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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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

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

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营养成分或者改善食品加工工艺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向食品中添加的各种物质。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因此,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在我国,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了严格的监管。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使用范围等内容,以及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具体使用标准。

此外,还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生产工艺、储存条件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制定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时,需考虑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尽量选择对人体无害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控制其使用量。

同时,还需考虑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稳定性、效果以及对食品品质的影响,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

在实际生产中,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之,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各国都在不断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卫生和有效使用。

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摘要: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3.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4.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5.常见问题解答正文:一、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等。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该标准在2014 年进行了一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了原卫生部2010 年16 号公告、2010 年23 号公告、2012 年1 号公告、2012 年6 号公告、2012 年15 号公告、2013 年2 号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 年2 号公告、2013 年5 号公告、2013 年9 号公告、2014 年3 号公告、2014 年5 号公告、2014 年9 号公告、2014 年11 号公告、2014 年17 号公告等。

2.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影响食品的色、香、味。

4.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使用。

四、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食品分类:根据食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等信息,参考食品类别的解释说明,将食品归入相应的食品类别。

2.查表确定添加剂使用范围:查看表a.2,确定该食品添加剂是否可以在各类食品中按需要量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760-2011相比减少如
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延长食品保存期限、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特性等目的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本文将围绕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标准,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色素、甜味剂、增稠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酶制剂等多个类别。

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且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其次,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进行了具体规定。

GB2760-2011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限量,以及特定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避免因过量使用或残留过量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标准还对特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特别规定。

例如,对于某些可能对婴幼儿造成影响的食品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严格的规定,甚至可能会禁止使用。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减少食品添加剂对其身体发育的潜在影响。

最后,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包装、储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和包装,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储存条件、有效期限等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出台,为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的一项标准,用于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类型、用途、最大使用量等内容。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该标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通则、食品添加剂列表、食品类别和用途以及使用范围。

其中,通则部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命名和命名规则等基本内容。

食品添加剂列表列举了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及其编号、化学名称、英文名称、用途等详细信息。

食品类别和用途部分则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最大使用量。

使用范围部分规定了特殊食品、特殊场合以及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

根据该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清香剂、甜味剂、增稠剂、保鲜剂、抗氧化剂、营养强化剂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又按照具体的化学原理和用途进行了细分,确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该标准的优点在于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和规范,令食品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和遵守。

通过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增加食品的口感、色泽、保鲜期等特性,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而且,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限制,避免使用过量或不当的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然而,该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繁多,标准中只列举了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对于一些新型或较少使用的添加剂,标准的适用性存在一定局限性。

其次,标准只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但没有明确规定添加剂的最小使用量,这可能导致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影响食品的品质和特性。

另外,由于标准的修订周期较长,无法及时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新发现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结果。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修订标准时予以关注。

总体而言,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它为食品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指南,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佚名【期刊名称】《食品安全导刊》【年(卷),期】2024()9【摘要】(简讯张聪)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并对其进行了重点解读,部分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 2760-2024)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便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新标准纳入了原标准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总页数】1页(PI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相关文献】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886.4-2015)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氨酸钙》(GB 29226-2012)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4.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5.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3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增加食品营养价值、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等目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首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使用范围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得超出规定的用量和使用范围,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

其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生产工艺的需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食品生产工艺的需要,不能因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质量下降或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另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保质期而使用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或者过期的食品添加剂。

最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为前提,不能因为追求利润而滥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质量下降或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总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着重要影响,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符合食品生产工艺的需要,保证食品安全,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才能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标准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这些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
(GB14880-2012)两个标准。

在GB2760-2014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途、适用范围和限量等内容。

限量是指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量,以保证食品安全。

限量的制定基于对食品添加剂毒性、致癌性、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和研究,同时考虑到不同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

例如,对于常用的防腐剂,规定了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如硫酸铜在蜜饯中的限量为5mg/kg,亚硝酸钠在肉制品中的限量为150mg/kg 等。

