目前
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融资租赁登记、所有权 保留、租购、动产留置权登记及其他动产权属。
登记的种类
初始登记
• 每笔业务发生后所做的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 对登记内容进行修改 展期登记
• 延长登记期限 注销登记
• 业务完成或权力消失时终止某笔登记的行为
异议登记 • 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对登记存在异议时所做的登记
二、各类登记业务介绍
1、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中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第228 条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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