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修改以下部门规章: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专业作业资质。
“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专业作业资质实行备案制,具体备案办法另行制定。
”(三)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综合资质;“(二)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方面的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三)铁路、民航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乙级资质。
”(四)将第十条修改为:“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除第九条规定外的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二)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乙级资质。
”(五)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除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外的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六)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删去第二款。
(七)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勘察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因原因,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中项由变更为。
特此申请。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外省(省内跨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表
附件3
编号:
外省(省跨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日期:
贵州省建设厅制
说明
1.本表用于外省检测机构入黔备案和省检测机构跨地区备案填写。
2.检测机构入黔承接检测任务的,需持检测机构入黔介绍信、近2年不良记录证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证书到省建设厅和当地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跨地区检测机构应到当地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检测机构备案时需填写本备案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一份,表中所有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
4.检测机构对备案表容的真实性负责。
5.企业填写本表时应用计算机打印,本表可在建设信息网()下载后用A4纸打印。
表1
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驻黔(当地)机构和管理人员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情况
—4—。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1、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建设部提出申请;2、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3、上述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湖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备案
湖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备案申请表(投标中)项目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四份:1、变更申请表;(需有申请单位盖章及申请变更的个人签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2、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变更原因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4、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说明及近3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6、经办人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7、原项目负责人及拟变更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说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原则上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无业绩的须注明,不得留空; 代理核查及建设单位须填写意见并签字);8、其他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申请拟变更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说明备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申请拟变更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备注:在建情况须符合湖建发(2009) 233号文件规定:总监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工程造价小于150万元且建筑面积小于1500 平方米的,如建设单位愿意接受,可适当放宽同时兼职项目个数限制,但最多不能超过6个。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施工图审查文号
监理单位名称
及资质
总监师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监理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其他)
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
报建栋号
报建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
初审意见:
年月日
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年月日
注:1、省外监理企业需提供入黔资来自核验表。2、满足本项目施工图或其他技术资料填写有或无。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表三)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表四)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类)编号:
建设单位
(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开发资质、企业章程、资金来源证明、其他)
工期
(日历天)
工程总价
(万元)
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质量目标
项目批准单位
及文号
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技术性能和相关参数资料(注2)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
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结构、建筑师)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勘察(设计)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其他)
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
报建栋号
报建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
初审意见:
年月日
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年月日
注:1、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入黔资质核验表。
2、满足本项目施工图或其他技术资料填写有或无。
施工图审查文号
施工单位名称
及资质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施工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程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
编号: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及标段号
工程类别和结构类型
工程规模和工程造价
招标部门和中标编号
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目前施工进度
更换项目经理情况
原中标项目经理
新更换项目经理
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更换项目经理原因
施工单位意见
(盖 章)
4、上面1~2项附件材料全部采用复印件,并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的原件由有关人员核验后,加盖“原件已审”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管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更换在施工程项目经理备案。
2、本表上半部分由施工单位填写。
3、企业申报此表时,须同时申报有关附件材料:
(1)、工程中标Βιβλιοθήκη 知书;(2)变更项目经理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
关于资质证书变更情况的说明
关于资质证书变更情况的说明一、变更应提交以下更名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审核表;2.由法人、股东或董事签字的变更申请;3.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意见;4.未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更名批复;5.整体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批复;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企业的注销登记证明;企业新设合并重组,原有企业的注销登记证明;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新、旧企业章程;8.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申请表一份及电子版数据;(只有变更单位名称的企业提供此表)二、增补证书相关附件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2.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3.证书丢失的原因(盖单位公章);对丢失证书人作出的处理意见(盖单位公章)。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审核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审核办理程序,方便和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列类型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
1.企业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即企业的资产(含设备,下同)、人员、业务等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原企业注销,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的相关资质的;2.企业派生分立(也称“存续分立”),即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
原企业和新企业分别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或者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由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相关资质的;3.企业经济性质变更,即内资企业被外资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或者外资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的退出,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为内资的。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
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的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现将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范围(一)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建设部外,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部不再办理。
(二)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均由建设部办理。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一正四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一正六副。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一)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增补审核表)格式填写变更和增补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附件3)。
(二)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的变更,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毕15日内要向建设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附件4);2.按现行电子申报渠道填报变更事项。
(四)建设部直接实施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工作,由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资质受理审查处承担,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在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投标企业备案须知
投标企业备案须知一、施工企业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经济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扫描件;2、企业简历、自有资金、三年内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业绩、现有施工任务、注册建造师的专业、数量及执业资格、全员职工人数及技术人员等情况;3、填写相应的备案表格(附后);4、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按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十二项规定内容)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上述提交的材料装订后要求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并随带原件验证。
二、监理企业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济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2、企业简历、自有资金、自有主要检测或机械设备、近三年内承接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业绩、现有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及资格、全员职工人数及技术人员等情况;3、填写相应的备案表格(附后);4、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按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十二项规定内容)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上述提交的材料装订后要求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并随带原件验证。