此外,还规定了一些具体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

例如:
1.在水果罐头、果冻、冷饮、复合调味料等食品中,甜蜜素的限
量标准为0.65g/kg;在面包、糕点、方便米面食品中的限量
标准为1.6g/kg;在果酱、蜜饯、熟制豆类等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为1.0g/kg;在果糕类、凉果类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为
8.0g/kg;在坚果类食品中的限量包括1.2g/kg(脱壳类)和
6.0g/kg(带壳类)两种。

除上述食品外,其他食品一律不得
添加甜蜜素。

2.在饮料中的色素,规定了不同颜色的限量,如红色素的限量为
0.1g/kg,黄色素的限量为0.5g/kg等。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同时也考虑到食品加工工艺和消费者口感的需要。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合法性。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12-312014年第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9678.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5193.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GB 1519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GB 15193.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GB 15193.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GB 15193.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GB 15193.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GB 15193.1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外哺乳类细胞DNA损伤修复(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GB 15193.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外哺乳类细胞HGPRT基因突变试验GB 15193.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毒物动力学试验GB 15193.2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外哺乳类细胞TK基因突变试验GB 15193.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受试物试验前处理方法GB 1520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998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胶基及其配料GB 316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磷酸肽GB 316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棉子糖GB 3161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决明胶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水杨酸苄酯(柳酸苄酯)GB 3162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香芹酚GB 3162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高岭土GB 3162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酰胺GB 3163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乙烯醇GB 316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气GB 3163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苯乙烯特此公告。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常常需要使用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

而本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料、酸度调节剂、防腐剂等多个类别,并对每一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控制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

在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本标准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不同食品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进行了细致的区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此外,本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因此本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纯度、杂质限量、重金属含量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更加规范、科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生产出更加安全、优质的食品产品。

在今后的食品生产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GB2760-2011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需求,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蔬菜及其制品GB蔬菜球茎、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蔬菜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浆果、葡萄水果制品食用菌类食用菌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干制食用菌豆类及其制品、豆粉豆类制品豆浆除外豆浆薯类及其制品薯类薯类制品藻类干重计坚果及籽类肉及肉制品肉类肉制品内脏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干制海蜇、干制贝类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非脱盐乳清粉其他乳制品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皮蛋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调味品食用盐除外食用盐甜味料食糖、淀粉糖蜂蜜焙烤食品饮料类包装饮用水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mg/L浓缩果蔬汁浆mg/L碳酸饮料、茶饮料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mg/L固体饮料其他饮料mg/L酒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类膨化食品果冻2镉食品中镉限量指标见表2;表2镉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稻谷、大米除外T稻谷、大米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根茎类蔬菜除外叶菜蔬菜豆类蔬菜、根茎类蔬菜芹菜除外芹菜水果食用菌类食用菌干制食用菌豆类薯类T坚果及籽类肉及肉制品肝脏、肾脏除外肝脏肾脏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鱼罐头除外甲壳类贝类及头足类蛋及蛋制品调味品食用盐除外食用盐饮料类矿泉水mg/L瓶桶装饮用水mg/L3汞食品中汞限量指标见表3;表3汞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总汞以Hg计甲基汞水产品食肉鱼类除外—鲜重计GB/T食肉鱼类如鲨鱼、金枪鱼及其他—鲜重计谷类—蔬菜—食用菌类食用菌—干制食用菌—薯类—GB/T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蛋及蛋制品—调味品食用盐—饮料类矿泉水mg/L—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4表4砷限量指标为保证我国居民不受砷污染危害健康,研究了食品中无机砷的限量卫生标准,以总无机砷计mg/kg,粮食:大米0.20、面粉0.10、杂粮0.20、蔬菜0.050、水果0.050、畜禽肉0.050、蛋类0.050、奶粉0.30、鲜奶0.05、豆类0.10、酒类0.050、淡水鱼肌肉部分,鲜重计0.10、海水鱼肌肉部分,鲜重计0.10、藻类干重计1.50、贝类及甲壳类可食部,鲜重计0.50、贝类及甲壳类可食部,干重计1.0、其他海产食品可食部分,鲜重计0.50,我国一般人群每人每日从膳食中摄入无机砷为75.45-100.66μg,不超这WHO建议的安全摄入量129μg;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总砷无机砷谷类及其制品稻谷、大米除外—GB/T稻谷、大米—水产品鱼类—鲜重计贝类、甲壳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鲜重计蔬菜—食用菌类食用菌—干制食用菌—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GB/T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乳粉—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调味品—甜味料食糖—饮料类包装饮用水—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锡5锡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罐装固体食品除罐装婴幼儿配方及辅助食品外250GB/T罐装饮料150罐装果酱250GB/T罐装婴幼儿配方及辅助食品50注:罐装产品是指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或饮料; 6镍食品中镍限量指标见表6;表6镍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人造奶油/T7铬食品中铬限量指标见表7;表7铬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T蔬菜豆类薯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乳粉蛋类8亚硝酸盐、硝酸盐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指标见表8;表8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亚硝酸盐硝酸盐蔬菜及其制品GB腌渍蔬菜20—乳及乳制品GB生乳—饮料类GB/T8538矿泉水mg/L—瓶桶纯净水mg/L—瓶桶饮用水mg/L—特殊营养用食品GB婴儿配方食品2a10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2a100b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c100b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4c200ba仅适用于乳基产品;b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c不适合于添加豆类的产品; 9苯并芘食品中苯并芘限量指标见表9;表9苯并芘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μg/kg检验方法稻谷、小麦5GB/T熏烤肉类5熏烤水产品5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1010N-亚硝胺食品中N-亚硝胺限量指标见表10;表10N-亚硝胺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μg/kg检验方法N-二甲基亚硝胺肉制品3GB/T水产品多氯联苯食品中多氯联苯限量指标见表11;11多氯联苯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水产品及其制品T注: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氯-1,2-丙二醇食品中3-氯-1,2-丙二醇限量指标见表12;表123-氯-1,2-丙二醇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液态调味品Ta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用于改进食品质量、特性、保存期限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各种化学物质。

