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与贴息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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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潭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再就业小额创业担保贷款
担保
与贴息
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文件,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对再就业、创业人员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及进行贴息等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创业贷款是指由湘潭市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湘潭市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开立专户管理并提供担保,由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在担保范围内发放的,用于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其包括个人微利项目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客户。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
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江西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湘政办发南银发〔20083〕3478号)、《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操作细则>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05号)、《印发<湘潭市创业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潭劳社字〔2010〕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申请客户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荐给乙方;
(2)甲方担保的创业贷款的放贷风险由甲方承担;
(3)(2)甲方不得通过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违规套取乙方资金;
(4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开立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与贴息资金账户,存放用于为乙方发放的创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资金转出。对与乙方合作发放的促进就业的个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创业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的50%的标准实行贴息,并保证按季度期把贴息资金划拔至在乙方开立的贴息账户;
(4)甲方应与乙方配合,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调查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5)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逾期后,甲方获悉后应及时向客户发
出催收通知,及时催收,贷款逾期至次月20日,仍未收回的,应允许乙方从保证金账户扣划以代偿;
(6)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因借款人逾期导致实际借款期限超过两年的,甲方在贷款存续期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7)做好贷款用途的监督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对于甲方推荐的客户,经乙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贷款行开立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与贴息资金账户,担保资金未到位时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贷款;
(3)乙方可以在由甲方担保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逾期后从甲方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扣划资金代偿客户拖欠本金及其衍生的利罚息;
(4)因扣划等原因引起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补足账户资金,资金到账前,乙方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对于审批通过的贷款,乙方必须按时发放;
(2)乙方按照银行市场放贷的创业贷款的放贷风险由乙方承担;;
(32)做好贷款用途的监督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第七条办理第一笔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业务前,甲
方必须先存入万元人民币(下文未特定说明均为人民币)担保资金至甲方在乙方开设的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内。乙方发放由甲方提供担保的最大贷款规模不得超过甲方存入担保资金总额的五倍。当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贷款发放量的五倍时,甲方应及时补充担保资金余额,资金未到账前乙方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第八条创业贷款再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利率可在贷款基准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加三个百分点之间(按各支行的实际利率确认,但必须大于等于基准利率)。该利率为固定利率,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仍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
第九条双方办理本协议所述贷款的程序按照《印发<湘潭市创业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潭劳社字〔2010〕6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如下:
1、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对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
2、甲方将审查审批通过的借款人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乙方,乙方受理后认为合格的,与甲方一起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完毕经乙方审查、审批通过的,才能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3、乙方在向甲方审核同意担保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后,甲方按照约定对下岗人员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甲方存放在乙方的保证金提供贷款质押担保。
第十条为确保放贷有序,乙方确定邮储银行支行为邮储银行唯一放贷机构。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制度,甲乙双方应切实做好借款人贷款资金跟踪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甲乙双方如发现借款人违反合同的行为侵害了甲方或乙方的权益,乙方可以及时中止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如出现乙方扣划甲方保证金的情况,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补足差额部分,资金到账前,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二条甲方对于乙方根据本协议发放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实行全额贴息。贴息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每季度结束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贷款到期,借款人只需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由甲方负责结清剩余贷款利息。
乙方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开户机构:
乙方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户名:
乙方保证金担保基金账户账号:
乙方贴息资金账户开户机构:
乙方贴息资金账户户名:
乙方贴息资金账户账号: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时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除争议的条款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任何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做出修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