一、施工企业基本情况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表三、施工企业经济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四、施工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历表五、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六、企业现有施工任务七、企业近三年内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业绩八、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表九、注册建造师简历表十、企业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表十一、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简历表十二、企业经济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监理企业基本情况二、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表三、监理企业经济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四、监理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历表五、主要监理设备或仪器六、企业现有监理任务七、企业近三年内承接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业绩八、企业监理工程师人员表九、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十、企业经济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变更备案统计表
(对变更事项作简要描述)
是否有确认工程量文件
(属于现场签证的填写此栏)
对工期影响
(增加X天、减少X天)
变更估算/预算金额
(万元)
(如已完成预算审批的填写预算金额)
完成
变更意向审批时间/立项确认时间
监理签发变更令时间
施工方完工确认提出的审批时间
实施情况检查(全部实施、未全部实施、未实施)
备注
合同1
工程变更备案统计表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变更序号
变更提出方
(建设单位、设计院、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引起变更原因
(根据建设单位/设计院/主管部门/物业/营销/监理/施工单位要求、完善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提出的要求、新颁法令/法规/标准的要求、施工图会审要求、现场施工情况等)
变更依据
(会议纪要、施工联系单、洽商记录等)
1.1.1
1.1.2
…
合同2
1.1.1
1.1.3
…
合同3
1.1.1
1.1.2
…
合同4
1.1.1
1.1.2
…
合同5
1.1.1
1.1.2
…
合同6
1.1.1
1.1.2
…
合同7
1.1.1
1.1.2
…
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技术负责人流程(范文)
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技术负责人流程(范文)第一篇: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技术负责人流程(范文)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技术负责人流程建筑业企业申请变更资质事项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须提交;2、申请变更企业地址的,须提交;3、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须提交...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申请变更资质事项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变更企业地址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企业章程4、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董事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身份证5、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和身份证③个人从业简历6、申请变更技术负责人的,须提交:①资质事项变更表②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和身份证③个人从业简历。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变更需提供材料清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企业申请变更资质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方面的资质,需增加一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3、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建筑企业提供);4、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5、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6、企业章程;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8、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变更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9、企业工程业绩和最高年度结算收入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4. 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__5.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____________6.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7.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二、监理单位基本情况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2. 监理单位地址:____________3. 监理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4. 监理单位电子邮箱:____________5. 监理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6.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____________三、施工单位基本情况1. 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2. 施工单位地址:____________3. 施工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4. 施工单位电子邮箱:____________5. 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6.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____________四、监理合同主要条款1. 监理范围:____________2. 监理内容:____________3. 监理期限:____________4. 监理费用:____________5. 监理人员:____________6. 监理工作方式:____________7. 监理报告:____________8. 监理责任:____________五、合同备案材料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正本一份;2. 准合同文本(若有)一份;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份;4. 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6. 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7. 监理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8. 其他相关材料。
六、合同备案程序1. 监理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 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的要求;3. 备案材料应当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材料”字样;4. 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通知书;5. 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将监理合同副本送交施工单位留存;6. 监理单位应当将备案通知书、监理合同副本等材料纳入工程档案管理。
外地建设施工企业入并备案登记表
外地建设施工企业入并备案登记表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并核验以下证件
( 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经当地工商部门审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入并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
6、建设部核发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其它相关从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
职称证、身份证(含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八大员)。
7、驻并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期限自备案登记之日起不
少于1年)。
8、入并人员花各册(加盖当地公安部门公章)。
9、省建设厅核发的入晋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
说明:
1、本表当年有效。
2、本表不进行年检。
3、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交回本表重新登记。
4、入并备案登记表需一式两份
入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备案表
入并项目班子。
山东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山东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8]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省建设厅城建处联系。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山东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一)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城市照明专业承包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等。
(二)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不受理非法人企业资质申请,也不受理无相应工商营业范围的资质申请。
(三)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提出申请。
(四)申请资质升级的企业上年度考核必须合格。
二、资质许可(一)许可权限1、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许可范围按《规定》第九条办理。
2、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2)城市照明、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二级资质;(3)增项市政公用施工资质管理范围外的其它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4)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的市政公用二级、三级资质。
广东省建设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工作指南
广东省建设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工作指南(汕头市)一、适用范围(一)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甲级、乙级、丙级、丁级资质)。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甲级、乙级、丙级、劳务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二)许可权限许可权限划分详见表一,具体分为种类型:.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变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变更。
.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变更。
其中,类型、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办理,类型到市住建局对外窗口办理,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按本指南实施。
表一: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权限表二、办事流程(一)网上提交申请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格。
同时,企业将网上申请信息提交。
(二)核验纸质材料企业将申请变更事项相关的所有纸质附件材料原件(企业原工商营业执照除外)和复印件送相应主管部门对外办事窗口核验。
主管部门核验后,应在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并在企业纸质申请表格上加具意见。
具体有以下种情况:. 省属国有企业(广东省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工商注册地在广州的企业,办理涉及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及二级资质、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等企业资质的变更事项,直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并直接在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表格上加具意见。
. 省属国有企业(广东省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工商注册地在广州的企业,办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及二级资质的变更事项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核验原件,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一级、二级及三级资质的变更事项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办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变更事项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变更事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
浙江省建设厅检测资质备案申请表
附件4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备案表机构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浙江省建设厅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备案机构应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2)、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本省承接检测业务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是以何种名称在本省从事检测活动(原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与在我省从事检测活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检测项目不能少于本省相应资质要求的必备项目。
6)、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及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与在我省从事检测活动范围相对应的主要仪器设备的台帐(包括名称、出厂编号、量程精度、检定日期等信息),检定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8)、本省办公地点的租房合同及产权证明;9)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的财务制度,明确在本省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务所在地。
如未在本省开户,应提供机构本部对进入浙江省检测活动进行独立建帐的证明。
10)、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为保证检测质量而制定的有关管理文件二、已获得在我省备案,备案时间到期需要继续备案的,应提供如下材料:1)、本次备案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2)、上年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3)、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本省承接检测业务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是以何种名称在本省从事检测活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