当前,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食品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它的安全性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政府和企业的关注点之一。

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颁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一、食品添加剂的分类食品添加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防腐剂:用于保护食品免受细菌和真菌的破坏。

- 色素:用于改变食品的颜色和外观。

- 香料:用于增加食品的香气。

- 调味剂:用于增加食品的味道。

- 抗氧化剂:用于防止脂肪氧化,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 发酵剂:用于促进面包、蛋糕等食品的发酵过程。

- 稳定剂:用于保持食品中乳化性质和稳定性。

- 乳化剂:用于使油和水混合均匀。

- 膨松剂:用于增加食品的体积和口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在使用前应该对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使用添加剂不会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使用添加剂不会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 使用添加剂不会误导消费者。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不得添加已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 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最大使用量。

- 不得添加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 添加剂不得代替原料,用于掩盖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 添加剂的使用应该经过充分的测试和评估。

在具体的使用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并在食品标签上注明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量。

- 对于可能会引起特殊群体不良反应的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标签上标明警示语。

- 企业应该建立使用添加剂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对添加剂的质量、来源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管理记录。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添加剂是否会降低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添加剂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特别是对儿童和孕期女性的影响。

gb2760 2016标准

gb2760 2016标准

gb2760 2016标准GB2760-2016标准。

GB27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它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使用范围、限量和技术要求,旨在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GB2760-2016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常常需要使用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

然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GB2760-2016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严格控制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了食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其次,GB2760-2016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限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针对不同种类的食品添加剂,该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限量,确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不会超出安全范围,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健康风险。

同时,该标准还对特定人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特殊规定,如婴幼儿食品、孕妇食品等,更加注重了对易受影响人群的保护。

最后,GB2760-2016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

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标识和包装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有利于提升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的来说,GB2760-2016标准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为食品行业的发展和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遵守该标准,不仅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也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中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因此,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应当严格遵守GB2760-2016标准的要求,共同为食品安全作出努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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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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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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